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村建设招标变更公告(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彝族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Y-ZJ-HY-2508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B-20250813-000002-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彝族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街上
联系方式:15885369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贵州锦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街道
联系方式:13368586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天泊
电 话:13368586095

附件信息:

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pdf3.4KB

磋商文件-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1).pdf748.1KB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JY-ZJ-HY-25080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3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更正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更正后:(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三、其他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系统重新下载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进行制作并生成投标文件,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彝族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街上联系人:王秉杰联系方式:15885369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锦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广场社区北盘江大厦17楼联系人:李天泊、雷忠民、段赛琴联系方式:13368586095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年8月)项目名称: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项目编号:GZJY-ZJ-HY-250801采购人: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彝族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街上联系人:王秉杰联系电话:15885369968代理机构:贵州锦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广场社区北盘江大厦17楼联系人:李天泊、雷忠民、段赛琴联系电话:13368586095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2025年8月)项目名称: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项目编号:GZJY-ZJ-HY-250801采购人: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彝族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街上联系人:王秉杰联系电话:15885369968采购代理机构:贵州锦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广场社区北盘江大厦17楼联系人:李天泊、雷忠民、段赛琴联系电话:18286843863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公开最高限价第七章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数量、服务标准、验收、商务要求等要求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注: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第九章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第十一章磋商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磋商原则及磋商纪律第十二章磋商有效期第十三章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第十四章采购代理机构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第十五章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地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第十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ZJY-ZJ-HY-2508012.项目名称:水城区2025年度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打造乡村振兴典型新街乡新街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项目3.预算金额:2804053.42元4.最高限价:2804053.42元5.采购内容:1.新建DN300波纹管1103米、De160波纹支管1200米、Φ1000污水检查井30座;2.新建砖砌排水沟4325米、800cmx800cm涵洞23米、240m³化粪池一座、砖砌护栏400m(高1.45m、厚0.24m),路面拆除恢复450平方米、修复DN300波纹管2727米。6.工期(建设工期):6个月。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建设地点:新街乡新街村。9.数量:1批10.其他事项:按工程量清单要求报价1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般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3日23时59分至2025年8月20日23时59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上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2025年8月13日23时59分至2025年8月20日23时59分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2.磋商保证金额(元):人民币:10000.00元。1.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09时30分2.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采用担保函、电子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1).供应商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磋商,磋商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4).供应商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5).供应商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3.本项目磋商采取远程不见面磋商,各供应商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4.各供应商请及时查看CA证书有效期,若临到期,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前办理续期,避免出现因续期问题导致CA证书key值变化而无法参与磋商。5.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已落实6.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7.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659313445群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2022版)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彝族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王秉杰联系电话:15885369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锦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广场社区北盘江大厦17楼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天泊、雷忠民、段赛琴电话:1336858609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采购预算:2804053.42元最高限价:2804053.42元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考察,不举行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供应商踏勘过程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方无任何责任)4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施工人员、机械、材料到场达到开工条件,并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一次性支付至启动资金的30%。在规定计量周期内,按规定计量方法并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扣除前期所支付预付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金额97%进度款。如本期应支付进度款不够扣除前期所支付预付款,自动转至下一期扣除;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扣除前期支付进度,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后审定完成工程量支付至97%。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结算,支付剩余工程款,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过后退还。经相关部门结算审定后发出结算审计报告以审计结算报告金额为该工程最终造价在扣除前期已支付进度及质量保证金,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尾款。5响应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使用下列情形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担保函、银行保函)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一)银行转账采用银行转账的,需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如下经市财政局审批核准的5响应保证金保证金专户: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六盘水凉都支行账号:08020012000005071.为防止围标、串标,投标人(意向买受人)报名通过后需及时从基本户汇出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不同银行间资金到账时间上的风险、银行对公账户工作时间、投标人书写错误等原因导致系统回退保证金等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到账的,不论任何理由,其投标将不受招标人接受。2.未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3.中标人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合同公示后,系统将自动退还。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标人未出具延迟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说明且未签订合同的,系统将自动退还。4.项目终止或流标、废标情形保证金退还:在项目发布终止公告或流标、废标公告时,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系统中设定保证金预退还时间(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预退还时间后,系统将自动退还。重要提示(请务必将此信息转达至实际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人员):1.交纳保证金前,请先至贵州省统一注册平台自行核对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如有误请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维护,并提交审核。如果您的基本户开户行是农业银行,请注意查看基本账户号信息是否有区域代码,如果没有,请及时咨询开户银行,并在统一注册平台自行变更基本账户号信息。2.系统生成随机码为9位,政府采购类型项目以CG开头,工程以GC开头。使用银行转账时需在银行系统中的附言、摘要、用途、备注等处必须且只能填写保证金随机码。注意:随机码中间或随机码与补充文字内容中间不能有其他字符或者空格存在,且投标保证金交纳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及结算卡转账。3.为确保您保证金交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的16:00时前完成保证金交纳。如交纳成功后,您可在中心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4.如未交纳保证金或成功办理保函,投标文件不能上传至交易系统。5.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58-6708767。(二)采用电子保函(担保函、银行保函)的按如下要求递交:1、投标人可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申请开具电子保函。2、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参与投标,开标前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在交易系统中选择为电子保函方式交纳。4、投标人在金融服务平台可自行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开具担保函或银行保函。5、投标人可在中心网站通知公告版块查询《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操作手册》。6响应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7响应文件组成包含资格标、技术和商务标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并符合“六盘水市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响应单位分册-响应文件制作)”的相关要求;8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单位需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9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0响应文件递交一、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1.本项目采取远程不见面磋商。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如未上传至交易平台,供应商将无法参与磋商解密环节。(注:本项目磋商方式为远程不见面磋商,各供应商企业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如磋商过程中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11磋商1.实行网上开标解密,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3.72:8088/ggzy/)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成功解密投标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开标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该项目不再继续进行。2.开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对项目开标过程中有质疑,可以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现场质疑。3.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开标后,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最后报价构成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单位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或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竞谈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错过重要信息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12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第1章磋商公告1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第1章磋商公告1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全电子采购。供应商需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贵州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3.72:8088/ggzy/)15磋商时间与响应截止时间相同16磋商地点与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相同17评标委员会组成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采购人代17评标委员会组成表1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采购人评审授权委托书及聘书)组成。18供应商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接受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8供应商质疑注:供应商按要求报名成功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9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水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58-8932594。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兴县路。注: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中标(成交)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一份,用于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合同公告,否则由此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责任由中标(成交)人承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及财库〔2015〕124号的要1.根据该办法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21求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履约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自行协商。23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3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壹仟零贰拾元整(¥1102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A无效响应情形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1无效响应情形确定原则:1.1磋商函、报价表、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和商务要求偏离表(内容不完整);1.2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符的;1.3供应商相互串通或恶意报价的;1.5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1.6供应商身份验证不合格的。1.7向采购主管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8拒绝财政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9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上传或解密的;1.10响应文件承诺的交货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11私自更改、删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内容:主要是指《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中所要求的内容、数量、单位等。1.12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1.13法律法规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原则: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B磋商1磋商:1.1磋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磋商地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1.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磋商供应商参加。非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1.3磋商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宣布供应商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1.5磋商过程应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磋商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6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1.7磋商和评审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之规定,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各供应商应合理报价,不得存在无偿或者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3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方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3人(如有采购人代表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采购人评审授权委托书)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4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磋商后,采购方将组织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5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采购方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响应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采购方将确定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卖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1.7采购方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8采购方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1.9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主管部门。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由采购方组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磋商时除考虑价格和技术服务费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1)响应文件中所报服务期及付款方式;(2)服务的技术水平、人员配备;(3)服务管理制度;(4)其他要求因素;7保密:1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方的磋商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C成交1.成交:1、成交原则: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评审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4、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竞争性磋商资料。2.成交通知: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并退还其保证金。3、《成交通知书》签订书面合同的依据。3.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书面合同的依据。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4、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合同扫描件一份,用于存档。5、公告履约验收报告,采购人应当按照财库〔2016〕205号要求,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验收合格验收报告扫描件一份,用于在履约验收存档。6、除资格审查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的,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同级主管部门。7、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处理原则:8.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也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顺延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8.2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3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9、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的原因报送同级主管部门。10.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壹仟零贰拾元整(¥1102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D供应商磋商纪律要求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有涉及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2.供应商不得串通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E质疑、投诉1.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接受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3递交质疑函联系方式1.3.1联系部门:贵州锦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2联系电话:133685860951.3.3联系人:李天泊、雷忠民、段赛琴1.3.4联系邮箱:2994654042@qq.com1.3.5通讯地址:贵州锦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广场社区北盘江大厦17楼)1.3.6邮政编码:553000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实行实名制,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投诉书和邮寄递交投诉书的方式依法投诉,并按规定的要求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通过邮寄递交投诉书方式进行投诉的,应当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进行邮寄,并配合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现场身份确认,以确保其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为投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投诉人拒绝配合依法调查,未提供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相应事项视为投诉不成立。对于虚假、恶意投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驳回,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F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G其他2.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坚持有利于本国企业自主创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术的原则,优先购买向我国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3.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示有进口产品,成交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作调整。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详见“第十一章磋商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磋商原则及磋商纪律”第四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为中小企业。因此不进行价格优惠扣除。一、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针对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2.2条规定的扣除比例执行。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4小型、微型企业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1.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除《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不另行要求其他证明材料,承诺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2.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按第三条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料,才能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已落实。第五章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1.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成功注册企业诚信库并绑定CA证书的,仍登录不上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联系CA证书办理机构将企业信息及CA证书信息下发至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左侧菜单‘系统功能’‘组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及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根据操作手册进行参与投标活动。文件编制要求及报价要求1.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及磋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1.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的组成2.2.1响应文件包含资格标、技术和商务标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并符合“六盘水市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响应单位分册-响应文件制作)”的相关要求;2.2.2响应文件组成1)磋商函;2)报价一览表;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6)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7)财务状况相关材料;8)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1)竞争性磋商声明函;12)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商务要求偏离表15)技术部分16)商务部分;17)优惠政策情况18)同意采购文件条款声明;19)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证明;20)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材料或证明(格式自拟);21)成交服务费承诺书(如有)。2.2.3响应文件电子档3.响应报价要求:3.1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报价表格式,填写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有出入,以大写金额为准。3.2供应商按上述3.1款要求填写报价供采购人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4.磋商货币:4.1供应商一律用人民币填报。5.供应商资格证明的证明文件:5.1供应商必须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6.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资格审查相关资料。二、磋商保证金:1.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5成交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6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的条件提供服务的;3.7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3.8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4.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特殊项目在“第七章”部分另行规定。第六章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公开最高限价一、采购预算:详见第1章磋商公告二、最高限价:详见第1章磋商公告第七章采购项目的工程量、数量、服务标准、验收、商务要求等要求第一节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册)图纸(另册)第二节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建设地点工期(建设工期):6个月。建设地点:新街乡新街村。二、验收标准、规范以现行国家、行业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确保在项目建设中遵循国家的有关验收标准和规范。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三、质量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三、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施工人员、机械、材料到场达到开工条件,并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一次性支付至启动资金的30%。在规定计量周期内,按规定计量方法并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扣除前期所支付预付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金额97%进度款。如本期应支付进度款不够扣除前期所支付预付款,自动转至下一期扣除;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扣除前期支付进度,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后审定完成工程量支付至97%。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结算,支付剩余工程款,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过后退还。经相关部门结算审定后发出结算审计报告以审计结算报告金额为该工程最终造价在扣除前期已支付进度及质量保证金,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尾款。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履约保证金。六、投标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七、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签订合同时提供如下资料、投标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签订合同是提供:应附身份证、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截图、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格式自拟。(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1年以上。签订合同是提供: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供应商单位出具证明。职称证的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供应商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签订合同是提供:劳资专管员需附身份证、供应商对劳资专管员的“任职文件”,其“任职文件”文件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格式自拟。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签订合同是提供:主要管理人员应附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附身份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附任职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任职文件格式自拟),安全员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扫描件。(4)供应商应承诺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除特殊情况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一律不得更换,否则清算出场并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购买的主要建材和设备必须满足环保、节能规范要求,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更换主要建材和设备直至满足环保、节能规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3、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标)。4、项目实施方案4.1供应商必须根据现场情况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内容拟定项目实施方案;4.2供应商成交后必须按承诺的工期完成本项目,以良好的施工现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干扰和影响。5、安全措施和文明施工:5.1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在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伤亡事故、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全权负责;5.2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进行施工,垃圾的堆放及清运自行协调解决,不得随意堆放。5.3只要验收条件具备,采购人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的项目,成交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符合验收条件方可组织验收,延期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最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实际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工程量清单描述不符的,由采购人、施工方双方会同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签证和确认,并据实组价。7、踏勘现场: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前往踏勘地点踏勘。(1)踏勘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踏勘地点及联系方式:自行踏勘。(3)供应商应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8、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编制及计价依据:(1)报价文件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不得高于本项目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2)供应商响应报价组成:报价中包含本项目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垃圾清理费、利润、管理费及规费、税金、不可预见费、管理风险与技术风险等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3)供应商报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现场踏勘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答疑文件(若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相关补充文件和自身实力进行报价;(4)材料价格:主要按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2期六盘水地区信息价,六盘水地区没有的参照贵阳地区或市场询价计算;以上两市区缺项的主要材料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主要材料价格不予以调整。(5)编制要求:①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项目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②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特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的除外);③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④出现不平衡报价的,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原则按财政预算批复的最高限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清单签订合同。规费、税金:按贵州省最新标准执行,税率作为不可竞争项。9、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利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实地核实(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其他配备人员等),供应商必须承诺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利追究其责任。10、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不服从采购人安排,在收到采购人《整改通知单》两次整改仍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情况下,采购人有权清场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1、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不转包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并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影响或损失等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2、供应商须提供不虚假应标承诺函。13、供应商须承诺在贵州省内无拖欠民工工资的相关投诉或不良记录,不得虚假承诺,否则一经查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14、结算原则:成交价即为本项目的签约合同价,同时也是本项目结算限额总价。若结算审计金额超过限额总价的,按限额总价进行结算;若结算审计金额低于限额总价的,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的结算金额等于采购人的相关部门或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确认的预算金额加设计变更结算金额的总和。第八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注: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合同模板采用国家各部委发布的标准文本,建议采用单价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结果,采购人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工程范围采购人要求乙方施工的范围:磋商文件。1.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指xxxxxxxx。2.……二、工程质量要求:。三、采购人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时间(项目完成期限)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六、验收及评价考核:七、付款方式:八、知识产权归属九、保密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3)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采购人: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九章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1、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和商务要求一致。2、货物、服务提供的地点:和商务要求一致。3、货物、服务提供的方式:和商务要求一致。第十章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商务要求一致。2、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和商务要求一致。3、采购资金的支付条件:和商务要求一致。第十一章磋商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磋商原则及磋商纪律一、磋商原则1.实行网上开标解密,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0分钟内,使用CA密钥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42.213.72:8088/ggzy/)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成功解密投标文件满足三家及三家以上时开标会议继续进行;不足三家时该项目不再继续进行。2.开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对项目开标过程中有质疑,可以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起现场质疑。3.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开标后,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构成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单位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或报价。没有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竞谈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错过重要信息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资格审查内容序号项目内容资格审查合格内容供应商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按格式文本要求填制、签字或盖章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2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3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料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订合同时提供以上资料、投标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5财务状况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或提供2025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6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提供2025年0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及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情况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按文件格式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9竞争性磋商声明函按文件格式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10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11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供应商及法人近3年“贪污贿赂罪”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12供应商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受惩罚名单中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后至磋商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间。(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网页或信用报告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截图及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13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磋商文件格式文本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清楚或有疑问,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清楚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原件,如供应商不能提供的,视为不合格。注2: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8、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响应文件无效,无资格进入磋商阶段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出具无效原因说明;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程度进行审查内容见下表: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响应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参数及商务条款2报价审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最高限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理性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工期及建设地点工期(建设工期):6个月。建设地点:新街乡新街村。4验收标准、规范以现行国家、行业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确保在项目建设中遵循国家的有关验收标准和规范。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5质量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6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施工人员、机械、材料到场达到开工条件,并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一次性支付至启动资金的30%。在规定计量周期内,按规定计量方法并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扣除前期所支付预付款,支付已完成工程量总金额97%进度款。如本期应支付进度款不够扣除前期所支付预付款,自动转至下一期扣除;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扣除前期支付进度,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后审定完成工程量支付至97%。审计完成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结算,支付剩余工程款,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过后退还。经相关部门结算审定后发出结算审计报告以审计结算报告金额为该工程最终造价在扣除前期已支付进度及质量保证金,完成相关付款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尾款。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履约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9其他要求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商务要求第七条内容。10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9、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0、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磋商后,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的磋商内容、澄清要求、报价要求等。本项目为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书面报价(即响应文件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供应商应自系统发出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或报价,错过重要信息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进入技术和商务磋商程序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说明,分别与进入磋商的供应商就报价、技术内容、交货期(或服务期、工期)等进行磋商。对技术和商务条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差异、无资格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出具书面无效原因说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方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磋商小组审查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评审的响应文件作出独立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和打分负责;14、供应商根据项目特性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项目阐述,不进行项目阐述,不会导致本次竞争性磋商无效。15、磋商小组收集各成员打分记录,统计结果;1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7、由磋商小组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排名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8、磋商中的注意事项:(1)磋商时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三、评审方法:(一)评审依据及评分标准:1、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审细则分值一、报价部分(30分)1报价分①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价格权值(30%)。②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③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为中小企业。因此不进行价格优惠扣除。30分二、技术部分(5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依据和标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非常详细、非常完善、非常可行、对本项目开展非常有利的,得4~8分(不含4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详细、完善、可行、对本项目开展有利的,得2~4分(不含2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一般的,得0~2分(不含0分);不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得0分。2质量保证措施6分质量保证措施非常详细、非常完善、非常可行、对本项目开展非常有利的,得3~6分(不含3分);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善、可行、对本项目开展有利的,得1~3分(不含1分);质量保2质量保证措施6分证措施一般的,得0~1分(不含0分);不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得0分。3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横道图)及保证措施6分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非常详细、非常完善、非常可行、对本项目开展非常有利的,得3~6分(不含3分);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详细、完善、可行、对本项目开展有利的,得1~3(不含3分)分;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一般的,得0~1分(不含0分);不提供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4施工安全措施6分施工安全措施非常详细、非常完善、非常可行、对本项目开展非常有利的,得3~6分(不含3分);施工安全措施详细、完善、可行、对本项目开展有利的,得1~3分(不含1分);施工安全措施一般的,得0~1(不含0分)分;不提供施工安全措施的,得0分。5文明施工技术5分文明施工技术非常详细、非常完善、非常可行、对本项目开展非常有利的,得2~5分(不含2分);文明施工技术详细、完善、可行、对本项目开展有利的,得1~2分(不含1分);文明施工技术一般的,得0~1分(不含0分)不提供文明施工技术的,得0分。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5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非常详细、非常完善、非常可行、对本项目开展非常有利的,得2~5分(不含2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详细、完善、可行、对本项目开展有利的,得1~2分(不含1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一般的,得0~1分(不含0分);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的,得0分。7施工环保措施5分施工环保措施非常详细、非常完善、非常可行、对本项目开展非常有利的,得2~5分(不含2分);施工环保措施详细、完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街村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