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 防冲撞设备招标变更公告(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2025)
龙湾区 | 其他安全生产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ZFL-20250915-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2025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2
开启时间:
2025年9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2025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3
竞争性谈判文件
2025.9.15-谈判文件-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作废
已重新上传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供应商重新下载,以新上传的"2025.9.18-谈判文件-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352076
质疑联系人: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5600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B幢4楼4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庄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807044
质疑联系人:罗木林
质疑联系方式:138588569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2025.9.18-谈判文件-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docx 208 KB
2025.9.18-谈判文件-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docx
龙湾区政府分散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WZFL-20250915-H项目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11一、说明11二、谈判文件11三、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1四、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4五、谈判和评审15六、授予合同19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1第三部分附件24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7第五部分谈判原则及方法41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42注:谈判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谈判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谈判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FL-20250915-H项目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559770最高限价(元):55977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数量:铁拒马243架,石墩:474个;预算金额(元):55977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谈判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至2025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9576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需浏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竞争性谈判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地址: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层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352076质疑联系人: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56006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B幢4楼402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庄芳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807044质疑联系人:罗木林质疑联系方式:1385885696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方式:0577-85501561,0577-8550156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352076疑联系人: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560067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B幢4楼402室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庄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807044质疑联系人:罗木林质疑联系方式:13858856968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项目编号:WZFL-20250915-H4采购内容采购确认书:临[2025]1992号,采购铁拒马243架,石墩:474个;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部分。5供货期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和安装(具体送货及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本项目不属于技术复杂、非跨专业合作的项目,为保障合同执行管理的便捷性,谢绝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响应。7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8谈判预备会□召开不召开9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0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谈判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谈判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谈判办法。11谈判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2谈判保证金不要求。1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4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5签字或盖章要求1.单位公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可采用CA电子签章或盖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规定:如供应商已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电子签章的,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如供应商未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电子签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后再上传PDF。3、授权代表签署的规定:如授权代表已办理CA电子签章的,则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如授权代表未办理CA电子签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授权代表签署后再上传PDF。4.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16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备份标书),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视为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7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3.每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18▲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谈判响应文件。(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在“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回执;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谈判响应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 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建议)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243995196@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2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3 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与提交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19▲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谈判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谈判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由政采云系统进行识别,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0▲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2)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2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开启和提交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注: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相关的招投标流程(谈判文件下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谈判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谈判活动等事宜。22询标澄清1.在谈判过程中,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存有疑问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或根据评审需求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2.谈判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4.如有询标及其他要求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回复,否则视为放弃回复或默认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23谈判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履约担保☑不需要2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本采购项目类别: 货物 服务 工程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定扣除评审:货物、服务类项目: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在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4%给予扣除(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小微企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类项目: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给予扣除(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小微企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6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其谈判做无效标处理。(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7)具体结果以谈判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7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28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9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谈判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0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总价8000元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中,无需单独列报,包含在总报价中即可,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①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②单位名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科技城分理处银行账户:20100025386614431注意事项(1)本谈判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谈判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32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3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铁拒马、石墩 。B服务类。34其他注意事项如有询标及其他要求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回复,否则视为放弃回复或默认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第一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表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表述为准。3.谈判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4.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由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谈判文件的澄清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谈判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或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在线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谈判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谈判供应商完全同意谈判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谈判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3.谈判文件的修改3.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作出延长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3.2谈判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谈判,否则责任自负。三、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谈判被拒绝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法律责任2.1▲谈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谈判的。如发现谈判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谈判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3.1谈判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构成:(1)▲资格文件序号内容(以下内容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附件一)2谈判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二)3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附件三)4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附件四)(2)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谈判函(见附件七)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八)3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九)4偏离表(附件十)5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附件十一)6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7结合谈判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格式自拟)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供应商可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选用替代标准、补充或更改,但这些替代标准及补充更改必须相当于或优于谈判文件中提出的相应技术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开标一览表(附件五)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六)3.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3.2.1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要求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3.2.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在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注: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然后将CA与政采云平台账号绑定)。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的规定并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95763。3.2.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2.4供应商应保证《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排版清爽,若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等原因导致《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由此造成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5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没有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6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4.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章4.1单位公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CA电子签章;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规定:如供应商已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电子签章的,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如供应商未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电子签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后再上传PDF。4.3授权代表签署的规定:如授权代表已办理CA电子签章的,则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如授权代表未办理CA电子签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授权代表签署后再上传PDF。4.4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5.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和份数5.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点》;5.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点》。6.谈判报价6.1谈判报价包括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所有的货物及服务价款,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6.2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谈判报价一览表、谈判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服谈判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6.3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6.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6.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谈判,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6.6供应商所报的谈判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谈判报价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6.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7.谈判保证金7.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8.谈判有效期8.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谈判应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8.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四、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点》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从谈判响应截止日期起至谈判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3.谈判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3.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谈判人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不是谈判备选(替代)方案。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4.1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4.2仅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4.3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或者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政采云系统仍未能识别的;4.4以纸质形式提交的。五、谈判和评审1.谈判小组1.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成员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2谈判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2.谈判和评审程序谈判分三个阶段进行2.1.1谈判第一阶段(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谈判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谈判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响应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压缩包的解密密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将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按无效标处理:①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②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4)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各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九)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5)开启各供应商的标书信息,由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进行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资格审查确认未通过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其谈判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2谈判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由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在“政采云系统-符合性评审”中录入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评审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所有成员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谈判第三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束后,开启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2)谈判小组根据项目情况组织多轮报价(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轮,根据实际情况说明是否为最后谈判报价);(3)进行多轮报价:①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里开启新一轮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时限”内登录政采云系统完成在线报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②多轮报价的异常处理:在“报价时限”内,若供应商发现因CA等原因无法报价时,应采用线下形式将报价资料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对其进行异常处理,供应商必须按以下操作要求进行:(1)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新一轮报价函》格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在响应文件中委派的授权代表按格式规定填写好报价信息并签字后,将报价函生成PDF格式;(2)在报价时限内,将PDF格式的《新一轮报价函》在发起新一轮磋商报价时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3)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后)报价的,系统默认为放弃报价(放弃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③最后谈判报价后的计算,按照:最后谈判报价/第一次报价=调整下浮率;固定单价按照下浮率进行调整。(4)多轮报价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及多轮报价等有关内容情况;(5)谈判小组进入报价评审页面,对各供应商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报价评审;(6)报价评审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在系统上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比较和评价内容;(7)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3.供应商的资格审查3.1在谈判第二阶段,谈判小组首先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3.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标处理),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可按下面方法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在政采云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加盖单位公章或CA签章PDF的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修正客户端填写的报价。7)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享受政策支持的,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采云系统-政策价格认定中对其进行修正(未按规定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谈判小组认定其不具备享受政策支持资格的,不予修正)。5.询标澄清5.1在谈判过程中,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存有疑问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或根据评审需求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5.2谈判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6.▲在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无效,按无效标处理:(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进行签章;(2)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3)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的;(4)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响应文件的;(5)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工期超过谈判工期;(6)供应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默认自动放弃的;(7)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谈判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9)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的;(11)谈判报价(含一次报价、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2)谈判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无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9.确定成交候选人9.1本次采购由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9.2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抽签决定。9.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确定排名第二或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0.▲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11.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级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12.▲在谈判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此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13.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4.谈判和评审方法详见《谈判原则及方法》。1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六、授予合同1.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2.成交通知书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3.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将向期收取损失赔偿金,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和评审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4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将向期收取损失赔偿金3.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4.履约保证金不要求。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甲方)经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供货单位,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一、采购内容:序号名称 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价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币。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合同价中。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货物包装及质量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采用单件包装,每一包装箱外贴详细装箱单,箱内要另附相同内容装箱单作为发放服装名单,同时再准备一份电子版总单以及服装名单以便核对和发放。每件衣服均要缝有品名、规格、面料成分、生产企业、尺码等信息的标签,以便发放领取和日后洗涤辨认。3.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必须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调换、修补和补齐缺件的时间计入供货时间中。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2.除甲方明确可以分包的内容外其它一律不允许分包;3.如有转让和违法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质保期1.质保期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八、交付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付期:30日历天前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和安装(具体送货及安装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并应校园要求摆放防冲撞设备。九、货物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十、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剩余合同款项在验收合格,经核准后,凭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发票到甲方处结算,甲方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余款。备注:①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②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项目规定的义务。如因财政资金拨付原因,合同款项可能会延缓支付,因此造成的延期支付,不视为违约,供应商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行承担垫资风险。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的产品,随产品应附检验合格材料,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检测费用投标人负责,确有质量问题的,应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2.不符合质量要求,退货并重新制作,响应时间在48小时内。十三、验收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样品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十四、违约责任1.乙方具有不按合同要求供货、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违约行为的,乙方除退还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赔偿金。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逾期超15天以上的,逾期部分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4.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金额万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5.乙方所供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向甲方退还已收全款并按合同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等)。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5.本合同附件及甲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书面澄清(承诺)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6.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甲方:乙方: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备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扫描件发送至243995196@qq.com。第三部分附件附件一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附件二谈判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声明如下:1、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谈判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我单位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本公司所提交的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附件三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承诺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六)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规定。3.如中标,将在采购结果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响应产品为本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响应产品为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所代理品牌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也需提供。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提供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附件五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1(大写):(小写):¥说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该标项最终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全称(盖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单价合计备注1铁拒马243个12502石墩474个550投标总价: 元 。说明:1.▲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2.此表的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二“开标一览表”相应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供应商全称(盖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谈判函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谈判邀请,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谈判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1、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资格文件;2、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3、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报价文件;我方己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1)本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谈判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1.(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1.(3)我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证明文件真实有效;1.(4)我方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1.(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1.(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1.(7)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以及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1.(8)所有与本谈判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谈判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有效授权证明(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谈判供应商:(电子签章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谈判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手机号码:传真: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注:1、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应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九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谈判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谈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成交。六、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偏离表商务偏离序号内容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备注技术偏离序号内容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备注说明: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2.如出现偏离,谈判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3.▲不提供此表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其按无效投标处理。4.表格可以延续。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性能及指标产地供应商(电子签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龙湾区中小学71所防冲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本项目为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成交人需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等(包括但不局限于本章清单所列内容)并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如有需要各响应人可在联系采购人并征得同意后前往踏勘现场,报价时综合考虑。二、采购数量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最高单价限价1铁拒马243架1250元/个2石墩474个540元/个3、技术参数石墩技术指标及安装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技术要求直径不小于600mm,材质要求花岗岩石墩,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30,产品不得有裂纹等2间距两墩摆放距离不大于800mm3高度高度不小于600mm4反光膜柱体表面应贴有反光膜,应符合 GB/T18833的规定,宽度不小于50mm铁拒马技术指标及安装要求序号项目要求1材质应为不锈钢或碳素钢等,焊接要求采用满焊工艺2尺寸整体高度≥1200mm,下宽度≥600mm,壁厚≥2mm,管简外径大于89mm,长度≥3米3结构应使用三角形结构4安装填充石块、沙包、混凝土块等重物增加拒马的稳定性5锁轮移动式拒马应有锁轮装置四、本次采购的铁拒马、石墩安装在71所龙湾区中小学,原有老的防撞设备调换安装至龙湾区幼儿园(详见上传附件幼儿园学校名单),需考虑搬运、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一切费用(多次)。五、交货期1.交付期:30日历天前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和安装(具体送货及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应校园要求摆放防冲撞设备。六、质保期成交人提供自验收合格起至少2年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内维修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并保证及时服务。附件:71所-中小学需安装铁拒马、石墩71所-校园防冲撞设备不合格标准数据统计序号学校名称数量(铁具马)数量(石墩)1龙湾区上庄小学102浙师大附中第十五中学3623龙湾区屿田实验小学204温州育英学校625龙湾区上江小学206龙湾区道尔顿小学007温州市中通实验学校008龙湾区桃花岛中学269温州市龙湾区第二小学蒲州分校8010龙湾区实验小学51811温州市第二十中学31912龙湾区状元第三小学21513龙湾区状元第二小学4414温州市龙湾区状元中学(外国语)9015龙湾第二外国语小学4016温州市龙湾区第二实验小学121317龙湾区崇文中学0018龙湾区职业技术学校(瑶溪校区)5019瑶溪一小2520龙湾区瑶溪第六小学4021温二十五中2022龙湾区少年艺术学校4023区一小龙祥校区11824温州市龙湾区永强中学23425温州市国科第一小学2626温州市国科第一中学2727温州上海世界外国语学校0028龙湾区第二小学龙江校区2929龙湾区龙水第三小学2930龙湾外国语小学4031龙湾区永中第一小学护寺桥校区5032龙湾区第三小学2633龙湾区永中第二小学2034龙湾区永中第一小学万福路校区3035龙湾区实验中学62336区二小(古浦校区)5037龙湾区职业技术学校(永中校区)4038温州市龙湾区永中中学4039龙湾区外国语学校0040龙湾区龙江实验中学5041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第二小学3042龙湾区海滨中学4043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第三小学1344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第一小学21045龙湾区永兴第二小学6046温州市龙湾区永兴第一小学66847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03048温州市龙湾区永兴中学2049温州市龙湾区沙城第一小学朝霞校区(龙湾区沙城滨海民工子弟学校)2050温州市龙湾区智升学校(经开区沙城智升校区)2751温州市龙湾区沙城忠山学校(经开区沙城忠山学校)3052温州市龙湾区沙城中学(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中学)2053温州市龙湾区天河第一小学(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第一小学)7654温州市龙湾区海城第一小学(上涂校区)41455温州市龙湾区树兰实验学校(海城一小环山校区)1056温州市龙湾区海城中学(温州市龙湾区海城中学)5057温州市龙湾区星海小学(经开区星海实验小学)6858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实验中学(温州湾实验中学(绣山中学)8459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外国语学校(经开区滨海外国语学校)0060龙湾区星海实验中学81261温州市龙湾区金海湖小学(金海第一小学)32662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实验小学(籀园小学滨海分校)11063海滨二小264龙湾区龙江实验中学565龙水一小166第二实验小学267永兴中学268温州市龙湾区温州湾实验中学82269天河一小170状元三小2871永中一小3第五部分谈判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以下谈判办法。一、总则谈判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政府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谈判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过程由相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审程序本次谈判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五谈判和评审”。四、政策扶持▲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根据谈判文件《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的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采用政策扶持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成交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最后谈判报价为准),如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五、确定成交供应商1.本次采购由谈判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2.▲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均超采购预算,作流标(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3.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有效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抽签决定顺序,并提交评审报告。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或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六、供应商义务谈判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谈判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存采购单位备查。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6)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扶持政策(仅面向中小企业的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3.1、货物、服务类项目(1)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面向中小企业的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4%给予扣除(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小微企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仅面向中小企业的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工程项目(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仅面向中小企业的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1%给予扣除(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小微企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仅面向中小企业的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4.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1)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仅面向中小企业的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6.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声明函(附件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制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仅面向中小企业的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扣除。▲说明: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3、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如遇调整,按最新清单执行)。5、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品目清单核对,否则不享受加分。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7、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三、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本项目执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附表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 营业收入(Y)人万元X≥300 Y≥10000100≤X<3001000≤Y<1000010≤X<100 50≤Y<1000X<1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 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 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所属行业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填入大型、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1铁拒马工业2石墩工业3456789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或CA章):日期说明:1)所有标的名称均需提供制造商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所属企业类型等情况;2)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3)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均需在此函中列明。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所属行业请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标准填写。6)如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扶持政策的标准且中标,则在中标公示中将此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对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签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不符合可不提供。附件3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参加(招标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由本企业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或CA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非监狱企业不需提供此声明函。4)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供此函。附件4: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仅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声明函(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的(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提供)。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分包意向协议仅适用于“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的项目。3.供应商采用分包方式投标的:仅允许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进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声明函(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供应商应具备承接分包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总包供应商对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项目编号:WZFL-20250915-H)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解密结束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系统新一轮报价异常时提供:新一轮报价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若成交,分项报价表同比例调整,其余费用不调整。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注意事项:一、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在响应文件中委派的授权代表填写好报价信息并签字后,将报价函生成PDF格式;龙湾区政府分散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WZFL-20250915-H项目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11一、说明11二、谈判文件11三、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1四、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4五、谈判和评审15六、授予合同19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1第三部分附件24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7第五部分谈判原则及方法41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42注:谈判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谈判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谈判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FL-20250915-H项目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559770最高限价(元):55977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数量:铁拒马243架,石墩:474个;预算金额(元):55977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谈判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至2025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9576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需浏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竞争性谈判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9月24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政采云平台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地址: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层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352076质疑联系人: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56006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B幢4楼402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庄芳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807044质疑联系人:罗木林质疑联系方式:1385885696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方式:0577-85501561,0577-8550156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教育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龙湾区升平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0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352076疑联系人: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560067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湾区蒲州街道高一路158号圣特立集团B幢4楼402室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庄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807044质疑联系人:罗木林质疑联系方式:13858856968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龙湾区智慧校园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防冲撞设备项目编号:WZFL-20250915-H4采购内容采购确认书:临[2025]1992号,采购铁拒马243架,石墩:474个;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部分。5供货期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和安装(具体送货及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本项目不属于技术复杂、非跨专业合作的项目,为保障合同执行管理的便捷性,谢绝联合体参与项目投标响应。7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8谈判预备会□召开不召开9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0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谈判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谈判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谈判办法。11谈判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2谈判保证金不要求。1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4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5签字或盖章要求1.单位公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可采用CA电子签章或盖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规定:如供应商已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电子签章的,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如供应商未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电子签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后再上传PDF。3、授权代表签署的规定:如授权代表已办理CA电子签章的,则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如授权代表未办理CA电子签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授权代表签署后再上传PDF。4.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16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备份标书),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视为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7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3.每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18▲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接到解密通知后,解密谈判响应文件。(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在“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回执;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撤回谈判响应文件,修改内容。2、“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 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在系统里上传好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建议)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系统生成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243995196@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2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3 供应商需保证上传的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与提交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同时生成且内容完全一致;19▲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谈判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谈判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2)异常处理:如政采云上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将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压缩包的解密密码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解密密码后通过【异常处理】的端口对供应商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由政采云系统进行识别,不能成功上传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之后,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0▲政采云系统默认供应商自动放弃的情形(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2)在解密期限内供应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且经异常处理后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仍未能解决的。2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开启和提交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注: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相关的招投标流程(谈判文件下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谈判等程序)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供应商不必前往现场进行谈判活动等事宜。22询标澄清1.在谈判过程中,如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存有疑问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或根据评审需求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供应商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政采云系统根据标项回复询标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2.谈判过程中,建议各供应商代表应在电脑前及时在线关注评审动态,若供应商在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环节,由于CA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操作时,应在规定时限内由授权代表将线下材料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询标澄清或多轮报价事宜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4.如有询标及其他要求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回复,否则视为放弃回复或默认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23谈判小组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履约担保☑不需要25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本采购项目类别: 货物 服务 工程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相关规定;(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定扣除评审:货物、服务类项目: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在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4%给予扣除(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小微企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类项目: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给予扣除(仅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小微企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6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其谈判做无效标处理。(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7)具体结果以谈判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27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3995196@qq.com。28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9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谈判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0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总价8000元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中,无需单独列报,包含在总报价中即可,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①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②单位名称:温州市方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科技城分理处银行账户:20100025386614431注意事项(1)本谈判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谈判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32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3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铁拒马、石墩 。B服务类。34其他注意事项如有询标及其他要求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回复,否则视为放弃回复或默认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第一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表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表述为准。3.谈判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4.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由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谈判文件的澄清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谈判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或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在线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谈判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谈判供应商完全同意谈判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谈判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3.谈判文件的修改3.1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作出延长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3.2谈判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谈判,否则责任自负。三、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谈判被拒绝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法律责任2.1▲谈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谈判的。如发现谈判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谈判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3.1谈判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构成:(1)▲资格文件序号内容(以下内容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附件一)2谈判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二)3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附件三)4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附件四)(2)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谈判函(见附件七)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八)3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九)4偏离表(附件十)5设备的详细配置清单(附件十一)6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7结合谈判文件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有,格式自拟)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供应商可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选用替代标准、补充或更改,但这些替代标准及补充更改必须相当于或优于谈判文件中提出的相应技术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开标一览表(附件五)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六)3.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3.2.1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要求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3.2.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在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注: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然后将CA与政采云平台账号绑定)。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的规定并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95763。3.2.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附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3.2.4供应商应保证《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排版清爽,若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等原因导致《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由此造成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5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者没有对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6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涉及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响应文件中预留的邮箱、供应商地址),均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的联系方式为准。4.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章4.1单位公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CA电子签章;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规定:如供应商已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电子签章的,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如供应商未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CA电子签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后再上传PDF。4.3授权代表签署的规定:如授权代表已办理CA电子签章的,则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可用CA电子签章进行签署;如授权代表未办理CA电子签章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要求授权代表签署的地方,须供应商制作成word版本先打印出来,由授权代表签署后再上传PDF。4.4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5.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和份数5.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点》;5.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点》。6.谈判报价6.1谈判报价包括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所有的货物及服务价款,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6.2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谈判报价一览表、谈判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服谈判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6.3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6.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6.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谈判,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6.6供应商所报的谈判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谈判报价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6.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7.谈判保证金7.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8.谈判有效期8.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谈判应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将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8.2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四、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点》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从谈判响应截止日期起至谈判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3.谈判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3.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谈判人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不是谈判备选(替代)方案。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停车场改造工程 防冲撞设备涉及「招标变更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变更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