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招标变更公告(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2025)
关于吐鲁番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SGK2025-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吐鲁番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部分资格检查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中国社会保险出具的带二维码可查验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1个月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中国社会保险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1个月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3.▲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医共体总院院内现有的相关业务系统通过接口充分对接,以保证医院业务正常运营,实现数据和业务互联互通;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吐鲁番市级健康信息平台通过接口充分对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需要提供承诺函;45、各类系统接口等
3.▲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医共体总院院内现有的相关业务系统通过接口充分对接,以保证医院业务正常运营,实现数据和业务互联互通;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吐鲁番市级健康信息平台通过接口充分对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可通过自有技术能力或合作厂商授权实现对接,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e)输液管理系统(PC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f)输液管理系统(移动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5、各类系统接口等(详见招标文件)
3
第四部分评分标准
具体详见原评分标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5年9月5日10:30(北京时间)
2025年9月19日 10: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南路146号
联系方式:0995-6260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
联系方式:0995-852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迪力木拉提·阿不力孜
电 话:0995-8520797
附件信息:
吐鲁番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招标文件 .pdf1453329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项目编号:TSGK2025-008招标文件采购人: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说明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5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SGK2025-008项目名称:吐鲁番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4000000最高限价(元):4000000采购需求:实现高昌区医共体的信息联通共享,统筹区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等平台,统一区域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加强区域医共体内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现需采购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详见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吐鲁番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数量:1单位:年预算金额(元):4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现高昌区医共体的信息联通共享,统筹区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等平台,统一区域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加强区域医共体内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180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日14至202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2025年9月5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南路146号联系方式:0995-62606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联系方式:0995-85207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迪力木拉提·阿不力孜电话:0995-8520797关于吐鲁番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的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SGK2025-008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吐鲁番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4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第四部分资格检查资格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中国社会保险出具的带二维码可查验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1个月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中国社会保险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1个月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医共体总院院内现有的相关业务系统通过接口充分对接,以保证医院业务正常运营,实现数据和业务互联互通;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吐鲁番市级健康信息平台通过接口充分对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需要提供承诺函;45、各类系统接口等3.▲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医共体总院院内现有的相关业务系统通过接口充分对接,以保证医院业务正常运营,实现数据和业务互联互通;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吐鲁番市级健康信息平台通过接口充分对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可通过自有技术能力或合作厂商授权实现对接,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e)输液管理系统(PC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f)输液管理系统(移动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5、各类系统接口等(详见招标文件)3第四部分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具体详见原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0:30(北京时间)2025年9月19日10:30(北京时间)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4日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南路146号联系方式:0995-62606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联系方式:0995-85207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迪力木拉提·阿不力孜电话:0995-852079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2采购人名称: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南路146号联系人:吕建锋联系电话:0995-6260686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联系人:迪力木拉提·阿不力孜联系电话:0995-85207974采购内容为实现高昌区医共体的信息联通共享,统筹区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等平台,统一区域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加强区域医共体内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现需采购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项目,详见采购需求。5合同履约期限180天6服务质量目标满足采购需求所要求的内容7服务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8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0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封面投标文件封面;资格审查材料☆(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将法人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在一起);☆(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及中国社会保险出具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1个月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2年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5)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6)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注:本项目为电子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价格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注:本项目为电子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技术条款偏离说明表;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业绩;供应商项目团队;供应商资质;供应商荣誉;技术文件;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应满足要求:/☑否。12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是。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内容要求:/12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3踏勘现场☑不组织□统一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踏勘地点:14接受质疑部门质疑接收部门: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医院采购办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高昌南路146号联系电话:0995-626068615现场答疑会☑不组织□组织1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0:30(北京时间)18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文件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份数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投标结束后中标供应商在5天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壹正壹副,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递交至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19投标文件份数609室,联系电话:0995-8520797。2.封面设置。投标文件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投标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投标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投标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文件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20投标文件签署和盖章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22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0:3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om)2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2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0元整(大写:柒万元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5日10:30(北京时间)二、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保函(银行、保险、担保公司)若以转账方式缴纳,开标前交至以下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保证金收款人: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分行账户号码:955883300500001711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分行银行行号:102883000022投标人必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标项的投标保证金”以便查询。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5年9月5日10:30之前支付,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上述账号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电汇或转账,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其他款项的电汇或转账)。三、投标保证金还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项一保函”的原则。24投标保证金(2)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的模块申请购买,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电子担保凭证需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投标人工作台金融服务”中在线查看电子保函是否生效。若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政采云金融服务专属客服。25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6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扶持政策落实的26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本项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1.中小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10%。(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报价的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7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8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9月5日10:30-11:00)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28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9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是30评审方法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最高得分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3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xxx%(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或保函形式)31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后xxx个工作日内收款户名:\开户银行:\收款账号:\履约保证金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32代理服务费无33监督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4项目预算预算金额:4000000元最高限价:4000000元35推荐家数3家36其他1.各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7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无38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携带的验资文件1.参与“不见面”开标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系统中的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应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系统严格按采购文件模板要求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38供应商在开标时需携带的验资文件成经过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交易文件上传至平台指定位置(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3.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4.递交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弃标函(书面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用于保证金退还,可发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可于项目负责人联系获取。5.如对本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接受采购文件的要求。6.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不用现场投标,按规定时间上传电子投标书即可。注:投标结束后投标供应商在5天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壹正壹副)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需留存备案将一律不予退还。递交至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9室,联系电话:0995-852079739定义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扫描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注意事项1.采购人保留事后追溯权,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及法律责任。注:1.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说明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监管部门:指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2.2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3采购代理机构: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及评审工作的人员。2.5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采购、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6中标供应商:经合法招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供应商。2.7日期:指公历日。2.8时间:指北京时间。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规定的资格条件。3.3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供应商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供应商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3.6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纪律5.1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2.1.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5.2.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2.2.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2.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2.2.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布即视为潜在供应商已收悉,供应商未查看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组成7.1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3项的规定。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8.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4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知识产权9.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0.答疑及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2.2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8、19项的规定。12.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2.2.1.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2.1.2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2.2.1.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13.3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3.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投标有效期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5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少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6.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4项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16.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汇款账户,资金原路返回。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加密和上传17.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7.2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18.2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8.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交易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六.开标20.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0.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0.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0.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1.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22.资格审查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23.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带“☆”号部分的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章的;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采购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领取采购文件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4.投标的澄清2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4.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4.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详细评审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0项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25.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27.评标过程要求27.1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7.2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8.采购项目废标2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履约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无九.代理服务费30.代理服务费无十.签订、审核合同31.中标通知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31.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2.2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2.3成交供应商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合同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3.合同公告和备案33.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34.处罚34.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5)将政府采购合同转让给他人;(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询问35.1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6.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36.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6.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36.5采购人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6.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十二.保密和披露37.保密和披露37.1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7.3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及项目说明项目名称:吐鲁番高昌区人民医院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第一期项目项目概述:实现高昌区医共体的信息联通共享,统筹区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等平台,统一区域医共体内信息系统,加强区域医共体内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一、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备注1门诊挂号预约管理系统2门急诊挂号管理系统3门急诊收费管理系统4诊间结算信息系统5门诊预付费就医管理系统6医技收费管理系统7出入院管理系统8配置管理系统9统一支付平台系统10门诊医生工作站系统11门诊电子病历信息系统12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13住院电子病历信息系统14住院临床路径管理系统15住院护士工作站系统16护理病历信息系统17移动护理信息系统18住院会诊管理系统19临床辅助决策支持信息系统20门急诊输液管理系统21手术管理系统22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23输血管理信息系统24放射检查信息系统25医学影像管理与通讯系统26超声检查信息系统27内窥镜检查信息系统28病理检查信息系统29互联网影像信息系统30体检管理信息系统31医技系统接口32药库管理系统33门诊药房管理系统34住院药房管理系统35抗菌药物管理系统36合理用药系统37前置审方系统38处方点评系统39危急值管理系统40不良事件管理系统41疾病监测报告管理系统42病案统计管理系统43医疗统计报表系统44电子签名系统(含一年500证书)45各类系统接口二、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总体建设要求1.▲本次招标建设相关系统,需要满足《智慧医疗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2025版)》中智慧医疗系统应用水平四级评级要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需要提供承诺函。2.▲本次招标建设的系统含高昌区卫健委辖区基层医疗机构HIS系统、电子病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管理与通讯系统、合理用药、前置审方等,必须保证与总院相应信息系统实现区域一体化的互联互通。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需要提供承诺函。3.▲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医共体总院院内现有的相关业务系统通过接口充分对接,以保证医院业务正常运营,实现数据和业务互联互通;本次建设招标的系统需要和吐鲁番市级健康信息平台通过接口充分对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可通过自有技术能力或合作厂商授权实现对接,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4.▲本次建设招标的软件系统,需全面遵循国家信创政策要求,适配国产超融合架构搭建的信创云基础设施,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件满足信创标准,应用系统实现国产化替代。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需要提供本地化技术支持及成功案例证明,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交付。5.本项目交付期180个日历日。(一)1.1.1患者服务1、1.1.1.1门诊挂号预约管理系统(1)预约排班管理l排班管理排班总览具备排班总览功能,满足临时排班,停诊,预停诊,日排班调整,协同排班业务需求。临时排班具备临时排班功能,并同步放号。停诊具备单个、批量停诊功能。具备单个排班停诊、替班、撤销放号功能。支持与短信平台对接,将停诊消息通过短信发送给患者功能。换诊具备将医生的当前排班进行停诊并补诊到指定的日期功能。排班预停诊具备根据排班计划快速预停诊功能。具备停诊已生成号源的排班功能。具备维护对应的停诊短信内容的功能。具备作废预停诊的功能。日排班调整具备多条件排班查询功能。具备卡片样式预览排班数据功能。具备新建、编辑排班功能。具备单个、批量限号功能。具备单个、批量恢复限号功能。具备单个、批量放号功能。具备单个、批量删除排班号源功能。具备编辑单个排班号球分布功能。具备排班号球层面的限号,删除,启用功能。具备加号功能。具备导出排班功能。具备查看号球使用情况的功能。具备查看排班对应的预约信息的功能。具备停诊补诊的功能,并支持短信通知患者补诊信息。协同排班具备医生申请排班功能。具备排班申请记录查询功能。具备排班申请记录审批功能。周固定班具备按院区排班功能。具备维护固定班功能,并按规则通过自动任务进行自动排班,放号。具备针对固定班,新增计划内容时,超过放号周的号源生成预约排班数据。具备快速生成,一键生成规则内排班功能。具备隔周排班功能,对于隔周出诊的医生制定排班计划,并按需生成号源。基础班具备维护基础模板,并能根据基础模板快速生成排班功能。具备列表全局查询计划详情功能。具备复制快速生成新计划功能。具备联合门诊排班功能。具备生成号源的时候,按号池设置的规则自动生成功能。具备按时间段生成号源分布图功能,根据时段/号池自动分配。具备新建、执行、停用排班计划功能。具备自定义时间段,按需分配排班时间间隔的功能。节假日班具备维护节假日排班,并自动生成排班并放号的功能。具备自定义维护节假日功能。l预约黑名单管理具备黑名单管理功能,可对违反规则的人员自动加入黑名单。具备配置患者黑名单规则,限定黑名单对应的限制规则。具备将爽约患者加入黑名单,并在相关业务界面做限制,包括医保停保黑名单、退号黑名单管理。具备将爽约患者自动加入黑名单功能。具备将爽约患者手动加入黑名单功能。具备查看爽约详情功能。具备手动移除黑名单功能。l号源管理号源生成具备根据模板快速生成对应时间的排班的功能。具备借班完成节假日排班的功能。停诊具备单个、批量停诊功能。具备单个排班停诊、替班、撤销放号功能。替诊具备同职称及以上职称替诊功能。号源分配具备多种渠道进行预约处理的功能,并对号源进行统一管理,每种预约渠道可做号源限定,对于放号时间可进行设置。具备按号池配置号源的回收时间功能。分时段号源规则具备手工设置分时段时间功能。加号具备在诊间、窗口进行加号的功能。减号具备进行号源减号功能。作废具备将已生成的号源进行作废功能。号序生成规则具备根据模板定义快速生成对应时间的排班号序功能。具备换班完成节假日排班功能。l统计分析具备预约就诊率、爽约率统计分析功能。具备预约渠道、人次、比例统计分析功能。具备预约情况汇总统计功能,包括科室、日期、专家等。l门诊预约配置管理预约渠道具备预约渠道自定配置功能,可设置不同渠道的可用号源池、提前预约天数,当日是否可预约,及预约放好时间点。科目号别配置具备单科目多号别排班功能,比如医生同时出诊两个及以上排班。号池具备新建号池功能,可设置号池名称,是否可以预约,分配权重等信息。具备设置每个号池回收规则功能,可设置回收到哪个号池,提前回收的天数,每日回收的时间点等。号别维护具备批量针对科目、周计划模板、新建和未挂出的日排班号别进行调整的功能。具备仅调整某号别的收费服务的功能。具备批量把某号别调整成另一个号别的功能,并匹配新的收费服务。排班权限设置具备排班规则定义功能,可对排班人员及排班权限的定义,设置不同排班人员可以排班的范围。(2)预约登记服务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服务对患者预约进行统一管理,支持在窗口、护士站、医生站等不同场景进行预约登记。窗口预约具备卡片或列表两种视图模式显示可选预约科目的功能。具备查询可预约号源的功能。具备预约到具体号序的功能。具备预约到时间段的功能。预约时,具备对患者最近预约记录查询的功能。具备患者预约登记功能,并可打印预约单。护士站预约具备通过病历号,IC卡等方式检索患者信息功能。具备按时间查询排班信息功能。具备按时间段、时间点预功能。具备将预约成功的号序、时间、患者信息、科室/医生、注意事项等打印在凭条功能。支持与短信平台对接,通过短信将预约信息发送给患者。门诊医生站预约具备通过病历号,IC卡等方式检索患者信息功能。具备按时间查询排班信息功能。具备按时间段,时间点预约功能。具备将预约成功的号序、时间、患者信息、科室/医生、注意事项等打印在凭条功能。支持与短信平台对接,通过短信将预约信息发送给患者。住院医生预约具备通过病历号,IC卡等方式检索患者信息功能。具备按时间查询排班信息功能。具备按时间段、时间点预功能。具备将预约成功的号序、时间、患者信息、科室/医生、注意事项等打印在凭条功能。支持与短信平台对接,通过短信将预约信息发送给患者。预约取号具备预约后当天在窗口进行取号的功能。预约取消具备预约取消的功能。2、1.1.1.2门急诊挂号管理系统(1)档案管理围绕患者资源,解决统一患者基本资料管理问题,建立高效安全的索引管理机制,加强对患者重要数据项的统一管理。l患者基本信息登记具备患者基本信息登记功能,可按照基本必输项要求对患者进行建档,一般用于挂号窗口的患者建档。具备非实体卡的建档功能,支持实体卡的读卡建档,如医保卡、身份证读卡、电子健康卡等。具备三无患者临时建档功能:支持证件认证,人工认证,未认证三种认证状态管理。支持与患者主索引系统对接,对疑似重复建档的患者,可对信息自动合并。具备在患者建档时标注绿通病人功能,并可对绿通有效期进行维护。具备地址反结构化功能,输入详细地址后,可解析成结构化地址信息。具备配置建档是否必须发卡、建档是否生成虚拟电子就诊卡功能,生成规则可以按照就诊卡生成规则进行配置。具备根据隐私保护方案写入脱敏后的患者信息以及患者真实信息的记录。l患者基本信息维护患者档案信息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成员、地址信息、工作单位、患者标签、实名认证健康摘要、配送地址等。具备患者详细信息查询、修改功能。具备启动和停用患者档案功能。具备患者档案信息变更记录查询功能,可按时间轴查看患者信息的变更记录。具备患者医保身份的登记和修改功能。支持新增费别,费别新增时可进行身份校验,如选择医保身份则可跟医保接口进行查询确认患者是否有此身份,支持设置默认保险类型。具备设置患者特殊标签,包括VIP、老人,救助站,公医办等类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平台集成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