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2025)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ZZXYZB-2025-28

更正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原采购公告及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及以上资质,并经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修改为:①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A级及以上资质,并经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

3、原采购公告及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②企业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修改为:②企业通过IS045001认证;

4、问题一:④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 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 A 级或 A+级问:因电梯维保信用评价 A 及 A+都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公布的,A 及以下的都是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给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机会,建议将此条改为“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 B 级及以上”

回复:本项目为医院电梯维保服务,由于医院适用人群的特殊性,对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极高。招标文件设定A级或A+级要求是基于项目实际需要,为保障项目质量安全,故本条不作修改。

5、问题二:⑥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问:电梯维保的核心技能是由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技工即可胜任,要求高级(三级)已经超出实际需求,招标内容仅为日常维保(非高难度安装改造),则高级证书并非必要,而且该项目类型为电梯维保,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各地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电梯维保人员的要求是必须拥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即可满足电梯维保需求,该证书是法定要求,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非强制性要求。若招标方仅认可职业技能证书,而忽视 T 证,这样就构成歧视。此条违反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 6 条将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资格条件。此条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设置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设定过高或歧视性的证书、业绩要求。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书适用于本项目电梯维修、保养、检修等作业的要求,故我司建议删除“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此项要求。

回复:业主方属于医疗机构,使用电梯大多数为患者或行动不便的人群,故对电梯的安全稳定运行要求较高。1、特种设备作业T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之一,也就是从事电梯安装修理和维护保养必备的上岗证,电梯维修操作证现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颁发。有效期为4年。2、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要相应的学历和一定年限的安装维修从业经历,是对个人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工作技能水平的有力证明,表明投标人具备较高的电梯安装维修能力的服务水准;而不是相对简单培训考核且操作难度较低就能通过的T证水平。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三级及以上即包括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具备该证书的必备条件:需要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才能颁发证书。综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特种设备作业T证,获取难度更大,技能操作水平更高,且能够快速、有效处理电梯维保中所遇复杂的维修保养工作。更能满足业主方核心的项目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要求。故本条不作修改.

问题三:③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提供2个为医院电梯设备维保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必须体现出双方签章页、合同签 订时间、合同内容等) 请问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业绩是否有效?

回复: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业绩有效。

问题四:⑤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梯作业)>(电梯机械安装维 修T1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T2或电梯维修证T);所需数量是多少?分公司员工证书是否可用?

回复:所需数量不低于一人,分公司员工证书可以用。

问题三:⑥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⑦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 请问所需数量是多少?分公司员工证书是否可用?

回复:所需数量不低于一人,分公司员工证书可以用。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

联系方式:招标办、总务科0550-3175359、0550-351081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赵建飞18755018236

监督电话

监察室:0550-3512233

附件: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澄清答疑文件.docx [127.8 KB]

附件:更正公告.doc [26.5 KB]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年版)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ZXYZB-2025-28采购人: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17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18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41第1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ZZXYZB-2025-282.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15万元/年4.最高限价:15万元/年,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5.采购需求: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会峰路院区住院部10部电梯;门诊部1部电梯;琅琊院区2部电梯;综合服务楼4部电梯,共计17部电梯。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A级及以上资质,并经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②企业通过IS045001认证;③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提供2个为医院电梯设备维保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必须体现出双方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④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A级或A+级;⑤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梯作业)>(电梯机械安装维修T1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T2或电梯维修证T);⑥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⑦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注:以上投标人员不得重复)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4、5条自行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09日至2025年7月17日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联系人:赵建飞、招标办、总务科联系方式:18755018236、0550-3175359、0550-3510816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的方式,以现场递交为准,逾期不予接收。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联系人:招标办、总务科联系方式:0550-3175359、0550-35108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世贸大厦A座18楼1818联系人:赵建飞联系方式:187550182363.监督电话监察室:0550-351223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7时00分7.1包别划分分为1个包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30日历日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查看26.1履约保证金☑免收27.1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28.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3)收费标准:2000.00按照《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采购》规定的标准固定费率收取;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接收部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或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0-3175359、0550-3510816或18755018236通讯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或滁州市世贸大厦A座18楼1818室32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6)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33投标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4签字或盖章及密封要求一正两副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行政楼二楼招标办(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联系人:赵建飞、招标办、总务科联系方式:18755018236、0550-3175359、0550-3510816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不接受邮寄的方式,以现场递交为准,逾期不予接收。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以电子邮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0407638@qq.com)。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及工程(如有)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9.投标报价9.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13.开标13.1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投标文件的澄清15.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的方式(代理机构:290407638@qq.com)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中标公告期限、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廉洁自律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服务一年期到,一次性付清全年的维保费。特别说明:本次以每月单价进行报价,如遇到营业场所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变更合同,按照实际维保台数*中标单价*维保月份数据实结算。(不足一个月按满月结算)。2服务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3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考核二、服务内容:电梯种类电梯位置层站规格电梯载重台数电梯品牌门诊楼2#4层4站1.0m/s1600Kg1富士住院楼员工1#20层20站1.75m/s1000Kg1通力住院楼员工2#20层20站1.75m/s1000Kg1通力消防电梯3#21层21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4#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5#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6#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7#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8#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琅琊院区1#6层6站1.0m/s1600Kg1永大琅琊院区2#6层6站1.0m/s1600Kg1永大综合服务楼4层4站1.0m/s1000Kg1蒂森综合服务楼4层4站1.0m/s1000Kg1蒂森综合服务楼2层2站1.0m/s1000Kg1蒂森综合服务楼2层2站1.0m/s1000Kg1蒂森杂物梯住院楼9#2层2站0.5m/s200Kg1派利尔住院楼10#2层2站0.5m/s200Kg1派利尔服务方式:1.提供维修人员院内驻点服务、驻点服务人员不低于2人。每月2次日常检修、包含节假日的24小时应急抢修,并免费提供除主机、变频器、主板、钢丝绳、门机变频器外的所有电梯零部件。2.所用主、辅材料必须是原厂正品且施工严格按照相关工艺要求;3.维保服务不能影响医院正常的工作,不能破坏院区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及时清运干净;4.因维保服务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维保服务方负责。注: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配件费、人工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垃圾清运费、工具及税金等工程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第4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ZXYZB-2025-28甲方(采购人)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1.2.3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服务一年期到,一次性付清全年的维保费。特别说明:本次以每月单价进行报价,如遇到营业场所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变更合同,按照实际维保台数*中标单价*维保月份数据实结算。(不足一个月按满月结算)。注: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考核1.5.2服务地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5.3服务方式:甲方指定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滁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不采用)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不采用)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书);(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5)诚信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6)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9)投标响应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评审及证明材料一.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三、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四、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参与招投标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范围全部/第 包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其他投标人盖章:日期:注: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六、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投标人盖章:日期: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七、投标分项报价表电梯种类电梯位置层站规格电梯载重台数电梯品牌每台单价/月合计/年门诊楼2#4层4站1.0m/s1600Kg1富士住院楼员工1#20层20站1.75m/s1000Kg1通力住院楼员工2#20层20站1.75m/s1000Kg1通力消防电梯3#21层21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4#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5#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6#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7#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住院楼8#20层20站1.75m/s1600Kg1通力琅琊院区1#6层6站1.0m/s1600Kg1永大琅琊院区2#6层6站1.0m/s1600Kg1永大综合服务楼4层4站1.0m/s1000Kg1蒂森综合服务楼2层2站1.0m/s1000Kg1蒂森综合服务楼4层4站1.0m/s1000Kg1蒂森综合服务楼2层2站1.0m/s1000Kg1蒂森杂物梯住院楼9#2层2站0.5m/s200Kg1派利尔住院楼10#2层2站0.5m/s200Kg1派利尔投标人盖章:日期:八、投标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投标人盖章:日期: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澄清答疑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ZXYZB-2025-282、更正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2、原采购公告及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及以上资质,并经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修改为:①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A级及以上资质,并经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3、原采购公告及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②企业通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认证;修改为:②企业通过IS045001认证;4、问题一:④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A级或A+级问:因电梯维保信用评价A及A+都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公布的,A及以下的都是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给潜在投标人公平竞争机会,建议将此条改为“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B级及以上”回复:本项目为医院电梯维保服务,由于医院适用人群的特殊性,对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极高。招标文件设定A级或A+级要求是基于项目实际需要,为保障项目质量安全,故本条不作修改。5、问题二:⑥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问:电梯维保的核心技能是由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技工即可胜任,要求高级(三级)已经超出实际需求,招标内容仅为日常维保(非高难度安装改造),则高级证书并非必要,而且该项目类型为电梯维保,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各地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电梯维保人员的要求是必须拥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即可满足电梯维保需求,该证书是法定要求,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非强制性要求。若招标方仅认可职业技能证书,而忽视T证,这样就构成歧视。此条违反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第6条将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资格条件。此条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设置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设定过高或歧视性的证书、业绩要求。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书适用于本项目电梯维修、保养、检修等作业的要求,故我司建议删除“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此项要求。回复:业主方属于医疗机构,使用电梯大多数为患者或行动不便的人群,故对电梯的安全稳定运行要求较高。1、特种设备作业T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之一,也就是从事电梯安装修理和维护保养必备的上岗证,电梯维修操作证现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颁发。有效期为4年。2、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要相应的学历和一定年限的安装维修从业经历,是对个人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工作技能水平的有力证明,表明投标人具备较高的电梯安装维修能力的服务水准;而不是相对简单培训考核且操作难度较低就能通过的T证水平。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三级及以上即包括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具备该证书的必备条件:需要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才能颁发证书。综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特种设备作业T证,获取难度更大,技能操作水平更高,且能够快速、有效处理电梯维保中所遇复杂的维修保养工作。更能满足业主方核心的项目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要求。故本条不作修改.6、问题三:③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提供2个为医院电梯设备维保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中必须体现出双方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请问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业绩是否有效?回复: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业绩有效。7、问题四:⑤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梯作业)>(电梯机械安装维修T1或电梯电气安装维修T2或电梯维修证T);所需数量是多少?分公司员工证书是否可用?回复:所需数量不低于一人,分公司员工证书可以用。8、问题三:⑥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电梯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⑦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请问所需数量是多少?分公司员工证书是否可用?回复:所需数量不低于一人,分公司员工证书可以用。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联系方式:招标办、总务科0550-3175359、0550-351081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赵建飞187550182363.监督电话监察室:0550-35122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