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藻水分离设备维护和日常运行招标变更公告(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9-SZHS-C2025-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的“七、采购内容及要求”中“1、服务内容清单”的“与藻水处理相关的处理费用”中的序号8整行内容删除。

更正日期:2025-07-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688号
联系人:干心彦
联系电话:0512-63817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369号39幢318室
联系人:杨四平、谢东宏
联系电话:0512-63672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四平、谢东宏
电话:0512-63672251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JSZC-320509-SZHS-C2025-0018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9-SZHS-C2025-0018采购项目: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采购类别:服务类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2采购预算(元)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3联合体不接受4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5答疑会网上答疑6响应文件份数网上响应文件 壹 份7响应货币人民币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9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08月01日13:30(北京时间)磋商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08月01日13:30(北京时间)10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5年08月01日13: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1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8月01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开标室(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响应文件网上递交:“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JSZC-320509-SZHS-C2025-001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01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9-SZHS-C2025-00182.项目名称: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陆仟陆佰贰拾肆元叁角玖分(¥:1496624.39)6.采购需求:6.1项目概况: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位于吴江市七都镇长桥村S230/丁家湾路附近,占地面积780平方米。打捞的藻水经过气浮设备富集和叠螺脱水装置脱水之后形成藻泥,藻泥处理标准(符合无害化或者资源化处理标准)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执行,需日产日清;藻水分离设备产生的尾水进入气浮设备和活性炭曝气生物滤池进行处理,达标排入场地东侧的河道内。确保运行期间,场地无明显臭味,保证现场整洁。......(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产出藻泥量达到500吨(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入场时间为准。(具体进场时间衔接上期合同到期时间,成交单位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立即入场,与原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工作。)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4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3.方式:自行下载。4.售价:0.00元。5.报名流程:(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6.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08-01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1日13:3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06。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具体详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2.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3.质疑联系方式: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4.网上响应文件请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制作。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投标失败。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干心彦联系电话:0512-63817906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688号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369号39幢318室联系方式:0512-636722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四平、谢东宏联系电话:0512-63672251九、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1.★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1.4.4.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2.政府采购政策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2.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2.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2.5.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响应,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6.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响应,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7.如采购货物涉及协议供货相关产品的,执行协议供货相关政策。3.★联合体响应:不接受。3.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3.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转包与分包与磋商费用4.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4.2.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磋商文件5.1.磋商文件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5.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时间的公告为准。6.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7.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8.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1.封面;8.2.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8.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8.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8.3.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8.3.3.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8.3.5.磋商响应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8.3.6.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8.3.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3.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8.3.6.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8.3.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承诺;8.3.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8.3.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3.8.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8.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8.4.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三章);8.4.2.磋商报价分析表(格式见第三章);8.4.3.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8.4.4.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8.4.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8.4.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8.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8.5.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8.5.2.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8.6.价格折扣响应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7.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8.3.1-8.3.8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8.4.1-8.4.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9.2.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磋商响应单位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叁份。9.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操作。9.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9.5.电子响应文件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磋商响应单位电子签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名。9.6.网上响应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公章的扫描件。9.7.一经磋商,除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文件的规定或条款有书面偏离或保留,否则应视为其全部接受和遵守。同时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10.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0.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标的物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10.2.响应人应按《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磋商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0.3.响应人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4.一项响应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10.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1.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12.1.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响应单位。13.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3.1.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进行。13.2.磋商开始时间后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响应单位可以撤回响应。13.3.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否则按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中承诺履行违约赔偿。1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项14.1.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开标当天不能完成整个磋商程序的,可以在磋商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磋商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磋商响应单位。15.磋商评审程序15.1.磋商仪式15.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5.1.2.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5.1.3.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5.1.4.磋商代理人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5.2.磋商小组15.2.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15.2.2.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15.2.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5.2.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5.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15.3.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15.3.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5.3.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15.4.响应文件审查15.4.1.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5.4.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5.供应商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15.6.磋商程序、最后报价15.6.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15.6.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5.6.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15.6.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15.6.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6.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6.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5.6.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15.6.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5.6.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不少于十五分钟)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特别提醒: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5.6.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5.6.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5.6.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15.7.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15.7.1.响应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因磋商响应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15.7.2.响应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磋商在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有下述15.7.3.所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人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均为无效投标。15.7.4.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参加磋商响应单位不足三家,或者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第(四)项情形的,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不得少于二家),磋商采购失败。16.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16.1.确定成交供应商16.1.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6.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6.2.询问及质疑16.2.1.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6.2.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6.2.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16.2.4.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吴江区长安路650号安普思大楼4楼邮编:215200电话:18051741285联系人:杨四平17.合同的签订17.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18.★磋商保证金: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否则为无效投标。19.代理服务费:19.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支付金额的计算方式为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90%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1%收取;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8%收取;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5%收取;预算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25%收取。19.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18450.00)。19.3.缴纳账户:账户: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春路支行账号:3225019975720000029120.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1.备注:本文件打“★”为实质性条款,不可偏离,如偏离响应文件无效。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方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满足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我公司的响应报价包括完成该项服务全部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公章):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格式3: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JSZC-320509-SZHS-C2025-0018分包号:采购包1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小写:¥磋商报价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响应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3.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以系统生成格式为准。格式4:磋商报价分析表磋商报价分析表项目编号: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日常运行管理费用1人工费用专业工程师名1含社保2操作工名224小时值班值守,含社保3其他水质检测费次24检测指标包括:氨氮、总磷、溶解氧、COD、浊度4设备维修保养次4藻水分离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包含设备清洗、零部件更换、电机保养5易损件更换项12226022260固定费用不调整6河道水质调控、生态系统优化与调整项177917791不同季节对河道内生态系统进行优化、补充,稳定水质,维持水质稳定,每季度对河道内水体进行一次水质调控,包含水草收割、水生植物补种等,固定费用不调整7小计二与藻水处理相关的处理费用1药剂费PAMkg1800采用固体PAM,通常为白色粉末或颗粒状固体,投加量为90mg/L,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M投放量为3.6kg)2PACkg7200采用固体PAC,通常为黄色或淡黄色、褐色粉末或颗粒状固体,投加量为0.17kg/吨,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C投放量14.4kg)3菌种及微量元素kg200投放自养菌、异样菌或者食藻微生物,投加浓度为10mg/L,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C投放量0.4kg)4电费用电费用度37200藻水分离设备用电、管理房用电、河道曝气设备用电、曝气生物滤池用电等按实结算5水费自来水费用吨2000工程量按实结算6藻泥处理费藻泥运输及处理费吨500包含处理费、运输费、叉车费用7应急人员费应急人员工日300蓝藻爆发期间应急人员8小计四设备1数字式防作弊电子汽车衡3*10米100T数字式防作弊电子汽车衡3*10米100T台13*10数字式地磅称台 100T,包含配套:全不锈钢接线盒,数字式防作弊传感器,数字式防作弊显示器,小打印机,仪表不锈钢箱,大屏幕,地磅钢板斜坡等配套安装调试。质保两年。2监控和立杆监控和立杆套3最高分辨率可达400万像素,含配套工具辅材等以及基础安装。质保两年。3万分之一天平万分之一天平台1电子感量为0.0001g,重复性:±0.1mg,线性误差:±0.2mg,含配套工具。质保两年。4小计三合计注:磋商报价分析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总报价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报价为准。响应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声明函声明函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7: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说明:1.服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响应文件有关的服务要求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情况”栏注明“无服务条款偏离”的字样。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说明123…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商务条款内容主要是针对采购文件有关的付款条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2.无偏离应在本表“响应情况”栏注明“无商务条款偏离”的字样。格式8: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自有或租赁数量备注1234……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年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拟在本合同段中担任工作内容123…注: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万元)服务范围备注12345…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提示:1.磋商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写成交后拟采取的方案。2.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日期:格式12: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生产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1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方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未对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进行明确,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格式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1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4.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8:其他承诺函(如有)第四章采购需求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项目编号:JSZC-320509-SZHS-C2025-0018二、项目名称: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陆仟陆佰贰拾肆元叁角玖分(¥:1496624.39)五、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产出藻泥量达到500吨(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入场时间为准。(具体进场时间衔接上期合同到期时间,成交单位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立即入场,与原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六、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七、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位于吴江市七都镇长桥村S230/丁家湾路附近,占地面积780平方米,具体位置下图1所示:看图王PDF阅读器三X口X打开员另存打印4126页→适合页面0C更换背景口单页田双页查找项位置面机80m国Z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审定2018年七都镇藻水分高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核水工部分校核工程位置图设计制图比创1:8000日期2018.05设计证号A233004650图号02·09:06总图11-27W提升四类水补充2018年七都镇藻租2018-11-27图1吴江七都藻水分离设备位置图藻水分离设备场地内平面布置如图2所示,打捞的藻水经过气浮设备富集和叠螺脱水装置脱水之后形成藻泥,藻泥处理标准(符合无害化或者资源化处理标准)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执行,需日产日清;藻水分离设备产生的尾水进入气浮设备和活性炭曝气生物滤池进行处理,达标排入场地东侧的河道内。确保运行期间,场地无明显臭味,保证现场整洁。河塘源河道清淤总长90m每米清淤按8m计\荷兰网90m菌罐x=21913.052场地绿化68Qm²5J34988.980详见绿化布置图22×=21908.919成品集装箱房y=34977.707加药捅配电柜山2x2m\路灯荷兰网配套大门4m宽0N塘\生态砌块护岸90m营9A121CL配套垃坂箱了个600涵管12m水泥路面修复30m2X=21857.251X=21861.298有兰网配套大门y=34996.559y35007.8563m宽图2吴江七都藻水分离设备场地平面布置图叠螺脱水装置及气浮设备产生的尾水,其氨氮浓度≥5.0mg/L,为劣五类水质,为使得进入河道水稳定达到IV类水,尾水需经过藻水分离设备尾水提升设施(活性炭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后可达到IV类水,排入场地东侧的河道内。提高尾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标准。具体水质数据如下表所示:序号标准值项目Ⅳ水质指标要求(mg/L)现状水质数据(mg/L)1氨氮≤1.5≥5.02化学需氧量≤30≥403溶解氧≥3.0≤2.0站内设备清单如下表所示:序号所属系统设备名称数量单位1藻水分离藻水分离设备3台2河道尾水提升活性炭生物滤池2台3微孔曝气装置1台4沉水植物420平方米注:磋商响应单位须作出提高尾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标准的承诺,承诺函加盖响应单位电子公章,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二)服务内容清单、人员及设备设施配备要求1、服务内容清单: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一日常运行管理费用1人工费用专业工程师名1含社保2操作工名224小时值班值守,含社保3其他水质检测费次24检测指标包括:氨氮、总磷、溶解氧、COD、浊度4设备维修保养次4藻水分离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包含设备清洗、零部件更换、电机保养5易损件更换项1固定费用不调整6河道水质调控、生态系统优化与调整项1不同季节对河道内生态系统进行优化、补充,稳定水质,维持水质稳定,每季度对河道内水体进行一次水质调控,包含水草收割、水生植物补种等,固定费用不调整二与藻水处理相关的处理费用1药剂费PAMkg1800采用固体PAM,通常为白色粉末或颗粒状固体,投加量为90mg/L,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M投放量为3.6kg)2PACkg7200采用固体PAC,通常为黄色或淡黄色、褐色粉末或颗粒状固体,投加量为0.17kg/吨,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C投放量14.4kg)3菌种及微量元素kg200投放自养菌、异样菌或者食藻微生物,投加浓度为10mg/L,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C投放量0.4kg)4电费用电费用度37200藻水分离设备用电、管理房用电、河道曝气设备用电、曝气生物滤池用电等按实结算5水费自来水费用吨2000工程量按实结算6藻泥处理费藻泥运输及处理费吨500包含处理费、运输费、叉车费用7应急人员费应急人员工日300蓝藻爆发期间应急人员三设备1数字式防作弊电子汽车衡3*10米100T数字式防作弊电子汽车衡3*10米100T台13*10数字式地磅称台 100T,包含配套:全不锈钢接线盒,数字式防作弊传感器,数字式防作弊显示器,小打印机,仪表不锈钢箱,大屏幕,地磅钢板斜坡等配套安装调试。质保两年。2监控和立杆监控和立杆套3最高分辨率可达400万像素,含配套工具辅材等以及基础安装。质保两年。3万分之一天平万分之一天平台1电子感量为0.0001g,重复性:±0.1mg,线性误差:±0.2mg,含配套工具。质保两年。2、日常运行管理2.1人工运行维护现场需配备1名专业工程师与2名操作工。本分离站需全年无休工作,藻水及藻泥以“日产日清”为工作目标,夜晚需配备值班人员负责看护管理区域内设施,并在采购单位有需求的情况下保证设备在夜晚的正常工作运行(包括员工工资、社保、意外保险、各种加班费、夏季高温费等)。2.2水质检测对藻水分离设备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每年检测次数按24次计,检测指标包括:氨氮、总磷、溶解氧、COD、浊度。2.3设备维修保养每季度对藻水分离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一次,每年4次,共3台设备。相关设备损坏后维修或购买新的器件,由成交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服务合同结束后,需确保相关设备正常完好。2.4易损件更换每半年对藻水分离设备进行易损件更换,共3台设备,固定费用不调整。2.5河道水质调控、生态系统优化与调整不同季节对河道内生态系统进行优化、补充,稳定水质,维持水质稳定,每季度对河道内水体进行一次水质调控,包含水草收割、水生植物补种等,固定费用不调整。3、与藻水处理量相关的处理3.1药剂使用根据七都镇藻水分离站全年运行数据,平均每吨藻水产生藻泥约20-30kg,年设计产出藻泥量为500吨,则年设计藻水处理量约为20000吨。①PAM:采用固体PAM,通常为白色粉末或颗粒状固体,投加量为90mg/L,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M投放量为3.6kg,PAM每年消耗量约为1800kg。②PAC:采用固体PAC,通常为黄色或淡黄色、褐色粉末或颗粒状固体,投加量为0.17kg/吨,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C投放量14.4kg,PAC年消耗量约为7200kg。③菌种及微量元素:投放自养菌、异样菌或者食藻微生物,投加浓度为10mg/L,根据季节水质变化,浓度可优化调整,最终结算按藻泥处理量反推计取,产出每吨藻泥PAC投放量0.4kg,年药剂量约为200kg。3.2自来水需要使用自来水的设备:①加药装置配置药剂时使用;②藻水分离设备反冲洗时使用。根据七都镇藻水分离站运行情况,每产出1吨藻泥约需要使用自来水4吨,全年设计产出藻泥总量为500吨,年自来水用量约为2000吨。3.3用电①藻水分离设备用电根据七都镇藻水分离站运行情况,每吨藻水的耗电量为0.55kw.h,全年设计藻水总量为20000吨。②管理房用电管理房用电设备功率为1.5kw,使用时间按12h/天计。③河道曝气设备用电河道中共设置1套微孔曝气装置,功率为1.5kw,运行时间为8.0h/天。④曝气生物滤池用电每套曝气生物滤池:曝气风机功率1.5kw,提升泵功率1.1kw,共二套设备,平均每天运行时间8h。3.4藻泥处理要求及标准①根据七都镇藻水分离站全年运行数据,平均每吨藻水产生藻泥约20-30kg;全年设计产生藻泥量为500吨,藻泥处理标准(符合无害化或者资源化处理标准)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执行,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②藻水分离站产生的藻泥需日产日清,每日藻泥需用叉车转移至专用车辆运输,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如成交单位私自外运其他地方,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藻泥运输过程须符合规范,不得产生二次污染。③藻泥量以采购单位计量为准。4.对运送至藻水分离站的藻水进行含藻率确认(含藻率通过比色法或称量法进行确认),含藻率在1%以下的藻水可直接拒绝接收并立即上报采购单位。(三)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1、运行维护现场需配备至少1名专业工程师与2名操作工。夜晚需配备值班人员负责看护管理区域内设施,并在采购单位有需求的情况下保证设备在夜晚的正常工作运行。2、对藻水分离设备的巡查:加强对藻水分离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确保不因处置能力不足而影响蓝藻打捞工作。通过查看设施的运转情况,结合查阅台账等方式,确保藻水分离设施的正常运行。蓝藻爆发高峰期,加大处置能力,延长处置时间,必要时开展夜间不停机作业。3、响应单位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当前现场存在的各种因素均包含在本项目实施风险范围内。4、响应单位可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对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5、响应单位需提供针对水质恶化突发性事件、重大活动创建和检查期间的应急响应方案。6、响应单位需制订针对本项目的实施质量、进度、安全的保障措施。7、做好藻水分离站现场及周围环境的管护工作,如绿化、道路、其他硬件设施等日常养护。8、水质检测结果以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藻水分离设备出水经处理后排放水质达不到要求的,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9、若成交单位在服务管理期间,违反下列规定将解除服务合同9.1将承包的综合服务转包他人。9.2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9.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的。9.4出现重大安全责任问题。10、安全措施及责任:10.1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项目服务期间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在现场工作时,成交单位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成交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10.2采购单位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成交单位自行管理,成交单位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成交单位自负,与采购单位无涉。10.3成交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服务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0.4凡在服务期限内出现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和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响应单位按以上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达到的标准,提供的人力、物力。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工资待遇发放符合《劳动法》相关条款;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费、法定节日的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支付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以上各项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总价中。4、其它临时性杂项应急服务费用也含在磋商总价中。5、报价要求:磋商报价包括完成该项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员工工资、社保、保险、各种加班费、夏季高温费等)、保险、采购人指定部门的检测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药剂费,电费,水费、在藻水分离运行管理及设备尾水提升运行维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的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6、履约保证金:6.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形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无息)或履约保证保险凭证或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保函等。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如逾期提供履约保证金的,逾期每天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0.5的违约金,采购单位有权从未付款中直接扣除,同时采购单位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的权利。如因采购单位原因造成的逾期,不予支付违约金。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凭证或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保函的,应提供满足以采购单位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或担保权人,不可撤销的,凭采购单位通知无条件赔付为条件,保函或保证保险凭证正本由采购单位保存。6.2履约保证金返还:验收合格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无息返还。7、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服务作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8、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导致采购单位、成交单位或第三方出现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9、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导致采购单位、成交单位或第三方出现生命财产安全重大事故的(如有人员伤亡医药费在3万元以上的或有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10、项目服务期间出现环保问题,如藻泥、尾水等处置物,处理标准须满足采购单位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处置不当对环境产生危害的,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且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成交单位处以罚金。11、采购单位委派专门部门负责对成交单位日常工作的监管、协调、考核;成交单位须配合、协助采购单位的工作。12、成交单位必须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或者采购单位指定时间)接管所有工作,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承担。13、成交单位有责任配合采购单位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14、成交单位管理如不符合或达不到采购单位的要求,采购单位书面告知成交单位整改;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采购单位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15、在服务期限内工作用具、耗材等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16、付款:合同生效后,按六个月支付金额=日常运行管理费用/2+设备费用/2+与藻水处理相关的处理费用-综合考核扣款,最终支付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16.1次月5日前由成交单位提供完整的付款资料后甲方于次月20日前支付,遇节假日或因付款资料提交不及时则顺延。16.2七都镇藻水分离站设计年处理藻泥500吨,藻泥处理量达到500吨,即完成服务合同内容,按合同价结算;一年服务期限到期藻泥处理量未达到500吨,根据实际处理产出藻泥重量按照比例计算扣除费用,从结算总价中扣除,最终支付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16.3报价明细表中日常运行管理费用为全年费用,日常运行管理费用以六个月为结算单位,如服务期限不满一年,按实际服务月份结算;报价明细表中与藻水处理相关的处理费用量按实结算,最终支付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16.4设备费用服务满六个月支付设备费用的50%,如服务期限不满一年,采购单位应当付清剩余款项。(五)作业服务考核评分标准:见合同内附件《考核表》。八、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的主要条款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依据甲方委托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09-SZHS-C2025-0018)项目采购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磋商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书等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服务。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或产出藻泥量达到500吨(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入场时间为准。(具体进场时间衔接上期合同到期时间,成交单位接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立即入场,与原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合同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3、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文件及其附件;(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磋商采购文件;乙方在磋商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4、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要求。二、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2、上述费用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承包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员工工资、社保、保险、各种加班费、夏季高温费等)、保险、采购人指定部门的检测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药剂费,电费,水费、在藻水分离运行管理及设备尾水提升运行维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的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付款:合同生效后,按六个月支付金额=日常运行管理费用/2+设备费用/2+与藻水处理相关的处理费用-综合考核扣款,最终支付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3.1次月5日前由乙方提供完整的付款资料后甲方于次月20日前支付,遇节假日或因付款资料提交不及时则顺延。3.2七都镇藻水分离站设计年处理藻泥500吨,藻泥处理量达到500吨,即完成服务合同内容,按合同价结算;一年服务期限到期藻泥处理量未达到500吨,根据实际处理产出藻泥重量按照比例计算扣除费用,从结算总价中扣除,最终支付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3.3报价明细表中日常运行管理费用为全年费用,日常运行管理费用以六个月为结算单位,如服务期限不满一年,按实际服务月份结算;报价明细表中与藻水处理相关的处理费用量按实结算,最终支付金额以审定金额为准。3.4设备费用服务满六个月支付设备费用的50%,如服务期限不满一年,甲方应当付清剩余款项。4、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形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无息)或履约保证保险凭证或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保函等。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如逾期提供履约保证金的,逾期每天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的权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逾期,不予支付违约金。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凭证或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保函的,应提供满足以甲方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或担保权人,不可撤销的,凭甲方通知无条件赔付为条件,保函或保证保险凭证正本由甲方保存。4.2履约保证金返还: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无息返还。5、甲方将根据月度考核检查情况调整每季度实际支付金额,实际总金额可能与合同价有差异。三、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3、定期组织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考核、收集意见和意见,并将结果及时通报乙方。4、合同期满,应协助做好与新服务公司的业务交接事宜。5、为乙方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便利。(2)乙方责任1、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本项目服务要求的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调整。2、乙方在从事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乙方需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3、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服务作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4、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出现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造成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乙方或第三方出现生命财产安全重大事故的(如有人员伤亡医药费在3万元以上的或有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项目服务期间出现环保问题,如藻泥、尾水等处置物,处理标准须满足甲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处置不当对环境产生危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相关经济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处以罚金。7、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定期考核、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并按甲方提出意见及时进行整改。8、本合同终止时,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及后续服务公司移交甲方曾提供的档案资料和甲方购置的设备等。移交的资料档案应具备完整性,如不配合甲方进行移交的,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9、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服务承诺。10、乙方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按苏州市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3)安全措施及责任:1、乙方自行承担项目服务期间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在现场工作时,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在作业现场,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甲方与派驻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和派驻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涉。3、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服务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凡在服务期限内出现劳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纠纷,均由供应商负责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四、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停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至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3、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2)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要求将藻泥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藻泥焚烧处理,私自外运其他地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五、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3、不可抗力事由消除后,合同继续履行等相关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七、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合同须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八、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附件一:《报价分析表》附件二:《考核表》附件三:《验收方案》(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甲方(签章):法人代表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年 月 日 附件二:考核表 项目序号考核内容及要求应得分实得分设备运行维护(12)1设备运行维护月度计划齐全,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42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完整,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43查看现场设备运行状况是否平稳,有无异响、漏水、漏电等异常情况,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分4现场整理(63)4现场保持整洁,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65保证现场无臭味,如有居民投诉或被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66水质检测按时完成,并出具完整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或未进行检测的,发现一次视情况扣2分67藻泥堆放整齐,且每日运送至处理单位,做到日产日清,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98藻泥运输途中做好密封措施,不得出现二次污染,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109未对运来藻水的含藻率、重量做好把控工作,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发现运来藻水的含藻率在1%以下但未及时上报的,每有一次扣5分2010未按要求做好安全培训、安全防护等措施,发现一次不符扣3分6劳动组织与纪律(18)11检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擅自离岗,脱岗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412出现蓝藻大爆发,环境问题等突发情况,不能及时应急处理,发现一次扣2分613对业主调配工作服从性差,任务完成不及时,发现一次扣2分414未及时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发现一次扣2分4台账、影像记录(7)15每日藻水送达做好台账记录,每月结束后上报甲方代表,未能按要求进行记录每次扣2分416每日对送达藻水车辆进行拍照,上报甲方代表,未能按要求进行记录每次扣1分3合计100考核人员:年 月 日注:每月考核2次,平时工作情况计入当月考核中,六个月考核得分按12次平均分计算(计算平均分时考核得分高于95分的,按95分计,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六个月考核平均分达到95分(含)以上的,服务金额全额支付;95分以下—90分(含),每降低1分扣除六个月服务金额的1%;90分以下的,每降低1分扣除六个月服务金额的2%,按线性插值法计算,如最终六个月考核得分为93.2分,则扣除六个月服务金额的1.8%。附件三验收方案一、验收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人民政府(具体人员另行安排)二、验收时间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三、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七都镇藻水分离设备(2025-2026)维护和日常运行项目(项目过程中依据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生成的阶段性交付成果。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各技术服务方案以及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也是阶段验收的依据之一)。具体依据如下:1)本项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尤其是项目需求部分。2)确认收到的验收提交文档资料情况。四、验收内容和标准1.验收相关标准根据项目具体的采购需求制定。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服务过程资料。2.需要验收的内容验收内容工作主要包括:按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能力,生成的各项阶段性交付文档。文档验收标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等。五、验收结论由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情况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签字。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情况。1.验收合格情况符合项目服务标准、任务按期保质完成,考核指标达标,视为验收合格。2.验收不合格情况1)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考核指标的。2)所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单位为成交单位的评审方法。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以实际磋商报价较低的优先作为成交单位;得分且实际磋商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3.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二者相加为供应商的总得分。4.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意见“苏财购〔2022〕1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优惠:(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注: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每个采购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中小微企业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5)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6)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响应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磋商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响应单位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响应单位给予评审加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上述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二、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与方案及其它占90%(权重)。(一)报价得分(10分)1.评定内容包括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磋商单位的磋商报价中有漏项,则该磋商单位的磋商价格评审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磋商单位成交,则其成交总价不能调整,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磋商单位自行消化,如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不得成交。2.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过本次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3.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在所有有效响应报价(最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磋商基准价(如响应单位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成交价格则以实际磋商报价为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4.报价修正规则在评审中,对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为准。(2)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方法调整后的磋商报价经磋商单位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单位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5.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技术分(90分)序号评分项目内容分值一服务方案(58分)1运营维护方案(12分)针对水质生态维护方案及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是否针对项目特点,是否充分考虑到现场的难点和不利因素,技术措施是否突出重点,是否有确保维护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等。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各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12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各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合理,得10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各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8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所写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6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所写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合理,得4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所写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22应急处理方案(10分)主要包括针对水质恶化突发性事件、重大活动创建和检查期间等方面的应急响应方案。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各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10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各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7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所写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4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所写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3安全、文明、质量等各项保证措施(10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培训计划、正常服务作业和发生事故时的组织和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项目质量标准等。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各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10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各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7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所写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4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所写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4响应单位内部组织机构及内部考核奖惩制度(10分)主要包括部门设置,智能规划,内部考核及奖惩,用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规范等。根据机构设置的健全性,分工的科学合理性,职能规划的完善性,内部考核奖惩机制是否分明,用工是否规范。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各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10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各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7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所写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4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所写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5进退场交接过度方案(10分)主要包括进退场前人员设备等准备工作及交接方案,根据方案的详细性,考虑的周全性,方案的可实施性。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各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10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各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7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所写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4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所写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106资料、档案管理保障(6分)主要包括日常运行台账的设置、汇报、保存,对资料、档案管理等,针对方案的详细性,考虑的周全性,能否满足项目实施。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各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6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各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4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但所写内容描写详细、措施合理,得2分;服务方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所写内容描写不够详细、措施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二响应单位综合情况(32分)1项目负责人情况(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社保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2售后服务(9分)2.1响应单位在苏州地区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可为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售后服务机构的另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授权书复印件,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承诺中标后在苏州地区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42.2评委根据响应单位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比较;最快的得5分,其次得3分,最慢的得1分。未响应不得分。53类似业绩(12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响应单位承接过类似运行维护项目的,有1个得3分,最高12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24水处理相关经验(4分)响应单位有水处理相关经验或技术的,得4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5综合实力比较(3分)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网站查询路径及截图,否则不得分。)3备注:1、付款步骤、合同履行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磋商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供应商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4、以上须要递交的资料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时递交的资料将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对相应证书等资料进行原件核查,如若提供虚假资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磋商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可用扫描件代替,采购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可用电子签章代替。(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藻水分离设备维护和日常运行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