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招标变更公告(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CZ2025-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原文:
序号
内容
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
1
★响应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供应商公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供应商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定的2023-2027年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供应商提供行政许可证扫描件)。
5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6
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见格式文件)
供应商公章
7
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供应商公章
现文:
序号
内容
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
1
★响应承诺函(见格式文件)
电子签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电子签章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电子签章
4
★供应商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定的2023-2027年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供应商提供行政许可证扫描件)。
电子签章
5
授权委托证明书
电子签章
6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电子签章
7
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电子签章
(二)类型:修改;位置: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文: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 (项目编号:FCZ2025-0031)的响应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响应文件成交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授权单位(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现文: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 (项目编号:FCZ2025-0031)的响应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授权单位(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三)类型:删除;位置: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服务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CA办理指引: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遴选公告及文件信息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发布,采购文件以最终发布的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81号
联系方式:020-81264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020)28866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红
电话:(020)28866112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1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FCZ2025-003120250909004)-文件集.zip
网址:https://gzzfcg.gcycloud.cn/freecms/site/gzsaas/cggg/index.html公开遴选文件项目编号:FCZ2025-003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8月28日温馨提示:供应商响应特别注意事项1、参加遴选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响应登记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信用评价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指标说明》。2、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3、本项目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出公开遴选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出的公开遴选文件来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存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以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接收。五、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中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响应无效处理。六、对可接受分支机构响应的项目,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八、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本提示内容非公开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公开遴选文件为准。)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FCZ2025-0031)公开遴选公告项目概况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freecms/site/gzsaas/cggg/index.html)获取公开遴选文件,并于2025年9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就以下遴选项目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CZ2025-0031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采购方式:公开遴选预算金额:无采购需求:为确保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持续、稳步推进,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务管理要求,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拟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在商业银行选择3家作为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的代理银行。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为期三年。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供应商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定的2023-2027年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供应商提供行政许可证扫描件)。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地点: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freecms/site/gzsaas/cggg/index.html)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获取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公告地点: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cycloud.cn/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DLJG_000004)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19124618279。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CA办理指引: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ca.html。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遴选公告及文件信息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发布,采购文件以最终发布的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为准。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81号联系人:邓卫乾,联系电话:(020)81264636(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邮编:510630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三)服务热线:1.采购文件咨询:邹小红,联系电话:(020)288661122.异议受理: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联系人:邓卫乾,联系电话:(020)81264636发布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5年8月28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公开遴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公开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公开遴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一、名词解释(一)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公开遴选文件,对公开遴选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公开遴选小组成员。(二)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及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异议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三)响应供应商:是指接受项目邀请、获取采购文件并在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四)公开遴选小组: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五)成交供应商:是指经公开遴选小组评审确定的对公开遴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公开遴选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公开遴选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六)公开遴选文件:是指包括公开遴选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七)电子响应文件:是指根据公开遴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八)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十)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freecms/site/gzsaas/cggg/index.html)。二、响应的费用(一)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二)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响应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向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发放纸质《成交通知书》。(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费标准为特定金额,按20,000.00元收取,由三家成交单位平均分摊。(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通过成交结果确认支付金额,并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凭缴费通知书(获知成交结果的时候联系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咨询联系人一并领取)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并确认,确认后通知项目咨询联系人。(2)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缴费通知书(获知成交结果的时候联系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咨询联系人一并领取)及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确认,确认后通知项目咨询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待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成交供应商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FCZ2025-0031交易服务费。三、公开遴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公开遴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市政府采购中心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开遴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踏勘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公开遴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公开遴选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三)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公开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公开遴选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四)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公开遴选文件提出疑问、异议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公开遴选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公开遴选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关于分支机构响应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六、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响应将会被拒绝;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其权利与义务也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七、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八、响应文件的制作1.响应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响应文件管理软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3.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4.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5.采购文件采购人需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任何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响应处理。6.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7.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8.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9.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10.★响应文件格式中如有《技术方案一般性条款响应差异表》的,供应商在该表中所列的货物应与《报价明细表》中所报价项目中的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九、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中完成项目响应登记。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响应。3.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并取得回执。时间以在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4.上传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6.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未使用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的。十、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撤销与解密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响应文件。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和更换响应文件。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终止日前,供应商不能撤销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4.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十一、询问、异议(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公开遴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以书面方式提出的,询问文件应当署名,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询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见公开遴选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异议1.供应商认为公开遴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逾期异议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公开遴选文件提出异议的,为获取公开遴选邀请通知书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2.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异议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异议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异议的日期。3.异议函应当署名。异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十二、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二)响应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三)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四)成交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组件、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研究成果及其技术文档等所有权由采购人享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执行代码、使用手册等,采购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成果具有所有权。项目所交付的应用系统软件环境包括生产环境(正式环境)、测试环境、开发环境,所有环境均要求能正常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采购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十三、公开遴选文件的解释权本公开遴选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属性:服务类为确保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持续、稳步推进,按照财政统发工资务管理要求,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拟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在商业银行选择3家作为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的代理银行。1、本项目按照财政统发工资业务管理要求,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3家商业银行作为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代理银行。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3名成交供应商。2、我区财政统发工资的预算单位分为三部分,分别如下:包1: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包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教育系统的单位);包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非教育系统的单位);3、由综合评分第1名成交供应商为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牵头银行。如第1名成交供应商放弃该资格,需向荔湾区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由第2名成交供应商为牵头银行,按此类推。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牵头银行与其他2家成交银行不同的工作主要是:接收当月统发工资的全部资金,转拨其他2家代理银行负责发放至个人的资金,并按要求转拨代扣的年金、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至相应预算单位基本账户。4、3家成交银行的工作范围的选择方式如下:由牵头银行优先在第2点成交择负责的预算单位,牵头银行选择后,由其余2名成交银行按综合评分高低进行依次选择。(二)项目特别要求★1、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为符合开卡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开设银行卡或存折,并为有需求的统发对象开设信用卡和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所有开户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该账户的年费。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说明为统发对象开立账户方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为减少更换个人收款账号对统发干部、职工的影响,以2025年10月的统发个人账号为准,原则上不改变各干部职工的收款银行账号;新纳入财政统发人员,其统发账户优先由授权负责的银行办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各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能实现跨银行发放工资的要求;发放工资的费用(含同银行和跨银行)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负责统发工资系统的各项升级改造,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所需的技术力量应与改造要求相匹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项目背景资料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的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落实荔湾区政府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步伐的指示精神,荔湾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财政管理系统软硬件的添置等各方面保障了该项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统发工资作为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支出结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该项目的资金有望补足银行业务头寸,增加资金供给,同时为银行发展统发对象个人金融理财及其它中间业务带来良好的机遇。按照荔湾区对财政部门的要求,对财政资金管理进行改革、对经区人社局核定的财政拨款人员的个人经费(包括工资及离退休费等)统一由财政部门拨付到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统一支付给有关人员。三、国库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荔湾区财政局目前采用“数字财政”系统执行域(省财政厅开发),实现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集中支付业务处理。本项目中,成交银行须负责开发统发工资协同系统及数据接口,并将工资统发的数据准确无误地导入“数字财政”系统执行域中去,生成相应的拨款支出凭证,拨付统发工资所需的资金。四、总体要求通过建立荔湾区统发工资协同系统,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成交银行协同工作为目标,实现荔湾区区级财政拨款人员的个人工资经费集中由银行统一支付目标。需满足的业务逻辑如下:区人社局核定预算单位工资等费用金额及标准后,发出明细数据到成交银行及区财政,区财政核拨金额同时,通过系统完成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及分单位汇总发出给成交银行,成交银行在指定时间内,将工资发入财政拨款人员个人帐户(银行卡、存折)上,并向相关单位提供核发工资通知单、支付凭证回单、汇总表及个人经费单等单据证明。业务流程图统发工资通知书和区人社局区属各预算单发送个人工资单位生成生成区预算单位中标银行工资发放到个人人社明细与财政工资发放到个人发送通过汇总校验个人工资明细数据发送发送校验不通过预算单位汇总核发区财政局生成工资总额(分单位、功能科目、经济科目)修订荔湾区统发工资协同工作业务逻辑图五、项目实施目标与计划(一)服务对象:荔湾区人社局核定参加工资统一发放的人员(以下简称“统发对象”)。(二)开发目标要求和开发内容:1、荔湾区统发工资协同工作系统(由成交银行根据被选方案设计及实施)2、荔湾区统发工资协同工作系统所有设计文档(概要设计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交互设计说明书、软件功能说明书)。3、设计开发的整套系统软件须配合区财政局使用的“数字财政”系统执行域(省财政厅开发),确保相关数据能准确无误地导入“数字财政”系统执行域。4、为本项目设计开发的整套系统软件(程序)的所有权归属荔湾区财政政局,成交银行必须及时提供每一个正常投入使用的系统软件版本,以及详尽的设计方案和使用说明。(三)服务费用:本项目所产生的开发费用由成交银行负担,同时,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运作,成交银行须提供必要的技术力量协助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发放工资,负担对服务对象的人员培训及其所产生的费用。(四)服务年限:1、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期限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为期三年。2、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取得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如该资格灭失,采购人可中止与成交供应商的委托服务合同。(五)本次公开遴选确定3名成交供应商。六、响应方案情况说明供应商应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信息反馈服务的要求,充分考虑预算单位多,分布广的特点,提交详细的响应方案。(一)响应文件方案中应包括详尽的设计方案及实施计划。1、设计方案应包括:(1)系统总体设计说明;(2)各子系统功能说明;(3)接口设计说明;(4)系统运行环境及要求;(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项。2、实施计划应包括:(1)时间人员安排及内容,确定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确定拟任本项目监督、投诉负责人,阐述本项目的制衡机制;(2)开发工作的组织管理及有关人员的安排;(3)质量保证计划(项目组织管理和保证措施);(4)系统运行维护计划;(5)需方人员培训计划;(6)制定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统发对象新增、变更,所导致账户变更的处理机制;(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二)响应方案应按远期目标拟定,包括硬件配置、软件开发的情况说明,及今后3年内的各阶段服务内容等有关承诺。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所指定时间内按质按时按量完成实施外,网络工程中其他阶段的实施应按采购人今后逐步提出的具体实施计划指定的时间一一完成。(三)供应商应对本服务项目的开发和实施所需投入的人力、资源及设备配置情况作出说明,包括开发及配置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包括数据库服务器、正版的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等)给财政局使用所需成本及费用。区财政局用于转换人社局送来数据的服务器及配套软件,由各代理银行免费提供,供应商需要对该服务器及其配套软件在服务期或续延的服务期内继续进行免费的升级换代。(四)供应商应对本服务项目应用之系统的安全、保密等问题作出详细的说明。(五)供应商应对本服务项目应用系统的软、硬件环境,银行规模、营业网点分布情况、同类业务开展情况、业绩及经营优点等方面作出说明。(六)成交银行应根据荔湾区财政局提供的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和拨付的资金,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作相应变更。(七)每月15日前,成交银行根据个人工资拨付情况按预算单位分别编制工资支付情况表,反馈到各预算单位及区财政局。(八)供应商应提出紧急业务处理程序和时间限定的说明。七、监督管理财务部门是本项目实施的监督部门。为配合荔湾区财政国库改革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集中支付业务,区财政局将制订管理制度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与运作。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差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遵循“谁的差错谁更正,谁的差错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更正。八、违约与处罚(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准确、及时、优质服务,保证工资按时转入个人帐户。若成交供应商累次出现拨付差错或屡次造成领取人明显不满情形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委托统发工资服务。(2)成交供应商违反规定要求将财政性资金支付给收款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负责追回错划款项,同时须按占用时间和金额支付应付利息。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须赔偿损失。(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财政有关规定办理支付业务以及违反本协议义务的,采购人将向其发出警告信。一年内发出警告信累计达三次的,采购人将酌情取消其代理资格,并有权解除本项目协议。(4)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承诺向采购人、预算单位、统发对象提供优质的银行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解除本协议。(5)采购人将会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业务进行考核评价,如考核不及格,采购人将取消其代理资格。九、其他标注★的条款是必须响应的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对★条款的不响应均将导致无效响应。第三章合同文本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_________日内付给乙方。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第四章开标、评审和成交一、开标(一)采购代理机构按遴选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二)解密时间截止后,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开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获取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三)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重新采购。(四)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响应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提交成功的、未解密的、无法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五)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解密后的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和解密情况进行公布,并通过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开标记录表》公开发布。所有供应商可在系统中查看开标情况。二、公开遴选小组公开遴选小组由有关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4专家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委派1名代表参加评审。公开遴选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开遴选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公开遴选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1.(1)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3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或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1.(2)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1.(3)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1.(4)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1.(5)公开遴选小组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1.(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三、评审方法(一)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构成如下:评分项目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分值40分60分(二)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原则无(三)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公开遴选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公开遴选小组成员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应独立参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公开遴选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文件。5.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公开遴选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四、评审程序(一)响应文件初审1.公开遴选小组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类别审查内容开标情况核定满足以下所有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成功、解密成功、能正常导入电子开标系统资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定的2023-2027年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供应商提供行政许可证扫描件)符合性审查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见表末说明)2.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响应报价不确定或高于最高限价的;(3)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未能按要求盖章、签署的;(4)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5)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公开遴选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6)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7)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8)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采购公平、公正的;(9)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响应的。3.公开遴选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公开遴选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公开遴选小组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发现供应商有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的,由公开遴选小组拟定书面理由现场电话告知该供应商。供应商因不符合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而响应无效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或评审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响应无效的具体原因。5.被公开遴选小组确定为无效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等的评审。(二)技术评分1.由公开遴选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评分表》,如下:一、统发工资系统简介和业务开展方案总体评价 (8分)1、是否能提供完整的统发工资系统、和业务开展方案介绍,有得6分,无得0分;2、相关的统发工资系统是否已完成开发建设,并与“数字财政”系统执行域完成数据对接测试,能马上投入使用,是得2分,否得0分。(注:供应商提供自用统发工资系统界面截图)二、统发工资系统和业务方案中工作事例的评价(7分)1、系统、方案介绍中,是否有结合广州市市本级或广州市辖各区级的具体、实际工作事例,有得5分,无得0分;2、工作事例中,是否能体现供应商独立负责广州市市本级或广州市辖区级,或作为牵头银行负责广州市市本级或广州市辖区级,有得2分,无得0分。注:第2点中,须提供接收财政部门拨来当月统发工资资金的收款凭证,以及按要求转拨代扣的年金、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至相应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凭证。三、财政统发工资系统保障方案 (5分)1、是否制定相关保障工作机制,有得3分,无得 0分;2、是否配备专人(含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和应急处理,有得2分,无得 0分。四、对供应商提供的发放业务风险控制措施方案及保密措施进行评审(6分)1、是否制定支付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措施,有得2分,无得 0分;2、是否建立资金支付监督检查机制,有得2分,无得 0分;3、是否制定资金支付保密管理方案,有得2分,无得 0分。五、特别紧急措施情况(6分)1、是否制定应急发放方案(包括是否制定紧急事项的应急方案、措施等),有得4分,其他情况得 0分;2、是否配备应急支付业务紧急联络人员,有得2分,无得 0分。六、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情况 (8分)1、是否制定项目团队机构设置方案,有得2分,无得 0分;2、项目团队(至少1人或以上)是否具有财政统发工资业务项目工作经验(供应商提供声明,声明须包含具体人员、项目经验的承接期限、项目名称,具体职责),有得2分,无得 0分;3、供应商指定的具体承办网点是否具有财政统发工资业务工作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项目拨款凭证,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盖章页、签订日期),有得1分,无得 0分;4、供应商指定的具体承办网点是否位于荔湾区内(要求提供该网点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是得1分,否得 0分;5、是否建立机构(项目团队)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得1分,无得0分;6、是否建立 AB 角岗位保障措施,有得1分,无得 0分。2.将所有公开遴选小组成员所评各项的得分进行算术平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再汇总得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三)商务评分1.由公开遴选小组成员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如下:一、截至2024年末,供应商参与广州市市本级财政统发工资业务项目情况。(5分)有,得5分,无,得0分;以同广州市财政局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以有效期内的委托合同、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标的、盖章页、签订日期页)扫描件为准。注:如相关统发工作合同协议的乙方是响应供应商的上级分行或下级支行,也纳入得分范围。二、截至2024年末,供应商参与广州市辖各区区级财政统发工资业务项目情况。 (8分)负责区域数量≥8,得8分;8>负责区域数量≥4,得5分4>负责区域数量≥1,得3分没有负责,不得分。以同广州市辖各区财政局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以有效期内的委托合同、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标的、盖章页、签订日期页)扫描件为准。注:如相关统发工作合同协议的乙方是响应供应商的上级分行或下级支行,也纳入得分范围。三、自荔湾区行政区划调整(2005年)以来,供应商为荔湾区提供财政统发工资业务的情况(6分)有,每服务1年,得1分(最多计算6年)无,得0分。提供与荔湾区财政局签订的委托合同、协议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标的、盖章页、签订日期页)扫描件为准注:如相关统发工作合同协议的乙方是响应供应商的上级分行或下级支行,也纳入得分范围。四、供应商2024年末在广州地区范围内开设的网点数量(5分)网点数量≥300个,得5分;300个>网点数量≥200个,得4分200个>网点数量≥100个,得3分网点数量<100个,得2分没有网点,不得分。由供应商以表格形式提供,表格内容包含每个网点的网点名称、银行行号、营业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五、供应商2024年末在广州市荔湾区范围内开设的网点数量(5分)网点数量≥30个,得5分;30个>网点数量≥20个,得4分20个>网点数量≥10个,得3分网点数量<10个,得2分没有网点,不得分由供应商以表格形式提供,表格内容包含每个网点的网点名称、银行行号、营业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六、供应商2024年度在广州地区税收缴纳情况(6分)税收贡献最高,得6分;税收贡献第二,得5分;税收贡献第三,得4分;税收贡献第四,得3分;后续名次,均得2分(税收贡献相同的供应商,得分相同)注:由供应商提供其在广州地区税务部门缴纳税款(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完税证明,供应商的上级分行或下属支行在广州地区税务部门缴纳税款(不含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纳入统计范围。七、供应商为个人存款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报价(5分)利率报价最高,得5分;利率报价第二,得4分;利率报价第三,得3分;利率报价第四及后续名次,均得2分(利率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得分相同)相关利率必须符合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不含大额存单、各类理财产品的利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八、供应商的自身优势介绍 (4分)优势介绍充实,对本项目实施甚为有用,得4分;优势介绍比较充实,对本项目实施有帮助,得3分;优势介绍比较一般,得1分;未提供介绍说明不得分。九、供应商对荔湾区财政统发人员的优惠措施 (3分)每项措施得0.5分,最多计算6个各项优惠措施须与本项目实施相关,且专门服务于荔湾区财政统发人员,非全国通用,并符合银行业相关规定及自律要求。10、供应商对采购人及荔湾区的优惠措施(3分)每项措施得0.5分,最多计算6个。十一、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4分)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供应商每一条记录扣1分,最高扣4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响应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分所)响应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十二、综合信用评价 (6.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响应供应商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6%。 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说明:上表所列为供应商的商务条件。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五)综合评分的计算和成交供应商推荐1.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公开遴选小组抽签决定。公开遴选小组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成交候选人。五、项目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经评审后废标的采购项目,公开遴选小组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六、定标(一)凡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二)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前三名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三)采购人按顺序确认三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放弃或被依法确认成交资格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选择成交候选人。(四)不在成交候选人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五)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须在7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支付确认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具体下载方式请查阅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六)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开遴选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七、签约(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序号内容盖章要求响应文件1★响应承诺函(见格式文件)电子签章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签章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电子签章4★供应商应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认定的2023-2027年广州市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供应商提供行政许可证扫描件)。电子签章5授权委托证明书电子签章6实质性响应一览表电子签章7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电子签章特别提醒:带★号为重要文件,响应供应商必须有效、完整地提供,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复印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响应承诺函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项目编号:FCZ2025-0031)的公开遴选文件,已完全理解公开遴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响应,据此我方承诺如下:一、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二、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仔细研究了公开遴选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公开遴选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公开遴选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公开遴选文件提出误解和异议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四、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五、我方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六、我方接受按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履行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合同》中的全部条款,项目报价已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按照公开遴选文件第一章报价须知中所列收费标准计算),并承诺向贵中心足额支付。七、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响应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八、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联 系 人:职 务:报价人(单位公章):日期:20年月日说明: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授权委托证明书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广州市荔湾区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项目编号:FCZ2025-0031)的响应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响应文件中标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单位(单位公章):20年月日说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响应事宜的,则无需提交本授权委托证明书。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响应情况差异1★1、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为符合开卡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开设银行卡或存折,并为有需求的统发对象开设信用卡和开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所有开户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该账户的年费。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说明为统发对象开立账户方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2、为减少更换个人收款账号对统发干部、职工的影响,以2025年10月的统发个人账号为准,原则上不改变各干部职工的收款银行账号;新纳入财政统发人员,其统发账户优先由授权负责的银行办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各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能实现跨银行发放工资的要求;发放工资的费用(含同银行和跨银行)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负责统发工资系统的各项升级改造,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所需的技术力量应与改造要求相匹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供应商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注明差异情况。2.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统发工资业务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