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招标变更公告(中阳县下枣林乡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11292025BCS001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资格证明文件
P44页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2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
P44页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 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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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阳县下枣林乡人民政府
地 址:中阳县下枣林乡下枣林村
联系方式:0358-505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通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寇庄西路92号君泰风尚写字楼6层
联系方式:0351-8780383 15580076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0351-8780383 15580076475
附件信息:
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磋商(含清单最终版).pdf621.6K
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1292025BCS00142招标编号:SXTCZB2025020采购人:中阳县下枣林乡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通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定和成交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292025BCS00142项目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壹佰贰拾陆万元(¥1260000.00)最高限价:壹佰贰拾伍万捌仟贰佰元叁角(¥1258200.30)采购需求:对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等。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方式:线上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25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92号君泰风尚写字楼6层北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阳县下枣林乡人民政府地址:中阳县下枣林乡下枣林村联系方式:杨先生联系电话:0358-50510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通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92号君泰风尚写字楼6层联系方式:0351-87803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1558007647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2采购单位中阳县下枣林乡人民政府3代理机构山西通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4本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壹佰贰拾陆万元(¥1260000.00)最高限价:壹佰贰拾伍万捌仟贰佰元叁角(¥1258200.30)5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6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相关证书★8.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声明函(见‘响应6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文件格式’)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1.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1.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11.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注:(1)第1-10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1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3)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CA章。7供应商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项目合同案例列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7.实施方案(格式自拟);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9.政策性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8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3.开标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4.纸质响应文件递交:递交2份纸质版响应文件。9保证金金额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方式进行交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2).磋商保证金通过银行电汇、支票倒送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供应商名称,缴纳凭证(扫描件)须编入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山西通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账号:9902001820345559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行号:305161009063注:(1)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1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1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参加本次政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13磋商小组人数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14文件解密开启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供应商自行准备好CA数字证书及笔记本电脑进行签到解密开启。2.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15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六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16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建筑业。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3.3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采用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提供2份纸质文件,纸质版为电子版的导出打印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后两日内;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92号君泰风尚B座写字楼6层北楼。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指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招标项目”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2.3“潜在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购买磋商文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人”指山西通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预留;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供应商必须是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4.工程内容详见清单。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定和成交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责任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邮件、传真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对收到的澄清进行答复,答复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磋商文件的修改8.1磋商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8.3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0.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0.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0.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1.磋商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供应商的责任。11.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3磋商报价表为在第一轮公开唱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制作,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4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导致被拒绝。12.磋商报价12.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2.2磋商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含人员工资、材料费、管理费、工具费、意外险、税等,未列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12.3供应商要按本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署且加盖公章。磋商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不论第几轮报价超预算(控制价)视为无效标。12.4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磋商方案和报价。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磋商报价表特别说明事项处予以说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被磋商小组磋商时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人注意,否则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2.5有关本项目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被拒绝。12.6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3.磋商保证金13.1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过错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遭受损失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2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3.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3.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磋商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它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5书面响应文件3份装入袋内密封。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5.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6.无效标发现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标。(1)未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到磋商文件指定地点的。(2)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供应商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报价,损害国家、公众和他人利益的。(3)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的情形。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退回17.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解密18.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8.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9.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9.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五、开启20.开启20.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20.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20.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六、磋商程序和要求21.组建磋商小组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1.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1.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1.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1.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2.评审22.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并签字确认。22.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2.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2.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2.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2.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7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2.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2.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2.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3.磋商(询标)23.1磋商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3.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3.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3.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4.最终报价24.1报价原则24.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4.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4.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4.2报价审核24.2.1根据本文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4.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4.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4.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4.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5.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5.1综合评分原则25.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5.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5.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5.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5.2.1磋商小组依据25.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5.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6.编写评审报告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复核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8.磋商过程保密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磋商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七、签订合同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2.成交服务费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成交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33.签订合同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八、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35.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通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寇庄西路92号君泰风尚B座写字楼6层北楼联系电话:0351-8780383十、违约处罚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38.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9.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三)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四)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五)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七)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十)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40.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40.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报价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40.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0.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0.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1.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评审价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按3%扣除。41.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41.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三章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技术要求项目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项目编号:1411292025BCS00142招标编号:SXTCZB202502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壹佰贰拾陆万元(¥1260000.00)最高限价:壹佰贰拾伍万捌仟贰佰元叁角(¥1258200.30)采购需求:对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等。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主要工程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合同编号:()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投标总价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工程名称:户水管改造合同编号: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工程项目总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元)第一部分建筑工程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第三部分输配水管道工程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小计99备用金(暂列金)合计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期:年日日年月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第一部分建筑工程一上寺头(一)入户管道工程3580沟槽土方开挖(人工)m³945.12沟槽土方开挖(机械)m³2205.28沟槽土方回填m³3150.4基底夯实2506混凝土路面切割7160混凝土路面拆除(弃渣外运5km)m³375.9C25混凝土路面恢复(15cm厚)2506(二)配管线附属建筑物1控制阀井(砖砌)座2混凝土路面切割19.6混凝土路面拆除(弃渣外运5km)m³1.79C25混凝土路面恢复(15cm厚)11.96柱坑土方开挖(人工)m³5.22柱坑土方开挖(机械)m³12.18土方回填m³14.6基底夯实m²10.8C25混凝土m³1.4M10水泥砂浆砌砖m³3.51:2水泥砂浆抹面m²21.84预制C25钢筋砼盖板m³0.6钢筋制安t0.08Ф800mm铸铁防盗井盖及支座(含锁具)套2φ30钢爬梯t0.0812分水水表井(砖砌)座13混凝土路面切割127.4混凝土路面拆除(弃渣外运5km)m³11.66C25混凝土路面恢复(15cm厚)77.74柱坑土方开挖(人工)m³33.93柱坑土方开挖(机械)m³79.17土方回填基底夯实m³m²94.970.2C25混凝土m³9.1模板制安m²25.74M10水泥砂浆砌砖m³22.751:2水泥砂浆抹面m²141.96预制C25钢筋砼盖板m³3.9钢筋制安t0.52Ф800mm铸铁防盗井盖及支座(含锁具)套13φ30钢爬梯t0.5265二高家庄(一)配水管道工程503沟槽土方开挖(人工)m³132.79沟槽土方开挖(机械)m³309.85沟槽土方回填m³442.64基底夯实m³352.1混凝土路面切割m³1006混凝土路面拆除(弃渣外运5km)m³52.82C25混凝土路面恢复(15cm厚)m³352.1(二)入户管道工程1453沟槽土方开挖(人工)m³383.592沟槽土方开挖(机械)m³895.048沟槽土方回填m³1278.64基底夯实m³1017.1混凝土路面切割m³2906混凝土路面拆除(弃渣外运5km)m³152.565C25混凝土路面恢复(15cm厚)m³1017.1(三)配管线附属建筑物1控制阀井(砖砌)座2混凝土路面切割m³19.6混凝土路面拆除(弃渣外运5km)m³1.79C25混凝土路面恢复(15cm厚)m³11.96柱坑土方开挖(人工)m³5.22柱坑土方开挖(机械)m³12.18土方回填m³14.6基底夯实m²10.8C25混凝土模板制安m³m²1.43.96M10水泥砂浆砌砖m3.51:2水泥砂浆抹面m²21.84预制C25钢筋砼盖板m0.6钢筋制安t0.08800mm铸铁防盗井盖及支座(含锁具)套230钢爬梯t0.0812分水水表井(砖砌)座8混凝土路面切割m78.4混凝土路面拆除(弃渣外运5km)m7.176C25混凝土路面恢复(15cm厚)m47.84柱坑土方开挖(人工)m20.88柱坑土方开挖(机械)m48.72土方回填m58.4基底夯实m²43.2C25混凝土m5.6模板制安m²15.84M10水泥砂浆砌砖m141:2水泥砂浆抹面m²87.36预制C25钢筋砼盖板m2.4钢筋制安t0.32800mm铸铁防盗井盖及支座(含锁具)套830钢爬梯t0.324施工临时工程m³1.4一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临时道路km0.15二施工专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2.575三其他施工临时工程%3合计m³1.4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设备费安装费设备费安装费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上寺头IC卡充值管理机套1二高家庄IC卡充值管理机套1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设备费安装费设备费安装费第三部分输水管线工程一上寺头1dn63PE100级管(1.6MPa)602PE管件dn6333dn25PE100级管(1.6MPa)50164PE管件dn252515控制阀井手动蝶阀(DN501.6MPa)及配件超声波流量计(DN501.0MPa)及配件DN25复合式进排气阀(1.0MPa)及配件DN50伸缩接头及配件其他附属配件6分水水表井138路分水器13DN20加密阀75DN20IC卡水表75IC卡张75内丝直接(dn25PE)150堵头29二高家庄1dn63PE100级管(1.6MPa)5032PE管件dn63253dn25PE100级管(1.6MPa)19904PE管件dn251005控制阀井手动蝶阀(DN501.6MPa)及配件超声波流量计(DN501.0MPa)及配件套2DN25复合式进排气阀(1.0MPa)及配件套2DN50伸缩接头及配件套2其他附属配件套26分水水表井座88路分水器套8堵头15DN20加密阀个49DN20IC卡水表套49IC卡张49内丝直接(dn25PE)个98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0一施工交通工程0施工临时道路km0.15二施工专项工程0施工安全生产专项%2.575三其他施工临时工程%3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备注合计公司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计日工项目计价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工程单价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措施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价差税金合计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单价费(税)率(%)备注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公司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合计备注公司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预算量单价(元/m)水泥(kg)砂(m)石子(m)水(m)掺合料(kg)外加剂(kg)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混凝土及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编号名称及规格单位预算量单价(元)合价(元)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供应价(元)预算价(元)公司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下枣林乡上寺头村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预算价(元)备注投标人: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来水入户水管改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