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业垃圾委托处置服务招标变更公告(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025)
采购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5-08-13
【一般工业垃圾(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服务/7583-PS20250731146527】采购
澄清公告(第2号)
采购人: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垃圾(一般固废)委托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7583-PS20250731146527
采购内容: 物料一般工业垃圾委托处置业务(一般固废),数量1.000项
采购公告日期:2025-08-07 16:31
变更情况:
对潜在供应商澄清问题的答复
HSE协议书
公司新修订的《HSE协议书》,请各投标人按此协议执行。
1. 问题1标题
答:
2. 问题2标题
答:
…
澄清、补遗、修正内容
序号
原文内容
澄清、修改及补充内容
其他事项:
该澄清为所对应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采购文件有冲突,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附件:
HSE协议书【定稿】-202500812.docx
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屈新涛,18853319065/quxintao@sinochem.com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0533-7878238/yangyong29@sinochem.com
发布时间:2025-08-12 09:27
HSE协议书甲方: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乙方:为了认真贯彻中国中化HSE愿景、目标、理念、方针、政策,打造HSE核心竞争力,实现卓越的HSE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和《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约定,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1条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名称:2、工程地点(区域):3、工程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起开始,至年月日截止。第二条甲乙双方共同的HSE责任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及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2、甲乙双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3、甲乙双方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上岗。4、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特殊区域施工作业,甲乙双方必须平等权利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并办理相关的施工手续。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安全投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乙方施工过程中或项目结算时必须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6、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现场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如实按照规定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第三条甲方HSE责任1、严格按照入厂程序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查验乙方安全资质、进厂人员特殊工种证件、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作业许可等文件。2、甲方依据合同划定乙方的作业区域和相关的公用设施,甲方对乙方进入厂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危险因素辨识、特种作业防范措施等内容。3、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甲方不得有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4、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协助乙方进行安全隐患整改。5、甲方对乙方有风险告知的义务,但由乙方组织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6、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7、施工过程中对涉及到与甲方有联系的工作,由甲乙双方负责协商签发工作票,由负责方制定和落实安全措施。8、作业区域内如有其他承包商作业与乙方有安全威胁时,承包商之间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9、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甲方有权调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报告及处理意见。10、甲方发现乙方施工机具不符合技术等级要求或带病运行、从业人员酒后上岗等危及安全的行为,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11、甲方HSE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中国中化八大保命规则》等。乙方确认,已经收到上述文件。12、当乙方违约,不履行协议规定的职责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第四条乙方HSE责任乙方作为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单位,有责任做好并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乙方应将作业人员特殊工种证件、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资质向甲方备案,乙方对所提供给甲方用于承包业务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负责。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合同服务期限内入厂人员不足10人的配置兼职安全员,入厂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入厂人员50人以上(含50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入厂人员100人以上(含100人)应不少于入厂员工总数的2%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以内的承包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7号令)的相应安全证书或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合同服务期限6个月以上的承包商,项目经理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7号令)的相应安全证书,并应在三个月内分别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3、乙方项目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将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以下简称“HSE”)、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HSE、消防、治安保卫工作与施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积极做好HSE、消防、治安保卫工作。4、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和安全教育,预防案件或HSE事故的发生。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生产区内作业前,必须经过甲方入厂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施工机具必须持有有效的合法证件,否则严禁入场和使用。6、乙方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满足岗位要求。7、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需认真观看装置内职业危害告知牌,并仔细阅读职业危害告知卡。8、乙方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为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和特殊作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9、严格执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管理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证件齐、登记申报及时。10、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鞋等,作业时根据相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作业现场应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器材)。11、乙方使用的所有机具必须经自检和外检合格,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12、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志标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环境污染、机械设备事故等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时,必须立即、如实上报甲方及HSE管理部、施工管理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立即组织现场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乙方对自己承担的责任事故负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14、因乙方责任而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所有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害事故;(2)发生施工机械、设备设施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5)从业人员或施工机械的其他原因等造成的。15、动火、动土、断路、临时用电、高处、受限空间、吊装、设备检修、抽堵盲板、放射等作业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各种相应作业票证,确认安全条件,严格执行“无许可,不作业”。16、在作业前乙方应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施工方案和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作业票管理制度,并在整个作业过程中正确、完整地遵照执行。无相关的作业票、未落实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严禁作业。17、乙方应为施工现场作业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缴纳工伤社会保险等险种,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18、乙方应主动为从业人员办理《入厂证》。从业人员离退项目施工,应主动收集《入厂证》交甲方。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主动出示由甲方所办理的《入厂证》,入厂证严禁转借他人。19、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进行作业,不得超越指定的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作业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等。2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不得随意排放,如需要排放,应在作业前书面告知甲方,按甲方要求处理。2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将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环保“三同时”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设施的安装技术文件、检验记录、调试记录等立卷归档。做好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设施的验收资料汇总和上报。第五条施工HSE保证金施工作业前,依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商HSE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缴纳HSE生产保证金。乙方违反HSE法律、规章制度,导致HSE事故,应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甲方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下列情形扣除乙方的HSE保证金:1、发生重伤、死亡、火灾,扣除全部HSE保证金。2、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0%HSE保证金3、发生上述事故后,乙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双倍扣除HSE保证金。4、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给甲方的财产造成损失,除乙方全额赔偿外,甲方按照财产损失的20%扣除乙方的HSE保证金。5、当乙方交纳的HSE保证金低于交纳总数的50%时,乙方应补缴差额。6、乙方人员发生“三违”行为的经济处罚,按照《公司HSE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若未自行及时上缴,将从HSE保证金内双倍扣除。第六条事故处理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并按应急救援程序进行处置。乙方发生需甲方采取措施处理的事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2、对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因乙方管理及操作原因导致的各项HSE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支付事故处置费用。乙方应对由此给其本身以及甲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生产安全事故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等级,由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和处理;未达到等级的,由三方共同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3、如果因HSE事故导致本项目工程延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程每延期一日,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如果工程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上述违约金,乙方应足额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乙方责任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应按法定标准向甲方履行赔偿责任。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应按法定标准向乙方履行赔偿责任。5、由于甲、乙双方造成的责任事故,按责任划分原则,双方协商对损失方的赔偿。6、发生HSE事故,即使乙方已经向甲方承担了赔偿责任,甲方仍有权按照上述规定扣除HSE保证金。第七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或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未能严格执行本单位或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措施;用于本岗位的器具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作业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5、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中国中化八大保命规则》、安全标准和作业标准的具体要求。乙方一个月内连续违反两次或一年内总计违反三次《中国中化八大保命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HSE保证金。6、对乙方存在的各种违约和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扣款;若违约性质特别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有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止施工,监督整改;严重者立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其它事宜1、乙方应保守甲方安全环保技术秘密,因乙方违反此条款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协商。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签订本协议须提供的材料:1、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资质等级证书、相关安全资格证书等;2、乙方主要负责人(法人)身份证、管理人员名单和从业人员名单;3、乙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所有特种从业人员要持有上岗资格证书;4、乙方为从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缴纳工伤社会保险的发票、凭证和投保人员清单。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年月日年月日附件HSE保证金缴纳标准一、以工程合同造价为标准:1、工程合同造价在5万元以下保证金缴纳数额为2000元;2、工程合同造价在5-10万元以内保证金缴纳数额为5000元;3、工程合同造价在10—50万元以内保证金缴纳数额为1万元;4、工程合同造价在50—100万元以内保证金缴纳数额为2万元;超过100万元以工程合同造价2%为标准,测算HSE施工保证金缴纳数额。二、对于厂区内从事零星工程的长期承包商缴纳标准:1、防腐保温工程保证金缴纳数额为1万元;2、土建、屋面防水及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保证金缴纳数额为2万元;3、同一承包商在厂区内签订的不同零星工程的项目合同,保证金无需重复缴纳,按其中缴纳金额最高的合同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般工业垃圾委托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