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C-G2025-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调整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分表/“2.服务水平;3.业绩;5.人员配置;6.设备配置”4项中的评审要求或标准。具体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08-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吴窑镇
联系人:陈航佩
联系电话:1525138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水绘园风景区商业广场5号8室
联系人:卢袁媛
联系电话:87711157;18862749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袁媛
电话:87711157;18862749569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JSZC-320682-NTGC-G2025-0015采购文件.doc
如皋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C-G2025-0015采购人名称: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第1章公开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C-G2025-00153.预算金额:人民币108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080万元(360万元/年),年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360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招标人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经招标人集体讨论同意后签订下一年的合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9.项目类型:服务。10.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投标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2)投标人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http://jsxcmm.com/help/gys.html)。(3)使用谷歌浏览器。(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地址:如皋市吴窑镇鲁班路1号项目经办人姓名:刘金良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5846314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碧霞路299号水绘园商业广场5号8室项目经办人姓名:卢袁媛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711157;18862749569附件: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2.招标文件3.采购人信用承诺第2章投标须知1.投标费用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中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招标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本招标文件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投标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投标文件组成、以及“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等部分组成。2.2开标日期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2.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3.投标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等四部分组成,具体按照“第6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4.投标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4.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4.5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拒收并提示。4.6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7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供应商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4.8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9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5.开标和评标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开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5.2开标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并根据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在30分钟之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5.3投标供应商因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5.4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评标时间。5.5供应商在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5.6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7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于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5.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5.9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5.10除了第5.9条规定的情形之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5.11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5.1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13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者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5.1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1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1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15.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1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5.17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5.18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了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等情形之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5.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5.19.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19.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5.19.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5.19.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5.19.5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5.19.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19.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19.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19.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6.中标和合同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6.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6.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6.5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6.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7.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7.1.1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5%的扣除,给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1.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7.1.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1.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1.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6.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7.1.6.2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80000300≤Z <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5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100002000≤Z <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 <120000100≤Z <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7.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1安置的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7.2.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7.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3.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下列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7.4.1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机、监视器、便器、水嘴器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7.4.2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喷墨打印机、扫描仪、离心泵、冷节塔、电机、配电变压器、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实行优先采购。7.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热水器、室内照明灯具、传真通信设备、电视设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水池、便器、水嘴、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复印纸、鼓粉盒、人造板、人造板表面装饰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石膏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陶瓷制品、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矿物材料制品、功能性建筑涂料、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墙面涂料、防水涂料、门、门槛、窗、涂料、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塑料制品等产品,实行优先或强制采购。7.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8.无效投标和招标活动终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8.1.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1.2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8.1.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8.1.9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8.1.10未完整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8.1.11不同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8.1.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1.13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1.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活动将被终止:8.2.1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询问、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9.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9.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1章。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9.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9.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9.7.3未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招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9.7.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9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9.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9.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内容详见第9.14条投诉书范本。9.13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如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如皋市解放路199号,行政中心A座710室,联系电话0513-87623860)。9.14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10.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0.1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10.2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11.采购代理服务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3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1.6%;50万元~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4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1.1%;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11.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1)缴纳户名: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如皋北大街分理处3)账号:1111273009100237090第3章采购需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采购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二、采购内容吴窑镇(包含老长庄镇)镇区道路、小区保洁、公厕保洁及垃圾清运,主要负责道路路面清扫保洁;所有垃圾设施(包含垃圾房、垃圾桶、果壳箱)的清洁、清洗、更新和维护;负责垃圾设施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清理镇区标的范围内的道路路面杂草杂物、两季农作物秸秆(不含拆迁房间垃圾);清理镇区标的范围内的道路路边装饰装修及堆放的建筑垃圾(不含工业垃圾);小广告的清理;污染源巡查汇报、提供机动船配合业主巡河;辖区内公厕的清理保洁、设施维修;吴窑镇镇区范围内企业、学校、饭店等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镇区范围内按政府要求进行洒水、雾炮除尘降温;镇区范围内绿化管护、修剪、除草,配备应急处置和突击整治力量,负责区域内主、次干道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镇区路灯维护、维修(更换材料由招标人提供)、冬季道路积雪和夏季下雨淤泥的清除等紧急事件的处理。负责转运17个行政村(居)垃圾集中点位的生活垃圾至垃圾中转站,清运人员清理后要将中转点环境清扫干净,中转点地面不得有暴露的生活垃圾,每天要保证上班时间,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1、镇区道路保洁面积(1)鲁班路从如港路至中如化工大门口面积为机扫3760㎡,人保洁9330㎡;(2)羊城路从如港路至老粮站门口面积为机扫2860㎡,人保洁3047㎡;(3)建工路从如港路至郝庄桥面积为机扫4552㎡,人保洁2552㎡;(4)兴业路从如港路至龙游河(污水厂门口)面积为机扫4552㎡;人保洁2276㎡;(5)环南路从如港路至龙游河面积为机扫6472㎡,人保洁6960㎡;(6)育贤路从鲁班路至人民路口面积为机扫2016㎡;人保洁1008㎡(7)金盛路从人民路口至龙游河桥面积为机扫2556㎡,人保洁1120㎡;(8)龙游路从人民路口至龙游河桥面积为机扫3004㎡,人保洁2500㎡;(9)人民路1段:从加油站门口至建工路处面积为机扫1840㎡,人保洁10129㎡;绿化带清理面积1104㎡。2段:从建工路至羊城路处面积为机扫1796㎡,人保洁9702㎡,绿化带清理面积1059㎡。3段:从羊城路至吴窑大桥处面积为机扫1528㎡,人保洁8404㎡;绿化带清理面积917㎡。4段:从大桥北至鲁班路面积为机扫944㎡,人保洁4026㎡;绿化带清理面积567㎡。5段:从鲁班路至龙游路面积为机扫2932㎡,人保洁161026㎡;绿化带清理面积1760㎡。6段:从龙游路至环南路面积为机扫3112㎡,人保洁10998㎡;(10)三强路从人民路向西至317线面积为机扫1580㎡,人保洁790㎡;(11)环东路1段:从建工路至立新河北面积为机扫3192㎡,人保洁4788㎡;2段:从立新河北至龙游路面积为机扫3108㎡,人保洁4712㎡;3段:从龙游路至环南路面积为机扫1744㎡,人保洁1308㎡;(12)福寿路从龙河路至建工路保洁面积为11827㎡;(13)龙河路从人民路至如港路保洁面积为3165㎡;(14)园区路从龙游小区南至环南路保洁面积为3000㎡。(15)长庄老街林吴线从长庄大桥西至原长庄乡政府段,总面积12892㎡。2、小区路面保洁面积(1)龙游安置小区路面保洁面积为20113㎡。不包括其他绿化区域面积。(2)轻纺城小区路面保洁面积为22860㎡。不包括其他绿化区域面积。(3)佳鼎新村小区路面保洁面积为3313㎡。不包括其他绿化区域面积。3、公厕(1)龙游广场公厕面积65㎡,男女蹲位10座,4个小便池;洗手池5个。(2)便民中心公厕面积85㎡,男女蹲位14座,5个小便池;洗手池3个。(3)政府后面公厕面积70㎡,男女蹲位10座,1个小便池;洗手池2个。(4)鲁班西路公厕面积85㎡,男女蹲位14座,5个小便池;洗手池5个。(5)农贸市场东边公厕面积85㎡,男女蹲位14座,5个小便池;洗手池5个。(6)原农服中心公厕面积85㎡,男女蹲位14座,5个小便池;洗手池5个。注:对公厕进行管理和保洁工作,每天按要求对公厕进行打扫,清倒污物,按需求不定期清理粪污及设施维修。4、绿化带、广场(1)龙游广场从北边龙游路以南至环南路以北,西以环东路向东至龙游河,面积为人员保洁24510㎡;(2)如港路边鲁班路休闲广场面积为人员保洁2530㎡。(3)清理人民路绿化带內垃圾、杂物等,面积为5407㎡。三、服务要求及标准1、基本服务要求(1)标的范围内的道路路面快慢车道、人行道路面(包括门店前)的人工清扫和巡回保洁服务;人民路、鲁班路需使用小型清扫车进行重点、深度保洁,保证路面无积尘、无卫生死角。(2)镇区范围内绿化管护,道路两侧墙到墙(无建筑物立面的按照招标人要求)之间绿化带、裸露地面的保洁与捡拾,人行道上杂草的清除。(3)清理所有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配电柜、电杆、地面等)牛皮癣、野广告、破横幅,空间的乱涂写、乱张贴、小广告的清除、地面喷涂广告的覆盖。(4)标的范围内无物业小区(轻纺城、龙游苑、佳鼎小区)的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5)镇区标的作业范围内各种生活垃圾、两季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及其他垃圾的及时清除(不含拆迁房间垃圾、工业垃圾)。(6)镇区标的范围内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垃圾桶、果壳箱及垃圾中转点)。(7)临街门店的生活垃圾,进行定时上门收集服务,收集后的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点容器内。(8)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镇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突发事件造成道路污染后的及时清理。(9)每日对镇区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道路无积尘、泥沙等。(10)村居设定的垃圾集纳地点,每日将垃圾点内的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中转站,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对垃圾集纳地点的垃圾箱桶及垃圾中转点进行管理。负责镇区及所有村(居)垃圾桶的维护和更换。(11)清理镇区所有道路面两侧青草,按政府要求送到指定地点。(12)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13)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区大检査)、节假日、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环境卫生保障,具备道路养护车及雾炮车,配合做好冲洗、降尘、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14)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镇区路灯维护、维修(更换材料由招标人提供)。(1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16)积极协助招标人及上级管理部门对个人和单位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取证。(17)负责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按照招标人及上级管理部门做好垃圾分类及治理等方面工作。(18)负责镇区范围内20座垃圾房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点,垃圾房的日常保洁及内部垃圾桶的日常冲洗等工作。(19)做好镇区内的公厕管理及保洁工作(包括粪污清理及维修)。(20)污染源巡查汇报、提供机动船配合业主巡河。(21)镇区标的作业范围内企业、学校、饭店等餐厨垃圾收运至指定地点。(22)镇区标的作业范围内(包含老长庄镇区)所有垃圾房及投放点位垃圾桶的更新维护。(23)中标单位需在吴窑镇镇区范围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以供管理人员日常办公,同时为项目作业车辆提供停放场所。2、人员要求(1)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名,具有电工证的电工1名,现场管理等镇村管理人员、文员等3名,至少配备驾驶员、辅工、厕所、巡河、绿化、维修、保洁人员等35人。(2)作业人员要求:①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②热爱物业工作,有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劳,朴实。③有较好的个人形象和素质。要统一着装、行为要规范。④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若未达到最低作业人数,将按实际用工人数比例拨付承包经费:连续三次检查发现达不到最低作业人数,招标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作业人员应经环境卫生及会务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机械及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行驶及驾驶的证件。3、机械要求为保证环卫工作,中标人应配齐承包路段所需的作业车辆。机械配置表序号机械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后置式垃圾压缩车总质量10t4辆国六及以上排放或新能源车辆2巡逻管理车/1辆 新能源车辆3洗扫车总质量9t1辆国六及以上排放或新能源车辆4雾炮车总质量12t1辆国六及以上排放或新能源车辆5餐厨车总质量7t1辆国五及以上排放或新能源车辆6吸污车/1辆国五及以上排放或新能源车辆7自卸车/1辆国五及以上排放或新能源车辆小 计10辆注:1、机械配置表内容为最低配置要求,中标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增,甲方不增加费用。2、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上述人员及机械配置到位,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4、作业要求(1)人工普扫道路及街巷人工普扫在早上8:30前结束,在普扫结束时间之前必须完成首次路面普扫和垃圾清运工作。下午6:00前第二次普扫结束,并及时清运垃圾。(2)巡回保洁道路普扫结束后,转入正常巡回保洁,冬春季节(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8:30至17:30,夏秋季节(5月1日至10月31日)8:30至18:30。(3)绿化带保洁绿化带采取拾、捡、扫的方式,保证绿化带内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等杂物,全天巡回保洁,保证随产随清。(4)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的保洁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每日进行保洁,做到箱体(收集容器)无污迹、无野广告,清洁光亮,果皮箱内部垃圾不得超过容积的2/3,周围地面洁净。(5)垃圾清运清运车辆必须手续齐全且符合规定,车辆应整洁,标志应清晰,车体外观无污染物,灰垢。装运垃圾应密闭,垃圾清运做到随产随清、道路上不得积存垃圾,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撤、拖挂和污水滴漏,垃圾不得落地造成二次污染。所有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清运后无散落存留垃圾。视野内不得看到暴露垃圾,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负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每项作业后要对垃圾容器进行清洗,做到容器无油渍、污迹,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清运人员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原则上上班每天早晨五点(冬季6点)前开始,下午2点(夏季3点)开始,确保上班在岗不少于8小时/天。清运人员应该证照齐全、着装规范、佩戴工服、帽、鞋、牌等,且服从管理,严禁作业期间饮酒,严禁带病作业。清运范围为全镇17个村居的所有垃圾中转点及镇区垃圾投放点。(6)杂物清理对快慢车道、人行道、花坛、树穴、墙根等处的砖头、瓦块等杂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路面及两侧干净整齐。(7)文明作业要求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整洁干净,作业工具按要求配备,保洁车完好整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严禁向窨井内扫垃圾,严禁将清扫的垃圾倒入果皮箱及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焚烧秸秆、严禁在道路上中转垃圾。作业符合垃圾分类要求。(8)紧急事件的处理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中标人应做好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如秋季落叶、冬季积雪清除及重大活动的环卫保障等工作的处理预案。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各项环卫保障,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作业,招标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完成,所需要的费用从中标人的承包经费中扣除并对中标人进行相应的考核。中标人应做好重大活动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在遇到大型活动及检查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或延长保洁时间,费用由双方协商。(9)作业质量标准为确保服务质量,项目服务落实专人进行动态管理,全天候作业。服务过程中,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伤害。如因操作措施不当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因不可因素(如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环境污染垃圾),应迅速组织力量,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对于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或质量较差,且造成较大影响的,政府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增强服务,所发生费用从中标方服务费中扣除。作业质量应达到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和《吴窑镇镇区路段外包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四、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招标人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经招标人集体讨论同意后签订下一年的合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五、考核方案每月对投标人完成作业情况进行考核,支付费用与考核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中标人按照《吴窑镇镇区路段外包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承包区域进行清扫保洁。招标人依据上述规定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日常巡查和按月检查验收。根据平时巡查问题整改情况和综合检查验收结果最终综合考核评分。六、付款方式根据平时巡查问题整改情况和综合检查验收结果最终综合考核评分,招标人按照下列考核原则按月度与中标人结算服务费:综合得分80分以上按中标价结算服务费,每超过一分按中标价序时服务费额的1.5%作为奖金与中标人结算服务费,每少一分按中标价序时服务费额的1.5%扣除后结算服务费。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七、报价要求(一)报价要求:本项目按服务费(元/年)报价。投标人报价应包括每年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管理费、税金、服装费、工具费、加班费、补贴、奖金、环卫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车辆运行(折旧、保险、油耗、维修保养、年检年审、GPS管理系统)费、项目运行水电费、突击性工作运行费、交通运输费、人员培训、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与之相关费用。(二)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吴窑镇镇区路段外包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100分)项目名称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扣分标准备注道路环境卫生管理(1-8)1、作业时间(1)镇区路段每天实行每人8小时保洁。每天两次普扫。(2)时限为冬春季6:00-17:30;夏秋季5:00-18:30 (3)第一次普扫8:0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下午3:00前完成。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发现一处扣0.5分。2、普扫时,必须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根(穴)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染积水、无痰迹;五净:果皮箱边净、沙井沟眼净、道边石牙净、花坛绿化带净、树穴净)。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每处扣0.2分。3、环卫保洁员必须巡回保洁,及时清扫各类散落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无泥渣积水。路面清扫保洁的垃圾应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垃圾收集点等指定的垃圾容器中。禁止往泄水井、绿化带、人行道、果皮筒倾倒垃圾;严禁焚烧垃圾等。1、保洁路段每30分钟没有巡回保洁一遍的扣0.5分。 2、可视范围内发现有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15分钟内未清理的,每处扣0.5分。3、垃圾未倒入指定垃圾站、点的,每次扣0.2分。 4、焚烧垃圾的,发现一处扣1分。5、任意往绿化带、人行道等地倾倒、堆放垃圾的,每处扣1分。4、垃圾收集:临街门店的生活垃圾,各清扫保洁员实行定时上门(早上8:00-11:00时,下午14:00-18:00时)收集服务,收集后的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点容器内。 未能上门收集的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收集的扣0.2分。5、保洁车辆:车辆整洁完好、标识清楚,无破损、锈迹,定期检修刷漆,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保洁车辆不能积存垃圾过夜,严禁在车辆内焚烧垃圾。车体外不准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1、外表不整洁、有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的,每次扣0.2分。2、装运过程中有满溢、洒漏、在车辆内焚烧垃圾积存垃圾过夜的,每次扣0.5分。6、果皮箱保洁:作业范围内的果皮箱,每天清洗一次,保持果皮箱外表清洁,无痰迹、污垢。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洗刷果皮箱。每天清掏不少于二次,确保早上5:00时前(冬季6点前)和下午14:00时开始,做到垃圾每天定时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周边无堆物,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发现破损、歪斜和倒下的果皮箱,作业人员应及时修理、紧固。果皮箱被盗或严重损坏应及时报告镇综安办更换。果皮箱外表不清洁、有歪斜和倒下现象;每天未清洗;发现破损、被盗未及时上报的,每项扣0.2分。果皮箱未及清掏,有积存垃圾、有溢出、有散落垃圾的,每项扣0.2分。7、成品垃圾房保洁:作业范围内的成品垃圾房,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垃圾房外表清洁。垃圾房内垃圾桶及时更换、清洗,做到垃圾每天定时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周边无堆物,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垃圾房严重损坏应及时报告镇综安办。垃圾房外表不清洁、每天未清洗;发现破损、被盗未及时上报的,每项扣0.2分。垃圾房内垃圾桶未及时更换、清洗,有积存垃圾、有溢出、有散落垃圾的,每项扣0.2分。8、清扫保洁员必须着行业标志服上岗(带反光),不准打伞、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上岗。上班不得迟到、串岗、提前离岗、在路边看牌、看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例扣0.5分。路灯、绿化管护、巡河(9-11)9、路灯管护、维修。巡查发现路灯损坏,在规定期限内未维修到位扣0.5分10、绿化除草、修剪、管护。公园、绿化带等公共绿地内杂草每发现超过1㎡扣0.2分。11、每半月巡河一轮,确保镇域范围内二、三级河道全覆盖。未达到巡河频次扣0.5分,发现问题未上报。扣0.5分其它(12-17)12、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13、各路段清扫保洁员向单位、门店、居民违规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4、被综安办督查后,承包公司管理员处理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15、乙方刁难和谩骂督查人员,严重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1分。三次自动清退。16、无故不完成其他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17、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或被镇领导严厉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0分。第4章合同文本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C-G2025-0015甲方: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委托(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JSZC-320682-NTGC-G2025-0015)采购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参加采购活动时的书面承诺;4.(JSZC-320682-NTGC-G2025-0015)中标(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服务总金额:¥元。大写:元。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根据平时巡查问题整改情况和综合检查验收结果最终综合考核评分,招标人按照下列考核原则按月度与中标人结算服务费:综合得分80分以上按中标价结算服务费,每超过一分按中标价序时服务费额的1.5%作为奖金与中标人结算服务费,每少一分按中标价序时服务费额的1.5%扣除后结算服务费。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第六条验收1.服务期限:至。服务地点:。验收时间:。验收地点:。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填写《履约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履约验收报告》。6.如果合同双方对《履约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九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日(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日(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分包除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①向南通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 日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 年 月 日附件服务明细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计量单位工作量单 价(元)总 价(元)备注(视明细项目加行)易耗品专用工具调试费培训费其他大写: 合同价: 元附件:吴窑镇镇区路段外包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及督查考核实施细则(100分)项目名称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扣分标准备注道路环境卫生管理(1-8)1、作业时间(1)镇区路段每天实行每人8小时保洁。每天两次普扫。(2)时限为冬春季6:00-17:30;夏秋季5:00-18:30 (3)第一次普扫8:0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下午3:00前完成。用餐时间内道路上要求每路段留人保洁。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发现一处扣0.5分。2、普扫时,必须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根(穴)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染积水、无痰迹;五净:果皮箱边净、沙井沟眼净、道边石牙净、花坛绿化带净、树穴净)。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每处扣0.2分。3、环卫保洁员必须巡回保洁,及时清扫各类散落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可视范围内无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无泥渣积水。路面清扫保洁的垃圾应倒入保洁车或就近的垃圾站、垃圾收集点等指定的垃圾容器中。禁止往泄水井、绿化带、人行道、果皮筒倾倒垃圾;严禁焚烧垃圾等。1、保洁路段每30分钟没有巡回保洁一遍的扣0.5分。 2、可视范围内发现有散落垃圾和成堆垃圾,15分钟内未清理的,每处扣0.5分。3、垃圾未倒入指定垃圾站、点的,每次扣0.2分。 4、焚烧垃圾的,发现一处扣1分。5、任意往绿化带、人行道等地倾倒、堆放垃圾的,每处扣1分。4、垃圾收集:临街门店的生活垃圾,各清扫保洁员实行定时上门(早上8:00-11:00时,下午14:00-18:00时)收集服务,收集后的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点容器内。 未能上门收集的扣0.5分,未按规定时间收集的扣0.2分。5、保洁车辆:车辆整洁完好、标识清楚,无破损、锈迹,定期检修刷漆,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保洁车辆不能积存垃圾过夜,严禁在车辆内焚烧垃圾。车体外不准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1、外表不整洁、有悬挂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的,每次扣0.2分。2、装运过程中有满溢、洒漏、在车辆内焚烧垃圾积存垃圾过夜的,每次扣0.5分。6、果皮箱保洁:作业范围内的果皮箱,每天清洗一次,保持果皮箱外表清洁,无痰迹、污垢。不准用有可能损坏箱体的工具洗刷果皮箱。每天清掏不少于二次,确保早上5:00时前(冬季6点前)和下午14:00时开始,做到垃圾每天定时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周边无堆物,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发现破损、歪斜和倒下的果皮箱,作业人员应及时修理、紧固。果皮箱被盗或严重损坏应及时报告镇综安办更换。果皮箱外表不清洁、有歪斜和倒下现象;每天未清洗;发现破损、被盗未及时上报的,每项扣0.2分。果皮箱未及清掏,有积存垃圾、有溢出、有散落垃圾的,每项扣0.2分。7、成品垃圾房保洁:作业范围内的成品垃圾房,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垃圾房外表清洁。垃圾房内垃圾桶及时更换、清洗,做到垃圾每天定时清除,无满溢、无污水溢出,周边无堆物,做到及时上锁,确保锁具齐全有效。垃圾房严重损坏应及时报告镇综安办。垃圾房外表不清洁、每天未清洗;发现破损、被盗未及时上报的,每项扣0.2分。垃圾房内垃圾桶未及时更换、清洗,有积存垃圾、有溢出、有散落垃圾的,每项扣0.2分。8、清扫保洁员必须着行业标志服上岗(带反光),不准打伞、穿拖鞋、高跟鞋、赤膊上岗。上班不得迟到、串岗、提前离岗、在路边看牌、看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例扣0.5分。路灯、绿化管护、巡河(9-11)9、路灯管护、维修。巡查发现路灯损坏,在规定期限内未维修到位扣0.5分10、绿化除草、修剪、管护。公园、绿化带等公共绿地内杂草每发现超过1㎡扣0.2分。11、每半月巡河一轮,确保镇域范围内二、三级河道全覆盖。未达到巡河频次扣0.5分,发现问题未上报。扣0.5分其它(12-17)12、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13、各路段清扫保洁员向单位、门店、居民违规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14、被综安办督查后,承包公司管理员处理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15、乙方刁难和谩骂督查人员,严重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1分。三次自动清退。16、无故不完成其他交办任务的每次扣2分。17、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或被镇领导严厉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0分。第5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采购人根据投标文件和招标货物的性能、价格、商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含清单内产品加分)。采购人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不含报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分和清单内产品加分,分数计算取至小数点后2位。3.评审因素:价格、技术、商务、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4.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得分1管理体系认证3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服务水平8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得3分,县(区)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得2分;镇(街)级政府颁发的荣誉或表彰的得1分;本项最多8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相应级别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证明(如红头文件或相关政府网站公示截图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业绩8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完成或正在服务的类似作业项目业绩,作业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同类环卫项目或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满分8分。注:①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一年一签的合同业绩只能算一个。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③投标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中标的服务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4信息管理5投标人具有智慧环卫管理软件平台(拥有所有权,后台数据须对招标人开放),软件平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垃圾清运作业监测、道路保洁人员实时监测、道路保洁车辆实时监测、环卫作业车辆轨迹监测记录、环卫作业大数据管理、环卫作业路径规划等,具有其中一项功能得1分,满分5分。①如软件平台为自研开发,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及软件各功能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②如软件平台为自行购买,须提供购买合同、发票扫描件及登录后相关功能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台数据对采购人开放,若中标后不能实现,将取消本次中标资格。5人员配置141、拟派本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称,有作为项目经理从事城乡环卫工作经历,全部满足得3分,提供不全不得分。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评价材料加盖业主公章。2、除项目经理外,提供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每提供1人得3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提供1人得4分。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拟派工作人员中具有园艺师证,每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园艺师证扫描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注: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1个月社保及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4、保洁人员在最低作业人数35人外(除项目经理、电工、管理员及文员),每增加3名加1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6设备配置181.总质量11吨及以上非营运后装式垃圾压缩车(国六标准),有1辆得1分,最多得4分。2.总质量10吨及以上非营运洗扫车(国六标准),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3.总质量18吨及以上非营运雾炮车(国六标准),有1辆得2分,最多得2分。4.总质量7吨及以上吸污车,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5.总质量3吨及以上路面养护车,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6.国标新能源三轮保洁车,有1辆得0.2分,最高得4分。7.小型水面保洁船,有一艘得1分,最多得1分。8.臂长10米及以上登高作业设备,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9.管理巡逻车,有2辆得2分,最多得2分。10.新能源小型洗扫车,有1辆得1分,最多得1分。注:A.如设备、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有效行驶证、保险单据、购置发票(三轮保洁车、小型水面保洁船、登高作业设备提供购买合同、购置发票和清晰照片);B.如设备、车辆为租赁的:另行提供租赁合同,清晰的设备、车辆照片;C.如承诺购买的:另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得分减半。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本项共18分。7机械化保洁方案6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的机械化保洁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人员配备方案(每班次,每条道路、设备及驾驶员配备);2.保洁作业管理方案;3.落叶季节作业方案;4.环卫公共设施保洁维护方案;5.油污清洗方案;6.垃圾清运方案等。上述6个方面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需求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6分。8人工清扫保洁方案6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的人工清扫保洁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人员配备方案(每班次,每条道路、人员配备);2.保洁作业管理方案;3.落叶季节作业方案;4.环卫公共设施保洁维护方案;5.油污清洗方案;6.垃圾清运方案等。上述6个方面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需求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6分。9管理制度6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管理组织架构2.员工管理制度;3.教育培训制度;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5.质量管理制度;6.信息反馈与沟通协调制度等。上述6个方面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需求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6分。10应急方案4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检查评比保障措施;2.台风暴雨降雪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3.重大交通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4.临时大量生活垃圾处置应急预案等。上述4个方面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需求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4分。11安全文明作业方案6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的安全文明作业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2.安全设施配备;3.安全作业保障措施;4.安全文明作业培训制度;5.安全文明作业保障措施;6.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等。上述6个方面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需求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6分。12进退场方案6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的进退场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进退场人员交接方案;2.岗位培训计划;3.工作内容的交接;4.相关管理资料交接;5.劳动补偿问题的处理;6.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等。上述6个方面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需求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6分。13价格10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小数点保留两位)合计100第6章投标文件组成如皋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期限(年)投标报价(元/年)小写大写3年注:服务期三年,按每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6)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九)投标函投标函致: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根据贵方的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C-G2025-0015)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招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7.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招标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协议加盖各单位公章,扫描上传。三、商务技术文件(一)评分索引表评分索引表(线上评审项目无需提供)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名称页码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2)符合技术要求或者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三)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招标人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经招标人集体讨论同意后签订下一年的合同。2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根据平时巡查问题整改情况和综合检查验收结果最终综合考核评分,招标人按照下列考核原则按月度与中标人结算服务费:综合得分80分以上按中标价结算服务费,每超过一分按中标价序时服务费额的1.5%作为奖金与中标人结算服务费,每少一分按中标价序时服务费额的1.5%扣除后结算服务费。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4响应货币人民币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四)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四、报价文件(一)公开招标响应报价表公开招标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小写:元/年大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者监狱和戒毒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二)公开招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公开招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 价(元)总 价(元)备注(视明细项目加行)其他大写: 小写: 元注: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投标人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3、服务期三年,按每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如皋市吴窑镇人民政府的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如皋市吴窑镇2025年-2028年镇区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无自行删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意: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长效管护及农村垃圾中转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