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招标变更公告(庄浪县果业站2025)



庄浪县果业站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SGYH250701-PGXPZY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项目联系方式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庄浪县水洛镇,更正为:庄浪县开元路220号。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更正为: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132号嘉宸大厦1402室。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93318185,更正为:15352335122。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员,更正为: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18293318185,更正为:1535233512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庄浪县果业站
地址:庄浪县开元路220号
联系方式:18293318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132号嘉宸大厦1402室
联系方式:15352335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15352335122

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pdf

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庄浪县果业站

行政区域
庄浪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15:38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5352335122

采购单位
庄浪县果业站

采购单位地址
庄浪县开元路2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293318185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132号嘉宸大厦1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52335122

附件:

附件1

附件2

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_2025年8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SGYH250701-PGXPZYJ项目名称: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00.00万元最高限价:200.00万元,其中第一包:147.20万元;第二包:52.8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物资名称数量单位分包备注包段片区短枝富士7.36万株包一阳川镇、盘安镇2.64万株包二赵墩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庄浪县秋季苗木适宜栽植气候特点,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供苗任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一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此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3)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4日23时59分59秒。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一【新版工具】一点击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该项目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一【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1/bidopeninghallaction/hal1/1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庄浪县果业站地址:庄浪县开元路220号联系人:贾军令联系方式:182933181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132号嘉宸大厦1402室联系方式:153523351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首位电话:1535233512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采购单位庄浪县果业站联系人及电话贾军令18293318185代理机构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首位15352335122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划)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口有无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口有无4.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口有无5.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口有无6.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口有无7.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口有无8.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口有无9.以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口有无10.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口有无11.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口有无12.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口有无13.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口有无1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未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口有无15.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审查结论通过代理机构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205年1月25自01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单位盖章:2025年月P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庄浪县果业站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SGYH250701-PGXPZYJ项目名称: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200.00万元最高限价:200.00万元,其中第一包:147.20万元;第二包:52.8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物资名称数量单位分包备注包段片区短枝富士7.36万株包一阳川镇、盘安镇2.64万株包二赵墩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庄浪县秋季苗木适宜栽植气候特点,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供苗任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此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3)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4日23时59分59秒。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并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67890)。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一点击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该项目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一【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1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庄浪县果业站地址:庄浪县开元路220号联系人:贾军令联系方式:182933181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132号嘉宸大厦1402室联系方式:153523351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首位电话:153523351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或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名称招标内容1.2.2招标人名称:庄浪县果业站地址:庄浪县开元路220号联系方式:182933181851.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132号嘉宸大厦1402室联系人:刘首位联系方式:153523351221.2.4项目名称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1.2.5项目编号GSGYH250701-PGXPZYJ1.3.1资金来源庄浪县2025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1招标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1.4.2最高限价200.00万元。其中第一包:147.20万元;第二包:52.8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1.4.3项目属性货物类1.4.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庄浪县秋季苗木适宜栽植气候特点,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供苗任务。1.4.5质量要求合格1.5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是,100%预留☐否1.6.1投标人资质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或2025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或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1.6.1投标人资质条件果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此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3)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加盖公章。1.6.6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10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1.12技术参数偏差不允许3.2.1投标语言中文3.2.2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1投标货币人民币3.3.2投标报价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里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包括有条件的折扣)。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资格将被拒绝。2.总报价包括合同项下卖方须向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工程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义务。3.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3.5《投标文件》份数和其他要求1.该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解密,按照电子评标项目要求,参与投标的所有供应商在开标结束之后中标公示期结束之前将投标书(纸质版、电子版)邮寄或送达至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点:庄浪县紫荆北街马三清真楼旁西关村34-1,电话:15352335122),如不3.5《投标文件》份数和其他要求送达,后果自负。2.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保存为PDF格式)。3.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网上上传已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可以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所有文件递交后不退还。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等处仅指与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名称相一致的签名或盖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鉴或签字章或电子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3.6.1《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投标日期。注:格式见附件。3.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3.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一【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3.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GTF-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4.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sztb.cn/BidOpeningHal1/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4006-1234-34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5.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931-4267890;17797661558;17797661556。6.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4.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3.1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参照《国家发展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标准计算。账户名称:甘肃广源恒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平凉分行营业室账号:620501690101000009912.按照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平发改价格〔2019〕400号)规定,本项目场地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以交易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单为准。4.4.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及联系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352335122地址:庄浪县紫荆北街马三清真楼旁西关村34-15.1.1开标时间及地点网上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浪县分中心6.3.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3.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5人组成:其中4名专家,采购人代表1名。6.4.1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由采购人进行审查。7.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人8.6分包☑不允许□允许1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本章5.1.1网上开标时间及地点12分公司投标不接受(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1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14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15其他补充1.经评委一致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低于公认市场成本或超过采购预算,其投标将被拒绝。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为保证项目质量,同一家投标人可对所有包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承担1个包段的供货服务。一、总则1.1定义1.1.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5“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1.1.6“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文件。1.1.7“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1.1.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1.1.9“货物”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1.10“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他义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1.1.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1.12“安装”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投标人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1.1.1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1.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1.2项目概况1.2.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投标人。1.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交货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5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5.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若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1.6投标人资格要求1.6.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1.6.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6.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6.5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招标文件》的规定。1.6.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6.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7知识产权1.7.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7.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8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中标单位承担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9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踏勘现场1.10.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自愿踏勘现场。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3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14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合同(4)采购内容和要求(5)评标办法(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及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同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编写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空留或缺少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时,用“/”标示,未列出格式的部分投标人可自行编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3.2.1投标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3.2.2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报价部分3.3.1投标货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招标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3.3.2本次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招标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等全部费用;货物本身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4)投标人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的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本项目采购人招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唯一依据。(6)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3.3.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附件部分(如果有)组成,所有扫描件须加盖公章。按如下顺序编制:3.4.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4.2商务文件部分:(1)投标承诺函(2)投标函(3)开标一览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类似业绩情况一览表(如有)(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节能环保产品证明资料(如有)(10)其他证明资料投标人认为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的具体要求提供的能够证明投标人能力、信誉的文本、表格资料和证书、文件等的扫描件。3.4.3技术文件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对招标文件指定的技术要求有建议或做任何改动(无论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都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说明,不做详细说明的正偏离按照无效正偏离对待)】;(2)其他证明资料。3.4.4附件部分(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4.5投标人须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未给定格式的资料补充到“其他证明资料”里。3.5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3.5.2(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的印制应采用70克以上的复印纸打印,采用胶装或线装装订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装订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连续的页码,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5.3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详细,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纸质版的投标文件要求用于开标结束后本项目备案所用。3.6投标文件的标记3.6.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和内容进行标注。3.7投标文件的递交3.7.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3.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3.9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四、投标相关事项4.1投标有效期4.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4.1.3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4.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3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费用4.3.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4.3.2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支(公户)的方式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4.3.3采购代理机构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支付以上费用。4.3.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4投标人的质疑、投诉4.4.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4.4.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须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和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4.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4.4.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4.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4.6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7投诉驳回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3)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4)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4.8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4.9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及联系信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开标5.1开标要求5.1.1开标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登录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客户端http://12574.85.116:3210/Login/Bidder,使用加密文件的CA数字证书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5.1.3开标时,采用“甘肃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客户端”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5.1.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1.5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必须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5.1.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获取投标人名单;(3)进行远程解密;(4)开标系统唱标;(5)开始异议;(6)开标结束。六、评标6.1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6.2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办法6.3.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评标程序6.4.1资格性审查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4条的规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6.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4.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评审评分)。6.4.4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4.5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评审专家中有2/3认定投标人投标价格有恶意报价行为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声明的;(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定标7.1定标原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2定标程序7.2.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2.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中标及合同签订8.1中标通知书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正式中标及签订合同的凭据。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十日内,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的理由。8.2合同的签署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3合同的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七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8.4合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8.5合同分包、转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中标后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中标后分包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九、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十、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各包段投标人少于3个的,对该包段重新招标;(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某包段投标的,对该包段重新招标。十一、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二、其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此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文本为准)合同编号:采购人:中标人:代理机构:年月日采购人:中标人:代理机构: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根据2025年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项目的中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采购内容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总价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2.合同总额包括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三、交货期限及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庄浪县秋季苗木适宜栽植气候特点,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供苗任务。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2.货物送达交货地点,由采购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7%;3.剩余3%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且售后服务良好后支付。说明: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或增值税发票,所有款项甲方一律向发票开具者(必须为乙方名称)的基本账户进行支付,不向分公司、专户等其他账户支付,中标人开具发票时也不能作为人工费、材料费等名义开具。五、货物要求1.乙方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包括苗木规格、生长状态等),确保苗木无病虫害、根系发达、成活率达标,能够正常栽植生长。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2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换、包退等。2.质保期内,如因非人为因素发现苗木质量问题中标方应无条件退换。质保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规格的货物予甲方临时使用。七、验收以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要求、采购需求(含招标文件采购内容中关于短枝富士苗木规格、生长状态、成活率等具体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苗木质量规范为验收依据。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若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赔偿费。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与采购人沟通一致外,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金额总值的百分之零点五(0.5%)支付,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总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视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须退还采购人所有已付款。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误期赔偿费不足以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时,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九、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文件》(含澄清等)、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监管部门壹份。(此页无正文)甲方:(章)地址:电话:邮编:乙方:(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行业监管方:(盖章)年月日代理方:(盖章)年月日注:本合同中主要条款必须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付款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以及中标价必须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一、采购内容及参数单位:万株名称数量分包规格参数包段片区短枝富士7.36包一阳川镇、盘安镇1、苗木高度1.5m以上,粗度为地经(嫁接口或平茬口以上5㎝处)1.2㎝以上,接口以上70-90㎝内有10个以上饱满芽,主根长度26㎝以上,长度大于5cm的侧根数量要在10根以上。2、一年生苗,砧木为二年生海棠,无检疫性病虫害,根系舒展不弯曲,侧根分布均匀,并有大量须根,苗木直立不倾斜,无弯曲,整形带以下苗木光滑无伤,根系完整鲜活,起挖苗木根系切口要平滑,根系无劈裂、无拉断、无干枯现象。2.64包二赵墩乡二、其他要求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项目实施地点。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庄浪县秋季苗木适宜栽植气候特点,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供苗任务。3.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投标报价中包括货物产品本身价格和货物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采购物资货物的成本、包装、运输、上下车、税费、合理利润、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4.验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应苗木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苗木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苗木为萌芽苗、损伤苗、病虫害苗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重新补调,所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售前保障及售后服务要求售前保障苗木要求:适合本地立地条件的苗木,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就近调苗,并缩短调运时间,减少中转环节,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从起苗调运至栽植地点不超过2日。必须保证苗木在本地成长的适应性以及环境的特殊性,保证成活率95%以上。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有专业的售后保障体系,尽最大力度供应优质苗木保持成活率,以减轻采购单位的负担,如有死苗等情形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给予补充供给。6.其他要求中标供应商所供全部苗木必须是随起随调,不准配送萌芽苗、假植苗、病虫害苗,交货时如有发现采购单位将不予接收。采购单位拒绝转包、分包等与其中标资格相违背的履约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苗木抵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对采购苗木进行配送(跟据项目规划分片种植任务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供给),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包括苗木上山、二次搬运、人工配备等(苗木上山期间的运送人员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此部分费用不进行单独列项报价,均融入苗种单价中。供应商参与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采购单位将视为供应商已经详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能够履行上述要求且充分考虑了供苗的复杂程度。中标供应商所供苗木必须按照交付期限、交付地点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运输途中要采取有效保湿措施,确保苗木不失水、不伤根、不伤枝,苗木抵达同期向采购单位出具运抵对于品种苗木说明手册,采购单位将现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逐一核对、测量验收。如中标供应商交货现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招标文件要求和其投标文件承诺的苗木品种、规格以及到达实物不一致的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证明材料存有造假行为者采购单位将移交相关行政稽查部门处理。当投标供应商应标的相应苗木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时,将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作为签订合同及验收的基本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一、评标委员会1.招标人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5人组成,其中4名专家,采购人代表1名。3.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发现以下情形外,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超出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分畸高、低的。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上述1)至4)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二、评标办法1.此次采购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不保证最低价中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三、评标程序1.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资格性审查证明资料对照表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状况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或2025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缓缴或免缴社保的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见格式文件)。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结果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此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3)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以上网站的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苹果新优品种引进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