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变更公告(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



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5]04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7075362元。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现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197075362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7.5万元;
(2)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944.9552万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8623.8975万元[含税暂列金额664996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664996元),暂列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最高投标限价:11.1835万元;”
三、招标公告中2.2本次招标范围更改如下: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工作【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包括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水保、白蚁防治、配电、市政、交安、环卫等及其他应包含未列明的所有专项验收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2.1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扩初设计、地形图的基础上,完成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基坑围护工程)、专项设计【含精装修设计(指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套数的精装修样板房设计、售楼处精装修设计、电梯厅及其他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以及销售小白图等销售配合工作)、电梯、幕墙和门窗深化设计(含门窗、百叶、铝板、雨棚、幕墙、外墙涂料、栏杆)、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绿建及节能(含海绵城市)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地下和地上主要空间部位的BIM模型等所有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变更、设计复核、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并承担协调、复核、统筹设计进度、设计质量,使所有设计文件协调、统一。
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结合本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在选定品牌前报审招标人确认;根据全过程咨询单位管控要求完成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设计定样、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 施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装修(含设备用房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基坑围护、景观绿化、公共通道及样板房装修、售楼处装修、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包括建筑景观照明)、设备工程(含电梯、太阳能、空调、新风、充电桩、 水泵、配电柜箱、风机等)、标志标线、气体灭火、配电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岗亭)、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围墙材质及样式需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临时大门、场地平整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实施过程管控等(招标人另行委托部分除外)施工】,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实施建设;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以及专业配套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及生活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以及裸土绿网覆盖、杂草清除、看房通道搭设、围挡新建及修补。
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配合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BIM技术应用、联合试运转、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
(3)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燃气工程、供水工程、电力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的专项设计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招标或委托给相关部门实施),但包括应配合招标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且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
2.2.5检测检验: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环保检测、节能评估、消防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节能检测、CCTV检测、常规试验检测、钢结构检测、钢结构防腐涂料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电梯)、门窗、幕墙四性检测、建筑物淋水试验、微小空气检测、照度检测等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费用由招标人支付。除上述检测检验外的(不仅限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由招标人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检测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且不仅于上述项内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3)商务性内容6.1变更如下:“(6.1)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殊说明变更如下 :
“2.暂估价:
(1)内容:无; 
(2)金额: 无; 
(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 无 ;
(4)招标计划及内容: 按《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 ”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更改如下:
“工期总日历天数: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其中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基坑围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桩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图审;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精装修设计方案、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方案、弱电智能化及景观工程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评审确认后2个月内,提交结构、建筑、水电、暖通、消防、静装修、幕墙及门窗、弱电智能化、景观、室外附属等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图审;并配合完成后续施工阶段相关工作。
施工工期:
1、于2026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办理预售证工程条件;
2、于2026年6月15日前提供符合销售要求的2套叠排全维实景示范区(包括精装修样板房、样板房所在楼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楼梯间)、样板房所在楼层至底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及楼梯间)及外立面(范围要求横向要求至少覆盖一个单元,竖向从底层到样板房所在楼层;含阳台栏杆、外立面门窗、幕墙、铝板、涂料等)、示范区楼栋的景观工程),示范区选址及面积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
3、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销售要求的1套高层全维实景示范区(包括精装修样板房、样板房所在楼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楼梯间)、样板房所在楼层至底层的公区(指电梯厅、楼梯间)及外立面(范围要求横向要求至少覆盖一个单元,竖向从底层到两个完整标准层含阳台栏杆、外立面门窗、幕墙、铝板、涂料等)、示范区楼栋的景观工程),示范区选址及面积须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
4、2#和5#楼(高层商品房)于2026年8月31日前主体结顶。
5、整体工程于202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工,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6、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细化的工程完成节点。
工程计划工期:   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  月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  年  月  日。具体以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七、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2.4其他  取消第(16)条“(16)燃气工程、供水、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设计承包人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优化调整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2.4其他第(17)条,修改如下:“本项目设计费其中包含样板房及售楼部装修设计费25万元,该部分分包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需由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及承包人共同确定。”
九、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要求于2026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办理预售证工程条件、2#和5#楼(高层商品房)于2026年8月31日前主体结顶、整体项目于2027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完成,如有延误承包人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节点如有延误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10%。工期延误包括:对项目总工期、 节点工期的延误。发包人因承包人工期延误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另行赔偿。承包人无故停工20天以上,或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累计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重新选定承包人的损失,工期延误的损失及客户赔偿,发包人因此支付的评估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诉讼保全费、保函出具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
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1条 补充条款增加:
“(二十二)本工程所有砂石资源(矿产品)不得擅自外运、外卖。砂石资源(矿产品)(本工程自用除外)全部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具体按(《丽水市莲都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内容执行。当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成功时,由承包人负责装车,砂石资源(矿产品)外运由竞拍所得者负责。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受让方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过程中的交接工作,若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过程中产生窝工或工效降低等情况承包人费用自行考虑,不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
如砂石资源(矿产品)竞拍不成功,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承担运输和弃渣工作,费用按每立方米35元包干(含运距、渣土消纳等全部费用)另行增加给承包人(工程量按实计量)。”十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1条 补充条款(三)作如下变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总承包管理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另行分包的项目,如配电、燃气、给水、通信、光纤入户等,承包人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十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二、质量保修期第7点更改如下:
“7.其他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泛光照明工程质保期为五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计算。”
十三、1、规划条件、2、红线图、3、初步设计文本、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5、招标清单已发布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相关格式与招标清单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清单格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十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见附件一。
十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格式第九项《主要材料、设备选用一览表》见附件二。
十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的除外)。
  
 
 
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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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一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5]041号各潜在投标人: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7075362元。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197075362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7.5万元;(2)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944.9552万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8623.8975万元[含税暂列金额664996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664996元),暂列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最高投标限价:11.1835万元;”三、招标公告中2.2本次招标范围更改如下:“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工作【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包括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水保、白蚁防治、配电、市政、交安、环卫等及其他应包含未列明的所有专项验收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2.1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扩初设计、地形图的基础上,完成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基坑围护工程)、专项设计【含精装修设计(指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套数的精装修样板房设计、售楼处精装修设计、电梯厅及其他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以及销售小白图等销售配合工作)、电梯、幕墙和门窗深化设计(含门窗、百叶、铝板、雨棚、幕墙、外墙涂料、栏杆)、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绿建及节能(含海绵城市)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地下和地上主要空间部位的BIM模型等所有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变更、设计复核、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并承担协调、复核、统筹设计进度、设计质量,使所有设计文件协调、统一。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结合本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在选定品牌前报审招标人确认;根据全过程咨询单位管控要求完成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设计定样、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2.2.3施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装修(含设备用房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基坑围护、景观绿化、公共通道及样板房装修、售楼处装修、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包括建筑景观照明)、设备工程(含电梯、太阳能、空调、新风、充电桩、水泵、配电柜箱、风机等)、标志标线、气体灭火、配电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岗亭)、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围墙材质及样式需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临时大门、场地平整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实施过程管控等(招标人另行委托部分除外)施工】,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实施建设;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以及专业配套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及生活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以及裸土绿网覆盖、杂草清除、看房通道搭设、围挡新建及修补。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配合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BIM技术应用、联合试运转、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3)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燃气工程、供水工程、电力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的专项设计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招标或委托给相关部门实施),但包括应配合招标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且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2.2.5检测检验: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环保检测、节能评估、消防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节能检测、CCTV检测、常规试验检测、钢结构检测、钢结构防腐涂料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电梯)、门窗、幕墙四性检测、建筑物淋水试验、微小空气检测、照度检测等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费用由招标人支付。除上述检测检验外的(不仅限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由招标人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检测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且不仅于上述项内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3)商务性内容6.1变更如下:“(6.1)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殊说明变更如下:“2.暂估价:(1)内容:无;(2)金额:无;(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无;(4)招标计划及内容:按《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更改如下:“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基坑围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桩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图审;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精装修设计方案、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方案、弱电智能化及景观工程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评审确认后2个月内,提交结构、建筑、水电、暖通、消防、静装修、幕墙及门窗、弱电智能化、景观、室外附属等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图审;并配合完成后续施工阶段相关工作。施工工期:1、于2026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办理预售证工程条件;2、于2026年6月15日前提供符合销售要求的2套叠排全维实景示范区(包括精装修样板房、样板房所在楼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楼梯间)、样板房所在楼层至底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及楼梯间)及外立面(范围要求横向要求至少覆盖一个单元,竖向从底层到样板房所在楼层;含阳台栏杆、外立面门窗、幕墙、铝板、涂料等)、示范区楼栋的景观工程),示范区选址及面积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3、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销售要求的1套高层全维实景示范区(包括精装修样板房、样板房所在楼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楼梯间)、样板房所在楼层至底层的公区(指电梯厅、楼梯间)及外立面(范围要求横向要求至少覆盖一个单元,竖向从底层到两个完整标准层含阳台栏杆、外立面门窗、幕墙、铝板、涂料等)、示范区楼栋的景观工程),示范区选址及面积须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4、2#和5#楼(高层商品房)于2026年8月31日前主体结顶。5、整体工程于202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工,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细化的工程完成节点。工程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月日,计划完工时间202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七、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2.4其他取消第(16)条“(16)燃气工程、供水、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设计承包人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优化调整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八、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2.4其他第(17)条,修改如下:“本项目设计费其中包含样板房及售楼部装修设计费25万元,该部分分包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需由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及承包人共同确定。”九、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要求于2026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办理预售证工程条件、2#和5#楼(高层商品房)于2026年8月31日前主体结顶、整体项目于2027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完成,如有延误承包人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节点如有延误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10%。工期延误包括:对项目总工期、节点工期的延误。发包人因承包人工期延误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另行赔偿。承包人无故停工20天以上,或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累计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重新选定承包人的损失,工期延误的损失及客户赔偿,发包人因此支付的评估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诉讼保全费、保函出具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1条补充条款增加:“(二十二)本工程所有砂石资源(矿产品)不得擅自外运、外卖。砂石资源(矿产品)(本工程自用除外)全部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具体按(《丽水市莲都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内容执行。当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成功时,由承包人负责装车,砂石资源(矿产品)外运由竞拍所得者负责。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受让方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过程中的交接工作,若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过程中产生窝工或工效降低等情况承包人费用自行考虑,不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如砂石资源(矿产品)竞拍不成功,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承担运输和弃渣工作,费用按每立方米元包干(含运距、渣土消纳等全部费用)另行增,35加给承包人(工程量按实计量)。”十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1条补充条款(三)作如下变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总承包管理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另行分包的项目,如配电、燃气、给水、通信、光纤入户等,承包人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十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二、质量保修期第7点更改如下:“7.其他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泛光照明工程质保期为五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计算。”十三、1、规划条件、2、红线图、3、初步设计文本、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5、招标清单已发布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相关格式与招标清单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清单格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十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见附件一。十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格式第九项《主要材料、设备选用一览表》见附件二。十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的除外)。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8月1日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一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5]041号各潜在投标人: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7075362元。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197075362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7.5万元;(2)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944.9552万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8623.8975万元[含税暂列金额664996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664996元),暂列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最高投标限价:11.1835万元;”三、招标公告中2.2本次招标范围更改如下:“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工作【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包括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水保、白蚁防治、配电、市政、交安、环卫等及其他应包含未列明的所有专项验收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2.1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扩初设计、地形图的基础上,完成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基坑围护工程)、专项设计【含精装修设计(指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套数的精装修样板房设计、售楼处精装修设计、电梯厅及其他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以及销售小白图等销售配合工作)、电梯、幕墙和门窗深化设计(含门窗、百叶、铝板、雨棚、幕墙、外墙涂料、栏杆)、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绿建及节能(含海绵城市)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地下和地上主要空间部位的BIM模型等所有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变更、设计复核、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并承担协调、复核、统筹设计进度、设计质量,使所有设计文件协调、统一。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结合本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在选定品牌前报审招标人确认;根据全过程咨询单位管控要求完成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设计定样、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2.2.3施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装修(含设备用房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基坑围护、景观绿化、公共通道及样板房装修、售楼处装修、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包括建筑景观照明)、设备工程(含电梯、太阳能、空调、新风、充电桩、水泵、配电柜箱、风机等)、标志标线、气体灭火、配电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岗亭)、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围墙材质及样式需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临时大门、场地平整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实施过程管控等(招标人另行委托部分除外)施工】,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实施建设;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以及专业配套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及生活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以及裸土绿网覆盖、杂草清除、看房通道搭设、围挡新建及修补。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配合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BIM技术应用、联合试运转、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3)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燃气工程、供水工程、电力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的专项设计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招标或委托给相关部门实施),但包括应配合招标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且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2.2.5检测检验: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环保检测、节能评估、消防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节能检测、CCTV检测、常规试验检测、钢结构检测、钢结构防腐涂料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电梯)、门窗、幕墙四性检测、建筑物淋水试验、微小空气检测、照度检测等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费用由招标人支付。除上述检测检验外的(不仅限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由招标人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检测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且不仅于上述项内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3)商务性内容6.1变更如下:“(6.1)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殊说明变更如下:“2.暂估价:(1)内容:无;(2)金额:无;(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无;(4)招标计划及内容:按《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更改如下:“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基坑围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桩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图审;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精装修设计方案、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方案、弱电智能化及景观工程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评审确认后2个月内,提交结构、建筑、水电、暖通、消防、静装修、幕墙及门窗、弱电智能化、景观、室外附属等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图审;并配合完成后续施工阶段相关工作。施工工期:1、于2026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办理预售证工程条件;2、于2026年6月15日前提供符合销售要求的2套叠排全维实景示范区(包括精装修样板房、样板房所在楼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楼梯间)、样板房所在楼层至底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及楼梯间)及外立面(范围要求横向要求至少覆盖一个单元,竖向从底层到样板房所在楼层;含阳台栏杆、外立面门窗、幕墙、铝板、涂料等)、示范区楼栋的景观工程),示范区选址及面积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3、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销售要求的1套高层全维实景示范区(包括精装修样板房、样板房所在楼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楼梯间)、样板房所在楼层至底层的公区(指电梯厅、楼梯间)及外立面(范围要求横向要求至少覆盖一个单元,竖向从底层到两个完整标准层含阳台栏杆、外立面门窗、幕墙、铝板、涂料等)、示范区楼栋的景观工程),示范区选址及面积须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4、2#和5#楼(高层商品房)于2026年8月31日前主体结顶。5、整体工程于202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工,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细化的工程完成节点。工程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月日,计划完工时间202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七、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2.4其他取消第(16)条“(16)燃气工程、供水、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设计承包人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优化调整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八、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2.4其他第(17)条,修改如下:“本项目设计费其中包含样板房及售楼部装修设计费25万元,该部分分包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需由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及承包人共同确定。”九、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要求于2026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办理预售证工程条件、2#和5#楼(高层商品房)于2026年8月31日前主体结顶、整体项目于2027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完成,如有延误承包人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节点如有延误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10%。工期延误包括:对项目总工期、节点工期的延误。发包人因承包人工期延误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另行赔偿。承包人无故停工20天以上,或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累计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重新选定承包人的损失,工期延误的损失及客户赔偿,发包人因此支付的评估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诉讼保全费、保函出具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1条补充条款增加:“(二十二)本工程所有砂石资源(矿产品)不得擅自外运、外卖。砂石资源(矿产品)(本工程自用除外)全部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具体按(《丽水市莲都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内容执行。当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成功时,由承包人负责装车,砂石资源(矿产品)外运由竞拍所得者负责。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受让方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过程中的交接工作,若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过程中产生窝工或工效降低等情况承包人费用自行考虑,不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如砂石资源(矿产品)竞拍不成功,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承担运输和弃渣工作,费用按每立方米元包干(含运距、渣土消纳等全部费用)另行增,35加给承包人(工程量按实计量)。”十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1条补充条款(三)作如下变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总承包管理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另行分包的项目,如配电、燃气、给水、通信、光纤入户等,承包人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十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二、质量保修期第7点更改如下:“7.其他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泛光照明工程质保期为五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计算。”十三、1、规划条件、2、红线图、3、初步设计文本、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5、招标清单已发布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相关格式与招标清单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清单格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十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见附件一。十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格式第九项《主要材料、设备选用一览表》见附件二。十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的除外)。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8月1日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补充文件一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5]041号各潜在投标人: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7075362元。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197075362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7.5万元;(2)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944.9552万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8623.8975万元[含税暂列金额664996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含税664996元),暂列金额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最高投标限价:11.1835万元;”三、招标公告中2.2本次招标范围更改如下:“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工作【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包括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水保、白蚁防治、配电、市政、交安、环卫等及其他应包含未列明的所有专项验收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2.1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扩初设计、地形图的基础上,完成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基坑围护工程)、专项设计【含精装修设计(指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套数的精装修样板房设计、售楼处精装修设计、电梯厅及其他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以及销售小白图等销售配合工作)、电梯、幕墙和门窗深化设计(含门窗、百叶、铝板、雨棚、幕墙、外墙涂料、栏杆)、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绿建及节能(含海绵城市)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地下和地上主要空间部位的BIM模型等所有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变更、设计复核、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并承担协调、复核、统筹设计进度、设计质量,使所有设计文件协调、统一。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结合本招标文件明确的品牌在选定品牌前报审招标人确认;根据全过程咨询单位管控要求完成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设计定样、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2.2.3施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装修(含设备用房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基坑围护、景观绿化、公共通道及样板房装修、售楼处装修、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包括建筑景观照明)、设备工程(含电梯、太阳能、空调、新风、充电桩、水泵、配电柜箱、风机等)、标志标线、气体灭火、配电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岗亭)、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围墙材质及样式需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临时大门、场地平整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实施过程管控等(招标人另行委托部分除外)施工】,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实施建设;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以及专业配套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及生活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以及裸土绿网覆盖、杂草清除、看房通道搭设、围挡新建及修补。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配合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BIM技术应用、联合试运转、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3)本次招标范围不包括燃气工程、供水工程、电力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的专项设计和施工(由招标人另行招标或委托给相关部门实施),但包括应配合招标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及资料整理、备案、流程的办理工作,且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行计取。2.2.5检测检验:包括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环保检测、节能评估、消防检测、室内空气检测、节能检测、CCTV检测、常规试验检测、钢结构检测、钢结构防腐涂料检测、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电梯)、门窗、幕墙四性检测、建筑物淋水试验、微小空气检测、照度检测等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费用由招标人支付。除上述检测检验外的(不仅限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等)由招标人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检测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且不仅于上述项内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所有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3)商务性内容6.1变更如下:“(6.1)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特殊说明变更如下:“2.暂估价:(1)内容:无;(2)金额:无;(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无;(4)招标计划及内容:按《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六、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条合同工期更改如下:“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交基坑围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桩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图审;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精装修设计方案、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方案、弱电智能化及景观工程设计方案,经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评审确认后2个月内,提交结构、建筑、水电、暖通、消防、静装修、幕墙及门窗、弱电智能化、景观、室外附属等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完成施工图图审;并配合完成后续施工阶段相关工作。施工工期:1、于2026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办理预售证工程条件;2、于2026年6月15日前提供符合销售要求的2套叠排全维实景示范区(包括精装修样板房、样板房所在楼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楼梯间)、样板房所在楼层至底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及楼梯间)及外立面(范围要求横向要求至少覆盖一个单元,竖向从底层到样板房所在楼层;含阳台栏杆、外立面门窗、幕墙、铝板、涂料等)、示范区楼栋的景观工程),示范区选址及面积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3、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销售要求的1套高层全维实景示范区(包括精装修样板房、样板房所在楼层的公区装修(指电梯厅、楼梯间)、样板房所在楼层至底层的公区(指电梯厅、楼梯间)及外立面(范围要求横向要求至少覆盖一个单元,竖向从底层到两个完整标准层含阳台栏杆、外立面门窗、幕墙、铝板、涂料等)、示范区楼栋的景观工程),示范区选址及面积须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要求执行。4、2#和5#楼(高层商品房)于2026年8月31日前主体结顶。5、整体工程于202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工,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发包人及全过程咨询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工程进度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细化的工程完成节点。工程计划工期: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月日,计划完工时间202年月日。具体以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七、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2.4其他取消第(16)条“(16)燃气工程、供水、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设计承包人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优化调整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八、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5.2.4其他第(17)条,修改如下:“本项目设计费其中包含样板房及售楼部装修设计费25万元,该部分分包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需由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及承包人共同确定。”九、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要求于2026年2月28日前须达到办理预售证工程条件、2#和5#楼(高层商品房)于2026年8月31日前主体结顶、整体项目于2027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完成,如有延误承包人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节点如有延误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10%。工期延误包括:对项目总工期、节点工期的延误。发包人因承包人工期延误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另行赔偿。承包人无故停工20天以上,或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累计超过60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重新选定承包人的损失,工期延误的损失及客户赔偿,发包人因此支付的评估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诉讼保全费、保函出具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1条补充条款增加:“(二十二)本工程所有砂石资源(矿产品)不得擅自外运、外卖。砂石资源(矿产品)(本工程自用除外)全部纳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具体按(《丽水市莲都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机制砂行业长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的文件内容执行。当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成功时,由承包人负责装车,砂石资源(矿产品)外运由竞拍所得者负责。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受让方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过程中的交接工作,若砂石资源(矿产品)处置过程中产生窝工或工效降低等情况承包人费用自行考虑,不作为工期延误的理由。如砂石资源(矿产品)竞拍不成功,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承担运输和弃渣工作,费用按每立方米元包干(含运距、渣土消纳等全部费用)另行增,35加给承包人(工程量按实计量)。”十一、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1条补充条款(三)作如下变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招标,工程总承包管理应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的相关要求,由发包人另行分包的项目,如配电、燃气、给水、通信、光纤入户等,承包人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十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四工程质量保修书二、质量保修期第7点更改如下:“7.其他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泛光照明工程质保期为五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计算。”十三、1、规划条件、2、红线图、3、初步设计文本、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5、招标清单已发布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计价表”相关格式与招标清单格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清单格式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十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见附件一。十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格式第九项《主要材料、设备选用一览表》见附件二。十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有后续补充文件的除外)。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8月1日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5]041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七月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1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331100-04-01-565736,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35000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60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917平方米(其中地下非计容建筑面积约23339平方米),基坑深度约10米。主要建设安置房、商品房,、配套用房、车库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报建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工作【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包括规划、人防、消防、防雷、水保、白蚁防治、配电、市政、交安、环卫等及其他应包含为列明的所有专项验收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在交付前,投标人应完成但不限于正式供电、供水、燃气、弱电(含有线电视、监控巡更系统、通讯网络接入,三大通讯运营商网络,优化等)等专营项目的验收并保证正式开通运行,以保障本项目投入运营】;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2.1设计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扩初设计、地形图的基础上,完成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专项设计【含精装修设计(指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套数的精装修样板房设计、售楼处精装修设计、电梯厅及其他公共部位精装修设计以及销售小白图等销售配合工作)、电梯、幕墙和门窗深化设计(含门窗、百叶、铝板、雨棚、幕墙、外墙涂料、栏杆)、各专业施工图审查、基坑围护设计、人防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气体灭火设计、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绿建及节能(含海绵城市)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电力、供水、通信、燃气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竣工图编制、地下和地上主要空间部位的BIM模型等所有设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变更、设计复核、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并承担协调、复核、统筹设计进度、设计质量,使所有设计文件协调、统一。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所有建设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结合本招标文件品牌要求的最终品牌报审、材料及设备的设计定样、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3页2.2.3施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装修(含设备房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边坡围护、景观绿化、公共通道、样板房装修、售楼处装修、小区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燃气工程、供水、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网络(光纤入户)工程、信号覆盖等管线施工】、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包括建筑景观照明)、设备工程(含电梯、太阳能、空调、新风、充电桩、水泵、配电柜箱、风机等)、标志标线、气体灭火、配电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岗亭)、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围墙材质及样式需满足当地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临时大门、场地平整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建设、建设实施过程管控等(发包人另行委托部分除外)施工】,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实施建设;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以及专业配套工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及生活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以及裸土绿网覆盖、杂草清除、看房通道搭设、围挡新建及修补。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配合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BIM技术应用、联合试运转、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本次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约1.8亿)。2.3计划工期:75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4页(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施工单位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企业担任。☑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五周年,以竣(完)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合同的顺序进行解释。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等能体现项目类型、项目规模等评审因素的相关文件。☑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5页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3.11(1)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相关要求。(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号)。(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9(1)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2)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3.20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3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6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4.22025年7月15日起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6.招投标方式6.1公开招标。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8.行政监管部门8.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邮政编码:323000电话:0578-2131696投诉受理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邮政编码:323000电话:0578-21316969.联系方式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花园路805号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7页联系人:吴俊电话:0578-2662685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联系人:瞿庆荷、郭玲玲、陈晨静、俞子皓电话:0578-21397032025年7月15日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花园路805号联系人:吴俊电话:0578-266268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联系人:瞿庆荷、郭玲玲、陈晨静、俞子皓电话:0578-213970313059698588、132358866651.1.4项目名称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1.1.5建设地点位于桂语兰庭南侧。1.1.6本项目所属行业房屋建筑。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75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以国家现行最新执行规范为准)。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3.4安全文明确保“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1.3.4施工要求确保“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内容□见投标邀请书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对象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详合同专用条款4.6.2。2.其他:/。1.5.2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书面递交。联系方式:瞿庆荷、陈晨静;联系人:0578-2139703。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公布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注: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1.11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中标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分包,分包内容在分包单位确定前中标人须报招标人批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本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若中标人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第三方单位,但必须在分包设计单位确定前须报招标人批准。本次报价包含相关分包费用,不另外计取(本次报价已包含中标人在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整个过程中履行合同职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1.12偏差☑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招标控制价及明细(招标控制价所列数量不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参考);□2.(1)本项目不具备公开完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条件,故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2)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允许上述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适用政府投资项目)☑(3)其他:本项目已公开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如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初步设计文件(如有)、方案设计文件、红线图或其他资料,允许上述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2.其他:其他附件资料、澄清函或补充文件(如有,如补遗书、答疑、修正书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2.2.2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2.2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投标文件的组成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3.1.6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固定总价:127.5万元;(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列金为万元,暂估价为万元,暂列金额、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范围: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0%(含)~7.0%(含)(暂列金额、暂估价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评标基准价范围=(最高投标限价-不予下浮部分)*(1-下浮率范围)+不予下浮部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注:本项目不予下浮部分为暂列金、暂估价。☑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等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等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可依据项目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总承包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界面明确报价费用。2.其他:(1)投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投标人不得修改项目清单的数量和内容,但可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通过单独增列清单项目进行调整;(2)暂估价:应按项目清单中列出的数量、单价及合价填报,不得调整;(3)暂列金额:应按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报,不得调整;(4)本工程部分材料、设备设有推荐品牌(具体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要求一览表》)具体品牌名单后已添加“或相当于”。投标人应按推荐的品牌确定投标报价,并在《主要材料、设备选用一览表》中应明确所选品牌。(5)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但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3.3.1投标有效期12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1.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2.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1)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3.4.1投标保证金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账。(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委派,后附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8.投标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1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2.近三年(2022、2023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3.《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4.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15.项目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最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可在企业所在地“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政务网”上打印,能扫描二维码或验证);☑16.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包含但不限于前附表10.4条第2点须提交的资料(如有)。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其它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采用当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其他:加密电子投标文件(.LSSTF)一份(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作为投标文件正本。□4.1.1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其他:。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2.2传平台(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4.2.3投标文件退还情形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5)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人脸识别签到的。5.1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3.开标平台: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系统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4.其他: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2.0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投标人CA登录后(联合体参加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通过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予以退回(注: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登记的姓名为准)。5.2开标1.开标程序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5.2开标1.2开标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人前附表4.2.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拒收情形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1.3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待招标人点击解密指令后,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温馨提示:投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通过开标会议区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以对设备进行测试。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内容。不见面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自行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服务指南-工程建设中下载并仔细阅读,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附件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4)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5)抽取系数(若有)(6)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7)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8)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我有异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本次开标结束不见面开标软硬件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完整版(2)浏览器:IE10及以上(3)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4)网络:互联网;(5)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6)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19页6.3.1评标方法□1.综合评估法:□(1)适用于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分,资信标评分分,商务标评分分。□(2)适用于非技术复杂项目,技术标评分分,资信标评分分,商务标评分分。☑2.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1.。☑2.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在所有未被否决的投标人中,有效投标人在10名及以下的,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在11(含)-15(含)名的,推荐8名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在16名及以上的,推荐9名中标候选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6名的全部入围)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1.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1.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1.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具体参照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件执行。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20页7.1.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1.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和设备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3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和设备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主要包括联合体组成单位的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类似工程业绩等;□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7.1.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1.10☑按原定标方法确其他情形:(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二)中标7.1.10定中标人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1.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一)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二)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3.1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注: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建〔2024〕5号)要求执行。8.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调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采用非评定分离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核定)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符合性内容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含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等条件和标准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施工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或签署书面文件的,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④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⑤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存在投标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⑥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规定的任一情形的;⑦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开标时提供的不一致的;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⑩□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⑪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电子检测码或制作码或创建码相同;C.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D.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E.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G.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H.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I.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个人的账户购买电保函、担保、保险、银行保函;J.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K.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L.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M.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N.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⑬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模糊或上传电子文件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的。(2)技术性内容①投标文件的设计深度、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的,具体内容如下:/;②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⑤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技术标超过900页的、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要求的情形。注: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招标人应在“(2)技术性内容”增加针对暗标专用的否决投标约定。(3)商务性内容①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②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③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的;□④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最低评标价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评标价低%(在5%-10%范围内,由招标人约定)以上,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⑥其他:(6.1)解密后开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不一致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不一致的;(6.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6.3)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6.4)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清单进行报价的(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单独增列的项目除外);(6.5)改变招标文件和项目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或暂估价的。1.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10.2异议与投诉厅的“我有异议”按钮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4)其他:。上述凡一项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26页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原件的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6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10.6陈述和答辩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10.7特殊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暂估价:(1)内容: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2)金额: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4)招标计划及内容:按《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3.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者在本标段招投标过程中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10.7特殊说明行为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时将拒绝其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方式再次参与本标段投标。6.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确保“丽水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8.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9.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0.本招标文件如未做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11.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3.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有效期内或尚未履行完毕的)。(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14.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5.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其他:16.1中标人在开工前必须按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16.2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14号)等现行文件规定执行。若有最新文件,按最新国家、浙江省、丽水市的相关规定执行。16.3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16.4投标人CA登录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通过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予以退回(注:法定代表人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中登记的姓名为准)。10.8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10.8其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2.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会议区发出指令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拒收投标人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温馨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lssggzy.lishui.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0878198。(11)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2)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17.7特殊情况的处置(1)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2)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2、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比如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34页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35页(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政府投资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文件的可研、勘察设计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除外;(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的;(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36页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根据本章第1.10和第2.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37页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进行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定标文件组成。(招标人可将投标须知前附表3.1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项目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项目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38页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39页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要求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扣款或刑事扣款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和是否排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40页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1.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1.4招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3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1.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1.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须知前附表7.1.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1.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1.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还可以包含以下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41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下列方法的组合: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投标须知前附表7.1.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1.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7.1.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1.10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不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投标须知前附表7.1.10规定的其他情形。7.1.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须知前附表7.1.11规定的其他情形。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制作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也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桂语兰庭南侧地块(TN-H-02)住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第42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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