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招标变更公告(集安市第一中学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18号-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集安市第一中学校舍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安市第一中学
地 址:吉林省集安市河东街756号
联系方式:0435-6605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化市九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新桥路559号广电大厦艺术剧院4楼
联系方式:1900305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翊名
电 话:19003055678
附件信息:
2025年集安市第一中学校舍维修项目.doc544.0K
2025年集安市第一中学校舍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18号-08采购人:集安市第一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通化市九信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1第六章图纸2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3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集安市第一中学校舍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18号2.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18号-083.项目名称:2025年集安市第一中学校舍维修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273585.00元6.最高投标限价:1273585.00元7.采购需求:集安市第一中学校舍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8.建设地点:集安市9.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其它在建工程,且具备2024年10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按否决处理;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1.时间:2025年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启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市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业务操作流程咨询电话:0431-81132579,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七、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集安市第一中学地址:吉林省集安市河东街756号联系方式:杨丰仁0435-66057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通化市九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院四楼联系方式:王工13258859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13258859866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集安市第一中学地 址:吉林省集安市河东街756号联系方式:杨丰仁0435-6605775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通化市九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通化市新桥路559号、通化市广电大厦艺术剧院四楼联系方式:王工132588598663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集安市第一中学校舍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18号-084项目范围集安市第一中学校舍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5建设地点集安市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9现场情况具备开工条件。10现场踏勘不组织11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3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其他在建工程,且具备2024年10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14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5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将质疑问题以word格式发至954771688@qq.com邮箱,并将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不予解答。16采购人书面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7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中要求的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如供应商的各类证书正在变更、年检的,须有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注明证书主要相关内容。1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73585.00元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9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2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21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2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2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24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启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市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3.本项目开标采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设备及CA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按主持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4.进入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供应商被授权人。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25磋商小组的构成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相关专业的专家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成交供应商。2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第一次报价不公开,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29质保期2年30质保金签订合同前交10 %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质保金。31结算方式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3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出具的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银行转账或支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1.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10 %2.履约担保缴纳(提交)时间: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将保证金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或提交保函原件。3.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5(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CA证书解密: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在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内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注: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第一部分磋商程序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商务、技术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活动。3.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1)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2)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7)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磋商文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函和报价函附表(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首次报价一览表(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11)其他材料3.报价3.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响应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3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4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5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采购文件中所列采购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6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准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响应报价应与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各项费用合计价格相符,否则,可能导致其相应文件被否决。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折扣报价都将按其相应文件被否决处理。3.7本采购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8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9供应商在参与响应活动时务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进行报价。3.10供应商在参与响应活动时必须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清单格式填写报价,应体现出综合单价的详细组成,如风险费用等。4.磋商保证金4.1本项目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5.有效期5.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每一页加盖公章。6.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按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6.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截止期6.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6.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6.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7.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7.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7.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7.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7.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注: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形式、资格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评标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1.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1)供应商资信实力;(2)报价的合理性;(3)施工组织设计;(4)商务响应;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预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8.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采购,或者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9.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二、电子投标文件中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三、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四、若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无法解密而对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评审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五、若出现停电、灾害、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情况,暂停开标。2.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首次报价函签字盖章报价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签署。报价唯一供应商每次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注: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资格评审。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带二维码的复印件或电子证等同于原件)项目管理机构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其他在建工程,且具备2024年10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按否决处理。提供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24年10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提供近一年(2024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或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公司可以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响应文件内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信誉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标书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入后续响应性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无评审标准正文中规定的重大偏差,加盖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并签字。如不是本单位造价人员编制,则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须提供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单位的注册造价人员在本采购项目中不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供应商编制工程量清单,否则按否决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响应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73585.00元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注: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二)详细评审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60分 项目管理机构:10分响 应 报 价:10分 其他评分因素:20分2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3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满分(1)施工组织设计6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编制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5分;编制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3分;编制描述存在漏洞且无补救方法的,不得分。5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6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体现工程施工进度方案、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4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方案的得1分;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6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6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4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6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6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工程安全、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4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6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6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施工环境、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4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施工环境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有效保障工程进度的,得6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工程进度、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4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6资源配备计划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计划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有效保障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源问题,得6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源问题、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4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源问题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6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打分,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计划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有效保障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得6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4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6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计划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提供有效紧急情况处理的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得5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提供紧急情况处理的预案以及抵抗预案的风险措施、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3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不能提供紧急情况处理的预案以及抵抗预案的风险措施,不得分。5施工现场平面图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现场平面图,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施工现场平面图内容详细、完整、合理、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得4分;施工现场平面图描述完善、可行,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施工现场平面图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施工现场平面图描述存在漏洞,不能提供切实,有效可行的平面图,不得分。4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内容详细、完整、合理、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得4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描述完善、可行,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描述存在漏洞,不能提供切实,有效可行的横道图或网络图,不得分。4(2)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加2分,满分4分。提供带有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根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给予加分: 施工员、质量、材料、安全人员齐全,有相应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每增加 1 人得2分,加至6分止。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证明材料及2024年10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3)响应报价1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10(4)其他因素20分企业业绩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项加2分,加至10分止,无不得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0优惠条件采购人可接受的优惠条件,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5分止,无不得分。5保修服务各供应商的保修服务,每有一条合理、有效的得1分,加至5分止,无不得分。5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系按分部分项工程提供的。1.2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国家规定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3本工程量清单由采购人提供,作为供应商计算响应报价的基础。2.工程量清单(另附)5.第六章图纸(无)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本采购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设计图纸文件执行。质量要求: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验收将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方面。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需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技术文件。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涵盖所有改造工程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安装工艺等。确保改造后两年内的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7.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和报价函附表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首次报价一览表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供应商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十一、其他材料一、报价函(格式)致:(采购人全称)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组织项目(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着重声明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的磋商总报价,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首次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回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商务主要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理以采购金额5%发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15.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项目经理姓名:2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3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4质保期2年5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7偏离本工程不允许负偏离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其在磋商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以下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年月日四、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名称首次报价(元)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经理质保期质量标准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有/无备注:1、此表可以自行调整表格宽度。2、本表须另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本表内容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3、响应报价以万元为单位。4、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如有,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本表中只填写“有/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日期: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供应商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皮有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皮投 标 总 价采购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六、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6)资源配备计划(7)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8)项目组织管理机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采购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采购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采购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采购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须附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清晰。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职位、姓名)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均无在建工程。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2: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附相关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清晰。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规模担任职务发包人八、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后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三)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五)近三年(2022年-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建筑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十、供应商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特此承诺申请人:(盖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十一、其他材料1.信誉良好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2.如为外埠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4.其他要求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5.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供应商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