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场设备招标变更公告(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冠承竞磋(工程货物)2025-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安康村、茶汉沙村、民兴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标项二(包一)招标文件封皮编号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更正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人民政府
地 址: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77-8299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8楼
联系方式:1389743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经理
电 话:13897439558
附件信息:
027(包一更正文件).pdf416.9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冠承竞磋(工程/货物)2025-027采购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采购人: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5.磋商文件的质疑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磋商报价及币种9.磋商保证金10.磋商有效期11.响应文件构成11.1.1资格审查部分11.1.2符合性审查部分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四、网上投标13.网上投标14.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响应文件的撤回五、开标16.开标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7.资格审查程序18.资格审查内容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9.磋商小组20.磋商程序21.答疑的方式和情形22.评审办法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3.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4.成交通知八、授予合同25.签订合同九、磋商活动终止26.终止情形十、处罚27.处罚情形十一、其他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附件1:磋商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附件6:资格审查资料附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8: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附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附件10: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1:项目管理机构附件12: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件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以下3个声明提供其中1个即可)附件14:最终报价表附件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工程建设要求:第六部分工程量清单部分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冠承竞磋(工程/货物)2025-027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60000.00元最高限价:96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数量:1预算金额:960000.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生产车间1500㎡,三级沉淀池600m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8.其他要求:外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7日,每天00:00至24:00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政采云平台;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95763。4、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人民政府地址: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977-82996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8楼项目联系人:朱经理联系方式:138974395582025年09月10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冠承竞磋(工程/货物)2025-0272.采购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3.采购人德令哈市柯鲁柯镇人民政府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96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960000.00元8.项目分包个数2个包9.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10.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10.供应商资格条件为记录名单的;(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8.其他要求:外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适用,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60000.00元,占比100.00%。13.提交方式提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企业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14.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5.递交磋商文件方式线上递交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9.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的“我的澄清”19.答疑澄清方式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20.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9600.00元(1)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执行。21.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23.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24.其他事项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项目招标采用线上进行,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如非系统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或非系统原因加密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或没办理CA锁而造成加密文件无法解密、加密文件无法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线上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线上CA: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95763;5、磋商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最终报价。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青海省政府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附“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时间为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8.其他要求:外省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磋商代理服务的;(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磋商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的。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采购项目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9)工程量清单部分(10)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重要提示: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竞争性磋商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的消息提醒,及时在《青海政府采购网》查看该项目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保险费、税金、暂列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磋商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未中标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退还。9.2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前将磋商保证金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9.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从其企业账户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9.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提交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9.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9.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磋商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磋商有效期为本次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60个日历日。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内容):11.1.1资格审查部分(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供应商承诺函(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6)资格审查资料(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1.2符合性审查部分(8)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10)施工组织设计(11)项目管理机构(12)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以下3个声明提供其中1个即可)(14)最终报价表(磋商阶段上传)(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第11项“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编制要求:12.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格式为word系统签章保存后转换为pdf格式上传,格式须按磋商响应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且目录索引定位到内容。12.1.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扫描或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且要求正向放置。12.1.3磋商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1.4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超过政采云系统要求的最大容量。12.1.5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12.2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11.1项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编制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12.3供应商须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提供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四、网上投标13.网上投标13.1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并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应按包报价。13.3开标时的“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由各供应商网上报价生成。14.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1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受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磋商,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16.开标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组织磋商活动,时间和地点以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为准。16.2开标后,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报价与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网上报价为准。若拒绝接受,其投标无效。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并对开标过程签字确认。16.4开标后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文件;因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10次输入机会)、未及时更新系统、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因填写,盖章不规范、导致无法解密、或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损坏无法正常打开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17.资格审查程序17.1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7.2供应商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不得评审。18.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8.1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的;18.2未按第11.1款(1)-(7)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18.3资格审查部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18.4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的。七、磋商程序及方法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9.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9.4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9.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6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0.磋商程序20.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20.2符合性审查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第11.1.2款(8)-(15)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2)符合性审查部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3)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时间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5)磋商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额度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出现20.3的情形;(6)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7)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不符或不可竞争费用未按相关规定计取的;(8)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9)串通磋商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0)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1)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2)法律、法规和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磋商处理的其他情况。20.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评审问题澄清函”形式发布。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时间作出响应。21.答疑的方式和情形21.1答疑方式: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答疑方式”。21.2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答疑期间,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况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将不予接受,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资料做出评审意见:(1)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4)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5)磋商小组认为应不予接受的其他情况21.4答疑结束后,磋商小组确定满足相关规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按规定的时间(30分钟)填写最后报价。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系统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21.5最终报价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报价签字,各供应商签字完毕后方可退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2.评审办法2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磋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业绩等。2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22.2.1节能环保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22.2.2中小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相关规定。(2)适用范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需提供资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证明资料)。22.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或推荐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不适用)22.7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8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类别评审因素满分分值评审标准报价部分磋商报价20分(1)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报价部分磋商报价20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适用本条)(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须需提供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配置管理人员齐全得10分,每缺少一个岗位管理人员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企业业绩6分提供自2022年以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6分。以项目的合同为准(合同需包含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其他情况的不得分。技术部分(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供应商需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部署②施工顺序③施工方案④技术措施等。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供应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质量管理体系②管理人员③管理制度④主要分项工程等。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及治安管理与措施10分供应商需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安全管理体系②安全教育制度③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文明施工措施10分供应商需提供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体系与措施方案,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环境管理和节能方案②污物处理与排放③文明施工措施④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健全等,以上4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2.5分,满分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9分供应商需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方案,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进度计划②流水作业③管理措施等以上3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9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的扣1.5分,扣完为止。施工总平面设计5分施工场利用符合现场实际,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布置合理、紧凑,短运输、少搬运,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容、卫生劳动保护等,符合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内容全面、周密、有突出特点的得5分;内容完整、明确、合理的得4分;内容较为完整、基本合理的得2分;内容简单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分预案可行,阐述充分的得5分;预案较为可行,阐述基本充分的得3分;预案与项目实际实施偏差大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5分施工设备、机具配置齐全、合理,能满足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内容全面、周密、有突出特点的得5分;内容完整、明确、合理的得4分;内容较为完整、基本合理的得2分;内容简单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表述不清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是指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捏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工作依据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3.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成交通知2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磋商活动终止26.终止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7.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参考)采购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冠承竞磋(工程/货物)2025-027采购合同编号:QHGC2025027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成交供应商(受托方):(盖章)磋商日期:发包人(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成交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年*月*日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青海冠承竞磋(工程/货物)2025-027竞争性磋商结果和磋商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简明标准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2012年版)规范文本制定,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同时适用于该文本。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和清单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交验合格。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标准文本的专用条款、通用条款;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成交通知书;5、磋商响应文件及附件;6、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和己标价工程量清单;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七、保修责任工程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保修办法》按规定办理质量保修手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工程合理使用期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交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完成质量保修责任、保证期满后支付给承包人。八、竣工验收1、工程验收。由发包人、承包人组织进行验收。2、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需方通知一周内(以传真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属于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负责修复、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配合解决,费用由发包人负担,修复或更换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3、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七天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承包人承认其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承包人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九、施工要求1、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细则》青建工[2007]218号文件,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2、承包人必须按照本项目的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组织施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承包人主体行为规范和施工人员的工作质量,确保各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3、本工程所需主要施工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供应,调剂材料需满足设计和符合国家标准,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加工订货成品、半成品及构件的供应方式,由承包人按进度、设计要求标准,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负责加工订货,发包人有权对质量负责监督。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突出抓好施工过程中的“三控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管理,对各工序间的交接检验及专业工种之间交接环节的工程质量应釆取有效措施,加强检查验收,抓好全过程质量管理。同时,还应健全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建筑物功能要求的抽验检査制度。5、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技术负责人)检査认可。6、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査。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技术负责人)检査认可,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7、承包人必须编制好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工程按期完成。8、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査标准(JGJ59—2011)》,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尽量减少施工噪音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争创"施工现场文明工地"。9、施工期间应努力做好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10、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和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12、本次釆购的主要材料须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看样订货。十、违约责任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交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及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2、承包人不能按期交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应向发包人偿付延期违约金,按工程总价每日3%。计算,但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的10%。3、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态度解决,当达不成共识时由发包人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仲裁裁决。4、谈判过程中,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即生效;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工程量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查一份。发包人(全称):(签章)承包人(全称):(签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传:电传:开户银行:账号:合同备案部门: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合同签约时间:年月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目录自拟)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冠承竞磋(工程/货物)2025-027采购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磋商总报价,施工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交验合格。我方的上述磋商报价中,包括:暂列金额:2.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元;暂估价:元。天内有效。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磋商报价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工程量清单中要求的所有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6: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资质材料(二)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完整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其他资格审查资料1、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指外地进青企业)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复印(或扫描)件;2、项目经理资料等证明材料3、其他材料附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特此声明。若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10天内。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部分)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冠承竞磋(工程/货物)2025-027采购项目名称: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盖章):磋商日期:20xx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工程质量合同履约期限备注磋商报价(大写)(小写)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竞争性磋商报价必须包括:施工总价、保险费、税金、暂列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合同履约期限”是指供应商能够完成工程施工总日历天。4.竞争性磋商最初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部分格式附件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图、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附件11: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注册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材料;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件12: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自2022年以来承建项目的以项目的合同为准(合同需包含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附件13:(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以下3个声明提供其中1个即可)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德令哈市安康村、民兴村、茶汉沙村、花土村、德令哈村沙场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包一)),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不享受优惠,但不影响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③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④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无此项可不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冠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若无此项可不提供此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沙场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