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灌溉和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及生态防护林工程 低压输配电工程 土壤改良工程招标变更公告(浚县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名称

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期)

标段名称

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期)五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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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0: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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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信息

01

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
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YRDL-2025-040
各潜在投标人:
一、因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有所调整,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重新下载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二、变更内容:
1、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原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有所调整。
注: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进行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浚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泽森
电 话:16639295266
地 址:鹤壁市浚县浚州大道东段路南
代理机构:河南益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永超
电 话:15939269619
地 址:浚县民生路中段
监督单位:浚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杨为民
电 话:13849226657

2025年8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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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1].pdf
浚县2025年3.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纸.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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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凌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招标编号:YRDL-2025-040各潜在投标人:一、因凌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有所调整,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重新下载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二、变更内容:1、凌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原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有所调整。注: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进行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三、联系方式张洋森招标人: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泽森电话:16639295266地址:鹤壁市浚县浚州大道东段路南代理机构:河南益瑞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永超越永超电话15939269619满地址:浚县民生路中段监督单位:浚县农业农村局7021联系人:杨为民电话:138492266572025年8月4日01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招标编号:YRDL-2025-040各潜在投标人:一、因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有所调整,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重新下载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二、变更内容:1、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原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有所调整。注: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进行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三、联系方式:招标人: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泽森电话:16639295266地址:鹤壁市浚县浚州大道东段路南代理机构:河南益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永超电话:15939269619地址:浚县民生路中段监督单位: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为民电话:138492266572025年8月4日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五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RDL-2025-040招标人:浚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河南益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异议和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五章技术要求-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投标报价明细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情况表(一)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七、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一)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八、服务承诺书九、招标文件中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附加的其他材料十、技术标(服务大纲)-2-第一章招标公告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RDL-2025-040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鹤农【202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浚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面积约3.55万亩,涉及善堂镇、伾山街道办等部分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及生态防护林工程、低压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2.2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善堂镇、伾山街道办;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项目投资:约9467万元;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具体划分内容如下:一标段(土壤改良):善堂镇、伾山街道办3.55万亩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标段(施工):善堂镇、伾山街道办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三标段(施工):伾山街道办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四标段(监理):善堂镇、伾山街道办3.55万亩高标准农田实施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五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善堂镇、伾山街道办3.55万亩高标准农田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及第三方工程量测量并出具测量报告;2.6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2.7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标准。2.9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标段(土壤改良)资格要求:3.1.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3.1.2投标人须具备颁发的有机肥登记证(取消肥料登记证工作的地区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3.1.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NY/T525-2021标准要求。3.2二~三标段(施工)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关变更证明的,则视为项目经理无变更);3.2.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3四标段(监理)资格要求:3.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4五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资格要求:3.4.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3.4.2投标人须具备5个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5适用于一~五标段:3.5.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3.5.2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3.5.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可以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以标段顺序在前的优先(评标顺序从一标段开始评审)。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8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s://ggzy.hebi.gov.cn:8060/),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4.3本次招标投标的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5.2远程开标会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第七坐席;5.3投标文件上传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btf),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六、开标信息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6.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fw.ggzy.hebi.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专区的相关说明。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注册成为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网站首页。3.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4.登录“登陆第一电子交易系统(工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5.请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6、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文档下载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fw.ggzy.hebi.gov.cn/bidweb/。7、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浚县农业农村局人:张泽森话:16639295266地址:鹤壁市浚县浚州大道东段路南代理机构:河南益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人:赵永超话:15939269619地址:浚县民生路中段监督单位:浚县农业农村局人:杨为民话:1384922665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浚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泽森电话:16639295266地址:鹤壁市浚县浚州大道东段路南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益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永超电话:15939269619地址:浚县民生路中段1.1.4项目名称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五标段1.1.5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善堂镇、伾山街道办1.1.6工程规模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及生态防护林工程、低压输配电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等。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及第三方工程量测量并出具测量报告1.3.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1.3.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2)投标人须具备5个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站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按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的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工程造价的2%,不超过80万,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00.00元;2、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自主选择使用工程保函、电汇或转账形式,鼓励投标人选择使用工程保函。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保证金缴纳方式中自行选择“电子保函”方式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的“服务指南-操作手册”版块专区,下载“电子保函服务操作手册”。3、缴纳方式:点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上的“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入“第一电子交易系统(工程)”,进入该平台后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点3.4.1投标保证金击招标文件“下载”点击“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找到对应的项目进入,点击保证金“缴费”按钮后生成订单并提交,生成“保证金缴纳说明单”点击“打印”,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基本账户缴纳,支付匹配成功后打印保证金收讫证明,并附于投标文件中。具体操作方式从“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视频专区”中获取。4、缴纳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或转至“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账户。温馨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企业注册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企业注册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其汇款将匹配失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2:请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一天进行缴纳,避免因银行转账延时等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在截止时间前到账,造成系统匹配失败。咨询电话:0392-5563893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各个部位标明的要求,签字、盖章即可。3.7.4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胶装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伍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完全打印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一致)。3.7.5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btf)4.2.2上传投标文件地点线上上传,即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第七坐席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解密及批量导入;(5)公布唱标信息(6)抽取评标相关系数(如有)(7)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1.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3.1履约保证☑不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10.2招标控制价4.2.3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大写:伍拾贰万元整小写:520000.00元10.3“暗标”评审4.2.3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要求,编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及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外,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10.14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1.13.1电子评标其他条款(1)本工程实施电子评标(2)开标会议因网络、电脑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评标系统未下载获取到投标单位上传的已加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与上传已加密投标文件同ID的未加密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由招标代理授权后自行导入到开评标系统,投标单位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与上传已加密投标文件非同ID的,导致不能导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和变更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未按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CA锁不当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且投标文件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及商务标的评审。(5)投标文件中发现硬件信息(机器码)全部一致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6)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制作工具中心网站下载)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7)所有投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均按格式中规定盖章或签字,未按规定盖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1.1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1)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入库: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投标人需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服务指南”相关说明;(2)招标文件下载。点击“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的“交易主体登录”按钮选择进入“第一电子交易系统(工程)”,进入该平台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进行招标文件下载。(3)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服务指南”,下载“鹤壁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0)-第一电子交易系统”,安装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导出(*.已加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鹤壁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0-第一电子交易系统”。(4)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登录“鹤壁市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点击“交易系统登录”按钮选择进入“第一电子交易系统(工程)”,插入CA数字证书,点击CA登录,进入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时必须点击“保存”并提示“保存成功”显示二维码、文件名称、文件大小、上传时间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1.13.3特别提醒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签到,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提示测试音频。根据操作手册(请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5)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确认开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展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匹配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7)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文件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确认开标限定在倒计时发起后30分钟之内在线签章确认开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开标的,默认视为投标人已确认开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确认开标操作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确认开标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确认开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0)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以上),鹤信驱动1.4版本(可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服务指南”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1)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周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周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在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被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仍在执行期的;(10)在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被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仍在执行期的;(11)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签发前,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2022年1月1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3)2022年1月1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文件为准)的,或严重违约(指与业主间的合同履约方面)被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14)在投标文件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的。1.5费用承担1.5.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项目类型预算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1.7%1.7%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1.2%1.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8%0.7%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5%0.4%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5%0.30%0.250%1-5亿元(含5亿元)0.10%0.10%0.10%5-10亿元(含10亿元)0.045%0.045%0.04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0%0.01%0.010%50-100亿元(含100亿元)0.008%0.008%0.008%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1.5.2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适用)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不允许)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3付款方式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金额的30%,待工程进度完成60%时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项目竣工后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待项目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以网上补遗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网上补遗内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注意网上补遗并及时浏览网上补遗发布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按照实际情况,适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以网上补遗形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综合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两个部分内容组成:(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投标报价明细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情况表;(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8)服务承诺书;(9)招标文件中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附加的其他材料;(10)技术标(服务大纲)。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报价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以及提供的服务费用所产生的税金,直至缺陷责任完成后的全部费用。投标总报价中标后即为合同价,招标范围内的服务费用一次性包死,不因工期的顺延而增加,此合同价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3.2.4因设计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发生调整造成实际实施的施工内容减少,减少的施工工程费用(以施工中标价为基数)在10%以内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不调整,减少幅度超过10%以后按减少的费用占施工工程费用的比例相应扣减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3.3投标有效期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资格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被提出异议或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被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后,不符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如有)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流程3.8.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线上解密等相关事宜。3.8.2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入库: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投标人需先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中进行企业注册入库,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服务指南”相关说明;3.8.3招标文件下载。点击“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的“交易主体登录”按钮选择进入“第一电子交易系统(工程)”,进入该平台后即可找到对应的项目公告,在公告下方进行招标文件下载。3.8.4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到“鹤壁市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点击“服务指南”,下载“鹤壁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0)-第一电子交易系统”,安装该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导出(*.已加密投标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鹤壁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2.0-第一电子交易系统”。3.8.5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登录“鹤壁市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点击“交易系统登录”按钮选择进入“第一电子交易系统(工程)”,插入CA数字证书,点击CA登录,进入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已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时必须点击“保存”并提示“保存成功”显示二维码、文件名称、文件大小、上传时间方为上传成功。请各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适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上传文件截止时间后电子化平台拒绝接收投标文件。4.2.5投标文件上传后至文件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通过电子化平台撤回其已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4.3.3如果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重新制作导出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重新上传至电子化平台。4.3.4电子化平台以投标人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4)招标人解密及批量导入;(5)公布唱标信息(6)抽取评标相关系数(如有)(7)开标结束5.3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由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收到外来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为未开标的项目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人、招标监督部门、代理机构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则对原有资料及信息做出保密处理,或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评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按“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要求重新招标的。8.2不再招标属于第8.1条第(1)种情况时,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异议和投诉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和投诉。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10.2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10.3异议人、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恶意异议、投诉:(一)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二)向网络、报刊等媒体提供失实信息,或利用移动通讯终端散发失实信息的;(三)假冒他人名义进行异议、投诉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对同一投诉人1年内,被行政监督部门以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为由驳回投诉3次(含3次)以上的;(五)拒绝配合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前款第(一)项所述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是指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来源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泄露的评审情况、投标文件等应保密的事项,或者投诉人无法证明来源合法性的证据材料。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受理:(一)异议人、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二)异议、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三)异议人、投诉人不能证明其提供的相关证据是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取得的;(四)异议书、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有关规定的;(五)超过异议或投诉时效的;(六)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七)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的;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八)异议人、投诉人主动撤回异议、投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的。10.5异议程序10.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一)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10.5.2对开标的异议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提出,其他异议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异议,应通过电子化系统平台提出。10.5.3对开标过程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场予以解释说明或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不具备现场答复条件的可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和答复应当当场予以记录。招标人收到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立即进行核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同时报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5.4经招标人核查,评标报告可能遗漏必要的内容或者存在错误的,可申请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补充或纠正;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评标。需要复议、重新招标或评标的,应经行政监督部门核实。10.6投诉程序10.6.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招标人答复异议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依照规定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10.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的异议书和异议答复文件。已向其他有关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10.7异议人(投诉人)提出异议(投诉)时,应填写附表三(附表四),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招标投标活动异议申请表年月日异议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异议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被异议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异议事项请求事项送达情况异议单位(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人代表(签字):年月日注:异议人填写此表后,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此表一式两份,异议人、招标人各一份。异议人指评标专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出异议的自然人。附表四: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申请表投诉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投诉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投诉事项请求事项投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投诉人填写此表后,还应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指评标专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出投诉的自然人。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各个部位标明的要求,签字、盖章即可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35分技术标(服务大纲):40分综合(信用)标:2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的为废标。评标基准价C=A×50%+B×50%A=招标控制价B=在招标控制价100%—95%(含100%、95%)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100%—95%范围内,则C=A×95%。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2.2.4(1)商务标评分标准(35分)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35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2.2.4(2)技术标(服务大纲)评分标准(40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服务内容1-4造价控制依据、工作目标1-4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1-4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2-5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措施2-5合同、信息管理方案1-4工程造价控制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2-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重点、难点分析2-5合理化建议1-4注:以上内容若不缺项在范围内酌情打分;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2.2.4(3)综合(信用)标评分标准(25分)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1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2、项目部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8分。企业认证证书(9分)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证书的得9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其他因素评分标准(4分)1、人员到位承诺、驻场承诺、不到位时及服务不及时的处罚措施承诺。0-2分;2、其他实质性优惠服务承诺。0-1分;3、提供造价咨询过程合理化建议。0-1分;备注:缺项或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得0分。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综合评价招标人代表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结合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水平情况在0-2分范围内对各投标企业进行打分(2分)注:1.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技术标(服务大纲)打分后,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服务大纲)得分+综合(信用)标得分;3.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均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投标人不再提交各种证明(证书)材料原件,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对拟中标人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变造、虚假等行为,招标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否定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服务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信用)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服务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信用)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评审程序按照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利进行。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应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未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任何一项的。3.1.3投标总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服务大纲)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信用)标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含中间步骤)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委托人:咨询人: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仅供参考)委托人(全称):受托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投资额:5.其他: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目标: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第三方检测目标: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咨询范围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其他:各专业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五、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咨询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技术要求及其附件;技术要求A:造价咨询☐技术要求B:第三方检测5.专用条件及其附录;6.通用条件;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证书号:。七、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八、服务期限。九、双方承诺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十、合同订立及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本合同双方约定: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受托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37账号:,账号:(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3“受托人”指本合同中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一方,包括其合法继承人。1.1.4“其他参建方”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专业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试验检测、专业咨询与服务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受托人的工作。1.1.6“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受托人的工作。1.1.7“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是指受托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的人员。1.1.9“酬金”是指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受托人的金额。1.1.10“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受托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受托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1“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受托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受托人的金额。1.1.12“一方”是指委托人或受托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受托人以外的有关方。1.1.13“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4“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5“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6“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4)技术要求及其附件;(5)专用条件及其附录;(6)通用条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受托人的义务2.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范围和工作内容在技术要求中约定。2.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依据(1)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工作依据。(2)委托人要求使用其他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2.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和人员2.3.1受托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与咨询服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受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正常进行。2.3.3受托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受托人更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受托人更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其他受托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受托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受托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1)受托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受托人应当对与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有关的其他参建方的关系进行协调。(3)受托人的其他职责在技术要求中约定。2.5提交报告受托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受托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受托人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受托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专用条件和技术要求约定,无偿向受托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2提供工作条件3.2.1委托人应按照专用条件和技术要求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满足要求的房屋、设备,供受托人无偿使用。3.2.2委托人应协调工程建设中必要的外部关系,为受托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受托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受托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受托人。3.4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其他参建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受托人、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和授予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其他参建方。3.5审核与答复3.5.1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受托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审核或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5.2委托人应及时审批受托人提交的相关文件,协调并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受托人提出的重大问题。3.6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酬金。3.7配合、参与和监督委托人应当根据建设程序的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汇报、检查、验收等活动;并有权对受托人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必要的监督与管理。4.文档管理4.1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做到:注意时效、及时整理、真实可靠、内容齐全、分类有序。4.2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受托人应对文件档案的编码、格式、份数等作统一规定;对各类文档归档建立相应的制度。4.3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由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负责人落实专人具体实施。归档资料的管理应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人的资料归档要求,由委托人于工程建设开始前书面提出要求。4.4在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4.5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受托人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技术资料、政府有关批准文件以及该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上述资料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4.6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交按专用条件约定的各类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文档,并对受托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文档有查阅权。5.违约责任5.1受托人的违约责任受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1.1因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受托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5.1.2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擅自更换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或者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岗的;5.1.3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并给委托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5.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5.2.2委托人向受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受托人由此引起的费用。5.3除外责任5.3.1因非受托人的原因,且受托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受托人不承担赔偿责任。5.3.2受托人对委托人决策(该决策非受托人提供错误咨询意见引起)不承担责任。5.3.3因不可抗力对工程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3.4受托人的其他免责条款,由双方另行约定。6.支付6.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支付申请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6.3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受托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通用条件第7条和专业条件第7条约定办理。7.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7.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受托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本合同生效。7.2变更7.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7.2.2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7.2.5因非受托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条不适用)7.2.6因工程规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的变化导致受托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7.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7.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受托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受托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受托人的部分义务导致受托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7.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受托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应通知受托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受托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7.3.3当受托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受托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受托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受托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受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受托人之日,但受托人应承担第5.1款约定的责任。7.3.4受托人在专用条件6.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7.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7.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7.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受托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8.争议解决8.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8.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8.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其他9.1外出考察费用由委托人提出的外出考察,要求受托人参加或负责的,相应费用由委托人支付。9.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受托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9.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受托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9.4守法诚信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其他参建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9.5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其他参加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的其他约定:9.6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9.7知识产权9.7.1委托人提供给受托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7.2受托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9.7.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受托人在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工程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9.7.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9.7.5受托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酬金中。9.8联合体9.8.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9.8.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9.8.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9.9分包9.9.1受托人可以将资质范围外的服务内容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服务机构,但是分包单位的确认必须经委托人的认可。受托人作为总包单位,就分包服务内容承担连带责任。9.9.2受托人将自身资质条件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如受托人不具有相应资质,其业务必须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分包单位。第五章技术要求1.受托人的义务1.1造价咨询的范围和工作要求1.1.1造价咨询的范围:(可参考附件3:造价咨询服务清单)1.1.2造价咨询的工作要求(1)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2)受托人应当按照附件4约定的时间、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受托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本合同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受托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受托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4)受托人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5)受托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6)受托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1.2造价咨询工作依据1.2.1依据包括:受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受托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附件3造价咨询服务清单序号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备注A造价咨询1、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咨询2、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3、施工过程的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4、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核5、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与审核6、方案比选、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7、合同管理咨询8、建设项目后评价9、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10、其他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附件4造价咨询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其他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灌溉和排水工程 田间道路及生态防护林工程 低压输配电工程 土壤改良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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