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提升改造招标变更公告(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25)
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二次)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以下变更:
因招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现由:修文广源顺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涉及上述相关内容,招标文件对应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和查阅,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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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二次)致各潜在投标人:一、“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以下变更:因招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现由:修文广源顺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二、涉及上述相关内容,招标文件对应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和查阅,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特此通知!招标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08日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变更公告(二次)致各潜在投标人:一、“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进行以下变更:因招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现由:修文广源顺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二、涉及上述相关内容,招标文件对应进行调整,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和查阅,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特此通知!招标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08日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按照本“招标文件编制说明”编制,如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与本编制说明不一致或未涵盖本编制说明的,均以本“招标文件编制说明”为准。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一、致投标人特别提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则,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四、投标人应在遵循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则和要求的前提下,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求得彻底澄清。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意见,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办理,而不应在投标文件中加进额外的条件。3.本工程将采用网络远程投标在线开标和计算机评标系统辅助评标,有疑问的可通过载明的联系方式进行技术咨询。五、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密。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六.其他应该注意的:1.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均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投标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数字证书办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按规则申请办理。2.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必须是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能识别的数字证书。3.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中心的相关交易规则(规则的详细内容可查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投标人违反上述交易规则可能导致不利后果,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弄虚作假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一旦查实,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则进行处理,交易中心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则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则作出处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加密生成为.GYTF格式。未按规则定时间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5.投标人须根据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否则不能参与投标。6.本项目招标在评标过程中不接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7.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现场及音视频阐述,如有阐述,投标人须将书面阐述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二、保证金交纳(包括正文部分)本招标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网银转账、电子保单。(本项目只支持上述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金额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人民币),银行转账和网银转账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出。指定账号为:户名: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龙航空港支行账号:11510120030006060保证金交纳以开标记录表上显示的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不需再单独上传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跳转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自主办理电子保单,办理的电子保单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点前生效。正文部分投标保证金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1.1保证金的交纳1.1.1交纳方式(1)保证金通过基本户电汇、转账等方式交纳的。在办理电汇或转账时须在附言(备注或用途等)处填写六位保证金识别码,并同时务必请银行工作人员将该识别码输入银行业务系统。注:六位保证金识别码在下载文件后可以点击获取。(2)投标人可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单服务平台在线自主办理电子保单凭证,办理的电子保单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点前生效。1.1.2交纳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1.1.3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相关规定。1.1.4特别提示(1)为确保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指定账户,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系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若投标人此前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完善基本户账户信息的,必须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否则将会造成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无法参与投标。(3)交纳保证金时,请认真、仔细核对基本户账号、保证金交纳识别码、保证金金额、交纳日期相关信息,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否则,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不能参与投标。若因转账银行在您的基本户账号前增加区域代码等信息造成保证金不能交纳成功的,请您及时联系转账银行取消该代码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0:00前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户信息备案,否则,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不能参与投标。1.2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不能参与开标解密环节。2.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条件。2.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由系统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的第二天自动发起(中标候选人公示截至日的23:59),原路退还投标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可以由招标人提起原路返回投标人,不需经过中心工作人员,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退还后,不能递补为中标人。2.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的,投标人发起异议,系统自动锁定全部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异议处理结束后,投标人确认无异议(或十日内不提出投诉),按情况2.1情况处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系统自动锁定全部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对异议处理不满意提出投诉的,若行政监督部门判定投诉不予受理,保证金退还按2.1处理;若投诉成立,经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结论,由处室经办人确认,处长核验进行保证金退还操作。若本项目需要复审或者招标人提出需要复审的,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系统自动锁定保证金,复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2.1情况处理。复审结果公示仍有异议的,按上述情况处理。异议、投诉处理涉及违法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按2.5处理。2.3.投标有效期内,合同网签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签订的,5日内系统自动退还本项目应退保证金(认定异常的暂不退还)。投标有效期后,未完成合同网签,又未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系统自动原路退还无异常情况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2.4、2.5情况或经由监督部门认定异常的投标人,对应的保证金退还给招标人。投标有效期后,未完成合同网签,如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提延长投标有效期,中标人同意的,保证金顺延,若中标人不同意,系统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该中标人不再有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2.4.第一名放弃中标的,系统自动默认移交招标人2.5.开标出现不同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的硬盘序列号、同一台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生成的如上二码都一致的(不使用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项目),系统自动锁定,经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结论,由处室经办人确认,处长核验,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情况4路径处理,若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原路返还投标人。2.5不同投标人上传的投标计价清单由同一把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同一台电脑的硬盘序列号生成的、同一台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生成的三码都一致的(使用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项目),系统自动锁定,经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结论,由处室经办人确认,处长核验,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情况4路径处理,若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原路返还投标人。2.6.评标环节异常的,在评标报告中设定是否有无异常,若都选“无异常”,自动生成评标报告;若有一位专家选择选择“有异常”,选择涉及的投标人,评标报告生成后,系统自动锁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认定结论后,作出移交招标人或退还投标人的处理。若移交招标人,按情况5处理。2.7.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后5日内,系统自动按原路退还投标人(认定为异常中标人的暂不退还)。2.8.开标时因家数不足三家,点击流标后,系统自动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2.9.开标前,投标人撤回的,解密失败的,开标过后系统自动退回。2.10.开标前,项目异常终止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并发布终止公告后,系统自动原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上述规定自动退还至投标人的转出账户。如在上述规定的保证金退还时间前,投标人基本户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投标人及时维护基本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更新后的账户。若未及时维护基本户信息而造成退还障碍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评标委员会或行政监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需转招标人的,若招标人拒收,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交市财政。三、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投标人登录电子开标系统。(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步投标单位。(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30分钟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成功解密后投标人可查看自己的投标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成功的投标无效。(4)所有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系统将显示所有投标人的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及其他内容。(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起开标异议流程。开标结束。四、开标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起开标异议流程,所有投标人对开标情况进行确认。所有投标人对开标情况确认无异议的,直接转入下一流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1分钟内确认有异议,确认有异议后在10分钟内通过系统对话框当场提出;若1分钟内未明确表示有无异议的,截止时间到时,将默认为无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异议进行解答,若异议无法解决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申请行政监管。全过程系统自动记录。五、中标通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六、合同签订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系统中进行合同网签。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七、异议、投诉渠道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不明之处,或在其他招投标环节中对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异议或投诉的。应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向招标人以及行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或投诉。八、附表.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中标候选人公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标段(入场登记号:)已于年月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X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投标工期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职业/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编号职称及证号岗位证书及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注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编号职称证书编号岗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类别(A\B\C)证书编号企业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建设单位项目地址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备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名称建设单项目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开工日竣工日备项目名称位址项目规模合同金额期期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再按程序提起投诉。九、中标通知书(可参考如下附件)附表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筑招(2021)标段编号牵头人单位名称:联合体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方式结构类型/工程类别质量目标中标价中标工期建设规模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级及证书号房建项目填写以下内容招标栋号/招标各栋面积及层数(含地下/地上)/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1、工程类别填写房建、市政、装饰、设备、幕墙施工、设备安装、消防、绿化等。附表2:设计勘察总承包中标通知书筑招(2022)标段编号牵头人单位名称:联合体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于开标时间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方式工程类别(注1)质量目标中标工期中标价下浮率建设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级及证书号招标人(业主单位)盖章:招标人(代建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1、工程类别填写房建、市政、装饰、设备、幕墙施工、设备安装、消防、绿化等。附表3: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通知书筑招(2021)标段编号牵头人单位名称:联合体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于开标时间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方式结构类型/工程类别质量目标中标价中标工期建设规模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等级及证书号房建项目填写以下内容招标栋号/招标各栋面积及层数(含地下/地上)/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1、工程类别填写房建、市政、装饰、设备、幕墙施工、设备安装、消防、绿化等。十、无效条款无效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分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成功的(3)不同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的硬盘序列号、同一台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生成的如上二码都一致的(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5)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外(措施项目除外)多报项目的(6)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7)投标人修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的(8)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9)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的(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4)清标出现投标被否决或投标无效情形的(1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6)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17)不同投标人上传的投标计价清单由同一把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同一台电脑的硬盘序列号生成的、同一台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生成的三码都一致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细微偏差扣分等客观分进行得分汇总时,评分项目的评分汇总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汇总每个评分项目的分值。客观分不得设置区间值,若设置区间值造成的后果由招标人自行承担。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委托书。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得手写或作修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签字(或盖章)按要求签署。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联合体投标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分工(如有)。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3)如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专业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书有明确分工的,按其分工确定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含5年)以上(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职称证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其他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独立法人资格不是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以营业执照为证明材料设计或咨询服务没有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与监理人关系不是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不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以营业执照和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与代建人关系不是本项目代建人或者与本项目代建人不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以营业执照和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关系不是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或者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者参股关系---以营业执照和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生产经营状况没有被责令停业---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投标资格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投标人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注:若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招标人如实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澄清文件为准。财产问题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履约历史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投标人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注:若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招标人如实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澄清文件为准。控股、管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投标人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注: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以招标人如实提供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澄清文件为准澄清和说明情况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和说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判断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没有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贿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甄别以及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素——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判断为准响应性评审投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同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4的要求。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承诺函投标人须承诺如下内容:1、工地规范渣土运输和车辆出门清洗承诺。2、设计施工图确保通过消防、施工图审查部门等审查合格。3、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中标人必须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正常施工。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后不得因承包人原因而延误工程工期,必须确保按时完成本项目;如果出现一次堵工或停工,视为一次违约,招标人将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5、在施工工程中,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资发生重大变更的,额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责任。6、中标单位进场后,为便于工作的推进,在与当地政府的协调中,应适当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问题,并做出相应的保证措施。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减负办〔2019〕1号)文件规定,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首先向本项目的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其次足额支付分包单位、专业班组、设备、材料工程款的中小企业账款,确保不发生任何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9、中标单位需专门开设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0、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筑建通【2013】58号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贵州省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黔建施通【2007】278号文、《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该措施费已包含在施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11、投标单位须承诺已了解本项目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属于危重大清单项及处理措施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列明。1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并报监理人备案,且须在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录入并按贵阳市农民工实名制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实名制管理。13、投标单位须承诺对项目所有设计方案、施工作业、施工方法、施工进度,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中标后,若因投标单位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14、投标人须承诺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15、若中标,在疫情防控期间,按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保障防疫物资及设备,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和严格的员工健康管理,承包人应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含入投标报价中。若发生人员疫情事件所有责任承包人承担。16、中标后科学组织施工,招标人不另行补偿任何赶工费用。1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困难,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工艺、降效费、超常规的材料消耗、二次及二次以上转运(搬运)费用等费用均视为已含在投标人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8、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9、本项目拟派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注:投标人若不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承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标处理。以上承诺只需牵头人提供即可。详细评审条款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20.00分)设计费报价(10分)(0.0~10.0)设计费报价下浮大于等于1%的得10分,设计费报价下浮小于1%的为无效标施工费报价(10分)(0.0~10.0)施工费报价下浮大于等于1%的得10分,施工费报价下浮小于1%的为无效标技术部分(含方案)(55.0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5分)(0.0~25.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分)(0.0~3.0)结合工程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和措施。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好的得3-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质量保证措施(3分)(0.0~3.0)对本项目认识充分,措施有力,目标明确,有针对性。创优计划目标明确,计划要求合理。好的得3-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及保证措施(3分)(0.0~3.0)进度计划切实可行,保障措施有力有针对性,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好的得3-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施工安全措施(3分)(0.0~3.0)对安全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先进,措施有力,针对性强。好的得3-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文明施工措施(3分)文明措施切实可行,符(0.0~3.0)合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好的得3-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2分)(0.0~2.0)治安管理方案和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好的得2-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施工环保措施(2分)(0.0~2.0)环保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好的得2-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2分)(0.0~2.0)平面布置合理、有序,各区域用途明确,联系便利,满足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好的得2-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2分)(0.0~2.0)机构设置合理,组织分工明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好的得2-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2分)(0.0~2.0)与各方协调配合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好的得2-1分;一般的得1-0.1分;欠缺或不当的得0分。设计方案部分(20分)(0.0~20.0)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5分)(0.0~5.0)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现状背景,对建设的建筑本体及相关设施的政策分析、安全分析进行打分。好5-3.0分,中2.9-1分,差0.9-0.1分,缺项得0分。设计特点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5分)(0.0~5.0)设计特点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进行打分;好5-3.0分,中2.9-1分,差0.9-0.1分,缺项得0分。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图纸(5分)(0.0~5.0)针对本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及图纸进行打分;好5-3.0分,中2.9-1分,差0.9-0.1分,缺项得0分。设计进度、设计质量及后续服务工作保障措施(5分)(0.0~5.0)针对本项目设计进度、设计质量及后续服务工作保障措施进行打分。好5-3.0分,中2.9-1分,差0.9-0.1分,缺项得0分。设备采购及安装方案(10)(0.0~10.0)按是否具有合理性、可靠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分,好得10-6分,一般得5.9-3分,差得2.9-0.1分,缺项得0分。商务部分(25.00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5分)(0.0~25.0)项目管理机构(10分)(0.0~10.0)设计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2.建筑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注:须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退休注册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施工人员配备:1.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拟投入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企业业绩(15分)(0.0~15.0)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5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一、评审结果汇总方式和评审汇总结果1.1技术部分(含方案)评审结果汇总模式:分项汇总评审汇总结果:最终得分=取其评委的平均得分1.2细微偏差扣分评审结果汇总模式:分项汇总评审汇总结果:少数服从多数1.3商务部分评审结果汇总模式:分项汇总评审汇总结果:少数服从多数招标正文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6月目录一、致投标人二、保证金交纳(包括正文部分)三、开标程序四、开标异议五、中标通知六、合同签订七、异议、投诉渠道八、附表.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九、中标通知书(可参考如下附件)十、无效条款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部分招标正文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监督部门信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6保密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1.9踏勘现场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候选人公示7.3中标通知7.4履约担保7.5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附件B:废标条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示范文本》的组成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三、《示范文本》的性质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订立时间九、订立地点十、合同生效十一、合同份数专用合同条件附件一、功能要求六、竣工试验十一、其他要求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二、质量保修期三、缺陷责任期四、质量保修责任五、保修费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工作经历及类似工程业绩六、业绩第一章招标公告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由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6-520123-04-01-87555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包含8个停车场建设,规划用地面积86389.00平方米,共新建3841个停车位、22台7KW交流充电枪、172台60KW直流充电枪。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场地硬化、土石方、充电设备安装、标线、电子智能化系统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3总投资金额:15057.32万元。2.4本标段概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为15057.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380.12万元)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2.6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书、初步设计图纸等)、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项目)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最终设计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施工招标范围:含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附属设施等全部相关内容和专业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3)如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专业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书有明确分工的,按其分工确定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8日10:00至2025年8月11日10:00,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0、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yang.gov.cn)。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2日09:30,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5.2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修文县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19楼联系人:黄工联系人:郑国锋、王恩庆、胡国兵电话:0851-82373789电话:18985768257监督部门信息:监督单位:修文县交通运输局地址:修文县电话:181882712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修文县联系人:黄工电话:0851-8237378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江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19楼联系人:郑国锋、王恩庆、胡国兵电话:189857682571.1.4项目名称修文县县域8个停车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1.1.5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1.2.1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书、初步设计图纸等)、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等项目)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最终设计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含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即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的附属设施等全部相关内容和专业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1.3.2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1.3.3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同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1.3.4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含5年)以上(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职称证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各1名,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其他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本项目拟派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贵州省相关标准规定并出具任命文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2)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3)如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专业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书有明确分工的,按其分工确定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法分包,选定分包单位的方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最终选定的分包单位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招标人审批。1.12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文件(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3.2.4最高投标限价(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本项目设计费以经政府审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的建设工程费用为基数按国家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费依据计算下浮1%。(2)本项目施工费(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最高投标限价为:工程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报价方式按照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16版五部《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贵州省造价信息贵阳地区施工同期信息价计算施工费用(扣除未计价材料部3.2.4最高投标限价分)后税前总价下浮1%。注:本项目拟分批次实施,最终施工费和设计费应以经政府审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设计费的结算: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完整版》审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再根据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计算,最终设计费以经政府审计部门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计的建设工程费用金额为准。(2)施工费的结算:施工费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GB50500-2013)计量,执行2016版《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其施工同期的相关配套文件(执行最新相应计价文件)、主材价格参照《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到场现场监理签认时间信息价的材料价格执行,《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按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询价确定后进行计价,再根据投标人所报下浮率(扣除未计价材料部分)下浮后进行计算,最终工程费以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注:①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价格,须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共同询价确定。②在工程实施期间若遇贵州省相关职能部门颁布调价文件,按职能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3.2.6税金执行国家相关规定。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网银转账、电子保单。(本项目只支持上述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人民币),银行转账和网银转账方式须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开出。指定账号为:户名: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龙航空港账号:11510120030006060保证金交纳以开标记录表上显示的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不需再单独上传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单服务平台在线自主办理电子保单,办理的电子保单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点前生效。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3.5.2近年财务状况不要求。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盖章、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的其余部分均由牵头人单位盖章、签字(或盖章),与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要求投标文件不得涂改。3.7.4投标文件要求及份数本工程采用网络远程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应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上传。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与开标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3份纸质投标文件及含PDF版本的投标文件U盘1份至招标代理公司,并附承诺书1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内容为:“我公司承诺开标后提供的投标文件与开标时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由我司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网址http://222.85.190.33:82/TPBidder/memberLoginForJsgc)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人、投标人登录电子开标系统。(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同步投标单位。(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30分钟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成功解密后投标人可查看自己的投标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成功的投标无效。(4)所有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系统将显示所有投标人的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内容;(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起开标异议流程。(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起开标异议流程,所有投标人对开标情况进行确认。所有投标人对开标情况确认无异议的,直接转入下一流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1分钟内确认有异议,确认有异议后在10分钟内通过系统对话框当场提出;若1分钟内未明确表示有无异议的,截止时间到时,将默认为无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异议进行解答,若异议无法解决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申请行政监管。全过程系统自动记录。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5人(专家库成员随机抽取)。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中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本单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员,并遵守利益冲突回避原则),评标专家确定方式: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包括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含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等信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4.1履约担保本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担保。9.2.5中标结果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2款规定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足以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7.3款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不对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9.2.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2.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理解。9.2.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单位:修文县交通运输局地址:修文县电话:181882712229.2.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是12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13安全文明措施费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筑建通【2017】471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做保护生态文明施工承诺,以附件的形式添加到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格式如下:14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1)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府发[2016]2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化改革运用大数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筑府发[2017]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诚信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承诺严格按照《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和《加强贵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意见》(筑建通[2013]58号)的有关规定和现行法规制度执行。如我方中标后,未能履行诚信投标承诺或者未能按照《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和《加强贵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意见》(筑建通[2013]58号)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使用列入淘汰名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在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渣土堆放、清运、生活垃圾处理、废水排放,违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在水源保护、林地、湿地、耕地、绿地、扬尘、噪声等各方面出现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我方除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的同时,自愿承诺暂停参与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接工程)活动,取得整改合格通知书后自行恢复投标(承接工程)活动。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投标人须承诺:1、工地规范渣土运输和车辆出门清洗承诺。2、设计施工图确保通过消防、施工图审查部门等审查合格。3、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中标人必须确保节假日期间的正常施工。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后不得因承包人原因而延误工程工期,必须确保按时完成本项目;如果出现一次堵工或停工,视为一次违约,招标人将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15招标人补充的内容5、在施工工程中,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资发生重大变更的,额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责任。6、中标单位进场后,为便于工作的推进,在与当地政府的协调中,应适当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问题,并做出相应的保证措施。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减负办〔2019〕1号)文件规定,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首先向本项目的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其次足额支付分包单位、专业班组、设备、材料工程款的中小企业账款,确保不发生任何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9、中标单位需专门开设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0、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筑建通【2013】58号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贵州省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黔建施通【2007】278号文、《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文件规定执行,该措施费已包含在施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11、投标单位须承诺已了解本项目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属于危重大清单项及处理措施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列明。1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并报监理人备案,且须在贵州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录入并按贵阳市农民工实名制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实名制管理。13、投标单位须承诺对项目所有设计方案、施工作业、施工方法、施工进度,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中标后,若因投标单位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14、投标人须承诺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15、若中标,在疫情防控期间,按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保障防疫物资及设备,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和严格的员工15招标人补充的内容健康管理,承包人应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含入投标报价中。若发生人员疫情事件所有责任承包人承担。16、中标后科学组织施工,招标人不另行补偿任何赶工费用。1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困难,科学合理组织安排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工艺、降效费、超常规的材料消耗、二次及二次以上转运(搬运)费用等费用均视为已含在投标人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8、施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9、本项目拟派入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注:投标人若不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承诺,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标处理。以上承诺只需牵头人提供即可。16其他1、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因误解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理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相符或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相关规定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应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查询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列为招标人黑名单,同时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4、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无法修改,投标人只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如果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公告不一致,请以已发布的网页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通知时间为准。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候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3.1.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方案;(2)施工组织设计。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4.1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3.4.1.1保证金的交纳,保证金交纳以开标记录表上显示的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不需再单独上传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3.4.1.1.1交纳方式(1)保证金通过基本户电汇、转账等方式交纳的。在办理电汇或转账时须在附言(备注或用途等)处填写六位保证金识别码,并同时务必请银行工作人员将该识别码输入银行业务系统。注:六位保证金识别码在下载文件后在保证金交纳界面点击获取。(2)投标人可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单服务平台在线自主办理电子保单凭证,办理的电子保单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点前生效。3.4.1.1.2交纳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3.4.1.1.3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相关规定。3.4.1.1.4特别提示(1)为确保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达指定账户,不影响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系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若投标人此前未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完善基本户账户信息的,必须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否则将会造成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无法参与投标。(3)交纳保证金时,请认真、仔细核对基本户账号、保证金交纳识别码、保证金金额、交纳日期相关信息,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否则,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不能参与投标。若因转账银行在您的基本户账号前增加区域代码等信息造成保证金不能交纳成功的,请您及时联系转账银行取消该代码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0:00前到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户信息备案,否则,您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成功交纳,不能参与投标。3.4.1.2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不能参与开标解密环节。3.4.2.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条件。3.4.2.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由系统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的第二天自动发起(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的23:59),原路退还投标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保证金可以由招标人提起原路返回投标人,不需经过中心工作人员,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退还后,不能递补为中标人。3.4.2.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的,投标人发起异议,系统自动锁定全部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异议处理结束后,投标人确认无异议(或十日内不提出投诉),按情况2.1情况处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系统自动锁定全部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对异议处理不满意提出投诉的,若行政监督部门判定投诉不予受理,保证金退还按2.1处理;若投诉成立,经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结论,由处室经办人确认,处长核验进行保证金退还操作。若本项目需要复审或者招标人提出需要复审的,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系统自动锁定保证金,复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2.1情况处理。复审结果公示仍有异议的,按上述情况处理。异议、投诉处理涉及违法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按2.5处理。3.4.2.3.投标有效期内,合同网签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签订的,5日内系统自动退还本项目应退保证金(认定异常的暂不退还)。投标有效期后,未完成合同网签,又未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系统自动原路退还无异常情况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2.4、2.5情况或经由监督部门认定异常的投标人,对应的保证金退还给招标人。投标有效期后,未完成合同网签,如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延长投标有效期,中标人同意的,保证金顺延,若中标人不同意,系统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该中标人不再有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3.4.2.4.第一名放弃中标的,系统自动默认移交招标人3.4.2.5.开标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硬盘序列号一致等异常情况的,系统自动锁定,经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结论,由处室经办人确认,处长核验,存在违法行为的,按照情况4路径处理,若不存在违法行为的,原路返还投标人。3.4.2.6.评标环节异常的,在评标报告中设定是否有无异常,若都选“无异常”,自动生成评标报告;若有一位专家选择“有异常”,选择涉及的投标人,评标报告生成后,系统自动锁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待行政监督部门出具认定结论后,作出移交招标人或退还投标人的处理。若移交招标人,按情况5处理。3.4.2.7.在投标有效期内,合同签订后5日内,系统自动按原路退还投标人(认定为异常中标人的暂不退还)。3.4.2.8.开标时因家数不足三家,点击流标后,系统自动原路退还投标保证金。3.4.2.9.开标前,投标人撤回的,解密失败的,开标过后系统自动退回。3.4.2.10.开标前,项目异常终止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并发布终止公告后,系统自动原路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上述规定自动退还至投标人的转出账户。如在上述规定的保证金退还时间前,投标人基本户信息发生变化的,请投标人及时维护基本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更新后的账户。若未及时维护基本户信息而造成退还障碍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函的;(3)评标委员会或行政监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中标人放弃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转招标人的,若招标人拒收,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缴市财政。以上3.4条由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盖章、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的其余部分均由牵头人单位盖章、签字(或盖章),与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要求投标文件不得涂改。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场提升改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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