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 变配电工程 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变更公告(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临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10032025BCS0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21.1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21.1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21.1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3人组成。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部
地 址:临汾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层
联系方式:0357-2223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中大街尚书苑 2 号楼 2 单元 102 室
联系方式:19335788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丹
电 话:1933578866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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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项目编号:1410032025BCS00026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9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40第五部分合同文本43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3第一部分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032025BCS00026项目名称: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498523.7最高限价(元):2498523.7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数量:预算金额(元):2498523.7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包括居民变配电室、公共变配电室、高压线路部分、低压线路部分,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包1,60日历天(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8月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临汾市尧都区中大街尚书苑2号楼2单元102室(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请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以下步骤获取采购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2)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相关的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5.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6.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7.本项目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后30分钟。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地址:临汾经济开发区河汾一路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层联系方式:0357-22238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中大街尚书苑2号楼2单元102室联系方式:193357886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焦女士电话:1933578866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建设地点: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提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收款单位: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长兴支行 帐 号:351907650910001 行 号:308161039163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递交注意事项:①供应商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和金额为准。②供应商须注明“项目名称简写/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5报价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总报价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6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构成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8响应文件编制及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9踏勘现场及磋商预备会(答疑)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及磋商预备会(答疑)。10磋商有效期①磋商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②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③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的,磋商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11选择性施工方案不接受 12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 13分包不接受14合同期内调价不接受15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详见“第六部分 合同文本”。16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39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不缴纳17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预留金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0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2498523.7元 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2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小时内24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 小时内2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同采购公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6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采购公告地点:临汾市尧都区中大街尚书苑 2 号楼 2 单元 102 室(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7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还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本办法还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8信用记录查询查 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起止时间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评审现场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任意名单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29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1.2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3“供应商”是指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或经采购人确认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6“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3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本工程所需资金,采购人已通过前附表第2项方式获得,并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付款方式见前附表第2项。4供应商资格4.1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3项,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供应商方可申请参加投标。4.2供应商合格条件:4.2.1供应商的资质等级必须是前附表第3项要求的施工资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4.2.2供应商必须按前附表第3项要求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这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2.3供应商应拥有用于本次工程施工所需设备。这些设备必须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进场,圆满地执行和完成合同。4.2.4供应商必须是一个独立的合法公司或经济实体,财务及经营管理人独立。4.2.5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5踏勘现场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5.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5.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磋商预备会(答疑)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6.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6.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磋商费用7.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8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8.1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执行取消本次采购任务的情况下,无需对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9.1磋商文件包括:(1)采购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文本(6)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公告以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图纸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0.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4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包括:(1)资格审查部分(2)商务技术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等均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2响应文件按“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自编目录、页码。12响应文件的编制12.1供应商应详细审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2.2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2.3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12.4响应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报价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12.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2.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评审小组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3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项目采购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13.2响应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磋商有效期14.1响应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之后的90天内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若同意则应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形式予以答复,若采购人限定了答复期限而供应商未将拒绝的答复意见送达至采购人,或供应商不予答复,则可以被采购人视为供应商已经默认同意。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形式明确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并在采购人限定的期限内有效送达至采购人处,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7条的规定仍然适用。15磋商保证金15.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15.2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弄虚作假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16响应文件的签署16.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6.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16.3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字和盖章,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16.4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16.5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16.6响应文件的签署应清晰工整。(四)磋商报价说明17磋商价格17.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前附表第17项所述的计价方式。报价汇总表的价格,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7.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7.3磋商价格的采用方式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估算量,作为磋商报价的基础;付款时以由承包人计量、由采购人或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17.4预留金(暂列金额)是指采购人(建设单位)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而预留的金额,计入磋商总价。本工程预留金(暂列金额)金额为前附表19项要求。17.5磋商货币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7.6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包括预留金(暂列金额)在内,本工程采购预算金额为前附表第20项要求。17.7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开标一览表》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五)响应文件的提交18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和撤回1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磋商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约束。18.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18.3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磋商19磋商1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9.2供应商响应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磋商活动。20磋商程序1.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及会议纪律;2.到达磋商时间后,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解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报价视为无效;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4.与供应商进行磋商;5.确认施工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变动情况;6.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7.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立磋商小组21.1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3人组成。21.2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21.3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2磋商小组职责22.1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并按照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2.2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2.3磋商小组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3资格性审查23.1磋商会议开始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磋商。23.2资格性审查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中资质证明、磋商保证金等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逐一审查,经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24符合性审查24.1资格性审查通过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规范等。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对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情形。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符合性审查没有通过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不参加最后报价和进一步的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4.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拒绝供应商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24.5采购人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25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25.1响应文件中如果有报价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17.7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修正。25.2响应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磋商时按照对出错供应商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供应商成交,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供应商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25.3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作出说明或答复。26.2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澄清、说明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予以确认。26.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6.4供应商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在磋商中更加有利。27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7.1磋商小组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或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磋商小组根据“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8磋商的有关要求28.1磋商小组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磋商小组成员及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8.2磋商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评审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8.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磋商活动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磋商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8.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做出有关磋商的任何解释。29.相互串通投标2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5)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0弄虚作假3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获取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的;(3)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供应商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磋商的;(7)如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9)报价出现明显错误,供应商拒绝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7.7”的规定进行修正的;(10)填报总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11)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除外;(12)供应商为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3)供应商是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的或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14)供应商与工程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与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参股或互相任职、工作的;(15)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尚在处罚期限内的;(17)供应商有串通磋商或磋商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18)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9)在资格评审中,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20)磋商报价文件(报价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的;(21)因供应商原因出现的错漏项、单价、合价遗漏且不在可修正范围的;(2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且该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23)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响应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24)响应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25)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6)响应文件未对工期、质量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7)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采购规定的活动;(28)供应商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2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磋商结果33确定成交供应商除了“供应商须知”第36条规定的磋商终止情况之外,磋商小组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4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34.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直接确定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4.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34.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相关部门处理。34.4成交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5响应文件的处理所有在磋商会议上被接受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响应文件。36磋商终止在磋商文件递交日期截止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在磋商时,发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磋商小组确定为磋商终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布终止公告。(八)签订合同37签订合同37.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7.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37.3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8履约保证金38.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38.2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8.3当成交供应商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38.4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9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39.1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5)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1)至(6)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40对成交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罚40.1成交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1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41.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磋商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或否决所有投标的。41.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有效投标不足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42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42.1供应商在本磋商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等。42.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磋商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2.3供应商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进行记录和曝光。(九)质疑与投诉43.询问4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4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44.质疑4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44.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44.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44.4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44.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44.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45投诉4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5.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5.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十)其他46关于日期计算方法46.1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项目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2评审依据2.1磋商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3评审过程的保密3.1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2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4评审方法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4.2综合评分法,是指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供应商。5响应文件的澄清5.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磋商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在政采云平台上通知该供应商。5.2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澄清、说明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予以确认,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的事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做出答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5.4磋商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6评审事项处理原则6.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在评审现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2磋商小组有权判定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是否属于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6.3有效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评审依据,亦不作为不成交的评审依据。6.4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7评审报告7.1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签字确认,各成员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7.2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资格审查8.1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8.2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的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磋商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序号审查内容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磋商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磋商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9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审查内容标 准1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①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②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情形。③不存在磋商总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情形。④提供开标一览表;⑤开标一览表审查:开标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商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4商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按照“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5商务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技术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技术质量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磋商小组各成员判定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10磋商10.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10.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0.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0.5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线上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澄清确认书的形式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谈判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0.6磋商小组将与重新提交澄清确认书或磋商响应文件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确认入围即最后报价的供应商。10.7磋商小组宣布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时限,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出价格的以其第一轮的有效报价为准。11详细评审11.1磋商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详细评审”要素针对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客观、公证、审慎地据实、独立打分。11.2磋商小组成员未据实打分或超出“详细评审”要素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重新评审。11.3如出现某一位评审专家打分畸高畸低,导致评审结论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评审专家说明其打分的合理理由,并视具体情况报告同级财政部门。11.4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分值时,按以下顺序排列:(1)如分值相同时,选定投标报价低的;(2)如分值、报价相同时,选定技术评分最高的。11.5价格评分(分值3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中小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还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本办法还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磋商小组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11.6商务资信评分(分值1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企业业绩10分以提供在2022年7月至今期间内签署且完成的同类型工程合同为准。有一项案例得2.5分,最高得10分。必须提供以下内容:要求必须提供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中标(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证明,并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不计分。评分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11.7技术评分(分值6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实施方案9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编制依据(至少包含编制原则、编制说明)、②施工准备(至少包含前期技术调查、协调工作)、③实施计划等,每提供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9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内容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服务需求书中的要求等。)2项目班子配备及拟投入的各项计划9分项目班子配备及拟投入的劳动力计划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班子配备(至少包含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职能介绍)、②劳动力计划(至少包含劳动力组织、劳动力进场配置说明),③机械设备计划(至少包含机械进场安排、机械配置),每提供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9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内容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服务需求书中的要求等。)3关键部位实施方法9分关键部位实施方法包括但不限于:①准备工作、②实施方法、③实施工艺等,每提供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9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内容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服务需求书中的要求等。)4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9分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控制程序、②质量控制措施、③质量保证体系等。每提供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9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内容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服务需求书中的要求等。)5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9分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人员安排、②人员安全培训教育、③突发事故应对措施等,每提供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9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内容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服务需求书中的要求等。)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9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工期安排、②恶劣天气应对措施、③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等,每提供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9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内容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服务需求书中的要求等。)7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措施6分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环保保证措施②消防保证措施③降噪声保证措施④文明保证措施等实施技术措施,每提供一小项最高得1.5分,本项最高6分;每存在一项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数据、名称、专业术语及符号、文字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或存在与采购情况无关的内容;或涉及的内容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或提供内容与采购需求存在相互矛盾;或照搬其他内容而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或只有简单复制粘贴需求内容而无描述;或不满足服务需求书中的要求等。)评分注意事项:1.响应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12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2.1未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12.2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12.3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12.4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2.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12.6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12.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12.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情况说明1、项目名称: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2、最高限价:2498523.7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建设地点: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7、工程保修期:工程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年8、招标范围:包括源宏世纪花园二组团10#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配电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项目9、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报价要求报价汇总表的价格,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四、工期的顺延本项目在实施期间因战争、地震、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成交供应商应在事件解除后48小时内办理工程签证手续,工期方可顺延。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项目工作量的变化等情况影响主导工期时,须经采购人确认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方可顺延工期。五、工程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成交供应商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按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检测单位验收认定为准。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3、工程保修期限:工程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年。如果国家、行业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孰长为准;保修期限内属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免费负责维修。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保修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六、工程项目结算1、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类要求,采购人不作任何考虑及答复。2、本次磋商报价是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磋商报价中已包含,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需要恢复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由于实际情况,由采购人原因引起施工延期,合同工期给予顺延。结算时不予补偿任何费用。七、工程量清单(后附)第五部分合同文本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专用条款十、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技术方案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十一、工程验收(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市采购中心。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中心。十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二)付款方式: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3‰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5、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除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6、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和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终止。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两份。通用条款十六、词语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十七、质量标准建筑工程验收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其它现行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十八、安全施工(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十九、检查和返工(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二十、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国家和临汾市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满足竣工验收的资料。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条件不具备,则验收期顺延,责任由乙方承担。(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七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二十一、付款。二十二、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二十三、专利权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二十四、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凭中标服务费收据复印件、保证金收据、单位银行账号(加盖公章)到采购人财务室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二十五、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二十六、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二十七、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地址:电话:乙方全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开户行行号: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合同签订地点:线上签约备注: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须知为了准确参加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按照如下要求认真编制响应文件:一、编制响应文件必须做到如下事项:1.响应文件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响应文件递交”要求进行加密提交。2.实事求是地填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逐项填报,不可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答复文字;没有给定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3.“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不得随意删减,如因删减导致响应文件不完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附件中注明“无相关内容,可删除”的除外。二、编制响应文件建议做到如下事项:1.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为A4。2.参照后附目录顺序对响应文件各项内容进行排版、编制页码,如出现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应内容,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封面(封皮)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审查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页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6.磋商保证金……………………………………………………………7.信用记录查询…………………………………………………………8.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9.特定资质………………………………………………………………10.供应商需承诺或说明的其它事项…………………………………商务技术部分1.报价函……………………………………………………………页码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概况……………………………………………………………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8.项目管理机构情况……………………………………………………9.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10.技术方案……………………………………………………………11.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注:磋商文件目录按照上述顺序编制,包括但不限以上内容。资格审查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幸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报价/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严格依法缴纳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磋商保证金信用记录查询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特定资质供应商需承诺或说明的其它事项商务技术部分格式报价函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天内遵守本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请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参数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单位:元总报价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工程保修期备注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头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徽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本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我姓名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山西开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响应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全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概况一、供应商基本信息1.成立日期:2.注册地址:3.注册资金:4.单位性质:5.开户银行的名称:6.开户银行的地址:7.隶属关系:8.服务体系设置情况简介:9.职工(雇员)人数:其中:(1)高级技术人员人数:(2)中级技术人员人数:二、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没有需要说明事项的,可删除)我方保证上述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磋商文件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填写。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业绩名称采购单位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电话合同金额备注1     2     3     ……     注:1.供应商应填写相关类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资料。2.此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供应商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项目管理机构情况(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姓名年龄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三年己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本表后附项目经理相关证件、业绩等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方案1.技术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方案(2)项目班子配备及拟投入的各项计划(3)关键部位实施方法(4)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5)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7)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措施2.技术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供应商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宅楼 变配电工程 住宅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