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招标变更公告(郧西县电教站2025)
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20322202501000364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9-09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包:修正了价格分中权重的错误,由“10%”修正为“30%”;2包:修正了评分标准在公告中未显示的错误。时间:公告时间更正为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9日,开标时间未变化:为2025年10月10日。
3、更正日期:2025-09-1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郧西县电教站
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街113号
联系方式:13597850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
联系方式:6224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德伟
电话:1359785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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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
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5-00301项目编号:420322202501000364项目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采购包编号:02采购包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建设(第二包)采购人:郧西县电教站采购代理机构: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二、技术要求一、英语听说课堂软件(一)课前备课(二)课堂教学(三)课堂互动与练习(四)报告讲评(五)学情分析(六)英语教学资源二、设备及终端配置(一)教师智能演示器(二)语音答题器(三)语音接收器(四)充电仓(五)便携包三、商务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5-003012.项目编号:4203222025010003643.项目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6.最高限价:6000000.00元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无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郧西县电教站地址:郧西县南正街212号联系方式:135978508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联系方式:62243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德伟电话:135978508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郧西县电教站2.3采购代理机构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监督管理部门郧西县财政局2.5项目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2.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7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00000元。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布络软件客服。联系电话:400-088-5358。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3.1提出询问方式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提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mem.bossbolo.com/supperClient/%E4%BE%9B%E5%BA%94%E5%95%86%E6%8A%95%E6%A0%87%E5%AE%A2%E6%88%B7%E7%AB%AF%E4%BD%BF%E7%94%A8%E6%89%8B%E5%86%8C.pdf。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3.支付时间:4.支付方式: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报价文件1.1投标函1.2分项报价表1.3投标一览表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文件(工程清单、自行制作的报价文件等)2资格响应文件2.1资格要求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1.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资格条件承诺书2.3信用查询记录2.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2.5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2.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其他响应文件3.1技术方案3.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3业绩证明文件3.4拟派项目团队3.5其它技术文件3.6其它商务文件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3.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未标记要求签章的部分不用签章。(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服务所名数单货属称量位物行/业工程分类其便1他携.未式货项列计物明算行机业产品模块功能模块数量序号/1序号1软件教师终端套装AI听说课堂软件109硬件教师智能演示器1092硬件学生终端套装——智能语音互动硬件2.0套装语音答题器65403硬件语音接收器1094硬件充电仓2185硬件便携包218二、技术要求AI课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分类产品模块功能模块主要参数数量1软件教师终端套装AI听说课堂软件1.备授课互通:提供标准化听说课例,支持使用平台备课内容授课2.多课型教学:包括电子化课本点读教学、教材同步练习、考试专项教学、主题教学等3.教学工具:提供听说教学工具,包括听力播放、语速调节、划词查词、朗读带读、答题拓展等;4.互动练习:支持全班下发、随机选人、学生抢答、小组PK等互动模式,课堂上一键下发练习任务,学生用答题器完成作答,人人可参与;5.实时评测纠错与巩固:支持识别班级共性错误,并提供巩固推荐练习资源;支持对每位学生的作答实时反馈评价6.听说测试:支持当地考纲解析、听说测试流程体验;配套2.0硬件,能够支持全班使用答题器进行模拟测试练习7.报告讲评:数据贯通,同步机房模考、教学和E听说讲评报告,并支持班级错题的收录与重练8.与互动版2.0软件配套,录音音质效果提升、评测响应速度提升,评测纠错精准度提升109硬件教师智能演示器1.USBtype-C连接电脑端口,蓝牙5.0连接方式,无线范围15米。2.红外激光发生器,3D加速传感器、陀螺仪支持飞鼠远程操作屏幕,聚焦或红点定位3.与软件深度融合,支持自动启动软件、绑定教师账号免密登录、资源切换和返回常用操作。4.双麦克风阵列,3米有效拾音,口语资源页面一键录音,实时评测。5.与PPT配合,支持上下翻页。1096.与互动版2.0软件配套,录音评测响应速度提升2学生终端套装——智能语音互动硬件2.0套装语音答题器1.采用5.8GHz无线射频通信频段,在无遮挡情况下通信距离为12米,支持互动答题及语音答题,具备优异的信号抗干扰能力2.采用点阵式液晶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28*64。可个性化显示学生姓名、题目序号、作答内容、信号状态、电池电量、得分奖励等信息3.按键采用P+R材质,操作反馈清晰,无误触,按键寿命为50万次4.内置2个麦克风,自适应降噪,支持语音数据高效、可靠传输,数据包传输耗时,及重传延迟均为毫秒级,数据交互成功率不低于99.9%5.支持选择、判断、语音题,支持多小题同时作答、修改和一键提交6.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电池容量为1500mAh,4.5小时可完成充电,支持连续上课30小时65403语音接收器1.高速USBUID接口,USB线连接接收器与电脑,供电与数据传输一体化,即插即用,无需安装驱动2.可支持Windows主流版本、Android系统、国产操作系统3.信号范围呈12米半径球状,单接收器模式下支持60路并发,双接收器模式下支持100路并发;4.具有多个LED指示灯,可分别独立显示:电源、系统、数据传输状态等1094充电仓1.采用内置电源设计,无外置电源适配器2.支持30只答题器同时充电,电池充满耗时≤4.5小时3.具有智能充电控制,具备过压、过流、过热保护电路,保障长期使用218安全4.采用水平推入充电方式,充电接触稳固、可靠5.每个充电仓具备独立的弹性仓门,杜绝异物进入,保障充电安全、可靠6.具备独立的电源开关,一键控制所有答题器的充电开始和结束;5硬件便携包1.手提包与泡棉固定。2.支持装载至少30台语音答题器和1台接收器。218一、英语听说课堂软件(一)课前备课1、支持教师通过云平台或者教学软件端进行备课;2、支持教师浏览电子化教材、熟悉课本内容及内置互动资源,并根据教学需要将多种教学资源添加到电子化教材中;3、支持教师根据教学活动开展需要,自由选择不同类型的教学或练习资源,组成授课资源包;4、支持教师对个人授课资源包进行管理,包括自主命名、搜索、调整资源展示排序、再次编辑,再次编辑包含添加资源、删除资源等;5、支持教师共享自主创建的授课资源包,可分享给学校其他教师使用;6、支持教师自主上传课件、文本、音视频教学资源,以建立个性化备课资源库▲7、为教师提供英语听力、口语、笔试教学资源制题工具,用于完成试题音频的自动合成以及朗读题(朗读单词、朗读句子、朗读短文、朗读对话)、客观题(选择、判断)的自主制作,形成教师个人的互动练习试题库,自制的资源可在课上教学时通过教学软件进行师生互动练习,同时也可以进行校内共享,共建校本资源库。(二)课堂教学▲1、支持多版本电子化教材资源,能够通过教室大屏或投影设备呈现教材内容、播放课文音频,可手动控制教学音频的播放进度,对重点内容反复播放或暂停播放;2、支持自动记录教师课本教学进度,快速打开要讲解的教学单元内容;3、支持教师随时选取单元配套的教学资源库,或打开课前备课准备的授课资源包,在课上展示讲解、播放等;4、为老师提供同步教材单元教学课件、视频素材,支持教师课前预览选用、下载修改、课上播放;▲5、针对教师对课文中听力部分做重点讲解的需要,支持反复播放听力音频、随意调节播放进度、快速定位播放每小题相关音频,查看听力原文和答案、能够一键凸显各小题答案相关听力原文内容以及一键凸显各小题干扰项;6、为了方便学科教师对课文的语篇进行细致讲解,支持文篇(短文或对话)即点即读、逐句讲解、标准音带读功能;▲7、针对单词教学环节,支持教师快速选取课本同步词汇、备考专题词汇、班级高频失分词等进行教学,支持结合单词、音标、释义、例句内容进行词汇讲解,支持进行单词标准音自动带读、听写、中英识意互选、单词PK游戏等功能;8、支持教师在讲解课文或听说练习题时,一键查看重点单词的教学卡片,给学生讲解每个单词的英式和美式音标、发音、释义、中英文例句;9、针对情景类、表述类口语题型,支持教师一键调取多种优秀作答参考给学生做针对性讲解;10、支持音标教学功能,包括每个音标的发音讲解视频、常见发音组合、发音朗读练习题,辅助英语基础语音教学;▲11、支持教师选取与课标、单元主题配套且符合授课年级难度的教学资源,包括基础词汇、句型听读,语篇的精听、精读,听力或口语的理解应用,开展主题听说教学;▲12、支持教师选取符合授课年级难度的趣味配音资源开展教学,支持整段或逐句播放视频;支持发起配音活动,让学生参与进行配音,并且能够合成学生配音作品、进行学生配音作品播放展示;13、支持教师选取与本地区中高考听说考试题型一致的练习题,开展听说备考专项教学,支持按照年级、题型来选择练习题;14、提供针对本地区听说考试的考试解析,帮助了解考试形式、考察方向,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并能够进行全真模拟,包含以下内容:(1)考纲解读:提供地区考试大纲以及相关解析,帮助了解考试范围、考查重点、试卷结构等;(2)题型说明:针对考试的每个题型,提供相关题型样例、标准考试流程、评分标准等;(3)答题指导:提供机考作答的注意事项和相关答题技巧,避免因不了解机考特点而失分;(4)全真模拟:支持进行考试流程模拟体验,流程与正式考试一致,支持单题或单步体验,随时停止、回退。15、支持教师使用多种互动工具,包括指定选人、随机选人、小组PK等形式。(三)课堂互动与练习1、支持学生通过语音输入姓名或者按键输入学生编号来绑定语音答题器,方便进行课堂互动练习;▲2、支持配合学生语音答题器,在课上一键发起互动练习。支持全班下发,所有学生均可参与练习;支持随机模式,由系统随机抽选学生进行作答;支持抢答模式,学生通过语音答题器进行抢答;支持直接选人作答;支持小组间PK练习等;3、支持查看班级学生名单,将学生分为不同小组,并在互动后给学生或小组增加积分奖励;4、支持抽选单个学生在教学软件上进行练习,系统实时进行练习评测、反馈学生练习情况;5、支持客观题作答,能够实时反馈每个学生作答得分情况;▲6、针对朗读类资源,支持实时评测,以总分、流畅度、完整度、准确度、自然度综合反馈学生水平,并且会标记出学生每个单词发音的优、良、低分、漏读等情况,同时针对发音较差的单词打开单词卡片,可进行实时朗读评测,帮助针对性纠错提升;▲7、针对单词资源,支持多种练习形式,包括准音自动带读、听写、中英识意互选、单词PK游戏、朗读、背诵、识意选择;针对朗读句子、对话、短文资源,支持朗读、背诵不少于2种练习方式,背诵时支持随机、句首、自定义提示词,以不同难度等级检测学生掌握情况;8、针对情景类、表述类口语题型,支持实时评测、反馈练习水平,并且提供优秀作答示范进行参考学习;9、班级集体练习过程中,支持教师监管学生练习过程,可实时查看所有学生的答题提交状态;10、支持自动结束和手动结束两种练习进度把控方式,到达设定时限后自动结束练习,同时支持教师随时手动结束互动练习,结束后立即回收学生答题数据并实时生成学生个人报告和班级整体分析报告,供老师进行练习讲评;11、课堂练习结束后,支持教师查看班级整体分析报告,包括成绩分析统计、试题讲评与学生作答分析;12、支持教师查看学生个人分析报告,包括总分、每题得分及作答分析;▲13、支持老师自制试题发起全班练习,包括朗读单词、朗读句子、朗读短文,并支持实时评测给出分数;支持利用单选题、判断题、投票工具,收集全班学生作答数据,辅助教学;14、支持表述题/分组讨论工具,收集全班学生语音,语音支持转文本,系统支持自动评价分析和老师手动评分,自动评价分析从内容主题、语言语法等维度对小组讨论进行分析,并给出个性化优化建议;15、提供计时器工具,支持设置正计时、倒计时,方便教师开展限时课堂互动;16、支持教师设置各题型的音频播放速度、屏幕字号缩放比例、成绩以等级或分数显示、客观题是否立即公布答案;17、提供地区听说考试试卷和相关模拟考试试卷,流程与正式考试一致,支持单题或单步体验,随时停止、回退,全班下发练习。18、覆盖初中部七、八、九年级27个教学班;提供软硬件务年运维服务不少于五年。(四)报告讲评1、支持查看课堂完成的各类互动报告,包括全班下发、小组PK、抢答、随机、选人、单机PK、单机练习,针对班级整体分析报告、学生个人分析报告进行讲评;2、成绩分析统计:支持查看班级整体练习情况,包括完成人数、优秀率、低分率、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以及每个分数段的人数占比、对应的学生名单和成绩;可查看每题的班级平均得分率,快速定位得分率低的试题,重点讲评;3、试题讲评:(1)针对朗读题,展示准确度、流畅度、完整度、自然度的班级评分,并标记班级高频失分词和低分句,并支持高频失分词和低分句子及时再次下发巩固练习;支持回听每位学生的作答录音;支持将学生整段短文录音切分句子音频,分段播放;(2)针对听力题,展示每个小题的正确、错误人数以及对应学生名单,可播放听力原音并任意调节播放进度,可快速定位到小题相关音频进行针对性播放,能够展示并讲解参考答案、听力原文,能够一键凸显各小题答案相关听力原文内容以及一键凸显各小题干扰项内容;(3)针对问答题、半开放表述题,可回放优秀学生录音,结合参考答案讲解;支持学生语音转文本展示;支持学生问答题信息要点命中分析;支持表述类长音频逐句切分,提高学生案例讲评效率。4、学生作答分析:可查看每道题的学生成绩,按照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教师可查看学生的个人分析报告,并且对优秀学生进行点赞表扬;5、支持自动收录班级练习的共性错题,教师可按照收录次数、练习时间来筛选查看错题,讲评错题分析报告,并再次下发给学生做巩固练习;6、支持每日课堂练习分析报告,汇总每日班级学生练习次数、参与率、得分率、题型数据,指出需关注的学生,辅助老师日常教学总结分析。(五)学情分析1、学校综合学情(1)支持自动汇总学校开展听说教学的数据,按学年、学期、年级生成学校综合教情,支持学校查看下属每一年级、班级的报告,包括课堂练习次数、参与率、得分率指标;(2)支持查看学校每月开展听说练习情况,并支持与区域平均得分率做比较,形成整体变化轨迹;(3)支持查看学校各年级听力、口语细分维度(朗读发音、问答、表述)阶段性练习情况与每月得分率变化,支持与区域平均得分率对比,了解学生听说能力水平与变化;(4)支持学校查看日常教学练习中各个题型的平均得分情况,并与区域平均得分做比较,支持按题型、得分率排序;系统根据练习情况和练习得分情况指出优势与薄弱题型。2、班级综合学情(1)支持自动汇总班级开展听说教学的数据,按学年、学期生成班级综合学情,支持班级教师查看授课班级开展教学后的整体教学分析报告,包括课堂练习的次数、参与率、得分率;(2)支持统计班级每月开展听说教学的整体变化轨迹,包括课堂练习次数变化、参与率和得分率变化,并可与学校对应年级的平均情况做比较;(3)汇总班级每个学生练习次数与得分率数据,支持按练习次数或得分率排序,根据学生实际练习次数、参与率、得分率提出表现优异或重点关注的学生,指导下一步教学;(4)支持展示班级听力、口语细分维度(朗读发音、问答、表述)阶段性练习情况与每月得分率变化,支持与学校对应年级平均得分率对比,了解学生听说能力水平与变化;(5)支持展示班级各个题型的平均得分率,标记优势题型和劣势题型,并且可与年级的平均水平进行对比。3、个人综合学情(1)支持自动汇总与统计学生日常练习的数据,按学年、学期生成个人综合学情,支持教师查看授课班级中的学生、学生查看个人日常听说练习后的综合表现评价,并分析口语、听力与听说的能力等级;(2)支持依据学生参与的所有练习,汇集分析学生整体的学情情况,包括整体练习参与率、平均得分率,以及每月的参与变化轨迹;(3)支持根据学生日常练习情况,统计分析学生个人题型的掌握情况,分析优势题型、薄弱题型,以及与全体平均水平的对比。4、教师历次教学记录(1)支持记录教师每次发起的练习,教师可查看相应记录的练习报告;(2)支持按班级、学年、练习类型进行报告筛选。5、学生历史练习记录(1)支持学生查看个人参加听说练习的记录与每次练习答题分析报告;(2)支持按学年、练习类型进行报告筛选。6、区域综合学情(1)支持自动汇总区域开展听说教学的数据,按学年、学期、年级生成区域综合学情,支持区域查看开展教学后的整体教学分析报告,包括各校课堂练习次数、参与率、得分率指标;(2)支持查看区域每月开展听说教学的互动情况,形成整体变化轨迹;(3)支持查看区域各年级听力、口语细分维度(朗读发音、问答、表述)阶段性练习情况与每月得分率变化,支持与全市平均得分率对比。(六)英语教学资源1、提供与单元内容与主题同步的巩固练习题,包含20+不同的练习类型,含朗读(单词、句子、对话、短文)、听力(听后选择、听后判断、听后排序、听后配对、听后填空)、问答(听后回答、看图回答、情景回答、情景提问、交际应答、角色扮演)、表述(听后复述、听后记录并转述、信息转述及询问、口头翻译、要点表述、看图说话、话题简述),将可理解性输入与可理解性输出有机结合;2、提供试题的主题、难度等属性标签,帮助教师在练习后精准把握学生学科技能的掌握情况,便于教师在后期的教学中针对学生的重点薄弱项进行讲解;3、提供基础语音学习内容,包括48个音标教学视频、发音方法与练习题,帮助学生强化语音知识学习,学会运用音标习得单词发音;4、提供以课标三大主题群为依据的主题系列资源,不少于60个主题、240个话题,以不同语篇和活动类型为依托,帮助学生积累相关主题的词汇,表达和信息,实现以主题为维度的输入和输出能力的强化;5、提供匹配不同年级的趣味视频配音资源,包括与教材主题同步、童话故事、动画世界、影视天堂、记录片场、科学技术、名人演讲、英语启蒙、快乐儿歌类别,语言地道,内容生动鲜活,激发学生的英语学习兴趣和动机;6、提供匹配本地听说考试题型的分年级专项练习题,覆盖全部考试题型,并提供明确难度分层,帮助师生熟悉考试题型,高效备考。二、设备及终端配置(一)教师智能演示器1、提供录音按钮:易用设计录音按钮,按压时激活录音状态;2、提供飞鼠功能:具备激光与飞鼠定位功能,支持打开与关闭激光灯,支持远程进行鼠标移动与点击操作;3、麦克风:双麦克风阵列,≥3米有效拾音距离;4、传感器:三轴陀螺仪,三轴加速度;5、无线通讯:蓝牙或射频通信;6、电池:≥500mAh锂聚合物电池;7、充电时间:标准充电≤6小时,快速充电≤3小时;8、传输距离:≥15米;9、操作系统支持:Win7以上版本;10、提供智能演示设备与教师账号进行绑定,插入绑定后的智能演示设备可免密直接登录教学软件;11、支持教学软件自启动功能,已安装教学软件时,语音翻页笔连接后自动启动教学软件;12、支持录音功能,可与教学软件互通,实时评测;13、提供上下切题,切换资源;同时可用于PPT翻页的功能。(二)语音答题器1、采用无线射频通信技术,在无遮挡情况下通信距离不低于12米,支持互动答题及语音答题,应具备优异的信号抗干扰能力;2、内置可读写NFC模块,支持与接收器非接触刷卡配对;3、显示屏分辨率≥128*64。可个性化显示学生姓名、题目序号、作答内容、信号状态、电池电量、得分奖励等信息;持屏幕自动锁定休眠,按任意键唤醒;4、具有语音快捷键,具有数字键0-9、字母A-J、√、×、光标左右移动、取消与确认功能键;5、按键操作反馈清晰,坚固耐用,按键寿命≥50万次;6、支持选择、判断、语音题,支持多小题同时作答、修改和一键提交;7、内置不少于2个麦克风,灵敏度≥-45dB,信噪比≥60dB;8、支持语音数据高效、可靠传输,数据包传输耗时,及重传延迟均为毫秒级,数据交互成功率不低于99%;9、支持语音数据实时传输,支持无时长语音采集;10、内置震动器,可用于震动提醒,并支持震动参数定制;11、内置多色LED指示灯,支持充电状态、答题状态指示,支持按指示灯颜色分组;12、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电池容量≥1500mAh,从无电至完全充满电不超过4.5小时,支持连续上课≥30小时;13、采用触点充电方式,使用便捷,内置汝磁强力磁体,确保充电接触良好;14、外壳具有一体设计的挂绳孔,便于固定、防止跌落,延长答题器使用寿命;15、支持课上参与老师发起的互动练习,可以进行客观题的选择、口语题录音,并实时反馈学生个人作答正误情况与得分;16、支持客观题单题和多题作答,多题作答支持答案修改;口语题多次作答,时限内可反复提交;17、支持不同班级复用,灵活绑定与解绑。(三)语音接收器1、采用无线射频通信频段,在无遮挡情况下信号覆盖范围半径≥12米,可同时进行双向数据收发,具备超强抗干扰能力;2、内置可读写NFC模块,与答题器实现非接触刷卡配对;3、使用高速USB接口,即插即用,无需安装驱动,支持Windows7及以上版本;支持USB连接电脑进行升级软件、软件版本查询;4、单接收器工作时支持USB供电,USB接口同时具备供电与数据功能,无需额外供电;5、单接收器模式下支持不低于60路并发;6、具有多个LED指示灯,可分别独立显示:电源、系统、数据传输状态等;7、支持壁挂、三脚架、桌面支架等多种固定方式。(四)充电仓1、充电器外壳采用环保ABS+PC阻燃材料,阻燃等级为V0;2、采用内置电源设计,无外置电源适配器,采用220V交流供电,整机功耗≤100W;3、支持≥30只答题器同时充电,电池充满耗时≤4.5小时;4、具有智能充电控制,具备过压、过流、过热保护电路,保障长期使用安全;5、具备工作状态指示灯,可显示充电座通电状态;6、采用水平推入充电方式,充电接触稳固、可靠;7、每个充电仓具备独立的弹性仓门,杜绝异物进入,保障充电安全、可靠;8、具备独立的电源开关,一键控制所有答题器的充电开始和结束;9、具备防滑脚垫,防止倾倒或跌落。(五)便携包1、采用轻量化设计,体积小,重量轻,方便老师单手携带,便于不同班级复用;2、采用半网兜设计,可同时容纳≥20台答题器和1台接收器;3、采用防水、抗污面料,便于清洁;4、内置防震泡棉,有效保护答题器,延长使用寿命。三、商务要求1.项目控制金额:600万元2.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学校3.质量保证期:货物验收交付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三年,软件服务三年质保,终身免费升级。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三)资格审查结果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三、资格审查标准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备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3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证明材料备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备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备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5-00301项目编号:420322202501000364项目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采购包编号:01采购包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考试考场建设(第一包)采购人:郧西县电教站采购代理机构: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二、技术要求三、商务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5-003012.项目编号:4203222025010003643.项目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6.最高限价:10000000.00元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无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9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4.开标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郧西县电教站地址:郧西县南正街212号联系方式:135978508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联系方式:62243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德伟电话:1359785083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郧西县电教站2.3采购代理机构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监督管理部门郧西县财政局2.5项目名称2025年郧西县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2.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7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00000元。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布络软件客服。联系电话:400-088-5358。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3.1提出询问方式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提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mem.bossbolo.com/supperClient/%E4%BE%9B%E5%BA%94%E5%95%86%E6%8A%95%E6%A0%87%E5%AE%A2%E6%88%B7%E7%AB%AF%E4%BD%BF%E7%94%A8%E6%89%8B%E5%86%8C.pdf。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1家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34.1履约保证金无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3.支付时间:4.支付方式: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货物服务10%-20%);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函及报价文件1.1投标函1.2分项报价表1.3投标一览表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文件(工程清单、自行制作的报价文件等)2资格响应文件2.1资格要求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1.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资格条件承诺书2.3信用查询记录2.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2.5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2.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其他响应文件3.1技术方案3.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3业绩证明文件3.4拟派项目团队3.5其它技术文件3.6其它商务文件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3.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未标记要求签章的部分不用签章。(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所属行业名称其他未列明行业单位数量备注1教师管理监考机442学生考试机台9203机房管理软件224机房教学软件9205考试专用智能语音处理耳机支9206英语听说校园模考系统22786寸智慧黑板台22序名号称数量服务/单货位物/工程台式1计算机1.项货物8插拔式ops电脑个229高拍仪2210教学软件2211集中控制管理平台2212LED教室灯19813LED黑板灯6614屏风式桌凳92015多媒体讲台22168路2盘位硬盘录像机2217全彩半球摄像机6618监控硬盘块9219监控交换机2220机房UPS主机2221UPS电池222224口交换机222348口交换机4424机柜2225窗帘2226室内防静电地板2227综合布线辅材等批2228综合施工、安装调试等22二、技术要求序号货物名称详细技术要求或规格参数1教师管理监考机1、产品形态为台式机,主机、显示器分离,配备USB键盘、USB有线鼠标;2、CPU:配置1颗国产C86架构CPU,每颗CPU物理核心数≥8核,≥16线程,每颗CPU主频≥3.0GHz,所有核心智能频率可提升至≥3.3GHz,三级缓存≥16MB,支持超线程技术;3、内存:配置≥16GBDDR4UDIMM内存,配置≥4个内存插槽;4、硬盘:≥512GBM.2接口NVME协议SSD,支持机械硬盘扩容;5、显卡:≥2G独立显卡,支持VGA+HDMI视频输出显示;6、光驱:选配SlimDVDRW;7、网卡:10/100/1000自适应以太网口;8、PCIE插槽数量≥3个;前置USB3.0接口≥4个;后置USB3.0接口≥2个,USB2.0接口≥2个;麦克风≥1个,耳机≥1个;后端Audio音频接口≥3个;9、显示器:配置≥23.8寸LED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分辨率≥1920*1080,刷新频率≥75Hz,对比度≥1000:1,响应时间≤4ms,视频接口VGA+HDMI;10、电源功率:≤200W,电源通过80PLUS认证(网站可查);11、易用性:机箱≥13.6L,支持侧板挂环锁、Kensington锁;机箱模块化设计,免工具拆装,产品可使用USB键盘组合键开机,产品接口有功能标识;12、增值服务:原厂承诺在保修期内针对软件原因(如误删除、病毒、系统故障等)或硬件原因(如震荡、撞击、电路板或磁头损坏、机械故障等)导致数据丢失的情况,提供1次尝试性恢复故障硬盘上数据的服务,支持时效7*9;如果服务未取得任何数据恢复效果,则本服务不计次;除提供基础保修年限及上门服务外,额外承诺:当日下午4点前报修,下一自然日24点前修复,若没有完成修复,则免费赠送延迟日数对应的月度延保服务;▲13、售后服务认证:为保证所投产品厂家有可持续售后能力,厂商具备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官网查询);▲14、资产处置服务:产品生命周期结束后,原厂需提供符合工信部要求的IT资产环保处置服务,包括上门回收、数据销毁、环保拆解,并提供《资产环保处置证明》,服务可通过电话或官方网站查询。2学生考试机1、产品形态为台式机,主机、显示器分离,配备USB键盘、USB有线鼠标;2、CPU:配置1颗国产C86架构CPU,每颗CPU物理核心数≥8核,≥16线程,每颗CPU主频≥3.0GHz,所有核心智能频率可提升至≥3.3GHz,三级缓存≥16MB,支持超线程技术;3、内存:配置≥16GBDDR4UDIMM内存,配置≥4个内存插槽;4、硬盘:≥512GBM.2接口NVME协议SSD,支持机械硬盘扩容;5、显卡:≥2G独立显卡,支持VGA+HDMI视频输出显示;6、光驱:选配SlimDVDRW;7、网卡:10/100/1000自适应以太网口;8、PCIE插槽数量≥3个;前置USB3.0接口≥4个;后置USB3.0接口≥2个,USB2.0接口≥2个;麦克风≥1个,耳机≥1个;后端Audio音频接口≥3个;9、显示器:配置≥23.8寸LED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分辨率≥1920*1080,刷新频率≥75Hz,对比度≥1000:1,响应时间≤4ms,视频接口VGA+HDMI;10、电源功率:≤200W,电源通过80PLUS认证(网站可查);11、易用性:机箱≥13.6L,支持侧板挂环锁、Kensington锁;机箱模块化设计,免工具拆装,产品可使用USB键盘组合键开机,产品接口有功能标识;12、增值服务:原厂承诺在保修期内针对软件原因(如误删除、病毒、系统故障等)或硬件原因(如震荡、撞击、电路板或磁头损坏、机械故障等)导致数据丢失的情况,提供1次尝试性恢复故障硬盘上数据的服务,支持时效7*9;如果服务未取得任何数据恢复效果,则本服务不计次;除提供基础保修年限及上门服务外,额外承诺:当日下午4点前报修,下一自然日24点前修复,若没有完成修复,则免费赠送延迟日数对应的月度延保服务;▲13、售后服务认证:为保证所投产品厂家有可持续售后能力,厂商具备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官网查询);▲14、资产处置服务:产品生命周期结束后,原厂需提供符合工信部要求的IT资产环保处置服务,包括上门回收、数据销毁、环保拆解,并提供《资产环保处置证明》,服务可通过电话或官方网站查询。3机房管理软件云桌面系统:1、终端支持裸机部署模式,支持多硬盘管理,终端设备在部署时指定系统安装位置,可灵活支持U盘、网络、本机硬盘等多种部署方式;2、为提升学校管理效率,云桌面管理平台支持批量管理终端计算机名、IP地址、分辨率、时间同步等配置信息,同时支持针对不同的终端群组设置不同的安全管控策略;3、支持复杂网络环境、跨教室跨楼层部署。IP可达即可部署,简化网络结构。不同网段的终端可以镜像同传;4、支持增量同传,教学环境更新仅传输增量部分,大幅减少网络传输中的重复数据,提高传输效率;5、为满足学校对多教学场景的切换,支持三种模式对某一系统盘和数据盘的管理,即还原模式、读写模式、学习模式;6、支持在配置成开机自动进入云桌面镜像系统时,可以通过程序重启进入云桌面系统进行云桌面镜像切换或终端设置;7、支持自动软件注册,针对硬件识别码的软件可实现软件统一注册,大幅度降低激活软件带来的工作量;8、可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网络,支持在镜像下发时进行组内网络探测与网速传输测试,提前优化镜像下发策略,保障传输效率;9、为提升学校管理效率,云桌面管理平台支持批量管理终端计算机名、IP地址、分辨率、时间同步等配置信息,同时支持针对不同的终端群组设置不同的安全管控策略;10、支持主流操作系统10系列的系统及Linux系统,支持打包windows\Linux系统镜像(包括Windows:Windows10、;Linux:UOS、银河麒麟等);11、针对不同楼宇、年级、学科的终端支持分组管理,可将终端进行分组,管理员可根据配置好的镜像分配给相应的分组;为不影响教学,可在正常上课的同时完成镜像缓存下载;12、为了提升机房的统一部署与更新时间,减少老师的操作步骤与等待时间,支持镜像下发时的策略设置,更新镜像时锁定终端屏幕和更新时隐藏下载窗口;支持系统镜像下发后自动执行关机、重启等操作;13、▲为方便学校掌握终端硬件运行情况,支持平台收集所有终端的运行状态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终端名称、CPU温度、开机时间、硬盘信息等(提供此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并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14、为方便学校对教学软件运行情况的统计,支持平台收集所有终端的软件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程序名称、运行次数、运行时长、版本、程序大小等;15、为保障在大批量终端集中下发与更新镜像时能够获得更快的速度,满足学校考试环境部署或统一更换镜像的需求,当学校网络带宽有限时,可支持在管理集群内将主服务器内镜像提前下发至IO服务器,通过IO服务器分发镜像,实现数据分流,提升局域网内镜像的更新速度;16、支持平台可以计划任务设置,可以设置固定时间、每天、每周、每月进行定时执行各种任务类型,包括开机、关机、切换模板、下发模版、还原系统盘、还原数据盘;17、支持大数据展示。可展示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统计、设备详情、开关机对比、日志、系统使用情况等信息;18、为避免网络端口被占用而引起的教学环境不可用的问题,云桌面管理平台支持对服务器使用的网络端口进行检测,并通过检测结果帮助管理员快速分析和解决问题;19、可提供网盘功能:支持用户在终端登录网盘,实现数据漫游与数据共享;支持用户将网盘中的文件分享给其他用户,其他用户可通过链接和提取码查看文件;20、网盘回收站功能:为防止误删重要文件,删除的文件会先保留在回收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取回;管理平台:1、管理平台采用B/S架构,中文图形化操作界面;通过浏览器打开即可运维管理云桌面终端设备,支持账号密码登录完成鉴权;2、终端支持多盘缓存模式,即在终端固态盘容量小导致无法多镜像缓存时,支持固态盘和机械盘混合缓存载入,充分利用终端现有存储资源;3、在终端与云桌面服务器丢失或断开网络连接无法被管理的情况下,支持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恢复桌面;4、支持PC终端设备与云桌面终端设备统一管理,支持在同一个设备分组中添加不同类型的PC和云桌面设备,并支持对选择的PC和云桌面设备的批量操作;5、为适配学校的各种网络环境情况,支持通过多种方式设定IP地址,包括手动设定、自有DHCP及第三方DHCP;6、当终端无法进入系统时,支持基于Linux和Windows两种方式进行系统数据恢复;7、支持远程管理终端设备,通过管理平台进行关机、重启、还原、初始化、删除、配置更改、桌面运行状态查看等;8、支持镜像本地缓存:支持将服务器镜像文件缓存至本地硬盘,支持小容量固态硬盘以增量非分区的方式缓存≥5个镜像;9、支持配置终端设备的使用方式统一配置,可配置成开机自动启动云桌面镜像或进入云桌面系统;10、支持对终端端口进行分类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所有USB存储接口、光盘驱动器接口、USB存储设备接口、打印机接口、1394接口、串并口接口、蓝牙驱动器接口等;11、提供备课与教学云空间功能,老师可将课件、教材等上传至云空间,上传后数据可跟随老师账号实时漫游,可在教室直接登陆并使用,避免因使用U盘导致的病毒交叉感染;云空间支持文件分享功能,可通过链接和提取码的方式分享给其他老师或学生,构建校内资源与知识共享平台;12、支持学校自定义角色组,针对角色可设置功能权限;支持自定义角色的管理范围;13、为防止学生误入底层系统或在镜像下发时误操作,在管理平台设置终端密码后,输入密码方可继续配置或操作;14、支持同一分组中的不同设备,分别设置不同的登录模式和还原策略。4机房教学软件1、屏幕监视:教师机可以监视单一、部分、全体学生机的屏幕,教师机每屏可监视多个学生屏幕;2、语音对讲:教师可与任意一名已登录的学生进行双向语音交谈,且其他学生不会受到干扰,教师可动态切换对讲对象;3、教师广播:不需要借助任何外接设备,支持将教师机的画面以及声音广播给全班学生;4、学生演示:支持老师将指定学生的屏幕画面广播给其他所有学生,同时老师也能看到该指定学生的屏幕图像;5、学生演示:支持老师将指定学生的屏幕画面广播给其他所有学生,同时老师也能看到该指定学生的屏幕图像;6、分组教学:教师分派组长执行指定的功能,组长代替教师进行小组教学,小组不需要再临时创建,可以直接使用既有分组信息,教师可以监控每个分组的教学过程,以了解分组教学的进度;7、分组讨论:教师可以创建多个小组进行讨论活动,并可任意选择分组加入讨论活动。同组师生支持多种方式进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情,图片等;8、屏幕录制:教师机可以将本地的操作和讲解过程录制为ASF录像文件,可以用Windows自带的MediaPlayer直接播放;9、文件分发:允许教师将教师机不同盘符中的目录或文件一起发送至学生机的某目录下。若目录不存在则自动新建此目录;若盘符不存在或路径非法则不允许分发;若文件已存在则可选择自动覆盖或保留原始文件;10、作业提交:为方便教师收取作业批改,支持学生把做好的作业直接提交到教师机。教师可选择接收或拒绝学生提交的文件;且教师可限制学生提交文件的数目和大小;11、视频直播:为达到更形象的教学效果,支持通过USB摄像头将教师的画面实时广播到学生机;为快速设置摄像头,支持引导提示客户选择视频设备;▲12、上网限制:支持对学生访问网站的黑名单或白名单设置,支持对学生可以访问的Internet站点进行管理。支持多浏览器限制,包括但不限于QQ、IE、谷歌、360、遨游等浏览器(提供此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并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13、程序限制:为防止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打游戏或使用QQ、MSN等聊天工具,支持通过各种策略限制学生使用程序(提供此功能界面截图证明,并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14、自动锁屏:断线保护自动锁屏技术,通过网卡的是否激活来锁定屏幕,避免学生拔掉网线违反纪律;15、黑屏管控:教师可以选定学生执行黑屏操作;16、防杀进程:为安全起见,学生端程序运行后,可防止学生通过任务管理器结束学生端程序进程来逃脱教师控制;17、远程消息:教师与学生能够使用远程消息进行交流,并可以允许和阻止学生发送文字消息;18、远程设置:支持远程设置学生桌面主题、桌面背景、屏幕保护方案、学生的频道号和音量、学生端密码,是否启用进程保护,断线锁屏,热键退出等;5考试专用智能语音处理耳机1.外形设计:双头梁耳麦,头梁自适应调节,佩戴时无需手动调整。包耳式耳罩,隔音效果良好,耳罩可拆卸更换。耳麦整体无音量调节旋钮或按钮。2.声卡参数:内置双声道声卡。主流操作系统免驱,即插即用。USB2.0接口,线长2.5米以上,具有抗干扰磁环,具有绿色LED指示灯。信噪比≥60dB;总谐波失真≤0.3%。3.麦克风参数:超心型指向性;(麦克风位置具有方向指示标志)麦克风正对声源(0°)与背对(180°)声源时,拾取信号强度相差10dB以上;灵敏度:-35dB(±3dB);频响:100Hz-10kHz;信噪比:>50dB;连接杆长度:≥18cm,旋转角度:>120°。4.喇叭直径:40mm钕铁硼喇叭;阻抗:32Ω(±15%);灵敏度:108±3dB;频响:20Hz-20kHz;功率:20mW。5.耳机外壳具有镭雕唯一编号;芯片内置耳机编号,且与镭雕编号对应;编号信息可被程序识别,可用于追溯考生录音来源。6.提供可编程接口(SDK),可对耳机唯一编号进行管理;耳麦可与考试系统进行通讯。7.检测报告:▲需提供符合CE-EMC国际安全强制认证的检测报告。▲需提供符合CE-LVD国际安全强制认证的检测报告。▲需提供依据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标准,针对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6英语听说校园模考系统考试管理客户端1.支持考试任务的下载、考试试卷的下载;2.可以启动监考机开始一场全真模拟测试;3.考试结束后,进行答卷包完整性校验,上传考试状态数据和答卷包,并将数据传到服务器进行评测。监考程序1.支持考试过程监控,包括开始考试、开始试音、结束考试;2.收集学生答卷包;▲3.系统支持答题同步,在所有学生完成同一个大题后才允许进入下一个大题,解决学生因为系统硬件配置、网络等因素影响或者使用多套试卷而导致的考试不同步情况。(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4.监考机考试中发生断电、死机等异常,重启后能够自动恢复到本场考试状态;监考机与考试机之间网络不稳定的情况下(偶尔断网)不影响考试。(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5.应确保考试过程中的录音质量:能够自动检测学生语音质量,及时发现答题语音不合格的学生,以便安排重考。(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6.支持监考机通过输入考生座位号的方式,快速灵活调整学生考试座位号。(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考试程序1.系统需要与中高考试题流程、界面完全一致,对考试环境全真模拟,包括答题时间、语音播放次数限制。2.学生按照考试流程、指令完成考试。3.对学生答题数据进行打包,传到监考机。▲4.支持多种保障安全策略:支持相邻的学生试卷不同;支持同一套试卷小题乱序以及选项乱序,提高防作弊水平。(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评测引擎授权1.可以提供每次考试的总分、答题分。2.可以提供流畅度、完整度、正确性等更细化的分数反馈。3.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引擎模型不同,需要提供不同的评分引擎。4.应用于模考、联考等规模化的考试评分场景。▲5.所投英语听说模考软件系统产品涉及到的智能语音技术,中、英文语音识别准确率≥95%,涉及到的智能语音合成技术,对中、英文语音合成自然度≥4.5(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属于制造商自有技术的,需提供获得的自有技术的证明材料;属于第三方厂家技术的,还需提供第三方厂家出具的技术授权证明材料。)7智慧黑板显示模块及整机性能要求整机需采用三块拼接而成,中间一块为液晶显示画面,≥86英寸,可以进行触摸互动,显示画面隐藏后可作为一个普通黑板,可以在上面进行任意书写,支持水笔、普通粉笔、无尘粉笔等多种书写方式。智慧黑板的尺寸:长≥4200mm;高≥1200mm;整机无推拉式结构及外露连接线,外观简洁。整体采用全金属设计,可有效屏蔽内部电路器件辐射。背板采用全金属材质,边框采用铝合金材质,边角采用金属圆角包边设计,无尖锐角度,无尖锐边缘或凸起。金属表面防潮防湿防腐蚀处理。整机液晶显示屏采用A规级别,LED背光,超高清4K,分辨率为3840×2160,刷新率60Hz,显示比例16:9,可视角度178°。亮度:≥350cd/m²,对比度:≥4000:1。▲采用高色域技术,色域≥NTSC84%,在sRGB模式下可做到高色准△E≤1.5。(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整机内置非独立的高清摄像头,不低于1600万像素。整机支持输出摄像头视场角不低于143度,水平视场角不低于120度的画面。(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整机内置非独立外扩展的不低于8阵列智能降噪麦克风,回音消除,可识别距离不小于12米。(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支持安卓系统和Windows系统双系统,整机采用四核64位CPU处理器,其中Android系统版本≥13.0,存储空间不低于30GB,内存不低于3GB。(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内置双路WIFI硬件模块,WIFI联网、AP热点均采用独立模块,支持WIFI6。▲支持任意通道下(不仅限于Android、Windows、HDMI、Type-C),可以在任意通道任意画面任意软件所有显示内容下实现画面纹理的实时调整;支持纸质纹理:牛皮纸、素描纸、宣纸、水彩纸、水纹纸,支持纹理强度调节;支持色温调节。(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采用电容触控技术,Windows系统和安卓系统均支持不小于40点触控。前置物理按键至少不小于5个,采用中文标识,支持复合功能,可实现包含但不限于电源、护眼、录屏、主页、返回、设置、音量加、音量减、自定义等功能。自定义包括但不限于触摸锁、便签等功能。▲支持通过前置按键一键启动录屏功能,录屏支持安卓系统和内置电脑OPS系统下录屏,并支持两个系统切换录屏不中断。(提供具备CNAS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整机副板板面采用优质烤漆板,板面夹层材质采用铝蜂窝材质,支持磁性材料吸附。整机前置接口需具备:USB3.0,HDMI,Type-C。前置接口,支持防尘,防止粉笔灰落入。前置接口和前置按键位置具备中文标识。前置USB接口支持Windows及Android双系统读取,将U盘插入任意前置USB接口,均能被Windows及Android系统识别。整机后置接口需具备:USB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英语口语听说训练平台及考试考场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