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未来乡村公共活动中心及停车场配套工程招标变更公告(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未来乡村公共活动中心及停车场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一)

致:各投标人
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未来乡村公共活动中心及停车场配套工程(施工)(招标编号:YL-ZB(2025)-036)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如下【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1、原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5年 6月、7月、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除项目经理外拟派项目部人员需提供2025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现统一修改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5年 5月、6月、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除项目经理外拟派项目部人员需提供2025年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本项目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未来乡村公共活动中心及停车场配套工程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