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招标变更公告(东港市菩萨庙镇人民政府2025)
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菩萨庙镇)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菩萨庙镇)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81-001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菩萨庙镇)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5日11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东港市菩萨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东港市菩萨庙镇菩萨庙村
联系方式:
0415-6681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盛和商业楼2号楼101
联系方式:
0415-752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健
电话:
1322415014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菩萨庙镇)
品目
采购单位
东港市菩萨庙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东港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健
项目联系电话
13224150141
采购单位
东港市菩萨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东港市菩萨庙镇菩萨庙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668180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大东区盛和商业楼2号楼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752078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