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卫生间改造招标变更公告(独山县教育局2025)
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2620250009O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2800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时间(磋商时间)
2025年09月10日10时00分
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由于2025年09月10日是教师节,采购人要参加教师节会议,根据工作安排,将原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0日10时00分延期至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其他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独山县教育局
地址:独山县教育局计财科(电教站)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854-3221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省新皓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都匀市文峰街道南州国际御江府B区2楼2-4号
联系人:吴寿军、胡昌露、唐锦坤
联系方式:19234044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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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新皓腾XINHAOTENG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程项目编号:XHT-CG-2025076.采购人:独山县教育局详细地址:独山县教育局计财科(电教站)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54-3221240代理机构:贵州省新皓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都匀市文峰街道南州国际御江府B区2楼2-4号联系人:吴寿军、胡昌露、唐锦坤联系电话:0854-7099199/19234044369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2)供应商自行携带备用非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nQN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供应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如未携带备用非加密电子光盘且CA锁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视为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生成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第1页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与评审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第2页第一章采购公告第3页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HT-CG-2025076项目名称: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ZFCG20250828005预算金额(元):650000.00最高限价(元):6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5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预留比例为项目预算总额的100.00%(预留金额为:650000.00元)②本项目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划分为:《建筑业》。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1)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2)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响应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注: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投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4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投标,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址:http://ggzy.qiannan.gov.cn/)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注:投标人请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下载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采购,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须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guizhou.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https://ggzy.qiannan.gov.cn/)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和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独山县教育局地址:独山县教育局计财科(电教站)联系方式:0854-322124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新皓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都匀市文峰街道南州国际御江府B区2楼2-4号第5页联系方式:0854-7099199/192340443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寿军、胡昌露、唐锦坤电话:0854-7099199/19234044369第6页第二章磋商须知第7页第二章磋商须知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一)招标说明1.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独山县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2726009816153U联系地址:独山县教育局计财科(电教站)项目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54-3221240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省新皓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1MACU1335X9联系地址:都匀市文峰街道南州国际御江府B区2楼2-4号项目联系人:吴寿军、胡昌露、唐锦坤联系电话:0854-7099199/192340443691.3项目名称独山县上司小学学生宿舍卫生间改造项目1.4项目编号XHT-CG-20250761.5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预算金额650000.00元1.7▲最高投标限价650000.00元(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8▲合同履约期限(工期)60日历日1.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1.10▲缺陷保修期工程部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执行,本项目缺陷保修期2年,成交供应商须在工程缺陷保修期内尽快完成对工程缺陷的保修工作。1.1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1.11▲供应商资格条件件或营业执照。(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资信证明还须附有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基本开户银行公章(或银行相关业务用章)))。】;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1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如被列入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及在响应文件中附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节点)。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找到**公司相关的结果或“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则视为未被相应网站列入以上记录名单。对被列入以上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7.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交易中心系统导出名单中未推送反馈该信息,视为审查通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给予价格扣除。②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划分为:《建筑业》。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12现场考察不组织1.1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二)投标要求1.1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1.14▲投标保证金台诚信库登记的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单位名称:一张网报名后自动获取开户银行:一张网报名后自动获取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注:“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1.15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如因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1.17供应商的选择性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方案1.18▲响应文件的份数(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格式为.QNTF格式,制作及上传: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下载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相关材料→按照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制作上传。(2)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nQNTF格式,仅限于解密失败时使用,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1.18▲响应文件的份数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作为备用,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或供应商未携带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效投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19响应文件装订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壹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人(需与上传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按要求胶装,不可拆卸。1.20非加密电子光盘供应商自行携带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响应文件壹份(.nQNTF格式,仅限于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时使用,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注:如未携带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且CA锁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视为无效。1.21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均视为有效。1.22加密响应文件的提交(1)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注: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3)现场所需资料: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身份验证材料、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注:未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递交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23是否退还响应文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1.23件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三)磋商与评审1.24磋商(1)磋商时间:2025年09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独山县政务中心四楼)1.25评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1.26定标(1)排序原则: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按先技术后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成交原则:由磋商小组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排名向采购人推荐得分高的前三名,由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四)成交通知书1.27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五)补充条款1.28投标项目费用(1)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包干,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1.29▲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确定。1.30▲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交纳形式为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缴纳比例和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2)履约保证的期限:从成交公示期结束到合同履行完毕;(3)履约保证返还: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无违约且提1.30▲履约保证金供的货物无任何质量和售后问题的,将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如成交供应商出现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的情况,采购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3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上发布。1.32▲报价说明(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机械使用费、工具损耗费、措施项目费(含生产工具、用具费、临时措施费、环境保护费、间接费(含企业管理费、规费)、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保险费、相关劳务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交付使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2)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3)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3▲项目说明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携带CA用于开标现场解密其响应文件,且携带的CA必须为供应商在制作及上传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1.33▲项目说明子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34▲结算方式单价合同,据实结算。1.35工程量清单特别说明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产品等技术参数要求凡涉及品牌或参数有指向性的地方均为参考品牌或参考参数,投标供应商可在此品牌或参数的基础上提供性能配置相当于或等于或更优的设备或产品代替。1.36弄虚作假及虚假应标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已成交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其成交资格,且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与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重新招标。注: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总则2.1名词解释2.1.1“采购人”:独山县教育局。2.1.2“采购代理机构”:贵州省新皓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4“有效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且未出现本文件中“废标、无效标”条款中任何一款条件的供应商。2.1.5“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即与“评委会”相同)2.1.6“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磋商程序评选出来的供应商。2.1.7“工期”: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的期限。(即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合同履约期限”相同)。2.1.8“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或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1.9“投标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2.2适用范围第15页2.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2.2.2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2.3应遵循的原则2.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3.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2.3.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2.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2.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水平(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业现行的规定,货物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知识产权声明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需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竞争性磋商文件概要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3.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与评审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16页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3.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且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a。3.2.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录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3.2.3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4.1、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且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响应文件组成4.2.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所列表格、文件及证明资料。4.2.2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第17页4.3.1供应商必须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且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3.2供应商须确保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评委会将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4.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5投标有效期4.5.1响应文件在开标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投标无效。4.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有效期。4.6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再次递交完成。5.2.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终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5.2.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投标。5.2.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第18页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6.1.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6.1.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注:“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山县分中心保证金管理规定退还。6.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供应商,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6.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6.3.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5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的;6.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6.3.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3.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3.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3.10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9页7、废标、无效标条款7.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响应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7.1.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1.3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7.2.1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2.2投标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2.3同一投标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7.2.4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无法支付的;7.2.5投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出具已交纳凭证的;7.2.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2.7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7.2.8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7.2.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2.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品目中同时投标的;7.2.11不同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机器制作码或创建码相同的;7.2.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本文件中带“▲”条款,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8、质疑及投诉受理供应商若存在质疑,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质疑。第20页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1质疑的提出期限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2可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3质疑的提出形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无效)。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质疑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21页8.6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854-7099199邮政编码:558000联系地址:都匀市文峰街道南州国际御江府B区2楼2-4号8.7质疑答复期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答复,答复期为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8.8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受理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独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54-3475161邮政编码:558200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百泉镇东环南路京都国际12号楼(财税大厦)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第22页9、招标代理服务费9.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包干,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9.2本项目类型为工程。9.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9.4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9.5代理服务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付清。第23页10、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10.1成交通知书10.1.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0.1.2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0.2合同签订时间10.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0.2.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0.3备案及公告10.3.1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0.3.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上公告(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公告,如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1、报价的修正及要求11.1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没有填报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第24页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机械使用费、工具损耗费、措施项目费(含生产工具、用具费、临时措施费、环境保护费、间接费(含企业管理费、规费)、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保险费、相关劳务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交付使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2)投标供应商应在磋商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标明投标总价,磋商函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报价不一致的以已标价工程清单为准,如果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工程量清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6)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如有数或量的缺漏项,评标时磋商小组有权让供应商做出解释,如确认为数或量的差错,则以其他有效供应商中该项的投标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9)供应商所投货物的数量、质量、服务等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则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若由于供应商的失误造成的漏算、错算等,由供应商负责。(10)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25页1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第26页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27页(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28页第三章磋商与评审第29页1、开标会议1.1开标程序1.1.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签到。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及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开标过程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1.2代理机构宣读开标会场纪律。1.1.3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单位。1.1.4介绍项目情况(发布公告时间、发布媒介、报名情况、文件提交等情况)1.1.5供应商身份验证: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供应商的身份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代表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通过验证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项程序。1.1.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解密响应文件1.1.7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后,通过抽签的形式决定磋商顺序,并打印出纸质表格由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1.1.8签字确认后,开标会议完毕进入磋商小组评审阶段。2、资格审查、磋商及评审程序2.1磋商小组(评委)2.1.1磋商小组: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可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如有至多1名)和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2.1.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将严格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对照资格审查表对供应商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审查通过的不参与磋商及最终报价。第30页资格审查表资料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内容1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资信证明还须附有基本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基本开户银行公章(或银行相关业务用章))。3提供2025年01月(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如被列入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及在响应文件中附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节点)。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找到**公司相关的结果或“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7的数据”或“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则视为未被相应网站列入以上记录名单。对被列入以上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8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注:供应商因未提供资格材料或提供的资格材料不齐全的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资格性审查后,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不得进入磋商及评审程序。2.2.2资格性审查后,项目进入磋商及评审程序。2.2.3按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并解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2.3评审办法2.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3.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及符合磋商文件7.1.1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成交)候选人。2.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4初步审查第32页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初步审查表序号供应商名称要求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供应商名称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2磋商函磋商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3无效标审查没有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无效情况及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情况。4磋商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工期60日历日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7缺陷保修期工程部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定执行,本项目缺陷保修期2年,成交供应商须在工程缺陷保修期内尽快完成对工程缺陷的保修工作。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要求编制,且未超过最高限价。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初步审查表”中检查合格填写“√”;检查不合格填写“×”;初步审查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最后报价以总价形式磋商)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综合评分磋商小组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2.8评审原则2.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8.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第34页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8.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5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9.1除磋商小组主动要求询标外,从磋商后至成交通知书发出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如果供应商希望递交其他资料以提醒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9.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采购工作结束后,磋商小组评委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10评分细则及各项评标因素分值: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分值投标供应商1供投标供应商21供投标供应商32供投标供应商43评分项分值标准价格分(满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30%)×100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投标报价得分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0-30分价格分(满分30分)入。(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在1个小时内提供报价成本分析报告(投标供应商可提前准备),如不能够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或者磋商小组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低于投标供应商成本价报价,其投标无效。0-30分技术分(满分40分)(1)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6分),内容描述详实、条理清晰、完整、针对性强得6.0分;内容描述较详实、条理较清晰、完整、针对性较强得4.0分;内容描述不够详实、条理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够强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6分),内容描述详实、条理清晰、完整、针对性强得6.0分;内容描述较详实、条理较清晰、完整、针对性较强得4.0分;内容描述不够详实、条理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够强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6分),内容描述详实、条理清晰、完整、针对性强得6.0分;内容描述较详实、条理较清晰、完整、针对性较强得4.0分;内容描述不够详实、条理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够强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6分),内容描述详实、条理清晰、完整、针对性强得6.0分;内容描述较详实、条理较清晰、完整、针对性较强得4.0分;内容描述不够详实、条理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够强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5)冬、雨季施工技术及安全保障措施(0-5分),内容描述详实、条理清晰、完整、针对性强得5.0分;内容描述较详实、条理较清晰、完整、针对性较强得3.0分;内容描述不够详实、条理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够强得1.0分;未提供不0-25分技术分(满分40分)得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6分),内容描述详实、条理清晰、完整、针对性强得6.0分;内容描述较详实、条理较清晰、完整、针对性较强得4.0分;内容描述不够详实、条理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够强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7)资源配置计划(0-5分),内容描述详实、条理清晰、完整、针对性强得5.0分;内容描述较详实、条理较清晰、完整、针对性较强得3.0分;内容描述不够详实、条理不够清晰、完整、针对性不够强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0-25分商务分(满分30分)(一)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近三年(近三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或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评定,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2.5分,满分5.0分。注:应在响应文件中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错误不得分。0-5分(二)服务承诺为确保项目后期服务的及时性、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能在30分钟以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服务的5.0分,能在1小时以内达到指定地点进行服务的得3.0分,能在2小时以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服务的得2.0分,能在3小时以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服务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承诺书中应体现“如我公司提供虚假承诺,导致中标(或成交)后无法诚信履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追究我公司赔偿责任。”注: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准,不提供或提供承诺函不符合要求不得分。0-5分技术分(满分40分)(三)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函),提供齐全得10.0分,提供不全不得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投标供应商单位出具证明),提供齐全得5.0分,提供不全不得分;(3)提供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书或岗位证书(无岗位证的,可提供投标供应商单位的任职文件),安全员应出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以上资料齐全的得5.0分,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以上(1)、(2)、(3)所有人员应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应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错误不得分。0-20分0-20分满分100分2.11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38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评审价格扣除标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注: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2)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注: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如有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材料,于未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在同等条件第39页下(如投标供应商评审后总得分与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情况下)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注:须提供其投标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除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外,获得证书的产品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5)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如投标供应商评审后总得分与投标报价都相同的情况下),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注: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须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其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不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注:①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2.12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打分。评标总得分=F1+F2+……+FnF1为磋商报价所得分数;F2、F3……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2.13成交原则:由磋商小组根据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在此同等条件下,享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具有优先采购机会的供应商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如均享有优先采购机会的按照先技术后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40页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41页用户需求书第一部分:工程量清单另附注: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设备、产品等技术参数要求凡涉及品牌或参数有指向性的地方均为参考品牌或参考参数,投标供应商可在此品牌或参数的基础上提供性能配置相当于或等于或更优的设备或产品代替。第二部分:商务要求1、工期:60日历日2、验收标准: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3、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确定。4、工程要求:4.1磋商供应商一旦成交不得转包、挂靠,未经采购人许可分包等情况一经发现,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4.2本工程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现根据本工程的具体特点对磋商供应商作如下要求:4.2.1技术要求:4.2.1.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企业,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管理人员,若发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若成交供应商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中不能认真履行其职责,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除不得提出异议外,还应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4.2.1.2成交供应商在承建工程中,所购买的主要建材和设备须满足质量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及配套的资料、文本和附属的配件经采购人认可后方能使用,否则将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包括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4.2.1.3成交供应商须按操作规范精心施工,工程质量须符合要求。工程由采购人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如有质量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返工,并视其情节轻重,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总价5%以下的罚款,返工发生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4.2.2安全措施:4.2.2.1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和相关的安全施工保第42页证体系,工程施工时,成交供应商须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安全指示牌等),如因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4.2.2.2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人暂住管理以及施工时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有权进行监督。4.2.2.3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要密切配合相关工程承包单位做好相应的协调、协作工作。4.2.3施工方案:4.2.3.1磋商供应商须根据现场情况、答疑文件等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4.2.3.2磋商供应商成交后须按承诺的投标工期完成本项目,以良好的施工现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干扰和影响。4.2.4总工期:4.2.4.1磋商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自报工期;4.2.4.2本工程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交工验收,每超过工期一天的违约金额,违约金最大额度不超过合同价的2%,工期提前不奖;4.2.4.3本工程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批准开工日期为准;4.2.4.5节假日不顺延工期,若遇特大洪灾、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侵袭施工,耽误的工期可顺延。但须按照采购人管理程序做好同步现场签证。4.2.5安全文明施工:4.2.5.1磋商供应商成交后对因文明施工措施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社会纠纷等,自行协调解决,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4.2.5.2磋商供应商成交后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定进行实施,不得随意改变主体结构,垃圾的堆放及清运自行协调解决,不得随意堆放。4.2.5.4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场地须清理干净,否则采购人拒绝验收。4.2.5.5工程竣工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交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检测测试报告和全套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只要竣工条件具备,采购人即可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对不符要求、不合格的项目,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符合验收条件方可组织验收,延期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材料及设备供应:5.1本工程所含的材料、设备、产品价格由磋商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自行测定。5.2各种材料设备均应是合法的、合格的、符合要求的,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设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的产品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及检验试验报告;不得将侵犯知识产权、质量低劣的、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设备应用于本工程中。第43页5.3所有施工材料及其他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但采购须在得到采购人对设备、材料质量、型号、规格的确认后方可组织采购。竣工后所有质保资料归入档案内,提供给采购人。5.4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质保期原则不低于1年,且不得低于原厂质保。6、招标以外发生费用的处理规定:施工中涉及招标范围以外发生的属采购人应承担的费用,按采购人管理程序确认后同步签证,结算时按实结算。注:“商务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成交后不能满足上述功能,采购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第44页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第45页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双方协定为准)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工程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补充通知(如有)所示的范围。三、材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五、工程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六、施工方式:包工包料,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七、工程质量及要求:1、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及当地供电部门标准。2、材料供应(1)本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八、工程工期1、准备工期:日历天。2、施工工期:日历天。第46页3、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最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最新工程施工合同日期。九、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1、工程总价:(大写)元整(小写:)工程变更以实际发生增减工程量进行决算。2、支付方式: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确定。十、工程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经甲方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十一、工程质保期(1)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工程完工后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3)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十三、违约责任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2、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十四、本合同附件有效组成部分:乙方提供正式报价清单,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书面确认书、承诺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第47页同意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十六、附则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二份,甲方二份。采购人(盖章):成交供应商(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第48页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第4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卫生间改造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