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服务设施项目招标变更公告(佳木斯市郊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811]JMSC[CS]2025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服务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服务设施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成立,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服务设施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成立,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佳木斯市郊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
联系方式:13089683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辖区长安西路820号
联系方式:0454-6683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汉淞
电话:0454-6683301

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02日

相关附件:

关于郊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服务设施项目重新招标函+.zip

佳木斯市郊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佳郊营商函〔2025〕18号关于郊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服务设施项目重新招标的函市集采中心:我局竞争性磋商项目“郊区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服务设施项目”于8月19日开标,中标(成交)投标供应商为佳木斯鸿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日,未中标公司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对开标结果产生质疑,并制发质疑函。市集采中心于8月20日将质疑函转交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在征求市集采中心意见后,于8月26日组织原评审专家进行了复议,专家复议结果为质疑成立,建议重新招标采购。我局通过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我局党组会议通过重新采购决定。并于8月27日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提出的4条质疑内容进行了答复,于9月1日将以上情况向郊区财政局采购办公室进行了备案。特此致函。佳木斯市郊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5年9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务服务中心改造服务设施项目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佳木斯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