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招标变更公告(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6391号-HSZB-2025-05-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病毒所关于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上传加盖公章版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
联系人:张添一
联系方式:0431-87977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双创中心A区801室
联系方式:19214312911(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佳薇
电话:19214312911(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信息: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附件信息:

(更正发布稿)—病毒所关于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doc500.8K

(盖章发布稿)—病毒所关于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pdf21.4M

病毒所关于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6391号-HSZB-2025-05-10采购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审方法1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8第五章技术要求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6391号-HSZB-2025-05-10项目概况病毒所关于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6391号-HSZB-2025-05-10采购任务书编号:采购计划-[2025]-06391号项目名称:病毒所关于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8.4132万元最高限价:108.4132万元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中标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供货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5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免费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zcygov.cn)文件,下载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采云”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30(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文件规定提供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3.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4.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2)CA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CA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联系人:张添一联系方式:0431-879773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双创中心A区801室联系方式:19214312911(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佳薇电话:19214312911(办公电话)4.监督部门信息: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联系人:张添一联系方式:0431-8797730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双创中心A区801室联系人:薛佳薇联系方式:19214312911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病毒所关于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6391号-HSZB-2025-05-104供货地点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预防医学科学院)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6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中标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供货完毕8质量标准合格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5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疑问的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1日16时00分前提交地址: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邮箱(2734978622@qq.com) 联系人:薛佳薇电话:19214312911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则视为其无疑问。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07月02日13偏离不允许14分包不允许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6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17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18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9最高投标限价108.413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0报价有效期90日2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东风桥支行账号:2205 0165 5136 0000 0631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须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2)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3)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的存款回单加盖公章以邮件的方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734978622@qq.com)。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4)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并自留一份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5)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内容,后果自负。2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23近年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5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26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系统”)。(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0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0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0份。27装订要求/28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3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工作人员通知后30分钟内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32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腾讯会议号(213862143),投标人开标前15分钟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间,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未参加视频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33开标程序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政采云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95763。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政采云系统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调试。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34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社会专家4人社会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5%36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7付款方式合同中全部货物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38质保期一年39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投标人否, 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40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不采用4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一次性支付。42对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查询截止时间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查询截止时间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是否接受投标报名的依据之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43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总则部分是招标文件标准文本通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采购人对总则相应条款重点表述的明示和补充,如条款有不一致,总则部分相应条款不适用本文件。总则一、投标费用参与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需方(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1.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审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2.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4.本项目不允许偏离。三、招标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也可在此基础上对文件进行扩展。未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由投标人自定。2.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不按本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投标否决处理。(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投标报价(1)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应包括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劳务、防护人员工资、福利、保险、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等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4.提交投标文件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系统”)。(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0份。(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0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0份。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应当密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数量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2)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否则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3)招标后投标文件不予退还。6.投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语支持的应在对应的栏目下有中文译释。五、招标程序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2.评审小组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有关投标人。3.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4.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5.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6.在评审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招标有关的技术资料或其他信息。六、成交原则1.评审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社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在中标结果公示前将严格保密。2.采用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综合评分法(附后)。3.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中标候选人。七、重新采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八、中标通知1.开标后,在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投标人,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3.中标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支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九、中标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签订合同1.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投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十一、补充条款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质疑期间内将质疑事项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提出。质疑书须提供纸质,并应当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第三章评审方法2.1.评审方法前附表(一)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文件内按格式附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内附《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内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内附《投标人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信誉要求①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信誉良好承诺书。不得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内按格式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报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合同履约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服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90天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其他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符合第五章“技术要求”规定,不允许有负偏离。提供承诺书及技术偏离表加盖公章。2、核心产品: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需提供制造商对外发布的产品图片或产品宣传资料或说明书或其他技术资料等用以佐证。投标文件附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佐证材料为英文版本须同时提供对应版中文注释资料,以中文注释资料为准。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注:1、上述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或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3、上述要求投标人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二)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投标报价部分:30分2.2.2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1、对于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3%的价格扣除。2、对于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3%的价格扣除。注:投标产品同时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分分别叠加后计算价格加分。(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应证明材料)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商务部分(20分)类似业绩(6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6分。投标文件内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基本情况(8分)供应商具有稳定的商务人员、运输人员等以保证货物如期送达,每提供一个人员得2分,满分6分。投标文件内附人员身份证或驾驶证、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具有稳定的仓储场地,按要求提供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内附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方案(6分)残次品更换、临期产品更换等方案,以上每项要求了解项目特点、编制内容应与此项目相关得3分,错写或与本项目特征不符得1分,无不得分。2.2.4(2)技术部分(50分)技术指标(30分)针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指标(无负偏离),须提供完整、显示清晰的参数佐证材料,全部满足的得30分。每有一项佐证材料不完整、显示不清晰的扣1分。扣至0分为止。评分依据:参数佐证资料。(不包括核心产品: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多病原核酸质控品)评分依据:技术偏离表及参数佐证资料。注:参数佐证材料可为产品宣传资料或技术资料或说明书或产品图片等,如佐证材料为英文版本须提供对应版中文注释资料,以中文注释资料为准。实施方案(4分)结合项目内容,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货物采购及仓储管理、运输条件及运输时间安排、运输管理制度、装卸安排,以上每项要求了解项目特点、编制内容应与此项目相关得1分,错写或与本项目特征不符得0.5分,无不得分。质量方案(5分)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产品安全、进度保证措施、组织协调保证措施、廉洁自律保证措施,以上每项要求了解项目特点、编制内容应与此项目相关得1分,错写或与本项目特征不符得0.5分,无不得分。运输方案(6分)结合项目内容,编制运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运输管理制度、运输能力、货物装卸安排,以上每项要求了解项目特点、编制内容应与此项目相关得2分,错写或与本项目特征不符得1分,无不得分。应急保障措施(5分)结合项目内容,编制应急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对事故后紧急处理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措施、人力资源保障措施、资金保障措施、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以上每项要求了解项目特点、编制内容应与此项目相关得5分,错写或与本项目特征不符得0.5分,无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价格权重=30%1、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标准得分高的优先。(2)对各项评分进行汇总,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汇总后,将各投标单位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后得分,拟定“得分结果表”,按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本项目不适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本项目不适用)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重新开展招标活动。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得分汇总E=A+B+C。3.2.4投标人得分=(E1+E2+E3+E4+E5)/5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单位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评委会推荐按顺序排列的3名中标候选人。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17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2.22.3附件: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省政府《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要求,积极应对突发疫情对我省经济社会影响,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出如下落实措施:1、强化政策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门槛。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结合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提高政府采购项目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自2022年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办法》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比例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达到或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省财政厅将协调发改、工信、住建、交通、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国家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支持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履约能力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免收中小企业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对确需依法收取保证金的,应明确收取标准、缴纳方式和退还时限等要求,允许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降低经营成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2022年5月前实施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或履约保证金进行核查清理,对符合法定或合同约定退还条件的应及时退还,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采购人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可结合项目实际,明确中小企业获得合同后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最大限度的确定首期预付款比例,并尽量缩短资金支付期限。五、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于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行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对于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法人代表亲自领购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加快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六、加强项目执行管理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中小企业投标(响应)。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中小企业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各级预算单位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时,必须标明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便于中小企业提前做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未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展采购活动。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统筹把握,明确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预留采购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按照六条措施要求,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显成效。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政策执行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政策执行中好的经验办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技术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功能、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单位数量★1.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A+B预制版/荧光PCR法)24人份/盒,用于十五重呼吸道病原体(新型冠状病毒(ORFlab/N基因)、鼻病毒、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 、腺病毒、肠道病毒、流感嗜血杆菌、A组链球菌、副流感病毒、人博卡病毒、肺炎支原体、百日咳杆菌、布鲁氏菌、诺如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核酸的定性检测,采用荧光PCR技术预分装引物探针形式盒40★2.多病原核酸质控品20管/盒,包含新型冠状病毒(ORFlab/N基因)、鼻病毒、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 、腺病毒、肠道病毒、流感嗜血杆菌、A组链球菌、副流感病毒、人博卡病毒、肺炎支原体、百日咳杆菌、布鲁氏菌、诺如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阳性核酸,能培养的病毒/细菌质控品应采用培养物核酸,无法培养的应为全长基因核酸。盒403.霍乱弧菌质控品每盒共6管,含有灭活病原1000,2000,10000,0.4mL/管 ; 核酸500,1000,5000,20μL/管。盒14.志贺菌质控品每盒共6管,含有灭活病原1000,2000,10000,0.4mL/管 ; 核酸500,1000,5000,20μL/管。盒15.沙门菌质控品每盒共6管,含有灭活病原1000,2000,10000,0.4mL/管 ; 核酸500,1000,5000,20μL/管。盒16.致泻性大肠杆菌质控品每盒共6管,含有灭活病原1000,2000,10000,0.4mL/管 ; 核酸500,1000,5000,20μL/管。盒17.隐球菌质控品每盒共6管,含有灭活病原1000,2000,10000,0.4mL/管 ; 核酸500,1000,5000,20μL/管。盒18.布鲁氏菌质控品每盒共6管,含有灭活病原1000,2000,10000,0.4mL/管 ; 核酸500,1000,5000,20μL/管。盒19.曲霉菌质控品每盒共6管,含有灭活病原1000,2000,10000,0.4mL/管 ; 核酸500,1000,5000,20μL/管。盒110.副溶血弧菌质控品每盒共6管,含有灭活病原1000,2000,10000,0.4mL/管 ; 核酸500,1000,5000,20μL/管。盒111.空肠弯曲菌核酸检测质控品每份三支,分别为高、中、低浓度,每支500μL盒112.结肠弯曲菌核酸检测质控品每份三支,分别为高、中、低浓度,每支500μL113.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核酸检测质控品每份三支,分别为高、中、低浓度,每支500μL盒114.霍乱弧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15.志贺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16.沙门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17.ETEC大肠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18.隐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19.布鲁氏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0.曲霉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1.副溶血弧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2.猪链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3.结肠弯曲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4.空肠弯曲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5.小肠结肠耶尔森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6.阪崎克罗诺杆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7.嗜水气单胞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8.类志贺邻单胞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29.单增李斯特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30.无乳链球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331.霍乱弧菌O1/O139群核酸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50T/盒,双重盒132.霍乱弧菌CTX基因核酸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50T/盒,双重盒133.河弧菌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2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234.肠道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EHEC)核酸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235.霍乱弧菌ctxA/ctxB毒力基因双重实时荧光PCR检测试剂盒48T或50T/盒,要求三种不同国产品牌试剂盒,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盒236.致病菌识别网腹泻症候群18重PCR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24T,与实验室多重全自动设备配套,包括:细胞保存液+采样拭子,核酸提取试剂。盒137.核酸提取试剂盒磁珠吸附法,64T/盒,适用于天隆96通道自动核酸提取仪盒838.病原体及核酸富集试剂48T盒339.呼吸道多病原样本核酸提取试剂48T盒140.腹泻多病原核酸提取试剂48T盒241.脑炎脑膜炎多病原样本核酸提取试剂48T盒342.高通量测序试剂套装(PE150)测序方案:FCL PE150,匹配DNA纳米球文库上机,可双盒同时上机,数据产出24G套243.测序仪清洗试剂盒搭配FCL清洗载片使用,匹配可双盒同时上机的DNA纳米球文库测序仪盒244.快速酶切文库制备试剂套装(16 反应)16 反应/盒,V2.0,适配DNB测序原理法测序仪盒245.一步法核酸纳米球制备试剂盒4 反应/盒,适配DNB测序原理法测序仪盒246.测序建库仪器带滤芯自动化吸头量程:250μL;10盒/包,自动化DNA测序仪器配套使用。包447.测序建库仪器圆形孔U型底深孔板1.3ml 96孔;2块/包,自动化DNA测序仪器配套使用。包1048.测序建库仪器全裙边PCR板0.2mL 96孔;10个/包,自动化DNA测序仪器配套使用包1049.测序建库仪器可掰开 PCR 八连管及管盖10块/盒,自动化DNA测序仪器配套使用盒150.测序建库仪器0.5mL冻存管,PCR级100个/包,自动化DNA测序仪器配套使用包251.测序建库仪器2mL冻存管,PCR级100个/包,自动化DNA测序仪器配套使用包252.流感病毒质控试剂每套包括:2019新型冠状病毒、甲型H1N1pdm、H3、乙型Yamagata系、乙型Victoria系以及H3、H5、H9亚型、欧亚类禽猪流感病毒H1N1亚型。样本为病毒灭活培养液。套2553.胎牛血清500ml/瓶,适用于多种细胞类型,尤其是敏感细胞,内毒素水平<5EU/ml,血红蛋白水平≤20mg/dl.无菌过滤,符合USP无菌试验的最高级别标准,经过三重0.1微米的过滤。加工产品的设施要经过ISO 13485认证。自到货之日起剩余有效期不少于产品有效期的70%。瓶1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正/副本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报价一览表四、分项报价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七、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八、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八、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十、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的承诺书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技术偏离表十三、技术方案十四、其他资料注:投标文件需编制页码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3.1.(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上述采购项目。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遵守合同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2.3.2.(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合同履行期限2质量标准3投标有效期4...5备注:投标人在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备注1、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2、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分项报价表序号货物名称功能、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单位数量品牌型号单价总计123...合计人民币(大写) (¥ )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全称询价方式(独立/联合体)主要业务资质标准(如有)企业规模大/中/小/微型营业执照编号成立日期公司总人数资产净值(万元)负责人1.姓名: 2.职务: 3.职称:联系方式1.地址: 2. 邮编: 3. 电话:4. 传真: 5. E-mail 6. 联系人:开户银行1.户名: 2.开户行: 3.账号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材料。(二)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年份项目2024年总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货币资金(万元)总负债(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营业收入总额(万元)税前利润总额(万元)税后利润总额(万元)(三)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注: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为本项目所配备人员。2、本表所列人员须后附人员身份证等材料。2.3.3.六、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2.3.42.3.5.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现就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如下: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但生产、销售这些产品,提供这些服务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任何情况下,我方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九、信誉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十、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十一、服务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十三、技术偏离表1.“招标文件(内容)”一栏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对应内容逐项填写。2.“投标文件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表述应答”一栏必须详细填写具体要求表述,并应对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对应响应。在本表中未提供具体功能要求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该项技术得分受到影响的,是投标人的风险。完全满足的在“投标响应”栏中填“响应”,若有差异的在“投标响应”栏中填“正/负偏离”,并将差异情况在“差异描述”栏说明或附页说明。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表述应答投标响应差异描述佐证材料页码索引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十四、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十五、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多病原核酸质控品等试剂耗材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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