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餐食品原辅材料 餐原辅材料招标变更公告(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2025)
翠屏区白花片区学校2025-2026学年校园餐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招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翠采委〔2025〕0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翠屏区白花片区学校2025-2026学年校园餐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31 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关于《翠屏区白花片区学校2025-2026学年校园餐原辅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翠委采[2025]02号)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更正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组织的《翠屏区白花片区学校2025-2026学年校园餐原辅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翠委采[2025]02号)的关注与参与。在招标文件发布过程中,经我单位认真核查,确认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计算存在错误。 一、具体更正事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第13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整(¥855958.00)。 (二)更正后:根据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计算比例(预算金额的2%),正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为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整(¥835958.00)。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及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55958.00的地方均以此更正为准。 二、对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处理说明 为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权益,并保障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投标保证金缴纳作如下明确说明: (一)对于在收到本更正说明前,已按原招标文件金额(即¥855958.00)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1.您已完成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完全有效。 2.您可以正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任何影响。 3.无需办理任何退款或补充差额手续。 4.本次更正不会对您已完成的缴纳行为及后续投标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于尚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 1.您可以选择按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整(¥855958.00)或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整(¥835958.00)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2.无论您选择缴纳¥855958.00或¥835958.00,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正常参与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影响。 3.缴纳方式、账户信息、截止时间等要求仍以招标文件(含本更正说明)的规定为准。 请注意:选择缴纳¥855958.00属于自愿多缴行为,多缴部分款项的处理将在招标程序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一并退回多缴部分)。 三、重要补充说明 本项目原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均保持不变。本次更正仅涉及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调整,不影响开标及后续评审工作的既定计划。无论缴纳金额为¥855958.00或¥835958.00,在评标过程中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不会因缴纳金额不同而受到差别对待。 其他说明 1.本更正说明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第13条》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3.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关注本更正信息,并按要求执行。 对于此次更正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说明 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 2025年 8月 12日
更正日期:2025-08-12 11:08: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31 00:00:00至 2025-08-06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2、【投标保证金】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即:2025-08-21 10:00:00到达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3、【投标截止时间 】2025-08-21 10: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 地址: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
联系人:李应科 联系方式:1858310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东山路25号(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人:交易受理股 联系方式:08318202635
文件名称:
更正说明.doc
关于《翠屏区白花片区学校2025-2026学年校园餐原辅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翠委采[2025]02号)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更正说明致各潜在投标人:感谢各潜在投标人对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组织的《翠屏区白花片区学校2025-2026学年校园餐原辅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翠委采[2025]02号)的关注与参与。在招标文件发布过程中,经我单位认真核查,确认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计算存在错误。一、具体更正事项如下(一)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13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整(¥855958.00)。(二)更正后:根据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计算比例(预算金额的2%),正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为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整(¥835958.00)。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及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55958.00的地方均以此更正为准。二、对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处理说明为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权益,并保障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投标保证金缴纳作如下明确说明:(一)对于在收到本更正说明前,已按原招标文件金额(即¥855958.00)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1.您已完成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完全有效。2.您可以正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任何影响。3.无需办理任何退款或补充差额手续。4.本次更正不会对您已完成的缴纳行为及后续投标产生不利影响。(二)对于尚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1.您可以选择按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整(¥855958.00)或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整(¥835958.00)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无论您选择缴纳¥855958.00或¥835958.00,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均可正常参与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影响。3.缴纳方式、账户信息、截止时间等要求仍以招标文件(含本更正说明)的规定为准。请注意:选择缴纳¥855958.00属于自愿多缴行为,多缴部分款项的处理将在招标程序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一并退回多缴部分)。三、重要补充说明本项目原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均保持不变。本次更正仅涉及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调整,不影响开标及后续评审工作的既定计划。无论缴纳金额为¥855958.00或¥835958.00,在评标过程中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不会因缴纳金额不同而受到差别对待。其他说明1.本更正说明是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第13条》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3.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关注本更正信息,并按要求执行。对于此次更正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特此说明!宜宾市中山街小学校2025年8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食品原辅材料 餐原辅材料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