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招标变更公告(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2025)
更正说明
由于本次招标范围仅为三茅街道辖区内5个村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运营服务,规模较小,故对“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不作要求。比选文件的评审内容中的”服务质量保障“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养老护理员实训能力,对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场所、培训设施,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评定,场所固定、设施齐备、内容、计划完整的得8分,内容较简单、但能把握重点、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内容较单薄、重点不够明确,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内容提供不全面,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缺少、有误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 JSZC-321182-FW2025-03255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
项目预算: ¥400000.0
项目地点: 扬中市三茅街道5个社区(村)(长江花城社区、指南村、明华村、江洲路社区、中桥社区)
评审开始时间: 2025-08-05 14:00
评审地点: 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 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姓名: 张彬
联系电话: 18305280067
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5-07-21 0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08-04 17: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满足以下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比选文件.pdf
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购单位: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5-0325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项目联系人:张彬联系人电话:18305280067发布时间:2025.07.19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01,02比选公告供应商须知03比选需求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01.比选公告我单位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对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二)项目编号:JSZC-321182-FW2025-03255(三)项目预算:¥400,000(四)项目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5个社区(村)(长江花城社区、指南村、明华村、江洲路社区、中桥社区)(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八)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九)服务周期:365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4.满足以下要求: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料);注:①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5-07-2109:00,响应截止时间:2025-08-0417:30四、项目评审评审开始时间:2025-08-0514:00评审地点: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五、联系方式采购人:扬中市三茅街道办事处项目联系人:张彬联系人电话:18305280067固定电话:暂无地址:三茅街道办事处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2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02.供应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五、比选评审(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3商须知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实质性响应内容11、评审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比选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比选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情形:(1)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5)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的;(6)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8)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委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4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1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同意)。4、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响应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六、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本项目全额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减。302服务团队评价(10分)(1)投标人拟投入养老服务团队中具有养老技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营养师、评估师,健康管理师,每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3分;以相应证书为准。(2)投标人拟投入养老服务团队中具有居家养老护理员、510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居家助餐助浴服务员,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2分;以相应证书为准。(3)投标人具有稳定养老服务团队,须提供员工花名册及所有人员本年度任意一个月员工社保缴费记录,每位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注:提供(1)、(2)项所涉及人员的劳动或用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服务方案评价(60分)1、服务实施方案:投标人根60据项目需求拟定服务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理解透彻、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合理、针对服务对象制订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方案等,方案合理、科学、全面、可行的得16分;方案内容较简单、但能够把握重点、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2分;方案内容较单薄、重点不够明确,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8分;方案内容提供不全面,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缺少、有误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步骤,制度科学、合理、完整的得12分;内容较简单、但能够把握重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点、符合项目要求的得9分;内容较单薄、重点不够明确,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内容提供不全面,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缺少、有误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服务质量保障:投标人具有养老护理员实训能力,对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场所、培训设施,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评定,场所固定、设施齐备、内容、计划完整的得8分;内容较简单、但能够把握重点、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内容较单薄、重点不够明确,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内容提供不全面,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缺少、有误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应急预案: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应急预案综合评定(包括但不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预案全面、有效且可执行的得8分;内容较简单、但能够把握重点、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内容较单薄、重点不够明确,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内容提供不全面,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缺少、有误的得2分;未提供的7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不得分。5、增值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以外的其他增值服务的,制定服务方案及承诺书(格式自拟),方案贴切性、合理性、创新性、可行性、承诺完整的得8分,内容较简单、但能够把握重点、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内容较单薄、重点不够明确,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内容提供不全面,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缺少、有误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6、服务经验和便捷性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特点以及扬中本地风土人情、老年人生活习惯等提供方便快捷、及时性、适应性等保障服务方案,合理、科学、可行的得8分,内容较简单、但能够把握重点、符合项目要求的得6分;内容较单薄、重点不够明确,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内容提供不全面,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缺少、有误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说明:1、评标计分时各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8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低顺序排列,评委会将确定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高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七、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八、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九、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需求一、项目概况为了更好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服务及运营工作,推动扬中市三茅街道养老服务的发展,现面向社会进行项目投标,择优选择企业、第三方社会组织承接运营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项目旨在通过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引入专业运作理念,开展5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服务及运营工作。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设立日间照料室、助餐点、书画阅览室、棋牌室、舞蹈室、康复训练室等功能室,尽可能地建立健全功能区域和服务保障体系,满足老年人走出家门,进入社区(村)享受日托、就餐、文体娱乐、精神关爱等服务需求;提供丰富多彩的老年活动,将三茅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老年人温馨、快乐家园,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幸福目标。二、服务需求1、扬中市三茅街道5个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江花城社区、指南村、明华村、江洲路社区、中桥社区)委托乙方运营管理。乙方按照扬中市养老服务相关标准要求,为三茅街道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就餐、文化娱乐、精神关爱,权益维护等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2、提供长者膳食供应、个人照护、保健康复、精神文化、休闲娱乐、心理慰藉、教育咨询等日间服务。膳食供应包括集中堂吃和上门送餐。个人照护服务包括长者午间休息、协助如厕、提示或协助按时服用自带药品、测量血压、血糖及体温等内容。保健康复服务包括按摩、中医传统保健等内容。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包括长者书法、阅览、棋牌、游戏、手工制作等内容。心理慰藉服务包括沟通倾听、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内容。教育咨询服务包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括长者营养、保健养生、常见疾病预防、康复、法律、安全教育等内容。另外,适时开展针对长者们的社区活动,开展长者志愿服务、自助互助服务,社区营造敬老助老、和谐友爱的邻里氛围。三、服务评价要求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设备、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每满一个季度对乙方工作考核一次,若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终止此项合同。见附件:合同版本。四、人员及实施要求1、负责三茅街道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整体运营和管理服务等,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服务运营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按照相关规定组建和培训服务团队,以适应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体运营规划。3、负责组织市场开拓和宣传活动配合甲方进行宣传及功能展示。4、为甲方辖区内60周岁及以上的人群提供免费的日间照料服务,同时整合当地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增值服务。5、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为有助餐、送餐服务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6、应按照江苏省卫健委、民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的通知》苏卫老健[2021]2号)要求,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7、应对老年人的所有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准私自向他人透露老人信息。8、具体负责协调、处置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矛盾和纠纷。9、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能将部分合同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如有转让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五、商务要求1、总报价为固定总价。该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产品)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2、每个村社区结算单价(元/年)=总报价÷5。3、现场勘察:扬中市三茅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谈判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采购人均不负责。4、供应商一旦参与采购活动,即表明供应商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采购人提出重新采购、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