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体育平台建设招标变更公告(长春理工大学2025)
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87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1日
二、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页: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3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修改为:3.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原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3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修改为:3.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公告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潜在投标人照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理工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
联系方式:宋磊0431-85882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
联系方式:周兴清、孙宗良18043392988(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兴清、孙宗良
电 话:18043392988(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
名称: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附件信息:
更正公告.doc21.5K
(更正)招标文件-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docx175.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春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08: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兴清、孙宗良
项目联系电话
18043392988
采购单位
长春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长春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558242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43392988
1.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8723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1日1.1.二、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1页: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3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修改为:3.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原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3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修改为:3.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1.2.三、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更正公告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潜在投标人照此执行。1.3.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联系方式:宋磊0431-858824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联系方式:周兴清、孙宗良18043392988(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兴清、孙宗良电话:18043392988(办公电话)4.监督部门名称: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5]-08723号采购人:长春理工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格式)28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概况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8723号;2、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12万元;5最高限价:212万元;6采购需求: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7供货地点:长春理工大学;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调试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每天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免费获取;3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5、开启1时间: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填写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ledaac705fda12edb4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电子化平台客服热线:95763。或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中小企业行业划分:工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联系方式:宋磊0431-858824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联系方式:周兴清、孙宗良18043392988(办公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兴清、孙宗良电话:18043392988(办公电话)4.监督部门名称: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长春理工大学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089号联系方式:宋磊0431-8588242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联系方式:周兴清、孙宗良18043392988(办公电话)3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8723号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学科建设-智慧体育平台建设项目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9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招标文件的质疑与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联 系 人:周兴清、孙宗良,联系电话:180433929881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敬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顺延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1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支票、电汇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壹仟元整收款人全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春高新支行账 号:811360101210026349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账户转出。且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或未到帐均视为无效)。投标人若未按此要求办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汇款信息注明: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名称可适当缩略,但应保证财务人员得以区分)(3)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担保公司或银行开具的担保保函扫描件递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处,邮箱:445060406@qq.com。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投标将被拒绝。1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起至今。18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1套,副本2套。中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20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9月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审小组的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 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专业配置要求,由采购人代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3采购预算人民币212万元24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2万元投标报价应包括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工资、福利、保险、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等全部费用25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6质保期1年27合同签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确定后 30 天内签订采购合同2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29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款的5%;2.履约担保缴纳(提交)时间:下发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提交。3.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4.履约保证金退还: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投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退还。30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3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投标人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二、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电子投标文件以“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人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三、电子投标文件中反应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其中所有证书和执照必须为原件扫描。四、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而对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评标的,采购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投标。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拨打电子化平台客服热线:95763。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公司所有。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2.1“采购人”是指:长春理工大学。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投标人3.1应符合招标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全部要求。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要求澄清。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敬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顺延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顺延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6.3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语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及设备的相关资料非中文文本无效)7.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应编排有序,并编制文件目录,准确标明文件内容所在位置。请投标人按以下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3)开标一览表(4)投标保证金(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技术部分(8)资格审查资料(9)其它材料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8.1.2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文件:应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投标人”要求的投标资格,提供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8.1.3“投标人须知”第10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8.1.4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或说明与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的正负偏差和例外,详细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不可完全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进行复制粘贴。注:未按照以上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可能导致被否决其投标。9、投标报价9.1报价原则:执行招标文件规定。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0.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0.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0.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退还保证金。1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如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投标人可忽略此项)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方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3.3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14、投标1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填写投标人代表联系方式。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ledaac705fda12edb43。四、开标与评标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5.2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5.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开标。1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5.6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6.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7、评标17.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物,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19、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19.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19.2《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五、中标与合同20、中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委员会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授标时更改货物数量的权利2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2、签订合同22.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2.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保密和披露23.1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3.2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质疑和投诉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4.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5、中标服务费:25.1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详细填写下表。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揽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能力。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中小企业认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内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4纳税及社保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内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其依法免税证明)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响应文件内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响应文件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1.1.2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调试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2技术响应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和技术需求进行应答,详细填写“技术需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3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4投标有效期90天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6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以上资格及符合性磋商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无效。详细评审序号评分项目基准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因素30分3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保留两位小数。2商务因素20分2分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二级、《信息系统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三级,每具备一项得 1 分, 最高得 2分。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2分。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服务机构能力评估合格证书,每具备一项得 1 分, 最高得 2分。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智慧体育体质健康智能管理平台:制造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 2 分。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智慧体育体质健康智能管理平台:制造商具CMMI认证成熟度5级得2 分。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智慧体育体质健康智能管理平台:制造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得 2 分。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智慧体育体质健康智能管理平台:制造商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智慧体育体质健康智能管理平台:制造商具有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分室内体测室展示屏:所投产品软件应用平台系统通过等级保护评测,并取得3级及以上证明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内附测评结果通知书与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分室内体测室展示屏:所投产品品牌的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家为同一企业,非OEM等代工方式产品,得2分。投标文件内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技术因素36分智慧体育体质健康智能管理平台(2分)支持组织测试的计划创建、时间设置、标准设置、项目设置、测试计划支持下发至测试终端、支持终端的测试结果自动上传。投标文件提供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智慧体育测评一体化产品(10分)1.通过AI机器视觉技术,实现无感自动采集用户的运动过程数据和动作指标。支持通过单套或多套设备组合立定跳远、跳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斜身引体、实心球等项目。以上项目测试精度符合GB/T 19851.12-2005《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标准。投标文件内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提供架设引导页和水平陀螺仪等辅助功能。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支持自动识别和截取当次测试相关视频,并支持通过学生信息搜索与查看。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立定跳远支持起跳踩线、脚后退、手部触地、臀部触地违规判定。测试完成后,自动生成测试报告。测试报告支持测试全程视频回放,标准动作、动作指标、动作评价和技巧改进意见。预摆阶段指标包括:前摆幅度,后摆幅度;起跳阶段指标包括:起跳姿势,起跳角,起跳展体角度等;腾空阶段指标包括:收腿时间,空中摆臂幅度,腿部折叠角度等;落地阶段指标包括:收腿程度,落地膝角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引体向上测试完成后,自动生成测试报告。测试报告支持测试全程视频回放,标准动作、动作指标、动作评价和技巧改进意见。动作指标包括:速度曲线、动作间隔时间、握距、肘关节位置、肩胛骨激活(下旋+内收)、左右侧力量平衡、动作行程等。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身高体重测试套件(2分)支持按照体质健康监测标准实时计算测试成绩,测试结果语音播报,支持多次测试结果择优,测量结果自动上传,支持测量数据本地记录后台查看。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坐位体前屈测试套件(2分)测量范围-20~40cm,分度值0.1cm,误差±0.2cm。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AI田径站-长跑起点套件(2分)提供取消成绩、违规信息、成绩显示、信息显示、成绩修正、视频回放等功能。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AI田径站-短跑起点套件(4分)1.通过机器视觉和AI分析算法对抢跑违规进行识别,并语音播报违规人员、赛道、违规类型。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无须在测试跑道上放置任何测试设备,避免干扰考试。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体育田径杆终点套件(2分)具有集成AI算力,支持短跑、中长跑项目终点功能。支持50米、100米等短跑固定赛道和1000米、800米等不固定赛道成绩计算。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室内体测室展示屏(12分)1.智能交互展示屏后置标配VGA输入≥1路,HDMI输入≥1路。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智能交互展示屏前置中文按键≥7个,可实现音量加减、窗口关闭、触控开关等功能,且按键均具备两种及以上明确的功能。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3.智能交互展示屏采用针孔阵列发声设计,智能交互平板下边框具有4个发声单元,总功率≥40W, 扬声器在100%音量下,1米处声压级≥90dB,10米处声压级≥80dB;谐振频率不高于260Hz。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4.智能交互展示屏内置一体化超高清5K摄像头,单颗摄像头有效像素≥1900W,可输出最大分辨率5104*3864的图片与视频,支持搭配AI软件实现自动点名点数功能.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5.智能交互展示屏前置U盘接口需采用隐藏式设计,具有翻转式防护盖板,盖板高度≥4cm。为方便不同厚度U盘接入,开合角度≥100°。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6.智能交互展示屏具备前置电脑还原按键,为避免误碰按键采用针孔式设计,并配有中文标识。投标文件附CNAS或CMA资质认证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体系14分实施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①提供项目实施部门人员配置:包含项目组成员及成员分工安排、现场安装人员及成员分工安排;②提供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包含项目供货进度保障措施、项目实施进度保障措施;③提供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包含项目供货质量保障措施、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措施及生产厂家供货产品性能质量承诺函;④提供项目应急事件保障措施:包含施工及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可能遇到的各种临时意外情况等各种突发事件,提供应急相应预案;设备安装、调试中的突发事件,提供应急相应预案。以上4项方案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提供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4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①质保期内提供上门进行设备检测和故障排除、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提供无条件退换货,质保期外提供最低成本承诺函;②在质保期内项目回访制度及措施;③项目交付用户后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措施;④投标供应商售后网点建立:售后网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售后人员配置、售后备品备件供应配置清单及完整带有客户签字确认的售后服务单。 以上4项方案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提供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2分)投标供应商针对于本项目提供项目培训方案,方案应包括:①培训方式: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时长及培训对象以及培训讲师技术能力;②培训内容:应包括所提供产品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试、排除故障等各个方面。以上2项方案措施详细、完善、合理并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提供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智慧体育体质健康智能管理平台(4分)1、承诺管理平台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投标文件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承诺学生端体育小程序免费开通50000个名额。投标文件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1、本项目属于工业。2、评分细则只针对有效标书予以评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因素优劣顺序推荐。附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1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12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人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12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12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章合同条款(参考格式)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招标文件”指《本项目招标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一年。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13.4采购人有权邀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协助验收14.索赔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5.履约延误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6.误期赔偿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8.不可抗力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税费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9.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20.争议解决方式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1.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采购法对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章采购需求序号货物名称详细配置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备注1智慧体育体质健康智能管理平台1、支持学生、教师、学校、院系、专业信息的录入及维护,包括学生、教师照片信息。2、支持体育锻炼,包括的锻炼记录、测试记录、数据报表等,多端数据汇聚,支撑跨数据来源统计分析。3、体育测试,包括自主测试、组织测试等功能;测试项目可自由配置,可通过院系/专业/学级/班级/专业/测试时间等方式提供学生成绩分数查询、统计与测试报告功能。4、支持组织测试的计划创建、时间设置、标准设置、项目设置、;测试计划支持下发至测试终端、支持终端的测试结果自动上传。5、体育赛事,支持赛事创建、自动下发、参赛数据查看等功能,通过多终端参与,组织成本低,平台可汇总各设备参数数据,进行赛事成绩分析与可视化呈现。6、支持国家体质健康监测标准测试。支持体测成绩管理,成绩分析报告等。支持按照国家上报要求输出测试数据。套1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2智慧体育测评一体化产品一、硬件参数1、固定安装,稳固耐用。屏幕尺寸≥10.1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多点电容触摸交互屏; 高清分辨率,10亿色彩显示,支持10点电容触摸,提供防爆保护,1000nit高亮显示屏,亮度动态可调。2、CPU:集成8核高性能CPU,主频不低于2.4GHZ,无需外接设备即可实现本地AI计算。3、8G运行内存,128G存储空间。4、配备200W高清摄像机,满足人脸识别、动作捕捉需求。5、运行环境:可在-10°C~40°C环境正常运行,使用寿命不低于30000小时,适用于室内等场景。二、功能参数1、集成AI算力,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2、支持人脸识别、ID卡(扩展)两种身份识别方式,随到随测,测试过程语音播报引导提示。3、支持仰卧起坐、立定跳远、跳绳、引体向上、斜身引体、俯卧撑等项目。支持切换运动项目配置。4、支持按照体质健康监测标准配置成绩计算方式,测试结果语音播报结果和成绩。5、数据自动同步到管理平台,配合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引擎实现运动分析,分析结果支持通过管理平台进行运动数据查询。台43身高体重测试套件1、身高测试测量范围-90~215cm,分度值0.1cm,误差±0.2%;体重测试测量范围0~200kg。2、无线蓝牙连接,支持弱网环境、离线环境、有线/无线4G环境使用。3、具有按照体质健康监测标准实时计算测试成绩,测试结果语音播报,支持多次测试结果择优,测量结果自动上传,支持测量数据本地记录后台查看。4、支持成绩修正、违规标定。5、测试过程全流程语音引导,测量结果自动播报。套94肺活量测试套件1、设备采用一体化手持式设计,显示器尺寸40mm×20mm液晶显示。2、设备具有防补气(防作弊)功能,补气时自动锁定数据。3、设备具有锁定功能,读数方便。一键式操作,使用简便,同时具有清零功能。4、内置锂电池供电,支持3分钟未使用自动关机,带低电量提示功能。5、支持独立使用和蓝牙连接测试站两种使用方式。套95坐位体前屈测试套件1、测量范围-20~40cm,分度值0.1cm,误差±0.2cm。(2、主体采用拔插式,方便使用,单机采用≥3.5寸显示屏。3、测试仪带辅助可折叠测试床体,含海绵座垫及硬质挡板,便于收纳和快速搭建需要;配备双绑腿适应不同年龄段身高的测试固定辅助。4、支持独立使用、蓝牙连接测试站两种使用方式。套96室内体测室展示屏1.智能交互平板显示尺寸≧86英寸,分辨率:3840*2160 ,采用红外触控技术,在双系统下均支持40点同时触控2.智能交互平板表面玻璃应采用高强度钢化玻璃,玻璃厚度≤3.2mm,硬度可达莫氏7级,高于石墨1-9H硬度3.智能交互平板采用全贴合设计,光影偏差为0。4.智能交互平板双侧边框宽度≤17mm,提升视觉效果及教学沉浸感。5.智能交互平板前面板至少具备1路HDMI接口(非转接),2路USB3.0接口,1路USB Type-c接口6.智能交互平板后置标配VGA输入≥1路,HDMI输入≥1路7.智能交互平板具有通屏笔槽结构,可放置书写笔、粉笔、水性笔等。8.智能交互平板前置中文按键≥7个,可实现音量加减、窗口关闭、触控开关等功能,且按键均具备两种及以上明确的功能9.智能交互平板内置Wi-Fi6无线网卡,在Android和Windows系统下,可实现Wi-Fi无线上网连接、AP无线热点发射,在Android和Windows系统下支持无线设备同时连接数量≥30个。10.整机内置蓝牙Bluetooth 5.4模块,支持连接外部蓝牙音箱播放音频。11.无需打开智能交互平板背板,前置接口面板和前置按键面板支持单独前拆(12.前置U盘接口需采用隐藏式设计,具有翻转式防护盖板,盖板高度≥4cm。为方便不同厚度U盘接入,开合角度≥100°13.智能交互平板具备前置电脑还原按键,为避免误碰按键采用针孔式设计,并配有中文标识14.采用针孔阵列发声设计,智能交互平板下边框具有4个发声单元,总功率≥40W, 扬声器在100%音量下,1米处声压级≥90dB,10米处声压级≥80dB;谐振频率不高于260Hz。15.智能交互平板具备≥12核芯片驱动, Android 系统版本≥14.0,内存≥2G,存储≥8G。16.内置一体化超高清5K摄像头,单颗摄像头有效像素≥1900W,可输出最大分辨率5104*3864的图片与视频,支持搭配AI软件实现自动点名点数功能。17.智能交互平板左右两侧可提供与教学应用密切相关的快捷键,数量各不少于15个,并支持自定义设置:时间,显示模式,单侧显示、双侧同时显示,该快捷键至少具有关闭窗口、展台、桌面、多屏互动等教学常用按键。18.智能交互平板具有悬浮菜单,两指可快速移动悬浮菜单至按压位置,悬浮菜单可进行自定义分组,可添加AI互动软件等不少于30个应用。19.智能交互平板触摸支持动态压力模拟,支持无任何电子功能的普通书写笔,在交互平板上书写或点压时,整机能感应压力变化,书写或点压过程笔迹呈现不同粗细。20.安卓白板软件具备面积识别功能,通过接触交互设备的面积大小实现智能擦除、粗细笔迹书写。21.智能交互平板采用硬件低蓝光背光技术,在源头减少有害蓝光波段能量,蓝光占比(有害蓝光415~455nm能量综合)/(整体蓝光400~500能量综合)<50%。22.智能交互平板全通道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可实现画面纹理的实时调整;支持纸质纹理:素描纸、宣纸、水彩纸;支持透明度调节与色温调节;显示画面各像素点灰度不规则,减少背景干扰。23.通过五指抓取屏幕任意位置可调出多任务处理窗口,并对正在运行的应用进行浏览、快速切换或结束进程。24.具备ECO光感模块,在关闭推拉黑板,可自动进入黑屏节能模式,并可自主选择时间间隔。25.智能交互平板背光系统支持DC调光方式,多级亮度调节。26.在任意信号源下,从屏幕下方任意位置向上滑动,可调用快捷设置菜单;无需切换系统,可快速调节Windows 和Android 的设置,并支持拖拽到屏幕任意位置。27.智能交互平板采用OPS-C 标准的80pin针口设计28.智能交互平板满足《GB 40070-202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亮度均匀性≥70%,闪烁等级≤-30db(60Hz)内置电脑1.80pin Intel通用标准接口,即插即用,易于维护;2.尺寸长度≥220mm,厚度≤30mm3.CPU采用Intel I5处理器;4.内存:≥8G DDR4;5.硬盘:≥256G SSD固态硬盘; 接口:整机非外扩展具备5个USB接口;具有独立非外扩展的视频输出接口:≥1路HDMI等;台17室外体育场展示屏屏幕尺寸65寸,1920×1080分辨率,支持10点红外触摸,178°超广水平/垂直可视角度,亮度最高可达2000cd/m²,亮度自动调节不伤眼,固定安装,稳固耐用,安全:漏保、防雷三级、涉水深度可达50cm,防护设计:防尘、防虫、防水,IP55。 台28智慧体育测评一体化产品一、硬件参数1、交互屏幕≥11.5英寸,分辨率不低于2880*1800,前置摄像头:2000W,后置摄像头:5000W,连接方式:Wi-Fi;蓝牙、充电:67W快充。2、搬移、部署、收纳便捷,备用20000mAh电源,提供超长续航,支持不少于12小时持续使用。二、功能参数1、一体化设计,自带内置摄像机和AI算力,不依赖于其他边缘计算设备即可独立工作。2、可根据实际测试点位快速移动与快速部署,不受供电与网络限制。3、支持在没有外部供电与联网情况下独立完成测试工作,在具备网络条件下完成数据回传,确保测试的稳定可靠。4、通过AI机器视觉技术,实现无感自动采集用户的运动过程数据和动作指标。支持通过单套或多套设备组合立定跳远、跳绳、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斜身引体、实心球等项目。以上项目测试精度符合GB/T 19851.12-2005《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标准。5、测试支持人脸识别、手动添加、扫码(扩展)、ID卡(扩展)四种身份识别方式,语音播报引导提示、按键提示声音。6、支持实时显示违规计数、不同音效提示违规动作。7、具有架设引导页和水平陀螺仪等辅助功能。8、支持测试规则配置、违规播报、违规语音提示、违规计数。9、支持自动识别和截取当次测试相关视频,并支持通过学生信息搜索与查看。10、立定跳远项目支持无跳远垫自动识别测试区域,自动识别时间不超过5秒。11、立定跳远支持起跳踩线、脚后退、手部触地、臀部触地违规判定。测试完成后,自动生成测试报告。测试报告支持测试全程视频回放,标准动作、动作指标、动作评价和技巧改进意见。预摆阶段指标包括:前摆幅度,后摆幅度;起跳阶段指标包括:起跳姿势,起跳角,起跳展体角度等;腾空阶段指标包括:收腿时间,空中摆臂幅度,腿部折叠角度等;落地阶段指标包括:收腿程度,落地膝角。11、引体向上支持上杆时身体未保持静止、未直臂悬垂、下颌未过杆、间隔时间超过10秒违规判定。12、引体向上测试完成后,自动生成测试报告。测试报告支持测试全程视频回放,标准动作、动作指标、动作评价和技巧改进意见。动作指标包括:速度曲线、动作间隔时间、握距、肘关节位置、肩胛骨激活(下旋+内收)、左右侧力量平衡、动作行程等。13、仰卧起坐支持双手未抱头、屈膝大于90°、垫臀违规判定。14、仰卧起坐测试完成后,自动生成测试报告。测试报告支持测试全程视频回放,标准动作、动作指标、动作评价和技巧改进意见。动作指标包括:速度曲线、平均速度、疲劳和失误、屈膝角度、躯干姿势、臀部位置、抱头姿势、结束姿势等。套29AI田径站-长跑起点套件1、配套起点互动屏,支持十点触摸,屏幕配置≥21.5寸多点电容触摸交互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2、支持通过终点套件进行独立的有线或4G/5G无线组网。3、终端自带算力,通过机器视觉和AI算法,支持800/1000米跑测试和锻炼。4、支持人脸识别、刷卡识别、手动录入三种身份识别方式。5、提供校内随测、校内组织测试两种测试模式。7、支持免检录、免编排快速测试,参测者穿上背心即可直接参与800米测试,最大支持人数不低于60人。8、支持引导提示,起跑倒计时、发令等语音指令。9、智能实时输出体育运动成绩,提供手动修正测试成绩功能;自动推送成绩显示屏进行成绩公布。10、起跑时支持实时发令或者延时发令,延时时长可以配置。测试完成后支持测试结果自动语音播报,并提供手动播报功能。11、提供取消成绩、违规信息、成绩显示、信息显示、成绩修正、视频回放等功能。12、提供取消测试资格、填写号码牌、召回重新测试等功能。13、各起点设备支持自动更新获取体育平台最新运动会编排结果,选择对应小组后可进行小组人员、对应赛道号或对应号码信息播报,可多次重复播报,无需按人进行检录。14、运动会比赛结果数据自动上传体育平台,仅保留最新比赛结果为有效成绩。套410AI田径站-短跑起点套件1、配有起点互动屏,支持十点触摸,屏幕配置≥21.5寸多点电容触摸交互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2、终端自带算力,通过机器视觉和AI算法,支持50米、100米跑测试。3、通过机器视觉和AI分析算法对抢跑违规进行识别,并语音播报违规人员、赛道、违规类型。4、支持人脸识别、刷卡识别、手动录入两种身份识别方式。5、支持自动编排、手动编排两种赛道编排方式。6、支持免检录、免编排快速测试。7、支持引导提示,起跑倒计时、发令等语音指令。8、智能实时输出体育运动成绩,提供手动修正测试成绩功能,9、起跑时支持实时发令或者延时发令,延时时长可以配置。10、测试完成后支持测试结果自动语音播报,并提供手动播报功能。 11、无须在测试跑道上放置任何测试设备,避免干扰考试。12、各起点设备支持自动更新获取体育平台最新运动会编排结果,选择对应小组后可进行小组人员、对应赛道号或对应号码信息播报,可多次重复播报,无需按人进行检录。13、运动会比赛结果数据自动上传体育平台,仅保留最新比赛结果为有效成绩。14、提供取消成绩、违规信息、成绩显示、信息显示、成绩修正、视频回放等功能。15、提供取消测试资格、填写号码牌、召回重新测试等功能。套411体育田径杆终点套件1、配有固定式金属立杆,屏幕配置≥21.5寸多点电容触摸交互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2、提供4G/5G无线组网能力,实时监控接入设备状态、摄像机状态。3、具有集成AI算力,支持短跑、中长跑项目终点功能。支持50米、100米等短跑固定赛道和1000米、800米等不固定赛道成绩计算。4、通过机器视觉和AI分析算法对冲线违规进行识别,并语音播报违规人员、赛道、违规类型。5、支持语音播报引导提示、语音发令。6、提供取消成绩、违规信息、成绩显示、信息显示、成绩补录、视频回放等功能。7、测试结果语音播报、智能实时输出体育运动成绩,自动推送成绩显示屏进行成绩公布。套212移动式单杠优质加厚钢架,焊接牢固,焊接处做防腐处理,可移动室内引体向上户外训练健身器材,高度可进行调节,自重≥165KG,,可调节高度1.9m,2.1米,2.3米,杠面长度≥1.8米,底座厚度≥4.2毫米槽钢,与地面固定牢固。套1013仰卧起做训练板可折叠仰卧起坐辅助器学校中考体育专用仰卧起坐测试仪仰卧训练板,尺寸>560mm*1762mm,按下旋钮即可完成折叠,方便快捷,轻松收纳不占用空间,勾脚处泡棉多档位调节,适合不用年龄段人群使用。板面加宽设计,运动伸展不受局限。可调节脚垫,不平地面也可使用,人性化护角设计。套1014立定跳远跳远测试专用垫校体育测试专用垫子加厚防滑、跳远垫体测垫、可便携收纳,尺寸>3500mm*900mm材质天然橡胶材料防滑纹理设计,防滑革面,牢牢贴合地面。与脚底接触不打滑,使用更放心,多场地适用:适用于塑胶跑道、水泥地、木地板等印刷清晰 刻度标准;电子智能刻度分段,刻度印刷清晰,不怕日晒雨淋橡胶,具有较高的弹性,缓冲减震能够有效保护脚踝。套1015数据查询一体机CPU:i7-13620主板:Intel芯片组,内存:≥16G DDR4 3200MHz 内存声卡:集成声卡硬盘;1TB M.2 NVME SSD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键鼠:原厂键盘、鼠标; 显示器:不低于27英寸同品牌显示器具有排查诊断功能:a、计算机具备设备诊断功能,能够进行软硬件一体化综合体检,主动发现电脑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一键的自动化解决方案;b、计算机能够实时检测 CPU 温度、内存使用情况、网速使用情况、并且能够实时查看到主机编号以及保修信息;可针对体检结果进行自动优化;c、计算机具有能够智能驱动功能,快捷完成驱动程序的检测、下载、安装全流程;d、计算机能够在线对计算机提供自动解决、人工服务等多种解决方案, 可快捷方便解决在电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台116数据查询笔记本CPU型号:Core Ultra7 155H线程数:22线程显卡型号:集成显卡读卡器:Micro SD指纹识别:电源键指纹识别摄像头类型:3D摄像头显示器:屏幕类型LED屏幕尺寸:14.5英寸屏幕色域:100%sRGB屏幕刷新率:120Hz屏幕分辨率:3072*1920网络传输:蓝牙连接,支持蓝牙,无线网卡,双天线Wi-Fi 6内存:32GB内存频率:7467MHz端口:USB-A接口数2个有线网络RJ45:10/100/1000MbpsUSB-C接口数量:2个雷电/USB4接口:1个显示端口:USB-C(雷电/USB4);HDMI 2.1接口输入设备:键盘全尺寸键盘包装清单:主机×1、电源适配器×1、 用户手册×1台117数据监测终端屏幕尺寸:12.2英寸屏幕类型:双层OLED刷新率技术:Supermotion动态刷新率技术屏幕色彩:10.7亿色,P3广色域分辨率:2800 × 1840像素屏幕像素密度PPI:274 PPI屏幕比例:3:2屏占比:92%触摸屏:多点触控,最多支持10点触控防指纹膜:支持防指纹膜(疏油层)屏幕贴合技术:全贴合存储:运行内存(RAM)12GB存储容量(ROM):256GB前置摄像头:800万像素智慧感知摄像头后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摄像头(F1.8光圈,不支持OIS)自动对焦 + 800万像素摄像头(广角,F2.2光圈,固定焦距),FOV 112°闪光灯:支持后置主摄像头:最大支持3840×2160@30fps视频录制;后置广角摄像头: 最大支持1920×1080@30fps视频录制后置主摄像头:4160 × 3120像素; 后置广角摄像头:3264 × 2448像素后置摄像头:最大可支持3840 × 2160像素变焦模式:10倍数字变焦摄像头传感器:背照式(BSI)前置拍摄功能:人像模式、延时摄影、动态照片、水印、自拍镜像、声控拍照、定时拍照、美颜、笑脸抓拍等功能;后置拍摄功能:延时摄影、广角、大光圈虚化、超级夜景、人像模式、专业模式、慢动作、全景模式、智能滤镜、水印、文档矫正、动态照片、笑脸抓拍、声控拍照、定时拍照、连拍、多机位等功能摄像头类型:前单后双人脸识别:支持连拍功能:支持传输功能:WLAN 协议802.11 a/b/g/n/ac/ax,2×2 MIMO,HE160WLAN:支持WLAN Display:支持WLAN 直连:支持WLAN 频率:2.4GHz和5GHz星闪:支持蓝牙:Bluetooth 5.2,支持BLE,支持SBC、AAC、LDAC蓝牙文件传输:支持PC数据同步:支持(不预置Hisuite)定位:支持GPS、GLONASS、北斗、伽利略、QZSSHuawei Share:支持数据传输接口:USB、WIFI、蓝牙、星闪电池容量:串联电池,等效容量10100mAh(典型值)充电器:20V/5A充电器,兼容5V/2A或9V/2A或5V/4.5A或10V/2.25A或10V/4A或11V/6A或20V/4.4A 霍尔传感器:支持指纹传感器:支持陀螺仪:支持指南针:支持NFC:不支持环境光传感器:支持重力传感器:支持音频:立体声扬声器4个(8驱阵列式扬声器)麦克风:4个耳机接口:USB Type-C(仅支持数字耳机)包装清单:主机 X 1充电器 X 1数据线 X 1快速指南(含电子三包凭证)X 1权益卡片 X 1台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三、开标一览表四、投标保证金五、技术规格偏离表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七、技术部分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它材料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按约定的合同方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上述招标项目。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遵守合同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合同履行期限2项目负责人3投标有效期4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5技术内容及要求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元)投标保证金(有/无)合同履行期限备注注:“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分项报价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分项报价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分项报价表应按开标一览表做出调整。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年月日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型号 生产厂家或产地数量及 单位 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345…合计总价(元)注:1.以上报价含生产制作、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一切费用。2.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此表中的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3.投标人按采购需求及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明细表)逐项列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元;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后1、不能或拒绝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银行进账回单或保函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需求、技术规格投标文件对应的货物情况、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5.“是否偏离”栏目,投标人据实选择填写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在“备注”栏目填写证明偏离情况的技术证明资料中该项技术指标的明确位置(例如:见投标文件第几页第几段/第几行)6.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所提供的参数,不允许全部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提供的文字及区间数值,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六、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备注说明: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条件、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地点、质量保证、违约赔偿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投标单位全称(公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间:年月日七、技术部分注: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及内容八、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 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序号起止时间项目概况业主单位完成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金额、负责人。3、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所填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的复印件。(五)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为本项目所配备人员,并附人员相关证件。(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2021年起至今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企业其他信誉情况(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九、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提供(如果是,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体育平台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