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招标变更公告(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 | 工程设计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TR-25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人员配置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道路、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得3.0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人员自2025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道路、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得3.0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人员自2025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不重复计分)。

2
人员配置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0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人员自2025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0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人员自2025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不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兴县李家巷镇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60736
质疑联系人:邹工
质疑联系方式:151572101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123039
质疑联系人:向工
质疑联系方式:135672600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更正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doc473.2K

更正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doc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ZTR-25008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采购单位: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需求4第三章磋商须知8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TR-25008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预算金额(元):980000最高限价(元):98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80000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整个园区内新建厂房及仓储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方案设计、和睦路、华泰路道路改建(总长度约1km)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总长度约5km)及初步设计、保留厂房立面改造方案设计和节点绿化改造提升设计等内容;并提供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磋商,以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并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双方公章的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售价(元):0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14:00时开标地点: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开标(http://zfcg.czt.zj.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兴县李家巷镇项目联系人(询问):袁主任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60736质疑联系人:邹工质疑联系方式:151572101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123039质疑联系人:向工质疑联系方式:135672600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联系人:佘科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备注: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需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1.2采购范围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整个园区内新建厂房及仓储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方案设计、和睦路、华泰路道路改建(总长度约1km)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总长度约5km)及初步设计、保留厂房立面改造方案设计和节点绿化改造提升设计等内容;并提供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上述成果的评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与专家费用)、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设计任务的费用(含发包人认为为项目服务的所必需的技术、方案的讨论、咨询等相关费用),同时包含图纸适当更改、设计人员现场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可根据设计内容,结合自身技术与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自行报价。其应包括前期工作、后续服务(含调研、踏勘、技术交底、成果印刷、邮寄及税收、管理等费用)、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各期各专业工程设计内容、设计成果文件(要求达到各专业工程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中标人履行承诺所需其他费用、专家费、评审费、会务费、图纸更改等一切费用。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总投资98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98万元。三、服务要求3.1.设计周期:20日历天。3.2.设计任务及需求1)设计任务书(设计内容及要求)①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配合等相关服务。②按照主管部门、图审部门等要求完成各项报验工作涉及的所有设计配合内容及应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所涉及的所有设计配合内容;③设计概算的编制;2)设计依据①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②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规章和标准;③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④采购人提供的原始资料及图纸;⑤其他有关资料。3)设计成果提交要求(不仅限于):相关设计文件8套,全套文件电子文档各1份;设计概算各1份。3.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七、商务条款服务期20日历天。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提交所有设计成果并经审查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注:1)采购人所支付的该工程价款,成交单位必须保证首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而造成民工索债、政府干预等法律责任概由中标人全部承担。2)若成交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后的60日历天。其他要求磋商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成交资格将被取消,该磋商单位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第三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磋商需求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14000元计,请供应商考虑进报价,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4磋商保证金:无。5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2025年6月24日上午11: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应把握所提疑问是否确需澄清或质疑,相关非实质性问题可以沟通解决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答疑后影响用户的正常采购进程);如答疑和澄清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 /)和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jcx.gov.cn:21001)相应栏目发布答疑和澄清。不足5天的,采购人将顺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6▲本次采购设定的最高限价如下:最高限价:9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都将被否决。7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和份数:1.形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交易。2.组成:供应商应准备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共三类。8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备注:以供应商解密成功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除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9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编制)。10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可采用CA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上传。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以密封的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价格部分应单独密封装订,价格文件未单独密封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外包装和密封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再递交4份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4:00时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开标(http://zfcg.czt.zj.gov.cn)131、磋商时间:2025年7月1日14:00时。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允许供应商采用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寄出后请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盖章邮寄给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室),联系电话:18857269336,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7:0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4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或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 (2)供应商未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文件; (3)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1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潜在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电脑及CA锁,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CA锁各自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开始起半小时内。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磋商程序,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备份光盘或U盘上传后进行评审,电子光盘或U盘也无法进行的,可改用纸质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磋商程序,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备份光盘或U盘上传后进行评审,电子光盘或U盘也无法进行的,可改用纸质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7成交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符合要求和服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18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19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合同备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20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2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加盖单位公章。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如允许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一)文件依据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9)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节能环保政策(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第16号)(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来执行。(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其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价格扣除说明(本项目不适用)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若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上述①、②、③价格扣除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2.其他的国家政策支持供应商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标方法,符合要求的,相应评分予以得分。24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是2.预留采购份额措施:否3.是否落实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否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5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二)定义1.“采购单位(采购人)”系指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磋商的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单位。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因未踏勘现场造成报价失误,是供应商的责任且成交后不予调整。(四)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五)特别说明1.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六)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需求3.磋商须知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要求澄清的,供应商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因供应商提供联系资料错误或遗漏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送达供应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资格文件:1)磋商声明书;(见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3)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见格式)。5)资格审查表(自查);(见格式)6)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技术商务文件:1)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格式);3)商务响应表(见格式);4)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见格式);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见格式);6)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考对应评分项);3.报价文件:1)磋商函(见格式);2)磋商报价一览表(见格式);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于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确定,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三)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传真号:/,指定邮箱号:1622545956@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成交价是在初次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单价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同比例下浮。(注:最终报价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本项目固定总价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上述成果的评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与专家费用)、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设计任务的费用(含发包人认为为项目服务的,所必需的技术、方案的讨论、咨询等相关费用),同时包含图纸适当更改、设计人员现场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可根据设计内容,结合自身技术与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自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最终中标价中。5.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6.其他报价相关要求见第二章内容。(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后的6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保证金无(六)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规则、程序(一)磋商规则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处理:1、在磋商开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见资格文件要求);(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见格式)。2.在商务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2)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有效期、付款方式、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4)超出经营范围响应承诺的或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提供虚假资料的;(6)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交易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标明的要求报价的;(2)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4)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或未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清单,影响磋商正常进行的;(5)供应商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资料的;(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评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其为无效标的。(7)最终报价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二)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三)磋商过程的保密1.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均应当予以保密。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磋商程序与方法1.资格审查(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2)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2.符合性审查(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5.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磋商报价一览表总价金额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行报价磋商。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前轮报价和最高限价(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视为第一轮报价),高出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7.完成最终报价后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分数、各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公布,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10.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以宣布磋商失败:(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五、定标(一)确定成交供应商1.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列,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成交通知书1.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落标人。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4.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六、合同授予(一)授予合同的依据1.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3.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二)签订合同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成交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有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3.采购单位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电子招投标评审过程:①磋商小组对商务资信、技术进行评审;②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果;③在系统上公开报价情况;④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⑤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商务资信、技术85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磋商响应文件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各供应商综合评分=价格分得分+资信技术分得分。三、评分细则及标准1.价格分(1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有效供应商中满足磋商响应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5%×100注:价格扣除说明此项由评审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2.商务资信、技术分(85分)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独立评审,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各评委评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寻求原因直到一致;如与供应商的自我评分不一致须向其询标(澄清)。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业绩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类方案设计或市政类初步设计的,每个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注:(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0-1分2企业实力供应商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认证得1.0分,最高得3.0分。注:提供相关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0-3分3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2.0分;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人员自2025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4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道路、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得3.0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人员自2025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不重复计分)。0-15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0分,最多得15分。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人员自2025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专业不重复计分)。0-15分4厂房设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厂房设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布局合理、满足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内容齐全的得10.1-15分;方案内容布局较为合理、较为满足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内容较齐全的得5.1-10分;方案内容布局不合理、不满足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内容不齐全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0-15分5污水管网设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污水管网设计方案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布局合理、满足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内容齐全的得10.1-15分;方案内容布局较为合理、较为满足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内容较齐全的得5.1-10分;方案内容布局不合理、不满足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内容不齐全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0-15分6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针对本项目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提出的解决措施有效、合理可行的得3.1-5分;分析基本全面,提出的解决措施较为有效、合理可行的得1.1-3分;分析不全面,提出的解决措施缺乏合理可行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7进度计划保障提出能满足项目需求的项目周期需求,详细缜密的实施计划及节点控制措施,计划进度安排具体、合理、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得3.1-5分,欠佳但基本合理的得1.1-3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8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制定和提出的项目质量目标、管理组织构架、监督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和保密措施的完善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得3.1-5分,欠佳但基本合理的得1.1-3分,存在明显缺陷的,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0-5分9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依据本项目服务要求、实际工作需求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打分。建议合理,可实现性强,具有改进意义的得1.1-2分;建议可实现性较差,几乎没有改进意义的得0-1分,没提供不得分。0-2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年月日(项目编号:)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范围1.1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1.2采购范围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整个园区内新建厂房方案设计、和睦路、华泰路道路改建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及初步设计、保留厂房立面改造方案设计和节点绿化改造提升设计等内容;并提供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第二条:合同价合同价:元(大写:);合同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上述成果的评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与专家费用)、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设计任务的费用(含发包人认为为项目服务的,所必需的技术、方案的讨论、咨询等相关费用),同时包含图纸适当更改、设计人员现场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其应包括前期工作、后续服务(含调研、踏勘、技术交底、成果印刷、邮寄及税收、管理等费用)、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会审图纸(套数满足会审要求)、各期各专业工程设计、设计成果文件(要求达到各专业工程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中标人履行承诺所需其他费用、图纸会审费、专家费、评审费、会务费、图纸更改等一切费用。第四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提交所有设计成果并经审查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注:1)采购人所支付的该工程价款,成交单位必须保证首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而造成民工索债、政府干预等法律责任概由中标人全部承担。2)若成交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第四条:资料的保密和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技术咨询服务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技术成果提交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本项目成果文件交付后,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第五条:甲方工作1、甲方提供前期相关资料。2、甲方配合组织各阶段成果评定工作。第六条:乙方责任1、乙方递交工作成果、组织评审报批工作;2、乙方服务进度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每日暂定合同价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提交服务结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交服务结果或服务结果准确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的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所交的服务、服务技术、服务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乙方愿意重新服务但逾期服务的,按乙方逾期服务处理。乙方拒绝重新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七条、履约担保无。第八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总额的5%计算。2、乙方没有按时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办法处理:①要求乙方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②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总额的10%计算。3、转包或分包:①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②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③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4、与本合同有关标书及记录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廉政合同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本方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违纪和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反映和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六)经济合同变更时廉政合同内容也应做相应调整,并履行有关手续。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采购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业务。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同经济合同期限。第六条本合同为经济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与合同协议书份数一致。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1.1项目编号:1.2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1)磋商声明书;(见格式)——————————————————————页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3)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见格式)。5)资格审查表(自查);(见格式)6)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2.1.1.磋商声明书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2.21.2.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1.2.4.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3.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向贵方自愿作出如下承诺:第一条廉洁承诺我方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反腐倡廉方面的规定,遵守我方在本廉洁承诺书中的承诺,与贵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若我方发生违反本廉洁承诺书约定的行为,在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愿承担本承诺书规定的相应责任。我方保证:(一)不违反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不以任何理由向贵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三)不为贵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四)不以任何名义为贵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贵方或贵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五)不以任何理由安排贵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休闲和旅游等消费活动;(六)不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二条承诺书的效力(一)时间效力。如我方未中标,本廉洁承诺书的效力及于整个项目招投标活动;如我方中标,则本廉洁承诺书的效力及于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始直至质保期结束。(二)在招投标阶段,本廉洁承诺书是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经我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论我方是否中标或中标后是否签订合同,对我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三)如我方中标,本廉洁承诺书将成为我方与贵方签订的合同的组成部分,如遇合同无效或效力终止的,本廉洁承诺书仍独立有效。第三条其他(一)本廉洁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合同的组成部分时,凡因本廉洁承诺书产生的或与本廉洁承诺书有关的任何纠纷均应按照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投标文件、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本廉洁承诺书独立生效的,我方同意有关纠纷由贵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本廉洁承诺书一式三份,由贵我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时间: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此声明函需如实填写,内容完整,如有缺项、漏项的作为不提供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财库〔2020〕46号之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想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服务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服务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5.资格审查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自查)采购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结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详见公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查情况注:1.基本资格要求:(1)查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格式附后。(2)查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查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格式附后。3.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4.自查情况:符合要求的打“√”,不符合要求的打“×”。5.资格审查结论为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要求。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1.36.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格式: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要求的承诺函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我方参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编号:HZTR-25008)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签署时间:年月日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技术商务文件项目名称:1.4项目编号:1.5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1)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页码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格式);3)商务响应表(见格式);4)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见格式);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见格式);6)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考对应评分项);1.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格式:序号评分内容评分原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1根据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评分表内容逐项填写根据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评分表内容逐项填写23451.5.5.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5.6.3.商务响应表商务条款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注: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的包括工期、付款条件、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2、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偏离请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可按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5.7.4.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合同总价实施时间项目质量项目单位名称及其联系人电话…注:1.本表后附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详见业绩评分项)。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供应商不填写此表或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将视为无业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1.5.8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社会保险... ...注: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自行拟定的方案自行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6.根据评标办法所需提交的材料(自拟);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6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1)磋商函(见格式);2)磋商报价一览表(见格式);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6.1.1.磋商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有关活动,并对本项目全部进行报价。为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我方没有被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限制参加报价。4、如成交,我方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本磋商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9、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2.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项目负责人磋商报价(元)备注1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2.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磋商报价指完成本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项目负责人磋商报价(元)备注1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 注:1.此表在政采云在线最终报价异常时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2.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成交价是在初次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单价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同比例下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ZTR-25008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采购单位: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需求4第三章磋商须知8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4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ZTR-25008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预算金额(元):980000最高限价(元):98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80000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整个园区内新建厂房及仓储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方案设计、和睦路、华泰路道路改建(总长度约1km)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总长度约5km)及初步设计、保留厂房立面改造方案设计和节点绿化改造提升设计等内容;并提供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磋商,以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并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双方公章的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7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售价(元):0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7月1日14:00时开标地点: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开标(http://zfcg.czt.zj.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无需提交磋商保证金。(2)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兴县李家巷镇项目联系人(询问):袁主任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60736质疑联系人:邹工质疑联系方式:151572101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123039质疑联系人:向工质疑联系方式:1356726009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联系人:佘科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备注: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磋商需求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1.2采购范围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整个园区内新建厂房及仓储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方案设计、和睦路、华泰路道路改建(总长度约1km)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总长度约5km)及初步设计、保留厂房立面改造方案设计和节点绿化改造提升设计等内容;并提供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上述成果的评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与专家费用)、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设计任务的费用(含发包人认为为项目服务的所必需的技术、方案的讨论、咨询等相关费用),同时包含图纸适当更改、设计人员现场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可根据设计内容,结合自身技术与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自行报价。其应包括前期工作、后续服务(含调研、踏勘、技术交底、成果印刷、邮寄及税收、管理等费用)、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各期各专业工程设计内容、设计成果文件(要求达到各专业工程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要求)、中标人履行承诺所需其他费用、专家费、评审费、会务费、图纸更改等一切费用。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总投资98万元;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98万元。三、服务要求3.1.设计周期:20日历天。3.2.设计任务及需求1)设计任务书(设计内容及要求)①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配合等相关服务。②按照主管部门、图审部门等要求完成各项报验工作涉及的所有设计配合内容及应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所涉及的所有设计配合内容;③设计概算的编制;2)设计依据①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文件;②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规章和标准;③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④采购人提供的原始资料及图纸;⑤其他有关资料。3)设计成果提交要求(不仅限于):相关设计文件8套,全套文件电子文档各1份;设计概算各1份。3.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七、商务条款服务期20日历天。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提交所有设计成果并经审查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注:1)采购人所支付的该工程价款,成交单位必须保证首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而造成民工索债、政府干预等法律责任概由中标人全部承担。2)若成交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后的60日历天。其他要求磋商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成交资格将被取消,该磋商单位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第三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磋商需求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14000元计,请供应商考虑进报价,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4磋商保证金:无。5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2025年6月24日上午11: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应把握所提疑问是否确需澄清或质疑,相关非实质性问题可以沟通解决的请及时电话联系,以免答疑后影响用户的正常采购进程);如答疑和澄清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zfcg.czt.zj.gov.cn /)和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jcx.gov.cn:21001)相应栏目发布答疑和澄清。不足5天的,采购人将顺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的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6▲本次采购设定的最高限价如下:最高限价:9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都将被否决。7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和份数:1.形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电子交易。2.组成:供应商应准备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1份、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共三类。8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进行关联定位。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以U盘或光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按须知“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编制,制作成纸质文件,并单独密封递交。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备注:以供应商解密成功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除非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不全、无法打开、显示缺陷等才进行第二、第三效力文件的启用。9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编制)。10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可采用CA锁电子签章进行,如办理了法人电子锁,法人签字也可以进行电子签章;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上传。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以密封的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3.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将以密封的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价格部分应单独密封装订,价格文件未单独密封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外包装和密封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再递交4份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4:00时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开标(http://zfcg.czt.zj.gov.cn)131、磋商时间:2025年7月1日14:00时。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政采云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外,还应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允许供应商采用邮递形式送达(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单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寄出后请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盖章邮寄给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格兰国际广场A座901室),联系电话:18857269336,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7:00时前(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4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或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 (2)供应商未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文件; (3)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磋商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无须到场,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响应,并保持电话畅通。1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潜在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电脑及CA锁,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CA锁各自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开始起半小时内。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磋商程序,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备份光盘或U盘上传后进行评审,电子光盘或U盘也无法进行的,可改用纸质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磋商程序,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财政监管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备份光盘或U盘上传后进行评审,电子光盘或U盘也无法进行的,可改用纸质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17成交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符合要求和服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供应商。18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19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合同备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20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2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加盖单位公章。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如允许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一)文件依据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9)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2.节能环保政策(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20年第16号)(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规定的,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要求来执行。(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其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价格扣除有关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价格扣除说明(本项目不适用)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若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此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办法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上述①、②、③价格扣除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2.其他的国家政策支持供应商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标方法,符合要求的,相应评分予以得分。24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是2.预留采购份额措施:否3.是否落实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否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5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片区工业全域治理纺织产业园及配套道路和技改纺织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二)定义1.“采购单位(采购人)”系指长兴县李家巷镇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磋商的湖州天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单位。4.“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如因未踏勘现场造成报价失误,是供应商的责任且成交后不予调整。(四)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也不可以分包,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五)特别说明1.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六)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需求3.磋商须知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与补充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有疑点要求澄清的,供应商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采购人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各供应商。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5.因供应商提供联系资料错误或遗漏等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将有关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送达供应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资格文件:1)磋商声明书;(见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3)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见格式)。5)资格审查表(自查);(见格式)6)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审查表(自查)》中提及的材料如实提供)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2.技术商务文件:1)技术商务评分索引表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格式);3)商务响应表(见格式);4)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见格式);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见格式);6)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考对应评分项);3.报价文件:1)磋商函(见格式);2)磋商报价一览表(见格式);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于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确定,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三)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最终报价由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传真提供(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指定传真号:/,指定邮箱号:1622545956@qq.com)。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成交价是在初次磋商报价的基础上整体下浮,单价按最终报价与初次报价同比例下浮。(注:最终报价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本项目固定总价承包,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上述成果的评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务费与专家费用)、方案和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设计任务的费用(含发包人认为为项目服务的,所必需的技术、方案的讨论、咨询等相关费用),同时包含图纸适当更改、设计人员现场服务费、后续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各供应商可根据设计内容,结合自身技术与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自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最终中标价中。5.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磋商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6.其他报价相关要求见第二章内容。(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后的6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磋商保证金无(六)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和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规则、程序(一)磋商规则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处理:1、在磋商开始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见资格文件要求);(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同时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的证明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见格式)。2.在商务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2)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有效期、付款方式、服务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4)超出经营范围响应承诺的或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提供虚假资料的;(6)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7)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8)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交易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标明的要求报价的;(2)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4)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清单,或未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采购清单,影响磋商正常进行的;(5)供应商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资料的;(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评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其为无效标的。(7)最终报价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二)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磋商小组负责磋商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三)磋商过程的保密1.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均应当予以保密。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磋商程序与方法1.资格审查(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2)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2.符合性审查(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及报价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5.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磋商报价一览表总价金额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行报价磋商。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前轮报价和最高限价(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视为第一轮报价),高出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7.完成最终报价后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分数、各供应商最终报价进行公布,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10.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以宣布磋商失败:(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五、定标(一)确定成交供应商1.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列,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成交通知书1.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落标人。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精神,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的注册工作,成为浙江政府采购正式注册供应商后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4.成交供应商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六、合同授予(一)授予合同的依据1.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3.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二)签订合同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成交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供应商有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同时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3.采购单位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合同备案。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电子招投标评审过程:①磋商小组对商务资信、技术进行评审;②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资信、技术评审结果;③在系统上公开报价情况;④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⑤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商务资信、技术85分。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对进入评分范围的磋商响应文件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污水专管方案和初步设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