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HPLC液相色谱招标变更公告(深圳市儿童医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5001276(CLF0125SZ11ZC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HPLC液相色谱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更正为:
序号
产品 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制造商 (生产者)
原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1
HPLC液相色谱
1
套
2
半制备型HPLC液相色谱
1
套
总计
¥: 大写:
更正日期:2025年8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
联系方式:甘工 0755-8300983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小姐
电话:0755-88377572转2334
邮编:518040
邮箱:cailiansz@126.com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附件1:[SZDL2025001276-A]HPLC液相色谱一批.docx
附件2:[SZDL2025001276-A]HPLC液相色谱一批.SZCCF
附件3:澄清公告.pdf
附件4:[SZDL2025001276-A]HPLC液相色谱一批.pdf
At采采联集团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5001276(CLF0125SZ11ZC60)项目名称:HPLC液相色谱一批深圳市儿童医院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特别警示条款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四、请投标供应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信息不公开部分)”,并经各投标供应商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注:该风险知悉确认书用于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警示,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件。五、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请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温馨提示1、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2、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签署日期。3、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4、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扫描件。5、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6、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7、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深圳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8、上述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7一、项目基本情况7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三、获取招标文件8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8五、公告期限9六、其他补充事宜9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0八、招标文件10第二章用户需求书12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1第四章投标人须知30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32一、总则32二、招标文件3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9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40六、询问、质疑与投诉44第5章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50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5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4(一)投标文件封面参考64(二)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65(三)投标分项报价表66(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67(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9(六)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70(七)政策功能情况(如有)71(八)投标函72(九)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74(十)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76(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77(十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78(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9(十四)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80(十五)技术规格偏离表81(十六)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82(十七)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83(十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5(十九)《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7(二十)警示情形自查确认表89(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1(二十二)开票资料说明函92(二十三)技术保障措施93(二十四)售后服务方案94(二十五)履约评价情况95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HPLC液相色谱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15:00(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SZDL2025001276(CLF0125SZ11ZC60)(二)项目名称:HPLC液相色谱一批(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160,000.00元(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160,000.00元(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日历日)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服务参与投标。(九)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深圳市财政局。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六)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1日15:00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1日15:0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办事大厅4、5号窗口;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8月11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二)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5年8月11日15:0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三)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15:00-15: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二)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5年8月6日00:00(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5年8月8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四)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2.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公告内容为准。(六)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儿童医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7019号联系方式:甘工0755-83009835(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小姐电话:0755-88377572转2334邮编:518040邮箱:cailiansz@126.com八、招标文件采购文件szcz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PDF:-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DOC:-详见后面附件-采购文件附件:(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后面附件-通用附件:1.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2.供应商端操作手册。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7月30日第二章用户需求书1、有关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3)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2、采购项目清单: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人民币 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核心产品主要标的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HPLC液相色谱1批1,160,000.001,160,000.00半制备型HPLC液相色谱半制备型HPLC液相色谱是备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分项报价表》清晰列明采购的主要标的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清晰列明采购的核心产品的“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元)所属行业1.HPLC液相色谱1套360,000.00工业2.半制备型HPLC液相色谱1套800,000.00工业4、技术参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1、HPLC液相色谱▲1.系统控制:支持仪器面板、工作站及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控制(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2.输液泵2.1.泵类型:并联双柱塞2.2.输液模式:恒定流速输液和恒定压力输液2.3.智能流速控制:防止瞬间高压损害色谱柱▲2.4.具有自我诊断、自我修复功能:自动检测到批处理分析过程中意外混入的气泡,自动执行Purge,快速恢复至正常分析状态(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2.5.耐压:≥50MPa▲2.6.流速范围:0.0001-10.0000mL/min(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步进≤0.0001ml/min(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2.7.流速准确度:±1%▲2.8.流速精确度:≤0.06%RSD或≤0.02minSD,以其中较大值为准(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2.9.脉动:≤0.08MPa(≥1mL/min,≥7Mpa)2.10.浓度梯度范围:0~100%(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步进≤0.1%)2.11.梯度混合准确度:±0.5%3.自动进样器3.1.进样方式:全量进样3.2.进样准确度:±1%(50μL,N≥6)3.3.进样体积:0.1~2000μL(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3.4.进样精度:RSD <0.20% (5.0-2000μL)▲3.5.残留:≤0.0025%(咖啡因,标准未清洗状况下,作为验收指标)(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3.6.进样速度:≤10sec(≥10μL)▲3.7.样品数量:≥200位(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3.8.样品制冷:4~4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3.9.进样线性:>0.9999(1~100μL)4.柱温箱▲4.1.加热/制冷方式:强制空气循环式,温度控制均一,不使用电子或者半导体加热(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4.2.容量:≥3根30cm柱,或≥6根10cm柱4.3.控温范围:室温-5~8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4.4.设定范围:4~8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4.5.控温精度:±0.1℃4.6.温控准确度:±0.8℃5.二极管阵列检测器5.1.波长范围:200~750nm(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5.2.二极管数量:≥10245.3.设备分辨率:≤0.7 nm/pixel5.4.波长准确度:±1nm▲5.5.噪音:±3.2×10-6AU(250nm,参比350nm)(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5.6.漂移:≤600×10-6AU/h (250nm,参比350nm)5.7.采样频率:≥100Hz6.色谱工作站6.1.中英文工作站,工作站基于windows系统,数据传输基于主流的网络协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符合cGMP标准或中国GMP标准;▲6.2.可使用同一厂家工作站控制气相色谱、液相色谱、液质联用仪、天平等分析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7.工作条件7.1.工作电压:100V—240V,≤600VA7.2.工作温度:4-3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7.3.相对湿度:20%-8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配置清单1.高压输液单元一套;2.混合器一套;3.≥200位自动进样器一套;4.二极管阵列检测器一套;5.柱温箱一套;6.数据控制系统一套。2、半制备型HPLC液相色谱▲1.系统控制:支持仪器面板、工作站及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控制(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2.输液泵2.1.泵类型:并联双柱塞(冲程体积≥10μL)2.2.输液模式:恒定流速输液和恒定压力输液2.3.智能流速控制:防止瞬间高压损害色谱柱▲2.4.具有自我诊断、自我修复功能:自动检测到批处理分析过程中意外混入的气泡,自动执行Purge,快速恢复至正常分析状态(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2.5.最大耐压:≥40MPa ▲2.6.流速范围:0.0001-10.0000mL/min(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步进≤0.0001ml/min(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2.7.流速准确度:±1%▲2.8.流速精确度:≤0.06%RSD或≤0.02minSD,以其中较大值为准(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2.9.脉动:≦0.08MPa(≥1mL/min,≥7Mpa时)2.10.浓度梯度范围:0~100%(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步进≤0.1%2.11.梯度混合准确度:±0.5%3.自动进样器3.1.进样方式:全量进样3.2.进样准确度:±1%(50μL,N≥6)3.3.进样体积:0.1~2000μL(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3.4.进样精度:RSD <0.20% (5.0-2000μL)▲3.5.残留:≤0.0025%(咖啡因,标准未清洗状况下,作为验收指标)(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3.6.进样速度:≤10sec(≥10μL)▲3.7.样品数量:≥160位(≥1.5ml样品瓶)(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3.8.样品制冷:4~4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3.9.进样线性:>0.9999(1~100μL)4.柱温箱▲4.1.加热/制冷方式:强制空气循环式,温度控制均一,不使用电子或者半导体加热(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4.2.容量:≥3根30cm柱,或≥6根10cm柱4.3.控温范围:室温-5~8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4.4.设定范围:4~8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4.5.控温精度:±0.1℃4.6.温控准确度:±0.8℃5.紫外检测器5.1.波长范围:190~700nm(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5.2.支持双波长功能5.3.漂移:≤1×10-4AU/h5.4.噪音:<5×10-6AU5.5.采样频率:≥100Hz6.馏分收集器6.1.驱动方式:悬臂移动(X-Y)方式6.2.最大分割数:16-1446.3.收集方法:电磁阀(附阀馏分收集头)6.4.分流方法:基本方式和时间程序(≥14种参数)组合设定6.5.收集容器:20ml玻璃试管(≥100个)、4 mL样品瓶、50mL样品瓶、500mL容器、1000mL容器7.色谱工作站7.1.中英文工作站,工作站基于windows 系统,数据传输基于主流的网络协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符合cGMP标准或中国GMP标准▲7.2.可使用同一厂家工作站控制气相色谱、液相色谱、液质联用仪、天平等分析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实拍图片复印件(在证明材料中标注参数具体位置))8.工作条件8.1.工作电压:100V—240V,≤600VA8.2.工作温度:4-3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8.3.相对湿度:20%-85%(要求覆盖区间值,投标产品不符合要求视为负偏离)★配置清单1.高压输液单元一套;2.脱气机一套3.≥100位自动进样器一套;4.紫外检测器一套;5.馏分收集器一套;6.数据控制系统一套5、技术保障措施:投标人需根据对项目的理解情况制定技术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进度安排;安装调试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6、标准和规范的冲突处理:(1)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2)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其中最为严格的要求。(3)国内外规范标准发生矛盾时,以国内规范标准执行。(4)如果国家有新的行业标准公布,则按新标准执行。7、商务要求:(一)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1.保修期:货物保修期5年,时间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不额外收费。在质保期内,维修与更换所有零配件,不额外收费。中标人需每年定期提供软件升级及硬件维护等服务,不额外收费。2.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提供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投诉,4小时为采购人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排除故障。在保修期内,设备及附件由于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工作时,中标人保证在一天内达到采购人现场维修或更换零部件(不额外收费),因维修不及时,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时,其保修时间随停机时间的长短而相应延长。若小型设备出现问题,若有试验需求时,维修过程中应提供合格产品供采购人短期使用,不额外收费。3.技术培训方案:保修期间内,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采购人人员的教育训练,不额外收费。对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要领、维修保养常识及机械电气原理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个工作日,使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达到独立操作程度;提供培训资料,不额外收费。(二)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满后对设备进行系统检测:在保证期结束前半年内,中标人需派专业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对系统设备进行另一次测试维保。任何故障由中标人自费解决并取得采购人的认可。2.定期维护:中标人需每年定期提供软件升级及硬件维护等服务。3.维修响应时间:负责产品的终身维修和备品备件的供应。保修期外,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提供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投诉,4小时为采购人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排除故障,费用按成本价收取。若小型设备出现问题,若有试验需求时,维修过程中应提供合格产品供采购人短期使用,不额外收费。4.其他:中标人需每年定期按采购人要求派遣专业工程师做技术交流指导。中标人对设备提供终生维修服务,保修期外只收取零部件配件费和维修费用,并享有优惠购买零配件待遇。(三)其他商务要求1.★关于交货1.1.1.签订合同后60天(日历日)内。1.2.2.中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1.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关于验收2.1.1.中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算,由中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2.2.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2.2.2.1.1.1.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2.2.2.2.2.2.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2.2.2.3.3.3.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2.3.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2.3.3.1.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3.3.2.2.2.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2.3.3.3.3.3.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2.4.4.合同设备验收2.4.4.1.1.1.全部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7个日历日内进行验收。2.4.4.2.2.2.设备验收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2.4.4.3.3.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4.4.4.4.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付款及结算方式3.1.1.货到安装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且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全额有效发票和货款5%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00%货款给中标人。进口设备须提供报关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可延迟付款。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转30天内并无故障的情况下由采购人退还给中标人。3.2.2.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3.3.3.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逾期金额×(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天)”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4.质量标准和保证4.1.1.中标人需提供完好、全新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全部产品技术资料齐全。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说明。中标人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权威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4.2.2.中标人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强制性规定。4.3.3.中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4.4.中标人需提供项目完成后,采购人不需增加任何设施器具等,可直接根据需要进行足尺模型试验研究与教学,实现各类柱性能试验的技术保障方案或承诺书。4.5.5.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厂家与中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4.6.6.采购人在正常使用货物过程中,因产品缺陷给他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5.保密义务5.1.1.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的内容,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有保密义务。6.★违约责任6.1.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货物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中标人提出索赔。6.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人对缺陷货物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6.2.2.1.1.1.中标人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6.2.2.2.2.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6.2.2.3.3.3.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替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同时,中标人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或替换件的质量保证期。6.3.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中标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人接受。如果中标人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中标人赔偿。7.合同的变更7.1.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7.2.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7.3.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8.合同转让8.1.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9.解决争议的方法9.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9.2.2.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3.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0.合同语言10.1.1.合同以及双方来往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11.法律适用11.1.1.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12.通知12.1.1.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3.★知识产权13.1.1.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14.合同解除和终止14.1.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协议。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采购人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货物的价款,并不再对中标人作出额外赔偿。15.税费15.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中标人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8、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限方案、维修维护方案等内容。方案内容需体现具体的培训课件、培训讲师等安排;有服务热线、专业的维修人员等内容;有量化的响应时间、固定对接人员等内容。9、包装和运输1.中标人应提供运至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包装应符合经济、牢固、美观的要求,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振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2.包装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3.运输包装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国家相关标准标注有相应的运输标志。4.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输并卸载到采购人指定地点。10、★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4)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11、保险货物交付运输前,采购人已经支付部分或全部款项的,中标人应当办理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货物“一切险”,投保金额不少于采购人已经支付款项总额,保险保至项目最终交货地点。1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导致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要求的,一经查证属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合同)或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说明:(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2)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3)技术、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4)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投标文件初审序号资格性审查(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6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序号符合性审查(1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2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单价投标报价均未超过对应采购内容最高单价限价的;(3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没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4投标文件未出现选择性报价或有附加条件报价的情形;(5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6投标文件不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内容没有被公开的;(7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未带病毒;(8投标文件未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9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10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11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初审》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综合评分表评审部分评审因素评分细则权重(%)分值(分)一技术部分(合计50分)1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0分;带“▲”技术参数条款总分为36分,若响应为负偏离,一项扣2.12分,负偏离达17项本小项不得分;其它技术参数条款总分为64分,若响应为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负偏离达64项,本小项不得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评分)未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逐条响应或未按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未响应或未按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显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模糊不清无法判断或未显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按负偏离处理进行扣分。注:投标人的“技术规格响应情况”“技术规格偏离情况”等必须与客观实际保持一致,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经查实,将依法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或受到行政处罚。30302技术保障措施(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情况制定技术保障措施,内容包括:1.供货进度安排;2.安装调试方案;3.质量控制措施;4.安全保障措施。满足以上四点得20分,满足任意三点要求得15分,满足任意两点要求得10分,满足任意一点要求得5分,未满足不得分。(二)评审依据: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1.提供的供货进度安排具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步骤;2.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中有具体说明所投产品的安装步骤、所投产品具体的测试内容及标准,并且有对所投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可行应急方案;3.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进行预测并罗列,且对应说明防控措施;4.从可实施、可操作的角度提供安全保障措施;5.提供的技术团队情况有具体的人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满足以上任意一项得16分,最高得80分,未提供技术保障措施的不得分。10103售后服务方案(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具有售后服务方案;2.具有响应时限方案;3.具有维修维护方案。满足以上三点要求得60分,满足任意两点要求得40分,满足任意一点要求得20分,未满足不得分。(二)评审依据: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评审标准如下:1.有具体的培训课件、培训讲师等安排;2.有服务热线、专业的维修人员等内容;3.有量化的响应时间、固定对接人员等内容。每体现一点内容加13.4分,最多加40分。1010二商务部分(合计20分)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用户需求书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商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全部满足得100分,每偏离一项扣33.4分,负偏离达3项,本项不得分。注:投标人所填写的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投标人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332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5分,负偏离达4项,此小项不得分。注:投标人所填写的保修期外售后服务条款偏离情况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投标人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223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负偏离达20项,此小项不得分。(有“★”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参与评分)注:投标人所填写的其他商务条款偏离情况必须与客观事实相一致,投标人响应不实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主管部门依法列为失信信息等法律后果。444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HPLC液相色谱类或半制备型HPLC液相色谱类设备相关业绩情况,每个有效业绩得25分,满分100分。(二)评审依据:以上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货物清单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335履约评价情况(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在上述“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评审项中参加评审的业绩(且获得评分),能够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评价书,且评价为“优秀”或“满意”或其他最高等级表述的,每份评价书得34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100分。(二)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同一个服务经验的履约评价按最高评价只计一次分。如提交的证明文件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95分、85分等的)不计分。336诚信(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二)评分依据: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以及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55三价格部分(合计30分)1投标报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30 30合计100100备注:1、评标信息内评分方法的说明:(1)权重:按百分比进行设置;(2)评分准则:按照评标系统设置要求,每项“评分准则”皆按百分制打分;(3)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对应“评分准则”的分值×对应权重%。2、诚信分评价依据及查询渠道:《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九条: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因存在以下严重失信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记录或者处罚的,属于本办法所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一)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二)供应商受到财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的(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四)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五)依法应予联合惩戒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第十条: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外,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因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信息,属于本办法所称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失信信息外,供应商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被市、区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且告知记入诚信档案的,属于本办法所称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一)投诉查无实据,且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发生同类行为三次以上的;(二)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情节严重的;(三)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情节严重的;(四)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五)合同签订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六)合同履行情况经市、区财政部门组织的履约评价,最终结果为不合格的;(七)存在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承诺行为情节严重的;(八)因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等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或者处理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第十四条: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有关公共信用信息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或者网站,依法依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公示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的优质合同信息、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和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活动主体名称、信用信息的基本情况和认定依据、公示有效期、记录日期和记录机关等。政策功能第一部分价格扣除第1节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C1的扣除(C1的取值为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1.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第2节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1.(1)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1.(2)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1.(3)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第二部分政策功能说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监狱企业1.(4)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4)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1.(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5)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与《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的条款项号一一对应,是对《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二、招标文件(三)1.现场考察或答疑会不举行;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1.投标文件式样(1)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2)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的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错误操作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使用了旧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资料缺失、无法显示等情况导致的扣分、废标等不良后果;不正确加密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五)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删除品种、缺项、漏项(数量不符合将被视为漏项)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分项报价包含但不仅仅限于①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②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等的要求:包含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4.备选方案不允许,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十一)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五、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二)1.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2.评标方法选取方法: 方式一 方式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报价修正原则/(三)1.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 方式一 方式一:综合评分法: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方式二: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方式三:评定分离项目,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四)1.中标人的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下述方式 方式二 确定中标人。方式一:随机抽取;方式二: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本项目为:方式一 方式一:非评定分离方式二:评定分离(六)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 一 收取;方式一:中标人方式二:采购人(2)按下述第(3)点方式进行独立计算;(3)按照下述方式 一 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方式一: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货物类”计费标准下浮10%计算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4050.00元的按4050.00元收取。服务费率类型中标金额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5%1.5%1.0%100万元(含)-500万元1.1%0.8%0.7%500万元(含)-1000万元0.8%0.45%0.55%1000万元(含)-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含)-1亿元0.25%0.1%0.2%1亿元(含)-5亿元0.05%0.05%0.05%5亿元(含)-10亿元0.035%0.035%0.035%10亿元(含)-50亿元0.008%0.008%0.008%50亿元(含)-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含)以上0.004%0.004%0.004%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850-500)万元×0.8%=2.8万元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方式二: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方式三: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家;方式四:固定额收费:人民币 元,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按 %缴纳,第二的中标人按 %缴纳。(4)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他说明//询问函、质疑函接受的具体联系方式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人:杜小姐联系电话:0755-8837 7572转2334电子邮箱:szzy@chinapsp.cn邮编:518040//分包不允许;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1、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贷款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3.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其联系方式见本投标邀请的联系事项。(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7.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8.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利用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从“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下载)。(2)9.网上投标是指通过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实质性要求,其中包括但不仅仅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且满足实质性采购需求。(3)3.关于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二、关于关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品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关境是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仅在关税待遇及贸易管制方面实施不同于我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殊政策,但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因此,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其他(5)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5)2.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5)3.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2、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1)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1)2.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六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标答疑和澄清或修改文件组成,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2)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2)3.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已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上响应投标的每一投标人。(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5.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形式: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提出,也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3)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3)1.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否则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3)1.(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3)1.(2)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的语言(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构成(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仅仅限于价格文件、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2)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文件的编写(3)1.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3)2.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szczf的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深圳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打开招标文件(.szczf格式)【下载地址: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DownLoad/深圳市智慧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zip】。(3)3.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3)3.(1)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3)3.(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3)3.(3)要求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3)3.(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专业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3)3.(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同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备注:上述“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将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其它信息仅是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概括性表述,不作为评审依据。(3)3.(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投标人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3)3.(8)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政府采购系统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上传确有困难,请及时咨询。(3)3.(9)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书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3)5.经投标人电子密钥加密的投标文件无须盖章或签字,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3)6.各类资格(资质)文件提供扫描件,专用条款另有要求的除外。(3)7.警示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投标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投标人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人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3)7.(1)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等(投标文件正文的全部内容)。(3)7.(2)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部分,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部分,如下图所示。文件(F)编辑T)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X)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导入文档1导出文档编辑文档导出原始文档正文(公开部分)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左旋右旋书签切换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三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格式自定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拟安排的项目负责附件(不公开部分)口生成投标文件1280%+页码:of1280%▼就绪当前状态: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3)7.(3)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3)7.(4)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4)投标文件的式样(4)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式样的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签署: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4)3.投标文件密封:(4)3.(1)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开标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请按照软件提示进行操作。加密操作界面如下图所示:文件(E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圆同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X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标书信息确认X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查看/打印7商务需求偏离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点击【生成标书】按钮进入【填写开标一览表界面】界面,在该界面填写完开标一览表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文件(D编辑导出(E)浏览B辅助G)系统(S关于退出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浏览招标文件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3生成标书4完成投标文件正文(信序号文件名是否制作是否已转换是否已签章转换标书电子标书标书签章投标文件附件(信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生成投标文件4投标人情况介绍重新转换查看/打印文件生成中,请稍候X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输入框口X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V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就绪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会在投标文件生成过程中,提示用户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后对标文件自动进行加密。(4)3.(2)若采购项目出现延期情况: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如果供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szczf)没有更新,投标人必须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是否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定)。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5)投标报价1.1.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金额以外的费用。1.2.投标报价应包含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1.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货币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7)联合体投标1.1.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1.1.(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1.1.(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9)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投标有效期1.1.投标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4、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1.1.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送达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3楼304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联系方式:83948100,83938584,83938599。1.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二点(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1.4.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4)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1.6.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可撤销其投标。1.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均不予退还。5、开标、评标、定标与合同签订(1)开标(1)1.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的开标时间至解密截止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满足开标条件(①解密时间结束,解密后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满足开标要求或②解密时间结束前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1)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评标:1.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评审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2.评标方法(1)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2)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步骤: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3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4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评标时,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3)最低评标价法(3)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评标步骤:1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价格评审。(4)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第(6)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价格评审: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详见《价格扣除》。(6)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投标人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提交、电邮提交方式。(7)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推荐中标候选人1.综合评分法1.(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最低评标价法: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本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4)确定中标人非评定分离项目1.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2.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招标文件明确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唯一中标候选人的,如唯一中标候选人被认定投标或中标无效,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评定分离项目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人。采用自定法: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定标委员会,并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方式,由定标委员会在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5)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及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6)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适用)(6)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6)2.中标人经依法被认定中标无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7)合同的订立(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7)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8)合同的履行(8)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投标无效的(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9)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9)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9)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9)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废标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0)0.0.(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0)0.0.(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0.0.(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0.0.(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1)2.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询问函,接收询问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质疑(2)1.提出质疑: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在采购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2.质疑期限:(2)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2)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2.(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3.提交要求:(2)3.(1)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3.(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7)0.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7)1)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7)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7)3)事实依据;(7)4)必要的法律依据;(7)5)提出质疑的日期。(2)3.(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4.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具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本须知附件。(2)8.质疑后续处理:(2)8.(1)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2)8.(2)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附件:询问函、质疑函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1.询问函格式询问函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HPLC液相色谱一批(项目采购编号:SZDL2025001276(CLF0125SZ11ZC60))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日期:年月日2.质疑函格式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日期:年月日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序号证明材料名称证明材料来源证明对象12……1.相关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第5章合同格式条款(仅供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HPLC液相色谱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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