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安保购买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曲靖市公安局2025)
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安保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JZC2025-G3-00723-QJSG-00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QJZC2025-G3-00723-QJSG-0051: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安保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6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前内容:采购文件及公告文件提交错误 更正后内容:重新提交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06-26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273号
联系方式:0874-3392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沿江南路383号
联系方式:0874-328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璇睿
电 话:0874-328326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安保购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17:07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璇睿
项目联系电话
0874-3283266
采购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2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3392255
代理机构名称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沿江南路38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4-3283266
附件:
附件1
QJZC2025-G3-00723-QJSG-0051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安保购买服务项目.docx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QJZC2025-G3-00723-QJSG-0051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制目录第一章招标邀请书1第二章招标文件和项目要求2一、招标文件说明2二、采购人及项目预算2二、项目要求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一、投标文件的编制2二、投标文件的递交3三、开标与评标4四、授予合同12第四章采购需求14一、项目基本情况14第五章合同格式文本1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3一、投标书23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样式)24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25四、开标一览表26五、投标报价明细表(对投标所提供项目进行详细填写,表格可自行向下添加)27六、项目技术及实施方案28七、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28八、投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28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含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报价明细表)29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9十、廉洁自律承诺书33十一、供应商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33十二、其他资料33资格条件承诺函34第一章招标邀请书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以下简称“采购交易科”)根据公布的本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对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安保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你公司参加。招标编号:QJZC2025-G3-00723-QJSG-0051招标项目名称: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安保购买服务项目3、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时间:见招标公告5、网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北京时间)6、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9:30(北京时间)开标程序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参加。开标程序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政采云平台显示开启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因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7、电话、传真:政府采购交易科:0874-3283266采购人联系人:陈祖辉联系电话:0874-3392255电子招标技术咨询电话:95763CA办理公司:云南CA:4006727666,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8等。8、补遗通知:如有补遗,请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2025年6月26日第二章招标文件和项目要求一、招标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2.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第一至六章构成。二、采购人及项目预算标段采购人采购预算(万元/年)1曲靖市公安局166.8二、项目要求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必须对第四章所列商品(服务)所投标标段进行完整报价。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6.投标人必须具有***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证》。第3章投标人须知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标程序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参加。开标程序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政采云平台显示开启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因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一、投标文件的编制1、要求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度量衡单位(1)投标文件包括报价表中商品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交易科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投标人应附以中文译文;(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做出要求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4)投标文件中所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必须为人民币。3、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响应资料、符合性审查响应资料)、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构成。每个文件必须独立编制。依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的通知》资格审查响应资料可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文本格式附后)。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为:(1)投标人根据项目内容编写详细的投标文件目录(2)投标书;(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6)投标报价明细表;(7)项目实施方案;(8)其他证明商品(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投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10)中小企业声明函(含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报价明细表);(11)廉洁自律承诺书;(12)投标人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13)其他材料。4、投标保证金: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投标负担,此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投标报价(1)不允许投标人对同一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的货物单价和总价均为交货地价即项目验收交付价;(3)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制作开标一览表。6、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投标人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8、证明商品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售后服务作出实质性的响应二、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截止时间(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采购交易科因故需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提供投标补充文件(按规定密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正,也可书面申请撤回投标文件,撤回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3、应遵循的有关事项(1)投标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待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一份与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统一用A4纸制作并编制页码,牢固装订成册。(3)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4)开标前,供应商不得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5)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遗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补遗公告。4、质疑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原件)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现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质疑部门: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电话:0874-3283266;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沿江南路383号。4.2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http://www.ccgp.gov.cn/)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5递交质疑函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递交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本人递交质疑函时,须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人递交质疑函时,须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5.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开标与评标1、开标开标程序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参加。开标程序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采购云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政采云平台显示开启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因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时间:2025年7月17日9:00—9:30(北京时间)2、评标(1)采购交易科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客观公正、合法、规范,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3)评标程序:A、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质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投标资格、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招标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按要求格式及内容填写《开标一览表》的;未标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详细型号的;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前后矛盾或虚假投标的;未按要求提供厂家出具的参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不一致的;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交货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的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时,由评审委员会视情况确定是否按无效投标处理。B、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C、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投标报价校核,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按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其起约束作用。审查处理原则: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D、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若不同意按以上原则处理,则投标无效。(4)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5)详细评分内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资格评审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试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机制的通知》资格审查响应资料可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合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合格。投标人必须具有***门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登记证》。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合格。符合性评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合格。对第四章所列商品(服务)所投标标段进行完整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项目最高限价。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合格。服务期为三年。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合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报价评审(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报价×10即:F1=[C/(B1,B2,…,Bn)]×10得分公式计算说明:C为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赋分说明: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得分。即: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用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10%)的价格计算得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计算扣除。服务方案评审 (满分3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服务内容、②服务流程、③服务目标、④服务保障、⑤管理措施、⑥考核制度、⑦响应时间及措施、⑧服务承诺”8项内容,以上8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专业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30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4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过渡衔接方案评审(满分10分)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衔接方案,确保实现无缝衔接。在“①衔接方式、②衔接计划、③衔接措施、④应急保障”4项内容,以上4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时性、有效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0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2.5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人员配置情况评审(满分14分)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满分2分):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保安管理师(二级及以上)。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等,证明材料齐全得2分,提供材料不全得0分。2、人员配置情况(满分12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保人员配置情况进行评审评分,在“①人员配置结构、②人员数量、③人员年龄结构、④人员文化程度、⑤人员岗位职责及分工、⑥储备人员配置”6项内容,以上6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2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2分,有1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4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注:需提供安保人员的保安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应急突发事件及处理方案评审(满分1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每提出一种可能发生的应急突发事件并给出处理方案且可行的得2分,最多得10分。装备配置方案(满分10 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装备配置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配置装备的种类、②配置装备的数量”2项内容,以上2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适用性、优良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0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5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提供装备证明材料(发票或行车证或图片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满分1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和相应违约承诺进行评审评分,在“①针对合同履行期限人员配置到岗的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②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达标的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③针对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理的保障措施和违约承诺;④针对项目人员管理的措施和违约承诺”4项内容,以上4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保障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0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2.5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能力(满分6分)每提供一项类似服务经验得3分,满分6分。近半年新成立企业提供证明资料得3分。注: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服务合同扫描件加盖电子章,不提供不得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招标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说明:①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所投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给予优先采购。②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关于评标方法的说明3.1小型微型企业评标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作为评审价。满足要求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按要求提供则不考虑评审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价格分。3.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文件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3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4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1.5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2关于监狱企业:3.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确定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书面评标结果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5、确定推荐中标供应商:采购交易科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四、授予合同1、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条件最佳的投标人,但前提条件是该投标人必须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2、中标通知书(1)定标后由采购交易科根据采购人确认结果签发《中标通知书》,据此签订合同;(2)《中标通知书》将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和澄清,均为合同内容的依据。4、履约保证金:依合同约定执行。5、项目验收由使用单位负责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6、付款条件:服务满半年后经甲方综合每月考核结果后支付上半年的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7、法律责任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8、线上融资凡取得曲靖市辖区内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yngp.com)用户登录”,进入《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资源库”下“政采贷管理”菜单,点击“政采贷管理功能”按钮即可跳转至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供应商业务系统,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应收账款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并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供相关融资资料。金融机构可通过融资平台查询供应商中标(成交)情况和合同备案情况,按各金融机构融资方案批准融资申请和发放融资款项。第4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曲靖机关安保购买服务采购预算:166.80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内容:为曲靖市委、市政府两院提供安保服务付款方式:在服务满半年后经甲方综合每月考核结果后支付上半年的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二、采购需求(一)人员和岗位:1、保安人员40人2、岗位:2.1.视频监控岗位:6人;全年每天24小时双人坐班值守及甲方指定的值守部位。2.2.市委办公区安保岗位:19人(16男3女),其中班长1人,三个组每组5人,每组上班8小时,女同志主要上白班;全年每天24小时包括门卫、停车场、办公楼等院内区域值守、巡查。2.3.市政府办公区安保岗位:15人(13男2女),其中班长1人,三个组每组4人,每组上班8小时,女同志主要上白班。全年每天24小时包括门卫、停车场、办公楼等院内区域值守、巡查。3、服务质量:按照安全防范和服务范围要求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为曲靖市委、市政府两院提供安全、平稳的办公环境,确保曲靖市委、市政府两院的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人身、财产、资金安全。(二)人员素质条件及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表现优异者,需具备5年以上保安管理经验且取得二级保安管理师证件(需提供相关证件)。2.项目负责人接受甲方负责人和我公司双重领导和管理。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处理与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务;3.保安员:身高165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年龄18(含)至55(含)岁之间,(其中18岁至45岁人员占总人员的70%)。超出规定年龄期间外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清退。4.初中以上文化,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治安及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提供录用人员审核相关资料)5.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证。6.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7.经过体检,身体合格,通过正规保安服务业务训练,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较强的防卫能力。在管理的区域受到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保卫国家财产及职工、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三)工作要求:1、全面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确保24小时无缝隙监管。2、严格执行机关内部秩序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干扰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如喧哗、聚集等),维护安静、有序的办公环境。3、对办公区域内发生的治安案件、火灾隐患、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履行首接责任,按照预案实施先期处置(包括现场控制、人员疏散、证据保护等),并同步通报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4、建立与信访、警务、消防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5分钟内响应到位。5、出入管控落实人车物全要素核查人员:实行"双证核验"(身份证+工作证/访客单),对可疑人员采取"一问二查三陪同"措施;车辆:执行车牌识别与通行证检查双轨制,物资出入须持加盖公章的放行单;门岗执行"三不放过"原则(身份不明不放过、事由不清不放过、风险未排除不放过)。5、完成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指派的临时勤务。(四)岗位职责1、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1.1.负责曲靖市委、市政府两院的安全事务包括日常的工作纪律检查和工作安排;1.2.负责各项组织培训,如法律法规、保安相关业务知识等;1.3.负责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1.4.做好每月、季度、半年、年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各岗位每日巡查记录收汇,交到甲方备案;1.5.每月组织保安人员召开安全例会,学习上级安全文件及会议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汇报值班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2、门卫岗岗位职责2.1.严格执行“凭证出入”制度,对院内工作人员查验工作证,对外来人员实行“询问-登记-核对-放行”标准化流程。2.2.对无证、证件不符或拒绝登记人员,礼貌劝阻进入,严禁发生肢体冲突。2.3.主动询问来访事由、对接部门及联系人,电话确认后方可登记放行,发放临时访客证并说明注意事项。2.4.对重要接待对象(上级领导、外宾等)提前接收通知,按预案引导至指定接待区。2.5.对进入车辆“人车同核”(查通行证、驾驶人身份),禁止无证车辆进入(特种车辆除外)。2.6.高峰时段(上下班)加强疏导,确保大门畅通,防止车辆滞留。2.7.发现冲卡、聚集上访、可疑物品等异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阻拦→报警→上报→疏散现场。2.8.对携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管制器具)人员坚决拦阻并报警。2.9.保持军姿站岗,着装规范,使用“您好、请、谢谢”等文明用语。3、停车场岗位职责3.1.严格区分停放区域(领导车位、公务车专区、访客临停区、员工区),禁止车辆跨区停放。3.2.预留应急通道,确保消防车、救护车可随时通行。3.3.指挥车辆按标线“同向入位”,对不熟悉车场的司机主动引导。3.4.会议/活动期间提前预留车位,设置临时指示牌。3.5.每1小时全场巡查一次,检查:车辆门窗是否锁闭、有无漏油冒烟;可疑人员徘徊、张贴广告行为;消防设施(灭火器、应急灯)完好性;3.6.公务车辆离场需核对派车单,禁止私用公车外出。3.7.夜间滞留车辆登记车牌号、部门,上报安保值班室备查。3.8.车辆剐蹭、自燃等事故,3分钟内到场:保护现场→拍照取证→通知车主→上报值班队长。3.9.发现可疑车辆或长期停放未动车辆,立即上报核查。4.巡逻岗岗位职责4.1按“定路线+随机路线”结合方式巡逻,覆盖院内值守区域和盲区死角。4.2.白天每2小时巡逻1次,夜间每1小时巡逻1次,签到点打卡留痕。4.3.检查门窗锁闭、水电开关(下班后办公室空调/照明是否关闭)。4.4.排查安全隐患:违规堆放杂物堵塞通道、消防设施被遮挡或过期、可疑物品(无主包裹、易燃物)4.5.制止院内大声喧哗、吸烟、破坏公物等行为。4.6.会议期间加强楼层巡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会议区。4.7.应急联动遇突发火情、治安事件、人员伤病,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火情:报警→灭火→疏散;冲突:隔离当事人→呼叫支援→上报。4.8.实时与监控室、门卫岗联动,对可疑目标“跟踪-堵截-核查”。4.9.每日测试紧急报警按钮、巡更点设备功能是否正常。4.10.发现监控镜头偏移、围墙红外对射故障等,立即报修并记录。5、监控室岗位职责5.1.实行24小时双人坐岗制,保持坐姿端正、精神高度集中,严禁擅离岗位。5.2.屏幕轮巡间隔≤15分钟,重点区域(出入口、机要楼层、档案室周界)实时画中画放大监控。5.3.熟练操作智能分析系统(人脸识别、区域入侵报警、人群聚集检测等),对系统告警3秒内响应复核。5.4.对以下行为立即人工标记追踪:翻越围墙、长时间徘徊、破坏公共设施、携带可疑物品、非授权进入禁区5.5.重要领导到访/会议期间,专人专屏盯守动线(从大门至会议室),发现异常提前预警。5.6.值班日志按“时间-地点-事件-处置-报告人”五要素规范记录,重大事件同步录音录像备查。5.7.监控存储数据每日抽查备份,确保保存周期≥90天(涉密区域录像加密存储)。5.8.严禁非授权调阅领导办公区/涉密会议室录像;用手机拍摄监控画面或外传工作信息;在监控室接待无关人员、谈论敏感内容;废弃日志纸质件碎纸机销毁,电子记录清除需双人授权。(五)岗位纪律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安服务相关规定,在明确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严禁超越法定权限或滥用职权,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2.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要求,执勤期间必须精神饱满、全神贯注。严禁从事与保安执勤无关的任何活动(如使用手机玩游戏、看视频、长时间闲聊、阅读无关书报杂志等)。3.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查验、登记制度,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有问必答、有疑必释。4.严禁无故刁难、推诿、训斥或态度蛮横对待来访群众。5.发现身份不明、行为可疑、拒不配合登记或强行闯入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有效控制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队长或主管领导,并严格依据上级指令采取相应措施。6.严禁脱岗、空岗、睡岗。执勤期间必须保持清醒状态,坚守指定岗位或巡逻区域。7.严禁迟到、早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岗位无缝衔接。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或“两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8.严禁打听、刺探、记录、传播任何与工作无关的内部信息、会议内容、文件资料或领导活动等机密或敏感事项。对工作中接触到的任何内部信息负有保密义务。9.爱护院内公共设施、办公设备、执勤装备等一切公物,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发现损坏及时报修。节约用水用电,维护良好办公环境。10.遇有突发事件(如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火灾隐患、群体性事件苗头、可疑物品、人员疾病等)、重要情况或接收到重要指令时,必须迅速响应、果断采取初步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准确报告值班队长和主管领导。11.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任何情况。12.树立良好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院内工作人员、办事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指引、帮助和服务(如指路、协助老弱病残、失物招领等),展现市委、市政府机关保安队伍文明、专业的良好形象。13.执勤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统一保安制服,佩戴齐全标志标识(肩章、臂章、工号牌等),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姿态挺拔。严禁制服混穿、便装上岗、衣冠不整、行为举止散漫。14.执勤期间确保配备的对讲机、电话等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时接受指令和呼叫。严禁无故关闭通讯设备或拒接呼叫。对上级指令必须坚决执行,及时反馈。三、装备配备1.个人装备。所有保安人员配备2011式制服并佩戴规范标志符号证件,礼仪岗统一着黑色皮鞋、礼仪手套,冬季统一着装大衣。2.器械装备。每个大院配不低于自卫棍5根、防爆盾牌5个、防爆钢叉5根、武装带5根、防爆头盔5顶、防刺服5件。门卫岗除按以上配置外还应按值守人数配备巡防手电筒1只。第五章合同格式文本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服务类合同书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其中:(请在□内打√,其余打×)□财政资金:小写:大写:□自筹资金:小写:大写: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整体项目合作或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限)内。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服务(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及标准,并应填写验收单。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程序、标准和要求如下:七、合同价款结算(一)履约保证、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格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二)非国库支付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三)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云南省财政厅国库处申请付款;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八、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财政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澄清或协商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五、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1.详细的项目合作或服务方案及计划□2.乙方的服务网点信息及售后服务细则□3.其他□(此页无正文)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招标编号:QJZC2025-G3-00723-QJSG-0051致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在审阅了贵方招标文件包括在相关网站查看相关补遗文件,我方下述签字人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现提交下述投标资料: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样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4、开标一览表;5、投标报价明细表;6、项目实施方案;7、其他证明商品(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投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9、中小企业声明函(含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报价明细表)10、廉洁自律承诺书;11、供应商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12、其他材料。我方同意以下事项:1、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2、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3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3、如果我方中标,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4、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实施售后服务。与我公司的联系方式:公司全称:详细地址: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字/签章/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名(签字/签章/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话:投标人(公章/电子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样式),性别:,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招标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中所签署的一切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招标文件编号:QJZC2025-G3-00723-QJSG-0051投标标段投标报价(元/年)服务期小写大写D1三年。注:1、投标公司可以按本表样自制,服务期不可变更。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名称(公章/电子章):投标公司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电子签章):投标公司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投标日期:年月日五、投标报价明细表(对投标所提供项目进行详细填写,表格可自行向下添加)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总价:六、项目技术及实施方案七、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八、投标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含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1谈判人须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谈判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4.若采购项目包含多个标的物的,须按采购标的物清单逐项相关信息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若非上述企业,则不需提供此附件十、廉洁自律承诺书十一、供应商资质和资信证明文件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条件承诺函(样本)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购买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曲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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