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网四期智能化改造 UPS建设 UPS UPS供电系统 UPS主机 蓄电池组 电池柜 UPS输入配电箱 UPS输出配电箱 地气盒 电力电缆 UPS及电池检测招标变更公告(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10106000250401198910-062294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静安分局光网四期智能化改造项目UPS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其他
更正内容: 需求文件损坏,可在附件中重新下载,其它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
地 址:大统路199号
联系方式:021-22177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5楼
联系方式:62551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62551258
附件信息:
招标需求-静安分局光网四期智能化改造项目UPS建设.pdf438.0K
静安分局光网四期智能化改造项目UPS建设招标技术要求第一章概述1.1安装标准1.1.1编制依据《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2.0》《关于推进视频监控前端建设的实施方案》(沪公智慧办通字〔202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公安视频图像建设应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公智慧办通字〔2023〕251号《上海市公共区域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布建指南》前期项目建设资料现场勘察资料1.1.2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22)《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系统要求》(GA/T1400.1-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1400.1-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1部分:通用要求》(GA/T1788.1-2021)《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2部分:前端设备》(GA/T1788.2-2021)《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3部分:安全交互》(GA/T1788.3-2021)《公安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第4部分:安全管理平台》(GA/T1788.4-202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GA/T1127-2013)《城市监控联网系统管理标准第一部分图像信息采集、接入、使用管理要求》(GB/T792.1-2008)《上海公安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上海公安数字高清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规范V2.0》《上海公安智能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智能摄像机、视频图像分析设备接入管理协议规范》《关于推进视频监控前端建设的实施方案》沪公智慧办通字【2020】23号《光缆通信系统传输性能测试方法》(GB/T14760-1993)《光纤通信系统通用规范》(SJ20552-95)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YD/T1051-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GB/T51369-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50689-2011。1.2安装目标对静安区北片站区、天目西、共和新、三泉、临汾、北站、宝山等7个派出所内已建UPS电源配套设备进行更新。1.3安装范围静安区北片站区、天目西、共和新、三泉、临汾、北站、宝山等7个派出所1.4安装内容在站区、天目西、共和新、三泉、临汾、北站6个派出所监控机房内各安装1台UPS主机、2组后备蓄电池组、1个电池柜、1只UPS输入配电箱、1只UPS输出配电箱及1只地气盒。宝山路派出所安装2组后备蓄电池组及1台电池柜。1.5项目实施界面本项目为UPS设备采购安装,包含UPS主机、蓄电池组、电池柜、UPS输入配电箱、UPS输出配电箱、地气盒的设备安装、线缆布放及调试调测。在电池安装过程中,需UPS维护单位配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设备调测检测数据包括但不限于UPS输入、输出电压、负载情况、配电情况、电池容量等。相关数据符合分局一体化支撑平台接入要求,并由中标单位负责接入。上述费用计入总价。1.6设备安装时间要求1、中标单位的具体安装进场日期以采购单位下达的要求为准,整体设备安装时间为180日历天,如不能如期进场的,均有中标单位承担,设备安装时间不予顺延。甲乙双方需配合的事项在《安装承包协议书》中予以明确。中标单位应准备足够的材料和安装设备。以满足安装时间要求。2、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能配合采购单位一起分忧解难,在总安装期不推迟的前提下,全面规划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地安排好各项安装任务。项目需要夜间安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3、投标人应根据指令性安装时间要求,在投标书中明确列出安装总安装时间及安装进度计划表。投标安装时间也作为考核内容。4、遇一般的设计变更或因中标单位安装质量不合格或管理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停工、误工,不予延长安装时间。5、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设备安装时间延长,安装时间每延长一天,违约金按采购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二扣除。中标单位根据设备安装时间要求,落实具体安装措施,以确保项目按期完工。第二章项目安装技术要求2.1设备功能要求设备必须确保无论市电正常、波动或中断,输出均为经过处理的优质交流电,实现市电与电池供电间的零毫秒切换,绝对避免业务中断。UPS需具备优异的稳压稳频能力,在市电输入宽范围波动及频率变化时,维持输出电压和频率的高度稳定,有效滤除各类电网干扰(浪涌、暂降、尖峰)。UPS主机需具备管理功能,高效的管理能力对延长电池寿命和可靠性至关重要。UPS应具备高输出功率因数(≥0.95)以减少谐波污染。输出需满足低波形失真和动态稳定要求。蓄电池组的浮充寿命在8~10年。管理系统是运维关键,UPS主机设备需提供本地清晰状态显示,并支持将实时状态及告警信息无缝接入已有的环控系统。安全可靠性方面,关键元器件采用工业级品质,具备完善的过载、短路、过温等保护机制,并能在机房环境(0-40°C)稳定运行,确保满足公安关键业务连续运行的严苛需求。2.2安全生产要求本项目实施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安装,尽可能缩短安装时间。安装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请相关人员配合,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以及通信设备正常供电。安装前后做好防尘、除尘措施。为确保人身及通信设备安全,本项目安装期间应有相应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安装与项目安装、生产运营相关的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2014]32号YD5201-2014《通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同时应遵守中标单位发布的企业安全安装、生产之相关规定和办法。本项目安装时须注意相应的安装安全规范。安装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装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安装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现场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在高处实施电焊、气焊、切割等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投标单位在机房内涉及动火作业(★需提供动火作业许可证)、采购单位批准的审批流程文件。安装人员需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及高处作业操作证。2.3其他要求1)本单项项目中安装的设备、抗震底座等均须可靠接地。2)本项目割接前,须对相关涉及负载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割接,割接过程必须请相关人员到场监护。电缆长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剪。3)本项目割接过程中,UPS供电系统需要停电。请相关人员请提前做好数据备份。4)本项目使用接地线均需采用黄绿色。5)本项目设备安装、系统连接请在设备厂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完毕应对设备·各项性能进行测试。6)为确保安装过程中通信安全,安装前后做好防尘、除尘措施。7)安装期间做好临时防火封堵措施。8)UPS供电系统蓄电池组部分割接过程中,请相关人员注意其割接过程。安装前,油机应做好必要调试和准备工作,以备在市电中断的情况下提供应急电源。第三章主要设备参数3.1UPS设备参数要求3.1.1UPS主机容量:30kVA/30kW(三进三出,输出功率因数≥0.99);类型:塔式;后备形式:在线式;输入电压范围:304-475V(满载),228-475V(75%负载以下)。输出电压范围:380VAC±1%,可调范围:±5%。过载能力:110%负载,持续60min后转旁路;125%负载,持续10min后转旁路;150%负载,持续1min后转旁路;切换时间:市电↔电池切换时间≤0ms△UPS的逆变器采用3电平逆变架构设计(需提供逆变器部分单线图);△UPS标准内置整流器主输入开关、旁路输入开关、输出开关及维修旁路开关(需提供UPS实机四开关照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EMC认证证书和测试报告、泰尔检测报告(标识报告所在页、所在项)。以下参数要求需提供UPS官方截图说明:△UPS主机标配RS232/RS485/可编程干节点通讯功能,支持ModbusRTU协议△UPS主机标配旁路防倒灌装置驱动接口;△UPS具有LCM(寿命周期管理)功能,能够对UPS内部的消耗类易损部件(包括UPS的过滤网、风扇、交直流电容器、电源板、电池)进行保养周期设置管理,到期提醒用户对以上部件进行检查维护。具备以下证明可以优先考虑:CE声明、制造商出具的RoHS声明、节能检测报告、CB认证证书和测试报告(标识报告所在页、所在项)。3.1.2蓄电池组电池类型:铅酸蓄电池;浮充寿命:不低于10年(25℃);额定电压:12V;标称容量:不低于100AH(20H,1.75VPC,25℃)。电池重量:不低于32KG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由若干个单体组成的蓄电池组,其单体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不大于25mV;进入浮充状态24小时后,各蓄电池间的浮充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之差不大于30mV。安全阀动作:蓄电池在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10kPa~15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20kPa~25kPa范围内。蓄电池连接条压降:5.5110放电条件下,电压差≤5.5mV。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应低于97%。内阻一致性:要求同组蓄电池内阻偏差应≤3.5%。△电池外壳符合UL94V0(LOI值高于28%)标准的阻燃外壳。(标识证明文件所在页、所在项)△符合《YD/T799-2010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泰尔检测报告(标识报告所在页、所在项)。△符合《DL/T637-2019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并提供此次投标型号的电力标准检测报告(标识报告所在页、所在项)。3.1.3电池柜材质:冷轧钢板(厚度≥1.2mm),表面静电喷涂防腐处理,防护等级IP30;尺寸:A16型,适配192V/100Ah电池组,层架承重≥200kg/层,层间距可调;散热:强制通风设计(温控风扇±2℃启停),防尘滤网可拆卸清洗;抗震能力:符合GB/T2423.10标准,抗震等级8级。三年内损坏后整体更换,不返修。3.1.4UPS输入配电箱额定电压:三相五线制AC380V±15%;额定电流:63A(可承受短时过载至150%额定电流);防护等级:IP41(防尘防滴水);输入/输出端子:可拆卸式铜排端子,材质为T2紫铜(镀锡处理);双电源切换:支持主路输入、静态旁路输入切换,内置维修旁路开关;配置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断路器分断能力≥25kA;输入配电箱与UPS主机联动,支持远程急停控制。★具备3C认证证书(标识报告所在页、所在项);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配电柜型式试验报告可以优先考虑(标识报告所在页、所在项)。3.1.5UPS输出配电箱额定电压:三相五线制AC380V±10%;额定电流:50A,支持短时过载能力≥150%额定电流;防护等级:IP41(防尘防滴水);双电源切换:配置主路输出与旁路输出切换功能,支持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内置断路器,分断能力≥25kA,具备过载、短路、漏电保护功能。★具备3C认证证书(标识报告所在页、所在项);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的配电柜型式试验报告可以优先考虑(标识报告所在页、所在项)。0D2申想BE0000000000M0000000000WI业03CSOSOKV减得02e3SbCS23C03部0nb2e3SbCS203防护等级:IP67(防尘防水);丰e3SbCS2122浓度范围:0-5000ppm(根据气体类型可调);03bC03+00SOT033bCS23.1.6地气盒工作温度:-20℃~60℃;电源:内置锂电池(续航≥24小时)/外接DC12V;检测范围:气体种类:CO₂、CH₄、O₂、H₂S(可定制其他气体传感器);检测精度:±1%FS(满量程)。033bCS2三年内损坏后整体更换,不返修。★投标供应商需承诺,需自行配置设备清单中UPS及电池检测相关检测设备。第四章实施要求4.1UPS系统安装安装前,必须确认相应割接方案,并在用户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本项目实施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和安全措施。具体割接步骤如下:1)将UPS主机切换至UPS主机内检修旁路,此时UPS输出配电屏设备由UPS内检修旁路供电。确保相序一致,打开UPS输出配电屏加锁,闭合外旁路断路器,此时设备由外旁路供电即设备由市电直供(若UPS主机无外部旁路则需和运维相关部门联系进行停电割接)。2)拆除原UPS主机及相应UPS后备电池组开关箱。3)安装新的UPS主机及后备蓄电池组开关箱,并且进行相关调试,确定其合格后,利用新敷设缆线将其接入UPS主机。4)合上UPS主机内旁路,并切换至正常UPS供电模式,确认其工作正常。5)项目完成后拆除设备、缆线作退库处理。第五章项目验收验收前提:完成所有新增设施的安装,并配合原租出单位完成拆除工作后,由中标单位提供试运行合格证明资料;本项目所属的项目已安装调试完毕。(一)验收前提的具体工作1、由中标单位提供试运行合格证明资料;2、项目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认的相关文件;3、具备相关文件;(1)各分项、子系统项目验收记录汇总表(2)隐蔽项目验收记录汇总表(3)使用功能和安全检测检验记录汇总表(4)安装现场抽检试验检测记录汇总表(5)原材料、设备、构件及外购成品材料报验审批记录汇总表(6)其它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4、中标单位写出安装过程情况汇报,向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报送征求意见,其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评价。5、采购单位作出《质量评价意见报告》。6、当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确认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后,责成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中标单位、等单位发出分部项目中间验收报告。各单位应派出有资格人员参加验收,所有设计、勘察等参加单位由中标单位通知。7、采购单位在四张统表中填写验收结论,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与合同印章一致的印章,验收程序结束。8、单位项目安装完成备案资料交送由中标单位完成。9、验收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二)验收标准1、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必须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该合格。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可以有个别偏差,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3)具有完整的安装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项目合格质量标准(1)分项项目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标准;(2)分项项目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检验批的部位、区段应全部覆盖分项项目的范围,没的漏验的部位;(4)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应正确、齐全。3、分部项目合格的标准(1)分部项目所含分项项目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分部项目中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资料验收的要求:要有完整的清单、按清单将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分项项目及检验批验收记录齐全、其它技术复核资料签字、数据准确、没有漏项;检测检验抽检数量满足检测标准数量要求、签字人是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有资格人员以及盖章与合同章一致等。(三)验收组织1、在采购单位及中标单位均认为项目已经具备验收条件的前一阶段,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在检查确认的过程中,列举出不具备或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具体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检查内容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定预验收时间。2、预验收由采购单位主持。验收会议必须确定二个内容,一是需要整改的内容,二是验收的时间,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第六章项目其他要求(一)安装要求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人使用的投标硬件产品(或一体化设备)必须是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不为采购单位特别生产的、品牌与生产厂商一致的量产型号,不得使用OEM产品。投标人使用的设备/主要产品硬件必须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当标注产品电压、功耗、品牌、生产厂商/产地、生产日期、产品序列号等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二)项目完成和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安装时间为180日历天,按招标要求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不得延误;新建项目的质量评定要达到“交钥匙”工程,并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中标单位负责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各项系统正常、无间断运行,作好整个系统日常维护工作;重大活动、节日需安排专职人员全面保障;整个项目要求保修三年,保修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安装完成后三年内免费维护。每月至少全面巡检维护一次;★投标供应商需承诺,7*24小时服务响应、2小时到现场维护、一般故障24小时内予修复,提供预备UPS主机、蓄电池、UPS输入配电箱、UPS输出配电箱原厂等相应设备的备品配件。系统建成后需提供系统操作使用说明并对采购单位使用及维护人员开展免费培训,帮助其了解操作和维护方式。(三)其他事项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进口产品。2)面向大中小企业采购。3)有其他未明确问题以采购单位需求为主,双方协商解决。4)安装中问题一般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采购单位协调解决,经双方协商,由采购单位配合解决。5)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可能会涉及到公安内部的技术资料,均应当按采购单位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履约期,合同金额,签章页),其中项目业绩中应包含蓄电池组设备的相关内容。7)预算金额:106.6万元(超过包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超过此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内容不得漏报及少报。否则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判。一旦中标,漏报或少报视为投标优惠且已分摊包含在投标清单其他内容中,实施过程中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此类费用。)8)本项目所有设备要求提供不少于3年的原厂质保承诺。9)投标供应商需提供UPS主机、蓄电池组、UPS输入配电箱、UPS输出配电箱等设备生产厂商或具有生产厂商销售许可的供应商。10)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许生产可证,资信等级为AAA级及以上优先考虑。11)本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12)为完成本项目而配置的各类线缆、附件、配件的品牌、规格、数量、报价均应在附表中予以明确填报,计算务必完整,准确。采购方不因投标单位对此项的计算遗漏或其他因素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13)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及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规定。14)中标单位应负责全部投标产品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割接、连接就位、配合及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15)如中标单位实际供货产品与投标产品不一致,送货服务承诺无法完成,产品质量、服务被使用方有效投诉,经查实中标单位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同时保留向市、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通报的权利。16)投标单位为完成本项目而配置的各类线缆、附件、配件的品牌、规格、数量、报价均应在附表中予以明确填报,计算务必完整,准确。采购方不因投标单位对此项的计算遗漏或其他因素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17)项目付款方式:(根据项目情况和资金性质选择付款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2)资金支付方式:财政资金支付3)本合同为总价合同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下达后,采购人支付30%的项目合同金额;2、主要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40%的项目合同金额。3、全部完工,通过相关验收并结算审价完成,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第七章招标清单本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设备清单(如下表所示)仅供投标人参考,各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安装范围、目标和内容,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及投标人具备的专业经验,完成深化投标方案的编制,并提供详尽的项目量清单(包含但不仅限于下表)和报价。静安分局光网四期智能化改造项目UPS购置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派出所UPS供电系统1UPS主机30KVA台2蓄电池组100Ah(含电池连接线)组143电池柜A16台74UPS输入配电箱380V/63A5UPS输出配电箱380V/50A6地气盒7电力电缆WDZA-YJY-4X16+1X10、BVR1x16、ZA-RVV1×16mm²米按实测量8UPS及电池检测项1其他:自行查勘:查勘时间为报名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过时不候)查勘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415号静安公安分局查勘联系人:顾燕妮联系电话:13817176788查勘人员不超过2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自备测量设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网四期智能化改造 UPS建设 UPS UPS供电系统 UPS主机 蓄电池组 电池柜 UPS输入配电箱 UPS输出配电箱 地气盒 电力电缆 UPS及电池检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