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招标变更公告(常熟市碧溪新区管理委员会(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D-G2025-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5-09-08 09:00(北京时间)。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08-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常熟市碧溪街道江南大道115号
联系人:吴雪峰
联系电话:0512-52608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2003
联系人:吴晴
联系电话:0512-52829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晴
电话:0512-52829811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JSZC-320581-CSYD-G2025-0009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D-G2025-0009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文本17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8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JSZC-320581-CSYD-G2025-0009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8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D-G2025-0009项目名称: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预算金额:115万元最高限价:115万元采购需求: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所需的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智能移动保鲜冷库及数字化冷链可视化信息化系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付、调试、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投标人信用记录: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审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2)每个联合体最多由2家供应商组成,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9-0809: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单位地址:常熟市碧溪街道江南大道115号联系人:吴雪峰联系电话:0512-526080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2003联系人:吴晴联系电话:0512-528298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晴电话:0512-52829811八、其他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8261002950、1391408****、0512-69820854、0519-86722802。2.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5.采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只须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肆拾元整,由中标人支付。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账号:10521501040015841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8.3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点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8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6.8.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6.8.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表1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项评审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投标人信用记录无需投标人提供材料。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审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2)每个联合体最多由2家供应商组成,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需提供。表2符合性要求序号评审项评审要求1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者项目最高限价。2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报价的修正(如有)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5法人授权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人授权书。6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7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投标完整性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分项报价表,且投标人未将一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10实质性条款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要求的。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或者加“★”号的、或者以文字说明属于实质性要求的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如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等内容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的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33号裕坤美城大厦2003。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4、履约保证金34.1根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中标人可使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34.2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三章合同文本常熟市政府采购货物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乙方: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开户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D-G2025-0009)政府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1合同:甲方、乙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协议、附件、附录、其他文件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全部文件。1.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4货物: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1.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1.6合同总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的价值金额/乙方的利润/增值税及其他乙方应缴的税金/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样品费用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1下列政府采购过程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2.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采购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货物合同货物清单详见采购文件;乙方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前述清单中的货物。第四条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按此次采购结果执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五条款项支付5.1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5.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5.3项目审计完成之日起第二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甲方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5.4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第六条权利保证6.1乙方保证对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的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所有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或诉讼,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6.2乙方保证货物均具备其所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售货物所应具备的所有许可、证明及其它文件和资料;如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货物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或其它文件,乙方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七日之内将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质量保证7.1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不会有任何三无、假冒、伪劣或违禁、走私的物品。7.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提供,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对于合同未有规定,应当符合通常的同类货物质量标准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7.3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7.4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乙方仍应对由于质量、卫生、设计、工艺或材料、运输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各类缺陷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2乙方提供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绿色包装原则,相应包装应当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当就货物包装符合上述规定出具检测报告。★第九条交货9.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9.2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付、调试、验收。9.3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交付地点为:常熟市碧溪街道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装卸和保险,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到货验收10.1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进行外观验收,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按时到达现场又未告知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检验,相应检验结果对乙方有效。10.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10.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10.4验收的内容为核对到货情况:包装符合性;型号、数量及外观;货物所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10.5有关货物外观、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第十一条伴随服务11.1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11.1.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11.1.2就货物的安装、调试、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11.2安装调试期间甲方责任:11.2.1负责提供场地和有关货物的安装位置;11.2.2提供符合安装调试要求的电源和水源等;11.2.3负责乙方安装调试期间与其他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11.2.4配合乙方做好与安装调试有关的辅助性事务;11.2.5对乙方的安装调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11.3安装调试期间乙方责任:11.3.1负责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后的搬运及看护保管;11.3.2在安装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勘测,确认现场条件,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11.3.3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安装调试工作;11.3.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11.3.5配合甲方工作,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11.3.6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保险和一切安全责任;11.3.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及项目的移交;11.3.8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质量评定和安装记录;11.3.9负责安装调试期间由于乙方过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二条最终验收12.1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甲方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12.2货物最终验收包括:货物经过装卸、安装、调试后的外观、数量、型号;货物的材质;货物的性能;货物与投标文件的符合度;检测报告齐全性等以及乙方承诺、甲方要求的其它指标。12.3如验收不合格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不合格的,包括货物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等,甲方有权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异议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12.4验收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甲方要求等。12.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采购原材料或货物的采购合同、票据或付款凭证,以核实乙方供货来源的真实性。第十三条售后服务13.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提供售后服务。具体为:13.1.1从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后应负责免费安装调试。13.1.2货物免费保修年,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3.1.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维修完毕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或根据要求免费更换新货物,迟延维修超过_小时的,甲方有权扣减金额的合同总价,乙方拒绝维修或迟延维修超过小时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报修电话:联系人:13.1.4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免收甲方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费用、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13.1.5若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拒绝维修或迟延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13.1.6免费保修期满后,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的,甲方承担维修所需更换零部件/配件费用,乙方同意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价款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0.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14.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5%;一旦违约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实际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损害。14.3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货逾期超过5日,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1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其他有效的整改措施,或者采取退货等其他合理举措;乙方未按要求改正的,或前述措施无法弥补甲方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有权停止支付本合同总价的余额以及应付予乙方的其他任何款项;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的15日之内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总价的全部或者部分,且有权直接以乙方已交付的本合同所列货物抵扣相应金额的乙方应当承担的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或有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各类费用。甲方所采取的上述举措,可以立即书面或者口头告知乙方,而无需提前作任何通知或者催告;上述举措不影响甲方在法律认可的期间之内要求乙方承担各类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14.4.1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异议中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14.4.2交付的货物因交付或验收(如适用)以前的原因而产生毁损/灭失/变质/泄漏/数量或重量短缺/质量不良/不安全等物质上的缺陷;14.4.3交付的货物存在为他人设定担保/交易限制/权属争议/不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律上的缺陷;14.4.4交付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已经或者可能给任何国家的消费者/使用者/其他第三人造成生命/身体/财产等方面的损害或者被任何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限制或禁止的,已经或者可能被中国政府部门等进行查处或者制裁;14.4.5交付的货物已经或者可能侵犯甲方以及其他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互联网络域名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14.4.6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诸如增值税发票之类的财务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14.4.7出现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被拍卖/被强制执行/被有权机关等查处或者整改/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14.5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出现了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14.5.1乙方因为涉诉被冻结账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或者乙方因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14.5.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技术、营销人员离职人数达到20%的,或者投标时确认的专业团队人员离职达到20%的;14.5.3乙方出现转包情形的;14.5.4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风暴等。15.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15.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5.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17.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7.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7.1.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17.1.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17.1.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或中止的。17.2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八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九条履约保证金19.1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形式为: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19.2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9.2.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0日;19.2.2乙方交付的货物未能通过开箱验收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没有更换;19.2.3乙方交付的货物未能通过最终验收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没有解决问题的;19.2.4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被拍卖/被强制执行/被有权机关等查处或者整改/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19.2.5乙方因为涉诉被冻结账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或者乙方因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19.2.6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技术、营销人员离职人数达到20%的,或者投标时确认的专业团队人员离职达到20%的;19.2.7乙方出现转包情形的;19.2.8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存在伪造、变造、虚假的;19.2.9乙方未能按约开具发票的。19.3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19.3.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按照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约定。19.3.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19.3.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合同履行完成或因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终止合同。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20.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上述争端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0.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一条通知与送达2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21.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21.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21.2双方同意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21.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22.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伍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执一份。22.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一、采购标的1、项目概况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所需的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本次采购内容包括智能移动保鲜冷库及数字化冷链可视化信息化系统。2、项目采购标的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智能移动保鲜冷库10个工业2数字化冷链可视化信息化系统1项工业3.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智能移动保鲜冷库。二、技术要求1、智能移动保鲜冷库★1.1移动冷库温湿度数据、北斗定位数据以及视频实时监控等数据需上传到碧溪街道冷链大数据平台,数据需要互联互通。△1.2采用低能耗设计,具有一库一码溯源码,需要自带北斗双定位系统、远程控制、智能控温以及温湿度实时监测等智能化功能。智能移动保鲜冷库外尺寸不低于6.0×2.3×2.5m;内尺寸不低于5.1×2.3×2.3m;库板厚度不低于10cm,采用不低于B1级双阻燃聚氨酯库板,库体采用框架式。▲1.3智能移动保鲜冷库的温度控制系统: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具备远程控制可实现制冷系统的开、停机,风机化霜,温度控制、记录、报警、显示、操控。(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操作功能截图)▲1.4智能移动保鲜冷库物联网远程控制平台软件能够跟冷库的温湿度冷链监测系统软件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监测和控制的联动操作。(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操作功能截图)1.5移动冷库视频采集模块△1.5.1支持不低于2560×144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500TVL。内置GPU芯片。(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5.2支持将智能资源分配设置为Smart事件或AI开放平台。(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5.3可通过浏览器查看设备芯片类型和算法版本号。(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5.4支持用户自定义不低于4个算法模型,可设置当前生效的算法模型和显示当前算法模型的运行状态,并支持修改、删除算法模型及自定义算法模型名称。(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5.5支持算法离线或在线加载和升级等操作,升级过程中设备输出的视频画面应连续稳定,升级完成后设备不应重启。(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5.6最低照度彩色:≤0.005lx,黑白:≤0.001lx,最大亮度鉴别等级不小于11级。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50米。支持三码流技术。支持H.264、H.265、MJPEG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HighProfile编码能力。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H.265编码方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80%。支持内置2个麦克风,1个扬声器,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1个RS-485接口,1个DC12V电压输出接口。▲1.5.7支持对存储卡进行读写锁定,锁定后的存储卡在移动终端需要密码才能访问。支持防水防尘等级不小于IP67。支持电源电压DC12V±20%的范围内正常工作,支持防反接保护和PoE供电。(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5.8支持对镜头前玻璃进行加热,去除玻璃上的冰状和水附着物。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5.9摄像机内置不低于4颗补光灯,灯杯为半弧形网格鳞片状。(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5.10灯珠照射方向与样机镜头照射方向不同,补光灯开启后正面不可见补光灯灯珠,灯光均匀无波纹、麻点状、条纹状或不规则亮斑。(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6无线温湿度探头:▲1.6.1通过低温试验测试,低温测试的温度环境≤-40°C,且温度变化速率≥1°C/min,且持续时间大于等于15个小时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6.2通过冲击性能测试。(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6.3具有温度探头云计量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6.4可自动检测电池剩余容量,低于指定容量后设备自动发送电量告警短信。自动检测采集器故障,并报告故障。无线测温标签用户可自行拆卸维护以便于探头精度年度校准。▲1.6.5产品的防护等级(防尘、防水)≥IP68。(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1.6.6采用基于2.4G的RFID技术或同等/更优的技术,温度传感器与数据传输密封一体,可布署在不同区域。采用高容量电池,无需外接电源供电,电池使用寿命≥3年。温度测量范围不低于:-35~75℃;温度测量精度:±0.5℃。△1.6.7设备表面无物理按键。(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图片证明资料及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产品实物核查)1.7智能移动保鲜冷库冷链监测主机模块△1.7.1用于接收无线测温标签发射的温度数据,并通过内置的无线通讯模块上传数据至云平台,内置SIM卡。冷链监测主机至少能够显示40个温度数据。△1.7.2自带数据存储功能(内存≥50000条记录),在服务器宕机时,设备可自行存储接收的实时数据,并在网络恢复时自动上传存储的数据。△1.7.3具有高容量后备电池,容量≥5000毫安,能够在断电情况下继续工作24小时以上。△1.7.4支持本地声光报警系统:灯光指示、蜂鸣器报警。★1.7.5主机具有TFT或同等/更优的彩屏模块,当超温时,主机屏幕的字体可以通过红色字体显示,便于提醒现场操作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图片证明及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产品实物核查)。▲1.7.6冷链监测主机具有抗跌落性,在1米及以上的高度跌落产品性能正常且能够稳定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和“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2、数字化冷链可视化信息化系统2.1管理平台软件功能▲2.1.1冷链一张图:提供信息化服务功能。实现所有智能移动保鲜冷库通过大屏实时查看智能移动保鲜冷库位置、温湿度以及异常数据报警,通过大屏位置分析实时调度智能保鲜移动冷库,结合GIS地图进行统一编码在“一张图”标准化管理。(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平台相关功能截图)▲2.1.2冷链共享:提供智能移动保鲜冷库租赁信息服务,打造区域化“云仓”租赁服务体系。(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平台相关功能截图)▲2.1.3预警方式:支持网页平台、手机短信和电话报警等报警方式,且电话报警支持语音告知报警内容,报警内容包括超温警报、设备断电警报、设备离线警报;支持报警延时、报警短信号码设置、设备离线延时时间等;支持设置温湿度上下限报警值,并根据设定的值进行报警。(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平台相关功能截图)▲2.1.4预警管理:支持实时显示产生的报警信息,可对报警信息进行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报警原因、处理措施、处理时间以及处理人员等信息);支持报警事件处理和报警备案功能和管理人员登录及操作日志查询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平台相关功能截图)▲2.1.5历史数据查询:支持实时和历史温度查询、报警查询、报警发送记录查询、冷链设备状态地理信息平面分布图,支持温度数据和各种查询结果的导出和打印功能。(投标文件中提供管理平台相关功能截图)三、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和地点1.1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付、调试、验收。1.2交付地点: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交付地点为:常熟市碧溪街道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2.1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2.3项目审计完成之日起第二年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2.4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2.5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形式为: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3、报价要求3.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5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2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价包括全部产品(含附属配套设施设备、软硬件)及其备品、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量保证费、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它交付用户使用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3.3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验收要求4.1到货验收4.1.1货物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进行外观验收,如中标人不能按采购人通知按时到达现场又未告知正当理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开箱检验,相应检验结果对中标人有效。4.1.2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4.1.3中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等交付给采购人;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中标人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4.1.4开箱验收的内容为核对到货情况:包装符合性;型号、数量及外观;货物所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4.1.5有关货物外观、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4.2最终验收4.2.1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采购人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4.2.2货物最终验收包括:货物经过装卸、安装、调试后的外观、数量、型号;货物的材质;货物的性能;货物与投标文件的符合度;检测报告齐全性等以及中标人承诺、采购人要求的其它指标。4.2.3如验收不合格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不合格的,包括货物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等,采购人有权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书面异议限定的时间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采购人同意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4.2.4验收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承诺、采购人要求等。4.2.5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采购原材料或货物的采购合同、票据或付款凭证,以核实中标人供货来源的真实性。5、包装和运输5.1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中标人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中标人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5.2中标人提供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绿色包装原则,相应包装应当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采购人需要时,中标人应当就货物包装符合上述规定出具检测报告。6、售后服务(质保期)6.1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终生维护。中标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若在12小时未能解决,则必须更换同品牌、规格产品或优于成交时品牌、规格的产品,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超过质保期发生故障的货物,中标人应当负责维修并按照成本价收取零配件费用。6.2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有货物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及时发现货物的损坏或功能异常。6.3中标人应安排至少2名专业人员进行本项目的维保及相关培训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中标人应配备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资格的项目组成员;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2)本项目整体验收后,中标人应安排专业人员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提纲及流程、日常使用操作及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及紧急情况的处理)。★6.4中标人所供货物保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性能,并且确保通过各项检验和测试。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和配套件缺陷所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如因货物质量缺陷等问题导致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伤亡的,由中标人负责一切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6.5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的保证本项目所购设备质保期内外均可以连续、稳定运行,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质量问题解决办法)。7、进度要求7.1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分析制定项目进度安排,在确保时效性的同时保证项目质量及实施进度,确保能实现本项目按时保质保量交付及验收。7.2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安排)。8、实施要求★8.1中标人应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控,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人身安全问题、物件损失或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等事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中标供应商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8.2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措施)。8.3实施人员要求:8.3.1投标人应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售后负责人1名及其他项目组主要人员至少2名,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售后负责人不能兼任。8.3.2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踪推进项目工作和问题的协调落实,要求具备电子信息、信息技术、通信方面专业技术,具有相关工作管理经验。8.3.3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技术方面工作,要求具备电子信息、信息技术、机电方面的专业技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3.4售后负责人负责项目售后方面工作,要求具备信息技术、通信方面的专业技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8.3.5其他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具备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人员现场保障等,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8.3.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实施团队人员清单,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等。8.3.7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人员确需更换或调整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售后负责人。★8.4本次采购的货物需要接入采购人指定平台,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涉及的对接相关事项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四、其他说明1、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的标“★”项为实质性要求,标“▲”项为重要参数,标“△”项为常规参数。标“★”项要求:必须满足,任何一项标“★”项未满足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标“▲”项、标“△”项要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的,将视为负偏离。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中标候选人有并列的,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本项目选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2.1中小企业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符合下列情形: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则不予认定。(5)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2针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扫描件。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但相关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二、评标标准1、价格分40分序号评审项评审要求分值1.1价格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402、技术部分34分序号评审项评审要求分值2.1技术要求响应投标货物的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标△项、标▲项)全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基本分32分;其中标▲项(共2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标△项(共1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2分,最低得0分。注: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的,将视为负偏离。322.2产品技术投标人所投智能移动保鲜冷库采用现代设施农业重大引领性推广技术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商务部分26分序号评审项评审要求分值3.1进度计划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安排)。计划及措施应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符合采购需求,但有细微不足的得1分;未作说明或其余情况均不得分。23.2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方案应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但有细微不足的得1分;未作说明或其余情况均不得分。33.3实施人员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人员:(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终端与业务)职业资格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3)售后负责人(1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信息安全工程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互联网技术)职业资格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4)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售后负责人除外)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的,每提供一人得0.5分,最多得1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售后负责人需为不同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③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拟投入的人员为项目牵头方或参与方员工均可得分。123.4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保障措施、质量问题解决办法)。方案应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分;符合采购需求,但有细微不足的得1分;未作说明或其余情况均不得分。33.5培训方案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提纲及流程、日常使用操作及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及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案应完整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采购需求的得2分;符合采购需求,但有细微不足的得1分;未作说明或其余情况均不得分。23.6质量保证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质量保证期基本要求的得1分。未作说明的本项不得分。注:①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低于招标文件质量保证期要求的,本项不得分。②只有部分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质量保证期要求的不得分。13.7业绩情况根据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实施的智能移动冷库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盖章页、合同货物清单),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该业绩不计入本项评分。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任意一个参与方符合对应条件时即可计分。3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使得评委会无法准确评审的,相关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主要格式目录一、基本目录1.封面★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4.详细配置表(格式见附件3)★5.合同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6.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7.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8.项目完整方案(格式见附件7)二、资格条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8,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联合体协议(仅针对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件11)三、符合条件★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2,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3,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4)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业绩情况(格式见附件15)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D-G2025-0009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项目名称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2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910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交付期数量单位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智能移动保鲜冷库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付、调试、验收10个2数字化冷链可视化信息化系统1项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质量保证费用、税金、运输保险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附件3详细配置表序号组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位备 注12345…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拟提供货物的配置情况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2.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4.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4合同条款偏离表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备注:1.“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附件5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偏离原因123……附件5-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投标人需对“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二、技术要求”(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3.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4.“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若存在偏离需在“偏离原因”栏中作出说明。附件6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偏离原因123……附件6-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2.投标人需对“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三、商务要求”(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3.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4.“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若存在偏离需在“偏离原因”栏中作出说明。附件7项目完整方案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交完整的项目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1、计划进度;2、实施方案;3、项目实施团队说明;参与本项目的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序号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姓名学历资格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售后负责人…………4、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5、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附件8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注:供应商应按实填写,如果没有请填“无”。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日期:说明:投标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的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智能移动保鲜冷库,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数字化冷链可视化信息化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1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牵头单位全称)、(联合体成员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JSZC-320581-CSYD-G2025-0009,项目全称: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项目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投标人全称)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产生约束力。3、若我们联合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1(牵头单位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2(联合体成员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4、(牵头单位全称)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联合体成员全称)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联合体成员应保证对牵头单位为响应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服务支持。6、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7、本协议一式二份,牵头单位、联合体其它成员各执一份。牵头单位:(公章)联合体成员:(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备注:1.联合投标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之处,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即可。附件12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581-CSYD-G2025-0009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13投标函致:常熟虞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320581-CSYD-G2025-0009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4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标“★”项的内容)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偏离原因1★1.1移动冷库温湿度数据、北斗定位数据以及视频实时监控等数据需上传到碧溪街道冷链大数据平台,数据需要互联互通。2★1.7.5主机具有TFT或同等/更优的彩屏模块,当超温时,主机屏幕的字体可以通过红色字体显示,便于提醒现场操作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图片证明及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产品实物核查)。3★1、交付时间和地点1.1 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交付、调试、验收。 1.2 交付地点: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交付地点为:常熟市碧溪街道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4★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2.1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2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2.3项目审计完成之日起第二年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审定价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上述关于预付款的规定。2.4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2.5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形式为: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5★3、报价要求3.1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15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2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总价包括全部产品(含附属配套设施设备、软硬件)及其备品、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质量保证费、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以及其它交付用户使用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3.3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6★4、验收要求4.1 到货验收4.1.1 货物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进行外观验收,如中标人不能按采购人通知按时到达现场又未告知正当理由的,采购人有权单方开箱检验,相应检验结果对中标人有效。4.1.2 中标人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4.1.3 中标人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等交付给采购人;中标人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中标人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4.1.4 开箱验收的内容为核对到货情况:包装符合性;型号、数量及外观;货物所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4.1.5 有关货物外观、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4.2 最终验收4.2.1 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采购人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4.2.2 货物最终验收包括:货物经过装卸、安装、调试后的外观、数量、型号;货物的材质;货物的性能;货物与投标文件的符合度;检测报告齐全性等以及中标人承诺、采购人要求的其它指标。4.2.3 如验收不合格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不合格的,包括货物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等,采购人有权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后,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书面异议限定的时间内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采购人同意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4.2.4 验收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承诺、采购人要求等。4.2.5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采购原材料或货物的采购合同、票据或付款凭证,以核实中标人供货来源的真实性。7★6.4 中标人所供货物保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符合合同约定的性能,并且确保通过各项检验和测试。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和配套件缺陷所产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如因货物质量缺陷等问题导致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伤亡的,由中标人负责一切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8★8.1中标人应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控,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因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人身安全问题、物件损失或伤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等事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中标供应商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9★8.4本次采购的货物需要接入采购人指定平台,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涉及的对接相关事项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0★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附件1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第四章采购需求的“二、技术要求”和“三、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标“★”项的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若存在偏离需在“偏离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4.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存在负偏离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5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12345…附件15-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提供材料要求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均真实和准确;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产农产品交易点和区域性果蔬品牌培育展示点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