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硬件提升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1072025BCS000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硬件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
文件部分内容
以招标文件为准,从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
联系方式:0351-2027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B座706室
联系方式:18003434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静
电 话:18003434512
附件信息:
羊市街小学磋商文件.doc465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硬件提升工程项目编号:1401072025BCS00042采购人: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2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4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1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4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0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3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硬件提升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1072025BCS000422.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硬件提升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85004.04元5.最高限价:1485004.04元6.采购需求:羊市街小学校硬件提升工程。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7.工期:45日历天8.工程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9.质量标准:合格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解密1.解密时间:2025年8月11日14点00分至2025年8月11日14点30分2.解密方式:远程解密3.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联系电话:0351-202700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B座706室联系人:薛静联系方式:0351-3521685180034345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静电话:0351-35216851800343451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执行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485004.04元最高限价:1485004.04元注:本项目最高限价按包(项目)控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与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是£ 否R3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磋商文件壹份;2.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4时00分止3.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响应文件格式’);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见‘响应文件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10.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供应商在开标前,须将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供应商开出(付款行为对公账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供应商通过对公账户网上银行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银行开出。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三墙路支行账 号:0908014170003512未按前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可简写)。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1.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会议开始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或违规处罚情况,截止时间为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函附录(见‘响应文件格式’);★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8.项目管理机构9.供应商及项目经理业绩10.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1.施工组织方案;12.质量保证、质保期与质保期满后服务承诺;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4.政策性要求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或修正。6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工程所用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货物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项目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项目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如项目不涉及,可不提供。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需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9.环保节能产品参加的项目: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将给予同等价格优先采购。10.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1.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5-8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7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8磋商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成员由商务、技术专家3人组成9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0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除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技术要求以及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外,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1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2暂列金额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3工程暂估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4材料暂估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15标前答疑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16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建筑业行业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3.3纸质文件需开完标两日内邮寄到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寄份数一正四副,电子版U盘一份。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解密流程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政采云解密流程为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2.2采购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采购活动,组织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响应文件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材料: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各种物品、零件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等。2.6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2.7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指如材料的运输、搬运、整理、保险、相关服务、相关税费等以及本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8施工内容:指供应商应当按本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需求、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内容进行施工并完成的工程内容。2.9磋商文件:是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采购合同范本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采购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10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提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中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5本项目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见前附表第2项)3.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1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不提供。)3.5.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供应商特殊要求和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不提供。)3.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不提供。)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要求5.1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设备、材料及相关配套服务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内所有施工内容,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的约定。5.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5、16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组成、澄清和修改7.磋商文件的内容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7.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4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7.5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的规定进行解释。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8.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8.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组成与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承接的工程所需设备、材料、施工组织方案及相配套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10.响应文件的其他要求10.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等)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0.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2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可采用双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3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0.4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包装、密封及标记10.4.1响应文件的装订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的封面、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装订为一册。不接收活页或活夹形式的响应文件。10.4.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数量不足的,其磋商将被拒绝。10.4.3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及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包装于一袋内。补充修改文件(如有)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10.4.4响应文件的封面及标记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密封袋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份数、供应商全称、地址;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响应文件开启时启封”字样。10.5磋商保证金10.5.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或超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5.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0.5.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5.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0.5.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5.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5.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5.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0.6报价10.6.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6.2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格式,依据采购需求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依据,填写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同时填写“报价一览表”。该报价作为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10.6.3本工程的计价方式采用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计价方式。报价一览表的价格以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设备、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现场因素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0.6.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所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0.6.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预留金(暂列金额)是指采购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而预留的金额,计入报价总价。报价时列为不可竞争费用。本工程预留金(暂列金额)金额为前附表第12项要求。10.6.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包括工程暂估价和材料暂估价,这部分金额是采购人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按照工程要求和配套需求估算的金额,应计入报价总价,报价时列为不可竞争费用。10.6.7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0.6.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10.6.9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1.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1.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附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1.6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权益。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2.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3.4应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指定位置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3.6响应文件中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13.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签收、退回、开启及其他14.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密封送达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磋商前开启响应文件。14.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10.4.3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退出磋商或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将已签收的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向供应商出具退回响应文件回执,该回执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1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5.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响应文件开启时启封”字样。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4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撤回。17.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7.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7.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7.4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7.5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7.6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8.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五、磋商小组组成与要求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9.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4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5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9.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资料一并存档。六、评审、磋商和评定程序与要求20.响应文件评审20.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0.2磋商小组成员各自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20.2.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相关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0.2.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0.3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5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20.5.1重大偏离系指报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施工地点和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执行标准、验收标准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施工组织方案存在严重缺失,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或所用设备、材料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存在重大缺陷等,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未对执行标准、工期、施工地点、款项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及验收标准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施工组织方案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设备、材料选型不符合采购需求或工程质量要求;清单编制依据不符合采购需求编制依据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0.5.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20.5.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20.5.4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20.6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0.7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前附表第6条。20.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0.9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审查结果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10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1.磋商程序和要求21.1磋商小组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就本次采购工程的商务、施工方案内容以及采购合同范本进行磋商。21.2磋商小组应按照各包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磋商。21.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4确定最终采购方案21.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内容以及采购合同范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4.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最终报价与要求22.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最终确定的施工方案、服务方案与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最后报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给磋商小组组长。22.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2.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5各位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作为其最终评审价。22.6合同固定单价与结算价的采用方式合同形式为以工程量清单为计价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以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与其第一轮报价在扣除不可竞争费用后,同等比例下浮形成的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合同固定单价。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系估算量,提交审核材料时由成交供应商计量、采购人或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核定的工程结算价为结算依据,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22.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3.最终报价为无效报价的情形23.1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23.2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2)未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3)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5)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6)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24.比较和评价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对3家及以上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4.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除项目需对响应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须采用提交的样品或演示等内容进行比较和评判的特殊情形外,只依据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4.3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确定的“评分细则”按包顺序依次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24.4汇总每个供应商商务、技术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5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6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5.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须遵循下列原则:25.1.1按评审后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5.1.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5.1.3综合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因素得分较高顺序排列。施工组织方案得分相同的,磋商小组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25.1.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本次磋商采购,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编写评审报告27.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名单和理由,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3评审报告由全体磋商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8.评审复核28.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等进行复核。28.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外,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9.磋商过程保密29.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技术资料、施工组织方案、价格和其他信息。2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9.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9.4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任何资料。29.5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1.采购项目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施工方案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1.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已经收取磋商文件费用或者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磋商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3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2.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3.成交服务费33.1采购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成交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得计算结果,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3.2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七、签订合同3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授权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磋商文件中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过程中的相关承诺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工程名称、承包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4.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4.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八、保密和披露35.保密35.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5.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6.披露36.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6.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7.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7.1磋商程序受本文件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7.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7.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7.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7.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7.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7.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7.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7.7.4事实依据;37.7.5必要的法律依据;37.7.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7.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7.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7.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7.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7.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7.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7.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7.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7.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7.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7.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7.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7.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7.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7.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7.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3家及以上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7.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37.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南肖墙路9号御花园金悦酒店B座706室联系人:薛静联系电话:0351-352168518003434512十、违约处罚38.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采购监管部门,依据相关采购人规定作出处理。38.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8.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38.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8.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8.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9.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监督部门进行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二)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三)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40.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采购人监督部门处理,并予通报:(一)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报价或者代理报价,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报价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四)违反本办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磋商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采购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文件的开启和组织评审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十)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采购活动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磋商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一、相关政策要求42.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2.1应该采购本国产品、工程和产品;(是指所采购项目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采购本国产品。)42.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42.3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环保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42.4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42.5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2.6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本项内容以供应商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以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共同认定为准,否则不予认可)。1.1.1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 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6.1承诺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6.2承诺函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审查7.1承诺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7.2承诺函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特定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进行审查8.1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2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完整、有效。8.3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8.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9采购政策对提供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9.1无(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联合体磋商协议函;9.2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9.3证明材料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9.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1.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1.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2证明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2.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进行审查3.1报价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3.2报价函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4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附录进行审查4.1报价函附录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对采购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一览表无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4.2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5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5.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无漏项、无缺项。5.2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编制依据编制;5.3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5.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无效。6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6.1响应表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响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无空项、漏项。6.2响应表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6.3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各包的商务要求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6.4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7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封面进行审查7.1响应文件封面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7.2响应文件封面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7.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说明: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及政策要求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且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5.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需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四、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磋商文件为无效响应。五、评分细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分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1.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1.分值分配(1)商务部分20分(2)施工方案部分50分(3)价格部分30分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20分1、企业业绩近五年(2020年8月)以来企业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有一项案例得5分,最高15分。(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证明)。同类型业绩指建筑工程。15分2.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得2分,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2)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8月)以来项目经理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有一项案例得1分,最高1分(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作为证明,合同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计分。项目经理业绩必须体现出本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同类型业绩指建筑工程。3分3.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等,每有一位专业人员计0.4分;最高2分。2分二、技术部分50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1.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0-8分) 2.施工配套设施布置合理;(0-6分)3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0-5分)4.材料供应安排合理;(0-5分)5.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0-5分)6.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切实可行;(0-5分)7.机械设备配置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0-5分)8.工期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0-5分)9.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0-3分)10.施工现场采取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0-3分)50分三、报价得分(30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价格折扣: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的投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既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30分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1.项目编号:1401072025BCS000422.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硬件提升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85004.04元5.最高限价:1485004.04元6.采购需求:本磋商项目共一个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第一包:包号采购内容采购范围备注1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硬件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地点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质量标准合格7.工期:45日历天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部分采购合同范本(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合同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编号:工程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年月日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中被确定为第包的成交供应商,成交工程项目名称为:(工程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采购项目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1.4工程承包范围:1.5承包方式:除工程量清单和采购需求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外,全部由乙方提供。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工日期以实际进场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款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4)暂列金: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方式五、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1.款项支付:付款方式必须与采购需求一致2.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的确定须遵循以下原则:(1)在工程量等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审定金额减去已支付工程价款和相应违约金。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金额减去已支付工程价款(若有)和相应违约金。(2)在工程量等因素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若审定金额小于合同金额时,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审定金额减去已支付工程价款(若有)和相应违约金。若审定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金额加追加合同金额减去已支付工程价款(若有)和相应违约金。(3)成交供应商在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材料时,将追加合同的经费审批件、追加合同及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等证明文件一同送审,否则,对本合同范围内因工程施工变更增加的费用与超出本合同施工范围追加部分的工程费用均不予支付。3.审计依据: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采购合同、追加合同、工程施工变更签证等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定额和当地最新市场调节价。七、甲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保障施工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2.有权委托监理公司按照监理职责(见甲方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壹份。3.工程施工期间,有权根据工程情况,对施工范围、施工材料及施工质量要求等进行方案变更。对需变更后超过合同金额的部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签订追加合同。4.自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年/月内,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质保服务,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缴纳或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不足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差额。5.如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款项中扣款支付。6.开工前两日内,组织设计、监理(若有)等人员根据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方案与要求等向乙方项目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性交底。7.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手续,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8.甲方及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变更进行确认、签证。9.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10.负责组织验收。11.负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12.甲方委派为驻地代表,负责协调合同履行、工程验收、办理款项支付等相关事宜。八、乙方权利与义务1.施工前,有权要求甲方就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方案与要求等向乙方项目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性交底。。2.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施工变更方案提出建设性、可行性、合理性方案。3.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4.开工前,根据施工图(若有)、工程量清单、施工内容与要求等技术文件制定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保障施工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合同内所有工程内容。5.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或地**府、甲方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并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确保其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工作及建筑垃圾的处理等工作,保障教职工、学生安全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安排好施工时间,做好消声降噪,确保不发生施工扰民问题等。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责任,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6.在材料进场时,提供同批材料的质检合格报告,保证所用材料符合响应文件要求及建筑物装饰装修材料相关质量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绝不进场。7.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及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程序、工艺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各环节各项质量检查记录。8.施工中对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变更施工材料等情形,保证在征得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9.为确保施工有序进行,做到文明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立警示标志,设置施工围挡,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承担一切相关责任。10.对施工期间造成损坏的甲方原有设施设备,保证按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11.保证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责任。12.施工期间,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并能及时进行结算。保证不给甲方造成任何负面影响。13.施工期间,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如工程施工内容与方案确需发生变更,应配合甲方与监理人员完成变更内容的确认与签署,并按变更后的内容进行施工。14.施工中,无条件接受甲方与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规范、材料、工期的监督检查。15.工程竣工前,负责对施工材料、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看管、保护。16.配合甲方完成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整体工程的验收。17.保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恢复周边损坏环境,完成所用水、电费用的清算、撤离施工场所。1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变更签证文件等编制竣工结算报告。19.按合同约定开具应付进度款(若有)、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甲方。并对发票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0.本工程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九、关于工期、质保期与保修的约定1.工期2.工程质量保修期及责任十、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一)工程质量约定(二)工程验收十一、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应按时同检验合格报告一并交到施工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所供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2.由乙方提供的材科、设备,经甲方验收,如所供材料质量、规格与乙方响应文件中或甲方要求不符,不得使用。若已使用,乙方承担重新购买材料、设备费用及由此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验收通过不作为乙方免责的理由,由材料、设备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仍由乙方承担。十二、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2.对甲方的做法说明存在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情形,但乙方未提出整改方案而继续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甲方与乙方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4.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或未按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三、违约责任十四、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十五、争议或纠纷处理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否则,应向太原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除争议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一)合同生效及份数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完成之日起自动失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份。3.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任何一方无故提出取消合同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其他约定1.甲方及其员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条款中任一情形,由甲方负全部责任。1.1甲方员工未经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在不接受乙方劝解下,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1.2在不接受乙方劝解下,造成乙方员工或第三人身财产损失的;2.乙方及其员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下列条款中任一情形,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1损坏,丢失甲方财产;2.2乙方员工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2.3因管理不善、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员工或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故的;2.4由于乙方未按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及环境保护规定进行施工,所造成损失的。2.5对甲方环境造成破坏的。3.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项,同时不予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上报或通知有关部门。4.因任何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十七、下列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乙方响应文件及承诺3.会议纪要4.合同附件甲方(章):乙方(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微信或电子邮箱:微信或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行号:行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1.1.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0.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4.报价函附录………………………………………………………………………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商务条款响应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项目管理机构……………………………………………………………………9.供应商及项目经理业绩…………………………………………………………10.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1.施工组织方案…………………………………………………………………12.质量保证、质保期与质保期满后服务承诺……………………………………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4.政策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本供应商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项目的情形。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本采购项目,损害学校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本采购项目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主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8.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见各包要求)8.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0.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影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报价函报价函太原市杏花岭区羊市街小学校:(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和材料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工程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本项目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采购人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犯采购人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4.报价函附录报价函附录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工程名称1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 小写: 2工期3质量标准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报价函附录二序号项 目 内 容合 同条 款约 定 内 容备注1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天2误期违约金额( )元/天3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 )%4提前工期奖( )元/天5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6质量标准7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元8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 )%9预付款保函金额合同价款的( )%10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11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12保修期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报价函附录三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在此声明,我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复印件均真实和准确;拟派往(项目名称)(包号)(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与执业证书号)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保证并配备已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完成本工程施工。由于上述信息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放弃成交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并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磋商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6.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1施工环境2执行标准3工期4施工地点5款项支付……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1.3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8.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原服务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备注:本表后附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造价人员等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等复印件。(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专业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备注:本表后附项目经理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复印件。(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近五年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 质量备注:本表后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等复印件。9.供应商及项目经理业绩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影印件。2)本款可作为得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同时计分。4)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一)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每个业绩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标明序号。(二)项目经理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每个业绩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标明序号。(三)供应商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每个业绩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标明序号。10.企业信誉证明文件11.施工组织方案(一)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1)施工设计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2)关键部位施工方法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施工做法明确、切实可行(3)质量安全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切实可行(4)采取有效的降噪、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5)项目班子组成员配备齐全,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6)施工机械设备配置齐全,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7)主要材料明细内容完整、供应方案安排合理、高效、可行(8)选用有绿色环保和新型材料的(9)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工期安排合理、高效,有工期进度图,保证措施切实可行(10)施工中采用具有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11)具有可行的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二)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拟投入主材明细表附表四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五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 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 数用 途备注附表三:拟投入主材明细表序号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全称单价用途备注附表四: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五: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12.质量保证、质保期与质保期满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资料;14.政策性要求(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它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投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三)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报价人:(盖章)年月日(四)联合体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如允许联合体磋商)(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联合体磋商协议格式《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格式联合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参加本项目磋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响应文件规定及报价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年月日20年月日第八部分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山西诚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参考格式):磋商担保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磋商,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向你方提交磋商保证金,且可以磋商担保函的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1)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提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2)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X元(大写X),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2、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X个月止。3、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X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4、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相关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5、免责条款1.依照相关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6、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7、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硬件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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