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PXGJ-G2025-00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9日13: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025年8月25日13: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网上解密时间
2025年8月19日13:30
2025年8月25日13:30

3
评审时间
2025年8月19日唱标结束后
2025年8月25日唱标结束后

4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
2025年8月19日评审结束后
2025年8月25日评审结束后

5
6.评分标准 一、商务文件 (4)技术配置
(4)技术配置(16分) 1)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GA/T 1987-2022 无线视频传输设备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标准认证报告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备***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 35114-2017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A级能力认证报告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夜视功能,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不低于3m,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有效距离10m处,基本识别人体轮廓。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支持双国标平台注册功能,当设备空闲时,支持任一国标平台对其进行视频浏览、语音对讲,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在传输链路中施加50%丢包率网络环境后,平台调阅设备实时预览图像,预览图像无明显卡顿,设备与平台间的图像传输延时应≤1s,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对录像画面进行静止检测判断,录像从开始到结束,画面未发生改变则自动检测认定为画面静止录像,进行自动通知提醒功能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7)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视音频同步记录功能,回放时,数字音频与视频图像不应有明显的滞后或超前,记录或回放视频画面时,人物说话的口型和声音应基本一致,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1s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8)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支持通过无线蓝牙遥控器触发告警短视频摄录,当设备与无线蓝牙遥控器建立连接后,单击无线蓝牙遥控器能够开始录制固定时长的告警短视频。短视频时长支持1~30s自定义设置,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技术配置(8分) 1)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GA/T 1987-2022 无线视频传输设备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标准认证报告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备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 35114-2017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A级能力认证报告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夜视功能,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不低于3m,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有效距离10m处,基本识别人体轮廓。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4)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视音频同步记录功能,回放时,数字音频与视频图像不应有明显的滞后或超前,记录或回放视频画面时,人物说话的口型和声音应基本一致,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1s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
6.评分标准 二、技术文件
二、技术文件(43分) 1)交货方案(7分) 交货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7分; 交货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5分; 交货方案一般的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 3)供货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6分) 措施完整可行、贴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6分; 措施稍有不足的,部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 措施简单、待完善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4)设备调试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分) 重、难点突出,解决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6分; 重、难点较突出,解决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4分; 重、难点一般,解决方案一般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5)培训方案(6分) 培训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6分; 培训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4分; 培训方案一般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6)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6分) 承诺全面、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6分; 承诺较全面、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及承诺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4分; 承诺较全面、较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及承诺一般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二、技术文件(51分) 1)交货方案(8分) 交货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8分; 交货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5分; 交货方案一般的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 3)供货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8分) 措施完整可行、贴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8分; 措施稍有不足的,部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 措施简单、待完善的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 4)设备调试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8分) 重、难点突出,解决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8分; 重、难点较突出,解决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5分; 重、难点一般,解决方案一般的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 5)培训方案(8分) 培训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8分; 培训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5分; 培训方案一般的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 6)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7分) 承诺全面、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7分; 承诺较全面、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及承诺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4分; 承诺较全面、较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及承诺一般的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7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技术参数: 6、设备支持对图像画面添加文字标注的功能,包括经纬度、存储、电量、设备序列号、码流录像标志、录像计时、系统时间、信号柱、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用户编号、用户姓名以及5个自定义OSD字幕信息。8、设备支持双国标平台注册功能。1080p高清采集,视频分辨率≥1920*1080,视频帧率≥30帧/s。13、设备具有视音频同步记录功能,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1.5s。14、设备在传输链路部分丢包的情况下,具有预览图像无明显卡顿的性能。17、设备具有对录像画面进行静止检测判断的功能。18、设备支持通过无线蓝牙遥控器触发告警短视频摄录功能。20、设备支持对本地存储的文件超时未上传检测功能并提醒的功能。
删除

8
三、采购需求 二、有关说明
(7)为确保本项目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7)为确保本项目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更正日期:2025-08-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6号
联系人:张颢芸
联系电话:0510-82220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
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联系电话:0510-8283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电话:0510-82830057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JSZC-320213-PXGJ-G2025-0088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13-PXGJ-G2025-0088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需求四、合同书(格式文本)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邀请函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的委托,就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 容1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3-PXGJ-G2025-0088采 购 人: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3项目概况、要求:(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警务工作效率与应急处突能力,拟采购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200套,要求具备高清画质传输,低延迟等功能。具体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三、采购需求”。本项目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设备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2)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5)质保期:三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6)售后服务要求:采购方报修后,需2小时内上门,当天解决问题。如遇硬件问题,当天不能解决,需在报修后第二个工作日内提供备用机。(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项目采购预算:98.5万元。(10)最高限价:98.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招标文件获取信息: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日23:59时止(法定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3、潜在投标供应商如确定投标,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7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2025年8月4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8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9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3: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5年8月25日13:30;解密时限:开启解密后30分钟。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特别提醒:1、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提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15分钟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签章;若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投标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10评审时间:2025年8月25日唱标结束后 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2号楼4楼421室11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5年8月25日评审结束后12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采购,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及递交纸质文件。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与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3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联系人:张颢芸 联系电话:0510-82220815 联系地址:无锡市广瑞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联系电话:0510-82830057电子邮件地址:gc97662@126.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邮政编码:214000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141.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将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通过苏采云 (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与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原CA须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以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4)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5)招标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获取项目—获取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7)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8)苏采云系统应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投标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t.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文件发送至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E-mail:gc97662@126.com联系方式:0510-828300572.采购人、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4)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商务文件部分包括: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10.拟派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11.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注1: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情况说明扫描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以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注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补充性文件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2.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4.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是)5.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2、技术文件部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格式自拟)(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苏采云报价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6.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7.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8.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9.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10.投标费用自理。11.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正确关联到对应页,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如因在相对应页面找不到该相关联的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明细报价及采购需求响应表。每项货物、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产品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设备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3.有关费用处理报价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以项目总报价参与价格分评审。因此投标供应商的单项报价应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设备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一切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其他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5.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文件精神,持续优化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实现优质优价采购目标,现就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一小时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3.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或最高单项限价的;6.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9.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1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1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自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通知之时起一小时内)提交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9.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0.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4.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5.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其投标无效;29.电子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0.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九)开标、评标: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解密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CA锁、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等待评审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5.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⑤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①-④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A.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B.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C.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D.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E.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及时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7.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列的按技术标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6.评分标准(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1)价格30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9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2分(4)技术配置8分(5)技术文件51分一、商务文件(49分)(1)价格(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注:价格扣除: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2)投标供应商评价(9分)1)类似业绩(4分):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原厂质保承诺(2分):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原厂三年质保承诺函,得2分。(质保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质保承诺函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不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均不得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ITSS服务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ITSS服务工程师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资料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技术配置(8分)1)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GA/T1987-2022无线视频传输设备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标准认证报告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备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A级能力认证报告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夜视功能,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不低于3m,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有效距离10m处,基本识别人体轮廓。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所投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具有视音频同步记录功能,回放时,数字音频与视频图像不应有明显的滞后或超前,记录或回放视频画面时,人物说话的口型和声音应基本一致,视音频信号的失步时间≤1s的,得2分。(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二、技术文件(51分)1)交货方案(8分)交货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8分;交货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5分;交货方案一般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质量管理方案及应急保障措施(12分)①考察该项目提供的设备的质量管理方案(6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6分;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4分;方案一般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②考察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而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6分)措施完整可行、贴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6分;措施稍有不足的,部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措施简单、待完善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3)供货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8分)措施完整可行、贴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8分;措施稍有不足的,部分贴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措施简单、待完善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4)设备调试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8分)重、难点突出,解决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8分;重、难点较突出,解决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5分;重、难点一般,解决方案一般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5)培训方案(8分)培训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8分;培训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5分;培训方案一般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6)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7分)承诺全面、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全面的得7分;承诺较全面、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及承诺较完整、科学、合理、但待完善的得4分;承诺较全面、较贴合项目实际,方案及承诺一般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委一般按照上述评分要求及投标技术文件实际内容酌情评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十)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投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中标公示结束后,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一)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3.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两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两种信用担保形式。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融资担保。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中标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成交、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增加“政采贷”合同融资政策宣传条款,并将《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作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附件一同发给中标供应商。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4.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十五)电子履约保函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江苏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该平台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的方式,将政府采购项目和电子履约保函申请自动关联,实现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三方无缝衔接。供应商在线完成电子履约保函申请和办理,采购人在线核验电子履约保函,全过程业务系统留痕、可追溯。电子履约保函从源头上解决了传统纸质保函难辨真伪、管理不便的痛点,助力采购人高效、便捷地管理保函。三、对于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四、电子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具体地址为: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十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费率打6.1折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十七)其他: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十八)其他政策要求:一、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二、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三、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四、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附件:(一)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二)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格式)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2〕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三、采购需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一、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1、设计要求、外观结构、外形尺寸、颜色、质量应分别符合GA/T 947.2-2015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的相关要求。2、设备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电池为符合GA/T 947.2-2015中4.1要求的A级电池。3、可接入移动、联通和电信的4G/5G SIM卡;设备在连接电脑、采集站或管理平台状态下,应能自动关闭4G/5G信号。 4、外壳防护等级:外壳防护等级满足≥IP67要求。5、取景预览、摄录、录音、照相、存储、视音频同步记录、本机浏览、检索和回放、操作提示及状态指示、异常报警、数据完整性、日志记录、夜视功能、色彩还原、充电、参数设置、信息上传、信息下载、视音频预录、重点文件标记、一键切换:应分别符合GA/T 947.2-2015中6.2.1~6.2.7、6.2.9~6.2.21的要求。6、支持独立北斗定位功能。7、支持人脸智能识别,可设置抓拍多种人脸尺寸,支持最优人脸抓拍时长设置。支持人脸去模糊、去重复设置等功能。8、设备出厂内置存储容量≥64GB,内置存储容量最大可以扩展至≥256GB。9、设备支持通过无线注册至平台后,支持PTT物理按键,进行群组对讲。10、设备硬件接口应支持Micro Usb、Mini Usb或Type-C接口。11、设备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试验结果,对主要部件如电源开关、快门、及其他可动部件等进行上千次的试验后均能正常工作。设备应具有声音和/或振动方式操作提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机提示、摄录启动/停止提示及录音启动/停止提示。12、设备具有夜视功能及红外补光功能,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60%以上面积。13、设备在40℃环境温度下,正常工作模式的外壳及屏幕温度≤55℃14、设备支持本机菜单设置文件时长,支持设置3min、5min、10min、30min。200套二、有关说明:(1)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100%合格。(4)质保期:三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5)售后服务要求:采购方报修后,需2小时内上门,当天解决问题。如遇硬件问题,当天不能解决,需在报修后第二个工作日内提供备用机。(6)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7)为确保本项目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三、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四、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质等包装材料的环保要求。(二)商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须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不应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成;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三)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五、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标准中的快递包装主要指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箱、周转箱等。(二)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黏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三)检测方法: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进行。3、快递包装所使用的塑料包装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20197-2006《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识和降解性能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4、快递包装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中有机氯的检测按照GB/T22904-2008《纸浆、纸和纸板总氯和有机氯的检定》规定的方法进行。5、快递包装使用的生物降解胶带的生物降解率的检测按照GB/T19277.1《受控堆肥条件下材料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能力的测定采用测定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方法第1部分:通用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四、合同书(格式)甲方(发包方):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乙方(中标方):根据采购编号为JSZC-320213-PXGJ-G2025-0088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乙方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招标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内容:采购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200套。(二)价格及支付:(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元。(2)付款方式:1.合同总标的额包含包括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设备供货、零配件、包装、运输、设备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供货到位并通过正式验收,付至合同价的100%。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发票出票单位名称必须与乙方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否则不予结算,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质量要求与检验:1.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证签收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6.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执行。(五)交货条件: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调试,交付甲方使用。2.乙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甲方。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乙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乙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4.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他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5.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1.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2.乙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3.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4.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5.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服务,其费用另定。(七)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如乙方逾期交货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2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甲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乙方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甲方应按规定支付货款,并承担乙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5.乙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招、投标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6.由于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7.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8.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8)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2)处理:(1)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5.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乙方户名:见证人:乙方开户银行:年月日乙方账号: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二〇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JSZC-320213-PXGJ-G2025-0088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决定中标者的方式。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电话:;传真:;邮编:通讯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二)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三)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投标供应商(盖章)采购编号: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品牌型号数量产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总报价大写: 小写:供货期:质量标准: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项目负责人: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有效声明函或证明资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3)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补充完善。(4)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四)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一(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注:条款(五)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详见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试行))。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承诺书二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单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而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我方愿承担因以上承诺情况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我公司(单位)针对JSZC-320213-PXGJ-G2025-0088项目,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以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特此授权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说明:(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限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情形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字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当被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上述情况的单位负责人)时,只需在法定代表人处签字或盖章即可。(3)投标人为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编号:日期: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格式):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投标供应商:(盖章)采购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十)技术文件部分(根据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5G无线视频传输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