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操场改造招标变更公告(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CG2025-06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人员要求表”中项目经理的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景山街16号
联系方式:0411-82650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方式:0411-84651720、84651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淯泷、于青韵
电 话:0411-84651720、84651715
附件信息:
TLCG2025-0617 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docx201.3K
1ONGL通利晟信R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LCG2025-0617)采购人: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采购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薛淯泷编制人:于青韵审核人:吴靖目录采购公告…………………………………………………第3页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6页第二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26页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52页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58页第五章评审办法…………………………………第103页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108页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LCG2025-0617。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7.3190万元(本项目设有预算控制价,提前3天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最高限价:无。采购需求: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截止至磋商开始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在线获取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磋商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CA锁办理流程:供应商可咨询电话0411-39014467,自主办理数字证书(CA)。3、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dalian&manualId=1321&topicId=4481;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dalian&manualId=891&topicId=43054、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业务技术支持,请联系客服:9576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景山街16号;电话:0411-82650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联系方式:0411-84651720、84651715;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淯泷、于青韵;电话:0411-84651720、84651715。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LCG2025-0617。采购内容: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2磋商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207.3190万元(本项目设有预算控制价,提前3天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5★响应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下载并安装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完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该项目. jmbs 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响应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 jmbs (加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7项目解密时间:30分钟内。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当解密时遇到加密标书解密异常情况,代理人员应联系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由代理人员现场确定解密30分钟是否需延长)将备份标书以邮件形式提交给代理工作人员(不接受现场递交备份标书)。系统支持使用备份标书进行评审,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解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备份标书,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本项目施行在线解密,供应商无须到大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解密。(3)本项目最终报价采用电子报价,供应商在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最终报价,报价时长为30分钟。再次提醒供应商一定将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准确信息填入响应文件中,解密一定要按上述时间进行,过时不侯。如供应商将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供错误或未能按时接听电话,导致最终报价无法进行,系统将自动默认成初次报价价格,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8在线投标项目必须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1、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编制后将生成的加密文件在【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2、为了投标的安全性,投标客户端登录时,需要CA验证身份,若仍未申领CA,请尽快申领,以免影响投标工作。(CA从申领到收货预计耗时2~5天)。3、供应商通过大连市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标书时,会生成两份电子标书,一份为加密标书,一份为备份标书,备份标书未加密。网上上传应为加密标书。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9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2.截止至磋商开始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10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11★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12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磋商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采购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13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14供应商响应报价:依据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费用标准》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进行响应报价,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响应报价总额应与单项(单位)工程汇总表总额一致,响应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响应报价中。15主要材料:1.供应商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范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有效期内合格报告的设备、材料。本工程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非环保装修材料、非3C认证的电气产品等国家及大连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2.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供应商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成交,一旦成交,采购人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如成交人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响应所报材料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采购人未及时发现,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16工程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无;进度款:无;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大连市中山区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保修金:预留工程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注:1.本文所指工程结算款均为价税合计数,包含增值税等。2.工程结算款及质保金均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如财政资金未拨付到位或者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采购人可延期付款(无利息),并且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银行利息、滞纳金、迟延履行金等;如财政资金部分或足额拨付,则支付拨付到位的财政资金。工程结算款及质保金延付期间均无利息。3. 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额与付款额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全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7规费、税金: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2.供应商响应报价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定和企业缴纳支出情况,自行确定。3.税金:按住建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18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9工程价款调整条件及方式:1.发生了经采购人认可,且经采购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按以下原则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按辽宁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定额和计价依据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4)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2.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第21条“补充条款”约定执行。 20响应文件商务部分包括以下内容:(一)业绩、项目管理机构、信誉:1.供应商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列表及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及主要人员简历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响应报价:1.响应总价;2.工程项目总价表;其余部分根据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定额填报。21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容:1. 总体概述;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3.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4. 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计划;5.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6. 质量保证措施与承诺;7.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8. 相关表格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2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2. 供应商响应文件通过磋商小组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之后,供应商授权代表进行最后响应报价。3. 磋商小组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详细量化评审,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人。4.如果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综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推荐。23响应报价风险:1、供应商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答疑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响应报价,一旦成交,响应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 2、响应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4、采购人发出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供应商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文件全部内容。5、供应商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而采购人未采纳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报价风险。供应商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响应时须考虑冬(雨)季施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市场价格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此类风险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一旦成交,相关工程造价将不予以调整。 24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 地址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二、供应商须知1.适用范围与定义: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1.2“采购人”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特指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1.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具备相应资质和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4“采购代理人”指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的磋商进行组织实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磋商活动中特指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项目概述2.1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2.2项目编号:TLCG2025-0617。2.3项目实施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2.4项目采购内容: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6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2.7付款方式:详见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前附表。3.1其他要求:3.2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3.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代表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姓名一致)。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5.2采购代理机构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前附表。6.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评审办法六部分组成。7.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8.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详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8.3响应书(1)供应商响应书应有明确的响应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应有明确的工期或完成期限;(3)应有明确的质量标准;(4)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书格式填写响应书。8.4供应商承诺(1)供应商响应承诺;(2)项目经理响应承诺;(3)造价工程或造价员师响应承诺。8.5资格证明文件(1)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说明供应商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和地点;(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8.6其他证明文件(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文件;(4)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7响应文件商务部分8.7.1企业财务状况、业绩近3年内与本采购项目类似工程企业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8.7.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上述配备人员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上岗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8.7.3响应报价(1)响应总价;(2)工程项目总价表;其余部分根据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定额填报。8.8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内容:(1)总体概述;(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4)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质量保证措施与违约承诺;(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8)相关表格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9.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1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9.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供应商响应报价构成10.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人员、设备、管理、利润、维护、测试、运行、验收、移交、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和参与磋商等所有费用。10.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构成:10.2.1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措施费(其费用构成见措施项目清单);10.2.2间接费:规费和管理费;10.2.3利润和税金;10.2.4为实现合同目的所涉及的工程施工、维护、测试、运行、验收、移交、保修、机构与人员以及设备迁移、工程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和参与响应等所有费用;10.2.5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所包含的各项具体费用及解释,按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费用标准》的规定和辽宁省、大连市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相关规定执行。10.3本项目采购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明细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是根据设计文件、现场情况和磋商文件有关要求编制与计算的,不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进行特殊说明,采购人未作说明的项目均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费用均应包含在相应的响应报价中。11.响应报价的规则11.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澄清或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辽宁省和大连市工程造价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相关规定,参照市场价格,结合企业自身潜力、市场竞争因素,编制工程量清单响应报价表以确定响应总报价。本工程和每一计价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工程量偏差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1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综合单价应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的总和,并考虑风险因素。11.3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自行承担响应报价的风险,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上涨等市场因素。11.4磋商文件所给的技术条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答疑,相互之间有矛盾时以技术条件为准,技术条件没有的项目应以澄清或答疑文件为准。11.5不论磋商文件是否说明,供应商响应报价应包含完成合格产品和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种辅助工作和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费、季节性施工措施费、实现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的费用、现场环境管理费用、现场检验检测费等。11.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环卫、市容、环保、二次搬运、夜间限制施工、成品保护等所需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和受此影响所造成的一切增加费用。11.7响应报价中应包括供应商为自己的雇员、分包、施工机械、财产等所作的人身和财产保险的费用,以及第三方责任险。11.8水、电使用费应按市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根据用量计算后计入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1.9本项目包含的所有工程在验收时发生的设备设施等检测、试运行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在响应时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11.10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围档、安全网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供应商编制响应报价时,在措施项目费用列出:11.10.1供应商在施工中,造成场地内、外道路与管线损坏,费用自负;11.10.2供应商有责任为发包人、监理人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的检查免费提供方便。12.供应商响应报价要求12.1供应商响应报价编制,应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商务报价的内容和本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的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2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响应文件包含响应总价及综合单价时,响应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磋商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采购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采购人所给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施工设计图纸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如在具体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变化,须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或合同规定执行。12.3供应商应结合现场情况,施工过程所产生的材料复试及检测费用、建筑垃圾外运、弃渣应自行解决,由此发生的排渣费、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均应含在响应报价中。12.4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合同期内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现场管理条件、施工条件、建筑材料价格变动和各种税费、施工措施费用风险等。1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不同项目,必须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单价,均应等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单价,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12.6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给出的主要材料价格表,详细标明供应商用于工程的材料及成品与半成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单价、数量及合价。12.7供应商在作最后响应报价时,所有综合单价的确定,按总报价的初次报价和最后报价同比例调整。下列情况除外:12.7.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完成最后报价综合单价调整的;12.7.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重新调整部分综合单价的。13.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16.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16.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7.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成:17.1本项目采购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1名采购人代表及随机抽取的2名社会评委组成。17.2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小组。18.磋商程序:18.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18.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8.1.2磋商小组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历及资格证明等主要内容不全;(4)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等)、响应承诺书(包括供应商、项目经理、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等磋商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5)供应商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未按规定格式报价的、响应报价未加盖本企业(或供应商聘用造价咨询企业,以供应商与造价咨询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印章的;(6)响应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表逻辑关系不一致,磋商小组认定属重大偏差的;(7)同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以上不同响应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8)供应商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存在其他重大偏差的;(9)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的;供应商恶意哄抬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竞标的;(10)供应商响应报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或预算控制价;(11)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范围之外的产品、或未出具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8.2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18.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2.3供应商澄清需要补正的材料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18.3磋商与评审18.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确认后,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3.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3.4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8.3.6磋商文件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如有欠缺,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4评审方法18.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8.4.2综合评分法,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4.3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8.4.4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18.4.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8.4.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8.4.7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9.磋商过程的保密及其他要求19.1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见等,竞争性磋商小组及参加磋商会议的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9.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0.成交通知书20.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0.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市级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4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1.合同的签订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内容、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磋商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23.相关政策1.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规定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0%—20%)、工程投标报价的5%(3%—5%);(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财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执行。1.5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故不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价格扣除。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2.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方可获得对应产品优先推荐。(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5%。(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加分项评分标准)(3)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及认证证明,并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4)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6-8%)的加分。4.对于绿色发展的相关规定4.1鼓励本地区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要求,在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中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4.2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项目严格执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规定,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对于脱贫攻坚的相关规定5.1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预留比例,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时要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重扶贫实际效果。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24.关于供应商质疑的说明2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采购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采购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2)联系人及电话:薛淯泷、于青韵,0411-84651720、84651715。(3)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24.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4.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24.4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25.采购代理服务费:25.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请汇至“户名: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帐号:7212910182600212195”。25.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按工程采购标准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举例如下:服务类型费 率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100以下1.0%100--5000.7%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400-100)万元×0.7%=2.1万元合计收费=1十2.1=3.1(万元)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额为基数,按实际计算金额的79%收取。第二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使用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响应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响应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条款”部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工程的磋商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不采用。1.1.3.9永久占地包括:不采用。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不采用。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省市地方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与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采用。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均应按磋商文件相应条款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排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向发包人书面报送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署并收到施工图纸7日内,提交总体工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进度完成情况和当月施工计划;其他文件按发包方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方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提供,双方签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十日内审核完毕,承包人不得影响施工。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围档以内为场内、以外为场外。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凡涉及工程变更、调整合同价格、合同工期变更、索赔处理、影响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问题,均需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代表无权口头作出任何签证、确认或承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负。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采用。。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采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和档案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对施工图、技术资料进行认真勘察、复核、检查,有预见性地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并提出实质性地节约资金的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2)承包人必须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对于此类伤亡或损失事故,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且不负担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用及其他费用。3)承包人应当按国家、省市劳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条件,依法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不得拖欠和克扣,若由此导致的各种纠纷,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4)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备案、归档,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给发包人完整的、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纸质和电子文件)存档。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作为承包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按本合同约定常驻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工程例会的,如出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及时更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须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每违约一次、一人,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发包人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采用。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不采用。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不采用。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不采用。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如果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详见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如果有)。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确定的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不采用。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安全事故为零。(2)发包人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6.1.6款和磋商文件中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7.1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双方协商。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合同工期顺延。(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行政主管部门、本工程磋商文件和发包人要求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可调整工程价款,调整方式执行本合同第21条规定。(2)因施工图纸与磋商图纸差异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因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经发包人确认后可调整工程价款,调整方式执行本合同第21条规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下同),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其相应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1)承包人成交报价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承包人成交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价标准,确定综合单价;(3)承包人成交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依据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报出综合单价,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定;(4)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涉及的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及其他事项,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第21条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磋商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磋商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磋商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磋商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不采用。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不采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答疑等资料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2、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4、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之前15天,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文件全部内容。投标人提出清单工程量修正意见而招标人未采纳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由此引起的报价风险。投标人在报价中未计算此类风险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招标人不对土方外运指定弃土点,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弃土点运距及报价。本项目抽水台班费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一次性包死,决算时不予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第21条补充条款”调整。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方法详见“通用合同条款”约定。2、其他价格方式:不采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采用。预付款支付期限:不采用。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采用。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采用。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不采用。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无;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大连市中山区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保修金:预留工程款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两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注:①本文所指工程结算款均为价税合计数,包含增值税等。②工程结算款及质保金均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如财政资金未拨付到位或者因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流程导致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发包人可延期付款(无利息),并且不视为发包人违约,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银行利息、滞纳金、迟延履行金等。如财政资金部分或足额拨付,则支付拨付到位的财政资金。工程结算款及质保金延付期间均无利息。③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为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额与付款额一致),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全责,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采用。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采用。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1.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法定最高保修期限。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到达。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以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本项目工程价款最终按大连市中山区财政部门审定额结算。21.2工程结算价款审定方法:21.2.1未发生工程变更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等值于合同价。21.2.2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下同),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按以下条件核定:当0<(B-A)/A×100%≤3%时,工程结算价款等值于合同价款;当(B-A)/A×100%>3%时,工程结算价款=B-A×3%;当(B-A)/A×100%≤0时,工程结算价款=B。(1)A为合同价。(2)B为结算基准价,等值于合同价款与变更价款之和。变更价款是指由财政部门按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变更数量,依据下述21.3条和21.4条有关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计价原则核定的工程结算价。21.3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用确定原则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按下述原则确定。21.3.1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21.3.1.1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相同时,执行承包人投标综合单价。21.3.1.2变更项目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不同时:(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价标准,确定综合单价。(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依按照拦标价编制原则计取综合单价(但取费不得高于相应工程类别取费标准),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3)参照上述原则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市场价的,以市场价为准。21.3.2材料费用21.3.2.1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相同时,按照投标书所列材料价格执行。21.3.2.2变更项目所用材料与投标书中已列材料不同时:由承包人按建设当期的市场价格计取,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21.4措施项目计价确定原则21.4.1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参照51.3.1确定原则计算;21.4.2不能计算工程量并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当此项措施费不随其他工程项目的增减而变化的,均包干使用。21.5当投标报价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高于定额或市场正常报价两者中较高值一倍以上),或材料价格出现位数错误时,工程变更项目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分别按上述21.3、21.4原则调整。21.6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组成合同文件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1.7本合同及组成合同文件之外,合同双方不存在且也不会签定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1.8其他要求:无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3:履约担保格式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实际施工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3: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1、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一)工程建设标准1.国家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测量规范》(GBJ50026-200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体育场地使用要求》〖GB/T14833-2020〗;《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与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3-2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4.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范、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执行。(二)主要材料及品牌要求汇总表编号材料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规格、型号品牌、厂家、产地、备注硅PU合成材料面层应满足:<>GB36246-2018要环保无毒的材料、安全无味的施工、耐久低维护产品满足中小学生日常各类体锻活动及比赛。长河、杰锐、世纪星、绿能人造草坪高度 50mm,合成材料面层应满足:<>GB36246-2018要环保无毒的材料、安全无味的施工、耐久低维护产品满足中小学生日常各类体锻活动及比赛。共创、绿茵、巨峰、北京火炬EPDM颗粒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江门长河、广东巨峰、北京亚森体育、浙江绿能体育塑胶场地13mm厚,合成材料面层应满足:<>GB36246-2018要环保无毒的材料、安全无味的施工、耐久低维护产品满足中小学生日常各类体锻活动及比赛。绿能体育、长诺塑胶、盛立体育、广东巨峰600*600芝麻灰花岗岩板30mm厚浸塑格栅围栏2.5m高,直径4mm钢筋网片,40*60*3矩形钢,89*4钢管立管台阶护栏外喷白色氟碳漆40*20*2矩形钢管立管,间距≤110mm,60*30*3矩形钢管横管,80*60*3矩形钢管上部横管60*60*3立柱铁艺围栏1.65m高,60*4方管立柱,含预埋件,成品扣帽,成品铸铁铁艺,含除锈,油漆真石漆立邦、多乐士、三棵树1水泥大水、三水、小野田1钢筋西林、抚钢、本钢1商品混凝土亚细亚、华兴、汉拿、金鹏注: 1)以上主材的参考品牌作为供应商参考,供应商提供主材应为参考品牌中的一种或不低于以上品牌档次标准。2)采购人对材料(设备)的颜色、款式的采购不满意时可以要求中标人按同等价格调整,如调整后仍不能使招标人满意,采购人将按同等价格自行采购;3)成交供应商施工时所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应向采购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产品等级证明等;4)采购人保留按不超过成交供应商报价重新调整主材及设备的权利。(三)工程建设技术要求1.说明:本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技术规格要求组成。1.1请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包括合同条款),对于磋商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它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采购人寻求书面澄清。1.2依据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等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1.3承包人必须按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1.4本章节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工程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有与本项目工程施工有关的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磋商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1.5本工程采用的标准及规范均为最新版本的国家及部颁和行业现行标;环境保护方面,必须使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标准。1.5.1国家及部颁与本标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材料设备供货商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均适用于本工程;1.5.2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1.5.3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以国家及部颁建筑与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1.5.4冬雨季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费用含在响应报价内。2.工程承包范围的说明2.1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他文件,特别是现场勘查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2.2承包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他有关文件。尤其是通过勘查现场了解了工程的内容。2.3本工程承包项目内容:大连市中山区实验学校操场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2.4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3.施工组织与计划3.1现场施工组织应充分,在人员活动、材料堆放、施工时间安排上,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计划。3.2承包人应根据现场环境与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严密组织,文明施工,不得扰民、不得污染环境、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交通安全。3.3施工进度总计划要满足实现合同工期的需要,根据发包人进度要求配备人员、材料、机械,并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3.4在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前提前做好分项工程的计划安排,做好分项工序的穿插与衔接,确保成品保护、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管理目标的实现。3.5做好材料预定、施工设备预检、人员定岗及定编工作;工程材料的质检证明材料要求齐全、合格,特殊工种人证合一。4.现场施工测量4.1承包人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工作。4.2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发包人或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承包人在发包人或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若经双方协商统一,承包人可邀请发包人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签认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于计量付款。5.现场试验5.1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材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他材料进行试验,承包人将材料试验报告报送发包人或其委托人。5.2承包人应按本工程相应技术规范条款中的规定和发包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5.3承包人通过现场工艺试验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数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工艺检验试验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6.技术要求6.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供应商根据现行规范、标准进行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磋商文件给定格式填写出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品牌等内容。6.2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6.3供应商用于本工程的设备供货、主要材料,其产品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大连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齐全。6.4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材料质量、规格与数量,满足设计和施工现场要求。6.5工程竣工验收前,需对现场进行彻底清洁。6.6其他要求6.6.1施工现场无材料堆放场地和排渣渣土堆放场地,因此而发生的材料、排渣堆放场地租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6.6.2施工过程中,因嗓音影响或其他原因需施工方临时停工,其停工费用损失风险由供应商自行在响应报价中考虑,并承担此项风险。6.6.2本工程现场施工条件不允许使用吊车、简易吊装等垂直运输设备,室内工程材料、室内工程拆除排渣等需人工装袋搬运,搬运时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及时外运,不得在工程场地堆放。6.6.3供应商成交后,均应负责现场施工封闭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卫生、城建、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调;负责周边建筑物、设施的保护与恢复;负责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用水用电费用。7.产品要求7.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应符合设计图纸中技术参数与技术规格要求。7.2供应商所选用的材料,产品许可证与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均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均应为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和大连地区备案的产品;所有材料都必须使用环保材料;材料现场验收时执行国家相关标准。7.3提供的材料,属于类似材质、类似规格的,实际施工时,采购人对颜色、款式等不满意时,可以要求成交人按同等价格调整,如调整后仍不能使采购人满意,采购人将按同等价格自行采购。7.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用于本工程的设备、产品均应为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和大连地区建设及相关主管部门准入的设备、产品。成交人施工时所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应向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产品详细的出厂质量说明书、产品等级证明、检验报告、检验标准、质量证明(检测报告等)、出厂合格证、验收手册、调试报告及检测数据,按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验收,并无偿负责各种相关验收手续的办理。7.5本工程选用的各种材料、设备和施工工艺,必须符合防火安全相应规范的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应考虑需办理消防备案或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相关费用,工程施工过程和工程竣工验收时,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的。7.6本工程竣工后,由成交人委托具有室内环境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检测费用在响应报价中考虑,由成交人承担;如室内环境检测不合格,成交人必须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要求,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自理。7.7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磋商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要求8.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0-20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规范、规定。8.2承包人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应严格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工作,着统一服装。8.3施工现场的布置严格按发包人审批后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应按其规格、型号的不同分别堆放整齐,并应避开主要通道。8.4做好产品、施工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措施和检查工作。8.5提倡文明礼貌,杜绝酒后上岗作业现象,一经发生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8.6严禁随地便溺,一经发生将当事人立即清除出场,施工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现场工机具、材料排列整齐美观。生活区域干净卫生,公共场所专人负责清理卫生,清除垃圾,做到工完场清。8.7危险作业区域应用红白色小旗或标志杆、警戒线、警示带围起以示警戒,并设专人现场指挥作业。8.8施工人员一定要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不说脏话粗话,言行检点,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任何打斗事件。开展文明教育,施工人员均遵守市民文明规范。8.9设立围挡及安全网,保护施工人员及他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等。8.10施工现场不能影响相关人员的正常工作及相关单位的正常经营,并派专人负责疏导。8.11施工现场对关键地点、工序、环节等控制,要有全面的技术、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8.12承包人须针对潜在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所有安全隐患及危险做好防范措施,坚决杜绝任何危险意外情况的发生。8.13针对大风、雨天等特殊天气,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9.人员要求名 称有关要求项目经理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技 术负责人技术职称相关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安全员持证上岗,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质检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资料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材料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造价人员持证上岗,具有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证书。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造价人员如非本企业人员,需要提供投标人与造价咨询企业签订的合同。其他要求:1.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统一着装,持证、戴牌上岗;2.中标后施工期间,项目经理证书原件由招标人代为保管。3.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的,一旦被发现将无条件废标,并追究责任。4.以上人员若需更换,投标人必须通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5.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干扰相邻单位正常办公,并保持公共环境卫生。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书致:1、根据你方磋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我方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等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响应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标准。5、本磋商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6、我方响应文件、你方的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磋商文件存在要求,而响应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磋商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成交结果无效,给其他供应商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8、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地址: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资质证书编号:营业执照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___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磋商,未授权他人,不需要附此授权委托书,但须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响应承诺书供应商承诺书致::本供应商已详细阅读了(工程名称)工程磋商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竞争性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向采购人郑重承诺如下:1、本供应商自愿在个日历天内按照磋商文件及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按时竣工验收并向采购人移交工程。工程质量目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大连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否则,同意被废除磋商资格并接受处罚。3、服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安排,遵守磋商有关会议现场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响应资格并接受处罚。4、接受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否则,同意被废除响应资格并接受处罚。5、保证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并被没收响应保证金,若成交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成交资格、被没收响应保证金,并接受招响应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严厉处罚。6、保证响应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也不存在恶意抬高报价行为。否则,同意接受采购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响应保证金。7、保证按照磋商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商签施工合同。否则,同意接受采购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响应保证金。8、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处罚。9、保证成交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采购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磋商选定专业分包队伍。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10、保证成交之后按响应文件承诺向采购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11、保证成交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12、保证按磋商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造价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施工合同之后恶意提高造价的行为。13、保证不参与陪标、围标行为。否则,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严厉的处罚。14、如我方成交,保证按照大连市政府51号令及磋商文件要求,按月薪制足额支付参加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如有拖欠,无条件接受有关规定的制裁。本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限内及合同有效期内,将受磋商文件的约束并履行响应文件的承诺。若有违背上述承诺问题,将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的任何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项目经理响应承诺书致:我(姓名)在此郑重承诺:我是(供应商)编制内项目经理,目前没有在建工程项目,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在(工程名称)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个人资格及业绩均属实,不存在其他公司借用我项目经理资格参与磋商的现象。如我公司成交,我保证按期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该项目建设,在该项目建设期间,不再承担其他工程建设。如在评审、定标、公示过程中发现本人承诺有虚假问题,或被举报核实有上述违反承诺行为,或在项目建设中有违规行为;我愿意无条件地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处罚:视情节严重,半年至二年内不得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工程管理,严重的吊销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码:办公电话:手机:年月日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响应承诺书致:我(姓名)在此郑重承诺:我是(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的注册造价师(造价员),近两年内没有不良记录。在(工程名称)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个人资格及业绩均属实,且没有低于企业成本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响应报价,在编制响应文件中没有恶意欺诈行为和恶意抬高响应报价行为。如在评审、定标、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与承诺违背行为,或被举报核实有上述违反承诺行为;我愿意无条件地接受工程造价主管部门以下处罚:记入不良记录;视情节严重,半年至一年内不得参与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严重的吊销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证书。承诺人签字:(印鉴)身份证号码:造价师(造价员)资格证书编码:办公电话:手机:年月日五、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响应资料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文件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所投产品产品属性产品类别是否为强制采购产品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认证证书编号附件: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明应加盖响应单位公章。说明: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5.响应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六、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4.对涉及使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的绿色建材的,采购和使用完全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的证明材料。(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的大企业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九、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审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十、商务部分响应文件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一)封面;(二)响应总价;其余部分根据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定额,格式自拟。第二部分供应商业绩、信用信誉、项目管理机构(三)供应商业绩、信誉;(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五)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一)封面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供应商:(单位盖章)年月日(二)响应总价采购人:工程名称:响应总价(小写):(大写):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编制人:【注册造价师(造价员)签字或盖章】其余部分根据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定额格式自拟第二部分供应商业绩、项目管理机构(三)供应商业绩和信用表一1企业名称(公章)2总部地址邮编3当地代表处地 址邮编4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5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6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注册号7注册年份年产值(万元)8职工总数技术管理人数9联系人联系电话10传 真电子信箱11主营范围1、2、3、12管理体系认证情况1、2、3、4、13近三年企业承建项目获奖情况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竣工质量获奖情况竣工日期注:1.供应商获奖项目较多时可附表;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此表后;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的类似业绩一览表表二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规模开竣工日期质量证明人注:1.企业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公章;2.企业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署的时间为准);3.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2.项目经理简历表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学历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完成或在建工程情况个人获得奖励情 况本人签字确 认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项目数主要获奖项目名 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1.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造价人员除外),此表后须附有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响应书中承诺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人员、主要设备必须按时到位,不得延误。一旦成交后,上述人员未经建设单位许可,不得更换;施工期限内采购人将代为保管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在主体工程未竣工前不允许其参加其他项目响应。2、上述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工程名称2、项目经理简历表工程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近3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 期工程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近三年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证明人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我承诺上述资料情况属实,如有虚假同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厉处罚。签字: 年 月 日(五)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工程名称:序号工种姓名级别所属专业劳务公司名称职业资格证书编 号说明:此表不够可另附页,持证上岗人员数量须达到报价文件劳动力计划安排人员数量要求,并附持证上岗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提供虚假信息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十一、技术部分响应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说明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本项目应包括以下8项内容及相关附表,如有缺项将被扣分,情节严重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内容上必须结合工程特点、评分标准,有针对性编制。(1)总体概述;(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4)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计划;(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6)质量保证措施与承诺(应有保证实现质量目标的可靠措施);(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须结合大连市文明工地管理要求编制)。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2.2劳动力计划表2.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检测设备表2.4施工重点、难点、关键技术、工艺分析及解决方案2.5合理化建议及意见表(二)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三)劳动力计划表工程名称: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单位:人)持证上岗率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四)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表工程名称: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序号办公和检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主要性能先进程度主要用途备注说明:此页不够可另附页。(五)施工重点、难点、关键技术、工艺分析及解决方案表工程名称:序号施工重点、难点关键技术、工艺解决方案及保证措施12345说明:此页不够可另附页。(六)合理化建议及意见表工程名称:序号针对建设和施工管理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12345说明:此页不够可另附页。(七)评分中的涉及的其他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一、总则(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顺序。(三)磋商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三、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法。(二)响应报价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三)根据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计算出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顺序,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如果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最高的1名为成交人。四、其他说明:1.磋商小组会在评审过程中,应根据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实际情况,随机抽查响应报价偏离合理范围的报价文件,如发现有围标、串标、哄抬标价等情况,将依据国家及大连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本文件中所指的“近三年”为2022年1月1日至开启日。五、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1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2资质符合要求情况3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要求情况4项目经理符合要求情况5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6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7信用承诺书或相应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情况8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情况审查结论备注:签字:年月日注: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六、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供应商1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响应函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简历及资格证明等主要内容齐全。 4提供了有效的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响应承诺书【包括供应商、项目经理、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等磋商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5未发现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并按规定格式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加盖了本企业(或供应商聘用造价咨询企业,以供应商与造价咨询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有效的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印章。6响应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逻辑关系一致,无重大偏差。7同一份报价文件中,仅有一个报价;或者有两个以上报价但注明何者有效。8供应商对细微偏差按要求进行了补正;未提出与磋商文件内容相悖的不合理要求。9供应商未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未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未发现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未发现供应商恶意哄抬标价或低于成本价竞标,响应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或预算控制价。10未发现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11未发现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响应无效情形。12未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13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 地址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的;(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审查结论备注:磋商小组人员签字:七、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量化评审表序号商务部分评审(满分22分)供应商及评审得分1工程量清单计价响应总报价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2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构成6分(除项目经理资质外,每缺1人扣1分,素质不达标扣0.5分)。3供应商业绩2分(详见:附评分细则)4认证体系3分(详见:附评分细则)5节能产品:每提供一个纳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得0.25分,满分0.5分。6环保产品:每提供一个纳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得0.25分,满分0.5分。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八、技术标量化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及分值(78分)供应商名称(或编号)及评审得分备注说明1总体概述(8分)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12分)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12分)4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计划(12分)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12分)6质量保证措施与承诺(12分)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10分)合计得分 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只有发现问题才可扣分,并在备注栏目中说明。 磋商小组人员签字: 年 月 日附1企业业绩评分细则分项分值范 围评分标准类似工程业绩分值范围(2分)2022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得1分,满分2分。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署的时间为准。企业认证(3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附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细则分项分值(满分78分)评分标准1. 总体概述 (8分)8-7分: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符合实际、总体设计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6-5分:对项目总体认识比较全面,论述比较完整清晰,总体组织比较符合实际、总体设计比较符合规范,总体计划比较合理,综合措施比较科学。4-3分:对项目总体认识基本全面,论述基本完整清晰,总体组织基本符合实际、总体设计基本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基本合理,综合措施基本科学。2-1分:对项目总体认识不全面,论述不完整不清晰,或总体组织不够符合实际、或总体设计不够符合规范,或总体计划不够合理,或综合措施不够科学。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12分)12-10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可靠,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最大。9-7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比较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比较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比较得力、可操作性比较强,保证措施比较可靠,承诺违约责任次大、经济赔偿次大。6-4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关键线路基本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条件,保证措施基本可靠,有违约责任承诺,有经济赔偿承诺。3-1分: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基本不合理、不可行,或关键线路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或关键节点控制措施不合理、不具有可操作性基本条件,或保证措施不可靠,或无违约责任承诺,或无经济赔偿承诺。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12分)12-10分:劳动力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持证上岗率90%以上,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9-7分:劳动力投入满足施工需要,持证上岗率80%以上,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比较协调,调配计划比较合理,保证措施比较具体。6-4分:劳动力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持证上岗率60%以上,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协调,调配计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3-1分:劳动力投入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持证上岗率40%以上,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调配计划不合理,或保证措施不具体。4.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办公设备投入计划(12分)12-10分: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9-7分: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比较协调,调配计划比较合理,保证措施比较具体。6-4分:设备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协调,调配计划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3-1分:设备投入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调配计划不合理,或保证措施不具体。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12分)12-10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解决方案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9-7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比较深刻、表述比较全面准确,解决方案比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比较强,保障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比较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比较清晰。6-4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基本深刻、表述基本全面准确,解决方案基本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具有可操作性,保障措施基本正确,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基本准确,应用到位,阐释基本清晰。3-1分:对工程重点、难点认识不深刻、表述不全面不准确,或解决方案不科学、不系统、不安全、不经济,或可操作性不强,或保障措施不具体,或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不准确、阐释不清。6.质量保证措施与承诺(12分)12-10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最大。9-7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比较全面细致、比较结合实际,措施比较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承诺违约责任次大、经济赔偿次大。6-4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基本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措施基本可行,责任基本到人,工程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承诺违约责任较大、经济赔偿较大。3-1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不全面不细致、结合实际不够、或措施不具体、责任未到人,虽然工程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承诺违约责任最小、经济赔偿最少。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与承诺(10分)10-8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最高,承诺违约责任最大、经济赔偿责任最大。7-5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比较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比较得力,责任人比较具体,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承诺违约责任次大、经济赔偿责任次大。4-2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计基本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基本制订,责任人基本到位,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诺,有违约责任承诺、有经济赔偿责任承诺。1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计划计不全面不周到、不完整,或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未制订,或责任人基本未明确,或无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诺,或无违约责任承诺、或无经济赔偿责任承诺。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改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