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智慧教室续建 智慧黑板 录播系统套 AI教学分析系统套 拾音吊麦招标变更公告(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YJC/A20250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慧教室续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07-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商务部分”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1年修改为:整体质保期为 3 年; 2、 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技术部分2、标的详细参数备注在前5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条:(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投标价格中须包括本项目的设备(含软件)供应、运输、包装、装卸、安装调试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附件、配件、税费等所有费用。(7).项目中软件为永久免费(永久使用)产品,且质保期内若有版本升级,则供应商须免费为采购人升级新版本的软件。3、部分评审因素和标准、部分参数做出修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 2025-07-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银川市苏银产业园
联系方式:0951-477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银川市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
联系方式:0951-5555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赵春勇
电话:0951-477201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孙晓彤
电话:0951-5555880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答疑文件正文.pdf
技术参数1.pdf
代理机构: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 2025-07-31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慧教室续建项目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YC)0025262.项目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慧教室续建项目3.项目编号:D6401000141100107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3023840.06.最高限价(如有):3023840.0元7.采购需求: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预算单价(元/年)预算总价(元/年)智慧黑板,2828000,784000终端安全检测响应平台个28700,19600智慧教室终端触控屏,284900,137200智慧教室终端主机,2836380,1018640录播系统,套284000,112000AI教学分析系统套287000,196000智能云镜摄像机,565300,296800拾音吊麦,支112800,89600安装实施,套281700,47600有源音箱,对281300,36400智慧黑板2828000784000终端安全检测响应平台个2870019600智慧教室终端触控屏284900137200智慧教室终端主机28363801018640录播系统套284000112000AI教学分析系统套287000196000智能云镜摄像机565300296800拾音吊麦支11280089600安装实施套28170047600有源音箱对328130036400互动电视,台283000,84000智慧讲桌,套283200,89600系统对接,112400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日历日)。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31至2025-08-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8-191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http://222.75.3.175:9004/),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5.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新)(http://222.75.3.175:9004/)同时发布。7.本项目需进行产品功能演示(视频演示)。视频演示说明:该项目采取实物录制视频演示的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所投产品的功能、特点、说明等内容制作成短片视频,短片播放时长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U盘介质文件密封后送至银川市市民大厅七楼3开标室,截止投标时间前未提供功能演示的投标单位,产品演示项不得分。注:请保证视频内容可以正常播放,如因视频不能正常播放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8、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期项目,请投标供应商办理二期CA锁进行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赵春勇地址:银川市苏银产业园联系方式:0951-47720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孙晓彤地址:银川市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联系方式:0951-5555880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07-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慧教室续建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日历日)。2采购人: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人:赵春勇地址:银川市苏银产业园电话:0951-47720183采购代理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项目负责人:孙晓彤电话:0951-5556208邮箱:ycjc707@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4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6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7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7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9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10项目预算金额:3023840.0元;最高限价:3023840.0元(如有)11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2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不组织14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否15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910: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17开标时间:2025-08-1910:00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网址:http://222.75.3.12: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18核心产品:智慧教室终端主机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0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2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1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22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3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收取时间:24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26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7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1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2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浏览器(IE11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相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1.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2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5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0.4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5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6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日历日)。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3年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6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包装和运输: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并采用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装无损运抵现场。包装、运输、安装、人工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为总价采购项目,投标单位投标总价及货物单价均不得高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预算单价(元/年)预算总价(元/年)智慧黑板,2828000,784000终端安全检测响应平台个28700,19600智慧教室终端触控屏,284900,137200智慧教室终端主机,2836380,1018640录播系统,套284000,112000智慧黑板2828000784000终端安全检测响应平台个2870019600智慧教室终端触控屏284900137200智慧教室终端主机28363801018640录播系统套28364000112000AI教学分析系统套287000,196000智能云镜摄像机台565300,296800拾音吊麦,支112800,89600安装实施,套281700,47600有源音箱,对281300,36400互动电视,台283000,84000智慧讲桌,套283200,89600系统对接,1124002、标的详细参数:标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1技术参数及标的明细附件查看方式:请安装【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NXZF)进行查看。备注:1.本项目需进行产品功能演示(视频演示)。视频演示说明:该项目采取实物录制视频演示的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所投产品的功能、特点、说明等内容制作成短片视频,短片播放时长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U盘介质文件密封后送至银川市民大厅C区七楼3号开标厅,截止投标时间前未提供功能演示的投标单位,产品演示项不得分。注:请保证视频内容可以正常播放,如因视频不能正常播放,视为未提供。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本着方便评委查阅的原则进行编写,合理设置评分点链接。4.为了避免本项目不正当竞争,保证整体项目的质量和供应商能够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书面说明材料及证明材料,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必须完全为评标委员会所接受。供应商如在接到提交材料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须提前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5.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投标价格中须包括本项目的设备(含软件)供应、运输、包装、装卸、安装调试以及与项目有关的附件、配件、税费等所有费用。7.项目中软件为永久免费(永久使用)产品,且质保期内若有版本升级,则供应商须免费为采购人升级新版本的软件。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合格。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7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商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产品。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七、评审因素和标准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1投标报价30.0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2技术标响应情况25.0响应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相应技术指标、参数,投标设备(产品)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说明资料,所投产品检测报告表述清楚明确、充分。全部满足得25分,★项负偏离1项扣2分,非★项负偏离1项扣1分,扣完为止(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标“★”需提供盖章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宣传彩页、说明书、官网截图、第三方检测报告、白皮书等;未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者,视为负偏离。)3售后服务7.0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保障体系、售后服务内容和责任、免费服务时限、质量管控、备品备件、产品退换、应急措施、技术支持人员安排、故障响应时间和处理时限、售后服务承诺等。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以上所有内容,且描述详尽具体、科学合理、逻辑清晰、针对性和可行性强,故障处理及时,能及时完成一般故障处理,具有售后服务承诺,完全满足实际需求的得7分;方案包括以上所有内容,售后措施较合理可行,故障处理较及时,能及时完成一般故障处理,具有售后服务承诺,能较好满足实际需求的得5分;方案基本全面,措施有可行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方案存在缺项,措施不完善,描述不充分,缺乏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4项目实施方案10.0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实施计划、供货进度及保障、物流配送方案、人员安排及岗位分工、安装调试、应急处理、组织验收等内容。实施方案包含以上所有内容,计划全面周详,措施切实可行,进度安排合理,重难点把握准确,应急处置得当,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实施方案内容较完整,重难4项目实施方案10.0点较突出,人员安排较合理,措施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8分;实施方案有缺漏,但基本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实施方案简单,内容脱离实际,可实施性不强的得4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5培训方案8.0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力量、成果考核等。培训方案包含以上所有内容,培训目标明确、培训计划完整详细、培训安排周到合理,培训内容体系性强,能够根据设备及系统使用难点及维护要点提供针对性培训,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培训目标较详实、内容较完整、计划安排相对合理的得5分;培训方案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基本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方案针对性不强,内容有漏项,难以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6功能演示15.0需使用实物演示录制视频,演示时长不超过20分钟,视频格式为MP4。为确保演示视频的真实性以及视频演示的效果,要求视频演示文件必须画面清晰,演示内容明确,针对本项目专门录制,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录制日期、品牌型号。不允许对视频演示画面进行修改,以免导致视频模糊或出现马赛克等影响视频真实性及演示画面清晰度的问题。若存在以上问题,将视为不满足演示要求,相关演示项不得分。完全不满足或不演示的不得分。要求视频使用U盘储存,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要求提交,本项不得分。具体演示要求如下:1.录播系统支持通过操作终端触控屏一键开启直播,支持对画质和画面布局进行设置(完全满足以上演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演示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或与演示项目无关的演示不得分);2.录播系统支持通过触控屏点击切换自动导播和手动导播模式,自动导播模式支持单画面、画中画、画外画模式切换,手动导播模式支持教师全景、教师特写、学生全景等多种模式(完全满足以上演示要求得3分,6功能演示15.0部分满足演示要求的得1分);3.教学软件PC端集体备课支持发起视频研讨,可邀请校内外教师共同加入,主备教师可申请参与研讨的教师打开麦克风,并且主备教师可共享集体备课教案及课件画面;软件自动录制研讨全过程,会议结束后自动形成视频回放记录,可对视频回放重命名、删除等操作;支持教师查看会议记录,为回放自动生成字幕,对研讨过程中的关键词和对话智能提炼,支持倍速播放,回溯视频研讨数据(完全满足以上演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演示要求的得1分);4.录播主机支持内置网络监测功能,无需安装第三方软件,可检测主机的服务联通性、网络稳定性、网络追踪性、网卡信息。支持各项单独检测及一键检测,检测时可动态展示实时数据变化。(完全满足以上演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演示要求的得1分);5.支持通过智慧终端解控屏打开PPT,全屏播放模式下,解控屏控制界面可以看到所有幻灯片的缩略图,点击缩略图可以直接跳转。支持查看幻灯片备注,且备注只有演讲者可以看到,智慧黑板大屏不显示(完全满足以上演示要求得3分,部分满足演示要求的得1分)。7类似业绩5.0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需提供合同书及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保证上述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并清晰可辨,否则不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1.包1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计划编号:甲方:电话:乙方:电话:招标编号:□售后服务:一年□安装调试:一年□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培训:两次□保险:□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履约保证金:□甲方责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乙方责任: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违约责任:当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项目延迟交付、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时,乙方需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不可抗力:□保密:/□争议解决:□合同生效及其他:□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其他:(四)履约验收方案1.包1(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服务对象: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智慧黑板一、整体设计1、整机需采用全金属外壳,三拼接平面一体化设计,屏幕边缘采用金属圆角包边防护。主副屏需过渡平滑并在同一平面;整体外观尺寸:宽≥4200mm,高≥1200mm,厚≤120mm。2、整机设备副屏应支持磁吸附功能,整机主屏应支持普通粉笔直接书写,两侧副屏应支持多种媒介进行板书书写。3、整机屏幕尺寸≥86英寸,需采用UHD超高清LED液晶屏,显示比例≥16:9。4、整机应支持文件传输应用。5、整机全通道应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应实现画面纹理的实时调整,支持色温调节。6、整机内置≥2.1声道扬声器,额定总功率不小于60W。7、整机内置双WiFi6无线网卡。8、★整机内置非独立摄像头,视场角≥140度且水平视场角≥120度,可拍摄≥3600万像素数的照片,应具备摄像头工作指示灯。9、支持一键恢复操作系统到出厂默认状态。10、★OPS模块中CPU≥八核八线程、主频≥2.0GHz,内存≥16GB,固态硬盘≥512GB。11、笔记本信号应支持接入后自动切换,支持无线投屏。二、记忆板书及教学软件1、整机支持副屏分别不少于4个物理按键。2、整机应支持左右单侧各不少于2个自定义按键。3、整机应支持记忆板书悬浮窗口状态提示功能。4、整机应支持通过副屏按键进行设定笔的颜色和粗细。5、整机应支持通过黑板物理按钮一键切换笔体颜色。6、★整机应支持在课件播放后,自动开始记录副屏黑板内容。28台280007840001智慧黑板7、整机应支持将副屏书写轨迹进行整个或部分选中,内容可以插入到授课课件中,老师结合课件和板书笔迹一起进行讲解。8、黑板板书图片可通过二维码进行分享。9、教学软件PC端集体备课支持发起视频研讨,可邀请校内外教师共同加入,主备教师可申请参与研讨的教师打开麦克风,并且主备教师可共享集体备课教案及课件画面;软件自动录制研讨全过程,会议结束后自动形成视频回放记录,可对视频回放重命名、删除等操作;支持教师查看会议记录,为回放自动生成字幕,对研讨过程中的关键词和对话智能提炼,支持倍速播放,回溯视频研讨数据(本项为第3项演示内容,不参与技术标响应程度打分)三、设备管理软件1、管理平台应采用B/S架构设计,支持对教学信息化设备运行数据的监测。2、管理平台需提供管理员移动管理平台。3、管理平台可远程对运行状态下的智慧黑板设备批量进行本地系统启动盘的冻结、解冻。4、管理平台支持批量对交互智能设备进行软件远程部署。5、管理平台需开启或关闭全校所有设备的弹窗拦截功能。6、管理平台支持在一个显示界面同时查看单个教室内所有屏幕、所有摄像头的实时画面以及所有麦克风的声音。7、管理平台需支持远程批量磁盘清理,应支持查看每台设备空间状况。四、视频展台1、应采用≥800万像素摄像头,需采用USB电源直接供电。2、A4大小拍摄幅面,1080P动态视频预览不小于30帧/秒。3、托板承重≥3kg。4、展示托板正上方应具备LED补光灯。5、摄像头应支持自动对焦,摄像头防护等级≥IP4X。28台280007840002终端安全检测响应平台1.应支持全网风险展示。2.应支持全网视角的终端资产统一清点。3.需提供勒索病毒整体防护体系入口。28个700196002终端安全检测响应平台4.应支持安全策略一体化配置。28个700196003智慧教室终端触控屏1.触控屏配套常态化录播使用,应采用分体式或一体式设计,需实现触控和中控功能。2.触控屏≥23英寸屏,16:9显示比例,应支持1080P高清显示和多点触控,屏幕采用全贴合钢化屏。3.触控屏应与智慧黑板同步显示和课堂教学相关内容,同时需具备触控、控制界面。4.触控屏具备导出功能,包含但不仅限于具备白板资源、圈点资源、录播资源等。5.中控功能应支持内置人脸识别摄像头、扬声器、麦克风,具备IP对讲功能。6.支持通过智慧终端解控屏打开PPT,全屏播放模式下,解控屏控制界面可以看到所有幻灯片的缩略图,点击缩略图可以直接跳转。支持查看幻灯片备注,且备注只有演讲者可以看到,智慧黑板大屏不显示。(本项为第5项演示内容,不参与技术标响应程度打分。)28台49001372004智慧教室终端主机一、整体要求1.主机采用标准机架式设计,应支持讲台内安装,主机高度≤2U。2.★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存储≥1TB。3.支持通过终端与远程等设置方式。4.终端需支持脱机使用。5.教师可通过多种方式登录设备,需支持对接资源平台。6.要求终端集成各项应用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录播、直播等。7.主机HDMI输入接口不少于1路,HDMI输出接口不少于1路4K输出,网口不少于4路,其中≥2路应支持POE,USB接口不少于2个,RS-232控制接口不少于1个,MIC音频输入接口不小于1路;LINEOUT接口不少于1路。二、智慧控制系统1.录播系统支持对接中控系统,支持通过操作触控屏对教室内设备进行控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智慧黑板大屏或投影的开关、幕布的升降、教师机的开关、本地音箱的音量大小的控制等。2.支持圈点功能。3.需提供课堂师生互动工具,互动工具包含但不仅限于随机挑人、计时器、批注等。28台3638010186404智慧教室终端主机4.要求具备可编程串口。5.要求具备故障报修功能,通过终端触控屏可将相关问题和意见快速选择并线上提交。6.支持多路信号源切换功能。7.应支持白板功能。8.要求终端触控屏的控制管理界面中的工具栏具备功能排序自定义。9.具备应用快捷切换功能,支持通过控制管理界面查看教师授课过程中已打开正在运行的软件。10.支持平台进行信息发布。11.要求终端对接到学校教务系统、一卡通系统、教职工账号、统一身份认证等。12.支持通过平台对终端进行设备远程管控、资源本地统一管理、巡检、督导评课、课堂数据分析等。13.录播主机支持内置网络监测功能,无需安装第三方软件,可检测主机的服务联通性、网络稳定性、网络追踪性、网卡信息;支持各项单独检测及一键检测,检测时可动态展示实时数据变化。(本项为第4项演示内容,不参与技术标响应程度打分。)28台3638010186405录播系统1.需内置于常态化录播主机,集录制、音视频编解码、音频处理、存储、流媒体服务器、视频互动等功能于一体。2.录制开启时,支持提前插入录播封面。3.要求支持采用标准H.323或SIP协议的视频会议MCU、视频会议终端、第三方互动录播系统等进行互联互通,支持高、中、低多码流功能。4.录制开启时,能在终端触控屏上呈现准备开始的倒计时。5.支持通过操作终端触控屏一键开启直播,支持对画质和画面布局进行设置。(本项为第1项演示内容,不参与技术标响应程度打分。)6.支持终端通过UVC接口模拟USBcamera接入网上会议软件,互动软件支持识别终端输出的音频、视频信号源,与远端教室同步教学。7.内置数字音频处理模块,支持MIC音频混音、增益、降噪等处理,音视频互动中支持回声抑制处理功能,要求智慧教室终端内置远程互动模块。8.要求录播画面在终端触控屏上可实时预览,应支持录制、暂停、停止等操作。9.支持多终端加入互动。28套40001120005录播系统10.支持低清分辨率的移动设备加入时,其他高清入会方的画面分辨率不会因此而降低。11.支持通过触控屏点击切换自动导播和手动导播模式,自动导播模式支持单画面、画中画、画外画模式切换,手动导播模式支持教师全景、教师特写、学生全景等多种模式。(本项为第2项演示内容,不参与技术标响应程度打分。)28套40001120006AI教学分析系统1.系统需内置于智慧教室终端主机。2.内置AI算法,支持实时统计学生课堂三率数据。3.支持学生专注度分析。4.支持教师出勤率统计、教学模式的分析。5.支持自动识别教师课件PPT。28套70001960007智能云镜摄像机1.≥800万像素1/2.8英寸CMOS传感器。2.支持4K分辨率30帧的网络H.265/H.264视频输出。3.单镜头支持输出全景和特写景别。4.支持4码流,支持特写和全景同时RTMP推流。5.具备RJ45网口,支持POE功能,可同时输出全景和特写等景别的高清视频。6.支持老师跟踪,单摄像机同时实现教师全景景别和跟踪特写景别拍摄。7.支持数字变焦、自动增益、自动白平衡等功能。56台53002968008拾音吊麦1.电容式麦克风,频率范围:40-18000Hz;2.灵敏度:-35dB(18mV/Pa)。指向性:超窄指向/心形指向。拾音角度:≥100°。3.阻抗:≥200Ω.4.最大声压级:≥130dB;5.工作电压:48V供电;6.信噪比:≤65DB;112支800896009安装实施智慧教室所有设备安装实施所需的电源线、音频线、网线、高清线、交换机、线槽等辅材以及安装。28套17004760010有源音箱1.输出额定功率≥2×40W。2.音箱灵敏度≥85dB。28对13003640010有源音箱3.全频喇叭单元尺寸≥5英寸,高音喇叭单元尺寸≥3英寸。4.声频响68Hz-16kHz。28对13003640011互动电视≥65英寸液晶电视,含壁挂支架。28台30008400012智慧讲桌定制,配套智慧教室终端触控屏的安装和使用。28套32008960013系统对接智慧教室统一管理平台要与学校教务系统、一卡通系统、学工系统、教职工账号等进行有效对接。11240010合计1.输出额定功率≥2×40W。2.音箱灵敏度≥85dB。28对1300302384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教室续建 智慧黑板 录播系统套 AI教学分析系统套 拾音吊麦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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