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变更公告(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
205国道开化华埠至常山长风段改建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二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2.3款,招标人——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对投标人提问进行回复。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
[QZ20250625017501]205国道开化华埠至常山长风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1标段.QZC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205国道开化华埠至常山长风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说明一、205国道开化华埠至常山长风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进行了补充、细化;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投标保证金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381.总则1.总则2.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电子招标投标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三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205国道开化华埠至常山长风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1~EPC02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5国道开化华埠至常山长风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11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141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开化南互通出口附近,在现状园区特大桥处顺接205国道,沿线经过开,本项目起点位于开化南互通出口附近,在现状园区特大桥处顺接205国道,沿线经过开,,化县华埠镇新安村、下茨村,于联丰村处利用现状351国道至溪口村,再向南跨过马金溪至,终点常山县文图村接205国道常山段。项目路线全长约16.1公里,其中开化段长约14.8,公里(联丰互通至溪口互通段利用现状351国道约3.6公里),常山段长约1.3公里。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0.50亿元,建安费约14.08亿元。本项目推荐线共设置桥梁约4879米/21座(含互通区主线桥、文图涉铁桥),其中特大桥约1226米/1座、大桥约3109米/12座、中小桥约494m/7座、框架桥50m/1座;隧道3263m/2,,桥约1226米/1座、大桥约3109米/12座、中小桥约494m/7座、框架桥50m/1座;隧道3263m/2,座(双洞平均),其中下茨隧道长2533m(双洞平均),瑶坑隧道长730m(双洞平均);互,通立交3处(新安互通、联丰互通、溪口互通),平面交叉3处,隧道管理站1处。下穿铁路现状:文图涉铁桥下穿既有衢九铁路,桥梁中心桩号K15+621,桥梁配跨:4×30m,桥长128.2m。技术标准: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隧道(单洞)净宽10.25米。桥涵应满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2.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05国道开化华埠至常山长风段改建工程设2个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即第EPC01、EPC02标段。招标范围:第EPC01标段:起点至联丰互通(K0+000~K10+260),长约10.26km。标段建安费约11.29亿元。勘察设计主要内容:本项目的施工图总体设计以及K0+000~K10+260桩号范围内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等]、管理及养护设施(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筑路材料等的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隧道消防专项设计等)、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及调整、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专题研究(如有;指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施工主要内容:本项目K0+000~K10+260桩号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含,配套房建)、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日常养护工作内容:K0+000~K10+260桩号范围内的日常养护(含日常保养、日常维修、巡查等工作)。主要构造物:设置桥梁约3498米/14座,其中特大桥1226米/1座;隧道3263m/2座(双,,洞平均),其中下茨隧道长2533m(双洞平均),瑶坑隧道长730m(双洞平均);互通立交,2处(新安互通、联丰互通)。第EPC02标段:溪口互通至常山段终点(K13+100~K16+120),长约3.02km。标段概,,算建安费(不含涉铁段)约2.60亿元。勘察设计主要内容:本项目K13+100~K16+120桩号范围内(涉铁路段除外)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筑路材料等的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等)、变更设计、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及调整、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专题研究(如有;指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全部工作。施工主要内容:本项目K13+100~K16+120桩号范围内(涉铁路段土建工程除外)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日常养护工作内容:本项目K13+100~K16+120桩号范围内(含涉铁路段)的日常养护(含日常保养、日常维修、巡查等工作)。主要构造物:设置桥梁约1253米/6座,互通立交1处(溪口互通)。2.2.2计划工期:第EPC01标段:总工期:39个月(其中,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36个月;设计工期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开始计算,施工工期自监理人签发开始工作通知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主体项目(不含路面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路面工程缺陷责任期60个月(5年)。日常养护周期:自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预计2年。第EPC02标段:,总工期:27个月(其中,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24个月;设计工期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开始计算,施工工期自监理人签发开始工作通知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缺陷责任期:主体项目(不含路面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路面工程缺陷责任期60个月(5年)。日常养护周期:自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预计2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第EPC01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且具有前述资质的所有成员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适用第EPC02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且具有前述资质的成员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4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适用第EPC01标段);(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适用第EPC02标段);(3)联合体投标的,承揽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1家;承揽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1家;若同一单位同时承担勘察和设计任务的,承揽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1家。(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标段中投标。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代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参加投标的除外),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根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不同标段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在所有标段中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4、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4.4.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4.5、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本公告发布网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9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5.2.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zx.ggzy.qz.gov.cn/TPBidder/login)。5.3、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为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5.4、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5、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6.投标保证金6.1、本项目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AA级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6.2、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如银行原因显示的银行账号与系统备案的不符,应及时提交缴款凭证和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户证明至监管部门(保证金室)确认(电话3次无法接通或30分钟内未,能提交的按照拒收处理)。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市本级0570-3899183,柯城区0570-3056975,衢江区0570-8071230,龙游县0570-7261080,江山市0570-4962111,常山县0570-5662019,开化县0570-6010600。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8.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8号,话:0570-3826620邮政编码:324000,9.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址: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桃溪路158号,址: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桃溪路158号邮政编码:324300,邮政编码:324300,话:0570-6510165,联系人:汪先生,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邮政编码:100020邮箱:2721425746@qq.com话:0571-81110517联系人:刘女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桃溪路158号邮政编码:324300电话:0570-6510165联系人:汪先生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邮政编码:100020邮箱:2721425746@qq.com电联系话:0571-81110517人:刘女士1.1.4招标项目名称205国道开化华埠至常山长风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1.5建设地点浙江省开化县、常山县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设计工作综合评价分值90分及以上;施工: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90分及以上。日常养护为:日常养护半年度、年终考核分均在90分及以上。1.3.4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人员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附录5其他要求: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4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适用第EPC01标段);(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适用第EPC02标段);(3)联合体投标的,承揽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1家;承揽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1家;若同一单位同时承担勘察和设计任务的,承揽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1家。(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标段中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出疑问的方式详见招标公告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本公告发布网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7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本公告发布网供投标人下载,不足7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1.11分包勘察:不允许分包。设计:允许分包。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工作,且分包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施工:允许分包。不得分包工程内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所列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及《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24〕104号)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1.12偏离允许,仅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限价=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日常养护价格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设计费清单预算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公布的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为开标时从三个连续值(0.94、0.95、0.96)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为调整系数。【各标段分别抽取】日常养护价格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公布的日常养护价格清单预算。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各分项报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第EPC01标段:价格清单总预算:1154047008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清单预算:3933661元;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1149364067元;日常养护价格清单预算:749280元。第100章“信息化建设费(暂估价)”为850000元。第100章“施工期日常巡检(暂估价)”为450000元。第EPC02标段:价格清单总预算:268817457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清单预算:算:267867001元;日常养护价格清单预算:863486元;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预86970元。第100章“信息化建设费(暂估价)”为300000元。第100章“施工期日常巡检(暂估价)”为300000元。3.2.5要求投标报价的其他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1)本项目第EPC01标段、第EPC02标段应缴纳投标保证金均为50万元整。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信用评价结果(专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AA级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账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2)缴纳方式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如银行原因显示的银行账号与系统备案的不符,应及时提交缴款凭证和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户证明至监管部门(保证金室)确认(电话3次无法接通或30分钟内未能提交的按照拒收处理)。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市本级0570-3899183,柯城区0570-3056975,衢江区0570-8071230,龙游县0570-7261080,江山市0570-4962111,常山县0570-5662019,开化县0570-6010600。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3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施工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单位)的联合体成员)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查询的网页截图;(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7)投标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查询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存款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3.5.2近年财务状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无需提供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或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或)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除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允许以纸质签署盖章扫描上传,联合体成员单位电子章可以单位公章代替,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可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代替。(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3.7.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3.7.5装订要求☑不适用4.1.1投标文件(含样品或光盘)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不适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不适用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QZ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zx.ggzy.qz.gov.cn/TPBidder/logi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5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通知。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四、在评标进行期间,建议投标人保持时刻在线,评标过程中需要与您交流互动的,请您务必在发出交流互动申请后30分钟之内作出响应,否则即视为放弃交流互动,视为无异议。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1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如发现投标文件有4.2.5项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5.2.2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30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分钟。厅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面开标大厅”)(或衢州市市县一体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不见——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招标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投标人名单及其他内容。公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果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封,在专家完成第一个信封评审后,招标人才能组织进行第二个信封开标。(5)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6)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7)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5.2.3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在专家完成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后,招标人才能组织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双信封)5.2.4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1)招标宣布第二信封开始开标,宣读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抽取系数(如有)。(各标段分别抽取)(4)公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果公布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5)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6)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7)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开标结束。5.2.5开标特别说明事项(2)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5)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推荐产生。开标后发现有与招标人存在隶属关系的单位(企业)参加投标的,招标人不得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最终的评标委员会人数少于5人时应补抽专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定标第7.1款补充以下内容:1.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经评审被否决后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5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家;经评审被否决后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5家。3.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客观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定标委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定标员会成员。4.定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候选人进行质询,并出具质询报告。质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5.质询:招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且定标之前,对入围的知。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6.定标办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采用“票决抽签法”。票支持3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3个中标候选人(最终得(1)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当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时则全部进入抽签环节。投票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且均为超过半数)时,则采用☑抽签抽取的方式确定进入抽签范围的中标候选人。当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中标候选人数量为n),在得票未过半数的全部中标候选人中,进行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3-n”个中标候选人,直至确定3个得票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2)定标委员会在上述3个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若两个标段票决得分均为第一名时,取其评标价高的标段作为推荐中标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不同标段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在所有标段中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3)按第EPC01标段、第EPC02标段的顺序依次定标。若同一投标人(或同一家单位组成的不同联合体)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EPC01、EPC02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且经定标被确定为第EPC01标段的中标人,则该单位不再进入第EPC02标段的定标环节(第EPC02标段将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进行定标,不再递补)。7.定标要素:(1)质询报告;7.1定标(2)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不平衡报价情况等;(3)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4)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5)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6)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7)评标报告;(8)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7.2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3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需要补充的其它类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4种方式交纳;履约担保的金额:投标人提交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2%(不计利息)交纳方式:一、采用汇票、转账等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负责保管和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以下方式缴纳:名称:浙江开化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开化支行账号:0188985281000122二、如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有效期限不宜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的1.2倍,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由招标人负责保管退还。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3项、1.4.4项细化为:1.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联合体成员)不得与本标段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单位的其它投标人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它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代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代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监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或代建单位、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监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所有联合体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者吊销资质(或资格)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1.4投标人资格要求(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时间为准;由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7)投标截止时间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期间投标所需资质条件的动态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9踏勘现场第1.9.4项细化为:1.9.4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2偏离1.12款细化为:重大偏差是指:(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2)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条细化为: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承包人建议书;(6)承包人实施方案;(7)资格审查资料;(8)承诺函(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以上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格式与要求填写,并编写(2)价格清单;详细目录,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3.3投标有效期第3.3.3项细化为:3.3.3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有,具体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打印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5.7投标信息核查3.5.7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6.3评标本款补充: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限定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4履约担保第7.4.1项细化为:7.4.1在签订合同文件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第7.4.2项细化为: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第7.5.1项细化为: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7.5.2项细化为: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补充7.5.3、7.5.4、7.5.5项:7.5.3(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单元的单价或合价。7.5.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各合同附件,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5.5如果根据本章第3.5.7项或第7.4.2项或第7.5.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候选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投诉第8.5款细化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9.1行贿查询补充第9.1款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9.1行贿查询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9.2保密规定补充第9.2款9.2保密规定投标人不得通过互联网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交换传递,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本项目无关方泄露和传播本项目有关图纸资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3否决投标的情形9.3否决投标的情形9.3.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9.3.2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①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各条款所列否决投标情形之一的。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是指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全部一致或制作IP地址、上传IP地址、造价软件数字证书号等与此电脑相关的硬件标识号码中有一个一致)。9.3.3除本款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第EPC0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且具有前述资质的所有成员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联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满足本章第1.4.2款要求。第EPC02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施工:公路工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所有成员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联资质完全一致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且具有前述资质的所有成员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满足本章第1.4.2款要求。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财务要求第EPC01标段承诺提供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第EPC02标段承诺提供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业绩要求第EPC01标段勘察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任务(至少须含桥梁、隧道勘察任务)。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任务(至少须含桥梁、隧道的施工图设计任务)。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至少须含桥梁、隧道施工任务)。第EPC02标段勘察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任务。设计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任务。施工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任务。注:1.上述勘察、设计、施工业绩可以是同一个项目(标段),也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标段)。2.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业绩应由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设计业绩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单位提供。3.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4.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合同中包括符合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应附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投标人所承担的专业工程相应业绩来认定。6.“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a.勘察、设计业绩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勘察业绩,若无法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则应附:(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2)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业绩评审要求的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上述资料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上述资料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b.施工业绩应附:,b.施工业绩应附:,,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一览表》。《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或加分业绩所需相关信息的,还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第EPC01、EPC02标段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的情形。注:1.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上述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第EPC01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至少须含桥梁、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上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至少须含桥梁、隧道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1.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至少须含桥梁、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考核合格证书(B类)。2.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3.拟任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上述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①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①本解释仅适用于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机电工程的结束时间以完工证书上的业主认定的完工日期为准。房建、绿化工程等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人和备选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4.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单位拟派。6.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历表后应附:6.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历表后应附:(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双面)、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中任,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单位与投标单位须一致),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担任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应业绩证明材料:担任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双面)、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单位与投标单位须一致),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对设计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公路规模、等级标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第EPC02标段: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上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施工负责人人兼任)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1.担任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考核合格证书(B类)。2.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3.拟任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上述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①2.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备选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①本解释仅适用于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机电工程的结束时间以完工证书上的业主认定的完工日期为准。房建、绿化工程等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4.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拟派;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单位拟派。6.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历表后应附:(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双面)、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双面)、职称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单位与投标单位须一致),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单位与投标单位须一致),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担任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正反双面)、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单位与投标单位须一致),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无法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对设计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业主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任职、公路规模、等级标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价格清单;(6)承包人建议书;(7)承包人实施计划;(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