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招标变更公告(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利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服务)2025-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磋商文件中的开标时间 ; 2、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时间
磋商文件中的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9日09:30
变更为2025年9月10日09:30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地 址:玉树藏族自治州
联系方式:1830975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1号楼11A11101号(唐府公寓A座)(唐府公寓A座)
联系方式:0971-4328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971-4328790
附件信息:
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更正文件.pdf (385.8 KB)
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服务)2025-068采购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人: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服务)2025-068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00000.00元最高限价(元):700000.00元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标项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数量:详见《磋商文件》预算金额(元):700000.00元单位:详见《磋商文件》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30日至2025年09月05日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1号楼11A11101号(唐府公寓A座)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联系电话(人工):400-087-819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水利局联系人:尕玛联系方式:183097500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1号楼11A11101号(唐府公寓A座)(唐府公寓A座)联系方式:0971-43287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电话:0971-432879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采购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2采购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服务)2025-068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额度700000.00元5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6采购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7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8磋商保证金各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8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加盖磋商企业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户名: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账号:8201000000059591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25年09月10日09:30(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供应商应单独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支付,磋商文件中须附企业开户许可证;(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9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磋商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本须知附表中第11条指定的账户。磋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10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1递交磋商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递交响应文件12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北京时间)13磋商时间2025年09月10日09:30(北京时间)14磋商及磋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1号楼11A11101号(唐府公寓A座)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5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15答疑澄清方式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16代理服务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收取金额: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形式:电汇、支票。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代理服务费账号:0701201000287160(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7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18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签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原件备案。合同返回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130号1号楼11A11101号(唐府公寓A座)19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20其他要求1、本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21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玉树藏族自治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976-8830733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供应商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合同范本(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技术要求(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3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服务费、人员成本费、差旅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后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最后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历日。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目录(2)磋商函(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供应商承诺函(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7)资格证明材料(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13)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4)服务相关内容(15)中小企业声明函(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8)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9)供应商最终报价表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1.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1.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1.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3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网上投标12.网上投标12.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2.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填写服务期。12.3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13.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五、开标14.开标1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组织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14.2开标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14.4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系统无法解析、或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5.资格审查程序15.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5.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16.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情形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6.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6.2未按第10.1.1款(2)-(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6.3资格审查部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16.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6.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通过资格条件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2)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3)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4)服务内容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5)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8.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8.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类似项目业绩10分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5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须附首页、签字盖章页、标的所在页、金额所在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人员团队1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满分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提供一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提供一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5分;满分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以上人员均须持有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项目技术方案24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编写规划方案:①对项目规划背景的理解;②规划内容基本框架;③项目进度计划方案;④规划成果文件的表现形式。每响应一项得6分,满分24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36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制定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措施内容包括:①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及项目管理制度;②保密措施及方案;③项目进度保障措施、质量保障措施;④成果内容保障方案;⑤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⑥其他合理化建议。每响应一项得6分,满分36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10分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人员安排(2)内容变更及修改配合方案(3)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服务方式、应急处理措施等)(4)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每响应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在此基础上,方案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方案内容矛盾或表述前后不一致、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况的任意一种情形。八、确定成交供应商19.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9.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0.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十、串通投标的认定及处理办法22.串通投标的情形22.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十一、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二、处罚24.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三、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采购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采购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服务)2025-068采购包号:,/采购合同编号:QHTF-2025-068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成交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7.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二、合同标的及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人员成本费、差旅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标准、成果;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地点:玉树藏族自治州;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取得审查意见,支付合同全部费用。五、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七、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成果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成果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八、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响应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时间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时间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待所有单个项目由国家图书馆最终验收通过并收到国家图书馆出具的结项证明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磋商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或汇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拓帆竞磋(服务)2025-068采购项目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目录附件1:目录.................................................................................................................附件2:磋商函.............................................................................................................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供应商承诺函.................................................................................................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7:资格证明材料.................................................................................................附件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10: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附件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13: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4:服务相关内容...............................................................................................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7: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18:磋商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9:供应商最终报价表.......................................................................................附件2: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技术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所提供的服务成果资料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等。附件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磋商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0: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青海拓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及相关人员的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1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服务名称报价服务期玉树藏族自治州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2.“报价”为投标总价。服务费、人员成本费、差旅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货物或服务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4.除在响应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中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3: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服务类型、服务内容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有效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附件14:服务相关内容服务相关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评标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人员配置(表附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