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招标变更公告(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2025)
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63220250008G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07004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表
体系认证(6分)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提供齐全得6分,缺1项扣 1.5分。(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全国 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为证明材料,未按本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删除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表
购买食品保险承诺(5 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 2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得5分。 (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购买食品保险承诺(6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 2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得6分。 (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表
配送能力(15分)为保证供应商能准时、保质将食材配送到采购人 指定的地点,投标人具有1辆冷链或冷藏配送车 得3分,每增加1辆配送车加3分,本项满分15 分; (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并加盖投标供 应商CA电子签章;②租赁车辆:提供购车发票、 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为证明 材料,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配送能力(20分)为保证供应商能准时、保质将食材配送到采购人 指定的地点,投标人具有1辆冷链或冷藏配送车得4分,每增加1辆配送车加4分,本项满分20分; (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并加盖投标供 应商CA电子签章;②租赁车辆:提供购车发票、 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为证明 材料,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延期。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
地址:榕江县新城区
项目联系人:吴永杰
联系方式:1587021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禾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一期22栋3层
联系人:杨倩、王向丽、侯德华
联系方式:18085588008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招标文件(2025-08-08)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项目名称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P52263220250008G4001采购人: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详细地址榕江县新城区联系人:吴永杰,联系电话15870212220代理机构贵州禾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一期22栋3层杨倩、王向丽、侯联系人:德华,联系电话18085588008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服务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第六节评标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第八节质疑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主要条款第二节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投标文件范本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欢迎潜在投标人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2909:10(北京时间)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全面推行学生食堂食材“四统”制度,做到校园食堂食材源头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确立“营养膳食”理念,开具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并公布执行。确保校园食堂食材集中配送工作安全高效运行,让学生吃得饱、吃得好,做到学生满意、家长满意和社会满意,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学生自行缴费)。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仅作为招投标流程数据录入使用。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以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的商品价格监测为基准价,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的价格则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价格监测为基准价,若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和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都没有的,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学生家长代表进行询价后(按供应区域内至少三个农贸市场或生鲜超市)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粮食类、食用油类、调味品、干货类以基准价下浮10%;肉类以基准价下浮13%;蔬菜类、水果、牛奶类、蛋类以基准价下浮15%。)计价单位文本(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函(或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自行承诺即可)。)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是☑否“暗标评审”是指在技术标评审时,隐藏名称及其缩写和徽标等显露的标识再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应按照有利于暗标评审原则设定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的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应响应暗标评审要求。七、采购文件解释权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八、采购人名称: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地址:榕江县新城区联系人:吴永杰联系电话:15870212220电子邮件:/九、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禾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一期22栋3层联系人:杨倩、王向丽、侯德华联系电话:18085588008电子邮件:386214198@qq.com十、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榕江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855-6622702详细地址:贵州省榕江县城北新区南岳大道榕江一中旁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大楼注意:1.获取采购文件前,尚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注册登记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业务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等相关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fttypecode=03(注:使用实体数字证书(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使用贵州交易通(无介质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黔东南交易通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供应商上传及撤回投标文件入口)。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有阐述、演示与样品递交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响应),于开标时间前使用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序列号相同的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上传投标文件后进行CA锁续费,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服务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由基本开户(或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需附基本存款账户(或开户许可证)】及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信息查询截图: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一)项目基本情况:2025年秋季学期,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在校生3129人。按200天计算,按平均早餐5元/人/天、中晚餐7元/人/天的标准,一个学期约500万元。(二)采购服务内容: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所需的肉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类、水果、牛奶类、蛋类、调味品、干货等大宗食材及辅材的供应配送及相关服务。(三)服务地点: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四)食材配送要求及标准:1.肉类:配送方式为毛菜配送,猪牛羊肉应剔骨(配送排骨时可不剔骨)、去头脚和内脏等,鸡鸭鱼鹅肉应去内脏。禁止供应种公猪、种母猪肉。肉类食材要保证干净、卫生、新鲜,具备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2.蔬菜类:配送方式为毛菜配送,蔬菜类食材要保证新鲜、品相好、无附着泥土、无残枝烂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采用食品级材料按规范要求。3.粮食类:米、面条、面粉、米粉等,米:为当年生产的国标一级籼米,当年秋粮未上市前可用上年生产的同等级大米。有生产日期、合格证等,产品符合GB/T1354-2018标准,大米质量指标应达到籼米一级,产品质量应符合GB/T1354的食品安全指标和大米质量指标,生产厂家为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每年应提供2批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面条:按照GB/T40636-2021《挂面》国家标准执行。面粉:执行国家GB/T1355(小麦粉)、GB/T8607(高筋小麦粉)、GB/T8608(低筋小麦粉)标准;米粉:执行地方标准DBS52/051—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粉米皮>)。4.食用油类:无添加剂,国标一级以上非转基因物理压榨菜籽油,有生产日期、合格证等,必须符合“GBT1536-2021菜籽油”或“GB2716-2018植物油”标准;生产厂家为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5.水果、牛奶类:供应学生饮用奶,蛋白质含量、非脂乳固体等指标符合国家要求,提供每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每年提供一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水果要保证新鲜、大小均匀、色泽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6.蛋类:提供的蛋类蛋皮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蛋黄蛋清界限分明;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7.调味品: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要有生产日期、合格证等,生产厂家为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8.干货类(包括但不限于木耳、菌菇等):提供的干货在保质期以内,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9.配送量: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WS/T554-2017)标准,并结合榕江县一中学生实际营养需求,由榕江县一中对配送食材进行点单,至少三天要确定配送量,由中标企业实施配送。10.结算价格:肉类、蔬菜类、粮食类、食用油类、水果、牛奶类、蛋类、调味品、干货按照基准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11.配送频次:肉类、蔬菜类、水果、牛奶类食材实行一日一次配送,其余干杂粮油等,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择时配送,原则上每月1—2次,货品保质期距离到期时间要大于2/3的时间以上,杜绝配送各类临期商品至学生食堂。12.相关要求:(1)中标供应商在采购食材时,在质优与同价的条件下,建议优先采购榕江县内具有资质的商户、扶贫产业项目和农户的食材。(2)蔬菜应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肉类建议优先选择本县农户饲养、经定点屠宰,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同时建立猪肉溯源记录档案,严禁配送冷冻肉和深加工食品,所有食材要进行索证索票。(3)中标供应商要合理安排配送路线,确保每天食材到学校既新鲜安全又准时,原则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5:00,不得晚于7:30,食材到校卸货时要当场查验货,学校指定专人对食材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校方与配送人员要双方现场签字确认。若出现数量或质量问题时,要在当天烹饪前给予补足。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至学期结束。2.服务地点: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二、验收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上秤秤量,并在投标供应商开具的送货单上签字,作为结算依据。出现不合格物资的,采购人拒绝收货,由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三、付款方式次月5日前,学校将上月报账手续审核后报县教育局核准后,县教育局计财办、校财局管中心按报账程序将资金汇入中标供应商账户。原则上按月结算次月结清。四、投标有效期90天。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3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若在配送过程中出现劣质产品或不按时按量配送的,将按照合同约定取消配送资格,解除合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减所造成的损失。后果严重以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减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六、验收标准、规范食材原料要求安全,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学校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质量与数量的检查、验收。配送时中标供应商同时提供检疫、检测、质量合格等相关佐证报告。七、售后服务要求(1)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保质、保量的供应所需食材原材料,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由于其他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中标供应商保证按照学校的需求,配送绝对足量的原材料,验收时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要求,中标供应商无条件在采购方规定时间内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未更换或未按时更换,中标供应商自愿接受采购方的处罚。八、配送中心建设及从业人员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要达到配送服务条件,配备能满足配送标准要求和配送需求量的冷链专用(冷藏)运输车辆,对运输车辆进行全程监控,并对运输车辆安全责任事故负责;配送中心的选址及建设必须符合规划和环保的相关要求,各类食材储存要达到食品安全存放的相关要求。中标供应商要配备有足够的具备资质的食品安全检测、营养健康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确保配送食材有益于学生营养均衡、健康成长。九、退出机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方立即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退出入围:中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的;经营管理期间因中标供应商责任导致被服务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经营管理期间,存在转包、分包、挂靠和合伙经营行为的;因管理问题出现有害生物等食品安全相关负面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中标供应商一学期内,受到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2次或行政处罚2次的;降低食材质量标准、擅自变更供餐食谱等其他违反合同(协议),且不能切实改正的;弄虚作假,数量与菜单配量严重不符,毛利超过规定,被相关部门查获1次以上的;服务学校整体满意率低于85%的;中标供应商有其他行为,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十、安全责任要求(1)因食品质量问题学生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2)学校发生学生中毒事件时,中标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3)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且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十一、其他要求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作出的“学生餐食材配送要实行微利”的有关要求,中标配送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学生餐食材配送方面的经营业务净利润不得高于5%。学期最后一个月暂停结算,由校方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如有)对中标配送供应商进行财务审计,审计后净利润高于5%的按5%利润进行结算,低于5%的按实际结算。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若有可填)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若有可填)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若有可填)注:供应商派出现场阐述、演示人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间前到达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安排进行系统演示登记后,依次到中心阐述室进行系统演示。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本项目无图纸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价、打分。二、评分标准1.符合性审查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263220250008G4评标地点:开标室四(可容纳20人)2025.08.29序号检查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一、符合性检查1商务符合性商务符合性二、无效标检查2无效标检查无效标检查符合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标专家(签字):2.评分表评分表项目名称:榕江县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52263220250008G4评标地点:开标室四(可容纳20人)2025.08.29评分项及分值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评分项分值标准价格分15.0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有效的投标下浮率报价)】×5分注:①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大值;②投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最终的结算依据。③投标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0.0-5.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有效的投标下浮率报价)】×5分注:①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大值;②投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最终的结算依据。③投标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0.0-5.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有效的投标下浮率报价)】×5分注:①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大值;②投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最终的结算依据。③投标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0.0-5.0分技术分15.0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完整、具体、针对性强,得5分;②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较完整、具体、针对性较强,得3分;③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2分;④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较差,得1分;⑤未提供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得0分。0.0-5.0分技术分15.0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①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强,得5分;②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③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得2分;④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差,得1分;⑤未提供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得0分。0.0-5.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2.5分。②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具体、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1.5分。③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简略,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可行性差,得0.5分。⑤未提供应急预案,得0分。0.0-2.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相应退换货方案等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审: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行,具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5分;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针对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③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与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④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不完整,针对性欠缺,得0.5分;⑤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0.0-2.5分商务分70.00(分)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至今1个类似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20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未提供的不得分。)0.0-20.0分商务分70.00(分)投标人在榕江县境内具有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并具备以下功能分区:保鲜及冷冻室、果蔬间、干货间、肉类加工间、食品安全检测室的得9分或承诺中标后在榕江县境内设立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并具备以下功能分区:保鲜及冷冻室、果蔬间、干货间、肉类加工间、食品安全检测室的得9分。(注:①自有的提供现场实景照片、产权证或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②租赁的提供现场实景照片和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③承诺中标后在榕江县境内设立生产加工配送中心的,提供承诺书)0.0-9.0分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1人,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1人,配送人员5人;以上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5分,每缺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或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0.0-15.0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得6分。(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0.0-6.0分为保证供应商能准时、保质将食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投标人具有1辆冷链或冷藏配送车得4分,每增加1辆配送车加4分,本项满分20分;(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②租赁车辆:提供购车发票、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0.0-20.0分得分100.00分评标专家(签字):评分细则分值评分项评审内容价格部分(满分15.00分)粮食类、食用油类、调味品、干货类价格分(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有效的投标下浮率报价)】×5分注:①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大值;②投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最终的结算依据。③投标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肉类价格分(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有效的投标下浮率报价)】×5分注:①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大值;②投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最终的结算依据。③投标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蔬菜类、水果、牛奶类、蛋类价格分(5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有效的投标下浮率报价)】×5分注:①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下浮率报价最大值;②投标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最终的结算依据。③投标报价得分按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两位。技术部分(满分15.00分)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①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完整、具体、针对性强,得5分;②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较完整、具体、针对性较强,得3分;③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一般、针对性一般,得2分;④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较差,得1分;⑤未提供采购及配送服务方案,得0分。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①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强,得5分;②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较强,得3分;③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针对性一般,得2分;④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差,得1分;⑤未提供食材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得0分。应急预案方案(2.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①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2.5分。②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具体、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1.5分。③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简略,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可行性差,得0.5分。⑤未提供应急预案,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2.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相应退换货方案等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审:①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行,具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5分;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针对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③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与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④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不完整,针对性欠缺,得0.5分;⑤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商务部分(满分70.00分)类似业绩(20分)投标供应商提供2020年1月至今1个类似业绩得4分,本项满分20分;(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未提供的不得分。)加工配送中心(9分)投标人在榕江县境内具有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并具备以下功能分区:保鲜及冷冻室、果蔬间、干货间、肉类加工间、食品安全检测室的得9分或承诺中标后在榕江县境内设立生产加工配送中心,并具备以下功能分区:保鲜及冷冻室、果蔬间、干货间、肉类加工间、食品安全检测室的得9分。(注:①自有的提供现场实景照片、产权证或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②租赁的提供现场实景照片和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③承诺中标后在榕江县境内设立生产加工配送中心的,提供承诺书)团队服务人员(15分)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食品安全质量负责人1人,应急事故处理负责人1人,配送人员5人;以上人员配备齐全的得15分,每缺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劳动合同(或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购买食品保险承诺(6分)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得6分。(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配送能力(20分)为保证供应商能准时、保质将食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投标人具有1辆冷链或冷藏配送车得4分,每增加1辆配送车加4分,本项满分20分;(注:①自有车辆:提供购车发票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②租赁车辆:提供购车发票、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4.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其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不得歧视女性企业,投标企业不得存在男女薪酬不平等的情况。5.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中小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小微企业2非中小企业34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有效。评审专家(签字):6.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X.X.X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评审专家(签名):采购人代表(签名):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4.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5.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6.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7.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8.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9.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金额达到本项目/品目采购金额60%及以上的,适用本项规定)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中心保证金入账清单为准,不需另行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品目中同时投标的;13.(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等均异常一致的,视为无效标。(2)经查重分析,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视为无效标。(3)经查重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的,视为无效标。(其他自行列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更正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更正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更正公告栏及其他有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获取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二、获取方式按公告确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三、文件售价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需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中心保证金入账清单为准,不需另行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一、投标保证金额(元):0元二、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三、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1.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的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2.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投标(开标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为依据)。四、开户银行及帐号(一)收款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二)投标保证金账号:050090001991234567(三)开户银行全称: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四)银行行号:313713005096(五)随机码:供应商应将下载采购文件时取得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进账单的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只能填写9位字符随机码,如:CGXXXXXXX。不得填写或添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任何其他内容,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交纳将不能入账,若交纳失败后提交二次交纳,则存在泄露投标人信息的风险。供应商的保证金从交纳到保证金退还各环节,保证金随机码系统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保证金交退情况。供应商可在保证金系统中自行查看保证金所处的状态,或与州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财务部:0855—8685610或8685623;政府采购部:8685632;综合产权部:8685620。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二、递交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不接受逾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三、开标流程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登录http://117.187.102.28:809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进行签到。2.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3.投标文件解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若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退投标文件。4.唱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唱标。在开标期间,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若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线进行异议提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的异议进行线上回复。5.核对开标结果:唱标结束后,投标人需在10分钟内未完成开标结果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果确认且没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自行负责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网络环境和硬件环境正常。2.投标人在参加“不见面”开标活动的系统端口操作人员除为法定代表人外,一律视为其授权委托人,承认并其在开标、评标活动的所有操作。3.身份验证资料:投标人(供应商)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制作投标文件,在“身份验证及资格审查资料中身份验证资料”环节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需上传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章)。四、资格审查开标唱标完毕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并宣读评标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开标会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资格性审查表》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实行线上审查。(资格审查制作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章制作到投标文件“身份验证及资格审查资料中资格审查资料”中)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在评标前及时告知相关供应商未通过理由,投标人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复核。资格性审查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审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020.X.X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由基本开户(或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需附基本存款账户(或开户许可证)】及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4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6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7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性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采购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第六节评标一、评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的,以更正公告时间为准。二、评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三、评标流程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即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技术成熟性、适用性、性能、参数和规格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质保、售后服务、业绩、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2.无效标检查:依照无效标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检查,检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一)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二)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对各评标专家的评分分值进行汇总,计算平均值,评标分值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依此类推,可继续按商务、信誉等关键因素进行排序推荐。(三)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推荐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五)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或评审复核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评标程序终止。(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3)开标、评标过程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6)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开标一览表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四、询标与澄清(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就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和澄清,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说明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为7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ggzyjyzx.qdn.gov.cn/)公告中标结果。第八节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且必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按照关于发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的通知(黔招协【2025】35号)文件下浮20%计取,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二、支付方式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户名:贵州禾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50210001600010251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未来城支行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顺序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若仍因前述原因第二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评标报告推荐顺序依次替补第三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若仍因前述原因第三中标候选人不能签订采购合同的,本项目将重新采购。二、合同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一、退还时间、方式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心系统自行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中心人员核验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还。二、提交资料中标供应商退保证金时,须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逐页扫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未中标供应商无须提交资料。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主要条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服务项目特点自行拟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标的内容、合同金额、服务要求;2.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3.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4.违约责任,包括逾期支付资金和逾期交货等违约责任;5.争议处理;6.……第二节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书(服务类)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的公开招标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食材原材料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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