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堂食材配送招标变更公告(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6-2025-00434
预算金额:350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
项目经办人:欧阳海荣
项目负责人:黄小龙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6-2025-004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标的名称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的《第二章采购需求》附表一的序号1的标的名称项“面包、水果、牛奶采购项目”更正为: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元新路46号
联系方式:85636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政务服务中心副楼306室
联系方式:0769-85603633/13580780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
电话:0769-85603633
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08月21日
相关附件:
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082101).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人: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3,5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第2页-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元新路46号联系方式:85636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政务服务中心副楼306室联系方式:0769-827839993.项目联系方式-第3页-项目联系人: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电话:0769-82783999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采购人”)饭堂食材采购配送工作,完善采购流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做好饭堂日常食材的供应,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食材供应采购包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采购包的中标人负责供应,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所供应的食材具体以采购人订单为准。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两年。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标的提供的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或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供货价格为采购人核定后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2)根据月度考核结果,考核综合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中标人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具体细则内容请详见附件)。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对采购人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当月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中标人所供货物引起的,月度考核工作小组直接判定责任中标人当月考核为不合格,并根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扣除当月1%-5%的中标人货款作为违约金。若发现中标人存在提供虚假的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行为的,即时取消配送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账付款方式结算。中标人在10号之后才提供发票的,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4)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5)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另定的结算期限执行。注: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发票。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采购人按规定扣罚。如果中标人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者要求更换。(2)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中标人共同进行。(3)在验收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配送清单及展示食材,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4)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现场验收,若发现数量不足、质量等级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责令中标人退货、换货;未经采购人同意采购的计划外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5)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6)中标人提供每批产品票(证),随货送达。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其他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结算时统一采用以下方式计算费用:供货单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下浮率报价范围:0%-100%,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进行报价。★2.基准价:原则上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专栏中(http://dgdp.dg.gov.cn/)中《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最新发布的本期价格作为基准价;若东莞物价专栏无采购人所需的相同品种,则采购人将15天对邻近市场的市场零售价(精品零售价)进行抽样调查,对比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则基准价=市场平均价=3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否则按约定实际报价进行结算。4.各类食品的单价以不得高于市场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如遇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合同履行期间的经营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定价周期:每周更新一次,中标人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采购人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在(7天)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6.所供货物价格包含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7.采购人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在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内,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中标人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预留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或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扶贫馆平台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平台采购部分既定预留份额的食堂食材,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8.本项目具体采购金额、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6页-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1.003,500,000.003,500,0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1.003,500,000.003,500,000.0010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并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所有供货给中标人的生产企业则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及上级部门需要查验的其他相关证件。4.供应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应提供采购食品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商供应货品的门店地点图片(首次提供,后续有变动再重新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随货送达。5.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货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第7页-11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1.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2.采购人按合同对货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3.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5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14.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货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15.中标人须配合提供当月采购食材种类、数量的台帐,台帐模板由采购人提供。16.中标人的送货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进入采购人食堂必须佩戴好口罩及白色厨师帽或一次性帽子。17.视频监控要求★中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需配备必要的监控视频设备,保证能提供一个月内的食材检测全过程的视频记录,便于采购人实行随机抽查。(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18.★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配备有效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必须≥2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必须≥10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具体项目要求(一)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等)1.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2.所提供鲜肉必须是当天屠宰,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3.每批鲜猪肉、牛肉、羊肉等可以是东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第8页-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标志。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6.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畜(禽)产品检验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7.中标人提供的鲜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提供注水肉。鲜肉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使用冰块,如因加冰导致鲜肉质量、总重量增加等,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赔偿。(二)家禽类(包括但不限于鸡、鹅、鸭、白鸽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具有政府检疫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必须是当天屠宰,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三)冻肉类(包括但不限于冻鸡翅、火腿、猪肉丸、牛肉丸等)1.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2.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3.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四)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生鱼、黄骨鱼、鲩鱼、鲫鱼、虾蟹、贝壳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五)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油麦菜、生菜、菜心、白菜、菠菜等)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处理率达到95%以上。4.水量:充足不造假、但无过份萎蔫、皱皮。5.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6.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7.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8.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9.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第9页-10.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11.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12.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13.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14.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15.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六)大米粮油类1.要求提供的大米、副食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从收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标注保质期的75%)。2.大米、油、面粉: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其中面粉要具有面粉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大米和油要具备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3.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4.包装食品:不能提供散装食品,食品包装及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七)干货、调味品、杂货、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鲜鸡蛋、皮蛋、咸蛋、榨菜、萝卜干、酸豆角、桂圆肉、无花果、腊肠、腊肉等)1.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一级优质产品,品质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产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调味品类由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杜绝假冒伪劣商品。3.副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4.副食品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5.鸡蛋:不能提供人工造蛋。蛋壳要求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6.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第10页-芳香,无辛辣气。7.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八)米粉面条类(包括但不限于米粉、面条、濑粉、云吞皮、饺子皮、糯米鸡、油条等)1.米粉面条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2.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3.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九)豆类1.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2.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十)饮品用料成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需低温保存的饮品必须采用冷链车辆运输,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及不按规定要求运送的货品,配送具体时间要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不能过早。(十一)水果品质要求:新鲜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及水果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十二)面包蛋糕原料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粉、水、酵母等原料。不使用过期或劣质原料,确保面包蛋糕的质量和安全。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的添加剂或超量使用,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防虫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震动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发生。面包要独立包装,要保证包装的完整,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时间及保质期。(十三)以上所有货品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质量一级,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相关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基因货品。三、产品配送要求1.指定配送员要取得健康证(一年有效期)。2.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第11页-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6: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并协助采购人将相应产品摆置相应区域及货架。4.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5.运输要求:配送车辆要冷藏,温度符合食安要求,防雨防尘,定期清洁消毒,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7.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送到采购人指定食堂。9.食品不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混送。配送过程中,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应分隔,防止直接入口食品污染,食品温度符合食安要求。10.信息标注: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冷藏保存的食品还应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11.每批货物要提供相关票(证),票(证)随货送达,内容主要有配送清单及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四、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损坏采购人的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送货专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取得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3.中标人采购人员不得给采购人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举报采购人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好处的行为,一经采购人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4.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免费帮厨服务(粗加工)。5.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交待的任务。五、相关说明-第12页-1.中标人在服务年限内,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采购人损失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2.中标人必须清楚理解: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人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本项目金额是预算数,实际金额以每月发生金额为准。六、合同解除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采购人提出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七、售后服务1.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中标人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3.供应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应在2小时内给予退货及追补。4.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5.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食品加工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八、应急处理1.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特殊情况、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应急事件。2.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应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九、其他条款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十、考核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中标人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食材配送考核表供应-第13页-评价商名称价时间供种类供货月份评价指标指标说明得分备注送及时性(满20)要求按时送货: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食堂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2分;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3.送到货品,装箱脏乱差,影响货品卫生、质量,每次扣2分。以信息或图片作为扣分依据,经过三次提醒仍不改善,我方终止其配送资格品质量(满30)要求货品新鲜、质优: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每次扣3分;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每次扣4分;3.送来货品,品质差,每次扣4分;4.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75%,每次扣5分;5.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15分。6.送来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提供质检合格证明,每次不符合扣10分。品数量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第14页-量)5%内):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1分;2.±10%±20%,每次扣3分。货品规格()要求货品规格符合条件:送来货品规格与订购规格不符合的,每次扣2分。货品价格2)要求定价合理:是否依时报价,是否存在临时补货物品价格虚高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账单价格乱报、错报等的情况;如发现上述问题,每次扣分2分,最高扣分20分。服务态度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分;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第15页-综合厨务人员意见作为扣分依据,经过三次提醒仍不改善,我方终止其配送资格分),每次扣3分。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1.□是否2.□是否□如出现以下行为,直接取消配送资格□综合评价考核得分80分(不含)以下的属于不合格,在当月应付费用中扣除2000元作为违约金。中标服务单位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我方终止其配送资格十一、投标要求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配送方案、进出货管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货品采购渠道方案、物流配送方案等)。2.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安全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食材安全质量问题处理等)。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流程,措施等)。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或紧急或重大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处理方案等)。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保质期承诺等)。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6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7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食材6报价要求采购包1:0%-100%7现场踏勘否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1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代理服务费不收取。17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第19页-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第20页-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第21页-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第22页-(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第23页-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第24页-(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欧阳先生电话:0769-85603633/13580780966传真:无邮箱:447895892@qq.com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政务服务中心副楼306室邮编:523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28室电话:0769-22831025、0769-22830161邮编:523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第25页-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26页-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统一对外发布。(2)对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27页-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第28页-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29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3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4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署和盖章要求。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0页-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40.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配送方案、进出货管理方案(8.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及进出货管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货品采购渠道方案、物流配送方案等)进行评审:1、方案详尽完整,重点明确,针对性强,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2、方案较为完整,有重点,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3、方案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4、方案与项目实际有所偏离,可行性差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8.0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食材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内容具体详细,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科学性高,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2、食材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内容较大部分完整详细,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具备科学性,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具体可行,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3、食材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较为完整,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具备一定的科学性,但食品质量保证措施缺乏可行性,部分内容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4、食材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有欠缺,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缺乏科学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缺乏可行性,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8.0分)根据投标人的退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流程,措施等)进行评审:、1退换货方案全面、详细具体、流程科学、合理、退换货周期快速,得8分;2、退换货方案基本全面、具体、流程较为合理、退换货周期较快,得5分;3、退换货方案不够全面、简略一般、流程基本合理、退换货周期一般,得3分;4、退换货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流程具有重大漏洞的、退换货周期慢,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第31页-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8.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应急事件)进行综合评审:1、应急方案完整详细,对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性强、可操作性强,传达机制完善,有足够的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方案明确清晰的,得8分;2、应急方案较大部分完整概括,对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具备合理性、可操作性,传达机制较为完善,具有一定的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方案可以明确的,得5分;3、应急方案较为完整,对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但传达机制不够完善,缺少足够的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方案不够明确的,得3分;4、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缺乏合理性、可操作性,传达机制不够完善,缺少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方案不明确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8.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点技术力量等)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全面、详细具体,服务承诺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售后服务点技术力量强,流程科学合理的,得8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大程度详细概括,服务承诺满足采购需求,售后服务点技术力量较强,流程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的,得5分;3、售后服务方案部分内容详细,服务承诺满足部分采购需求,售后服务点技术力量较强,但流程不太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的,得3分;4、售后服务方案有欠缺,服务承诺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售后服务点技术力量较弱,流程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商务部分项目经验(10.0分)根据投标人具有食材配送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2分,本项满分共1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期内任意1张发票复印件(或税控系统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客户业绩不重复得分】。企业认证及资质情况(6.0分)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每具有一个得1.5分,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截图,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第32页-设备投入情况(10.0分)根据投标人的设施设备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具有配送仓库的,得2分。【注:1.自有配送仓库的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资料;租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具有冷藏(冻)库的,得2分。【注:自有的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资料或冷藏(冻)库建造合同及冷库现场实景图片;租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及冷库现场实景图片,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自有的或者租赁的冷链配送车辆或食材配送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1分,最高得3分。【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复印件及租赁期内任意一个月发票复印件。】4..投标人具有具有食材检测设备(包括:1.农药残留检测仪;2.重金属检测仪;3.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4.生物毒素检测仪;5.微生物检测仪;6.肉类综合检测仪、7.兽药残留检测仪)每提供一项检测设备得0.5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检测设备为租赁的或未按上述提供有效资料的不得分。】服务响应承诺(4.0分)根据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服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得4分;(2)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得2分;(3)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得1分;(4)其他情况不得分。注:提供单独的服务响应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第33页-(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4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文本采购包1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本合同签订是根据年月日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包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各项条款。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并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所有供货给中标人的生产企业则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及上级部门需要查验的其他相关证件。4.供应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应提供采购食品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商供应货品的门店地点图片(首次提供,后续有变动再重新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随货送达。5.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货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1.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2.采购人按合同对货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3.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5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14.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货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第35页-15.中标人须配合提供当月采购食材种类、数量的台帐,台帐模板由采购人提供。16.中标人的送货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进入采购人食堂必须佩戴好口罩及白色厨师帽或一次性帽子。17.视频监控要求★中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需配备必要的监控视频设备,保证能提供一个月内的食材检测全过程的视频记录,便于采购人实行随机抽查。18.★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配备有效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必须≥2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必须≥10万)。(一)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等)1.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2.所提供鲜肉必须是当天屠宰,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3.每批鲜猪肉、牛肉、羊肉等可以是东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标志。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6.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畜(禽)产品检验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7.中标人提供的鲜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提供注水肉。鲜肉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使用冰块,如因加冰导致鲜肉质量、总重量增加等,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赔偿。(二)家禽类(包括但不限于鸡、鹅、鸭、白鸽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具有政府检疫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必须是当天屠宰,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三)冻肉类(包括但不限于冻鸡翅、火腿、猪肉丸、牛肉丸等)1.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2.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3.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四)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生鱼、黄骨鱼、鲩鱼、鲫鱼、虾蟹、贝壳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五)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油麦菜、生菜、菜心、白菜、菠菜等)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处理率达到95%以上。4.水量:充足不造假、但无过份萎蔫、皱皮。5.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6.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第36页-7.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8.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9.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10.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11.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12.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13.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14.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15.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六)大米粮油类1.要求提供的大米、副食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从收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标注保质期的75%)。2.大米、油、面粉: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其中面粉要具有面粉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大米和油要具备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3.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4.包装食品:不能提供散装食品,食品包装及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七)干货、调味品、杂货、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鲜鸡蛋、皮蛋、咸蛋、榨菜、萝卜干、酸豆角、桂圆肉、无花果、腊肠、腊肉等)1.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一级优质产品,品质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产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调味品类由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杜绝假冒伪劣商品。3.副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4.副食品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5.鸡蛋:不能提供人工造蛋。蛋壳要求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6.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芳香,无辛辣气。7.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八)米粉面条类(包括但不限于米粉、面条、濑粉、云吞皮、饺子皮、糯米鸡、油条等)1.米粉面条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2.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3.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第37页-(九)豆类1.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2.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十)饮品用料成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需低温保存的饮品必须采用冷链车辆运输,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及不按规定要求运送的货品,配送具体时间要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不能过早。(十一)水果品质要求:新鲜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及水果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十二)面包蛋糕原料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粉、水、酵母等原料。不使用过期或劣质原料,确保面包蛋糕的质量和安全。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的添加剂或超量使用,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防虫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震动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发生。面包要独立包装,要保证包装的完整,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时间及保质期。(十三)以上所有货品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质量一级,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相关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基因货品。三、产品配送要求1.指定配送员要取得健康证(一年有效期)。2.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6: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并协助采购人将相应产品摆置相应区域及货架。4.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5.运输要求:配送车辆要冷藏,温度符合食安要求,防雨防尘,定期清洁消毒,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7.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送到采购人指定食堂。9.食品不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混送。配送过程中,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应分隔,防止直接入口食品污染,食品温度符合食安要求。10.信息标注: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冷藏保存的食品还应-第38页-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11.每批货物要提供相关票(证),票(证)随货送达,内容主要有配送清单及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四、乙方责任1.乙方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损坏甲方的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送货专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乙方对甲方的取得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3.乙方甲方员不得给甲方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乙方可向甲方举报甲方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好处的行为,一经甲方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免费帮厨服务(粗加工)。5.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的要求,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甲方交待的任务。五、相关说明1.乙方在服务年限内,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损失等情况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2.乙方必须清楚理解:甲方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乙方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乙方不得向甲方追讨任何费用。本项目金额是预算数,实际金额以每月发生金额为准。六、合同解除1.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甲方提出仍不改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七、售后服务1.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乙方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3.供应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应在2小时内给予退货及追补。4.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5.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食品加工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甲方立即通知乙方,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乙方所供应的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八、应急处理1.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特殊情况、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应急事件。2.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应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九、其他条款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甲方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十、考核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时间由甲方决定,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乙方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乙方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第39页-食材配送考核表供应商名称评价时间供货种类供货月份评价指标指标说明得分备注送货及时性(满分20分要求按时送货:1.送货迟到,但不耽误食堂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2分;2.送货迟到,且耽误饮食服务部工作的,每迟到一次扣5分;3.送到货品,装箱脏乱差,影响货品卫生、质量,每次扣2分。以信息或图片作为扣分依据,经过三次提醒仍不改善,我方终止其配送资格货品质量(满分30分要求货品新鲜、质优:1.送来货品,品相一般,每次扣3分;2.送来货品,品相较差,每次扣4分;3.送来货品,品质差,每次扣4分;4.送来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该货品标明的保质期的75%,每次扣5分;5.送来货品,过期或变质,每次扣15分。6.送来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提供质检合格证明,每次不符合扣10分。货品数量(满分10分要求按订单供应准确数量(允许误差±5%内):1.±5%≤供货数量误差≤±10%,每次扣1分;2.±10%±20%,每次扣3分。货品规格(满分10分)要求货品规格符合条件:送来货品规格与订购规格不符合的,每次扣2分。货品价格(满分20分要求定价合理:是否依时报价,是否存在临时补货物品价格虚高的情况;是否存在对账单价格乱报、错报等的情况;如发现上述问题,每次扣分2分,最高扣分20分。服务态度(满分10分)要求服务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问题及时改正:1.服务态度一般,但问题及时改正的,每次扣1分;2.服务态度一般,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2分;3.服务态度差,且问题不能及时改正的,每次扣3分。综合厨务人员意见作为扣分依据,经过三次提醒仍不改善,我方终止其配送资格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供应假冒伪劣产品;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1.□是□否2.□是□否如出现以下行为,直接取消配送资格综合评价考核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乙方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乙方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十一、验收要求1期:(1)乙方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者要求更换。(2)验收工作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乙方共同进行。(3)在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配送清单及展示食材,按甲方提出的方式验收。(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现场验收,若发现数量不足、质量等级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货、换货;未经甲方同意采购的计划外货物,甲方有权拒收。(5)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6)乙方提供每批产品票(证),随货送达。十二、付款方式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100%:第1期为(按月结算):支付比例100%,(1)货款按月进行结算,供货价格为甲方核定后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2)根据月度考核结果,考核综合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乙方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具体细则内容请详见附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当月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乙方所供货物引起的,月度考核工作小组直接判定责任乙方当月考核为不合格,并根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扣除当月1%-5%的乙方货款作为违约金。若发现乙方存在提供虚假的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行为的,即时取消配送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乙方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甲方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转账付款方式结算。乙方在10号之后才提供发票的,在下一结算周期进行结算。(4)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5)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按另定的结算期限执行。注: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发票。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如果乙方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第41页-担。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甲方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十三、其他要求(一)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结算时统一采用以下方式计算费用:供货单价=(1-中标下浮率)×基准价,下浮率报价范围:0%-100%,投标人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进行报价。2.基准价:原则上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专栏中(http://dgdp.dg.gov.cn/)中《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最新发布的本期价格作为基准价;若东莞物价专栏无甲方所需的相同品种,则甲方将15天对邻近市场的市场零售价(精品零售价)进行抽样调查,对比相同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则基准价=市场平均价=3个市场抽样价格之和÷3)。3.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否则按约定实际报价进行结算。4.各类食品的单价以不得高于市场同等级同规格的市场零售价,如遇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合同履行期间的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5.定价周期:每周更新一次,乙方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甲方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在(7天)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6.所供货物价格包含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检验检疫费、质量检测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7.甲方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甲方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乙方和本项目制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在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预留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或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扶贫馆平台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平台采购部分既定预留份额的食堂食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8.本项目具体采购金额、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十四、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的取得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十五、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地震、水灾、火灾或其他灾难,以及政府决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合同延迟履行或未能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另一方反映情况,以减轻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十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协议修改书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期。协议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第42页-账号:账号: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合同附件(合同编号:)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文件.....备注: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其编制依据是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2.合同附件的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第43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44页-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6-2025-00434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第45页-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46页-格式一:投标函致: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你方组织的“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441900026-2025-00434],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第47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8页-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投标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9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人: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第一章投标邀请东莞市大岭山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6-2025-004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3,50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如服务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大岭山镇第一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并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所有供货给中标人的生产企业则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及上级部门需要查验的其他相关证件。4.供应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应提供采购食品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商供应货品的门店地点图片(首次提供,后续有变动再重新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随货送达。5.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货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1.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2.采购人按合同对货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3.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5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14.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货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15.中标人须配合提供当月采购食材种类、数量的台帐,台帐模板由采购人提供。16.中标人的送货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进入采购人食堂必须佩戴好口罩及白色厨师帽或一次性帽子。17.视频监控要求 ★中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需配备必要的监控视频设备,保证能提供一个月内的食材检测全过程的视频记录,便于采购人实行随机抽查。(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8.★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配备有效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必须≥2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必须≥10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具体项目要求(一)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等)1.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2.所提供鲜肉必须是当天屠宰,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3.每批鲜猪肉、牛肉、羊肉等可以是东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标志。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6.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畜(禽)产品检验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7.中标人提供的鲜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提供注水肉。鲜肉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使用冰块,如因加冰导致鲜肉质量、总重量增加等,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赔偿。(二)家禽类(包括但不限于鸡、鹅、鸭、白鸽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具有政府检疫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必须是当天屠宰,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三)冻肉类(包括但不限于冻鸡翅、火腿、猪肉丸、牛肉丸等)1.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2.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3.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四)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生鱼、黄骨鱼、鲩鱼、鲫鱼、虾蟹、贝壳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五)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油麦菜、生菜、菜心、白菜、菠菜等)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处理率达到95%以上。4.水量:充足不造假、但无过份萎蔫、皱皮。5.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6.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7.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8.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9.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10.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11.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12.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13.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14.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15.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六)大米粮油类1.要求提供的大米、副食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从收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标注保质期的75%)。2.大米、油、面粉: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其中面粉要具有面粉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大米和油要具备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3.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4.包装食品:不能提供散装食品,食品包装及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七)干货、调味品、杂货、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鲜鸡蛋、皮蛋、咸蛋、榨菜、萝卜干、酸豆角、桂圆肉、无花果、腊肠、腊肉等)1.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一级优质产品,品质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产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调味品类由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杜绝假冒伪劣商品。3.副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4.副食品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5.鸡蛋:不能提供人工造蛋。蛋壳要求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6.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芳香,无辛辣气。7.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八)米粉面条类(包括但不限于米粉、面条、濑粉、云吞皮、饺子皮、糯米鸡、油条等)1.米粉面条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2.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3.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九)豆类1.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2.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十)饮品用料成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需低温保存的饮品必须采用冷链车辆运输,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及不按规定要求运送的货品,配送具体时间要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不能过早。(十一)水果品质要求:新鲜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及水果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十二)面包蛋糕原料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粉、水、酵母等原料。不使用过期或劣质原料,确保面包蛋糕的质量和安全。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的添加剂或超量使用,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防虫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震动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发生。面包要独立包装,要保证包装的完整,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时间及保质期。(十三)以上所有货品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质量一级,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相关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基因货品。三、产品配送要求1.指定配送员要取得健康证(一年有效期)。2.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6: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并协助采购人将相应产品摆置相应区域及货架。4.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5.运输要求:配送车辆要冷藏,温度符合食安要求,防雨防尘,定期清洁消毒,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7.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送到采购人指定食堂。9.食品不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混送。配送过程中,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应分隔,防止直接入口食品污染,食品温度符合食安要求。10.信息标注: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冷藏保存的食品还应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11.每批货物要提供相关票(证),票(证)随货送达,内容主要有配送清单及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四、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损坏采购人的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送货专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取得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3.中标人采购人员不得给采购人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举报采购人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好处的行为,一经采购人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4.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免费帮厨服务(粗加工)。5.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交待的任务。五、相关说明1.中标人在服务年限内,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采购人损失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2.中标人必须清楚理解: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人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本项目金额是预算数,实际金额以每月发生金额为准。六、合同解除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采购人提出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七、售后服务1.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中标人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3.供应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应在2小时内给予退货及追补。4.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5.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食品加工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八、应急处理1.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特殊情况、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应急事件。2.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应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九、其他条款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十、考核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中标人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十一、投标要求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配送方案、进出货管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货品采购渠道方案、物流配送方案等)。2.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安全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食材安全质量问题处理等)。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流程,措施等)。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或紧急或重大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处理方案等)。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保质期承诺等)。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并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所有供货给中标人的生产企业则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及上级部门需要查验的其他相关证件。4.供应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应提供采购食品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商供应货品的门店地点图片(首次提供,后续有变动再重新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随货送达。5.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货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1.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2.采购人按合同对货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3.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5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14.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货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15.中标人须配合提供当月采购食材种类、数量的台帐,台帐模板由采购人提供。16.中标人的送货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进入采购人食堂必须佩戴好口罩及白色厨师帽或一次性帽子。17.视频监控要求 ★中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需配备必要的监控视频设备,保证能提供一个月内的食材检测全过程的视频记录,便于采购人实行随机抽查。(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8.★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配备有效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必须≥2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必须≥10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具体项目要求(一)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等)1.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2.所提供鲜肉必须是当天屠宰,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3.每批鲜猪肉、牛肉、羊肉等可以是东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标志。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6.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畜(禽)产品检验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7.中标人提供的鲜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提供注水肉。鲜肉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使用冰块,如因加冰导致鲜肉质量、总重量增加等,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赔偿。(二)家禽类(包括但不限于鸡、鹅、鸭、白鸽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具有政府检疫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必须是当天屠宰,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三)冻肉类(包括但不限于冻鸡翅、火腿、猪肉丸、牛肉丸等)1.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2.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3.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四)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生鱼、黄骨鱼、鲩鱼、鲫鱼、虾蟹、贝壳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五)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油麦菜、生菜、菜心、白菜、菠菜等)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处理率达到95%以上。4.水量:充足不造假、但无过份萎蔫、皱皮。5.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6.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7.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8.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9.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10.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11.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12.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13.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14.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15.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六)大米粮油类1.要求提供的大米、副食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从收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标注保质期的75%)。2.大米、油、面粉: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其中面粉要具有面粉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大米和油要具备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3.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4.包装食品:不能提供散装食品,食品包装及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七)干货、调味品、杂货、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鲜鸡蛋、皮蛋、咸蛋、榨菜、萝卜干、酸豆角、桂圆肉、无花果、腊肠、腊肉等)1.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一级优质产品,品质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产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调味品类由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杜绝假冒伪劣商品。3.副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4.副食品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5.鸡蛋:不能提供人工造蛋。蛋壳要求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6.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芳香,无辛辣气。7.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八)米粉面条类(包括但不限于米粉、面条、濑粉、云吞皮、饺子皮、糯米鸡、油条等)1.米粉面条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2.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3.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九)豆类1.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2.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十)饮品用料成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需低温保存的饮品必须采用冷链车辆运输,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及不按规定要求运送的货品,配送具体时间要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不能过早。(十一)水果品质要求:新鲜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及水果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十二)面包蛋糕原料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粉、水、酵母等原料。不使用过期或劣质原料,确保面包蛋糕的质量和安全。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的添加剂或超量使用,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防虫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震动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发生。面包要独立包装,要保证包装的完整,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时间及保质期。(十三)以上所有货品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质量一级,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相关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基因货品。三、产品配送要求1.指定配送员要取得健康证(一年有效期)。2.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6: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并协助采购人将相应产品摆置相应区域及货架。4.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5.运输要求:配送车辆要冷藏,温度符合食安要求,防雨防尘,定期清洁消毒,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7.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送到采购人指定食堂。9.食品不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混送。配送过程中,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应分隔,防止直接入口食品污染,食品温度符合食安要求。10.信息标注: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冷藏保存的食品还应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11.每批货物要提供相关票(证),票(证)随货送达,内容主要有配送清单及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四、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损坏采购人的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送货专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取得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3.中标人采购人员不得给采购人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举报采购人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好处的行为,一经采购人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4.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免费帮厨服务(粗加工)。5.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交待的任务。五、相关说明1.中标人在服务年限内,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采购人损失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2.中标人必须清楚理解: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人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本项目金额是预算数,实际金额以每月发生金额为准。六、合同解除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采购人提出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七、售后服务1.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中标人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3.供应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应在2小时内给予退货及追补。4.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5.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食品加工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八、应急处理1.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特殊情况、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应急事件。2.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应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九、其他条款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十、考核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中标人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十一、投标要求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配送方案、进出货管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货品采购渠道方案、物流配送方案等)。2.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安全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食材安全质量问题处理等)。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流程,措施等)。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或紧急或重大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处理方案等)。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保质期承诺等)。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并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所有供货给中标人的生产企业则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及上级部门需要查验的其他相关证件。4.供应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应提供采购食品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商供应货品的门店地点图片(首次提供,后续有变动再重新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随货送达。5.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货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1.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2.采购人按合同对货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3.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5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14.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货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15.中标人须配合提供当月采购食材种类、数量的台帐,台帐模板由采购人提供。16.中标人的送货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进入采购人食堂必须佩戴好口罩及白色厨师帽或一次性帽子。17.视频监控要求 ★中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需配备必要的监控视频设备,保证能提供一个月内的食材检测全过程的视频记录,便于采购人实行随机抽查。(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8.★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配备有效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必须≥2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必须≥10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具体项目要求(一)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等)1.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2.所提供鲜肉必须是当天屠宰,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3.每批鲜猪肉、牛肉、羊肉等可以是东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标志。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6.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畜(禽)产品检验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7.中标人提供的鲜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提供注水肉。鲜肉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使用冰块,如因加冰导致鲜肉质量、总重量增加等,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赔偿。(二)家禽类(包括但不限于鸡、鹅、鸭、白鸽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具有政府检疫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必须是当天屠宰,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三)冻肉类(包括但不限于冻鸡翅、火腿、猪肉丸、牛肉丸等)1.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2.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3.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四)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生鱼、黄骨鱼、鲩鱼、鲫鱼、虾蟹、贝壳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五)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油麦菜、生菜、菜心、白菜、菠菜等)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处理率达到95%以上。4.水量:充足不造假、但无过份萎蔫、皱皮。5.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6.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7.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8.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9.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10.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11.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12.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13.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14.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15.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六)大米粮油类1.要求提供的大米、副食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从收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标注保质期的75%)。2.大米、油、面粉: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其中面粉要具有面粉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大米和油要具备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3.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4.包装食品:不能提供散装食品,食品包装及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七)干货、调味品、杂货、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鲜鸡蛋、皮蛋、咸蛋、榨菜、萝卜干、酸豆角、桂圆肉、无花果、腊肠、腊肉等)1.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一级优质产品,品质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产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调味品类由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杜绝假冒伪劣商品。3.副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4.副食品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5.鸡蛋:不能提供人工造蛋。蛋壳要求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6.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芳香,无辛辣气。7.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八)米粉面条类(包括但不限于米粉、面条、濑粉、云吞皮、饺子皮、糯米鸡、油条等)1.米粉面条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2.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3.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九)豆类1.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2.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十)饮品用料成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需低温保存的饮品必须采用冷链车辆运输,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及不按规定要求运送的货品,配送具体时间要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不能过早。(十一)水果品质要求:新鲜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及水果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十二)面包蛋糕原料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粉、水、酵母等原料。不使用过期或劣质原料,确保面包蛋糕的质量和安全。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的添加剂或超量使用,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防虫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震动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发生。面包要独立包装,要保证包装的完整,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时间及保质期。(十三)以上所有货品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质量一级,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相关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基因货品。三、产品配送要求1.指定配送员要取得健康证(一年有效期)。2.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6: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并协助采购人将相应产品摆置相应区域及货架。4.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5.运输要求:配送车辆要冷藏,温度符合食安要求,防雨防尘,定期清洁消毒,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7.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送到采购人指定食堂。9.食品不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混送。配送过程中,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应分隔,防止直接入口食品污染,食品温度符合食安要求。10.信息标注: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冷藏保存的食品还应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11.每批货物要提供相关票(证),票(证)随货送达,内容主要有配送清单及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四、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损坏采购人的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送货专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取得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3.中标人采购人员不得给采购人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举报采购人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好处的行为,一经采购人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4.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免费帮厨服务(粗加工)。5.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交待的任务。五、相关说明1.中标人在服务年限内,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采购人损失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2.中标人必须清楚理解: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人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本项目金额是预算数,实际金额以每月发生金额为准。六、合同解除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采购人提出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七、售后服务1.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中标人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3.供应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应在2小时内给予退货及追补。4.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5.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食品加工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八、应急处理1.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特殊情况、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应急事件。2.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应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九、其他条款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十、考核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中标人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十一、投标要求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配送方案、进出货管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货品采购渠道方案、物流配送方案等)。2.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安全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食材安全质量问题处理等)。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流程,措施等)。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或紧急或重大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处理方案等)。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保质期承诺等)。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一、总体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并承担违约责任。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5%。所有供货给中标人的生产企业则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及上级部门需要查验的其他相关证件。4.供应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应提供采购食品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商供应货品的门店地点图片(首次提供,后续有变动再重新提交给采购人备案),随货送达。5.中标人必须负责供应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6.货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9.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0.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1.中标人不得变更供应货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12.采购人按合同对货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货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采购合同。13.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5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14.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货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15.中标人须配合提供当月采购食材种类、数量的台帐,台帐模板由采购人提供。16.中标人的送货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进入采购人食堂必须佩戴好口罩及白色厨师帽或一次性帽子。17.视频监控要求 ★中标人应承诺中标后需配备必要的监控视频设备,保证能提供一个月内的食材检测全过程的视频记录,便于采购人实行随机抽查。(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18.★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配备有效的保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必须≥2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必须≥10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二、具体项目要求(一)鲜肉类(包括但不限于猪肉、牛肉、羊肉等)1.所有货物必须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2.所提供鲜肉必须是当天屠宰,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鲜肉、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3.每批鲜猪肉、牛肉、羊肉等可以是东莞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并注明保鲜期。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冻食品类产品,中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SC标志。5.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6.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畜(禽)产品检验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还需附有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7.中标人提供的鲜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提供注水肉。鲜肉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使用冰块,如因加冰导致鲜肉质量、总重量增加等,中标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赔偿。(二)家禽类(包括但不限于鸡、鹅、鸭、白鸽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具有政府检疫部门发放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必须是当天屠宰,肉质新鲜柔软有光泽,质地紧密,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肉质细腻、无腐烂异味,肉体结实,内脏清掏干净,肉质弹性足无明显渗出液体,总体无粘液。3.运输设备具备恒温保鲜(5度),存放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包装合理,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三)冻肉类(包括但不限于冻鸡翅、火腿、猪肉丸、牛肉丸等)1.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相关标准的商品,选用无毒、无害、无污染、可朔源的副食品。掺假、掺杂副食品坚决不能使用。2.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3.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四)水产类(包括但不限于生鱼、黄骨鱼、鲩鱼、鲫鱼、虾蟹、贝壳等)1.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2.鲜鱼鳞片完整,有光泽无脱落,鳃口紧闭,眼球光亮透明,鱼鳃鲜红,鳍尾完整,确保新鲜。3.身体饱满结实,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4.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五)蔬菜类(包括但不限于油麦菜、生菜、菜心、白菜、菠菜等)1.所有蔬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3.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处理率达到95%以上。4.水量:充足不造假、但无过份萎蔫、皱皮。5.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学亮鲜艳。6.硬度:叶菜挺立、爪菜饱满、结实、无空心、根菜略硬。7.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伤害: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8.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9.形状:枝叶丰满、大小适中、曲线谐调。10.成熟度:适中、无未熟过识、腐烂。11.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运输造成的污染。12.有包装肉菜:应完整、干净。13.叶菜类:挺实、全味正、颜色好、无过多黄叶、腐烂叶与多泥根,水份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14.瓜菜类:个大、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有新鲜绿秧、无软化、变质现象。15.根菜类:挺实、无软化、腐烂、带泥过多、色泽正常、形状正常、无生芽现象。(六)大米粮油类1.要求提供的大米、副食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从收货之日起计算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标注保质期的75%)。2.大米、油、面粉: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其中面粉要具有面粉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大米和油要具备SC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大米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3.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合法合规经营,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4.包装食品:不能提供散装食品,食品包装及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七)干货、调味品、杂货、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鲜鸡蛋、皮蛋、咸蛋、榨菜、萝卜干、酸豆角、桂圆肉、无花果、腊肠、腊肉等)1.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提供一级优质产品,品质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产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调味品类由正规厂家生产,颜色品质纯正,杜绝假冒伪劣商品。3.副食品等级标准要相符,其包装盒或标签上须注明食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食品的主要原料成份、食品保质期和SC认证标志等信息,注明不详或没有注明的商品不予验收。4.副食品表面外观新鲜、完整,无霉变异味,无砂粒杂质,无虫尸鼠粪等不洁卫生问题。5.鸡蛋:不能提供人工造蛋。蛋壳要求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6.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芳香,无辛辣气。7.咸蛋: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八)米粉面条类(包括但不限于米粉、面条、濑粉、云吞皮、饺子皮、糯米鸡、油条等)1.米粉面条类及其制品颜色品质要纯正,不掺假、掺杂。2.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的产品,粉质细腻干爽无异物、无毒、无污染。3.制成品不能出现异味、霉变结块、虫尸鼠粪等不洁的卫生问题。(九)豆类1.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2.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十)饮品用料成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需要由正规厂家生产,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内外包装完整无变形。颜色品质纯正,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等现象出现,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75%。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需低温保存的饮品必须采用冷链车辆运输,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及不按规定要求运送的货品,配送具体时间要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不能过早。(十一)水果品质要求:新鲜水份充足,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艳,光亮,无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状: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无污染残留农药,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及水果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十二)面包蛋糕原料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面粉、水、酵母等原料。不使用过期或劣质原料,确保面包蛋糕的质量和安全。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不得使用非法的添加剂或超量使用,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储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防虫等,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挤压、震动等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发生。面包要独立包装,要保证包装的完整,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时间及保质期。(十三)以上所有货品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质量一级,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相关标准和国家食品包装规定。(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基因货品。三、产品配送要求1.指定配送员要取得健康证(一年有效期)。2.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6: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并协助采购人将相应产品摆置相应区域及货架。4.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5.运输要求:配送车辆要冷藏,温度符合食安要求,防雨防尘,定期清洁消毒,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冷冻品的运输要符合冷冻温度要求,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6.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叁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中标人持一份,采购人持二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7.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24小时内送货,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用户通知时约定,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师生或其他用餐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并送到采购人指定食堂。9.食品不与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品混送。配送过程中,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和热食品应分隔,防止直接入口食品污染,食品温度符合食安要求。10.信息标注:配送的食品,应在包装、容器或者配送箱上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息、加工时间和食用时限,冷藏保存的食品还应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11.每批货物要提供相关票(证),票(证)随货送达,内容主要有配送清单及同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四、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损坏采购人的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送货专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取得的信息资料进行保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3.中标人采购人员不得给采购人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举报采购人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好处的行为,一经采购人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4.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免费帮厨服务(粗加工)。5.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交待的任务。五、相关说明1.中标人在服务年限内,履行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义务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规章制度、擅自提高价格或提供伪劣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低劣造成采购人损失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或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2.中标人必须清楚理解: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人所能获得的服务项目数量;对此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本项目金额是预算数,实际金额以每月发生金额为准。六、合同解除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采购人提出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七、售后服务1.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中标人须有专人负责货品供应事宜,按照约定及时响应需求,安排配送,并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3.供应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应在2小时内给予退货及追补。4.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由采购人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要求的数量、质量、规格重新送货。5.验收时未发现问题,而在食品加工前发现部分货品质量有问题,采购人立即通知中标人,将问题货品作退换货处理。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食品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属于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损失。八、应急处理1.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特殊情况、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应急事件。2.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应有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九、其他条款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十、考核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食材及服务质量考核跟踪,考核时间由采购人决定,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的,视情况轻重,相应扣除当月中标人货款的1%-5%作为违约金。中标人累计出现三次考核成绩不合格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十一、投标要求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配送方案、进出货管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实施组织计划、总体工作流程、货品采购渠道方案、物流配送方案等)。2.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安全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食材安全质量问题处理等)。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换流程,措施等)。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或紧急或重大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处理方案等)。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承诺、保质期承诺等)。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