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招标变更公告(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清湖镇EM021-1#、EM013-1#区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
依浙江宇安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申请,根据《江山市中心城区JS-ZXCQ-8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我局同意对清湖镇EM021-1#、EM013-1#区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作如下变更:
清湖镇EM021-1#、EM013-1#区块建筑限高调整为≤40米。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品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0日
联系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0570-422190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设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