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招标变更公告(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 | 其他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YX-QZ-2025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项目预算金额及采购需求内容

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衢江区仙岩路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永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2298683
质疑联系人:刘永达
质疑联系方式:15700001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五路468号人力资源产业园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5824101
质疑联系人:蒋磊
质疑联系方式:173570152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政和路6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附件信息:

海绵城市技术服务招标文件-2025.9.12定稿.doc405.1K

海绵城市技术服务招标文件-2025.9.12定稿.doc

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YX-QZ-2025001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2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7第五部分评分办法……………………………………………………3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3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YX-QZ-2025001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3.预算金额:1100000元4.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 技术要求 备注1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1项1100000详见采购说明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要求:无。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售价:0元;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政采云平台开启,供应商在线参加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0025336@qq.com,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衢江区仙岩路32号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70-22986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7357015227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137358241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政和路6号联系人:杨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4服务期见招标公告5现场踏勘(如有)不组织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7招标文件质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署名的书面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240025336qq.com);采购人仅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澄清;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文件,需各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1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形式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编制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EMS邮寄形式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5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16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7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1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1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21★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以各标项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各标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按实收取,由各标项中标单位支付。22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23支持中小企业 项目属性:¨货物类þ服务类¨工程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24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25签订合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26合同备案中标供应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0025336@qq.com;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27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一、总则(一)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定义招标(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标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包括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本招标文件中可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的投标人:是指监狱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同时该企业提供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是由本企业制造或者由其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制造(提供),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39〕141号)的规定单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品(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配套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培训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培训: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四)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语言文字1、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六)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八)踏勘现场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九)投标预备会(答疑会)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十)对投标人的限制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4、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如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5、采购人若有核心产品,请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明确标注,若没有则不需要确定及注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因特殊情况指定单一品牌采购的或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制造商授权文件将不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取得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文件。如制造商无故不予授权的,采购人可在中标人作出保证供货且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授予其合同,采购人将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7、招标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8、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以投标截止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为准。(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招标采购人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1.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2.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2.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2.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39〕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2.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二)其他注意事项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该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3、▲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4、不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5、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审小组将可能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6、▲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该货物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的最终用户须为采购人,投标人应委托采购人指定机构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后自行委托具有进出口代理权的机构办理相关进口事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十三)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评分办法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上述招标文件组成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项目名称)询问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写明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询疑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有必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书面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四)招标文件的修改1、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询疑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文件的签章1、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资信文件】和【商务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3.1【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序号内 容满足法定的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3.2【技术资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3)自评分表(格式见附件5)(4)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相关内容自行编制13.3【商务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3.3.1▲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6)13.3.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13.3.3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附件8)13.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附件9)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评审过程中的涉及到的原件部分,由各供应商上传原件扫描件进行备查。(四)投标报价1、报价组成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四、投标(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文件到付邮费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d.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3、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三)开标流程(两阶段)1、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具体以政采云平台系统开标流程为准。(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四)投标人资格审查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文件提交进行后续评审。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评标(一)评标组织本项目评审小组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审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二)评标原则1、竞争优选;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4、反对不正当竞争。(三)评标纪律评审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标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标工作;1、严格遵守评标时间,因突发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应事先告知招标组织机构;2、服从招标组织机构的现场管理,主动出示身份证明,进入评标区域后应主动寄存移动通讯工具,按要求佩戴工作牌;3、与投标人或评审小组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保持评标现场安静,不在评标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标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尊重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配合招标组织机构回答投标人代表提出的有关异议;6、不得将评标过程、结果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公告评标结果前不准泄露评标结果,不准将评标资料带出会场;7、评标过程中,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之处的,由采购人代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法定解释,涉及到招标文件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机构和部门负责解释。8、如实行暗标评审的,其投标文件和产品样品的评审编号和编号保管,由监督人员负责;在评标委员评分完成后,再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提供的产品样品编号交评委。(四)评标程序1、在评标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优先推选资深专家为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招标项目的基本概况、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标方法、评标依据、评标标准等;3、资格审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4、商务技术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5、商务技术评分,评审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6、评标人员对各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经评审小组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代表以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评审小组对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8、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对开启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的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五)投标文件的鉴定1、评审小组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审小组鉴定。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分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2、无效标情形(一)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9)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二)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开标系统填写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3、投标报价的错误修正评审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开标系统填写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确认的,评审小组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商务报价评标,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候选人资格。4、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评分办法详见“第五部分评分办法”。(八)评标内容的保密1、公开开标后,直到公告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七、定标(一)定标评审小组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投标人排名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审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招标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招标结果后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招标结果发布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告有效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三)合同签订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按照“第四部分合同文本”内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巩固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果,争取更多上级海绵城市补助资金,提高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质量,顺利通过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城市考核。二、项目实施的目的本项目实施主要目的依托第三方协助衢江区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相关规章、制度、政策及配套技术文件等的完善,实现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高效合理管控。三、服务内容(1)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梳理:调查海绵城市本底情况、优化梳理重点区域建设任务。(2)协助谋划2025--2026年度海绵建设工作计划和项目:根据衢江区现状调研情况,协助建立项目库和梳理2025-2026年度海绵建设任务计划。(3)协助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技术审查、现场技术服务、协助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项目图纸审查之前,需完成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专项技术审查:审查内容含复核《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中项目海绵城市管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等)是否满足要求;审查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图纸是否完整、设计内容是否合理;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图纸中下凹绿地等海绵设施的景观绿化是否美观合规;出具海绵城市技术审查意见,针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提供修改指导至审查合格结束。(4)协助衢江区完成衢州市等上级年度工作目标及海绵城市区域化建设考核工作:针对衢江区已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及海绵区域化建设,协助针对海绵城市区域化建设的资料整理及考核答辩等相关工作,以满足2025-2026年度衢江区所要达到的海绵区域化面积等指标要求。(5)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定期定点技术答疑工作:针对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推进情况,需协助衢江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答疑工作,需拟派2-3人技术人员每月至少一次赴衢江区,开展项目推进技术交流及相关难点答疑工作,消除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各阶段过程中疑惑与难点。(6)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复审复查工作:结合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基于日常项目审查外,需协助衢江区,针对部分重点及外审项目,组织技术专家或委派业内专家开展项目技术资料与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相关复审复查工作。(7)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培训:协助衢江区统一组织财政、资规、建设、园林、水利等行政管理单位以及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维护等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配合主管部门,组织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四、商务条件1、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完成全部服务内容。2、服务地点:衢江区。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财政资金到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2)服务结束后,待终期相关成果提交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本章所述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为指引性文件。在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有权合理修改本合同条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编号:ZJYX-QZ-2025001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根据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服务内容:(1)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梳理:调查海绵城市本底情况、优化梳理重点区域建设任务。(2)协助谋划2025--2026年度海绵建设工作计划和项目:根据衢江区现状调研情况,协助建立项目库和梳理2025-2026年度海绵建设任务计划。(3)协助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技术审查、现场技术服务、协助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项目图纸审查之前,需完成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专项技术审查:审查内容含复核《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管理要求》中项目海绵城市管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综合雨量径流系数等)是否满足要求;审查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图纸是否完整、设计内容是否合理;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图纸中下凹绿地等海绵设施的景观绿化是否美观合规;出具海绵城市技术审查意见,针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提供修改指导至审查合格结束。(4)协助衢江区完成衢州市等上级年度工作目标及海绵城市区域化建设考核工作:针对衢江区已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及海绵区域化建设,协助针对海绵城市区域化建设的资料整理及考核答辩等相关工作,以满足2025-2026年度衢江区所要达到的海绵区域化面积等指标要求。(6)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定期定点技术答疑工作:针对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推进情况,需协助衢江区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答疑工作,需拟派2-3人技术人员每月至少一次赴衢江区,开展项目推进技术交流及相关难点答疑工作,消除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各阶段过程中疑惑与难点。(6)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复审复查工作:结合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基于日常项目审查外,需协助衢江区,针对部分重点及外审项目,组织技术专家或委派业内专家开展项目技术资料与项目推进实施过程中相关复审复查工作。(7)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培训:协助衢江区统一组织财政、资规、建设、园林、水利等行政管理单位以及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维护等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配合主管部门,组织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培训每年至少一次。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价(大写)万元。此价格为是指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服务价格,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专家咨询费、调研、论证费、评审(论证)费、验收、会务费、差旅费、培训费、后续服务费用、税金和利润、保险、采购代理费等全部费用。实行总价包干,乙方应根据自身实际报价时予以考虑,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价格不作调整,合同签订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和追加项目费用。第三条服务地点、方式和期限1、地点:衢江区。2、方式:合同当事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3、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第四条成果报告提交服务记录报告3套,电子文档(光盘)1套。第五条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待财政资金到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服务结束后,待终期相关成果提交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第6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第七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九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第10条甲方责任1、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一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5%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五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其中甲乙双方各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五部分评分办法一、评分办法本项目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资信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时,价格低者优先;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投标人的评审得分=资信技术分+价格分。投标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投标小组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二、评分细则1、投标价格(20分):(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评标基准价: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非合理报价除外)的,即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报价。(3)报价得分计算:商务得分=评标基准报价/投标报价×2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招标机构当场统一计算)。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资信技术分(8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1企业认证(4分)1、投标人具有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要求能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并提供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获得科技部或省科技厅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有效期内得1分。注:以上两项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部不得分。4分2企业资质(2分)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部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加1分,同时具有住房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加1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两项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会提供不全部不得分。2分3项目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关于海绵城市相关咨询),每具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4企业技术能力(4分)投标人近五年以来编制过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内涝防治等相关的省级及以上规范、导则、标准、图集、规程的,每1项得1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5项目负责人技术能力(3分)具有高级职称(给排水或环境相关专业)的得3分,具备中级职称(给排水或环境相关专业)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3分6项目组成员技术能力(5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最少配备5人。项目组成员含以下专业给排水专业、水文水资源专业、园林景观专业、道路交通类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单人同时有多个专业职称的不重复计分),按每项得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有效证明文件不得分。5分7对本项目的背景分析(15分)(1)根据投标响应人对本项目的背景了解,背景描述内容,背景分析等情况打分。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2)投标响应人对现状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掌握,对现状存在问题剖析。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3)针对现状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思路。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8重点难点分 析(5分)对本项目方案中的重点难点的分析程度,对海绵城市的背景、现状、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9技术方案(30分)对本项目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解析。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投标方案与项目地区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衔接度。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技术服务工作流程及技术路线的的合理性、科学性。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技术服务主要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海绵城市组织保障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海绵城市管理及制度保障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10进度安排合 理性(5分)根据评估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实施计划内进度、时间安排等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分析。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11质量保障措施(5分)根据投标响应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质量控制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分析。本项最高5分。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好的得3-5分;内容一般、针对性及合理性一般得1-3分,内容不够详细全面、针对性及合理性较差得0-1分。5分二、修改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审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编号: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 人电 话传 真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中注册职业资格高级职称注册资本中级职称开户银行初级职称账号其他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投标声明函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的采购公告,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争议。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6.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根据授权对(项目名称)投标,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于___年__月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 授权代理人移动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双面身份证复印件附后,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及签署投标文件的则不需提供该授权书。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附件自评分表序号评分标准投标文件页码得分说明123....合计得分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目录【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顺序编制,格式自拟】附件开标一览表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投标(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XXXXXX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实施。(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内容一投标总价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二服务期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详见前附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为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x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此函。附件8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注: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此函(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注: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附件: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YX-QZ-2025001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2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7第五部分评分办法……………………………………………………31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3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YX-QZ-20250012.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3.预算金额:1100000元4.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 技术要求 备注1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1项1100000详见采购说明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要求:无。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2.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并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4.售价:0元;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政采云平台开启,供应商在线参加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0025336@qq.com,传送的备份标书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衢江区仙岩路32号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70-22986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17357015227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137358241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大道政和路6号联系人:杨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4服务期见招标公告5现场踏勘(如有)不组织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7招标文件质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署名的书面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240025336qq.com);采购人仅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澄清;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文件,需各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1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形式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编制参照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EMS邮寄形式快递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5开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大厅,本项目同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16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7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1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1%(不计利息,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如有违约则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1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分包21★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以各标项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各标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按实收取,由各标项中标单位支付。22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23支持中小企业 项目属性:¨货物类þ服务类¨工程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2025-2026年度衢江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24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25签订合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26合同备案中标供应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0025336@qq.com;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予以公告。27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甄别,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方式留存。4)不良信用记录指:1.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2.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一、总则(一)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定义招标(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并组织招标活动的机构,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中标人:是指经评审获得本项目最终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买方(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卖方(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一般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包括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本招标文件中可享受中小企业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的投标人:是指监狱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同时该企业提供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是由本企业制造或者由其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制造(提供),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39〕141号)的规定单位;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产品(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配套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产品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培训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培训: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电报等。实质性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细微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四)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五)语言文字1、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2、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往来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如质疑函、进口产品厂商授权书等),资料提供方应当将其翻译为中文,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对译文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六)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八)踏勘现场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统一组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九)投标预备会(答疑会)1、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按规定准时出席,否则将不予单独安排答疑。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3、答疑会后,采购人将按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书面澄清答复。(十)对投标人的限制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4、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6)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7)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如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5、采购人若有核心产品,请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中明确标注,若没有则不需要确定及注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标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因特殊情况指定单一品牌采购的或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中标后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制造商授权文件将不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可在中标后取得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文件。如制造商无故不予授权的,采购人可在中标人作出保证供货且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后授予其合同,采购人将在合同的验收、结算和违约责任中补充增加相应的制约性条款;7、招标公告中明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8、投标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以投标截止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两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为准。(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招标采购人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1.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2.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2.2.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2.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39〕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2.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十二)其他注意事项见本须知“前附表”,同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有该授权代表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该员工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劳务合同等)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3、▲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4、不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5、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评审小组将可能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6、▲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整体或其任一部分,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该货物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的最终用户须为采购人,投标人应委托采购人指定机构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后自行委托具有进出口代理权的机构办理相关进口事宜,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十三)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评分办法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上述招标文件组成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解释1、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等书面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网上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在线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三)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项目名称)询问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逾期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写明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询疑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如有必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书面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招标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四)招标文件的修改1、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发出后,原则上不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如认为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须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招标代理机构视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投标。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逾期未确认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视其已收到。对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询疑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文件的签章1、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资信文件】和【商务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3.1【资格审查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序号内 容满足法定的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电子证书网页截图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营业执照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事业单位提供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登录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在线—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链接—地方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即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3.2【技术资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3)自评分表(格式见附件5)(4)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相关内容自行编制13.3【商务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3.3.1▲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6)13.3.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13.3.3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附件8)13.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附件9)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注: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评审过程中的涉及到的原件部分,由各供应商上传原件扫描件进行备查。(四)投标报价1、报价组成投标人应根据《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4、投标人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5、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2、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的损失。四、投标(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文件到付邮费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d.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3、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一)开标形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准备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