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饮用水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2025)



漠源村安全饮用水工程(2025年三源组,吴坊组,三溪尾组)
答疑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3504287202000010001 
各投标人:
我司受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委托招标的漠源村安全饮用水工程(2025年三源组,吴坊组,三溪尾组)《招标文件》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专业合同条款更改为: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1)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
(2)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3)履约担保的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4)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的无息退还。
 
投标函附录  序号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延期至2025年08月01日09:00分,开标截止时间延期至 2025年08月01日09:00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8月01日09:00分。

3、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sxdzztb.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5日
 
 

招标文件正文.docx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招标项目名称:漠源村安全饮用水工程(2025年三源组,吴坊组,三溪尾组)招标项目编号:E3504287202000010001招标人: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7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6招标公告7第2章投标须知1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2投标须知前附表13第2节投标须知20“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0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1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2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3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24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6简易评标法26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1节合同协议书31“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31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2“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2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33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4专用合同条款34第4节合同附件60“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60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61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62第2节招标控制价63第3节投标报价64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64第6章招标图纸66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67第2节招标图纸69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0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70(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70(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70(3)招标项目说明70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7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7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7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71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72(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72(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72(3)文明施工要求72(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73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74(1)技术要求74(2)质量要求74(3)参考品牌75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77第6节其他要求78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8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3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4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85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87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88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89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90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91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92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93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94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95一、投标函98二、投标函附录99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100通用本补正数据表101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漠源村安全饮用水工程(2025年三源组,吴坊组,三溪尾组)已由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以相关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2.2.工程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9787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要求。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可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08:00至2025年07月23日18: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sxdzztb.etrading.cn/)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含平台使用费),售后不退。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整。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0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sxdzztb.etrading.cn/)。逾期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2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sxdzztb.etrading.cn/)公告栏上发布。9.中标人应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4〕32号)文件,按照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10.联系方式招标人: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地址:将乐县漠源乡,邮编:353300电子邮箱:/电话:18659887120,传真:/联系人:潘先生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喜迎门家居广场4楼401室,邮编:353300电子邮箱:/电话:18759870213,传真:/联系人:小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sxdzztb.etrading.cn/)地址:将乐县古镛镇玉华巷3号(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原物资总公司联系电话:13860595246第2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地址:将乐县漠源乡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8659887120,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喜迎门家居广场4楼401室联系人:小陈 电话:18759870213,传真:/电子邮箱:/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漠源村安全饮用水工程(2025年三源组,吴坊组,三溪尾组)招标项目编号:中禹鑫【将招】-GC-2025001标段名称:漠源村安全饮用水工程(2025年三源组,吴坊组,三溪尾组)标段编号:E3504287202000010001001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1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5.1.5工程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1.6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sxdzztb.etrading.cn/)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不适用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1.2.2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智慧工地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其他要求:/13.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1.1.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8:00:0018.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19.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00:00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若与本条款有抵触的,以本条款为准)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00前 。3、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②、③、④。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87202000010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帐户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明建〔2019〕30 号”及闽建筑〔2020〕8号执行。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87202000010001。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根据“明建〔2019〕30 号”及闽建筑〔2020〕8号执行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87202000010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87202000010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98-7500819、400-998-000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00:00前提交地点:将乐县古镛镇玉华巷3号(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二楼)原物资总公司密封要求:/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 09:00:00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不少于45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评标。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0的,应在开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按闽建筑〔2022〕3 号文执行。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0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 定标原则: 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的无息退还。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9.33.4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民委员会地址:将乐县漠源乡漠源村联系电话:1865988712040.34.2其他1、截标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中标人应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5、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明建筑〔2014〕47号)文件规定。6、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文件规定,中标单位应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建立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劳务实名制领导机构。项目部应设立专门劳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劳务员,明确责任分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7、严格执行闽建建〔2016〕22号文件关于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条款。8、远程监控应遵守《关于应用远程视频监控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闽建建〔2018〕29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的要求。9、根据将政文〔2016〕18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在中标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款手续。10、投标企业在中标后应根据《关于转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将人社〔2018〕123号文件规定,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工作。1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4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15.1.1 15.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投标人诚信承诺函;(5)授权委托书(如有时);(6)拟分包企业情况(如有时);(7)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简要情况表;(8)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9)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10)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11)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2)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3)“类似工程业绩”情况汇总表(如有时);(14)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5)其他资料。 15.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投标人诚信承诺函;(4)授权委托书(如有时);(5)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6)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7)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8)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9)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0)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11)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12)其他资料。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39787元22.2K值取定8%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8604元计算方式:计算方式:1. 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到整数位)。(1) 不可竞争项目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参与竞价。不可竞争项目包括:①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②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2)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预算造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3)K值根据招标工程预算造价构成并结合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度、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由招标人确定。2.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发包价承诺的方式。本工程只接受唯一投标报价即为发包价,其他任何不同的投标报价均不予接受。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b 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均由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随机抽取。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应考虑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具体处理方法) 。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对应的号码。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抽取一名中标候选人)。3、抽取结果由在场的招标人、监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签字确认。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1.1.评标程序1.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1.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1.1.1.1.1.(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1.1.1.1.(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1.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1.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1.2.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1.2.3.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1.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3.1.1.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1.3.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1.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4.1.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4.1.13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4.1.1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5.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1.8.提交评标报告1.8.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8.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1.9.附则1.9.1.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1.9.2.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1.9.3.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12.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212.4.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312.6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增加一款 12.612.6 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和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工资专户,通过工资专户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承包人代发工资,在签订分包协议时,与承包人一并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另行通知1.1.2.5设计人:另行通知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合同永久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本合同永久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合同条款及现行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招标项目的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本工程施工人员及企业资质和营业执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的相关资料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报送发包人,若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供上述相关材料造成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办理拖延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经济赔偿,按照每拖延1天赔偿人民币1000元。因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及相关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按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另行通知;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项目经理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程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取得出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范围以外为场外交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所有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若有发生,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计算)。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错误、缺项、漏项的;(2)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调整;(3)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影响措施项目费用的,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用应作相应调整;(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存在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的;(3)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督促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合同办事;②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③工程进度与工程量的确认;④督促并控制好工程进度、质量、投资。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帮助承包人协调施工需要容量的水、电线路接口,管线连接费用以及使用过程中的费用含管线维护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建筑装修材料“三证”、机电设备“三证”和说明书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等一切资料,上述文件的原始资料必须齐全,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规范装订成册。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一式捌份,其余资料一式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提交并附相应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承包人在图纸会审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每月的25日上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并在每旬末上报当旬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旬计划,上述相关资料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④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⑤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⑥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上述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使发包人免受任何损失,包括经济和名誉;⑦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水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施工费用均包括在工程总造价中。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设施费和不可预见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⑧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规定建立施工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造价人员、材料员),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所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管理骨干及时到岗到位。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参照专用合同条款第3.2、3.3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到位,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或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或挂靠施工,若违反以上规定,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负责。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全面履行对发包人的合同,履行工程的管理职责,为工程参与各方做好内部和外部关系协调和服务;在资金、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合同目标范围向业主直接负责。协调调用承包人公司人、财、物、信息、技术、管理等资源的策划、指导、服务和控制,全面支持本工程的工作。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开工至竣工的整个施工过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实行考勤制度,采用考勤机进行签到和签退,每月出勤率不得低于22天。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必须经监理人及发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应是承包人聘用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式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负责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且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以及相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并不免于对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进行的处罚。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每人每天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缺岗致使连续两周每周违约金达到8000元的或一周内金额超过人民币6000元以上的,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承包人将双倍支付违约金,并责令承包人在一周内改正,并及时派出符合要求的常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拒不改正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不予退还其履约担保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并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支付。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3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应在发包人下达更换项目负责人指令后3日内进行更换,如新任项目负责人未向发包人报到并上班,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备注:以上有关项目负责人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若以现金形式提交时)中支取。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承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规定建立施工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造价人员和材料员等)和施工班组技术骨干以及施工人员到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管理工作。若承包人不能按期组织上述人员到位,参照专用合同条款第3.3.4条的违约规定予以经济赔偿,并责令承包人履行承诺,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到位,若承包人不履行承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施工管控达不到合同要求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或出现施工管理人员不服从监理人、发包人管理的,监理人、发包人有权下达更换相关施工管理人员的指令。发包人下达更换指令后7日内承包人须无条件另派驻各项综合能力应高于或相当于投标书中承诺的施工管理人员。若发包人下达更换指令后7日内,新的施工管理人员未向监理人、发包人报到并上岗考勤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每延迟一天处以人民币3000元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上不封顶。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开工至竣工的整个施工过程,施工主要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安全员等)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实行考勤制度,采用考勤机进行签到和签退。以月为考勤周期,每月出勤率不得低于22天,每天至少有一名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现场主持工作。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周末或节假日轮流值班,每月底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报送下个月周末及节假日值班表和人员调休计划。承包人常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缺勤。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总监及发包人代表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由此产生的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全额赔偿。如承包人要求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提出更换现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但承包人仍应按照下列约定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人次3万元人民币。更换数量超过投标时承诺的总人数一半及以上的,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要追加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且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缺勤或未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考勤的均视为擅自离岗,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人每天1000元((项目负责人按合同条款3.2.1规定))的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上不封顶,同时限期整改完成。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离岗天数累计超过7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7日内予以更换并按3.3.5条的所列金额进行赔偿。若主要管理人员擅自离岗期间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等,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备注:以上有关承包人人员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若以现金形式提交时)中支取。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通用本和有关文件执行。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承包范围内全部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责任和全部费用。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4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2)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3)履约担保的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4)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的无息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工程施工时办公场所由承包人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委托的职权:监理人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2、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的职权: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决定工期延期;工程隐蔽部位的签证和覆盖指示;审批工程分包;实施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批准索赔意向及审批索赔金额。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3)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若有,另行协商解决。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及发包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预付款、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含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监理单位要求编制有关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等工程技术资料。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工程总体施组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其他具体施工方案按照实际进度于该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编制完成。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报告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签订合同次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签订合同次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中标公示期满3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和所有施工准备工作。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1天,赔偿金按照3000元/日历天计,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延误在合同价的10%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同时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竣工延期,造成发包人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发包人也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投标时自行现场踏勘,自行考虑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承包人需与当地协调处理好村道使用事宜,承包人应对紧邻工地的村道路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含日常使用道路产生的维护保养费、防护费用、协调费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同不可抗力的范围,按专用条款第17.1条执行。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双方规定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修建的临时设施应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且符合相关规定,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6)设计变更、现场签证;(7)不可抗力;(8)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国家政策明确必须调整的内容等)。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因设计变更项目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变更,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签证;非设计变更原因发生的工程量以及工程价款变更,应当按规定办理现场签证。上述签证作为工程价款变更的确认文件。②变更签证、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导致的价款变更,变更估计原则如下:a、本工程预审报告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投标折扣率;b、本工程预审报告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投标折扣率;若无相应的定额子目或材料价格时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定综合单价。c、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影响措施项目费用的,相应的措施项目费用应作相应调整。按上述①、②规定需要重新提出综合单价,其单价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有关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人工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乘以投标折扣率进行计算,材料价格按同期信息价或无信息价则经市场询价后确定,取费标准按本工程预审报告中的相应标准计算。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若有发生另行协商解决。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若有发生另行协商解决。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造价后确定。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合同价款中不包含的风险范围: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主要材料的材料价格市场变动超出约定幅度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市场变动超出约定幅度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情况。(2)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根据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价列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内(含5%)的,该项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不予调差;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外的,该项材料超出部分的价差由业主承担或受益,价差按月份调整。差价计算按编制招标工程预算造价采用的材料信息价与施工期材料信息价的差额为依据。上述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除投标单价列明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变动引起的调整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材料、机械、费、税均不再执行调整。人工费调整: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施工期间若有新的文件调整,则调整文件发布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新文件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①工程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技术及规范变化和政策性取费、定额调整;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带来的风险;但不包括下列事项:①工程地下地质条件的变化;②设计变更、现场签证;③不可抗力;④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的工程税金;⑤主要建材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超过约定幅度;⑥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内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除招标文件约定以外不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单价子目按月计量(即按清单计量),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递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进度报表。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完毕报送的相关材料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28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②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③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的28天内,发包人最高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④工程完成结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完成内业资料备案移交后(如需审核部门介入时则以审核报告为准)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⑤工程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款时,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⑥承包人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发包人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单独拨付到工资专户,工资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承包人申请的工程进度款中不如实填报工资款,造成超出本月应付的工资款由承包人自行负责。⑦发包人应按上述支付工资款条款的约定执行,按时足额将人工费(工资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专户银行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⑧承包人应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委托专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由承包人提供,其真实性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将农民工工资表、代发数据盘片按专户银行通用代发格式报专户银行,由专户银行从工资专户(在人工费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工资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6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和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的有关规定建立工资专户,通过工资专户将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承包人代发工资,在签订分包协议时,与承包人一并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并具备初验后向监理人申请初验,监理人在接到申请报告后7天内组织发包人、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初验。若经初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监理人应初验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竣工验收所需资料。若经初验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应按初验意见进行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再重新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待定。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起1个月内提供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价款经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陆份。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于30天内完成内部工程结算审核,发包人内部审核完成后7天内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时间按政府的财政或审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义务协助审计部门尽快完成本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待相关部门审计后15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28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核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完成支付。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从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若维修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金额的,发包人以书面文件向承包人进行索赔,但不免除承包人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3%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不计银行利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审核价的3%;(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保修期限按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关的规定执行执行;(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六)绿化工程为1年;(七)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2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足支付保修费用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则工期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和经监理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除发包人同意外,本工程严禁分包、转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勒令停工、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每次。经发包人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负责分包商管理,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承包人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协助发包人保证合同的履行。③对于承包人承诺的配备投入或必须配备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未能及时到场的,每缺少一项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且进场施工机械应满足工程要求。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未能满足施工质量、进度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为其租赁所缺设备的费用。④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承包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3日(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c、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d、承包人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e、承包人未能有规律和连续施工,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f、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g、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或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不能将工程的任何部分予以分解);h、承包人拖欠工人工资,出现工人到工地追讨工资现象的或到有关部门投诉拖欠工资的;i、出现承包人拒绝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j、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部位及安全不合格部位进行整改到位的;k、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上;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承包人擅自隐蔽;l、承包方的人员殴打监理方与发包方人员;n、场地交通:由发包人提供施工主干道之后,到各个施工点的施工道路由承包方保证畅通,其费用在承包方的措施费中包干,除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外。o、施工组织计划中的进度控制应达到省、市的先进水平。周计划按班次编排,应在计划中承诺劳动力的数量与组成。p、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延期达3日(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q、有其他违约行为。I、承包人应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工资款),并于合同签订后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向有关部门报备,工资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且承包人应配合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承包人应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挪用专户资金、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不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否则承包人应按合同总额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如因16.2.1条款所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承包人不能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施工的(发包人的原因除外),发包人有权启用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用于促进施工进度的材料款及其它工程款,在此情况下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外,还包括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12级及以上(含12级)台风、日雨量80mm以上暴雨,按工程所在地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以及县市级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通用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买足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各险种并承担相应费用,保险期限同合同施工工期。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其他21.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量及承包范围作相应调整,乙方不得以此提出索赔。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1.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附件1.第2节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附件1.第3节投标报价本次招标项目的发包价为126097元,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1.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第6章招标图纸1.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目录(格式)项目名称:漠源村安全饮用水工程(2025年三源组,吴坊组,三溪尾组)设计单位: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第2节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1.1.(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详见施工图设计说明文件。1.1.(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工程现场施工条件由投标单位自行考察,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已满足施工条件。1.1.(3)招标项目说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1.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1.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1.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按施工图纸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按施工图纸要求。1.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防护的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施工四周应根据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档或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围档材料应当使用砌体、彩色压型钢板或其他市政管理部门准许的其他硬质材料,并做到安全、稳固、整洁、美观。管槽及基坑开挖时,应当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标志。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设置明显标志,危险部位夜间施工应当设安全色标或警灯。1.1.(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泥浆及产生的垃圾应清理应及时运出场地,并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施工时应注意施工场地的布置,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施工场地设置2米以上围挡封闭,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1.1.(3)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要求,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施工单位有责任、有义务负责道路因施工通行而产生的垃圾清理及破坏道路的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1.1.(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1.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1.1.(1)技术要求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项目和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1.1.(2)质量要求本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合格产品(应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1.1.(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 注品牌1品牌2品牌3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30%的;(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5.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标准化门窗(即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1.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第6节其他要求(1)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必须自行完成,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2)进场项目班子应是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成员,如确需更换必须为投标人建制内的人员并得到发包人同意,其他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施工合同将被中止,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派驻现场的施工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不称职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承包人应在一个工作周内作出更换,并报招标人批准,不得拒绝和拖延。(3)承包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派遣的现场代表及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4)承包人应按期支付工人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工人工资支付的发放。(5)本工程结算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不得与合同约定相违背,否则有权予以调整。(6)本工程要求确保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否则,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工程结算造价5%的违约金,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7)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无条件的配合其他标段(电房改造)的施工安排,承包人对自己所承包施工范围的施工人员必有严格管理,不得进行偷窃、滋扰、闹事等行为,严重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8)承包人必须严格防范现场消防安全,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消防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担保金,如同时给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还应作出相应赔偿。(9)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何时何处需作何种配合、何时需具备何种安装条件等均由承包人直接和土建总包方及安装总包方联系;需发包人完成的工作由承包人自行根据工程总进度主动适时与发包人沟通。承包人应派合适的人员参加发包人的每周工地例会,并向发包人和监理递交工程的总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和进度报表。计划调整时应适时出具变更计划。(10)在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负责免费维护。其发生的增加费用计入报价,如不报价作优惠处理,今后不作调整。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用于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员工(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委托代理人(签字)是指本委托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2.联合体投标的,若委托代理人由非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则本委托书应额外加盖派出委托代理人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3.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称证书编号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若有)手机号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人承诺: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并扫描上传。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 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手机号码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格式)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岗位名称姓名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注册编号注册专业1项目负责人2项目副经理(如有)二岗位名称姓名职称类型职称编号职称专业3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证书类型岗位证书编号4施工员5质量员6材料员7机械员8安全员…………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你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2、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如实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用于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_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 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 注1缺陷责任期15.212个月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中标合同价的10%3分包3.5.1 禁止分包4逾期竣工违约金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1天,赔偿金按照3000元/日历天计,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延误在合同价的10%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赔偿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价款的10%,同时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竣工延期,造成发包人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发包人也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 。6预付款额度12.2.1/7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1结算审核价的3%…………………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三、其他资料(商务文件)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本内容补正后内容 …… 说明:除了“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外,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通用本》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则应将需要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饮用水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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