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物资 消防水泵招标变更公告(缙云县林业局2025)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分散公开2025-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样品递交时间
2025年7月24日8:30时-9:00时
2025年7月28日8:30时-9:00时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林业局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东门小区6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禹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131197
质疑联系人:卢禹君
质疑联系方式:0578-3131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12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周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199997
质疑联系人:陶国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8-31999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附件信息:
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正终稿).docx144.7K
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正终稿).docx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Y分散公开2025-26项目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缙云县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采购合同32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8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6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JY分散公开2025-26项目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000最高限价(元):65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数量:1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公告附件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http://zfcg.czt.zj.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6楼开标室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林业局项目联系人:卢女士联系电话:0578-31311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5990872520质疑联系人:陶先生联系电话:0578-3199997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120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朱航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传真:0578-3318985地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人缙云县林业局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5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核心产品为●远程高扬程消防水泵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8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9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10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评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7楼评标室二)1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3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16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7投标人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18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19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不填写。2、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其中行业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但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除外。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存在疑义的,由供应商澄清说明,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且企业类型正确的,声明函有效。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的,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且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制造商请务必和《报价明细表》的制造商保持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制造厂商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声明函无效。20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21其它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我的工作台——金融服务——融资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957633.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缙云县林业局。2.1.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规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1.9“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为关键性技术参数。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资信及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1.2.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2.2.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12.1排版:建议A4排版。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建议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须由投标人代表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视同解密成功。19.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后可查看投标人名单。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8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1104467299@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9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报价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2相同品牌的产品认定23.2.1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3.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4.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6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8.7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8.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0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1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2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3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28.1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30.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2.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2.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2.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4.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十一投诉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十二授予合同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8.签订合同38.1成交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8.2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8.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三验收39.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9.1本项目采购人可邀请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参与验收、核对的内容为中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质保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9.2其他投标人在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9.3其他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0.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0.1.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40.1.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40.1.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0.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0.1.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0.1.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0.1.7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0.1.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0.1.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0.1.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0.1.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五其他事项42.解释权42.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2.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中标总价按下表收费标准*70%计取(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第三章招标需求一、项目采购说明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审小组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4.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后维保等各项工作,并保证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成交,成交供应商及制造企业对成交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响应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5、中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如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相关产品性能、功能、参数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有偏离)或发现中标供应商有转包等行为,采购单位有权随时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保留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向投标人提出赔偿采购单位损失的要求(赔偿金额不限于合同金额)的权利。二、项目采购需求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配置1桔红色阻燃服(包括头盔、手套、防扎鞋、腰带)套65一、款式设计要求:款式、结构、外观及缝制工艺均符合国家标准;采用金属铜拉链,耐高温易穿脱,粘扣和铜扣结合设计,穿脱方便;上衣底摆、袖口处采用收紧式结构,能有效防止灰尘进入并具有舒适性。贴边采用粘扣,裤口、裤腰处的收紧结构能适应不同腰围尺寸的人员穿着裤腿侧面有2个带盖口袋;裤子需有包裆处理;有行业标志,重点突出行业性和专业性:衣服左臂上缝“森林消防”臂章一个,背后印字“森林消防”(可根据采购方要求)。二、性能参数:▲1、面料纤维含量:100%棉;(提供证明材料)▲2、面料阻燃性(洗涤50次后):续燃时间≤0.1S、阴燃时间≤0.1S、损毁长度≤20mm 、无熔融滴落现象、热防护系数≥290TPP(kW·s/㎡);(提供证明材料)3、面料断裂强力(洗涤50次后):经向(T)≥1000N,纬向(W)≥750N;4、面料撕破强力(洗涤前):经向(T)≥35N,纬向(W)≥35N;5、面料透湿量:≥6300g/(㎡·24h);6、成品水洗尺寸变化率:-1.0%~+1.0%;7、面料热稳定性:≤-1.0%(260℃±5℃);8、色牢度/级:耐洗色牢度:≥4级、耐水色牢度:≥4级、耐摩擦色牢度:≥4级、耐酸汗渍色牢度:≥4级、耐碱汗渍色牢度:≥4级。9、甲醛含量:未检出。10、PH值:6.0-8.0;★11、缝纫线性能:断裂强力≥12N、在(260±5)℃环境中,经过5分钟热稳 定性试验后,不熔融,无烧焦现象。(提供证明材料)12、缝制针距:≥12针/3CM;★13、接缝强力:肩缝接缝强力≥320N、后裆接缝强力≥550N;(提供证明材料)▲14、成品带点电荷量:≤0.1μC/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国家认证或认可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需具有ILAC-MRA、CNAS、CMA认证标志及官方防伪扫描二维码。成交后供应商需于本项目成交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查。 配置:1.头盔: 头盔结构:盔体、内衬、面罩、标识、收缩式头灯组成;材料:盔体采用ABS阻燃工程塑料,一次性压模而成,耐敲击,耐高温;内衬采用减震织带,与盔体连接牢固,衬箍大小可调;面罩:采用耐高温亚克力,可见光透率≥90%;2.消防手套: 五指手套,面料采用阻燃纱卞面料,有内胆衬里;手心采用防滑点塑阻燃布;手背有反光提示标志;3.防扎鞋:①外观:采用优质橡胶鞋底,底部采用凯夫拉防刺设计,鞋头易弯折处采用耐磨牛绒材质;②颜色:迷彩;③鞋帮材质:棉≥100%;★④抗刺穿性:≥1750N;(提供证明材料)⑤外底硬度:≥65ShoreA;▲⑥鞋帮面料续燃、阴燃时间:<0.1s;鞋帮面料损毁长度:<100mm;(提供证明材料)⑦色牢度≥3级;⑧鞋帮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⑨单线断裂强力(缝纫线):≥3.2×103cN;⑩鞋帮撕破强力:经向≥30N,纬向≥30N;⑪鞋帮断裂强力:经向≥730N,纬向≥700N;▲⑫外底撕裂强度:符合GB 21148-2020标准5.7.2规定。(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国家认证或认可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需具有ilac-MRA、CNAS、CMA认证标志及官方防伪扫描二维码。成交后供应商需于本项目成交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核查。 4.腰带:插扣式腰带,材质:涤棉混纺材料,耐高温性能:经204±4°耐高温试验后织带和缝线未出现融熔、焦化现象;规格长度*宽度*厚度≤1300*50*2.8 mm。2风力灭火机(手提式)台101.符合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混合2冲程发动机;2.功率≥0.8 kw / 1.1 hp;3.气缸排量≥27.2 cm³;4.重量≤4.4 kg,油箱容量≥0.44 L;5.最大排风量≥810 m³/h,最大风速≥89m/s;6.空转转速≥2500 r/min;7.手感振动≤2.5 m/s²(弹簧减震系统);8.全封闭的供油管。3风力灭火机(背负式)台141.混合4冲程发动机、符合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 2.功率≥2.9 kw; 3.气缸排量≥64.8 cm³;4.最大排风量≥1720 m³/h; 5.满负荷运行转速≥7200r/min;6.空转转速≥2500 r/min; 7.重量≤9.8 kg;8.油箱容量 ≥1.4L;9.手感振动≤2.0 m/s²(弹簧减震系统:带有4点弹簧减震系统的动力设备,充分提高背负时的舒适度);10.全封闭的供油管:发动机供油管全封闭在机器外罩里,操作使用时不易被树枝意外挂断和在火场造成漏油,更安全;4水带米9020口径25MM,长度30M/根,聚氨酯衬里,双层制作,工作压力≥30公斤,爆破压力≥90公斤。5消防水桶(5T)个5一、容量:≥5000L;二、尺寸:1.直径:≥1800mm、总高度:≥2200mm,总重量:≥110kg,平均厚度:≥5mm;集雨口直径≥500mm;集雨面有消防取水口,22cm≤取水口直径≤25cm,23cm≤桶盖直径≤26cm;2.桶体与桶盖材料一致,均采用聚乙烯(PE)。三、整体材料(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验)报告佐证):★1.材料:采用PE(聚乙烯)原料;2.屈服强度:≥15MPa3.断裂强度:≥11MPa;4.邵氏硬度:≥60HD;5.耐高温老化性能:≥80℃环境下,≥24小时后无变化;6.耐光照老化性能:黑标温度在(65±3)℃,辐照度在(50±2)W/㎡(宽带),试验箱温度≥40℃,相对湿度在(50±10)%RH,波长在(300-400)nm下,时间≥24小时后,外观无可见性损坏、裂缝和起泡等现象。四、外观设计:1.蓄水桶为圆柱形,顶面为一个向下凹陷的弧面,能自然集雨,无接缝,与桶体一次成形;2.蓄水桶上平面设计有水泵架设平台,平台上设计有防滑条,方便使用便携式水泵进行抽水灭火;3.桶体外侧壁设有加强筋,加强筋间距≤10cm;4.蓄水桶桶体为蓝色,(森林消防蓄水桶表面字样可根据采购方要求定制);5.正常使用年限:≥10年五、安装要求:安装完毕后,提供安装位置照片及经纬度。六、每只森林消防蓄水桶配一只提水桶,用于取水备用。提水桶参数要求:1.提水桶提手采用热镀锌钢筋;2.18cm≤直径≤24cm,高度:≥22cm,重量:≤0.7kg。3.整体材料(投标时整项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检测(验)报告佐证):★3.1.材质:采用EEA(乙烯-丙烯酸乙酯共聚物)原料;3.2.屈服强度:≥14MPa;3.3.断裂强度:≥14MPa;3.4.邵氏硬度:≥70HD;3.5.耐高温老化性能:≥60℃环境下,≥12小时后,外观无变化;3.6.耐光照老化性能:黑标温度在(65±3)℃,辐照度在(50±2)W/㎡(宽带),试验箱温度在(38±3)℃,相对湿度在(50±10)%RH,波长在(300-400)nm下,时间≥12小时后,未出现粉化、裂缝、起泡和脱落等现象。4.提水桶能方便放入森林消防蓄水桶取水口提水。6●远程高扬程消防水泵台101.泵组由四冲程风冷汽油发动机与进口三缸隔膜泵组成,变速箱与泵体一体化结构;2.水泵类型:三缸隔膜泵;最大扬程≥680m;最大流量≥74L/min;额定压力≥3MPa;额定流量≥ 70L/min;最大射程≥26m;水泵重量:≤68kg;3.外观:框架封闭式,杠杆式滚轮移动设计;4.出水口直径:25mm或40mm;5.进水口直径:40mm;水枪口直径:6mm;6.吸水扬程:7m;引水时间(1米吸深):≤8s;最大输出距离:≥7400m;压力表精度:不低于2.5级;7.水泵保护装置:必须配备电子压力传感器超压熄火保护装置;水泵启动方式:手拉反冲式/电启动;四冲程风冷汽油发动机要求:1.最大功率≥9.5/4000kW/(r/min);最低燃油消耗率:≤281g/(kW.h);启动时间≤7s;2.内置油箱容量25L,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5小时;7高扬程消防水泵台11.泵体结构:三缸隔膜泵,配套发动机型式:单缸,四冲程,强制风冷、OHV汽油机;★2.供油方式:喷油嘴供油的大小由中央处理器ECU电脑控制(电喷);整机净重≤45kg;3.配套发动机特点:转动惯性大、易起动,最大功率≥3.5/3600 kw/(r/min);4.最大压力≥5.4MPa,最大扬程≥540米,额定流量≥39升/min,射程≥24米,额定压力≥4MPa。★5.启动方式:电启动/手拉反冲式启动/遥控启动;6.保护装置:水泵配备电子压力传感器超压熄火保护装置;7.水泵采用框架式封闭结构;8.配置:专用工具1套,转换接头1只 备注:开标时,须提供项目采购的高扬程消防水泵、提水桶样品各一套,预中标单位的样品现场留存,后续交货产品按样品进行验收。如后续交货产品经检验与样品不符,则予以退回,不予以验收,并取消中标资格。三、商务要求1.安装(交货)时间及地点要求1.1安装(交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质保期为3年。1.2产品必须为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产品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3安装(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1.4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验收2.1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执行,所有的技术资料向采购人提交并签署验收报告后视为合格。2.2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合格证、检测报告、全套设备配置清单(列出详细规格型号),维修手册和使用手册,简易操作使用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电子版等。2.3若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10天内包退、包换到位,进行二次验收,若二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且不予支付合同款。3.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5.付款方式5.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应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四、培训要求1.技术培训1.1现场培训在所有产品部署现场,投标人负责用户的现场技术培训,包括产品的功能、部署条件、部署步骤和注意事项、产品升级、日常维护事项等方面,使用户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测试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使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1.2课程培训投标人应提供专门的课程培训,包括理论教授,问题讨论和上机操作,以便采购人能够迅速掌握相应的培训内容。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课程的内容、资料讲义、授课方式、课程目标。2.培训费用所有培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取。3.培训地点:按采购人要求;4.培训人数:不少于3人参加;5.培训天数:至少2天。五、样品1.样品的递交方式样品递交方式:供应商自行递交并安装到位(须标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递交时间:2025年7月28日8:30时-9:00时(须自行携带安装工具,插座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递交地点:缙云县新区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七楼样品室,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5990872520。2.未成交供应商样品的退还处理方式:开评标结束后,由供应商自行带回处理;3个工作日后不处理,由采购人自行处理。3.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应当由招标人进行保管、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4.样品清单:高扬程消防水泵、提水桶。六、其他事项1.供货过程中,各有关人员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概不负责。2.备品备件及耗材要求:质保期配件等质量问题需要原配件维修。3.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资、产品、劳务、管理、材料、运费、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保险、利润、税金、培训费、措施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备品备件费用、相关审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人承担。第四章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署地点:签署日期:采购人:(以下称甲方)缙云县林业局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在年月日,缙云县林业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金额等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合同总金额: ¥ 元整甲方联系人: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乙方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二、服务的内容、方式及要求1、乙方根据采购文件提出的采购需求和甲方要求,组织实施。2、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承诺免费承担与本项目实施任务以外有关协调解决工作。4、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侵权行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等)。若发生侵权行为,由乙方负全责,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质量保证乙方须保证货物与投标文件相一致。乙方保证所供商品是年月日以后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四、工作条件1、甲方负责提供有关基本信息及需求。2、甲方应确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联络工作。3、甲方负责提供查阅与项目有关的基本信息所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环境。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与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协调工作。五、实施安排和协作事项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主要技术资料、系统图纸及其他伴随服务资料。2、乙方应做好与相关公司的相互配合工作。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售后服务1、设备质保及维护期为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维护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免费咨询、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及零配件更换。质保维护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长期维修服务,收取维修成本费,零配件不高于中标时零配件的投标价格。在质保期内非人为破坏因素引起的维修、保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内的所有产品要求提供上门服务。七、工期及供货地点要求1、工期要求:。2、供货(安装)地点要求:甲方指定地点。八、验收1、验收(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已被消除并得到甲方的认可。(3)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材料和技术文件都已提交。(4)供货完成后甲方可随机抽验1个产品进行送检。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甲方有权退回货物并要求重新供货。注:验收时需进行破坏性验收,实物作为破坏性试验验收依据,若乙方没有满足采购参数实质性要求需更换直至满足甲方需求。九、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预付款;乙方应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在乙方领取项目款时,应提供与项目款同等数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除退还全部已收取款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全部退还甲方已收款项及支付前述应付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不认可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理由的,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处理。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指标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乙方应继续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在承担上述1-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十二、合同纠纷处理: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丽水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三、合同的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不得擅自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2、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单位名称类别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缙云县林业局地 址:法 定 代 表 人:或被授权人:电 话:开 户 名 称:开 户 银 行:帐 号:签 订 地 点:签 订 时 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名称):我(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上述格式中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无法完成的,可以采用纸质签字完成后再扫描上传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1.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1.5供应商资格声明(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企业人数:______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职务和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人姓名(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日期:1.7.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标项:(若有)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不填写。2、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其中行业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但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除外。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存在疑义的,由供应商澄清说明,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且企业类型正确的,声明函有效。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的,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且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制造商请务必和《报价明细表》的制造商保持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制造厂商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声明函无效。1.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其他(格式自行设计)(投标人认为有利于其本次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一)资信商务部分1、投标声明书(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①电子投标文件;②备份投标文件(注: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备注1234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4、其他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⑵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二)技术部分1、商务响应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是否响应备注1234567供应商盖章:日期:2、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参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参数偏离情况提供的相应佐证材料对应的页码(如有)备注12………………注:请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严格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偏离表(格式可更详细,自行调整):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货物的实际规格,并对照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内容要求,对确实存在投标规格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的情况,应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参数”“投标产品详细规格”“偏离情况”“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的页码”。“偏离情况”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投标人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采购文件技术指标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且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评审小组会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投标人应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标委员会决定。4.投标规格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盖章:日期:3.按照评分办法跟采购需求内容进行编制综合阐述。供应商盖章:日期: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不得出现报价)供应商盖章:日期: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投标报价(元)备注1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大写: 元¥: 元注:1.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资、产品、劳务、管理、材料、运费、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保险、利润、税金、培训费、措施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备品备件费用、相关审批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不接受有选择报价及优惠前报价,请投标人直接填报优惠后的报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技术参数、配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总价合计(元)...注:1、投标人需按“报价书(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对“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的分项报价分别进行详细列表说明。2、本报价书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需求提及的所有内容。3、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分项报价表格式。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单数,其中经济、技术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3.2.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2.2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并根据审查、澄清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3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4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3.5报价文件评审3.5.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5.2报价修正;3.5.3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3.5.4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6评标结果3.6.1评审结果汇总,投标人结果排序;3.6.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6.2.1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资格审查记录;(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7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8评审结束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评审结果,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资信商务及技术权重为70%,分值为7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经充分审核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4.2报价权重为30%,分值为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4.3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如某分项评分要素为2分,则评审专家在0.01〜2分内打分。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资信商务及技术分值为70分,权重为70%。序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备注1供应商业绩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类似项目由评审小组根据项目特点认定。0-3客观分2项目总体理解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包含(货物功能说明、性能技术指标及说明、质量性能)进行综合评分:1.货物功能说明详细清晰、性能技术指标及说明全面、质量性能全面可行的得6分;2.货物功能说明较详细清晰、性能技术指标及说明较全面、质量性能较可行的得4分;3.货物功能说明基本详细清晰、性能技术指标及说明基本全面、质量性能基本可行的得2分;4.货物功能说明不详细、性能技术指标及说明不全面、质量性能欠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6主观分3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的详细实施方案,组织方案、供货方案、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贴合实际需求,严密、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全面的得6分;2.方案贴合实际需求,方案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全面的得4分;3.方案基本贴合实际需求,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欠缺的得2分;4.方案符合实际需求但存在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6主观分4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的措施、证明资料以及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措施严密、证明资料齐全、采购需求完全响应的得4分;2.措施合理、证明资料较齐全、采购需求响应的得2分;3.措施简单、证明资料不齐全、采购需求响应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主观分5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偏离表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对照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评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1分。负偏离带★的每项扣3分。注: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给予佐证,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响应,予以相应扣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须清晰可辨认,若因字迹模糊无法判定参数的作负偏离扣分。0-21客观分6拟投入人员情况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经验、团队结构、人员数量等结构评审:1.人员结构专业技术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团队结构合理、人员数量安排合理的得6分。2.人员结构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团队结构较合理、人员数量安排较合理的得4分。3.人员结构专业技术能力欠佳、工作经验欠丰富、团队结构欠合理、人员数量安排欠合理的得2分。4.人员结构专业技术能力差、工作经验差、团队结构差、人员数量安排差的得1分。人员须与本项目有关,即必须为投标单位或产品生产厂家的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无关人员不得分。0-6主观分7安装调试验收方案结合本项目特点,对供应商的安装调试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主要包括:1.安装时间计划,最高得1分;2.设备调试安排,最高得1分;3.人员调配,最高得1分;4.安装调试的重点难点,最高得1分;5.安装调试结果保障措施,最高得1分;描述细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5分;每有一项缺失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有缺陷的扣0.5分。0-5主观分8售后服务结合本项目特点,对供应商提供的运维保障及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1.质保期服务内容承诺,最高得1分;2.响应方式、响应时间,最高得1分;3.根据零部件、备品备件的完整性、合理性,最高得1分;4.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最高得1分;5.保修期外服务承诺,最高得1分;6.质保期外易损件的收费情况最高得1分;运维保障及措施合理、可行,内容全面,制度完整,能够确保服务质效的,最高得6分。存在缺陷或不完善、不可行的每处扣1分。0-6主观分9样品高扬程消防水泵样品(9分):根据样品外观、设计合理性(包括所用材料、焊接工艺、设备紧凑、轻巧、便捷性进行综合评比,外观精良、设计合理性强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欠缺的得0.5分。控制面板及遥控器上具有出水压力、发动机转速、工作时长显示。每项得1分,共6分,缺项不得分。提水桶(4分):桶体、提手等的材质、样品直径、高度及重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分,完全符合的得2分,不符合的每项扣0.5分。提供样品外观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根据样品外观结构是否完整、线条清晰、无毛刺,制造工艺等进行综合评分,外观精良、工艺精湛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欠缺的得0.5分。注: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0-13主观分5.2.报价分值30分: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3.投标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余投标人报价与该基准价对比,计算出报价评分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招标文件采购编号:JY分散公开2025-26项目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人:缙云县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采购合同32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8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61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编号:JY分散公开2025-26项目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000最高限价(元):65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数量:1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公告附件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http://zfcg.czt.zj.gov.cn)。3.开标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6楼开标室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林业局项目联系人:卢女士联系电话:0578-31311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蔡先生联系电话:15990872520质疑联系人:陶先生联系电话:0578-3199997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120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朱航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传真:0578-3318985地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2025年缙云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人缙云县林业局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委托中介5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核心产品为●远程高扬程消防水泵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8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9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10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评标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7楼评标室二)1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媒体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3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4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16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7投标人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18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19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企业也需要提供声明函,在声明函中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的数据不填写。2、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其中行业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但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的除外。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存在疑义的,由供应商澄清说明,供应商对填报的数据来源作出合理解释,且企业类型正确的,声明函有效。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的,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且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制造商请务必和《报价明细表》的制造商保持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制造厂商错填、漏填,声明函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声明函无效。20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21其它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我的工作台——金融服务——融资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957633.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缙云县林业局。2.1.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文件中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1.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1.5“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规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1.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1.8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1.9“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为关键性技术参数。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2.1资信及商务部分详见第五章格式。11.2.2技术部分(包含但不限于):11.2.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2.2.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12.1排版:建议A4排版。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建议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若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须由投标人代表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视同解密成功。19.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后可查看投标人名单。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8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1104467299@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9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报价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2相同品牌的产品认定23.2.1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3.2.2如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24.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响应文件的;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6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8.7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8.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0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1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2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3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28.17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30.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2.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2.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2.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一一通知。33.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34.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十一投诉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十二授予合同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8.签订合同38.1成交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8.2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火物资 消防水泵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