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库罩棚、车棚建设招标变更公告(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5)


仙居县政企区 | 其他建筑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YTZ[2025]-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项目(非政府采购类)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审办法 评审内容 企业综合实力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
第四章 评审办法 评审内容 企业综合实力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得3分,最高得3分;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累计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得3分,最高得3分;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累计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第四章 评审办法 评审内容 企业综合实力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除《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表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外,配备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焊工)每提供一人得1分,每个岗位只计一次且不得兼岗,最高得5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除《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表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外,配备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焊工)每提供一人得1分,每个岗位只计一次且不得兼岗,最高得5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
第四章 评审办法 评审内容 工程概况
投标人对本工程主要情况和工程施工条件进行综合阐述。注: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
根据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性等情况,由评委自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公告、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
联系方式:0576-89370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永安街216号
联系方式:13575875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1357587511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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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类)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单位: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盖章)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6第四章评审办法2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10月 09 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YTZ[2025]-0092.项目名称: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1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1项344.3301309.89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5.合同履行期限:标1,详见采购文件。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上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查,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3、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至2025年10月09日09:00(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3.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元4、响应文件提交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响应文件: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递交。(2)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313195311@qq.com。逾期发送的将被视为未提交。5、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00(北京时间)2.地点: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上开启响应文件,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项目开评标结束。6、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如有CA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400-881-7190。(3)供应商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其他事项有关说明(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乐采云平台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介绍,客服、技术支持:400-881-7190。(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xj.gov.cn/col/col1229347417/index.html)。项目如有更正或澄清公告,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作出书面通知。(3)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前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4)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9、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项目联系人:吴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576-893706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永安街216号5楼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0576-876689983.监督机构信息名称:仙居县国资工作中心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联系人:应女士联系电话:0576-87772238第二章采购需求1、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具体工作范围备注1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1项344.3301309.89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2、项目概况1、服务范围及内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2、2、项目地址:位于仙居县。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和了解,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应充分考虑影响本次报价的因素、预计实施过程中各种不利因素,由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投标响应报价中。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工期等的要求,若有此类要求,采购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按规定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说明要求。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为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采购项目。投标报价包括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费、民工工伤保险费、企业管理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用、所有的检测费用、垃圾清运费及成品保护费用、验收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其他因本项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3、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采购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单项名称、项目主要特征、单位、工程量供应商均不得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如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项目单项名称、项目主要特征、单位、工程量与采购人提供的有不同时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4、清单中的工程项目请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综合报价,作为专业承包商投标时有义务和责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内容和工程量,对项目需求进行深化、细化、完善和调整,成交后任何因现场勘查不足、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不足或深化后的方案而造成的额外工程量变更均不得调整成交金额。其余工程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按照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5、规费是指国家及地**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6、合同价格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7、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以下影响因素,由此产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1)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2)环境保护、工程围护、交通维护、警示措施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有设施需进行保护,如对原有设施造成破坏的需进行原样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请考虑到投标报价中。(4)各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并进入报价,今后不得调整,清单里所列的技术措施项目只作为施工单位的参考,供应商可根据清单里所列的项目报价并增加其认为必要的技术措施费;若今后工程实施中发生新的措施项目但响应文件未列入的项目,视作供应商在风险费或其它项目中已考虑,今后不得调整。(5)关于结算的约定: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合同等要求及时报送结算,结算的编制应规范、准确,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6)本工程与施工交接的已完建筑物的成品保护及所有已完工程及设备的保护,若在施工过程中有损坏的,必须原样修复。(7)与施工交接的已完建(构)筑物、各种管线的保护措施及费用请承包人考虑计入投标总价。(8)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材料运至工地,到工地后的卸车、二次搬运、保管、验收所产生的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承包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并按采购人要求实施。(9)施工用水、用电及开户费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支付。因受现场条件及工期等因素影响,施工期间不保证24小时正常供电,因此而引起的工期及相关费用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10)停水、停电等施工应急预案的技术措施及设备设施配置(必须选配功率合适的发电机备用,相应费用计入总报价,工程结算时,不得增加。(11)施工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在成交以后,在合同施工范围内,无论现场施工条件如何变化、设计如何变更、也无论工程量增减的幅度如何,均不再调整。(12)本工程拆除费用与垃圾外运费用一次性包干,包括垃圾清理、搬运、外运与消纳所产生的费用,成交后不予调整。8、具体采购数量按实结算,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做出决定增加或减少或取消数量,但不得调整投标综合单价。引起承包总价变化,最终以审计为准。4、采购范围及要求1.采购范围:本项目由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工程组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5、规范要求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2.技术规范由供应商方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供应商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6、施工要求1、本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3、隐蔽工程必须经采购人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在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采购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5、供应商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6、施工时注意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工作。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采购人将向成交施工单位索赔。7、工程管理要求1、本工程采购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2、供应商应严格按已确认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代表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要严格把关,按照相应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如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规范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的承诺的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并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如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到位,视作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4、供应商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产品保护。因失窃或失火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凡由此而损及采购人利益时,采购人将向成交施工单位索赔。8、材料选择1、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主要材料及零星材料,各供应商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及意图按中高档的用材标准进行选材并报价,所有建筑材料要求采用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并符合环保要求,严禁选择不合设计要求的低档材料进行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实施。9、材料的质量保证1、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对有缺陷的部位必须无偿地给予修理与更换,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对发包人或第三者的直接损失,除非该缺陷是由于人为破坏或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2、承包人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其责任不因其他材料生产商提供的保证书而减轻或更改。3、材料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指标超标的产品不得在工程上使用。4、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监理)同意后,方可用于本工程。5、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10、供应要求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根据本响应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运输、检验、保管,但发包人保留变更和指定材料的权利;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如有样品要求的应先送样品,样品经设计方、监理方、发包人确认与招标要求一致后封存,批量供应时应与样品一致,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实际施工过程中,所有建筑材料须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当承包人选定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和预期质量目标时,发包人保留更换的权利,且中标价不予调整。11、▲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的要求1、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2、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换和撤离。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违法乱纪及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班子的任何人员,直至项目负责人本人。如项目班子成员被采购人撤换,按项目班子成员不到位处罚额度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不得姑息迁就,拖延撤换和有碍工程进展,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由此造成的采购人损失,予以追究赔偿。12、工程质量的确保措施:1.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工程质量预控工作。2.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保证施工规范、标准及有效性。3.选择专业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重要岗位安排稳定的人员专人持证上岗。4.材料合理摆放,外面用帆布覆盖,防止紫外线、雨水等材料造成影响。5.施工过程中遇雨天,应加强施工管理力量,无法施工时,应立即停止配料,并取得现场监理许可。6.施工过程中遇强风情况,应随时清除杂物,保持施工环境的清洁,无法施工时,应立即停止配料,并取得现场监理许可。7.施工过程中遇停电情况,应立即停止配料,清理所有机械设备,以保证机械设备的再使用。8.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条款的各项保修义务,及时服务与维修。13、安全生产的确保措施:1.责任人到位。从思想上把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首位,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计划、目标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支持安全人员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编制各级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认真具体编制各级安全岗位责任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4.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进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5.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制度。6.建立、健全施工机械检查、验收手续制度。机械投用前必须有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履行检查、验收手续。7.机械、设备、保养、检修制度。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日常应加强包、检修、优质机械、设备的良好状态。8.现场作业人员做到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作业技术操作规程。9.创造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作业环境。现场作业场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堆放好。10.成立工地保卫领导小组,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11、建立、健全施工用电、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2.用电设备和电源线应符合公用电管理要求,严禁用电乱拉乱接。13.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高跟鞋及拖鞋。14.施工现场和工作时间,不允许开玩笑和打闹。15.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警告标志。16.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施工机械,非驾驶员不得驾驶机动车辆。14、项目验收要求:1.按图施工完毕,验收时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工程需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2.技术资料齐全: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材料设备合格:有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明及试验报告。4.功能达标:工程需达到设计功能要求,生产性项目能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5.符合规范:需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6.工程资料完整: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工程保修书和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15、▲商务条款1、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工期不超过50日历天(如遇政策处置问题工期顺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发布为准)。2、质量要求:合格。3、保修要求:(1)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2)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3)成交供应商要对其所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及其内在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4、付款方式:本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30%(包含2%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余作为备料款),在合同生效,承包人人员设备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合同条款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65%工程价款(含3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电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含30%预付款);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及竣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造价的98.5%,余款1.5%在质保期满后半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不计息)。承包人如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向发包人提供与质保期时间一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保函或保单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5、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现金、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担保合同作为合同附件。担保额度:合同价的2%。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不计息)。如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中止,履约担保金不返还;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采购人将有权扣除相应甚至全部履约保证金。16、工程质量要求的其他约定: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中标供应商应详细踏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在投标中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对施工的影响,该部分内容包干,中标后不予调整;3.当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质量低下、进度迟缓、管理混乱或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担保,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中标供应商应确保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视作违约,中标供应商应按合同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后果与损失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代为支付民工工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目名称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内容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服务期限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内容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1.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均须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转帐,现金,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2.服务合同履行终止且所有义务已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3.供应商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或交货的,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可相应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8投标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1. 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乐采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 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乐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313195311@qq.com。注:投标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9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9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3▲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09.8971万元(招标控制价× 90 %)。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4解释权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工程类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一下不的部分,费率1%;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费率0.7%;按以上标准计取,由中标(成交)人须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16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招标人”)和代理机构。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另外规定的除外)。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见前附表。(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第一章第四条的规定。(七)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禁止分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如为他人挂靠投标等)的,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人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截止时间:开标后评标前。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将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并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采购单位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注:投标文件中所有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可能影响评分。▲1、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只需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是事业单位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商务与技术文件:(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技术响应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附件);(8)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格式见附件);(9)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编制的各项内容(缺项的得0分);(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资信技术标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参照第四章“评审办法”)。3、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格式自拟)。(二)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三)投标报价(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按须缴纳。(六)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提交要求(1)投标文件应按照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和乐采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乐采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备份投标文件应与乐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致。▲(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采用CA签章进行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的盖章或签字必须采用CA电子签章或签字,其中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全部加盖CA电子公章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的。(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乐采云平台(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乐采云或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一份为加密标书(用于供应商投标上传)。(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乐采云或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标书四字的首字母)。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313195311@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发出解密通知后60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各一正三副,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四、开标(一)开标事项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须准时在线(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参加,直至项目开评标结束。(二)开标程序1、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云(乐采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浙江政府采购云(乐采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2.组织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各供应商代表应提前准备《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按主持人通知要求实时上传。3.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法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商务与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主持人宣告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情况。5.开启各供应商报价文件。6.评标结束后,主持人公布综合得分以及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7.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2、综合比较与评价(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政采云(乐采云)平台或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评审过程中若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313195311@qq.com)等书面形式或线上询标澄清方式作出。评审小组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请投标供应商在开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或超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服务期、付款方式等实质性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打“▲”条款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招标文件中明确作无效标或法律、法规明确作无效标的情形。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面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限价;(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八)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或请监管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九)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六、定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将包括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内容。七、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终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按前附表约定的缴纳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不予返还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中标供应商提出,经采购人确认,合同有效期结束后15日内无息退还。八、其他事项1.采购代理服务费1.1.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作为赔偿。1.2.2其他内容:投标人须知详见前附表第四章评审办法根据本次招标实际需求,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均相同的,则抽签确定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如有效供应商超过三家,原则上推荐三家)。三、评标细则(一)资格证明文件、商务资信技术标、报价标评审▲1、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下列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资格审查材料提供完整且有效。(2)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商务资信技术标符合性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下列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实质性商务服务承诺和实质性技术指标(服务)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要求;(2)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报价标的符合性评审(如发现有不符合下列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2)报价标内容提供完整,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报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如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商务资信技术标、报价标评分:1、本项目综合评分设总分100分,其中商务资信技术标得分为70分,报价标得分为30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商务资信技术标得分与报价标得分之和,即综合得分=商务资信技术标得分(商务资信分+技术分)+报价标得分。评分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2、报价标评审(30分)(1)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如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则本次招标失败。(2)报价评分评审报价:报价标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报价标得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标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30%×100。评分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商务资信技术标评标内容及标准(70分)商务资信技术标的评分:对各投标人的商务资信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询标后,对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在规定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各投标人商务资信技术标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资信技术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人数附表: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商务资信分25分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2022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累计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供的合同能清晰表明合同签订时间,如提供的合同不能清晰表明合同签订时间的,还须提供该项目业主方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方公章)编入商务与技术标中,否则不得分。 22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与本项目相关,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相应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得3分,最高得3分;②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累计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除《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表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外,配备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建筑焊工)每提供一人得1分,每个岗位只计一次且不得兼岗,最高得5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须提供官方网址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及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前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73近三年安全事故责任情况提供近三年无安全事故责任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未提供或未承诺的不得分。24近三年质量事故情况提供近三年无质量事故情况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未提供或未承诺的不得分。25本地化企业为保证项目实施期间采购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和沟通,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已具有项目所在地服务机构的或承诺在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10 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的,得3分。注:服务机构如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均可。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供应商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未提供或未承诺的不得分。2二、技术分45分6工程概况投标人对本工程主要情况和工程施工条件进行综合阐述。注: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57施工部署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以及本单位对工程管理目标的要求,对本工程的进度安排和空间组织、重难点分析等进行综合阐述。注: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58施工进度计划投标人将施工顺序和各个阶段工程进展情况做出均衡协调、科学安排,将施工部署在时间上予以体现。注: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59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本工程的技术准备、现场准备、资金准备、劳动力计划、物资配置计划等予以综合阐述。注: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510主要施工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全面、合理、条理清晰,涵盖本次工程实施有关的内容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注: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511应急处置方案提供应急预案,并承诺紧急的响应时间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注: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512安全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的合理性、规范性程度等,由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5分。513档案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成果资料归档、电子数据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制度健全性和执行力等进行综合评分。注:评委根据是否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3分。314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且所提建议切合实际确实能改善、优化提升本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由评委结合本项目情况对其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2分。215质量承诺根据质量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性等情况,由评委自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5备注1、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复制件或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提供的复印件或复制件或扫描件或电子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评委打分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注:该合同样本仅做参考,成交后,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发包人(甲方):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第一部分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双方就此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工程等项目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6.工程承包范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预算书中所包含的工程等项目组成。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自发包人通知开工之日起算。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报价明细表);(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6)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工程质量保修书;(9)通用合同条款;(10)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变更,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各项文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和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承包人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将应拨付的工程款,先代付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另行签订的协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招标代理壹份,监管部门壹份。发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GF-2017-0201)。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第三部分合同协议书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及其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其它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1.1.3.9永久占地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不提供项目红线外临时用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设单位提供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的设计图纸;《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各册)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台州信息价(正副刊仙居价)2025年【07】;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委托方提供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电子文件和其它原始资料,其他有关文件、标准图、预算软件和规范。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合同工期内的标准、规范,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合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纸质施工图[2]套及与其一致的电子版施工图;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载明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变更联系单编号等)。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监理人在现场保管一套完整施工图,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等活动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的文件接收地址、接收人(含联系电话)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通知各方。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可视工程实际双方再补充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交通的边界按现状,场内按施工平面图边界所属范围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承包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施工场地施工期间的维护、管理及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红线外场地及市政道路,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并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同时承担相应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并承担相应费用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有对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权。②对分包施工单位选择的最终确认与否定权。③对工程图纸会审、协调会的组织、主持权。④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确认权。⑤有权要求对不称职的施工、监理人员更换的权利。⑥有组织主持竣工验收的权利。⑦施工工期、工程量复核、施工联系单、工程款支付签证由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署,按规定报审。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由发包人统一接至施工现场周边,承包人现场用水、用电到周边位置接入,接入点至施工现场使用位置之间连接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场地内接线及施工期间的维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且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按规范规定应由承包人编制部分的竣工资料,包括含施工过程中验收、检查时拍摄或录制的相片、影像资料等,并符合建设工程资料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两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施工现场足够面积的办公室[配套空调设施、办公桌椅及办公所需的通信网络]免费使用,上述用房、设施的维护费用日均由承包人负责,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b、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针对邻近建筑物实际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对不按规范要求施工或未采取防护措施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c、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总责。d、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由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e、本项目夜间施工照明由承包人负总责,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施工时,在施工场内外做好警示标识,合理安排交通组织,确保安全,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正常秩序的干扰。承包人施工期间要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程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有非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发包人、承包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不管投标时有无承诺,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能满足停电、电荒时施工所需要的发电机组和满足停水时必要的储水设施,该配备设施的费用及油电、网电的差价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f.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g.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移交、工程项目移交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移交。承包人协助组织施工过程中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费用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h.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i.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丢弃。j.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等方面的审批程序及制度。k.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11)承包人诚实信用的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现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后,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12)承包人使用新技术、工法、工艺的承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须达到24天。月到岗达不到约定天数,按相关行业主管部发布的规定处理;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到岗须达到24天,不足天数,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1%,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8%(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担保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等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信用等级不低于原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20%;及至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确已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并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信用等级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的10%;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达不到24天的,不足天数每人次每天扣除履约担保金额的0.05%,每月结算,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某关键岗位人员连续三个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且不能到岗的,一次性扣除履约担保金的3%(含前三个月已扣除的履约担保金),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关键岗位人员。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3分包管理:按通用条款执行。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签订工程合同时提供履约保函,保函形式为,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因工程延期竣工导致履约担保失效的,承包人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15日历天前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否则发包人将从承包人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履约担保,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重新办理履约担保导致的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退还履约担保的期限: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退还(不计息)。如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中止,履约担保金不返还;如承包人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发包人将有权扣除相应甚至全部履约保证金。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承包人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本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内容,涉及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等参建各方变更)均需报发包人审批后生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免费提供办公室1间使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1)监理人授权超出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异议,如监理人对于承包人合理的异议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就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2)对于监理人更换其委派的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应当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3)监理人对其监理人员的任何授权,承包人均应当要求监理人提供书面的授权,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监理人员的指示。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价材料、设备的确定;(2)清单特征描述不清;(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隐蔽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省、市发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承包人协商处理;未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不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期限及使用按通用条款执行。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特殊工艺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大支模架方案、外墙悬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论证。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专项施工方案在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7天内提供修正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月20日前向发包方提交下一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相应文件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或确定开工日期)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赔偿承包人的损失。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②因政策处理不完善导致无法施工。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额度,对发包人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1)每天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2)因政府行政命令(因承包人原因的除外)。(3)非因双方原因而无法控制的爆炸、火灾等事件。(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保护,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排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5)地质勘探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暗沟、岩层等。承包人为克服不利物质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不利物质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条处理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台风);(2)24小时内持续降雨且降水量为200mm以上;(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以上的高温天气。承包人为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所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虽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后,仍导致了工程现场损失,则参照通用合同条款17.3处理。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1)每日历天奖励额度:/。(2)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材料品牌、规格和使用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2)本工程已确定承包价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询价、采购、运输和保管。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须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相关押金由承包人承担。(3)本工程要求使用材料要求:(如商品砼、商品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等)。(4)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且品牌、产地需报发包人备案,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5)凡是招标文件注明规格、型号或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的材料,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优先使用相当于的厂家(品牌、产地),如需调整,必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6)所有设备、材料和预制构件等均需有产品合格证和质保书、试验(试车)报告等必要资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7)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投标时确认的品牌进行更换,更换后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签证进行结算。(8)合同中原暂定价材料或由工程变更产生的无价材料(按有关规定可不组织招标采购的)由承包人采购时,应由发包人签证确定价格后采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价格确定申请后,7日内审批完毕。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合同价内,不再另行计取。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1)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等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规定实施。(2)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专项检测试验费、新结构、新材料、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测试验等检测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3)当发包人或监理人指示承包人为核实本工程某一部分或某种材料设备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试)验。如果该检(试)验表明确有缺陷存在,则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由承包人承担。如果该检(试)验表明没有缺陷,则由发包人承担检(试)验和试样的费用。(4)当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根据规范,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开展本工程某一部分质量实体或某项材料设备质量抽检,如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实体检测、建筑节能检验、空气检测等专项检测需要时,发包人与承包人应配合,按要求进行检(试)验,检测、恢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恢复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或增加,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按照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仙政发【2022】8号)和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仙政办发[2022]39号)的规定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变化的,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量按实计算,组价口径同招标控制价,再乘以投标结算率进行结算。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变更指示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调整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承包价(暂定价)或工程变更新增的单项材料、设备、专业分包工程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指可以向同一家供应商采购的同类材料总价),须由发、承包双方通过招标确定价格、供应商或分包人。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28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市场价格信息进行价格调整。调整金额为可调整人工、材料差价乘对应数量。人工、材料数量根据分部分项及技术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乘对应综合单价所包含的人工、材料用量计算;人工、材料调整的差价部分不作为企业管理费、利润及施工组织措施费、规费的取费基数,仅另计取税金;人工、材料差价计算时间均为在合同工期(包括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范围内。人工、材料差价按下列方式计算:1.列入调差范围的人工、材料种类:〔具体调整的人工(包括机械费中机上人工)、材料〔指圆钢、螺纹钢、型钢、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砖(指砌块)、砂、石、电线电缆、玻璃、铝合金门窗、铝板(以上材料仅限《台州造价》(正刊)范围内材料),其中电线电缆包含浙江省信息价,下同〕。〕。其差价计算方法如下:(1)基准价格A1的确定:A1=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时所采用《台州造价》的人工、材料价格。(2)施工期市场价格A2的确定:A2=桩基施工期、结构施工工期、装饰施工期(整体工程或大地下室工程按地下室、各单位工程进行划分,分别计算施工期市场价格)等施工期对应《台州造价》(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或加权)平均价;市政工程如有多个分项工程可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对应人工、材料信息价算术(加权)平均值。(注:1.如A2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则在12.3.3条应约定,汇总合同约定可调的人工、材料的当月用量。2.房屋建筑的结构施工期以基础垫层砼施工所在月份开始计,至屋面梁板砼浇筑所在月份为止,具体以施工现场记录或试块报告为准;另应约定结构施工期不超过合同总工期70%月份,超过则按70%计结构施工期月数(注:遇有小数即进位取整)。具体调差工程节点的划分应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划分。)(2)材料(人工)差价=A2-A1。(3)调差风险范围±5%。2.未列入调差范围的材料,如其合价(含税材料价)超过30万元或占签约合同价2%(指同一材质材料),且在施工期的市场平均价相对基准价格(或招标控制价中对应价格)涨跌幅度超过20%,则超过部分的差价调整。3.除上述第1、2点可调差情形外,其余材料及机械费(除机上人工)施工期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价格。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不作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以后变化由发包人承担,但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时的法律变化引起合同价增加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下降的由发包人受益。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方式单价合同确定。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同招标控制价,即按照招标人预算书的计量依据、组价方式、取费标准等进行计算,得出的总价乘以投标结算率即为本工程最终结算价,结算率一次性包死。投标结算率=投标总报价/预算总造价×100%。1)本工程的结算率一次性包死。2)本工程的计量依据、组价方式、取费标准;3)计日工综合单价[工数经发包人签证,综合结算单价(含税金、规费等其他费用)]技术工按180元/工日,普工按120元/工日计取;4)如实际施工机械种类、台数与招标控制价不同,不予调整;(具体以招标控制价为准)5)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a.因施工噪声、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b.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其它管理费。c.土方开挖及外运、处置及泥浆外运、处置按当地有关要求办理,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d、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电、停水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计取;e、机械运杂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和安拆费按招标人预算书一次性包死,不论实际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是否增加或变动,均不予调整,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f、建材二次搬运费、挖桩孔、地下障碍物清理等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内,不管实际情况如何,都不予追加。g、承包人不得因施工场地、周边环境、施工道路等因素向发包人要求追加任何费用,人行道占用手续等全由承包人自行办理。h.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视频监控费用及相关手续均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i.承包人根据提供的本工程相关资料(包括且不仅限于此),并结合现场实际综合报价。凡项目特征中未列出的工作内容而又是完成本工作必需的,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结算不再另行计取。j.三通一平临时道路通行所可能发生的破除、新建、恢复等措施性费用按项一次性包干,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做调整。k.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定额套用及定额工程量仅供各投标人参考,承包人需结合图纸和清单项目特征,自行决策,综合报价。结算不因提供的组价与图纸及特征描述有异而调整综合单价。l.本工程项目报价需投标单位根据施工图纸、工程内容综合报价,对于没有在预算中列出的工序内容而又是完成本工作必需的,要求各投标单位根据施工规范要求在相应子目中综合考虑,不作调整。m.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时,应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含论证费用),此项措施费用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增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合同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工程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定额与规定计算,由承包人计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核准,按实结算。②发包人提供的直接工程费如发现计算错误、定额子目套用错误,招标控制价出现漏项、新增项目,均可按实调整;③合同内的新增材料按发包人预算的当期信息价(正刊)计算。暂定价材料及变更引起的无价材料按采购前发包人的签证结算。经核定的无价材料仍执行结算率;④实际施工时,未达到施工安全文明有关规定或因此被相关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在结算时扣减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相应费用。⑤由于承包人未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规范、标准施工,造成工程量增减或返工等,其责任由承包人自负。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生效,承包人进场开工后,付该工程签约合同价的30%备料款。预付款支付期限:按投标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后7天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作为工程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按照实际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和经发包人同意增加的施工内容按实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建设单位提供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的设计图纸;《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各册)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台州信息价(正副刊仙居价)2024年【08】;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浙建建发〔2019〕92号、委托方提供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电子文件和其它原始资料,其他有关文件、标准图、预算软件和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承包人必须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监理工程师。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12.1、12.3款计量工程量价款的65%工程价款(含3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电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含30%预付款);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及竣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造价的98.5%,余款1.5%在质保期满后半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不计息)。承包人如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向发包人提供与质保期时间一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后(保函或保单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在发包人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支付应付工程进度(备料)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时间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计算利息。(3)发包人每月签发的工程量审核报告、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工作或已确认计量结果,仅为本期工程款支付依据。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5支付账户:发包人将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路桥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拨付到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如承包人因经营需要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其他指定账户时,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并由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承包人须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工程验收过程、验收部位除办理纸质验收记录,还应留置验收部位、验收过程、主要验收人员相片、影像等资料。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其他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接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验收,或完成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3.6.2地表还原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场地恢复的要求:(1)清理完成施工现场垃圾,临建的拆除与场地复原;(2)施工后废弃材料、设备清理撤离;(3)承包人造成的施工现场周边施工堆积物及场地清理。(4)其它要求:。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单的期限: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参建各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等)对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后可在28天内,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交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一套。工程验收后,承包人超过90天未提交最终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告后28天,承包人还不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可根据自己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且视为承包人认可工程结算结果。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竣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现场签证,相关施工记录,工程款收款证明、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书等相关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结算审核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在3个月内审核完毕,并签发竣工结算证书。因非承包人原因逾期审核责任:发包人(或其委托监理、造价审核单位)收到承包人递交的最终工程结算申请后,由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结算后应付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审核时间60天内,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逾期审核时间超过60天,超过时间的利率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计算;(2)发包人在签署最终工程结算证书后14天内,按专用条款15.3条办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留置手续后完成对承包人的付款。逾期支付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6天,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最终工程结算证书有异议的,可对无异议部分签署确认意见,同时对有异议部分签署争议解决途径意见。发包人先支付承包人无异议部分工程结算价款,异议部分重新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处理。(4)结算特殊要求:工程结算按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由相关部门审核,结算核减率超过5%时,则超过部分的审核费(基数为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由承包人负责。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满足发包人及相关部门审查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由发包人另行通知。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留置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形式为银行保函〔保险保函〕,金额为1.5%的工程结算价款;(2)1.5%的工程结算价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发包人支付完成最后工程结算付款前,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15.3.3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质量保证金按以下第(4)方式退回:(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是否计息)。(2)建筑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返还质量保证金的30%,缺陷责任期终止后返还全部预留的质量保证金。(3)市政工程: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4)其它: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可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本合同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始计算第7天后承包人已进场施工设备租赁费及施工人员窝工费。(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算时间为应付工程款日至支付工程款日止。(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机械设备、施工项目班子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所承诺的要求;3、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4、承包人未达到投标时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机械设备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每项扣除履约担保金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投标书承诺,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实施工力量、更换项目班子,及至解除施工合同,所有履约担保金归发包人,并赔偿发包人损失。3、发现承包人允许其他人挂靠经营、私自转包,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并责令退出工地。4、未达到投标所承诺的诚信与技术标准,按每一项扣减履约担保金的10%。5、工程延误超过了合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由工期延误引起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由承包人承担,按原合同约定价格结算;价格下降归发包人受益,按下降后价格结算。当施工工期超过合同工期50%以上时,可解除施工合同。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所有履约担保归发包人,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双方签署解除协议,现场已完成工程量和已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按实计算,承包人必须在30日历天内清场并将施工场地交还发包人待发包人审定后30日历天内支付。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使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按实结算,使用施工机械、器具按租赁费结算,临时工程折算成费用按完成造价比例计算,无偿使用承包人为本工程施工所编制的相应文件等。16.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0年一遇洪水、暴风雪、干旱,罢工、政府禁令。台州气象台发布的正面袭击台州的11级及以上台风、里氏6级及以上地震、经发包人及监理人认定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工程所在地相关工程保险的法律法规承担保险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人事意外伤害险等。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按通用条款执行。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监理人在处理以下事项时必须经发包人审查同意、书面签认后,方可将确认结果回复予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签认的答复无效:(1)工程计量;(2)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确认和支付;(3)工程变更和价格调整;(4)竣工结算;(5)工期确认(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延误的确认);(6)索赔处理。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详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21.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否则,针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在质量监督站、建工处等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监理方可视情形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相关费用发包人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21.4建筑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工资性工程进度表请相关单位执行仙居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关于在全县建筑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通知》。21.5发、承包人双方在施工中应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发〔2021〕66号)》文件执行。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略)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略)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2: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附件13:技术规范及标准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缺陷保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投标产品已明确质保要求的按明确质保内容为准,未明确质保要求的按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缺陷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6、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12: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施工单位):丙方(银行):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为保证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建筑公司××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第二条专户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立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专户首笔由甲方划入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额度为工资性工程款的2%),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抵扣一半,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从工程款中抵扣。(三)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12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甲方、乙方开具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的“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第三章资金托管应提供的资料第五条乙方须向丙方提供《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劳动合同》和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定的每月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第四章托管资金收付第六条受托资金存入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甲方每月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划入约定的托管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第七条受托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代发的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由乙方提供,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每月月底前,乙方负责将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专户(在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额度内)直接划拨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上。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第八条农民工工资监管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丙方可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中划拨款项,用于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同时乙方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资款。第五章协议生效与终止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丙方收到甲方、乙方开具的并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的“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该协议终止。第六章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第十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未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套用资金的,按《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一条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专户出现被国家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的,丙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第七章其他第十三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本工程专户资金托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甲、乙、丙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第十四条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在工程项目签订合同前,到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附件13:技术规范及标准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J220-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BJ107-201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钢结构焊接及验收规程》JGJ81-200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1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1022-201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1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20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GY/T106-1999《会议系统电视及音频的性能要求》GB/T15381-94《厅堂扩声学特性指标》GYJ25-1986《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以上技术规范由分包人自备,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时,分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地址:仙居县。建设单位(甲方):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按照“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组成要求编排)附件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致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本公司参加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编号:GYTZ[2025]-009)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有能力履行合同;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人(盖单位章):日期:附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在贵方组织的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编号:GYTZ[2025]-009)投标邀请,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声明人(盖单位章):日期:附件3: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致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编号:GYTZ[2025]-009)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我公司已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人(盖单位章):日期: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声明人(盖单位章):日期:2、商务与技术文件格式目录(供应商可参考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商务与技术文件组成要求编排)附件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下二选一)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此证明用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单位名称):(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称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编号:GYTZ[2025]-009的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注:本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6:投标声明书浙江省仙居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仙居县中心粮库罩棚、车棚建设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编号:GYTZ[2025]-009)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投标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为:(1)报价文件;(2)商务与技术文件;(3)投标须知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全部文件;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库罩棚、车棚建设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