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教室、实验室、体育等设备 直饮水净化设备招标变更公告(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2025)



辽阳市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专用教室、实验室、体育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辽阳市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专用教室、实验室、体育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8-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004-0039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市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专用教室、实验室、体育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282页直饮水净化设备:★13.出水需符合国家《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15)等相关要求。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5日15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正副本各1份可邮递)及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

地址:
健康路31号

联系方式:
13514196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地址:
健康路9号

联系方式:
0419-5315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子军

电话:
1362499433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阳市高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专用教室、实验室、体育等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宏伟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6:35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2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子军

项目联系电话
13624994334

采购单位
辽阳市宏伟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健康路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14196188

代理机构名称
宏伟区政府政策研究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健康路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9-53151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用教室、实验室、体育等设备 直饮水净化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