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招标变更公告(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2025)



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 年 7 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付款方式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40%(根据项目特点、成交供应商诚信等因素,成交供应商需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鼓励电子保函】,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平时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累计付至合同价的85%;竣工结算审核后,采购人按竣工结算审核价付清余款。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由成交供应商主动向采购人缴纳竣工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一次性返还。”现更正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支付之前按最终审计价的3%另行缴纳质量保证金(支持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无质量问题一年后退还。(费用不计利息)”;2、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现更正为“缺陷责任期12个月”;3、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现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5 年 7 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梅渚镇九华新城北侧
联系方式:王主任 1521673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步街道北港绿园15-7号
联系方式:朱工 15155509290 483728001@qq.com
2025年7月31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1).doc【701.85 KB】

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宣城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需求5、磋商与评审6、采购合同7、响应文件格式8、质疑函范本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ahl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导航-梅渚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3584.74元最高限价:293584.74元采购需求:本项目名称为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郎溪县梅渚镇桃园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砖砌五小园、路灯安装、小广场硬化、新建道路硬化、预制U型槽安装、砖砌排水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ahl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导航-梅渚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方式:网上直接下载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胶装密封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标段(包别)划分:1个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3.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4.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郎溪县梅渚镇九华新城北侧联系方式:王主任152167392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宣城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步街道北港绿园15-7号联系方式:朱工15155509290483728001@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主任电话:152167392282025年7月28日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标段(包别)划分1个5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90天6磋商响应保证金无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成交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见采购需求。8质量保证金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由成交供应商主动向采购人缴纳竣(完)工结算审核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争议,采购人一次性返还。9项目预算293584.74元(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如项目无最高限价,则超出预算金额为无效响应)10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4质疑、答疑、澄清1、供应商质疑均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质疑与投诉的规定;2、接受质疑的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83728001@qq.com),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3、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5、各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务必登陆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www.ahlx.gov.cn/)-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导航-梅渚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更正公告视同通知了所有响应人,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详见公告。15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携带纸质响应文件至开标现场提交。1、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并封装,不得采用活页的方式装订,即不得用卡条装订或者抽杆夹等方法装订,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3、封套上标注:采购人的地址:郎溪县梅渚镇桃园村采购人名称: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供应商名称: 并注明“响应文件”并标注“在2025年8月8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16响应文件解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以下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的,为无效标,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17逾期送达情形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18对中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9落实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即给予获得证书的相关产品加分或作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名单,未提供的不享受加分或作为未实质性响应。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20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的相关附件1、项目采购文件;2、成交供应商《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4、成交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可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按采购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供应商声明函》。22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分散采购项目:1、采购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4900元;2、评审费按实际情况计取(详见专家评审费用表)。采购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响应人自行考虑到响应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报价),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至代理处。23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24履约补偿采购人应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采购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及时组织履约验收。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采购人如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自身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采购人不按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赔偿或补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作为赔偿或补偿。采购人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成交供应商合法利益受损的,应与成交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25电子保函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2023〕257 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成交供应商可提供等额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保函或预付款保函,办理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缴纳或预付款业务。成交供应商可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26签章要求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27询标、磋商请各供应商保持签到的手机畅通,在评审委员会发出询标信息后将电话联系各供应商,供应商请在收到询标信息后30分钟内答复,未能按规定时间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如供应商在接到评审委员会发出的磋商信息后30分钟内未参与磋商的,视同放弃该权利。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价格评审相关事项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以质询的方式要求30分钟内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提供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可自行准备报价合理性材料,承担其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合理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被否决投标的后果。29备注一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30备注二 1、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采购的工程材料应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代表(监理单位)审验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现场按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要求施工,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并经签证的工程量计量。结算时,按成交价与最高限价差异同比例折扣(成交价、最高限价均扣除暂列金、清单固定价部分),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31备注三二轮报价表详见“附件1”1.1.三、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制订及适用范围1.1本磋商采购文件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制订。1.2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核、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2.2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2.3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资格要求。3.2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各项规定。4.现场考察4.1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对供货和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对象是以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考察现场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无另行规定,其现场考察方式为自行考察。考察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到供货和服务现场实地考察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4.3除有特殊要求,不再单独提供供货和服务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6纪律6.1供应商的参与磋商应遵守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出现以下情形,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规定的禁止情形: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规定的禁止情形:a.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b.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c.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d.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e.提供假冒伪劣产品;f.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6.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3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报告本级监督管理部门: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7.投标专用章的效力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签章的,供应商须按本须知中签章规定完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8.合同标的转包与分包8.1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向他人违法分包。8.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采购人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8.3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磋商采购文件9、磋商采购文件构成9.1磋商采购文件包括:a.磋商公告b.供应商须知前附表c.供应商须知d.采购需求e.评审办法f.采购合同g.响应文件格式h.质疑函范本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磋商采购文件的更正10.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1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询问或质疑)或建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且需要做出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中指定的网址公告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该更正是磋商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登陆采购公告中指定网址查询该项目的相关更正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0.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在指定的网址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10.5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但无需要做出磋商文件修改的问题,只对问题来源进行回复,不再在指定网址公告。(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11.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2.1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2.2除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或格式自理的,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1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格式和顺序进行编制,如有需要,可以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4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除供应商前附表须知中有另外规定,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磋商,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响应文件。12.5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交,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签章要求13.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可采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签字后扫描上传。13.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14、磋商报价14.1报价应当低于同类服务和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14.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所投服务、保险、税费、验收、利润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培训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14.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14.5除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5、报价的货币人民币。16、响应内容填写及说明16.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服务、技术、商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其中关于服务、技术、商务部分的响应,要注明详细的响应内容并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仅填写“响应”“满足”而无详细的响应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将导致投标无效。16.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16.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16.4如果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17.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撤回18、响应文件的加密纸质响应文件胶装密封19、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于开标会现场递交。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和撤回,修改和撤回后的响应文件可以重新提交。(五)采购程序21、开标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可视情况参加。21.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1.3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参加开标。21.4开标会结束后,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代表预留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接到项目负责人通知需要询标的,须联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其身份证明文件在20分钟之内参与询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询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22、评审22.1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22.2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a.确认磋商文件;b.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c.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d.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e.编写评审报告;f.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2.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b.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c.完成评审报告;d.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a.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2.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3、磋商采购活动终止情形及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财库【2014】214号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除外。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a.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b.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c.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和完整响应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二次采购24.1项目终止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24.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响应文件。24.3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终止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六)授予合同25、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25.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25.2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侯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人将在指定网址发布成交公告。25.4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的除外)。25.6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6、履约保证金26.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27、成交通知书的领取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指定网站”发布成交公告2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28.1集中采购项目:无;28.2分散采购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七)提出质疑29、质疑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4质疑实行实名制,依照《质疑函范本》编制,须内容要素齐全;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29.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29.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9.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a.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b.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c.质疑材料不完整或有误的;d.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e.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f.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29.10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11质疑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29.1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29.13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a.捏造事实;b.提供虚假材料;c.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八)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四、采购需求(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提供并负责解释)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2、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成交后无法完工,自行承担后果。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标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须满足该要求,否则响应无效。(一)项目介绍:本项目名称为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郎溪县梅渚镇桃园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砖砌五小园、路灯安装、小广场硬化、新建道路硬化、预制U型槽安装、砖砌排水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等。(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名称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砖砌五小园、路灯安装、小广场硬化、新建道路硬化、预制U型槽安装、砖砌排水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等。施工要求符合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采购单位有关要求。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施工标准合格,达到业主要求且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材料1.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特定资格要求及初审审查表所需供应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特定资格要求所需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所需相关材料等。(五)合同主要条款★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支付之前按最终审计价的3%另行缴纳质量保证金(支持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无质量问题一年后退还。(费用不计利息)★2.履约保证金(1)缴纳:成交供应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2)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存在不签订合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终止、逾期完成达5天、工程验收不合格或向他人转包项目任一情形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履约补偿(1)采购人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及时组织履约验收。(2)采购人如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应按延期返还或延期支付金额的3‰对成交供应商予以补偿。(3)采购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按成交供应商受到损失的30%对成交供应商予以赔偿。同时,成交供应商有权追偿实际损失。(4)采购人不按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款项的3‰对成交供应商予以补偿。同时,成交供应商有权追偿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款项。4.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郎溪县人民法院裁决。(六)运输、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承担(七)履约地点:郎溪县梅渚镇桃园村★(八)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九)施工要求及施工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地区现行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十)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五、磋商与评审(以下评审办法由采购人: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一、总则1、为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磋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审办法;2、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3、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4、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5、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6、评审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审工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采购人依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根据项目特点和评审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三、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四、评审程序1、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2、初审。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3、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在接到项目代理机构通知后未参与磋商的,视同放弃该权利。4、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该供应商所有轮次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部分评审不得分。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或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0、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1、编写评审报告。五、评审细则1、初审审查表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初审审查表供应商:审查指标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 供应商声明函按照规定格式 3不良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第22.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第22.2条4磋商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格式5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6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规范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等对评审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形。8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付款方式响应、质量保证金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施工工期响应、施工要求及施工标准响应、缺陷责任期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标注 “★”条款。对本项内容,供应商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节《磋商响应表》提供。9工程要求及其他实质性响应情况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标注 “★”条款10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超过最高限价或预算金额无效响应11其他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如特定资格要求所需材料等12..................审查意见:磋商小组签字: 评审时间:备注:1、审查结论分通过和未通过,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其中涉及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材料,按第七章要求制作。3、对未通过的审查指标,应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初审审查表中。2、评分细则:评分项目分项评审要点及说明响应报价(10分)报价(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分/满分100分)×100技术部分(69分)总体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总体思路;2、方案编制;3、工程概述;4、技术措施;5、管理服务目标。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2分,每符合1项得2分、部分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工期组织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确保工期的措施和方法;2、施工进度网络图;3、施工进度计划编制;4、形象进度控制措施;5、各工种间的有序衔接的具体措施。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2分,每符合1项得2分、部分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项目重难点解决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重难点分析;2、解决措施及建议;3、已完工工程及设备保护措施;4、应急预案。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2分,每符合1项得2分、部分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文明、环保施工管理重点与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及管理措施;2、环保施工管理重点及管理措施。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3分,每符合1项得3分、部分符合1项得1.5分、不符合不得分。劳动力安排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各专业工种的配置;2、劳动力投入计划;3、劳动力保证措施。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2分,每符合1项得2分、部分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主要物资供应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采购计划的制定;2、施工材料数量及选型配置;3、施工材料进场时间安排;4、剩余施工物料的处理方式。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2分,每符合1项得2分、部分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机械设备投入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机械设备投入计划;2、机械设备管理方案;3、机械设备保障措施。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2分,每符合1项得2分、部分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质量管理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质量目标管理;2、工程质量管理措施;3、工程质量技术措施。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2分,每符合1项得2分、部分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以下方案,结合与本项目的相关性、完善性进行评审:1、安全目标;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注:内容完整、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上述方案1项2分,每符合1项得2分、部分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技术力量(3分)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注:提供清晰的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供至响应截止日近6个月内供应商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如属依法可不缴社保的情形,需提供其他可靠材料)。商务部分(21分)供应商业绩(6分)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6分。注: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可见合同双方印章、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合同双方印章、签订时间,须补充提供建设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项目内容,须补充提供施工图或控制价清单。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6分。注: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完)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可见合同双方印章、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合同双方印章、签订时间,须补充提供建设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项目内容,须补充提供施工图或控制价清单。管理体系认证(9分)供应商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或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下列证书,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9分: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六、采购合同(仅供参考)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合同甲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全称)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工程地点:郎溪县梅渚镇桃园村工程内容:砖砌五小园、路灯安装、小广场硬化、新建道路硬化、预制U型槽安装、砖砌排水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文件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施工相关要求。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完)工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金额(小写)¥:元(人民币)六、甲方工作:(一)确定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施工内容、增减内容,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因提交资料错误造成乙方需返工时,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必要的返工费。(二)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价款。(三)指派为现场负责人,处理施工过程的一切事务(含计量签证)。(四)收到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完)工验收资料及竣(完)工验收报告后,组织验收。七、乙方工作(一)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甲方要求施工,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不予计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二)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数量向甲方交付工程。已竣(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所发生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三)工程按甲方要求全部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完)工验收资料及竣(完)工验收报告,其中含竣(完)工图2份。(四)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处理施工过程中矛盾事务。(五)指派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八、质量与验收等(一)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乙方应在施工前一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二)施工质量必须按要求和标准施工,达合格等级。(三)工程监管(监理)、质量、检测、计量、进度、考勤、保险、验收等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相关标准和要求实施。九、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及材料组织安排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发生质量及人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十、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最高限价固定单价,结算价按成交价与最高限价差异同比例折扣(成交价、最高限价均扣除暂列金、暂估价项目)。2、合同价款的调整:当分类分项工程量减少时,按本合同及采购相关规定扣减合同价款;当全部按本工程采购范围(控制价清单内容)施工时,无论现场情况如何,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措施项目总价包干,不作调整。(二)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支付之前按最终审计价的3%另行缴纳质量保证金(支持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无质量问题一年后退还。(费用不计利息)十一、履约保证金(一)缴纳:乙方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价款的1%),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包括电子保险)、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二)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终止、逾期完成达5天、工程验收不合格或向他人转包项目任一情形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十二、履约补偿(一)甲方应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及时组织履约验收。(二)甲方如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应按延期返还或延期支付金额的3‰对乙方予以补偿。(三)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按乙方受到损失的30%对乙方予以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追偿实际损失。(四)甲方不按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款项的3‰予以补偿。同时,乙方有权追偿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款项。十三、竣(完)工验收工程按甲方要求全部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完)工验收资料及竣(完)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十四、违约责任(一)施工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每超过1天,甲方按500元扣除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达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应返工至合格为止,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五、合同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郎溪县人民法院裁决。十六、合同份数正本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副本4份。十七、合同生效(一)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二)合同订立地点: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三)本合同双方约定签章后生效。十八、其他(一)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二)本项目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三)乙方如转包本工程,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甲方采购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为准。(五)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七、响应文件格式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1.1.1.(二)开标一览表项 目 名 称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供应商全称包段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最终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 备注供应商公章:备注:此表中报价作为本次磋商的首轮报价。1.21.31.4.(三)磋商承诺函致: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1、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及报价承诺施工。2、我方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贵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贵方验收。3、我方已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磋商文件,并对本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4、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7、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邮箱:供应商开户行:账号:1.4.1.(四)分项报价表(无需分项报价,开标一览表报总价即可)序号分项报价指标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4567891011其他费用……合计供应商公章:1、备注:表中所列报价须为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4.2(五)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方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备注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砖砌五小园、路灯安装、小广场硬化、新建道路硬化、预制U型槽安装、砖砌排水沟等。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备注: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由供应商准确填写,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示。供应商公章:1.4.3.(六)磋商响应表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序号品名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施工工期2施工要求及施工标准3缺陷责任期…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序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不允许负偏离1付款方式2质量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 ) 供应商公章:备注: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磋商文件的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供应商承诺”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2、供应商可对采购人的方案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方案,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商务部分响应不允许负偏离。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相关技术和工程方案。(七)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响应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备注:1、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需求、评审办法;2、请供应商自行将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资料按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的评审顺序依次制作,并制作目录、标明页码;3、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索引目录格式:序号磋商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陈述、说明、方案及证明资料名称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资格审查指标中《供应商声明函》,供应商应注明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十一)节,无需在本章节中重复提供)一审查指标12345……………………供应商公章:(八)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方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审、磋商、签约等。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授权代表不能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九)施工方案、人员配备(响应人自行制作格式)(十)施工承诺(响应人自行制作格式)(十一)供应商声明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郑重声明:1、我方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承诺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我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我方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方不符合上述声明的任一情形,贵方可取消我方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同时,我方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我方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我方参加郎溪县梅渚镇人民政府的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八、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二轮报价表项目名称郎溪县梅渚镇2025年度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桃园村杨高山2025年重点自然村整治项目)供应商全称包段整包最终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 备注供应商公章:备注:请各位供应商提前单独打印并加盖公章二轮报价表,在接到二轮报价通知的30分钟内递交二轮报价表原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