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招标变更公告(南京海事法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3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四、检测报告要求:3.(2)真皮(头层牛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同时满足:厚度≥1.2mm,摩擦色牢度(干擦500次、湿擦250次)均合格,涂层粘着牢度≥6.5N/10mm,耐折牢度≥5级,撕裂力≥80N,游离甲醛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未检出,耐光性≥5级; 更正为: 四、检测报告要求:3.(2)真皮(头层牛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同时满足:厚度≥1.2mm,摩擦色牢度(干擦500次、湿擦250次)均合格,涂层粘着牢度≥6.5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撕裂力≥80N,游离甲醛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未检出,耐光性≥5级;
更正事项2 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四、检测报告要求:4.分包1(1)会议桌(产品清单17):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GB/T39600-2021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 更正为: 四、检测报告要求:4.分包1(1)会议桌(产品清单17):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
更正事项3 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四、检测报告要求:4.分包2(2)条桌(产品清单29):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GB/T39600-2021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 更正为: 四、检测报告要求:4.分包2(2)条桌(产品清单29):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
更正事项4 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四、检测报告要求:4.分包2(3)会议椅(产品清单42):依据QB/T2280-2016、GB/T39223.3-2020、GB/T35607-2024、GB/T39600-2021等标准,同时满足:尺寸要求合格,外观均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未检出,纺织品和皮革中五氯苯酚≤0.5mg/kg。 更正为: 四、检测报告要求:4.分包2(3)会议椅(产品清单42):依据QB/T2280-2016、GB/T39223.3-2020、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尺寸要求合格,外观均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未检出,纺织品和皮革中五氯苯酚≤0.5mg/kg。
更正事项5 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五、投标样品:2.样品要求(5)座椅:造型美观、坐感舒适,连口圆润光滑无毛刺,结构稳定,平整牢固、符合人体工程学,耐磨耐用。带滚轮的座椅滑动、旋转无卡滞。 更正为: 五、投标样品:2.样品要求(5)座椅:造型美观、坐感舒适,连口圆润光滑无毛刺,结构稳定,平整牢固、符合人体工程学,耐磨耐用。带滚轮的座椅滑动、旋转无卡滞。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分包的投标,分包1样品5和分包2样品6只需提供1件样品即可。
更正事项6 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分包1评分因素 成品检测报告:(1)会议桌(产品清单17):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GB/T39600-2021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 更正为: 分包1评分因素 成品检测报告:(1)会议桌(产品清单17):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
更正事项7 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分包2评分因素 成品检测报告:(2)条桌(产品清单29):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GB/T39600-2021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 (3)会议椅(产品清单42):依据QB/T2280-2016、GB/T39223.3-2020、GB/T35607-2024、GB/T39600-2021等标准,同时满足:尺寸要求合格,外观均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未检出,纺织品和皮革中五氯苯酚≤0.5mg/kg。 更正为: 分包2评分因素 成品检测报告:(2)条桌(产品清单29):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 (3)会议椅(产品清单42):依据QB/T2280-2016、GB/T39223.3-2020、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尺寸要求合格,外观均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3,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未检出,纺织品和皮革中五氯苯酚≤0.5mg/kg。

更正日期:2025-08-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海事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南京海事法院
联系人:陈思奇
联系电话:85359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王建浩、许滢
联系电话:83668513、83668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浩、许滢
电话:83668513、83668515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JSZC-320000-SCZX-G2025-0334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家具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334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8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3第2章投标人须知………………………………6第3章合同文本…………………………………16第4章采购需求…………………………………30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0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9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南京海事法院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家具采购项目(JSZC-320000-SCZX-G2025-033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3342.项目名称: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家具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 采购
包号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1
1,961,300.00

2
1,847,000.00

4.最高限价 采购
包号
是否设定最高限价
(是/否)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1

1,961,300.00

2

1,847,000.00

5.采购需求(简介):新址审判大楼新建14个审判法庭、5个调解室、1个审委会会议室、1个诉讼服务大厅、1个执行指挥中心、1个食堂及若干其他功能室,上述区域均需配置家具。(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2025年11月20日前送至项目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含生产、供货、安装调试时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联合体投标 采购
包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该采购包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

1

/

2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
包号
特定资格要求

1


2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8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海事法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联系人:陈思奇联系方式:025-85359598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三楼联系人:王建浩、许滢联系方式:025-83668513、83668515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也可前往“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详细了解关于CA办理、标书制作、开标投标指引等事宜。如果“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信息与“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一企来办”专栏下“政府采购”模块中信息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3.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3.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3.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5.8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5.8.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5.8.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8.2条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认为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6.1.11如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中心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质疑处理科(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质疑处理科”即可),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29室,联系电话:025-83668531。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范本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8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征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5-0334(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到甲方书面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按照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安装调试结束,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相应款项。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特别说明: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按照每一款家具1%-3%的数量进行破坏性抽检,对基材、五金配件及各项指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检测抽查,家具安装调试结束,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项目需求中的采购数量为概数,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的使用量和产品供货,同总结算金额按实际安装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计算后的价款为准。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乙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受益人指定为南京海事法院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期限:自甲方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后,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若有违约情形的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质量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补足。(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供应商)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拥有者性别

住所

住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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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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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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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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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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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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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
第1.2(6)项
联合体具体要求

第二节
第1.2(7)项
其他术语解释

第二节
第4.4款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
自乙方交付之日起60天

第二节
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且合理的配合和协助

第二节
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且对其所提供货物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且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通行标准并能够提供货物合格证书;乙方应保证货物中的软件产品或货物中所载有的软件系统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软件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单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事先另有说明,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符合其产品的质量保证要求。在使用过程中,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是原装合格正品,并经查实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按本合同约定价格将货款全额退还甲方,除此以外,甲方还保留按有关规定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包括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严格按照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布局图或作法说明安装调试货物和配套装饰装修,并应在安装和配套装饰装修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项目实施方案等。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无条件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在不影响安装进度的前提下,无条件配合甲方关于安装时间等安排,在约定时间内文明规范施工,避免对施工区域内正常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等的不良影响,如因乙方安装、施工不规范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甲方、甲方师生或其他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必须及时完成安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恢复清理,确保完工后安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整洁美观且无安全隐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中,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3.如因乙方运输、安装、后期维保或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出现质量责任事故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情形的,凡经国家认可的技术监督部门或专业检测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的,乙方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对甲方及第三方因此蒙受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给予赔偿;同时,造成本合同项下及甲方物品损毁的,乙方负责恢复原样,如无法复原则按被损坏物品市场价格1倍向甲方进行赔偿,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20%违约金。
4.因产品质量问题、产品故障或可归责于乙方的其他原因给甲方的使用造成不便的,包括厂家不能及时进行维修或服务等方面存在欠缺等情形,则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甲方因此蒙受损失的,乙方还须做出相应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本合同货物及相关伴随/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直接向甲方供应,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他人供应,如存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或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届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的 20 %的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条款中乙方的责任承担期限不受甲方已收货且出具验收确认书的限制。
6.乙方指定【 (电话:)】为项目经理,由其全面负责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确认到货情况、安排货物安装调试、参与验收、售后服务等事宜,乙方对其项目经理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甲方出具的任何签名文件或材料均予以认可。若乙方前述项目经理发生变化,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7.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列明的项目实施方案(含本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安装方案、安装配置、拟投入的劳动力计划、人员培训等内容)进行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等,以确保项目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完成。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适当的物品堆放场地,但物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
8.乙方应按投标文件列明的项目实施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进行项目实施,相关措施应确保安装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严格执行安装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货物安装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项目实施期间零安全事故,确保不对甲方环境造成损坏。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不得破坏甲方原有的消防设施,如破坏,则恢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消防设施需要变动的,须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和备案制度。
9.项目实施人员在甲方场地期间应服从甲方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相应部门的管理。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伤亡事故或火灾事故及施工中涉及的物品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
10.乙方应按投标文件列明的具体人员配备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各具体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应包括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具体安装人员等,人员应配备充分并具有安装的丰富经验,能确保满足本项目的需求。乙方须指定专的项目经理,由其负责本项目所有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等,是该项目到货确认、安装组织、实施安全、货物质量和安装质量等管理内容的责任人。
1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文明施工,礼貌待人,妥善保护施工场所内的所有物品、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及甲方或施工场所内的物品损毁的,乙方负责恢复原样,如无法复原则按被损坏物品原价进行赔偿。

第二节
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在先,甲方履行合同义务在后。

第二节
第7.1款
包装特殊要求

指定现场
南京海事法院甲方书面指定地点

第二节
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第二节
第7.3款
保险要求
由乙方自行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二节
第8.2(1)项
质量保证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招标要求不少于60个月)

第二节
第8.2(3)项
货物质量缺陷
响应时间
质保期内,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等,则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维修维保要求通知后,应于2小时电话响应,对甲方的服务要求提出解决方案,经确认如有需要,技术人员须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并于【12】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保工作;重大问题或其他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第二节
第11.1款
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二节
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到甲方书面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按照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安装调试结束,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相应款项。
特别说明:项目需求中的采购数量为概数,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的使用量和产品供货,同总结算金额按实际安装且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的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计算后的价款为准。

第二节
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未经甲方书面认可,逾期交货;
2.乙方未能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维保等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管理,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伤害或财产损失,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和第三人的损失,乙方承担继续赔偿责任。
3.乙方不参与验收、故意拖延验收,货物验收不合格。
4.乙方未及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提供货物质保服务。

第二节
第13.3款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
1.自甲方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后,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具体退还时间以甲方内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实际退还的时间为准。
2.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

第二节
第14.1(3)项
运行监督、维修期限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响应执行,具体如下:
【】

第二节
第14.1(5)项
货物回收的约定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节
第14.1(6)项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 乙方对本合同约定货物提供终身维保服务,提供备品备件,以保证质保到期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乙方必按成本价供应备品备件,且不再另外收取人工费。
2. 乙方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乙方须终身提供免费的应用咨询及技术帮助。如家具出现问题,乙方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电话指导、远程诊断、故障排除等服务,并保证能在12小时内上门维修。乙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配备相应的售后服务人员,售后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确保项目要求的各项售后服务的实现。
3.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处理,如所购家具有重大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包退。
4.质保期结束后,乙方继续免费提供各项技术支持和咨询,乙方必按成本价供应备品备件,且不另外收取人工费。

第二节
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第二节
第15.2(2)项
迟延交货赔偿费
(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二节
第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乙方理解甲方财务制度的特殊性,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第二节
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则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2)如因乙方运输、安装、后期维保或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包括质量责任事故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有关部门处罚,凡经国家认可的技术监督部门或专业检测机构认定是乙方责任的,则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对甲方及第三方因此蒙受的所有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同时,造成本合同项下及甲方物品损毁的,乙方负责恢复原样,如无法复原则按被损坏物品市场价格向甲方进行赔偿,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
(3)产品因质量问题、产品故障或可归责于乙方的其他原因给甲方的使用造成不便的或任何不足的,包括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保机构不能及时进行提供质保服务、或维修维保服务等方面存在欠缺等情形,则构成乙方违约,除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保机构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对相关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提供维保服务外,每发生一次,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200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或已退还乙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支付。
(4)如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设备不能有效使用运转时长超过48小时,则构成乙方违约,乙方自自设备不能有效使用运转之日起,乙方应按每日200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之日。
(5)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相应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采购黑名单,以后将不予合作。

第二节
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节
第23.1款
其他专用条款
乙方须确保在2025年11月20日前送货至甲方书面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和交付。乙方应充分考虑土建工程进度等情况对家具安装造成的影响,并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不得以工程现场交叉施工为由拖延安装时间,甲方为中标供应商现场安装提供必要的协调。否则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第15.2(2)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4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内容 采购包
采购标的
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审判法庭家具采购项目
工业

2
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法官工作区家具采购项目
工业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技术参数要求(一)技术参数(分包1) 序号
名称
产品图片
(仅供参考,需进一步深化设计)
规格(mm±5mm)
数量
材质
特殊说明

1
会议桌

3000*1600*750
1
1.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贴面;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厚度≥0.6mm;
2.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50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防潮性能循环试验后内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合格;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3.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4.五金件: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采用连接件、紧固件、螺丝等进行连接;导轨及铰链等配件耐久性均合格,带阻尼缓冲功能,操作方便,无杂音,无松动,≥150h的中性盐雾试验达到无锈点10级。

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2
会议桌

2000*1200*750
2

开孔2个17寸升降屏,桌下带抽屉放鼠标键盘;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3
会议桌

2200*1200*750
1

开孔5个17寸升降屏,桌下带抽屉放鼠标键盘;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4
脚踏

480*220*150
46

5
调解桌

3000*1600*750
1

开孔5个17寸升降屏,桌下带抽屉放鼠标键盘;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6
调解桌

3000*1600*750
1

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7
发言席

600*450*1150
2

8
伸缩桌

1800*420*900
1

由3个宽度一致,长度高度不等的桌子组成

9
主席台(9人席)

9000*700*760
1

▲参考样图,正面带造型;台面板材厚度≥60mm

10
条桌

1450*500*760
9

台面板材厚度≥4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20mm

11
条桌

1450*400*760
45

12
登记台面、信访隔断台面

1600*700*850
2

台面板材厚度≥4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20mm

13
法庭隔离栏

9450*150*950
1

具体要求标准详见《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第 7.1节

14
法庭隔离栏

10700*150*950
1

15
三人旁听席

1800*550*1100
28

具体要求标准详见《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第 4.7节

16
登记桌

1400*700*750
1

与装修效果相同

17
定制圆形会议桌
(核心产品)

D6500*H760
1
1.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贴面;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厚度≥0.6mm;
2.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25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防潮性能循环试验后内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合格;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3.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4.五金件: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采用连接件、紧固件、螺丝等进行连接;导轨及铰链等配件耐久性均合格,带阻尼缓冲功能,操作方便,无杂音,无松动,≥150h的中性盐雾试验达到无锈点10级。
▲开孔18个21寸升降屏,桌下带抽屉放鼠标键盘;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18
弧形定制会议桌

2000*500*760
6

台面板材厚度≥6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20mm

19
座椅

750*670*1080
32
1.椅架:白蜡木实木框架,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木材树种判定为白蜡木;甲醛释放量未检出。
2.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3.定型海绵:座面及其他部位密度≥60kg/m³,回弹性能≥50%;甲醛释放量及TVOC未检出;抗引燃性达到阻燃II级;40%压陷硬度、75%压陷永久变形、回弹率、撕裂强度、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均检测合格。
4.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5.实木椅成品技术要求:稳定性检测符合要求;强度检测符合要求;耐久性检测符合要求;甲醛释放量符合要求;其他功效学要求接触面软硬度、接触面触感、结构形状、外观、支撑性等检测结果良以上,用优质木料卯榫结构实木框架。

20
单人位办公桌

1400*800*750
2
1.面材:优质胡桃木天然木皮;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厚度≥0.6mm;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符合要求。
2.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50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防潮性能循环试验后内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合格;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3.金属桌脚采用304不锈钢,耐霉菌性,抗细菌性能符合要求,符合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参照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测定法》;
4.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21
工位桌

1600*1400*750
(办公桌1600*800*750)
6

22
调解椅

740*580*1000
27
1.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2.海绵:优势高密度回弹海绵;裁切棉,密度≥60kg/m3,回弹性≥35%,座垫配置E0级实木曲木板,通过102kg冲击测试及950N耐久测试,符合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椅》标准
3.金属脚:不锈钢底盘表面电镀处理。
壁厚1.8mm,表面电镀,涂层耐盐雾18h,椅架通过102kg冲击及57kg耐久,符合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椅》标准
4.造型椅背:塑料冲压成形

23
座椅

680*620*1120
21

尼龙脚轮,活动自如,脚轮往复磨损符合国家标准;

24
座椅

680*620*1000
150

25
当事人座椅

500*490*820
12

具备自动回正功能

26
导诉台座椅

500*490*820
2

具备自动回正功能

27
沙发

2000*800*620
2
1.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2.海绵:采用优质回弹海绵,座面密度≥60kg/m3,其他部位≥35kg/m3,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
3.内框架:主材白蜡木实木框架,落叶松实木弹簧木档,搭配钢制弹簧及弹力绷带,胶合板含水率5%-16%,甲醛释放量≤0.05mg/m3,落叶松含水率≤14%,符合GB/T 4822-2023《锯材检验》标准。
4.沙发脚:金属脚采用304不锈钢,耐霉菌性,抗细菌性能符合要求,符合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参照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测定法》;

28
沙发

1800*700*620
2

29
等候沙发

2300*680*620
8

30
定制台面

4000*650*950
1
1.底座采用304不锈钢,耐霉菌性,抗细菌性能符合要求,符合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参照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测定法》;
2.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3.五金件: 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采用连接件、紧固件、螺丝等进行连接;导轨及铰链等配件耐久性均合格,带阻尼缓冲功能,操作方便,无杂音,无松动,≥150h的中性盐雾试验达到无锈点10级。

31
定制自助桌

3200*1800*950
1

对应信息化6个设备;桌下带抽屉放鼠标键盘

32
茶几

1000*500*400
1
1.台面:厚度40mm,台面上面采用9mm厚岩板;
2.茶几脚:不锈钢抛光脚架。

33
审判桌
(核心产品)

7700*880*900
2
1、 台面及踏板贴面:采用厚度≥0.6mm的胡桃木天然木皮,木皮外观无夹皮、无变色、无腐朽、无裂缝、无缺损,含水率≤12%;
2、台面及踏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台面板材厚度≥90mm,甲醛释放量小于0.050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防潮性能循环试验后内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合格;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3、台面及踏板贴面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四道底漆,三道面漆,7道工序喷涂;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4、整体框架及箱体:内部采用钢制结构框架支撑,表面采用一级冷轧钢板折弯焊接,钢板厚度≥1.0mm,后经除油、除锈、酸洗磷化处理,焊接牢固、光滑平整;钢板表面采用木纹热转印工艺,纹理清晰自然,与台面木纹一致;框架内部填充吸音材料,减小碰撞噪声;
5、五金件: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采用连接件、紧固件、螺丝等进行连接;导轨及铰链等配件耐久性均合格,带阻尼缓冲功能,操作方便,无杂音,无松动,≥150h的中性盐雾试验达到无锈点10级。
1、装饰条及法徽:采用实木装饰条镶嵌;实木法徽雕刻;
2、具体要求标准详见《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第 4.1 节

34
审判桌

6000*880*900
1

35
审判桌

4000*880*900
6

36
书记员台

2200*800*760
9

具体要求标准详见《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第 4.2节

37
诉讼台

3000*700*760
2

具体要求标准详见《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第 4.3节

38
诉讼台

2400*700*760
16

39
证人席

800*800*900
2

40
互联网法庭审判桌

3500*880*900
1

与装修效果相同

41
互联网法庭书记员台

2200*880*760
1

42
主法官椅
(核心产品)

600*680*1700
9
1.框架:用优质木料卯榫结构实木框架,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拥有结实耐用不易变形的特点;白蜡木,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木材树种判定为白蜡木;甲醛释放量未检出。
2.靠背及坐垫:采用真皮软包工艺(一级牛皮厚度1.3-1.5mm,环保型高密度泡绵,座位≥60kg/m3,靠背≥30kg/m3)。靠背上部中间为实木雕刻天平图案装饰构件、靠背上部两侧采用实木栏杆式装饰构件。
定型海绵:座面及其他部位密度≥60kg/m³,回弹性能≥50%;甲醛释放量及TVOC未检出;抗引燃性达到阻燃II级;40%压陷硬度、75%压陷永久变形、回弹率、撕裂强度、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均检测合格;牛皮干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
3.装饰:扶手装饰:实木雕刻龙头型;椅腿装饰:龙爪雕刻。整体:美观大方彰显庄严气质
4.油漆: 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四道底漆,三道面漆,7道工序喷涂。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游离甲醛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使用头层荔枝纹牛皮,座椅增加腰背依托;具体要求标准详见《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第 4.4节;

43
副法官椅

600*680*1600
28

▲使用头层荔枝纹牛皮,座椅增加腰背依托;具体要求标准详见《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第 4.5节;

44
书记员椅/诉讼椅/证人椅

550*530*1160
82

具体要求标准详见《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第 4.6节

45
三人旁听席

1800*500*800
24

46
被告人椅

580*500*950
1
1.框架:用优质木料卯榫结构实木框架,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拥有结实耐用不易变形的特点;白蜡木,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木材树种判定为白蜡木;甲醛释放量未检出。
2.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四道底漆,三道面漆,7道工序喷涂;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按法〔2020〕47号,被告人椅需要软包

47
文件柜

900*400*1850
1
1.产品焊接处无脱焊、虚焊、焊穿、错位现象,冲压件无脱层、裂缝,涂层无漏喷、锈蚀和脱色,家具锁锁定到位,开启灵活,附着力应达到2级标准,涂层和覆面层可溶性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可溶性铬≤60mg/kg,可容性汞≤60mg/kg;
2.冷轧钢板:符合GB/T 3325-2017、QB/T3832-1999、QB/T3827-1999标准,金属耐腐蚀200小时乙酸盐雾耐腐蚀等级≥10级,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要求硬度≥3H;
3.经抗菌防霉粉末涂料涂饰,符合HG/T 2006-2006标准,500h耐湿热性检测、500h耐盐雾性检测均为合格,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均为≤5mg/kg。
4.五金件: 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五金配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细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
5.三合一连接件:理化性能金属镀层抗盐雾检测符合要求;力学性能检测符合要求;中性盐雾试验300h耐腐蚀等级达到10级;乙酸盐雾试验300h耐腐蚀等级达到10级。
6.阻尼铰链:过载检测符合要求;功能检测符合要求;耐腐蚀检测符合要求;中性盐雾试验600h达到10级;乙酸盐雾试验300h达到10级。

48
座椅

680*620*1000
8
1.面料:靠背使用优质网布面料,座垫正反面可选网布或麻绒面料,干擦色牢度≥4级,耐磨性≥6000次,芳香胺有害物质含量0,符合GB/T 19817-2005《纺织品 装饰用织物》标准
2.椅背:尼龙+30%玻纤一体成型背框,通过1001N强度测试及12万次疲劳测试,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3.座垫:裁切棉,密度≥60kg/m3,回弹性≥35%,座垫配置E0级实木曲木板,可通过136kg冲击测试,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4.扶手:PP固定扶手,可通过水平方向667N、垂直方向1125N力学测试,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5.椅架:不锈钢钢架,壁厚2.0mm,表面静电粉末喷涂,涂层耐盐雾18h,椅架通过136kg冲击实验,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49
定制案件储物柜

2000*500*1850
1

50
长桌

3000*1000*750
4
1.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贴面;甲醛释放量未检出;厚度≥0.6mm
2. 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50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
3.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
4.五金件: 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五金配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细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
板材厚度≥60mm

51
长茶几

1600*750*430
5
1.台面:采用≥12mm厚岩板,四角R50倒圆处理,四周边部倒R3圆角,整体安全性能高;岩板防水性能好,耐磨性能优良,耐污染性好;
2.桌脚:底盘脚采用裸板料厚≥3.0mm的优质SPHC热轧钢板冲压一体成型;底部配重块采用塑料+铁砂一体压铸成型,可塑性强,整体强度稳定,配重效果好,表面包覆优质冷轧钢;整体静电粉末喷涂。

52
圆几

D800*H450
2
1.台面:采用≥12mm厚岩板,四角R50倒圆处理,四周边部倒R3圆角,整体安全性能高;岩板防水性能好,耐磨性能优良,耐污染性好;
2.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50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
3.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
4.五金件: 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五金配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细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

53
单人休闲椅

620*620*680
8
1.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2.海绵:采用优质回弹海绵,座面密度≥60kg/m3,其他部位≥30kg/m3,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
3.内框架:主材白蜡木实木框架,落叶松实木弹簧木档,搭配钢制弹簧及弹力绷带,胶合板含水率5%-16%,甲醛释放量≤0.05mg/m3,落叶松含水率≤14%,符合GB/T 4822-2023《锯材检验》标准
4.沙发脚:金属脚采用304不锈钢,耐霉菌性,抗细菌性能符合要求,符合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参照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测定法》;

54
双人沙发

2200*800*680
10

55
座椅

600*520*780
24

备注:★1.板材要求:所有材料应达到环保要求,实木多层板采用E0级或环保级别更高的ENF级。2.审判台、诉讼台、书记员台必须为钢木结构。3.家具颜色: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供色板给甲方,按甲方选定的颜色生产。4.图纸和文字描述之间相互补充,产品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指定款式或样式。5.钢制件需经除油除锈处理,喷塑表面光亮平整,无颗粒渣点,颜色均匀。6.中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复核现场实际尺寸及家具方向。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家具及原材料须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家具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品牌、家具尺寸。9.法庭内部家具需符合《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内部设施技术标准FYB2-2015》。(二)技术参数(分包2) 序号
名称
产品图片
(仅供参考,需进一步深化设计)
规格(mm±5mm)
数量
材质
特殊说明

1
会议桌
(核心产品)

4400*1600*750
4
1.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贴面;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厚度≥0.6mm;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符合要求
2. 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50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防潮性能循环试验后内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合格;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3.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4.五金件: 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采用连接件、紧固件、螺丝等进行连接;导轨及铰链等配件耐久性均合格,带阻尼缓冲功能,操作方便,无杂音,无松动,≥150h的中性盐雾试验达到无锈点10级。
▲开孔6个17寸升降屏,桌下带抽屉放鼠标键盘;两头带桌插;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2
会议桌

3800*1600*750
1

两头带桌插;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3
会议桌

3800*1600*750
1

两头带桌插;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4
茶水柜

800*400*950
5

板材厚度≥20mm

5
茶水柜

1500*400*950
1

板材厚度≥20mm

6
茶水柜

800*400*950
1

板材厚度≥20mm

7
茶几

1100*500*450
2

板材厚度≥20mm

8
长桌

2000*1000*750
2

板材厚度≥20mm

9
长桌

2000*900*750
4

板材厚度≥20mm

10
小方桌

780*780*750
2

板材厚度≥20mm

11
吧台

3800*450*950
1

板材厚度≥60mm

12
杂志柜

1800*400*900
2

板材厚度≥20mm

13
茶几

450*550*550
7

板材厚度≥20mm

14
可移动茶水桌

D350*H600
2

板材厚度≥20mm

15
茶几

D800*H450
2

板材厚度≥20mm

16
长桌

1600*800*750
4

板材厚度≥60mm

17
长桌

2000*1000*750
2

板材厚度≥60mm

18
隔断

2200*450*950
1

19
放置装饰品的条桌

1650*350*900
1

板材厚度≥60mm

20
发言席

600*450*1150
2

板材厚度≥20mm

21
值班桌

1600*800*750
1

板材厚度≥60mm

22
长桌

3000*1000*750
5

板材厚度≥60mm

23
长茶几

950*500*400
4

24
长茶几

1500*900*400
1

25
长桌

3400*950*750
2

板材厚度≥60mm

26
隔断

2500*300*1850
4

27
办公桌

2200*1600*750(桌宽1100)
1

1.配备多功能插座面板(标配3个电源、1个网络、1个电话模块);2.侧柜设置电脑主机柜,内部设置隐藏式上线系统;板材厚度≥60mm

28
会议桌
(核心产品)

8000*3600*760
1
1.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贴面;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厚度≥0.6mm;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符合要求
2.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25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防潮性能循环试验后内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合格;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3.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4.五金件: 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采用连接件、紧固件、螺丝等进行连接;导轨及铰链等配件耐久性均合格,带阻尼缓冲功能,操作方便,无杂音,无松动,≥150h的中性盐雾试验达到无锈点10级。
▲开孔18个21寸升降屏,桌下带抽屉放鼠标键盘;两头带桌插;台面板材厚度≥9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60mm

29
条桌

1800*600*760
9

台面板材厚度≥60mm,其他部分板材厚度≥20mm

30
会议椅

常规
130
1.面料:靠背使用优质网布面料,座垫正反面可选网布或麻绒面料,干擦色牢度≥4级,耐磨性≥6000次,芳香胺有害物质含量0,符合GB/T 19817-2005《纺织品 装饰用织物》标准
2.椅背:尼龙+30%玻纤一体成型背框,通过1001N强度测试及12万次疲劳测试,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3.座垫:裁切棉,密度≥60kg/m3,回弹性≥35%,座垫配置E0级实木曲木板,可通过136kg冲击测试,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4.扶手:PP固定扶手,可通过水平方向667N、垂直方向1125N力学测试,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5.椅架:不锈钢钢架,壁厚2.0mm,表面静电粉末喷涂,涂层耐盐雾18h,椅架通过136kg冲击实验,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6.椅轮:尼龙脚轮,活动自如,脚轮往复磨损符合国家标准;

31
座椅

640*690*960
30

32
长桌

4000*600*850(桌面H750)
5
1、可满足多主机、多网络与多设备同时使用的需求。前挡板1100mm
2、材质:钢制结构。冷轧钢板:符合GB/T 3325-2017、QB/T3832-1999、QB/T3827-1999标准,金属耐腐蚀200小时乙酸盐雾耐腐蚀等级≥10级,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要求硬度≥3H;
3、表面处理:酸洗磷化、防腐蚀处理,用金属银粉喷涂,耐高温、抗压强、耐刮花、易清洁。经抗菌防霉粉末涂料涂饰,符合HG/T 2006-2006标准,500h耐湿热性检测、500h耐盐雾性检测均为合格,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均为≤5mg/kg。
4、主体由桌腿和桌面构成。走线集成于工作桌内部,有序、整洁、稳定可靠。

33
操作台

4000*800*850(桌面H750)
1

34
操作台

1800*550*850(桌面H750)
1

35
接待沙发

950*1050*820
10
1.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2.海绵:采用优质回弹海绵,座面密度≥60kg/m3,其他部位≥35kg/m3,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
3.椅架:白蜡木,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木材树种判定为白蜡木;甲醛释放量未检出。
4.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5.座椅使用优质木料卯榫结构实木框架。

36
餐椅

成品规格
86

37
卡座椅

1600*650*1100
11

38
卡座椅

2400*650*1100
4

39
椅子

520*610*880
32

40
座椅

560*610*880
28

41
吧椅

450*500*1010
4

42
座椅

750*670*1080
34

游离甲醛含量参考国家标准《GB/T 39600-2021》ENF标准(甲醛释放量小于0.025mg/m³)

43
座椅

580*610*880
6

44
座椅

600*520*780
34

45
单人沙发

620*620*680
30

46
沙发

1650*800*780
1

47
座椅

35

▲参照现有利旧椅子制作

48
条桌

1200*600*760
10
1.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贴面;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厚度≥0.6mm;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符合要求
2.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50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防潮性能循环试验后内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合格;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3.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4.金属底座采用304不锈钢,耐霉菌性,抗细菌性能符合要求,符合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参照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测定法》;底座带高度调节阀
5.五金件: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采用连接件、紧固件、螺丝等进行连接;导轨及铰链等配件耐久性均合格,带阻尼缓冲功能,操作方便,无杂音,无松动,≥150h的中性盐雾试验达到无锈点10级。
板材厚度≥20mm

49
条桌

2100*600*760
12

板材厚度≥20mm

50
白色诊桌

2400*1200*750
1

台面板材厚度≥60mm

51
查档桌

3500*1500*750
1

52
长餐桌

1600*750*750
20
1.台面:采用≥12mm厚岩板,四角R50倒圆处理,四周边部倒R3圆角,整体安全性能高;岩板防水性能好,耐磨性能优良,耐污染性好;
2.桌脚:底盘脚采用裸板料厚≥3.0mm的优质SPHC热轧钢板冲压一体成型;底部配重块采用塑料+铁砂一体压铸成型,可塑性强,整体强度稳定,配重效果好,表面包覆优质冷轧钢;整体静电粉末喷涂。

53
方餐桌

800*750*750
18

54
长茶几

1600*750*430
5

55
花池

1600*400*1100
3
1.金属底座采用304不锈钢,耐霉菌性,抗细菌性能符合要求,符合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参照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测定法》;
2.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绿植建议(仅供参考,实际以绿植单位深化为准):植物1. 天堂鸟(高)2. 千年木(中高)3. 竹芋(中低)4. 网纹草(低)5. 蕨类(低)。种植材料:1.阻根膜,2.蓄水板,3.陶粒,4.花艺营养土。

56
花池

2000*400*1100
4

57
展示架

1000*400*2000
1

中间隔挡可调节高度;下方为一组带门柜子;材质调整,内嵌钢化玻璃

58
值班床(含床垫)

1500*2000*780
1
1.内框架:主材白蜡木实木框架,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木材树种判定为白蜡木;甲醛释放量未检出。
2.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含床垫

59
床头柜

450*450*500
1

60
衣帽架

D400*H1700
1

61
班椅

640*580*1120
1
1.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2.椅身:裁切棉,密度60kg/m3,回弹性35%,座垫配置E0级实木曲木板,通过102kg冲击测试及950N耐久测试,符合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椅》标准
3.扶手:曲木油漆扶手,可通过水平方向445N、垂直方向750N力学测试,符合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椅》标准
4.底盘:优质底盘,防护钢板厚度>2mm,耐久300000次倾仰,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5.气杆:优质三级气杆,行程82±3mm,升降平稳,无漏声、噪声,通过耐久12万次升降,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6.五星脚:钢制五星脚架+实木油漆脚盖,直径700mm,通过垂直方向11120N静压测试,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7.椅轮:PA轮,通过耐久98000次无障碍往返,2000次有障碍往返,符合ANSI/BIFMA X5.1-2017《办公家具 通用办公椅》标准
功能说明:
8.底盘调节:KTG前置式倾仰,两档位置锁定,旋钮可调节倾仰松紧力度

62
三人沙发

2200*820*680
2
▲1.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2.海绵:采用优质回弹海绵,座面密度≥60kg/m3,其他部位≥35kg/m3,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
3、弹簧:采用S形高强力蛇形弹簧,纵向十三道橡皮配带,横向三道穿插纺织打底
4、框架:采用橡木实木框架,符合GB/T3324-2024《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6734-1997《中国主要木材名称》标准要求,木材表面应无贯通裂缝、虫蛀、树脂囊 ,木材含水率≤12%。
5、油漆:采用优质环保水性面漆与水性底漆相结合,水性底漆符合GB 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颜色均匀,无颗粒、气泡、渣点。

63
沙发

1500*820*680
5

64
座椅

680*620*1280
4
1.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2.海绵:优势高密度回弹海绵;
裁切棉,密度≥60kg/m3,回弹性≥35%,座垫配置E0级实木曲木板,通过102kg冲击测试及950N耐久测试,符合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椅》标准
3.金属脚:不锈钢底盘表面电镀处理。
壁厚1.8mm,表面电镀,涂层耐盐雾18h,椅架通过102kg冲击及57kg耐久,符合QB/T 2280-2016《办公家具 办公椅》标准
椅轮:尼龙脚轮,活动自如,脚轮往复磨损符合国家标准;

65
办公椅

680*620*1000
6

66
休闲桌

D800*H750
8
1.台面:采用≥12mm厚岩板,四角R50倒圆处理,四周边部倒R3圆角,整体安全性能高;岩板防水性能好,耐磨性能优良,耐污染性好;
2.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贴面;
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厚度≥0.6mm;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符合要求
3.基材:实木多层板;采用实木多层板,实木封边,甲醛释放量小于0.050mg/m³;木材采用优质木料(桉木或桦木),经过烘干、防腐、防虫处理,含水率≤10-12%;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防潮性能循环试验后内胶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检测合格;表面耐香烟灼烧≥4级。
4.油漆:使用环保水性面漆及底漆;“五底三面”油漆工艺;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5.五金件: 采用海福乐、海蒂诗、悍高或同等档次优质五金件,五金配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细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

67
圆桌

D500*H750
2

68
圆几

D800*H450
6

69
圆几

D800*H950
5

70
休闲茶几

D800*H750
4

71
休闲沙发

680*710*750
1
1.面料:优质头层牛皮≥1.2mm;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理化性能指标涂料厚度>25µm并符合相关标准,产品分级应为一级产品, 使用真皮擦色牢度≥4级,湿擦色牢度≥3级,耐磨性500r无明显损伤、剥落,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的《家居建材 产品质量分级规范 第10部分:家具用头层(皮)革》(T/CAS 991.10-2025)团体标准中的最高产品标准。
2.海绵:采用优质回弹海绵,座面密度≥60kg/m3,其他部位≥30kg/m3,符合GB/T 10802-2023《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标准
3.内框架:主材白蜡木实木框架,落叶松实木弹簧木档,搭配钢制弹簧及弹力绷带,胶合板含水率5%-16%,甲醛释放量≤0.05mg/m3,落叶松含水率≤14%,符合GB/T 4822-2023《锯材检验》标准
4.沙发脚:金属脚采用304不锈钢,耐霉菌性,抗细菌性能符合要求,符合GB/T21866-2008《抗菌涂料(漆膜)抗菌性测定法和抗菌效果》,参照GB/T 1741-2020《漆膜耐霉菌测定法》;

72
单人沙发

620*620*680
4

73
双人沙发

2200*800*680
20

74
休闲沙发

580*610*880
32

75
等候椅

1780*620*780
6

76
单人休闲椅

620*620*680
16

77
边几

D350*H450
1
1.内框架:主材白蜡木实木框架,贯通裂缝、虫蛀、节子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死节、空洞等外观检测符合要求;木材树种判定为白蜡木;甲醛释放量未检出。
2.面材:优质天然胡桃木木皮;木皮文理颜色一致,无结疤,无瑕疵,游离甲醛含量符合国家标准。
3.水性油漆:VOC含量未检出;甲醛含量未检出;总铅含量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未检出;乙二醇醚及醚脂总和含量未检出;苯系物总和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未检出;硬度≥2H;耐划伤性符合要求;耐水性(24h)、耐沸水性(15min)符合要求;醋、绿茶耐污染性符合要求;耐干热性符合要求;耐变黄性符合要求。

78
护理台

2200*850*920
1

水池、置物台岩板台面,采用≥12mm厚岩板,四角R50倒圆处理,四周边部倒R3圆角,整体安全性能高;岩板防水性能好,耐磨性能优良,耐污染性好

79
方凳

480*420*450
6

80
儿童椅

成品规格
1

81
休闲沙发(带按摩功能)

成品规格
1

备注:★1.板材要求:所有材料应达到环保要求,实木多层板采用E0级或环保级别更高的ENF级。2.家具颜色: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提供色板给甲方,按甲方选定的颜色生产。3.图纸和文字描述之间相互补充,产品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指定款式或样式。4.钢制件需经除油除锈处理,喷塑表面光亮平整,无颗粒渣点,颜色均匀。5.中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复核现场实际尺寸及家具方向。6.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家具及原材料须达到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家具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品牌、家具尺寸。三、商务要求:1、免费质保期:家具的免费质保期为安装验收合格后至少5年。在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故障非人为损坏,中标人均应负责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产品或零部件应免费更换(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质保期内,每年维护保养1次,维护保养及更换损坏件的费用包含在招标总价中。2、使用地点:南京海事法院江北新址审判大楼3、供货期:2025年11月20日前送至项目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土建工程进度等情况对家具安装造成的影响,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不得以工程现场交叉施工为由拖延安装时间,采购人为中标供应商现场安装提供必要的协调。4、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自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后,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中标供应商无违约情形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若有违约情形的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质量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补足。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按照每一款家具1%-3%的数量进行破坏性抽检,对基材、五金配件及各项指标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检测抽查,家具安装调试结束,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审定价格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采购人如需变更产品式样,在同行材质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价格不能高于投标价格。对抽样送检进行破坏性试验的产品进行数量补充的家具,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所有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5、验收标准(1)验收时,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由质检部门出具的家具(随机抽样)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验收标准为:家具主要尺寸及其偏差、形状和位置公差、外观性能要求(板材、焊接件、喷涂层、五金件)、结构安全、金属喷漆(塑)涂层理化性能要求、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检测项数值均达到甲方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详细标准;如有不符的,由供货人整改或换货,造成所有的损失(包括:因此给采购造成的损失),由供货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同种类家具按1%-3%的数量抽检样品,进行破坏性检测。(2)如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整改或赔偿。对于情况不严重将由供应商免费整改,采购人将相应扣除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货物对应价款的5%-10%。如果情况严重,采购人将责成供应商全部更换,直到达到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为止,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此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检测报告、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有异议等),采购人还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3)采购人有权请检测机构相关专家和采购人单位代表在生产过程中随时到生产现场查看本项目所有制作材料的型号和进货清单等书面材料及原始凭证,中标供应商承担有可能产生的材料品牌检测费。(4)中标供应商需在货物进场前后请采购人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GB/T18883-2022标准进行前后两次空气检测,并出具空气环境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进场前空气环境检测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需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由采购人协调处理,双方认可处理结果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如交货安装完成后空气检测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在合同期限内达到国家空气健康标准;如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6、项目实施(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列明的项目实施方案(含本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安装方案、安装配置、拟投入的劳动力计划、人员培训等内容)进行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等,以确保项目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完成。采购人向投标人免费提供适当的物品堆放场地,但物品保管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列明的项目实施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进行项目实施,相关措施应确保安装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严格执行安装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货物安装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确保项目实施期间零安全事故,确保不对采购人环境造成损坏。投标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不得破坏采购人原有的消防设施,如破坏,则恢复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消防设施需要变动的,须提前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和备案制度。项目实施人员在采购人场地期间应服从采购人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相应部门的管理。投标人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意外伤亡事故或火灾事故及施工中涉及的物品安全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安全责任。(3)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列明的具体人员配备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各具体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人员配备应包括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具体安装人员等,人员应配备充分并具有安装的丰富经验,能确保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投标人须指定专的项目经理,由其负责本项目所有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等,是该项目到货确认、安装组织、实施安全、货物质量和安装质量等管理内容的责任人。(4)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管理规章制度,文明施工,礼貌待人,妥善保护施工场所内的所有物品、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及采购人或施工场所内的物品损毁的,投标人负责恢复原样,如无法复原则按被损坏物品原价进行赔偿。7、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应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针对本次项目所提供的响应标准、备件体系、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其内容应具体详实,切实可行。(2)投标人应制定完善的本地化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承诺,以及相应的本地化服务流程,确保一旦中标,能向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本地化服务。(3)免费质保期内如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招标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并完成维修,较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48小时内不能维修的故障应及时提供同样备品供招标人使用,直至货物修复。否则招标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在免费质保期满后,如发生故障,服务响应时间参照质保期内要求。更换零部件的价格终身享受出厂价。8、深化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装修设计效果图,提供产品深化方案,应包括所有产品的三视图、单体效果图等方面内容;相关内容要美观,产品工艺需合理,细节需完善。(2)根据法院物态文化建设的需求,如审委会、党组会、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大厅、会议室、执行指挥中心等各个不同区域的使用特点和文化背景,对产品方案进行深化,对家具走线、信息化开孔及细节等进行设计,达到贴切法院文化需求和满足使用功能的目的。(3)对现有家具的利旧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充分考虑旧家具利用率,达到新旧家具合理重组的效果,负责拆卸、重组、修复(补漆、座椅换皮、配件缺失增补等)。四、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签发日期在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原材料、成品通过抽样或委托抽样检测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上面需有二维码或者电话查询真伪),包括:1、检测报告应为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机构应通过相应的CMA认证,检测报告页面必须有CMA认证标志;2、检测报告中的检测(判定)依据必须参照下表所列检测标准或其它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3、原材料检测报告中下表所列必须包含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应为合格或其它达到合格标准的表述。(1)实木多层板:依据GB/T9846-2015、GB/T17657-2022、GB/T39600-2021、GB/T35601-2024、HJ571-2010等标准,胶合强度≥1.0MPa,静曲强度(顺纹及横纹)均≥25MPa,甲醛释放量≤0.050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低于检测限;(2)真皮(头层牛皮):符合GB/T16799-2018《家具用皮革》标准,同时满足:厚度≥1.2mm,摩擦色牢度(干擦500次、湿擦250次)均合格,涂层粘着牢度≥6.5N/10mm,耐折牢度(50000次)无裂纹,撕裂力≥80N,游离甲醛含量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未检出,耐光性≥5级;(3)水性漆:依据GB/T23999-2009、HJ2537-2014、GB/T21866-2008等标准,同时满足:VOC含量≤100g/L,甲醛含量≤100mg/kg,总铅(Pb)含量、可溶性重金属(镉Cd、铬Cr、汞Hg)含量≤60mg/kg,不挥发物≥40%,耐冻融性、打磨性、耐黄变性合格,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的总量未检出,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氏菌的抗细菌性能≥99%;(4)钢板:依据GB/T3325-2024、QB/T3832-1999、QB/T3827-1999等标准,同时满足:金属件喷漆(塑)涂层外观性能、表面理化性能(硬度、冲击强度、耐盐浴、附着力)合格,乙酸盐雾240小时测试且等级≥10级‌,耐腐蚀等级≥10级;(5)胶水:依据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同时满足:游离甲醛≤0.1/kg,苯≤0.02/kg,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75g/L,甲苯+二甲苯≤0.02/kg;(6)缓冲铰链:符合QB/T2189-2013《家具五金杯状暗铰链》标准,操作力、下沉量、过载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耐久性达到100000次,金属表面耐腐蚀乙酸盐雾200h,达到10级标准;(7)阻燃海绵:依据GB/T10802-2023、QB/T1952.1-2023、QB/T2280-2016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色泽、气孔、裂缝、污渍)均合格,密度≥60KG/m3,拉伸强度≥90KPa,断裂伸长率≥130%,撕裂强度≥2.0N/cm,压缩永久变形≤8.0%,TVOC≤0.05mg/(m²·h),甲醛释放量≤0.05mg/(m²·h);(8)阻尼导轨:符合QB/T2454-2013《家具五金抽屉导轨》标准,耐久性达到100000次,金属表面耐腐蚀乙酸盐雾200h,达到10级标准;(9)万向轮:符合‌QB/T5224-2018《办公椅用脚轮》标准,轮体采用尼龙轮,外观及装配、力学性能(动载荷、静载荷、抗冲击)合格,有障碍物测试平台测试2000次、无障碍物水平测试平台测试98000次后。4、成品检测报告中下表所列必须包含的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应为合格或其它达到合格标准的表述。分包1:(1)会议桌(产品清单17):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2)会议椅(产品清单24):依据QB/T2280-2016、GB/T39223.3-2020、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尺寸要求合格,外观合格,稳定性、座面冲击、座面椅背耐久性均合格,甲醛释放量≤0.05mg/m³,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未检出,纺织品和皮革中五氯苯酚≤0.5mg/kg。(3)钢木审判桌(产品清单35):依据GB/T3325-2024、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产品外观合格,金属转印薄膜层理化性能合格,木制件表面涂层合格,甲醛释放量≤0.05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分包2:(1)办公桌(产品清单27):依据QB/T2384-2021、GB/T35607-2024、QB/T4668-2014等标准,同时满足:五金件外观、木工要求、漆膜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桌类稳定性、桌面水平耐久性合格,甲醛释放量≤0.05mg/m³,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未检出,氨释放量≤0.05mg/m³(2)条桌(产品清单29):依据GB/T3324-2024、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外观要求合格,漆膜理化性能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³,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均未检出。(3)会议椅(产品清单42):依据QB/T2280-2016、GB/T39223.3-2020、GB/T35607-2024等标准,同时满足:尺寸要求合格,外观均合格,甲醛释放量≤0.025mg/m³,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未检出,纺织品和皮革中五氯苯酚≤0.5mg/kg。五、投标样品1、投标材料及构件小样要求(因产品生产的工艺水平等无法用文字准确描述,为保障采购产品的质量,投标人投标时需按要求提供小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小样,具体如下:分包1: 序号
样品名称
数量/单位
样品规格

1
实木多层板
1件
200*200(mm)

2
钢板
1件
200*200(mm)

3
白蜡木
1件
常规

4
副法官椅(序号43)
1件
常规

5
审委会座椅(序号19)
1件
常规

分包2: 序号
样品名称
数量/单位
样品规格

1
实木多层板
1件
200*200(mm)

2
导轨
1付
常规

3
铰链
1付
常规

4
白蜡木
1件
常规

5
会议椅(序号30)
1件
常规

6
党组会会议椅(序号42)
1件
常规

2、样品要求(1)实木多层板:材质均匀细腻,表面平整光滑无瑕疵,结构稳定且不易变形开裂,具有较高的强度和平整度。(2)钢板:板材表面光洁无划痕,材料强度高且耐腐蚀性好。(3)白蜡木:木材纹理细腻均匀,质感温润舒适,表面光滑无毛刺。(4)导轨、铰链:品质优良、开合回弹顺畅,安全稳定,经久耐用。(5)座椅:造型美观、坐感舒适,连口圆润光滑无毛刺,结构稳定,平整牢固、符合人体工程学,耐磨耐用。带滚轮的座椅滑动、旋转无卡滞。投标人若同时参与2个分包的投标,分包1样品5和分包2样品6只需提供1件样品即可。3、样品递交及管理要求(1)样品递交时间:2025年8月21日下午14:30起至16:30止,在此期间之前样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公证处不接收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样品。(2)样品递交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西五门4楼4601(3)样品接收人/退还人:南京市南京公证处朱老师;联系方式18851755656或18851755658。(4)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不得含有供应商名称。各供应商应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张(A4)密封在小信封中并将小信封粘贴在样品上,供应商递交的样品上及小信封外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及其他明显能识别投标人的标识,未按要求提交小信封、样品显示投标人名称及有其他明显能识别投标人的标识的,一律视为未提交样品。(5)供应商递交/取回样品时将进行登记,并由样品递交人/取回人签字确认。(6)供应商递交/取回样品时,不得破坏或损毁其他供应商的样品,也不得对其他供应商的样品拍照、录像。(7)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不再退还中标供应商。未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在采购结果公告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南京公证处通知未中标供应商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视同供应商放弃样品所有权,由采购人、采购中心自行处置。(8)所有样品的制作、包装、运输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踏勘投标人在获取到招标文件后,需要踏勘现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踏勘时间2025年8月13日9:00-17:00(限工作日,双休日除外),联系人:陈思奇,联系电话:15380983821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家具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