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设备招标变更公告(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25)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安保设备购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901202500018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保设备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五章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5 14:00:00,更正为:2025-08-1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05 14:00:00,更正为:2025-08-12 09:00:00。
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监督机构:遂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5-2313824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燕山街86号;
2.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兴安路8号
联系方式:1518207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船山区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联系方式:0825-2246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825-2246297
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
相关附件:
更正公告.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保设备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遂宁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14:26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25-2246297
采购单位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兴安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82070830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船山区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25-2246297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序号5→X光机→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更正为:“一、基本指标1、通道尺寸:≥500mm(宽)×300(高)mm;2、传送带速度:≥0.2m/s-0.4m/s;3、额定负荷:≥100kg;4、线分辨力:≤直径0.0787mm单芯实芯铜线丝;★5、穿透力:≥10mm钢板;6、胶卷安全性:ISO1600胶卷;★7、单次检查剂量:1个X射线产生装置,一个通道,单次检查剂量应≤2.4µGy。★8、周围剂量当量率:封闭式设备,周围剂量剂量当量率应≤0.4μSv/h;工作人员位置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0.1µSv/h。9、一键开关机:开机时旋转钥匙,点击启动按钮一键开机;关机时只需旋转一下钥匙,设备自动安全关机。10、超薄物检测功能:被测物过薄而无法遮挡光障时,按下相应的功能键后可对超薄物进行探测。★11、分屏显示功能:可在一台显示器上以上下分屏显示方式同时显示被测物彩色和黑白图像。二、图像处理系统1、X射线传感器:L形光电二极管阵列探测器(多能量),1.57MM阵列显示器;2、彩色图像显示:24位真彩色显示;3、局部增强:可对图像中较暗的区域进行增亮处理;4、超级图像增强:可调整图像的比对度;5、高穿透显示:提高图像中暗区的亮度,使隐藏在高吸收物后面的物品清晰显示;6、低穿透力显示:提高低吸收率(易穿透)物体的对比度,使易穿透物体更加清晰;7、放大镜:可对鼠标框选的图像进行局部放大;8、增亮/减暗:增加图像的亮度/降低图像的亮度;9、图像回拉功能:应能按照图像生成顺序连续回调处过检图像;10、图像复原:图像显示恢复到皮带停转的最初状态;11、图像存储:实时保存任意幅图像,并可进行任意图像处理,连续工作保存,图片直接存入硬盘,储存数量应大于100万张,并可直接调用查看。三、使用环境1、工作温度/湿度:-10℃~45℃/20%~95%(不冷凝),低于-10℃需特制;2、储存温度/湿度:-20℃~+60℃/20%~95%(不冷凝);3、工作电压:220VAC(±10%)50±3Hz;4、功率损耗:≤0.5KW;★5、噪声级:≤58dB。”二、将招标文件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要求的得33分,其中:1、未标注“★”的为一般技术条款(共136项),其响应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技术条款的数量÷一般技术条款的总数量]×33分。注:①“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有阿拉伯数字序号“1”“2”“3”......为1项。②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条款(共16项)不参与评分,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承诺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能佐证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③数除不尽的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08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