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产床招标变更公告(壶关县人民医院2025)
壶关县人民医院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04272025AGK000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原参数
更正后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壶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古城路145号
联系方式:0355-87784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中宏时代广场11号楼B座602
联系方式:0351-6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梁、董香弟、张建钰、尹元、苏天亮
电 话:0351-6292999
附件信息:
壶关县人民医院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货物(新系统)8.18定.docx304.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壶关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11:05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国梁、董香弟、张建钰、尹元、苏天亮
项目联系电话
0351-6292999
采购单位
壶关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古城路1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5-8778441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治市中宏时代广场11号楼B座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6292999
项目编号:1404272025AGK00088壶关县人民医院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宏润招标采购人:壶关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4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34第五部分采购需求44第六部分合同格式(参考)46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9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壶关县人民医院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08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4272025AGK000882.项目名称:壶关县人民医院购置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医疗设备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元整(¥618000.00)4.采购需求: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万元)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需求备注1产床1张2121供妇产科诊查、分娩、休养及施行一般产科手术使用核心产品2产床1张14.8914.89刹车系统采用电动控制一键操作,脚轮釆用中控脚轮3婴儿T组合复苏器1台3.853.85复苏气体氧浓度:21~100%4消毒机(挂壁)2台0.61.2空气消毒机循环风量为≥600m³/h5消毒机(移动)2台0.61.2消毒方法:等离子体消毒6新生儿监护仪1台33360度报警灯7新生儿车3张0.140.42功能:气弹簧控制睡盆前倾角度≥0-20°8心电监护仪2台2.75.4具备心律失常分析和ST分析功能9母婴同室床4张0.240.96母婴同室床床体表面经过静电喷塑处理10经皮黄疸仪1台1.61.6最大显示值:≥25.0 mg/dL11胎儿监护仪2台48连续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12超声多普勒胎心监护仪1台0.280.28灵敏度:在距探头表面 200mm 距离处≥90dB合计21//61.85.上述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本项目其他采购需求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4日内交货。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参加本项目的谈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类设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8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8月20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获取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3.获取方式: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8时50分2.提交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交3.开标时间:2025年9月4日8时50分4.开标地点:长治市中宏时代广场11号楼B座6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3、代理费支付方式:中标供应商支付4、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85%收取。5、注意事项(1)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2)投标人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再对其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印操作。6、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到现场参与开标。到现场的,须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正11及正11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和所需网络,并携带数字证书(USBKex)。无论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参与开标,出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解密不成功,超时响应等情况,责任及后果自负7、关于入驻、配置、操作流程等内容详见htps://edu.zcygoxcn/!ubampamxigxs,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山西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CA驱动等内容可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8、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壶关县人民医院地址:长治市壶关县古城路145号联系方式:0355-87784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中宏时代广场11号楼B座602联系方式:0351-6292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国梁、董香弟、张建钰、尹元、刘洋、苏天亮电话:0351-629299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参加本项目的谈判。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②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③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类设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注: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投标人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5、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1.6、是否允许再分包:否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2.1、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为响应国家政策精神,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以下内容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2.4、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提供《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格式见附件)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四部分。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3.1报价响应情况*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2商务响应情况*1)投标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3)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出。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5)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格式自拟)*6)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涉及须提供);3.3技术响应情况*1)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3)技术响应文件(能够证明响应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证明材料,可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3.4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相关文件(如涉及)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5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1)商务资信评分…………2)技术部分评分…………3)投标人为体现自身优势提供的其他文件以上资料按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如在符合性审查中已提供的资料,请注明在投标文件的页数,无需重复提交)说明:1)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详见第七部分;2)标注“*”为符合性审查内容,不得缺失。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3)资格证明部分和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4投标文件份数4.1、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完成提交(上传)。4.2、为便于存档,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装入一密封袋内,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元整(¥6180.00)6.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民生银行太原桃园南路支行银行账号:9902001809335092(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缩写))。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须提供)7.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7.2.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7.3.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投标人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涉及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报价产品,给予适当加分。7.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七部分)。7.5.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见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7.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投标人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预留份额或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3)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预留份额或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8)如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以上价格扣除。7.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8.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报标的价格折扣。7.9.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10%价格折扣。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7.10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8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无9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10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 4人和采购人代表 1 人,共5人组成。11中标供应商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采购人确定。12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85%收取。 1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14其他政采智贷: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招标补充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1)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以备开标异常时提交。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上传的,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用于项目存档。4)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提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开启1)投标人须在开启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项目开启后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自动放弃解密的;②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造成解密失败的;③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④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3)如非上述原因造成解密失败,可开启异常处理。3开评审补救措施1)开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2)评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审。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审。4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在解密自身投标文件后,保持投标终端网络畅通、联系方式畅通即可。如评审委员会需发起询问、澄清或告知,均会通过“政采云”系统发起或通过电话通知。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二、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7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或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或服务。三、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时,须以法人名义参加,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的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以上查询结果有不良记录的,将被否决投标。3.7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7.1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7.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四、投标费用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五、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办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合同格式(参考);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5.3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5.4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5.5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潜在投标人的政采云平台登记信息为准。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5.6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如有)仅起说明作用,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也不会以其作为评审依据或标准。5.7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或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或现场考察。如果召开标前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6.6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七、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两部分。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格证明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商务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文件组成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的内容,投标人为了体现自身优势可另提供有关资料。(具体填写要求及部分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七部分)。8.2投标文件编制、递交要求:纸质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双面打印、编目录、编页码装订(投标人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人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8.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各包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不允许他人代缴、个人账户汇款、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4)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需提交保证金缴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最终入账信息为准)②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需提供“政采云”系统电子保函缴纳成功回执截图;③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的,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加盖“保证金业务专用章”的回执单扫描件。(5)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7)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8)退还方式(一)银行转账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原路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二)电子保函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原路退还电子保函(三)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形式:需投标人持回执单当面至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领取票据/保函,并在领取时在回执单存根联签字确认。(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c)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d)中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e)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8.4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投标人可以视情况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8)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须提供,不涉及的内容可不响应)。8.5.1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5.2节能、环保、绿色采购:(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产品为“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未以“★”标注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的,为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站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文件名称为《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涉及政府绿色采购的要求: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投标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8.5.3正版软件: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并按本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正版软件承诺》。8.5.4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8.5.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①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提供生产企业为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预留份额或投报货物的价格折扣15%,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③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④联合体价格折扣: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⑤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⑥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8.5.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按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与小微企业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标准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有效后,按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5.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标人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照政府采购最新政策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比例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8.5.9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见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8.5.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九、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投标人可对表格格式及内容做适当调整,但不得有实质性变更。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5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9.6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配置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十、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0.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0.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十一、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1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正本无需逐页小签,纸质版副本允许是正本完整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1.3投标人须注意: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为其属于负偏离。11.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人。(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一致;(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应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仅可对表格格式和内容作细微调整,不允许实质性变更。11.5投标人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1.6因投标人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各包段投标文件均应分包制作,并按要求密封。12.2纸质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2.2.1投标文件正本及全部副本(装入一密封袋内)12.2.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封皮上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密封”字样。12.2.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2.3电子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加密:12.3.1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十三、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十四、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十五、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15.2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5.3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签到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15.4所有投标人解密结束后,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签字确认投标报价。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出;15.5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十六、组建评标委员会16.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6.2评审专家存在以下情形的,须主动提出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如本项目含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五)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评审专家应回避而未回避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16.3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时须持有采购人授权函,其他人不得参与评标。16.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不能继续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十七、投标文件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7.3审核时,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其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4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5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7.6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17.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J、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7.8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产品未注明“核心产品”字样的,均视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十八、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九、详细评审19.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19.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19.4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19.3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推荐中标候选人2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人技术评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20.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根据技术响应程度情况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二十一、评标过程保密2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1.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评标结束后,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评标现场的任何资料。二十二、关于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文件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二十三、采购项目中止及废标情形23.1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须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3.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3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4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十四、中标通知24.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十五、代理服务费25.1中标人在接受“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25.2代理服务费收取具体标准如下: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约定收取。二十六、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6.5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6违反26.1-26.5所列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十七、保密2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招标文件仅可用于本项目招标过程,招标过程结束后,相关所有资料均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27.2除非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27.3投标人应确保其雇员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27.4如投标人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保密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十八、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人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二十九、询问和质疑29.1询问和质疑的线上提交29.1.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代理机构口头提出询问。29.1.2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29.1.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采购程序、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29.2.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29.2.1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以下表述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29.2.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2.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质疑处理。29.2.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属于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变更公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三十、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三十一、履约验收31.1采购人应根据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所约定的商务、技术条款验收,自行组织项目验收。31.2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办理。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一、评标内容及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投标文件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二、评分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以及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综合评分。每一投标文件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按照合格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三、资格审查内容序号类型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基本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2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3特定资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投标人须主动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文件齐全,扫描件清晰有效。4基本资质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提供《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内容完整,签章符合要求说明:1)评审现场,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无效。2)资格性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参加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3)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四、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内容审查标准1报价报价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②不存在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③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2商务投标函提供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3商务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签章符合要求。4商务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提供交纳凭证。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5商务商务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商务要求;6商务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 “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7商务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满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8技术技术应答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判定某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三)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四)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对于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建材,同等情况下将给予优先采购。供应商须自行列表注明。(五)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六)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七)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预留份额或投标货物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扣除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九)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十)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十一)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六、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商务评分内容 (30分)1、投标人业绩(5分)提供投标人同类产品销售合同案例,卖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产品信息、数量、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8月至今)签署的完整的合同案例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2、产品业绩(5分)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合同、验收单或安装单为准,卖方可以不限于投标人自身。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型号、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 年8月至今)签署的案例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注:投标人业绩与产品业绩不重复计分3、认证证书(1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通过ISO13485认证,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可得1分,本评分项最多得1分。4、节能、环保产品(2分)(1)节能产品:投标货物(方案)中有《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仅以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提供得1分。(2)环保产品:投标货物(方案)中有《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的,仅以提供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提供得1分。5、绿色采购(2分)对于未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前提下,投标产品具有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的,提供证明材料得2分。6、免费质保期(2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超出1年得1分,最高2分。7、质保期外的响应情况(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①质保期外对所供货物的维修优惠政策;②升级服务;③服务响应时间等情况,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需求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响应内容详细完善、升级服务内容完整,响应时间快,方案能够为采购人后续服务提供优质服务的,每有一项的得1分;响应内容描述简单的,每有一项的得0.5分;非专门面向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描述或无描述及未提供的不得分。8、组织实施保障(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实施保障方案,包括①项目组织实施进度表及方案、②质量保证措施、③增值服务等,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需求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强,切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措施和进度安排,以及合理化的建议得2分;方案基本完整,措施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1分;非专门面向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描述或无描述及未提供的不得分。8、售后服务措施(5分)针对项目特点结合采购人需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①故障应急响应时间及速度;②售后服务体系;③售后服务响应机制;④定期回访;⑤定期检修保养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需求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服务保障措施与本项目紧密结合,内容全面,体系完善、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每有一项的得1分;服务保障措施内容描述简单的,每有一项的得0.5分;非专门面向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描述或无描述及未提供的不得分。9、培训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团队构成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需求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打分。与本项目紧密结合,内容全面,体系完善、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每有一项的得1分;内容描述简单的,每有一项的得0.5分;非专门面向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描述或无描述及未提供的不得分。二、技术评分内容(40分)1、投标产品技术指标(32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性能指标得30分;每一项技术指标的正偏离(提供有效的佐证资料,经评委共同认定)得0.5分,最多加2分;每有一项非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未标记“*”号)负偏离的减2分,扣完为止。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2、投标设备总体评价(8分)投标设备总体评价: 对投标设备(系统)的功能性、可维护性、稳定性、升级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每有一项内容描述的得2分,每有一项内容描述若与项目特点或采购需求关联性不强的扣1分,与采购需求无关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三、价格部分(30分)1、价格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最低(含扣除后的价格)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给予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和计算评标基准价。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1、免费质保期:5年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4日内交货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卖方送货并且承担设备使用前所有费用。4、交货地点:壶关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6、其他商务要求:无。二、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1、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七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涉及须提供)。2、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说明: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涉及须提供)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涉及须提供)。4、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无三、技术要求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四、其他实质性要求:未发现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情形五、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附:技术需求书品目一:产床(1张)一、主要技术要求:(一)适用范围:1、能方便地转换椅式体位,床面高度,背板,坐板均可调节,能快速变换各个体位,适用仰卧,侧卧,坐,蹲,趴,跪,站等多种产姿;2、刹车系统采用一键操作,脚轮釆用中控脚轮;3、护栏釆用高强度塑料成型。内外侧均镶嵌操作按钮。护栏使用时即可当握把又起到侧边保护作用。不用时可向下隐藏;4、有拉手可调节方便产妇抓握,不用时可以隐藏;5、床垫釆用可脱卸式全防水皮垫,可以拆下床垫清洁床面;6、污物盆在不使用时可以在坐板下方;7、脚板能一键操作外摆与上折,同时脚板下方装有搁腿架可以上翻搁腿使用;8、分娩床配有CPR快速释放功能与特伦伯格急救体位;9、输液架高度可调节,头板、脚板易于拆卸;10、可移动脚部床段具有电动升降功能,可独立操控;11、配备蓄电池,满足停电应急状态下使用.12、质保期≥5年。二、技术参数要求1、床体尺寸:长度≥2100mm,宽度≥1000mm2、产妇接触尺寸:长度≥1980mm,宽度≥850mm3、床面高度:最低≤600mm,最高≥850mm4、背板折转角度:上折≥65°5、座板上折角度:上折≥10°6.拉手可前后移动距离:≥120mm7.床面前后倾角度:后倾≥10°8.脚板摆动角度:≥90°9、配置清单:产床1套床垫1套输液架1个。品目二:产床(1张)一、主要技术要求:适用范围:供妇产科诊查、分娩、休养及施行一般产科手术使用。二、技术参数要求:1、床体尺寸:长度:≥2300mm,宽度≥950mm;2、床面尺寸:长度:≥1950mm,宽度≥850mm;3、床面升降最高:≥900mm,最低:≤500mm;4、头部倾斜角度:0~60度;5、臀板上折角度0~15度,背板座板连动;6、床面倾斜角度:≥10度;腿部升降行程≥200mm,脚板最大外摆和上折角度:≥90度;双侧配有隐藏式可移动助产组件,组件前后可调距离为≥120mm,三档卡槽固定;7、床垫厚度≥130mm,接缝处采用激光无缝焊接技术,床垫具有阻燃性能;8、床垫为两套纳米银离子材质和高密度凹凸记忆海绵复合而成,外套头部可套于床体背板上,可防止床垫左右滑动。外套臀部有不锈钢卡扣固定;9、臀部与辅助台连接处同时具有切口(V型切口或碗型切口可选);10、护栏为双侧内嵌,内外设有操作按键;护士与产妇可同时控制按键,产妇操作按钮具有锁定功能;11、护栏具有一键式释放装置,下降后可收于床面下;12、双侧即时CPR释放功能;13、整床设计具有最低位反弹保护功能,后倾反弹保护功能及辅助台低位保护功能;14、感应式夜灯可在手动和自动间切换,配备有音响播放系统,配有插卡器和USB接口双功能,可自由选择音乐;护栏内侧设有操作按键,可根据产妇喜好调节音量及切换音乐;15、整床带有蓄电池,断电情况下,蓄电池充满,床体称重满负荷的情况下可以满足30-40次的升降操作;16、脚蹬具有一步式无极万向调节,可无限移动至任何位置并随意锁止;17、电动升降脚蹬:可随意调节任何产妇体位;18、采用四个双重锁定静音脚轮,15cm直径,三档可调(直行、转向、锁定),可通过床中央部分脚踏控制;19、床头配备双重防撞装置;20、床底有辅助控制器,具有自锁保护功能;21、脚蹬与床面一体化,搁腿架配于脚蹬下方,可任意位置及角度移动,一键式快速固定,在不拆除脚部床面的情况下,脚蹬仍可使用;22、配有一个环形扶手和辅助台,使断台接生、连台接生及侧位接生更灵活,适合自由体位分娩;23、床头配有手机充电接口;24、质保期:≥5年。三、配置要求(1)产病床1台(2)搁腿架1付(3)脚蹬1付(4)床垫1套(5)输液架1件(6)电源线1根(7)床头板1件(8)防撞轮1组(9)辅助台1件(10)辅助控制器1套(11)污物盆1件(12)防水垫2件(13)助产拉手1组(14)环形扶手1件(15)生命体征监测床垫1张(16)助产大扶手1根品目三:婴儿T组合复苏器(1台)主要技术要求:1、适用复苏对象:体重≤10Kg的婴儿;2、复苏气体氧浓度:21~100%;3、复苏气体流量范围:5~15L/min;4、压力表量程:-10~80cmH2O;精度:±5%满刻度;5、最大安全压力(Pmax)设置范围:在规定气源输入流量范围内,设置范围为:1~60cmH2O;6、吸气峰压(PIP)范围:≤45cmH2O7、呼气末正压(PEEP)设置范围:当流量为5L/min时,0~8cmH2O;当流量为8L/min时,0.2~17cmH2O;当流量为10L/min时,0.5~23cmH2O;当流量为15L/min时,1~28cmH2O;8、质保期:≥5年。品目四:消毒机(挂壁)(2台)主要技术要求:1、空气消毒机循环风量为≥600m³/h;2、空气消毒机采用壁挂式安装;3、空气消毒机采用紫外线或等离子作为杀菌因子,使用紫外线作为杀菌因子的,紫外线灯寿命≥8000H;使用等离子作为杀菌因子的,等离子发生器功率≥3W;4、空气消毒机开机2h对空气中污染的白色葡萄球菌(8032)的杀灭率应≥99.9%;5、空气消毒机开机2h对自然菌消亡率应≥90.0%;6、空气消毒机开机工作1小时的1h的平均臭氧泄露量≤0.1mg/m³;7、在距离消毒机30cm处,紫外线泄漏量≤5uW/cm2;8、质保期:≥5年。品目五:消毒机(移动)(2台)主要技术要求:1、安装方式:移动式;2、消毒方法:等离子体消毒;3、最大适用体积≥60m3;4、额定循环风量≥600m3/h;5、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臭氧残留量≤0.1mg/m³;6、气雾室细菌的杀灭率≥99%;7、人机共存:可在有人状态下进行连续动态消毒;8、实时监测室内空气温湿度;9、程控数量(定时消毒)≥3组;10、工作时间自动累计功能;11、报警功能:等离子体杀菌净化模块故障报警、过滤器清洗维护报警;12、质保期:≥5年。品目六:新生儿监护仪(1台)主要技术要求:1、便携插件式监护仪;2、≥8英寸彩色液晶LED显示,触摸屏操作;3、360度报警灯;4.、整机无风扇设计;5、*监护仪通过国家三类注册认证;6、病人类型:专用于新生儿;7、标准配置监测心电,ST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可配置双有创压,上述测量均适用于新生儿;8、配置原厂的新生儿专用附件;9、支持3/5导心电测量;10、最多可同屏显示7导ST值参数,具备多导ST波形片段同屏显示功能;11、支持新生儿实时QT/QTc分析;12、支持新生儿的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对室颤\室速、停搏、室性心动过缓等新生儿危重心律失常,提供分析与报警;13、具备ECG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同时分析多个心电导联,个别导联干扰情况下仍能准确监测;14、支持显示PI血氧灌注指数,并提供PI过低报警,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15、血氧监测具备抗干扰和抗弱灌注性能;16、标配CCHD新生儿危重先心病筛查临床辅助应用功能;17、新生儿呼吸测量范围:0-200bpm;18、NIBP可选择初始充气压力;19、支持中/英文字符输入;20、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21、具备大字体显示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趋势共存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22、呼吸氧合图界面支持显示不小于两道趋势曲线和不小于一道压缩波形。23、支持120小时趋势图表、100个报警和手动事件、1000组NIBP测量回顾;24、支持100条呼吸氧合事件的数据存储和专门的回顾界面;25、支持>=48小时全息波形和体征参数的存储与回顾;26、标配锂电池,支持工作时间>=6小时;27、ECG、SPO2、NIBP、TEMP参数抗电击类型为:CF型;28、质保期:≥5年。品目七:新生儿车(3台)主要技术要求:1、规格:整床尺寸≥800×500×950/1160mm,睡盆底部尺寸≥700×350mm;2、功能:气弹簧控制睡盆前倾角度≥0-20°;3、结构:车架整体钢架结构,脚轮支架采用≥Ф28×2.0mm钢管、支架下横梁采用≥25×50×1.5mm钢管;4、部件:专用婴儿睡盆≥800×450×250mm,采用全透明优质环保材料,带透气孔;脚轮:带刹3寸尼龙丝扣轮;5、金属表面处理采用双重涂层技术:环氧树脂保护膜+树脂粉末涂层;6、配置标准:透明婴儿睡盘1个、30mm婴儿睡盘垫1块、输液架2个、3寸精密万向轮4个、杂物篓1个、颜色:粉红;7、质保期:≥5年。品目八:心电监护仪(2台)主要技术要求:1、显示屏:尺寸≥12英寸,观察波形通道≥10道;2、标准配置: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率(PR)、双体温(TEMP)、锂电池;3、显示界面:提供常规界面与大字体、7导联同屏、他床观察、呼吸氧合图OxyCRG等界面;4、医用电气安全级别高于BF级,需达到CF级,患者漏电流不超过0.01mA;5、心电:5.1、心电3/5导可选;5.2、具有监护、手术(滤波)和扩展(诊断)等≥3种滤波模式;5.3、心电扫描速度至少包括6.25/12.5/25/50mm/s。在5导的情况下,支持同屏心电7导联显示,需同屏显示肢体导联Ⅰ、Ⅱ、Ⅲ,肢体加压导联AVR、AVL、AVF,及任意一个胸导联V1~V6;6、具备心律失常分析和ST分析功能;7、具备起搏检测功能、心率变异分析功能;8、具备动态血压分析功能,具有收缩压和舒张压的血压差报警功能;9、血氧:具有灌注度指数(PI)的血氧技术,血氧脉率范围30-300bpm;10、具备阻抗法进行呼吸(RESP)监测功能、具备自动呼吸导联选择功能;11、具备数据存储与回顾;12、具备HL7数据输出,可对接第三方系统。具备VGA视频输出接口、护士呼叫接口和除颤同步输出接口;13、内置记录仪,可打印波形通道≥3通道;14、锂电池≥4800mAh;15、质保期:≥5年。品目九:母婴同室床(4张)主要技术要求:1、尺寸:≥1.1m*2m;2、床体结构:单摇;3、母婴同室床床框主体采用优质钢管,壁厚≥1.5mm;4、母婴同室床床体表面经过静电喷塑处理;5、母婴同室床应配有床垫、床头、护栏、轮子和输液杆;6、母婴同室床的承重和稳定性,最大载重≥200kg;7、质保期:≥5年。品目十:经皮黄疸仪(1台)主要技术要求:1、内部电源供电时,主机电源类型:锂电池;2、底座输出:可充电;3、光源:氙闪光灯;4、光源寿命:≥150000次;5、其他:底座内置检查屏;6、最大显示值:≥25.0mg/dL;7、准确度:±1.5mg/dL;8、重复性:≤3%;9、信息提示:低电压提示;10、检查屏(波长为550nm和461nm光谱的透过率之比为):预定值为“0”的检查屏为1±0.1;预定值为“20”的检查屏为5±0.5;11、平均测量功能:可设置1~5次平均测量方式;12、时间设置:可实现时间日期的修改;13、声音设置:触摸屏按键音可设置为开/关;14、亮度调节:屏幕亮度≥5级调节;15、测量单位:测量单位可在mg/dL和μmol/L间切换;16、屏幕保护:屏幕保护时间可设置为1分钟或5分钟;17、历史数据保存:可保存护士ID号、婴儿ID号、测量结果、测量时间、测量是进行优先权,蓝光完成标志的标记;18、质保期:≥5年。品目十一:胎儿监护仪(2台)主要技术要求:1、监护参数:胎心率(FHR),宫缩压力(TOCO),胎动(FM)母亲(血压、血氧、脉搏、心电、呼吸、体温);2、宫缩探头,0~100相对单位,分辨率1%,非线性误差≤±3%,归零方式:自动/手动;3、胎动:手动/自动胎动检测,显示并打印胎儿活动图;4、母亲参数指标:心电、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呼吸、脉率、体温;5、多种界面可选;6、易装纸打印结构设计;7、连续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8、支持缺纸缓存打印;9、打印结束后给与声音提示;10、每十分钟自动打印时间、日期、母亲(心率、血压、血氧、呼吸、体温等参数数值);11、具有超声传感器信号质量指示功能;12、双胎心率重合报警,母胎心率信号重合验证;13、内置专家评分系统;14、回顾报警功能;15、具有查找监护记录功能;16、中英文操作界面;17、质保期:≥5年。品目十二:超声多普勒胎心监护仪(1台)主要技术要求:1、超声工作频率:2.5MHz超声工作频率与标称额定频率的偏差≤±15%;2、灵敏度:在距探头表面200mm距离处≥90dB;3、在测量距探头表面距离200mm处的灵敏度时,所采用的多普勒频率为:50Hz~100Hz和反射靶速度为:1㎝/s~4㎝/s;4、空间峰值时间峰值声压:≤1Mpa;5、输出超声功率:≤15mW;6、超声换能器敏感元件的有效面积:≥1.7c㎡;7、连续工作时间:≥8h;8、心率检测范围:65~210次/min,检测精度:≤±2次/min;9、质保期:≥5年。注:1、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应答信息的真实准确,任何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者,将导致废标或处罚。2、带*号的参数为关键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否则将导致废标。其余参数为非关键技术指标不满足即为技术指标负偏离,评委评分时应做扣分处理。3、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1)能够证明投标标的物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技术指标的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投标人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第六部分合同格式(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货物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设备条款供方负责向需方提供下表中所列产品及负责安装调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包含设备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货款支付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五、交货1、交货日期:2、交货地点:六、交验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填写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3、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所提供的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供方份,需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4、中标通知书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格式(参考)资格证明部分(一)《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四)《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商务技术部分(1)报价的响应情况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二)商务响应情况1、投标函………………………………………………………………2、投标人代表证明………………………………………………………3、投标保证金………………………………………4、商务条款响应表………………………………………………………………5、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6、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的响应情况………………………………………(三)技术要求响应情况1、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书……………………………………………………………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3、技术响应文件……………………………………………………………………(四)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相关文件……………………………………………1、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五)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资格证明部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分包填写)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有,分包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按照“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四)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供应商控股及关联企业信息表(格式)供应商名称股东名称及股东出资比例信息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我公司承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情形。我公司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注:1.供应商对上述所列明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部分(一)报价的响应情况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货物名称总数量总报价(元)质保期交货期备注……等设备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总报价为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货物分包段唯一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2、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投标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商是否小微企业生产1……合 计---------------------投标人全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商务响应情况1、投标函投标函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编号)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已全部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决定参加投标。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名称)品牌的(货物名称及型号)共台/套及有关的服务,货物及服务投标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交货期:。具体报价明细见开标一览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每一项承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们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有效期为开标后九十个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止。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5、我们理解你们没有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书。6、我们愿意忠实地执行招标文件合同中的逐项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8、我们愿意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9、我们同意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11、保证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2、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1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7、我方在本项目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E—mail: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山西宏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特此声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有效。4、商务条款应答书商务条款应答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期2免费质保期3交货期4交货地点5交货方式6付款方式7采购需求中的其他商务要求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5、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函6、政策性及强制性要求的响应情况(如涉及须提供)1)《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正版软件承诺格式正版软件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非强制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格式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情况一览表第包: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第包: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或规格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附后:4)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说明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5)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书本公司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申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1、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书投标产品技术应答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应答偏离情况偏离原因正偏离符合负偏离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按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采购需求”中“技术需求书”的内容逐条排版,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应答”中逐条响应,并在“偏离情况”一栏中相应位置逐一标注。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清单3、技术响应文件(四)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相关文件1、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有)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五)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1)商务资信评分(按照评分标准中的评审因素顺序排列)①……………………………………………………………………②…………………………………………………………………………………………………………………………………………(2)技术部分评分①……………………………………………………………………②…………………………………………………………………………………………………………………………………………商务技术评分部分,部分表格格式如下:1、同类项目合同案例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书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合同价格完成时间备注123…………………………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团队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 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职 称从事专业工作时间本项目职务联系方式1项目负责人2 ………………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产床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