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招标变更公告(重庆市渝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2025)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YBQ25C00070)采购更正公告2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YBQ25C00070)采购更正公告2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BQ25C000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
更正日期: 2025年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采购经办人:陈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782319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滨港路73号附1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方广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曹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343601341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北四支路2号北辰名都3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3436013412
五、附件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更正公告2.docx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
最高限价:428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更正公告2各潜在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现对本项目(项目名称: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项目号:YBQ25C00070)招标文件进行如下重要修改:一、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原位置原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后的内容第8页“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二、项目基本情况”(最终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修复治理实施方案为准)(最终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修复治理实施方案为准)第9页“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三、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7.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后,对地块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3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并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周期提交监测报告。地下水监测期间如有异常,须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补充评估(调查),查明异常原因。7.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后,对地块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3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并按要求的周期提交监测报告。地下水监测期间如有异常,须按相关要求开展补充评估(调查),查明异常原因。第10页“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对地块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3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一)服务期:本合同签订生效且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批复文件;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对地块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3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第10页“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三)验收方式:《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同时完成3年地下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即认定为乙方工作成果验收通过,无需甲方另行出具验收文件。(三)验收方式:《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报告》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同时完成3年地下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即认定为乙方工作成果验收通过,无需甲方另行出具验收文件。第10-11页“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三、付款方式”(二)合同款分四次支付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中标人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大型企业的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标人为中小企业预付50%),在采购人支付前,中标人应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预付款担保格式详见附件)。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若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可不适用本条规定。2.第二次支付:中标人提交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第三次支付:中标人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完成第一年地下水监测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4.第四次支付:中标人完成后续两年的地下水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乙方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大型企业)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中小企业预付50%)。在采购人支付前,乙方应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预付款担保格式详见附件)。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第二次支付:乙方提交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第三次支付:乙方提交的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完成第一年地下水监测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4.第四次支付:乙方完成后续两年的地下水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二)合同款分四次支付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乙方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大型企业)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中小企业预付50%)。在采购人支付前,乙方应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预付款担保格式详见附件)。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第二次支付:乙方提交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第三次支付:乙方提交的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完成第一年地下水监测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4.第四次支付:乙方完成后续两年的地下水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第25页“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中“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检测等工作,为 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项目,编制《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评审通过后按要求开展地下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1.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按照相关技术要求,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检测等工作,为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编制《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评审通过后按要求开展地下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第25-26页“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中“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中“2.咨询要求”7.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后,对地块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3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并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周期提交监测报告。地下水监测期间如有异常,须按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补充评估(调查),查明异常原因。7.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后,对地块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3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并按要求的周期提交监测报告。地下水监测期间如有异常,须按相关要求开展补充评估(调查),查明异常原因。第26页“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中“三、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对地块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3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乙方应在项目施工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修复治理工程效果评估。(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时间可顺延,但乙方不可据此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对地块及其周边地下水进行3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乙方应在项目施工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修复治理工程效果评估。(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时间可顺延,但乙方不可据此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第27页“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中“五、验收标准和方式”2.技术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且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的批复文件,同时完成3年地下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即认定为乙方工作成果验收通过。2.技术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重庆昆仑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须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且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效果评估的批复文件,同时完成3年地下水长期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即认定为乙方工作成果验收通过。第27-28页“第六篇 政府采购合同”中“六、报酬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款分四次支付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乙方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大型企业)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中小企业预付50%)。在采购人支付前,乙方应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预付款担保格式详见附件)。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第二次支付:乙方提交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第三次支付:乙方提交的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完成第一年地下水监测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4.第四次支付:乙方完成后续两年的地下水监测(具体时限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一)合同款分四次支付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乙方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大型企业)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中小企业预付50%)。在采购人支付前,乙方应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预付款担保格式详见附件)。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第二次支付:乙方提交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取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第三次支付:乙方提交的效果评估报告取得批复文件后完成第一年地下水监测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4.第四次支付:乙方完成后续两年的地下水监测(具体时限以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和地方技术要求及实际情况为准)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注:1.本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充分考虑并遵守本修改通知的内容。3.原招标文件中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未修改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方广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2025年8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估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