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外立面工程招标变更公告(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SZX-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最高限价(元)”
950000
860311
2
磋商文件前附表“项目概述”
(4)项目预算:950000元;项目控制价:950000元,最高限价: 95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
(4)项目预算:950000元;招标控制价:860311元,最高限价: 860311元,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
3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无
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2号、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脚路166号
联系方式:0571-86809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9号云峰大厦1号楼16楼
联系方式:0571-85292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羊工
电 话:0571-85292825
附件信息:
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施工图.zip30.7M
MSZX-2025-004更正版.docx267.9K
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清单.zip93.1K
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施工图.zip
MSZX-2025-004更正版.docx
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清单.zip
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非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项目编号:MSZX-2025-004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SZX-2025-004项目名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50000最高限价(元):860311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95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主要内容为凤山校区门岗楼建筑外立面及室内改造翻新,礼堂外立面翻新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接采购人开工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采购文件中明文限制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施工标竞标。三、获取(下载)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在线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8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线下:杭州市环站东路99号云峰大厦1号楼16楼1608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交易的说明: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乐采云平台-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平台客户端”----前往“https://hzjyg.lecaiyun.com)”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乐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乐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乐采云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等同招标公告期限。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2号、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脚路166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069207质疑联系人:周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063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站东路99号云峰大厦1号楼16楼传真:0571-85292825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羊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92825质疑联系人:蓝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92825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2号、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脚路166号传真:/联系人:赵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607096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2)项目编号:MSZX-2025-004(3)项目主要内容:凤山校区门岗楼建筑外立面及室内改造翻新,礼堂外立面翻新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4)项目预算:950000元;招标控制价:860311元,最高限价: 860311元,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将作为无效响应。(5)工期:合同签订接采购人开工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6)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1项目属性工程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 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 ,属于 建筑业 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运输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不组织。☐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þ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脚路166号 ,联系人:诸葛老师 ,联系方式:0571-86069207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þB要求提供。(1)样品: ①外墙真石漆涂料:提供不小于A4纸大小(210*297mm)的样板(颜色不限);②铝板(厚度按清单描述):提供不小于200*300mm的样板(颜色不限)。(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þ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截止时间同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杭州市环站东路99号云峰大厦1号楼16楼1608开标室 ;联系人: 成晓松 ,联系电话: 18221599746 。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磋商小组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录屏演示:若投标人不到现场,提供演示录屏(视频格式为非常规格式提供视频安装软件,以免无法播放),可与备份文件一起邮寄,需明确备注。方式二: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11.1。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报价单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乐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乐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环站东路99号云峰大厦1号楼16楼;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成晓松 1822159974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其它说明(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鼓励有条件的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公示。(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同电子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或系统解密版三份,用于项目资料存档。(邮寄地址:杭州市环站东路99号云峰大厦1号楼16楼 成晓松 18221599746收)(3)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不同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且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主体方(牵头人)。(4)联合体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5)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签订的实施范围进行项目实施,不得私自调整项目实施范围,不得将属于高资质实施范围内工作分包给低资质的成员单位实施,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中标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14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八折计取,不足陆仟元按陆仟元计。工程造价咨询费:无;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八折,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计。(2)支付方:由采购人在项目招标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收款单位: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 号:8110801012701859954注:打款时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磋商、评审、成交供应商确定、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投标人”系指是指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乐采云平台(https://hzjyg.lecaiyun.com)。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竞争性磋商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审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提交响应文件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磋商前答疑会。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响应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报价单;11.3.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1.3.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3.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备份响应文件15.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5.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参与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5.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16.响应文件的无效处理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文件无效。17.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响应文件开启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8.2响应文件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审。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审21.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审工作职责,并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成交的供应商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六、成交供应商确定2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采购效率,一般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3.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成交通知。23.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成交情况说明、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乐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乐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主要内容为凤山校区门岗楼建筑外立面及室内改造翻新,礼堂外立面翻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料(另附,清单工程量仅做参考,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二、工程内容1.工程名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2.现场条件目前施工现场通水、通电工作均已完成,具备项目施工条件。3.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为磋商文件、磋商记录、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以上与施工相关的管理要求所需要的费用包含在各综合单价、合价和磋商响应总报价中。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按实结算,结算上报金额不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110%且不超过项目预算。4.工程质量标准住建部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5.工程施工要求(1)工程技术规范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对本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成交供应商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同样能够保证工程达到相同质量或更高的质量时,成交供应商可提出申请报经采购人审批后采用,但这种批准不免除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申请报告中应对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与所建议改用的其他标准或规范之间的差异进行详细说明。获批之前成交供应商仍应执行原采用的标准或规范。(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2成交供应商应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若因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3成交供应商须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及采购人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4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3)其它施工过程中需注意事项1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注意保护好采购人周边现有成品,如有损坏,须无条件修复至采购人满意。2废弃材料不得丢弃或随意堆放在校园内,清理产生的拆除费、搬运费、交通运输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响应总价且一次性包干3工程完工后,成交供应商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清洁工作。6.工程管理要求(1)工程管理原则: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为挂靠单位,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③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项目管理部门的管理。④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本工程确定的成交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并应完全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及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班子的任何人员,直至项目经理本人。如项目班子成员被采购人撤换,按项目班子成员不到位处罚额度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不得姑息迁就,拖延撤换和有碍工程进展,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予以追究赔偿。(2)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除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外,还应具有类似施工经验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到位率达到80%(含)以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证书;③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中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等重要岗位应人员配置齐全。(3)工程管理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不提供食宿,施工期间,所有施工人员的食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材料的堆放及停车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7.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要求(1)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采购人/监理公司确认后方能采购、进场、加工、安装。否则一律不予承认,不予支付相应款项。(2)材料规格:本磋商文件涉及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各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的用材规格进行选材并报价,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响应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如有其它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也必须满足。(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明各类主要材料(设备)的选用品牌、产地和规格,若未注明品牌的可由采购人自行选择。若成交后注明的品牌或采购人选择的品牌在施工期间市场上无现货供应,须进行订制,如该品牌无法订制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它品牌。成交供应商不按该选用的材料和设备采购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序号主材名称参考品牌1外墙真石漆涂料立邦、多乐士、三棵树或同等档次及以上2铝板雅邦、列高、上海吉祥或同等档次及以上3铝合金型材广东凤铝、广东兴发、广东坚美或同等档次及以上4玻璃台玻、南玻、浙玻或同等档次及以上5钢型材沙钢、永钢、宝钢或同等档次及以上(4)供应商应当有详细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5)材料的质量要求:材料检验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程序进行。凡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6)样品提供:①外墙真石漆涂料:提供不小于A4纸大小(210*297mm)的样板(颜色不限);②铝板(厚度按清单描述):提供不小于200*300mm的样板(颜色不限)。三、商务要求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接采购人开工通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凤凰山脚路166号3.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序号付款比例(%)付款方式150%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240%项目完成施工交付验收且具备付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310%项目验收合格并经有审价资质的机构审价,且具备付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尾款。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收取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以转账、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项目验收合格后无异议,30天内全额无息退回。5.工程售后服务要求(1)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为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不少于2年(具体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装饰装修至少2年,防水至少5年)。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3)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质保书和合格证而减轻或更改。(4)供应商应当在缺陷责任期内具有完善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内容。6.其他商务要求(包装和运输、保险等)(1)供应商应当将因校内搬运不便而产生的二次搬运费用计算在磋商报价中。(2)供应商应当将与本项目有关的农民工工伤保险相关费用计算在磋商报价中。四、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根据工程量格式报价,投标报价文件编制页应有具有编制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章;详细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五、其他要求(1)各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现状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行政处罚、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本项目为综合单价合同,除了清单和图纸(如有)外,可能涉及一些零星工程,请根据工地踏勘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报价。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采购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后期均不做调整。(2)因工程施工要求或工程管理要求而产生的各项潜在费用支出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计入响应总价且一次性包干。(3)本工程的组织措施费用为一次性包干使用,成交后不再作调整;技术措施费用中,按“项”计量的部分为一次性包干使用,成交后不再作调整。(4)与报价相关的其他事宜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5)技术响应要求:1供应商应当有全面、合理、针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此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应当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项施工措施应当明确、到位;2供应商应当有全面、合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此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明确、到位;3供应商应当有全面、合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施工方法应当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施工的各道程序应当明确、到位;4供应商应当有特殊施工环境的具体措施、预防自然灾害(台风及防汛等)的组织和技术措施;5供应商应当有针对现场施工的具体降噪措施,包括针对教学的降噪措施和针对附近居民的降噪措施;6供应商应当有针对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施工计划,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应当包含材料设备进场的包装、运输、进场验收等各个环节,施工计划应当包含施工的各个环节;7供应商应当有针对工程特点、难点的分析,并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与措施;8供应商应当具有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9供应商应当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成品保护措施,措施应当完善、到位;10供应商应当针对本项目施工工期要求编制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包括人工的合理安排、工作量的前后分配等;11供应商应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施工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当完善、到位;12供应商拟投入的施工机具和检验仪器应当满足施工工程现场的要求,其中施工机械和设备应当同时考虑小型建设施工和室内装饰的需要;13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应当具有完善的售后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能够保证采购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得到不少于本磋商文件所附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服务要求。(6)项目完成后,最终验收前,需要进行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六、工程量清单(另附)七、图纸(另附)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标准权重/有效最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301【客观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每证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52【客观分】对所投产品(主材)是否取得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情况进行评价。本项目所投产品取得节能或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认证机构须在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认证机构名录中)13【客观分】截止投标近三年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资料不全不得分。1.54需求分析/4.1针对本项目改造内容,是否充分了解施工场地、实施内容等(提供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5,4,3,2,1,0)54.2工程施工的重、难点分析及施工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1)根据重难点分析内容是否完善及具有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3,2,1,0)(2)针对重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措施,每条得0.5分,最高得2分。(打分范围:2,1.5,1,0.5,0)54.3针对施工图,现场等,提供合理化建议,每条实质性意义的、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建议得1分,最高得4分。(打分范围:4,3,2,1,0)45施工组织设计/5.1结合项目情况,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是否能够结合本项目特点进行整体施工组织计划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4,3,2,1,0)45.2结合项目情况,阐述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根据内容是否完善可实施性强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4,3,2,1,0)45.3结合项目情况,阐述质量目标及质量控制措施,根据内容是否完善可实施性强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4,3,2,1,0)45.4结合项目情况,阐述成品保护措施,针对车辆进出路边、施工场地周边等采取的成品保护措施,根据内容是否完善可实施性强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4,3,2,1,0)45.5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阐述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市政、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根据以上全部方案或措施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项目实际符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4,3,2,1,0)45.6结合项目情况,根据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充足情况及进场安排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明确器械名称、数量等信息,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4,3,2,1,0)45.7结合项目情况,阐述主材选型说明,需明确品牌型号或相关信息,根据选材环保、性能、品质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4,3,2,1,0)45.8结合项目情况,突发应急保障能力,根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出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3,2,1,0)36项目进度安排(进度计划表、进度保障措施等):(1)具有合理可行的进度计划表得1分,不合理不得分;(2)项目进度保障,工期提前措施,保障项目质量的前提,尽可能的提前工期,提供措施描述是否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2,1,0)37项目团队/7.1【客观分】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且取得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否则本项不得分):(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其余不得分;(2)项目经理到位率承诺95%以上得1分,到位率承诺80%及以上得0.5分,到位率承诺低于80%不得分;(3)具有类似项目管理实施经验得1分。提供履历、相关佐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等材料。37.2【客观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履历、证书、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等材料。17.3项目团队(至少包含主要管理人员):根据专业分工是否合理,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人数满足是否施工进度需求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或无安全员不得分。(打分范围:2,1,0)27.4劳动力计划安排,根据进度,根据劳动力投入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2,1,0)28售后服务承诺:(1)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根据内容是否全面可行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2,1,0)(2)根据质保是否响应及时进行综合评审,未提供不得分;(打分范围:2,1,0)。49样品:①外墙真石漆涂料:提供不小于A4纸大小(210*297mm)的样板(颜色不限),根据样品规格、品质、工艺等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样品规格、品质、工艺等进行综合打分。(打分范围:3,2,1,0)②铝板(厚度按清单描述):提供不小于200*300mm的样板(颜色不限),根据样品规格、品质、工艺等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样品规格、品质、工艺等进行综合打分。(打分范围:3,2,1,0)6*备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审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无效。3.2磋商。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主要就资信、服务方案内容、服务承诺等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因素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3.2.1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3.2.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在线或以邮件回复做出承诺或回复,承诺或回复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3.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号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中的“※”号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3.3最后报价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4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5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以及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3.6报价评审。3.6.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3.6.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6.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6.2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3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3.6.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工程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采购工程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工程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7排序与推荐。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8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四、评审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响应文件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4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的;4.2.5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最后报价的;4.2.6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7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8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4.2.10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4.2.12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4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6.1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2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6.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成交无效的,依照6.1-6.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2.工程地点: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所有图纸范围内的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所有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本项目为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经批准的开工申请时间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采购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是用来指导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1.3.3《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54号)1.3.4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17〕112号);(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8)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9)《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10)市建委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11)《关于转发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0〕4号);(12)《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21〕32号);(1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号);(14)《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15)《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杭建工〔2023〕169号);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上述文件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1.3.5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1.3.6其他/。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详见设计文件和招标技术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3)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记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有);(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其他:采购文件(含采购工程量清单)及采购答疑(如果有)。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合同签订后提供8套施工图(其中4套做竣工图用,移交发包人)。承包人如需增加图纸份数,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详见签收表)。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施工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包括本工程适用的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人需提供与自身报价相应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发包人提出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待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围墙(挡)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按《通用合同条款》1.18.3条执行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度、质量、成本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进行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工程进度款签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通用合同条款》2.4.2条规定外,开工日7天前,由发包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人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财政拨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承包人需按杭州市规定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报送竣工档案,竣工档案资料管理按国家规定及发包人的相关文件执行。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期限内整理完成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每推迟1天,罚乙方1000元,扣完为止。承包人需另行提供竣工图纸和资料,配合本项目的总体验收。工程结算必须在竣工档案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5套竣工图、3套竣工资料和电子版竣工图及资料光盘一张。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10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定,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月己完成工程量月报表、施工形象月报表、下个月进度计划。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办施工暂住人口证手续以及计划生育手续,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切实履行工地治安,生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并承担所有安全保卫责任以及引起的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3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杭州市建委、安监、环保、行政执法、创建办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标化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总包范围内工程成品保护与维修的责任及相关费用。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外经发包人认可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余因施工不当等承包人原因,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每天清扫一次,现场公共部位的清洁工作,工程完工交付3天内现场应清除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全部建筑和生活垃圾。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期间,休息时段(早、中、晚)施工场地应不影响周边相关人员正常通行。积极配合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9其他:本项目部分施工现场与其他项目施工单位现场重合,承包人能积极配合其他施工单位施工需求。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控制。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到位率不得低于()%(以合同工期为准),其他项目管理班子人员100%到位,并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项目班子成员全部到位。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到岗、到位率达不到承诺,由发包人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同时按下列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诺项目经理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承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承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到位率不足时按人民币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上述扣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逐期扣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承包人改正,并从结算款中扣除5000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中标项目经理施工期间离岗二天以上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如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组织施工,发包人有权按违约处理,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后果由承包人负责。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将被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照5000元/人·次付给发包人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3天内。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从结算款中扣除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天/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出勤率不足投标承诺,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天/人。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合同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的履约保证金,计元;缴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商业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归还,不计利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工程实施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根据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代表发包人进行工程前期协调、施工现场协调、工程监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有其它费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满足国家或行业的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2)如乙方工程实体质量屡次发生质量事故,或有证据表明有偷工减料的事实发生、乙方对甲方、监理的合理指令及质量要求拒不执行等,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委托的具备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无伤亡事故,并满足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要求质量。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6.1.4条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3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遵守地**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3)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支付。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约定:(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剩余部分支付按以下第(①)种方式约定: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其他:/。(2)其他:/。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5日。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5日。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②其他:/。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每日按合同的万分之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扣完为止。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4)其他。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度及以上的天气;(2)启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的天气;(3)启动防汛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4)启动防冻预案一级响应的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在报价中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根据施工图、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提供相应的合格样品,严格按照招投标书中明确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进行采购,采购的材料的质量、品牌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的材料样品必须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后方能用于本工程,且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2)承包人等自行报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确保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均有质检部门的质量保证书,并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竣工验收要求;否则,发包人将有权要求更换或拆除返工,直到合格为止,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的10%。(3)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的材料样品,以供检验,在采购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材料采购计划、材料资料和生产厂商资料,根据发包人和监理意见进行封样,经发包人、监理书面签证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4)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交制造厂家出具的材料质量证明,部分重要材料还必须提供市级或以上质检部门的有关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以证明该材料质量是合格的。(5)承包人随时按监理和发包人的要求,在制造和加工的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进行检查。(6)承包人必须将他与合格的材料供应单位签订的材料供应协议副本提交发包人备案。(7)乙方按照甲方或规范要求采购供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8)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品牌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10)甲方、监理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品牌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1)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12)验收时参照实物封样,以甲方对已封样材料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作为验收标准。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施工图范围投标人报价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图范围投标人报价时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内审查完毕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3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综合单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综合单价不作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中标合同价的50%。预付款支付期限:项目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完成合同产值。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完成合同产值。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项目合同签订且具备付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计元;(2)项目完成施工交付验收且具备付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计元;(3)项目验收合格并经有审价资质的机构审价,且具备付款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剩余尾款。在承包人领取工程款前,应当向发包人交付相应的正规发票,并按本合同合格的履行了义务,否则发包人可暂缓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4.2条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3.3条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5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3.2.2条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保修期满后30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每延误一天,扣除150元/天的履约保证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所有试车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承包人应在28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及时审计(或委托咨询公司审计),如发包人在56天内不进行审计或90天内因发包人(包括委托的咨询单位)原因未完成审计,视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的结算书,并按此结算工程款。若因承包人不来对账、无故拖延等承包人原因,造成90天内不能完成审计,则视承包人已同意审计意见,并按此结算工程款。发生双方对结算有争议的情况,另行协商处理。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审定的工程结算额,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如实向发包人报送该工程的结算,发包人有权委托审计代理单位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造价进行初审。内部审计报告经承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必须依据内部审计报告意见相应调整结算造价后重新上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做竣工结算审计。内部审计费用原则上由发包人支付,但如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造价经内部审计后,工程送审造价净核减额超过5%(不含5%),则超过部分按5%向承包人收取审计追加费用。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14.1条执行。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14.2条执行。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两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28天内。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最终结清申请单后30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约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有关规定交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决不影响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否则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的其它全部履约保证金;(2)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施工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承包人对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5)本工程若有风险控制金的,中标后,若中标人未能在合同签订前提交风险控制金的,将废除中标人资格;如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工程施工的,除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外,其风险控制金也将扣除。风险控制金的退还同履约保证金。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工期每延误一天按结算总价的1%进行处罚,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工作及相关费用,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承包人不修复或无法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托有资质单位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由发包人没收履约保证金。赔偿因工程质量原因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由发包人没收质量履约保证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通用合同条款》16.2.3条执行和《专用合同条款》16.2.1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由承包人投保,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此等责任。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1)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确保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或者违反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受到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或新闻媒体的曝光的,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2)承包人在施工时必须对现场的工程设施进行保护,如果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现场的工程设施损毁,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视作违约,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支付民工工资,并在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4)承包人将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1天,违约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0.5‰。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其它关键节点(如管道安装完成、调试完成等)若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每天1000元。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以其他的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6)本工程材料采用市场中高档主流品牌/厂家。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由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材料封样要求明确规格型号和报价。(7)各设备按规范或本招标文件要求需设置支架、基础、配置电源或防雷接地(除工程量清单有单列外),该项费用应包含在该设备的投标报价中。所有的系统检测、调试、培训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中。(8)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材料品牌的供应厂家有垄断现象,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有比推荐品牌质量更好价格更低的品牌,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9)在发包人使用投标人的投标所有产品时不会因知识产权或产品所有权等问题引起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要求,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由投标人承担。(10)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本工程选用的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若承包人未达到该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改正,而不予费用补偿。(11)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附件:附件1: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双方约定对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实行保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防水不少于5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如承包人未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发包人有权请其它人进行维修,同时承包人将承担因维修延误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项目编号:MSZX-2025-004】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营业执照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建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响应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响应函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项目编号:MSZX-2025-004】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响应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报价单;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乐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乐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乐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响应)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项目编号:MSZX-2025-004】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响应)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响应)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见响应文件第 页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3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4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采购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采购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响应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采购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前附表中“响应文件中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响应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响应文件第 页2XXX见响应文件第 页……见响应文件第 页参考格式,可酌情调整;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称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学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资质证书编号执业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B证)其他资质情况有无在建项目无;有, 工作履历起止时间任职单位职务备注近年来管理实施业绩项目名称采购人起止年月该项目中任职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近3个月内打印的缴纳社保记录。附表B: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组成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所从事专业拟担任何种专业岗位执业证书备注本项目小组人员证书,近3个月内打印的缴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缴纳凭证作为附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采购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响应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七、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报价单…………………………………………………………………………(页码)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页码)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页码)一、报价单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杭州洲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采购文件要求,我们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单的价格完成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凤山校区)门卫楼及大礼堂外立面工程【项目编号:MSZX-2025-004】的实施。报价单(单位均为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天)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注(如果有)磋商报价(小写)磋商报价(大写)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报价单》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4、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注:按封面格式要求签章,投标报价封面须体现投标报价编制人员的执业章并本人签字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竞争性磋商公告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立面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